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的「好淫」與「爬灰」事件
秦可卿「好淫」,這是她有別於其他幾釵的一大特點。
《紅樓夢》不是《金瓶梅》,基本上沒有淫穢情節的描寫,《紅樓夢》中眾多女子,除「多姑娘」鮑二家的,頂多還有小尼姑智能這幾個極下層極次要的人物,其他女子,從小姐到丫鬟,都可說沒有什麼「生活作風問題」。寫了襲人和寶玉的「雲雨情」,因已有了「妾」的身份,已不是「問題」。俏麗無雙的晴雯被疑與寶玉有染,到死時證明是「擔了虛名」。丫鬟尚如此,那些「正釵」一級的小姐,更是一個個端莊正派,絕無「不才」之事。
只有秦可卿例外。在「金陵十二釵正冊」關於秦可卿的判詞中有「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句;在「十二支曲子」《好事終》中也說可卿「擅風情,秉月貌」。尤其不堪的是通過焦大之口罵出了「爬灰」(應為「扒灰」)來,第十三回脂硯齋的批語又說「命芹溪刪去」了「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情節,秦可卿於是就擔上了一個與公公賈珍「亂倫」的醜名。
在早,無人說可卿亂倫事,上世紀前半葉紅學家俞平伯、顧頡剛發現了這一秘事,這才引起人們的注意。秦氏與賈珍在天香樓上幽會,被丫鬟瑞珠撞見,無地自容,於是「畫梁春盡」,丫鬟嚇得觸柱而死。——這幾乎成為定論。
近些年有人對此定論產生了疑問。筆者反覆讀可卿出場的那幾回,越讀越覺得不是那麼回事。
一個「淫」到與公爹亂倫的青年女子,應該是一個「淫婦」、「蕩婦」了。凡這種婦女,無不打扮妖冶、行為放蕩、言語輕佻、舉止風流,靠裝正經,是裝不像的。但細讀秦可卿出場的那幾回,一點也看不出她有這些特點。別的重要人物出場,都有大段肖像、情態描寫,人物的性格特點差不多就展現出來了,而可卿,沒有肖像描寫,但給人的印象卻是清晰的,良好的,人們覺得她秀麗端莊,正派平和,絕然與淫蕩聯繫不起來。這樣一個人見人愛的女子,能是去幹那營生的人嗎?
如果秦可卿與賈珍有染,那當不是很私秘的事,你看,連一個下人,一個粗拉拉的老年男僕焦大都知道,那在賈府裡誰還不知道?即便有人還不知道,被焦大當街大聲那麼一嚷嚷,誰還不知?寶玉聽到「爬灰」一詞,不知是何意,問鳳姐,鳳姐不讓他問,不讓問他就不知道了?從古到今,這類「桃色新聞」人們最感興趣,傳得最快,議論最多。「爬灰」一事一經傳出,在枯燥單調的賈府生活中還不得成為爆炸性的頭號新聞?不用說那些夜間賭錢吃酒的婆子小廝一定要拿來作為笑料,就是那些丫鬟小姐,也難免用以作為談資。笑談的結果是什麼?還不是對那當事人鄙夷小瞧,嗤之以鼻?賈瑞對鳳姐有非分之想,平兒知道了,說:「癩蛤蟆想天鵝肉吃,沒人倫的混賬東西,起這個念頭,叫他不得好死!」平兒是個極寬厚的人,動輒原諒別人,尚且對「起這個念頭」的人如此鄙視,憎恨,可知其他人如何。而且,賈瑞是男人,這類事情男人往往會得到原諒,女人就不行了。再說,賈瑞與鳳姐是平輩之人,而秦、珍是公媳關係,更是「沒人倫的混賬東西」,其受人鄙視的程度可以想見。總之,秦可卿的淫已淫得如此出格,那她在賈府裡還不得成為一坨臭狗屎?
