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林現象」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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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學研究

《新京報》2006年7月6日刊登了《我填補了〈紅樓夢〉空間研究的空白》,這篇對陳林先生的專題訪談,讓讀者又重新領略了這位青年學者上下求索、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很值得大家學習和敬佩。但是讀罷以後,有點失望。發現其空間密碼對《紅樓夢》文本只是解釋,不是論證。有些證據或論述邏輯很有紕漏,不能立論,於是想起了中國紅樓夢學會常務理事周思源先生說的「陳林現象」。

爭鳴,可能是最得罪人的活,但是本著學術求真的精神,筆者寫下幾點質疑,拋磚引玉。

早在2005年3月30日,《新京報》對陳林先生的紅學論文《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以下簡稱《破譯時間》)做了長篇報道,這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劇烈反響。陳林先生在《破譯時間》中論證了《紅樓夢》原本是120回的觀點,宣佈「主流紅學已全面破產」,曾被中國紅樓夢學會副會長胡文彬先生比喻成「像一把刺向心臟的刀子」、「我們每一個人都在顫抖,都在問自己的學術良心」。

首先說,應該感謝陳林先生這種開拓的精神,給紅樓夢研究帶來一股新鮮空氣。因為在其大約14萬字的紅學論文《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中提出,120回小說《紅樓夢》的情節之中隱藏了一個從1706年到1724年的「真實的年代序列」,這是全面破解200多年來紅學諸多謎團的關鍵。論文以小說第95回所隱藏並暗示的元春真實的死亡年份1723年為基準,根據小說文本本身提供的時間線索,「還原」了120回小說情節之中隱藏的真實年代序列。破除了近百年的殘本說,被媒體譽為 「顛覆了傳統紅學」。

雖然這樣的觀點不是第一個,但是論述得足以石破天驚。可是筆者仔細研讀《破譯時間》之後,發現其中果然存在周思源先生說的「陳林現象」 :「一些讀者或學者在發現某種現象之後,便得出一種結論,然後死死地咬住這種結論,利用各種材料來印證自己預設的結論。如果材料不符合,甚至改造材料來論證結論。」(《新京報》2005年12月6日)

譬如,其中的一個致命的「硬傷」是曆法證據。

其在《破譯時間》論證說,由於從1706年到1724年的真實年代序列客觀存在於120回小說情節之中,因此充分證明現存120回小說全部出自曹頫\之手。並反覆聲稱,揭開這個時間密碼的鑰匙是建立在一個關鍵的元妃、秦可卿等的逝世的紀年上。其所謂的「證據」是依據古代曆法的紀年時間。可是這個關鍵「證據」的問題是「十一月三十日為冬至日」在古代曆法上事實是存在的。

陳林先生在《破譯時間》中說:「顏采翔先生著《紅樓醒夢》認為『十一月三十日冬至』指的是1642年,秦可卿之死是隱射死於1643年的皇太極。筆者完全不能認同王先生和顏先生所作的大膽猜測。不過,兩位先生告訴讀者一個事實:從嘉慶十八年(1813年)上溯至崇禎十五年(1642年),其間沒有任何一年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為了慎重起見,筆者特別查證了《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從1643年到1812年的歷日表,的確沒有哪一年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所以陳林先生推論:「照本文的推定『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在丁酉年(1717年)。這一年的冬至是哪一天呢?查《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十一月二十日(陽曆12月22日星期三)冬至。」這樣推理的 「丁酉年十一月二十日冬至」,結果並不符合《紅樓夢》所明確表達的「十一月三十日冬至」文本。也是錯誤的。因為我們查電子萬年曆,從1642年—1812年,十一月三十日逢冬至日的年份有,而且唯一一個年份存在: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12月22日,農曆乙丑年十一月三十日,子時交節。十一月三十日為冬至日。

可見,1745年12月22日完全符合現實主義的《紅樓夢》敘述。但是,陳林先生卻率性排除了這個客觀存在,於是以後所有的循環論述邏輯,就是七寶樓台,建在沙灘。可見陳林先生的《破譯時間》「呼喇喇大廈傾」了,可惜。

同樣的在其《破譯紅樓空間密碼》中,這樣的現象達到登峰造極的境地。譬如「陳林現象」在其中的一個致命的「硬傷」是邏輯混亂。

根據《新京報》2006年7月6日刊登的報道:「陳林在閱讀《紅樓夢》的後四十回中,發現後四十回的作者犯了一個明顯的錯誤,把瀟湘館的位置從大觀園的西南角上移到了東北角。他認為,後四十回出現這樣的明顯錯誤,並不是作者的疏漏,而是作者的有意為之。」(《我填補了〈紅樓夢〉空間研究的空白》)其推論的基礎是排除了「後40回作者誤解地把「沁芳閘橋」和「沁芳橋」當作一個地方」的可能性。既然前後可能是不同的作者,所以就不能遽然說「後40回作者」對前面80回的內容「一門清」。

