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詳紅樓夢(3)

初詳紅樓夢(3)

初詳紅樓夢(3)

紅樓評論

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雲探母,晴雯在這時期還不存在,後來檀雲因為「沒有她的戲」,終歸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無檀雲其人,偶一借用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雲,是已經決定晴雯沒有家屬,只有兩個不負責的親戚。

明義「綠煙瑣窗集」有廿首詠紅樓夢詩,題記雲曹雪芹示以所著紅樓夢。看來甲戌前曾有一個時期用紅樓夢書名,脂硯甲戌再評,才恢復舊名「石頭記」。廿首詩中已有一首詠晴

雯與芙蓉誄,一首玉釧嘗羹。有玉釧嘗羹,當然是有金釧之死。明義所見紅樓夢已屬此書的史前時代。第二十四回還更早,晴雯的悲劇還沒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釧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異文最多。鳳姐到王子騰家拜壽回來,全抄本作「見過王夫人,便告訴今日幾位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庚本作「拜見過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長一短的問他今兒是幾位堂客,戲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語。」「拜見」王夫人,倒像金瓶梅裡的婦女,出去一趟,回來就要向月娘磕頭。紅樓夢裡沒有這規矩。王夫人對於應酬看戲沒有興趣,是鳳姐自動告訴她更對些。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過文筆欠流利。

接著寶玉回來,纏著彩霞與他說笑,「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無「只往衣內放」,下句作「彩霞奪手不肯」。全抄本語氣曖昧,似有穢褻嫌疑,不怪賈環殺心頓起,「便要用熱油燙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盞油燈向寶玉臉上一推。只聽寶玉噯喲一聲,滿屋裡漆黑。眾人多唬了一跳,快拿燈來看時……」庚本「油燈」作「油汪汪的蠟燈」,無「漆黑」二字,作「滿屋裡眾人都唬了一跳,連忙將地下的棹燈挪過來……」「棹」字點掉改「戳」。秦氏喪事,戶外有兩排戳燈,大概是像燈籠一樣,插在座子上。疑是專在戶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燈或者是像現代的站燈兼茶几。

全抄本顯然是寫室內只有一盞油燈,在炕桌上。賈環坐在炕上抄經。「一時又叫金釧兒剪蠟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蠟燭,油燈倒了,不會「滿屋裡漆黑」。庚本作「蠟燈」,是補漏洞,照應「蠟花」二字。只有一盞燈,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燈」。但是全抄本一聲驚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戲劇效果更強。

庚本較周密沖淡。「拉著彩霞的手,只往衣內放,」也可能不過是寫親匿,終究怕引起誤會而刪去。

全抄本馬道婆與趙姨娘談:「若說我不忍叫你娘兒們受人折磨還由可……」「折磨」似嫌過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馬道婆索鞋面,「挑了兩塊紅青的」。庚本只有「挑了兩塊」。可見作者對色彩的愛好。大概因為一般人對馬道婆鞋子的顏色太缺乏興趣,終於割愛刪去。

這一回最重要的異文自然是癩頭和尚的話:「青埂峰一別,展眼已過十五載矣。」各本都作「十三載」。下文有「塵緣已滿□□了」。俞平伯說:「二字塗改不明,似『入三』,疑為『十三』之誤,謂塵緣已滿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歲是十分之三,應當是四十八九歲塵緣滿。甄士隱五十二三歲出家,倒真是賈寶玉的影子。寫他一生潦倒,到這年紀才出家,也是實在無路可走了,所謂「眼前無路想回頭」(第二回),與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淒艷,那樣黯淡無味、寫實,即在現代小說裡也是大膽的嘗試。我著實驚歎了一番,再細看那兩個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為此處刪去六字,一條黑槓子劃下來,「大」字出頭,被蓋住了:「半」字中間一劃,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寫似「三」字。

十五歲「塵緣已滿大半了」,那麼塵緣滿,不到三十歲。這和尚不懂預言家的訣竅,老實報出數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僅作「塵緣滿日,若似彈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來的時候,賈母正哭鬧間,「只聞得街上隱隱有木魚聲響,念了一句『南無解冤孽菩薩……』」庚本無「街上」二字,多出一節解釋:「賈政想如此深宅,何得聽的這樣真切,心中亦希罕。」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榮府成了普通臨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種神秘的氣氛。

寶玉這一年十五歲,當系後改十三,早稿年紀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這一年,寶玉與諸姊妹「皆不過是十五六七歲」(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傳秋芳「年已二十三歲」,她哥哥還想把她嫁給十三歲的寶玉。全抄本無「年」字,作「已二十一二歲」,與十五歲的寶玉還可以勉強配得上。「二十三歲」當然是「一二」寫得太擠,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稱十五歲,也是未改小的漏網之魚。照全抄本,寶玉仍是十五,那麼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寶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因我們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時,是上年的事,當作「去年」。可見早稿時間過得較快,中間多出一年。第二十五與四十五回間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親,臨別元妃說:「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萬不可如此奢華麋費了。」批注是「不再之讖」。舊稿當是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擬省親,次年開春逝世。直到五十幾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還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後,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兩年半。

全抄本第二十五回寶玉的年紀還不夠大,是否有誤?

我們現在知道逐晴一回是與元妃之死同一時期的舊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這個階段,只有這一點可以確定:寶玉的年紀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現在的年歲。大兩歲,就不至於有這麼些年齡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樣算,逐晴時寶玉已經十八歲,還是與姊妹們住在園內,晚上一個丫頭睡在外床。「有人……說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裡的丫頭們不長進,教習壞了。」王夫人聽了還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兩歲,時間又縮短一年,共計小三歲。

全抄本吳語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頁有「每一棵樹上,每一枝花上多繫了這些物事(東西)」,庚本作「事物」。「事物」的意義較抽像,以稱絹制小轎馬旌,也不大通,顯然是圖省事,將「物事」二字一勾,倒過來。

第五十九回黛玉說:「飯也都端了那裡去吃,大家鬧熱些」(第一頁),庚本作「熱鬧」。

第六十四回第一頁有「寶玉見無人客至」,同頁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煙,若珍大哥那邊有要緊人客來時,令他急來通稟。」庚本均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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