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鶚眼中的林妹妹「粥泡湯」
高鶚續《紅樓夢》四十回,使曹雪芹的殘稿,成為完璧,平心而論,的確不容易。我常常想:高蘭墅的才華,比之雪芹,似乎也只不過是差著那麼小丟丟兒,很難用天平來秤,似乎是頭高頭低(自然世界上沒有這樣的天平)。但就這一丟丟兒、這頭高頭低,就處處顯出高蘭墅的力竭聲嘶之態,顯出他是在那裡用全身之力寫書,卻仍然抵不上曹雪芹的輕舉輕放,隨意點染。可見在藝術的王國裡,這一丟丟兒才華也是不能差的。
高鶚的更大弱點,是學識與生活無法和曹雪芹相比,這就更構成了高鶚的致命傷。因此他雖然費盡力氣,但仍然處處捉襟見肘,甚至鬧出笑話來。如第八十七回寫黛玉吃粥,先是紫鵑的話道:
「剛才我叫雪雁告訴廚房裡,給姑娘作了一碗火肉白菜湯,加了一點兒蝦米兒,配了點青筍、紫菜,姑娘想著好嗎?
黛玉道:也罷了。
紫鵑道:還熬了一點江米粥……」後麵碗筋放好,又寫雪雁問黛玉道:「還有咱們南來的五香大頭菜,拌些麻油、醋,可好嗎?
黛玉道:也使得,只不必累墜了。
一面盛上粥來。黛吃了半碗,用羹匙舀了兩口湯喝,就擱下了。
不必多引,只引這麼幾句,就可看出高鶚的捉襟見肘處了。
第一,以湯佐粥,便是食譜中的滑稽事。不能說絕對沒有,但即使有,也是十分例外的。這不用高級廚師,即是一般的家庭主婦,也都能明白這個道理。而林姑娘安然這樣享用,還關照丫頭「把湯合粥吃了罷,味兒還好」,這不是說滑稽嗎?
第二,湯也是怪湯。火肉燒白菜,是舊時北京家常菜。火肉不是火腿(北京叫南腿),而是爐肉,火烤的豬肉,其瘦處類似火腿。但肥處多,一入湯燒,如走油肉。也很清淡、入味、好吃。不過不必再加蝦米、青筍(扁尖),更不能再加紫菜。白菜湯是乳湯,有甜味,紫菜是海貨,有海腥味。雖說飲食各有所好,但這種犯味的燒法是很少的。第三,五香大頭菜,放了麻油,再放醋也是少見的。麻油北京叫「香油」,無麻油叫法。不過大頭菜拌醋,像拌黃瓜一樣,也許有些人喜歡這樣吃,在此不必多爭。
高鶚怎麼寫出這樣一段怪文呢?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是生硬地模仿第六十四回芳官在怡紅院吃飯的場景。
芳官吃的是什麼呢?一碗鴨丸雞皮湯,又一碗酒釀清蒸鴨子、一碟醃的臘燕鵝脯、四個奶油松卷酥、碧綠香粳飯……連說話的語氣也是模仿,那裡寶玉對春燕說:「你吃了吧,若不夠,再要些來。」而這裡便是「你們就把那湯合粥吃了吧,味兒還好,且是乾淨」。什麼味兒呢?火肉白菜加蝦米、青筍、紫菜湯,江米粥,醋拌大頭菜,就是這個「味兒」,讚賞者卻是林黛玉,這不滑稽嗎?
「笙歌歸院落,燈火下樓台」,過來人不經意處便能寫出貴戚豪門家中的境界,而金呀、玉呀忸怩作態,雖然著意經營,卻常常弄巧成拙。況且在同樣生活中,也有留心這個的,也有留心那個的,注意各不相同,熟悉也自有差異,表現也有巧有拙了。
高鶚第一並不真熟悉江南生活,他是鑲黃旗漢軍人,後改選江南道御史、刑科給事中,但這都是察院的官,並不真到江南,比不得曹雪芹小時在江南生活過。因而曹雪芹能寫出惠泉酒。虎丘泥人等特殊玩藝,而他卻只能一般地談談二十四橋、香車畫舫等濫調。
再有他完全不懂吃,這倒也不是因為什麼貧富或「君子遠庖廚」等等,而是個人的愛好和注意。一樣條件,有的人講究吃,甚至精於烹飪,有的人則無所謂。例子很多,不必多舉,一般也無所謂,但一寫小說,便大見高低了。看來高鶚是不大注意吃,平曰吃慣火肉燒白菜的朋友,像老鄉們想像皇帝佬也不過頓頓吃油炸糕一樣,便讓林妹妹不但吃「粥泡湯」,而且大讚火肉白菜「味兒還好」了。這是高鶚在續書中出醜的地方,原因是他沒有注意這方面的生活,並不能說他沒有這方面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