賈假甄真與曹家舊事

賈假甄真與曹家舊事

賈假甄真與曹家舊事

紅學研究

一、兩個寶玉和「真事欲顯,假事將盡」

有人說,《紅樓夢》中的所謂「真事隱去」,其實就是文學的典型化創作方法。這話對不對呢?我想,有一半是對的。比如賈寶玉這一形象,脂硯齋等有時把他當成作者,有時又從中看到自己,有時則根本不承認實有其人,他說:「寶玉之為人是我輩於書中見而知有此人,實未目曾親睹者。」(庚辰本第十九回評)這些從典型化創造人物形象的角度去看,都是非常自然的。但是,《紅樓夢》的寫法上也有不少用典型化理論所無法解說的現象。比如曹雪芹在塑造賈寶玉形象之外,又寫了一個與他同名、同相貌、同性情,甚至處境都非常相似的甄寶玉。如果按一般典型化的創作規律,他們是完全應該綜合成一個人的,因為,典型應該是所謂「這一個」。但《紅樓夢》卻偏偏寫成了「這兩個」,這是為什麼呢?這樣寫,究竟有什麼必要?甄寶玉在八十回中,雖通過賈雨村和甄家來京的女人之口提到過,賈寶玉也因為聽到了甄家人所說的話而夢見過一位與自己同名的、一模一樣的人物(第二回和第五十六回),但真人卻未曾出場。那麼,在曹雪芹八十回後的佚稿中,這位甄寶玉是不是也不出場呢?

續書是這樣寫的:甄家的僕人包勇來賈府說,甄寶玉自從一次大病中夢見自己到了一個有牌坊的廟裡,見櫃子裡有冊子,又見無數女子變成鬼怪、骷髏(這是從第五回來的),病癒後,便改邪歸正,成了君子賢人,「惟有唸書為事。就有什麼人來引誘他,他也全不動心」,而且還「能夠幫著老爺料理些家務」(第九十三回)。後來還寫到他成親、中舉。看來,甄寶玉與賈寶玉的差別是一個「改了脾氣了」,一個還沒有改。續作者大概想說,知錯能改的才是真寶玉。其實,依我們看來,續書中的賈寶玉,脾氣也改得差不多了:他不是也開始用功讀書,準備「博得一第」,「不枉天恩祖德」了嗎?(第一百十八回)最早批評續書與甄寶玉不符作者原意的是裕瑞。他在《棗窗閒筆》中說:

觀前五十六回中,寫甄家來京四個女人見賈母,言甄寶玉情性並其家事,隱約異同,是一是二,令人真假難分,斯為妙文。後寶玉對鏡作夢云云,明言真甄假賈,彷彿鏡中現影者。詎意偽續四十回家,不解其旨,呆呆造出甄、賈兩玉,相貌相同情性各異,且與李綺結婚,則同賈府儼成二家,嚼蠟無味,將雪芹含蓄雙關極妙之意荼毒盡矣。吁!雪芹用意,豈惟至五十六回而始發哉?其於第二回賈雨村與冷子興言,其在金陵甄家處館時,見甄寶玉受責呼姐妹止痛,及惟憐愛女兒情性等語,已先為賈寶玉寫照矣。偽續之徒,豈得夢見!

裕瑞批評續作者不解曹雪芹用意,寫甄寶玉筆墨大殺風景,是很有藝術鑒賞眼力的。但他自己對曹雪芹寫甄寶玉的用意也只看出了一半,那就是「真甄假賈,彷彿鏡中現影者」。可是,作者又為什麼要這樣寫呢?難道僅僅是因為要取得「含蓄雙關」或「先為賈寶玉寫照」的藝術效果嗎?我想不是的,冷子興在演說榮國府時,已把賈寶玉「憐愛女兒情性等語」先向賈雨村介紹了一番,這不是「先為賈寶玉寫照」嗎?何必非待雨村說出甄寶玉才算是寫照呢?至於「真甄假賈」的「含蓄雙關」其用意何在,正是需要加以揭示的。比如後四十回續書以能改邪歸正者為真(甄)寶,有毛病不改者為假(賈)寶,這也是一種用意。曹雪芹的用意當不是如此吧!

