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解夢》之青埂峰一別「十三載」所言何意
在張笑俠先生所編《紅樓夢》大事年表中,將小說第十八回至第五十三回,即從元春正月十五省親至次年元宵節前統統歸結為紅樓紀年的第十六年,霍氏也同意這種看法。這一年即曹氏第十六年,作者十六歲,雍正八年,即1730年所發生的事。這一年雍正53歲,香玉15歲。在這一年中曹雪芹與香玉被迫分離,香玉進了皇宮。可是在寶玉鳳姐二人被魘魔法所壓,癩頭和尚在手持通靈玉念頌時卻道:「青埂峰一別,展眼已過十三載矣!」
這一年已是曹氏十六年,小說中寶玉也已經十六歲,既然這個霎時間交待的不是年齡,它的意義是什麼呢?霍氏認為,這個「十三年」是從「三十三天」中透露出來的。在寶玉鳳姐二人遭魘魔法所壓時,癩頭和尚要求將通靈玉懸於臥室上檻,並將他二人安置在一室之內,除親身妻母外,不可使陰人沖犯,三十三日之後就會病退全愈,復舊如初。在此處批書人點明「作者是幻筆」,對於作者不得不借助這段幻文來表述的隱意,霍氏認為,是從「三十三天」而來的。在這裡,三十三天不再是一個時間概念,而是指空間概念了。脂硯齋曾說過:「三十三天,離恨天最高,四百四病,相思病最苦」。也就是說寶玉鳳姐二人所遭受的魘魔之害,實際上隱寓了二人飽受離恨之愁,相思之苦。
在這裡,寶玉和鳳姐二人不再是小說中的叔嫂關係了。癩頭和尚說要將二人置於一室內,除親身「妻母」外,不可使陰人沖犯,可鳳姐並非寶玉的妻母,將他二人置於一室內於情理上不通。霍氏認為,在這段文字中,鳳姐實際上是隱寫的香玉。作者在第五回中借警幻仙之口敘及「萬艷同杯(悲)」酒時,說它是「以百花之蕊,萬木之汁,加以麒麟之醅,鳳乳之曲」合釀而成。所以說,在小說的故事情節,人物安排上,鳳姐的身上也安排了一部分香玉的身世和經歷。(這樣說也有一定道理,畢竟,鳳姐的名字中也有一個「鳳」字,不正說明鳳姐也是「鳳凰」嗎?不過說真的,在「王熙鳳毒設相思局」一回以及「弄小巧用借劍殺人」一回裡,我真不願意相信鳳姐是香玉的分身!)
小說第十九回寶玉在講小耗子的故事時曾透露給讀者,作者就是用分身法,通過一個小小的耗子在不知不覺中將香玉的整個形象分散到小說中的許多人物身上,隱埋在各章中。而作者讓鳳姐披「灰鼠披風」,著「銀鼠皮裙」即是在她身上標記出她是小耗子,也就是香玉分身的一種標記。因此,鳳姐和寶玉被魘魔法鎮了「三十三日」,實際上是交待作者與他的戀人被活拆鴛鴦,在「離恨」的折磨下痛不欲生的寫照。造成這一切的原凶,正是趙姨娘,即作者的嬸娘、曹畹姆蛉嗽諦∷抵械乃跤埃淼榔牛且干誑滴跏唚輳ㄎ煳紓┤碌撓赫S赫袈恚玫潰院旁裁骶郵浚淼榔耪親酆狹慫納鮮鎏卣鞫?br>論述完「三十三」天這個問題,現在回到「十三年」這個問題上來。寶玉所戴的通靈玉上刻著「一除邪崇,二療冤疾,三知禍福」三行小字,這正是這塊寶玉的用處。癩頭和尚說,只有用通靈玉將邪崇除去後,寶玉、鳳姐二人方可消除病痛。那什麼是「邪崇」呢?霍氏認為,如果將「十三載」與雍正八年香玉進宮相呼應,暗示雍正十三年的話,那麼何為「邪崇」,如何除去「邪崇」,就從「十三年」這個問題上找答案了。
小說第六十二回黛玉曾在一句酒令令詞中說了一句「榛子非關隔院砧,何來萬戶搗衣聲?」這一句謎語。(霍氏說這句是湘雲的酒令,可我去查了書,這句是黛玉說的,不知是不是筆誤?還是因為書的版本不同所致?)這句謎語初看起來費解,但一旦瞭解了「萬戶搗衣聲」的實指,求解就不難了。這句典出自李白的《子夜吳歌》,全詩如下:
長安一片月,萬戶搗衣聲。
秋風吹不盡,總是玉關情。
何日平胡虜,良人罷遠征?