全文中這樣的混亂邏輯之處,太多。譬如簡單說兩點罷:一、不能完全排除第96回的作者對前80回的內容還有沒讀通的情況。鑒於前80回和後40回諸多處魚魯亥豕,存在前後上下矛盾的實際情況,後40回作者很可能誤解地把「沁芳閘橋」和「沁芳橋」當作一個地方了(實際分別是大觀園東北和西南),兩處不同的地方無意地混為一談。因為文本敘述「沁芳橋」這個地方靠近瀟湘館的位置,如果錯誤的把「沁芳閘橋」當作「沁芳橋」了,於是瀟湘館在空間上從大觀園的西南角上移到了東北角,錯誤是很當然了。所以由此或然性,不能做任何推測結論的。二、其論證說:「薛寶釵去新房只有兩條非此即彼的路線:要麼北上出大觀園北門去新房,要麼西進出大觀園西角門去新房。進園往東出東角門,那是去寧國府;進園出西南角門去新房,那簡直是有病發昏繞遠路,毫無必要。」這個論證完全是解釋了——而且是蹩足的闡釋。因為古代習俗上看,娶親和迎親等皆為避免走重複路,有的還故意迂迴曲折的(據習俗說是蘊意「好事多磨」),目前,有的地方還存在這樣的習俗觀念。所以此亦不能作為推斷的邏輯或立論的證據。

正如《新京報》記者去年採訪周思源先生,周老先生對陳林先生的文章中的幾個觀點提出了反駁,並稱這篇論文「一開始就用了錯誤的材料,推導出了錯誤的結論」。同樣,在其研究紅樓夢空間佈局的時候,依然有一種先入為主的判斷在裡面。

總之,對此兩個問題,凡是不能自圓其說的作者假說,都不能成立。譬如,如俞平伯輩論述的前80回和後40回的辨別,還有周紹良老先生等的論述,現在看來,有些已經不是那麼鐵實了。以前的紅學、曹學等考證方法是類比論證法,合己則採信,否則改造文本,包括陳林現象亦然——這可能是類比論證法的缺陷所致。陳林的曹雪芹的父親曹頫\為作者說,也是如此。其《破譯紅樓空間密碼》只是詮釋,不是證據。結論就可想而知了。然否?歡迎大家的批評與指教。(陳傳坤

附論

關於《紅樓夢》陳述事件時間的選定問題,筆者舉證的這個「乾隆十年十一月三十冬至日(1745年12月22日)」,推翻了陳林先生《破譯時間》中提出的「120回小說《紅樓夢》的情節之中隱藏了一個從1706年到1724年」的「真實的年代序列」。

接下來一個命題是:鑒於陳林先生所強調歷史時間必須要符合《紅樓夢》文本所敘述的四個要求:「秦卿逝世當年——十一月三十日是冬至日、寶玉生日——四月二十六日芒種節、元妃薨逝當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賈敬升天當日——守庚申」。既然如此,那麼依據這個1745年為時間基準,是否也可找到恰當的時間段來滿足以上全部條件呢?如果能,那就充分證明陳林先生選定的時間段確實有誤。結論是肯定的。大家不妨一同來檢驗一番。

1、秦卿逝世當年——十一月三十日是冬至日。只有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12月22日、崇禎四年1631年12月22日和乾隆十年1745年12月21日。共計3個年份有「十一月三十日冬至日」。

筆者註:崇禎十五年1642年12月21日23:38冬至(十一月三十日),嚴格意義,冬至日為次日子時,逢閏十一月初一日。

2、賈敬升天當日——「守庚申」。庚申日在端午節的只有6個(端午節在庚申日的公歷年月日)分別如下六個:

1546年6月2日 嘉靖二五年;

1603年6月13日 萬曆三十一年;

1670年6月21日 康熙九年;

1696年6月4日 康熙三十五年;

1727年6月23日 雍正五年;

1753年6月6日 乾隆十八年。

但是,庚申日交芒種節的只有兩個:1650年6月6日順治7年(庚寅年壬午月庚申日)02:48交芒種節;1753年6月6日乾隆十八年。其中,前者為五月八日,後者為五月初五端午節又於00:04:52交芒種節)。

3、元妃薨逝當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只有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2月4日01:05立春,還有1646年2月3日、1760年2月4日和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2月4日。共計4個年份有「十二月十八日立春」。

4、寶玉生日——四月二十六日芒種節。為1736年6月6日。

以上時間樣本參照紅樓夢文本順序排列組合,還要考慮到符合文本陳述的1—2—3的時序,可見選擇1593-1603-1646不符合紅樓夢原文的敘述;而選擇1745-1753-1760時間樣本,正符合正逢寶玉當年生日特徵的時間只有「乾隆十八年,1753年6月6日」。

綜合以上分析得出結論:從明末嘉靖年間到乾隆時代,即1546年—1791年的時間,考察《紅樓夢》文本系統,只有在1736——1760年間,才能都滿足上面敘述的「一逝三生/升」的四個必要條件。(陳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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