《紅樓夢》中以「甄賈」諧「真假」,是作者在全局構思中為解決既要「追蹤躡跡」地「實錄」真事,又因有所避忌而必須將「真事隱去」這一矛盾所採用的一種特殊的藝術手法。真事,當然主要是指曹家「離合悲歡,興衰遭遇」的實事。「隱去」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得已而用之的手段,實錄才是目的。為此,作者就得用各種辦法將生活原貌加以變形(不僅僅是一般文藝作品提煉生活素材,使之典型化所需要的變形),使讀者一眼看去撲朔迷離,真假難分,認不出它的原貌來。但作者又不願使人終於「認不出」,所以又要留下一些可以從中窺見真事的隙縫,讓人有蛛絲馬跡可尋,這就像作者遵長輩親友之命,隱去初稿中「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情節而將秦氏改寫為病死,卻又在薄命司的冊子中故意留下她懸樑自盡的圖畫和判詞一樣(這並非曹雪芹改寫中的疏忽)。

曹雪芹是將自己曹家的真事分拆作金陵甄府和都中賈府兩處來寫的。曹家破敗之前,地位是煊赫的,真事多為同時人所知。所以在前八十回中,用變形的辦法,大寫賈府之事,以所謂假象幻相示人。當然,假中有真。通過人物對話偶爾提到的,彷彿是賈府的影子的甄府,其作用就是在大關節處透露這種真事的信息。但真中也有假。如果第一回回目如甲戌本《凡例》第五條(即他本開卷第一段)所揭示的,作者意在隱寓此書用「假語村言」將「真事隱去」的話,那麼,第二回既寫冷子興說賈府,又寫賈雨村說甄府,作者的用意,則是讓讀者從兩府的隱約異同中,領悟到甄與賈,原非儼然二家。為此,作者才寫「這甄府和賈府就是老親,又系世交,兩家來往極其親熱的」,甄家不但也有一個一模一樣的寶玉,而且「他令尊也曾下死笞楚過幾次,無奈竟不能改」;還有一個「溺愛不明」的祖母,居然也常常「因孫辱師責子」等等。這固然可以說是用甄府為賈府寫照,但也未始不可反過來說,寫賈府是為了寫甄府,如果從「假賈真甄」去理解的話。脂硯齋等人批「甄家」時就是說:「又一個真正之家,持與假家遙對,故寫假則知真。」總之,是暗示甄與賈所寫是同一個對像——曹家。所以列舉金陵「大族名宦之家」的「護官符」上,有了賈家,就不列甄家,甄已被包括在「賈不假(不假即真也)」之中了。

賈府在都中,甄府在金陵。以盛時的曹家說,都中是假,是「變形」;金陵是真,只暗點。稱賈府門第為「寧、榮二公之後」,既有「變形」,不妨說是假,但不太令人注目處,卻又用真。寫冷子興說到「皇上因恤先臣……額外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銜」時,脂評就指出:「嫡真實事,非妄擬也。」我們知道,曹寅死後,康熙甚憐恤曹家,曹除承父職掌江寧織造外,又「蒙天恩加授主事職銜」(《江寧織造曹奏謝繼承父職折》)。後來,曹也承此職。這些被寫在賈政身上了。但如曹寅所任通政使、兼巡視兩淮鹽漕監察御史、督江寧織造顯職,是不能在寫賈府中明言的。於是就借甄家來透露其真,說甄家是「欽差金陵省體仁院總裁」,攝通政使、出為監察御史和掌織造關防,都是「欽差」;「體仁」,即所謂「仰體皇仁」,是對皇帝常用的感恩頌聖的話;曹家祖孫三代四人,蒙康熙特加恩私,任江寧織造半個多世紀,所以虛構此銜。脂評說:「此銜無考,亦因寓懷而設,置而勿論。」顯然是明知而不肯道破。可見,說真時,也要用點假。