此詩用半夜還能聽到的搗衣聲這種反常現象交待出千家萬戶的婦女們為了要去邊疆遠征的丈夫洗衣置裝的情景,並用夫妻分手時那種難捨難分的情景來烘托,渲染了這種由於戰爭使無數家庭離散的痛苦氣氛。詩的結尾用婦女向即將遠征的丈夫發問的形式道出了她們的疑問與願望,盼望他們早日殺滅胡虜,消滅敵人,好重返家園與親人團聚。詩中點出,要想結束離別的苦痛,殺滅胡虜是關鍵和前提。霍氏認為,作者將這句詩用在黛玉的酒令中,是為了將只有殺滅胡虜,被離散的夫妻才能團聚這層深意暗伏其中。「榛子非關隔院砧」的「榛」與胤禛的「禛」諧音,榛子與隔院的怨婦及砧石自然毫不相干,但如果將「榛」換成「禛」,那麼胤禛不但與隔院的怨婦不但有關,而且相關極為密切。
霍氏認為,作者就是用這種手法交待出雍正帝使他和香玉離散,並暗示雍正即胡虜,只有消滅他才能使他和香玉團聚,這種暗示又正與通靈玉除去邪崇遙相呼應。一個說,只有殺滅雍正才能令他們團聚,一個說,只有去除邪崇才能治好他們的相思之痛。因此說,邪崇即雍正,除去了雍正,即除去邪崇。雍正正是在雍正十三年暴崩的,這個「十三年」正是與癩頭和尚所說的「十三載」暗相關合。這也正暗示了,雍正死去後,隔離他們的障礙即可排除。所以說,除去邪崇的時間正是這個十三載,它所直通的就是雍正十三年。
在曹氏十六年(即雍正八年),敘述作者與香玉受魘魔之害時點出「雍正十三年」,暗示雍正即「邪崇」外,另一方面還交待了他們被迫分離的時間是五年,即從雍正八年到雍正十三年。這正與尤三姐一度失身於賈珍(諧胤禛),後又為了柳湘蓮整整苦等了五年遙相呼應。而這個「面龐身段」與黛玉「不差什麼」尤三姐也是香玉在小說中的一個分身。
小說中曹氏十六年發生的大大小小的故事中,與雍正十三年的最為相關的就是八月二十三日寶、黛、釵三人分別所作《螃蟹詠》大罵雍正了。(對這三首詩霍氏另有文章論述)八月二十三日,霍氏也交待過,正是雍正「賓天」的日子。
在敘說曹氏十六年發生的故事時又夾帶著雍正十三年的內容。這種貌似混亂實際上又脈絡清晰的寫作特點,小說在第一回寫到過「至若離合悲觀,興衰際遇,則又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處留有脂硯齋重要的批語:
「事則實事,然亦敘得有間架,有曲折,有順逆,有映帶,有隱有見,有正有閏,以至草蛇灰線,空谷傳聲,一擊兩鳴,明修棧道,暗渡陳倉,雲龍霧雨,兩山對峙,烘雲托月,背面敷粉,千皺萬染諸奇……」
看了上述脂批,使我們對作者不得不將此一年的事拆散轉述在彼一年中這種用心隱曲,行文謹慎的作法有了更多的理解。而且幫助讀者掌握了作者在行文敘事時的這種有正有閏,穿插映帶,有間架而又異常曲折的特殊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