康熙南巡,以江寧織造署為行宮,曹寅曾四次接駕。其中康熙四十四年的一次南巡,曹寅除在南京接駕外,又以巡鹽御史身份趕到揚州接駕,在蘇州還得到御賜手書對聯等禮物。康熙因曹寅預備行宮勤勞誠敬,命授以通政使之銜。如此種種是曹家門中引為極大榮耀的盛事,雖後生小輩如鳳姐所說未早生二三十年,不及親見大世面,也早聽長輩不知說過多少遍了。所以,在小說中不寫昔日繁華盛況則已,要寫則非得寫南巡接駕不可。但這樣的盛事又不能明寫,否則《紅樓夢》一抄傳,作者圈子外的人也都知道小說是寫曹寅家的事了。因此,就構思了元妃省親、建造大觀園等經過變形的人物、地點、事件、情節來曲折地加以反映。這就是脂評向我們揭示的作者意圖:

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甲戌本第十六回總批)

康熙南巡,豪華奢靡,在作為行宮的江寧織造府署中進宴演戲,君臣賦詩,分賜禮物等等,史料記載甚多(參見周汝昌《紅樓夢新證·史事稽年》)。在小說中,無非是變成了賈府內的家宴演戲,元春姊妹間的賦詩饋禮而已。所以那些分詠大觀園的詩,雖出諸閨閣,卻一律都是應制詩。而君臣間的尊卑禮數,森嚴等級,也通過描寫賈政父女之間顛倒可笑的關係而表現得淋漓盡致。但曹雪芹還惟恐這樣隱去真事的變形寫法,或許會最終導致真事湮沒無考,所以又特地從省親一事引出婦人家閒談大世面的話,從中洩漏一點天機。這樣,就有趙嬤嬤說「當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一段文字。她說:「賈府正在姑蘇、揚州一帶監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預備接駕一次,把銀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如上所述,康熙四十四年春夏間的那一次南巡,曹寅確曾前往蘇、揚接駕,而且就在三個月前,他上過奏折說:「臣同李煦已造江船及內河船隻,預備年內竣工。」可見,「監造海舫」云云,亦非無本。但這些當年的詳情,局外人或不至於都記得起、想得到,所以不妨說出是賈府。唯有名聲最大的在江寧四次接駕事,作者不敢直接與小說主要描寫的賈府連在一起,於是又歸之於賈府的「影子」——甄府,說:

還有如今現在江南的甄家,噯喲喲,好勢派!獨他家接駕四次,若不是我們親眼看見,告訴誰誰也不信的。別講銀子成了土泥,憑是世上所有的,沒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過可惜」四個字,竟顧不得了。……也不過是拿著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罷了。誰家有那些錢買這個虛熱鬧去!(庚辰本第十六回)

這就是曹雪芹借省親情節而要出脫的真正心事。所以脂評提醒讀者:「甄家正是大關鍵、大過節,切勿作泛泛口頭語看!」又批「接駕四次」曰:「點正題正文。」意思說,這是作者所以要寫省親故事的本心真意。

探春興利除弊的治家,能使人聯想到執政者在某些經濟問題上的改良措施。我疑惑這也是曹家真事的變形寫法。比如大觀園管理實行包干責任制,眾人反映說:「不必動官中錢糧,我還可以交錢糧。」寶釵說:「不過這幾樣,都是他們包了去,不用帳房去領錢,便算算,就省下多少來?」等等,極似曹寅等人分別為朝廷包干承辦銅節省銀兩開支等事;諸如下面這些話,在曹寅和有關奏折中比比皆是:

蒙主人鴻恩,將滸墅等十四關銅,分為三份,賞給奴才等承辦以來,我等每年將節省銀俱已如數交納內庫。……今若將滸墅等十四關應付我等之銅價銀一錢,腳費銀五分,停止向關監督領取,改由附近江蘇藩庫支付,則……船夫雇價及各地雜用等項,即可節省銀一萬兩。因此,比我等以前節省之十四萬兩,又可增加節省銀一萬兩。……若能施行,則我等可免大江行船之苦,而亦有益於錢糧……(康熙四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折)

小說以假寫真,以小寓大,恐讀者忘卻興利除弊中假賈真甄的關係,特在管園眾人向主子謝恩,說出「我們再要不體上情,天地也不容了」之後,立即插入家人忽報「江南甄府裡家眷昨日到京,今日進宮朝賀,此刻先遣人來送禮請安」等語,將此事打斷,暗示的痕跡十分明顯。

曹家被朝廷治罪的真事,亦如南巡接駕事一樣,在小說中是既不能不寫,又不能如實明寫的。脂評提到過八十回後賈府的「抄沒」,若全是正面落筆地明寫,恐難以隱去真事而又達到實錄目的。我想,作者也許會使用一些側筆暗寫的辦法來補足這件事,而其中有一些情景、細節,則很可能事先已化入了變形的「惑奸讒抄檢大觀園」回中了。當然,抄檢大觀園只是一個家庭內部的「自殺自滅」,但雍正奪嫡,黨同伐異,殺戮錮廢諸王子、宗室大臣,又何嘗不是同室操戈呢?作者彷彿忙中偷閒,特意讓探春流著眼淚說到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又在下一回讓尤氏補充說:「昨日聽見你爺說,看邸報,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事,調取進京治罪。」等等,這難道是偶然的嗎?這與作者寫元春省親而特意讓趙嬤嬤提到南巡和甄家接駕事,何其相似!

     十年浩劫期間,我曾在浙江安吉五七干校勞動,有一次與陳企霞同志(他當時被江青打成「叛徒」、「大右派」、「反黨分子」,是「專政對像」。晚上,他悄悄過來與我聊天,我們常常談到《紅樓夢》)聊天,他說:「我有一個特別的想法,《紅樓夢》中賈府的內部矛盾,反映了清朝統治集團內當權派跟在野派之間的矛盾。王夫人、鳳姐等代表著在朝執政的當權派,邢夫人、趙姨娘等則是在野的反對派。」他還笑笑說:「我這只是胡說八道,別人不會相信的。」但我倒覺得這話極有見地。當然,曹雪芹不是簡單地用小說情節隱寫政治歷史,也不會以某一小說人物呆呆地影射某一真人,否則,他塑造的人物形象就不會有真正的藝術生命力。他只是發現了封建宗法制大家庭與封建宗法制王朝之間所固有的許多相似之處,於是以其特殊的敏感,出於特殊的需要,有意識地用不同尋常的典型化方法,將兩者的某些特徵綜合起來,溝通起來,雖表面只寫一個家庭內部之事,其中或以小寓大,或借題發揮,或指東說西,人物形象、事件,既有其本身獨立存在的價值和真實性,而認識意義又不局限於其本身。就用這個辦法,曹雪芹才以「兒女筆墨」的形式,寫出了一部十分深刻的「怨時罵世」的小說。太虛幻境石牌坊上的對聯說:「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對聯於第一回與第五回兩次出現,是作者著意強調。)我以為這是作者在提請讀者注意小說的寫法:人物與故事都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甄府與賈府正為表現這種關係而設。用假的敷衍,用真的點醒,它們是互為補足的。不要把假的當作真的,真的倒當成假的了。

二、通靈玉最後到過甄寶玉手中

那麼,甄府是否始終只用暗線,只在必要時偶爾一提,而不會作正面描寫的呢?光看八十回書,彷彿是如此。裕瑞以為甄寶玉只不過是賈寶玉的「鏡中影」,實際上作者並不會再另寫一個各方面都相同的甄寶玉,這便是他根據八十回書的印象所得出的匆促結論。如果在小說開始時就作了交代,而中間又幾次提到的甄府和甄寶玉,到故事最終都沒有正面描寫,都不出場,而只不過是一種傳聞,那麼,從結構藝術說,就成了前有呼而後不應;對甄家的事先交代和常常提到,都可以從這一角度上說它是多餘的了,因而就不能算是一種完美的結構。而且如果寫甄府僅僅只為了點醒所寫賈府中省親、抄檢等事,其依據的真事是南巡或抄家,那是盡可以想出更簡捷的辦法來的,又何必特意再造出一家,而花那麼多筆墨去交代一個與賈寶玉一模一樣的甄寶玉呢?曹家顯赫時,那些熱鬧的大事固人所周知,寫在小說中是需要用變了形的幻相示人的;但勢敗家亡後的種種淒慘情景,知道的人就不會那麼多了,而且骨肉離散,饑寒死亡,在當時是十分普遍的現象,正不妨更多地用真而不必都用假了。所以,為便於寫曹家真事而設的甄府,也就不妨多寫一點,讓甄寶玉也有機會代替賈寶玉出場,使之更多地表現小說主人公遭遇的真相。曹雪芹正是這樣設想,這樣寫的。這一點,有讀過通部書稿的脂硯齋等人所作的評語可以證實,試看下列脂評:

士隱家一段小榮枯至此結住,所謂「真不去,假焉來」也。(甲戌本第二回)

甄家之寶玉乃上半部不寫者,故此處極力表明,以遙照賈家之寶玉。凡寫賈寶玉之文,則正為真寶玉傳影。(甲戌本第二回)

(賈母生日,問及送禮來的人家,鳳姐回話時提及「江南甄家」)好,一提甄事。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庚辰本第七十一回)

(準備抄檢大觀園,鳳姐喚周瑞家的等人進來,小說列舉五家陪房後說「餘者皆在南方,各有執事」)又伏一筆。(庚辰本第七十四回)

從以上一、三條脂評所說真去假來和假盡真顯,我們推知作者寫甄府與賈府是交替的,正面描寫賈府時,不寫甄府,後來寫甄府時,也會暫時將賈府擱置一邊。從二、四條脂評,我們更明確無誤地知道八十回後是要正面描寫甄寶玉和甄家事的。因為既然說「甄家之寶玉乃上半部不寫者」,那就等於告訴我們下半部是要寫他的;說有些陪房在南方執事是作者的伏筆,也就可知後來有寫江南甄家的情節。再結合「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之語來看,也就可以證明我們前面推斷後半部可能多寫真事是不錯的,而且在八十回之後不久就該寫到了。此外,甄士隱註解《好了歌》說:「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脂評特指出是「甄玉、賈玉一干人」,也可見後來要寫到甄寶玉跟賈寶玉遭遇一樣,也是「貧窮難耐淒涼」和蒙受「世人誹謗」的;而且還不只是通過旁人之口提到幾句而已,因為那樣由旁人提及的寫法,是在上半部用的。這在脂評看來,只能算作是「不寫者」的。

說到這裡,就應該提出與我們上一節所說的有關的一個問題了。小說既是石頭所記之見聞,那麼,難道甄寶玉也有一塊同樣的通靈玉嗎?如果沒有,他與賈寶玉不曾見過面,石頭又何從獲悉遠隔千里的南京之事,又如何能正面描寫甄府和甄寶玉呢?甄寶玉肯定是沒有通靈玉的。否則,賈雨村對冷子興說起甄寶玉種種異常時,為什麼不說呢?而且任何人都沒有說過,可見他是沒有通靈玉的。因此,要由對「假賈」的描寫轉到對「真甄」的描寫,除非通靈玉也隨之而轉移,才不至於使這部假托石頭所記的小說,在情節結構上前後發生矛盾。這又是曹雪芹在構思全書時,早就安排好了,並且被脂評所證實了的。通靈玉確是由於某種我們尚未弄清楚的原因,而轉到了甄寶玉的手中。小說寫元春歸寧時點了《豪宴》等四出戲,脂評就戲名一一揭示出作者的隱意,其中對《仙緣》一出評曰:

《邯鄲夢》中,伏甄寶玉送玉。(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

還指出:「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邯鄲夢》是馬致遠等人從唐傳奇《枕中記》情節中脫胎而成的雜劇,演鍾離權使呂巖從一枕黃粱中省悟過來而出世成仙的故事。則「甄寶玉送玉」,應是使賈寶玉由失而復得的通靈玉,觸發了他追昔撫今的悲感,並由此頓悟了「萬境歸空」的道理,終至「懸崖撒手」,棄家為僧。他以前曾幾次發作「癡狂病」,摔玉說:「我也不要這勞什子了!」但都未摔成。這一次大概是真的將它摔掉了。這樣,石頭也就最終完成了它經歷興衰的任務,可以向警幻仙子銷號,回到青埂峰下去寫他的《石頭記》了。倘若像後人篡改那樣,賈寶玉是石頭投胎,那麼,小說也就非要寫到賈寶玉死了不可;只要寶玉活著,哪怕是做了和尚,石頭也是不能提前離世的。曹雪芹當然不會這樣構思。不過,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說說通靈玉落到甄寶玉的手裡吧。

石頭的轉移,是出於生活場景轉換的需要。在「家亡人散各奔騰」之後,故事再也不能只限於大觀園為背景了,何況事敗、抄沒,曹家的真事本發生在南京。從現有線索看,下半部有許多情節都越出了賈府甚至都中的範圍。獄神廟就不是在賈府,「芸哥仗義探庵」,也不會是探望櫳翠庵,鳳姐有「哭向金陵」事,妙玉也流落到「瓜洲渡口」(據靖藏本第四十一回脂評):此外,還有巧姐「遇難成祥,逢凶化吉」的曲折遭遇,諸子孫流散等等,總之,如脂評所說「後日更有各自之處也」(庚辰本第四十六回)。當然,對於這些,石頭毋需都亦步亦趨,眾多事件可以各有各的寫法,詳略亦可不同,但場景變化很大,頭緒紛繁,不像上半部那麼單一,則是顯然的。與其讓石頭依舊掛在賈寶玉的脖子上,使其見聞受到限制,倒不如根據情節發展的需要,讓它變動一下地方,以利於它的深入觀察更好。所以,通靈玉也就有了一些不尋常的遭遇。提到這塊玉的下落的脂評還有兩條:

(正文「襲人伸手從他項上摘下那通靈玉來,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次日帶時,便冰不著脖子,那寶玉就枕睡著了」一段)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為《誤竊》一回伏線。(甲戌本第八回)

(正文寫寶玉走至怡紅院的「穿堂門前」)妙!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之處,一絲不亂。(庚辰本第二十三回)鳳姐在怡紅院的穿堂門前執帚掃雪時所拾得之玉,是否即通靈寶玉,尚屬疑案(我以為可能性極大)。如果正是通靈玉的話,它既已被人誤竊(當是竊者本來想偷的是別的東西或一般珠寶),怎麼仍會在大觀園內?莫非剛到手就失落了?它後來又怎樣到了甄寶玉那裡?其間曲折奧妙,尚未找到線索,不敢臆測。但通靈玉一度失竊,則是確實的。第五十二回中平兒曾私下告訴麝月說,寶玉房中的小丫頭墜兒偷了她的鐲子,已經追回,她怕多事,對鳳姐只說是自己不小心,在園裡走,「鐲子褪了口,掉在草底下,雪深了,沒看見,今兒雪化盡了,黃澄澄的映著日頭,還在那裡呢,我就揀了起來。二奶奶也就信了。」還說,「那一年有個良兒偷玉,剛冷了一二年間,還有人提起來趁願」等等。對此,有脂評說:「……可以傳奸,即可以為盜。二次小竊皆出於寶玉房中,亦大有深意在焉。」這些話多麼像是為後來通靈玉失竊及掃雪拾玉等更重要的情節先露端倪。儘管那些事的來龍去脈,我們難以必其究竟,但作者這樣讓通靈玉轉移地方,在安排故事情節上的用意,卻可以窺見:那就是他要描寫的某些情節,恰好是寶玉完全不可能知道的——他當時遠離了事情發生的地點;或者與那些人並未有過接觸。寶玉雖然不在,不知道,只要石頭在那個地點,它仍可以是事件的見證人,這就是作者讓寶玉失玉、他人得玉在情節結構上的用意。

但賈寶玉是小說的主人公,充當觀察員和記者的石頭一直離開主人公是不合理的,所以才又轉到了與賈寶玉相映射的甄寶玉手中,以甄代賈來寫主人公,而且在轉向對江南甄府描寫時,仍不妨帶到都中賈府和賈寶玉,就像上半部中石頭雖在賈府,也不妨「略涉於外事者」,仍可通過第三者提到甄府、甄寶玉一樣,只不過繁簡重點有所不同而已。此外,我還以為八十回既已寫到甄府抄沒家事,甄寶玉等人終於也要來到都中,與賈府人見面的。這不但符合曹家從江寧搬到北京的真實情況,也照應了賈雨村所說「兩家來往極其親熱的」的話,以及幾次寫到甄府來人送禮問安、商量事情等情節;何況,第七十五回已伏了一筆,說朝廷要將甄府「調取進京治罪」。這樣,遭遇、處境相同的兩家,更使人覺得似乎可以合二為一了,也許到那時再回想「假作真時真亦假」的話,對其中的含義會豁然開朗起來。

總之,曹雪芹以石頭來代替自己作為故事的經歷者和敘述者,虛構了它與主人公寶玉天生有緣,形影相隨,但又並非一體的微妙關係,通過甄真賈假、此隱彼顯的兩條線,來寫自己「歷過一番夢幻之後」的真實故事,是根據當時的政治氣候和表達內容的實際需要,經過深思熟慮後所採用的一種特殊的敘述方式和結構形式。它完全是曹雪芹所獨創的,並無先例的(或以為甄、賈寶玉脫胎於《西遊記》中的真假悟空,其實兩者是很不相同的)。瞭解這些,是會有助於我們深入理解作者的藝術匠心和創作真意的。

  附:

拙文屬稿既就,友人對我說:「《紅樓夢學刊》有談『石頭』為小說之敘述者的文章,你見過嗎?」經翻檢,知是香港馬力先生《從敘述手法看「石頭」在〈紅樓夢〉中的作用》一文,載於《學刊》1980年第三輯。馬力先生大作甚為精湛。其中如論及「石頭、寶玉、作者是既可分又不可分的」關係時說:

其可分是因為寶玉是《紅樓夢》故事中人,擔任這個故事的敘述者角色的是石頭,敘述者又不同於它背後的作者。其不可分則是因為那塊頑石幻化為通靈玉,它是賈寶玉的身上物;寶玉的所見所聞,甚至所思所欲,石頭都能感同身受地記錄下來;而在寶玉身上,又寄托著作者的感情和理想。這就會使讀者覺得他們是三位一體的。筆者認為,胡適所犯的錯誤,是因為他只注意到其不可分的一面,因此他得出了石頭=賈寶玉=作者(曹雪芹)的結論,提出了自傳說。戴不凡呢,則是只注意到其可分,但又分錯了。

此說所見極是。如此類者尚多,有文章可讀,茲不煩引。

該文亦有與拙文所言不盡相同之處。如謂「作者嘗試了將作者(寫書的人)和敘述者(講故事的人)分開的寫法。……這樣一來,直接講『《紅樓夢》故事』的,便不是作者,而是另外一個人——『石頭』了,作者所講的,不過是『石頭的故事』而已」。拙見則以為作者並未承認自己是作者(寫書的人),他只扮演「披閱增刪」的角色(這一點被脂評揭穿了,說他用筆「狡猾之甚」);他假托作者是石頭,因而小說以石頭的立場、口吻來敘述故事,實在未曾將作者與敘述者分開。至於脂評中有時把「作者」與「石頭」分別開來,那是因為他知道真正的「作者」是誰,而「石頭」只不過是一個虛擬的「作者」。

又該文論「石頭」作為整個故事的觀察者的敘述原則時說:「如果石頭失去了觀察故事的機會,記錄就得中斷。」並以通靈玉被襲人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第八回)和被鳳姐拿去,塞在自己枕邊(第十五回)為例,說明在類似情況下,石頭已「失去觀察故事發展的機會」。拙見則以為作者在應用這一敘述原則時,有更大的自由。因為我們不應忘記石頭是「通靈」的,它的視聽等感覺能力都超過了常人,所以它仍可以敘述寶玉(石頭是伴隨著他的)並不直接在現場的許多事。比如鳳姐捉弄賈瑞,使他一夜到天亮吃足苦頭,其時,寶玉必不會不去睡覺,則襲人也照例要將通靈玉包好,塞在褥下,以免次日冰了寶玉的脖子。但石頭照樣可以敘述得頭頭是道。如果以為石頭被塞在褥下枕邊,真的就對寶玉如何向秦鍾「算賬」「看不真切」,我想,脂評也就不至於說這樣寫是「似自相矛盾」的了;正因為作者一直都描寫石頭能通靈,能聞見常人所不曾聞見的事情,而現在卻忽然故意說「未見真切」,這才可以說「似自相矛盾」。石既通靈,小說能剖析、描寫寶黛的內心活動(賈瑞正照風月鑒時所產生的幻覺、秦可卿托夢於鳳姐等等也是),以及許多暗中發生的事,也就不足為奇了;毋需認為「除了『作者觀察』這個基本的觀點之外,《紅樓夢》裡有許多細節的描寫,則是加入了『作者全知』觀點作為輔助的」。因為在曹雪芹的構思中,石頭的觀察本不同於一般的「作者觀察」,在一定範圍之內,它的「觀察」本身就能達到「全知」,就像《聊齋》之類小說中所描寫的,你剛一轉念,鬼狐就知道了。這種借性能通靈的觀察者具有某種全知能力,因而可以把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兩種敘述方式結合起來的描寫法,是曹雪芹所獨創的,同時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並非是所謂「觀點轉換」(Shiftingofpointofview),恐怕同西歐小說中「作者往往混合使用了許多不同的敘事觀點」的情況不完全一樣。

此外,該文還以為「石頭以第一人稱直接介入敘述」的一些插話,「嚴格說起來都是敗筆,破壞了敘述的流暢」,脂評中所說「甄寶玉送玉」,「可能是指這塊玉由甄寶玉把它送回大荒山無稽崖青埂峰的」等等,亦與拙文所述不同。這些問題都是見仁見智,很難有統一看法,正不妨各抒所見。因讀馬力先生大作而知道海外尚有趙岡、陳鍾毅先生、黃錦明先生等紅學專家在研究這個問題,這也是令人高興的事。

又日本東京大學伊籐漱平教授前不久寄贈所著紅學大作多種,其中《〈紅樓夢〉中甄(真)、賈(假)問題》一文(見《中哲文學會報》第四號)與拙文後一節涉及的方面差近,而伊籐教授大作至為精深宏博。

筆者尚未寫完的《論紅樓夢佚稿》一書中,原擬寫「論甄寶玉」一章。去年夏天,參加首屆全國紅學討論會自哈爾濱回杭經滬,曾晤徐恭時先生,談及這個題目。我把曹雪芹佚稿中必有借石頭易主而寫甄寶玉及江南甄府的情節的看法告訴徐先生,徐先生以為然,極力慫恿我寫成文章。當時,因蝟務叢集,未能如願。時隔一年,值1981年紅學討論會即將在濟南舉行之際,匆匆草就此稿。實不暇再檢讀海外諸紅學家之著述,多方採納高見以補拙文之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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