劉心武老師真是寬大為懷,他竟原諒了秦氏的出格淫情,而且舉出曹禺《雷雨》中繁漪與繼子周萍的「亂倫戀」作例子,說你看完了這一兒子與後媽胡搞的戲,你沒有往舞台上扔臭鞋子,而是站起來鼓掌。古時稱與母輩淫亂為「蒸」,倒過來為「報」。你能原諒上蒸,為何不能原諒下報呢?我看劉老師在這裡是偷換了概念。我們講的是書中人物對「上蒸下報」的態度,而非讀者觀眾的態度。若是後者,不光觀《雷雨》對繁、萍亂倫不生厭,就是讀《金瓶梅》,對潘金蓮、李瓶兒這些女子也未必能討厭到哪裡去。書中劇中的人物就不行了,周樸園、侍萍、魯大海等等,誰能像賈府裡的人對待秦、珍那樣原諒繁、萍這對男女而認為無所謂?再說,繁漪是在遭受周樸園冷遇和折磨的情況下,帶著一種報復心理也為擺脫感情孤寂而委身於周萍的;秦氏呢?除了主觀好淫,有半點客觀原因嗎?照理說,賈府的上上下下拿她當臭狗屎也算便宜她了。
但事實卻正相反,秦可卿在賈府裡不但不是「臭狗屎」,簡直是個「香餑餑」,闔府上下,沒有不喜歡並尊重這位「蓉大奶奶」的。賈母說「秦氏是個極妥當的人」,是「重孫媳第一得意之人」;賈珍說「誰不知我這媳婦比兒子還強十倍」。自稱「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話就罷了」的鳳姐,與秦可卿好成一個頭,秦氏病了,她一趟趟去探病,鳳姐在秦氏病榻旁有說不完的話,以至尤氏說:「你們娘兒兩個忒好了,……你明日搬來和她住著罷!」 秦氏對鳳姐說:「這樣的人家,公公婆婆當自己的女兒似的待。嬸娘的侄兒(丈夫賈蓉)雖說年輕,卻也是他敬我,我敬他,從來沒有紅過臉兒。就是一家子的長輩同輩之中,除了嬸子倒不用說了,別人也從無不疼我的,也無不和我好的。」秦可卿死了,「那長輩的想她素日孝順,平一輩的想她素日和睦親密,下一輩的想她素日慈愛,以及家中僕從老小想她素日憐貧惜賤、慈老愛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
尤其是她婆婆尤氏,對可卿更是疼愛有加,天底下難找這樣好的婆媳關係。她對賈蓉說過:「倘若她有個好歹,你再要娶這麼一個媳婦,這個模樣兒,這麼個性情的人兒,打著燈籠也沒地方找去。」她對金寡婦說起可卿的病,長篇大套地說個沒完,說:「她這為人行事,哪個親戚,哪個一家的長輩不喜歡她?所以我這兩日好不煩心,焦得我了不得。……我想到她這病上,我心裡倒像針扎似的。」對媳婦的喜愛疼愛還有哪個婆婆能比得了?
讀到這裡,不禁令人生出疑問:賈府裡的這些人是怎麼了?是不是一個個都有病?怎麼這樣不正常?自己的妻子有外遇,不,不是「外遇」,是「內遇」,遇的是自己的父親,卻還「他敬我,我敬他,從來沒有紅過臉兒」;自己的男人有外遇,不,同樣不是「外遇」,是「內遇」,遇的是自己的兒媳婦,卻也毫無半點異詞,還和兒媳婦好得不得了,兒媳病了,還心焦得「心裡像針扎似的」,還認為這兒媳是「打著燈籠也沒地方找去」。我們知道,自古迄今,別的都可忍了,唯獨這當「烏龜」戴「綠帽子」的事是沒法忍的,除非是那些狗貓牲口才持無所謂態度。尤氏、賈蓉娘倆就能達到牲口的寬厚,曹雪芹寫的這還是人嗎?
賈母曾以「小孩們年輕,饞嘴貓似的,哪裡保得住不這麼著,從小世人都打這麼過的」為由,原諒了賈璉和鮑二家的胡搞,難道也能原諒賈珍可卿胡來嗎?在那個社會,公子哥兒出點風流事,算不了什麼,就像當今有錢人包個把「二奶」,有權人找幾個「小秘」已是尋常事一樣,可「爬灰」呢?大概放什麼時候也是頭號醜聞。誰家出了這樣的醜事,那還能在社會上立住腳嗎?何況賈家的政敵正時時窺探著賈府的秘密。那家忠順王府不是連寶玉與琪官蔣玉函換汗巾子的事都探到了嗎?「爬灰」事如何能不為外界特別是政敵所知?知道了,那後果有多嚴重!作為一家老尊長的賈母竟能不顧家庭的名聲嗎?就不怕敗壞門風使賈家無法立於公卿之林嗎?她本該對晚輩這樣的事管一管,不管倒罷了,怎麼還對可卿評價那麼高,說是「第一得意之人」?
上述這一切都無法解釋。還有,賈珍若果與兒媳婦有私,兒媳死了,就這麼個小輩之人,他會以最簡單的最不惹人眼的方式處置了事,為什麼要「盡我所有」把殯出得這麼大,以致把宮裡的太監和十數家公卿都招來送殯呢?原本他會淡然處之,他卻哭得那麼痛,痛哭操勞得拄上枴杖了,合乎常情嗎?再說,一個讓公公「爬灰」的人死了,那麼些公卿王爺會來為這樣一個女人弔祭、送葬嗎?
只要確認有「爬灰」這會事,這一切就都違反常情,就無法以正常思維給出一種合理的解釋。
自從劉心武作家創立了「秦學」,就找到可以解釋的方法了。
為什麼秦可卿有如此醜行本該受到大家鄙視卻無人鄙視她反而上上下下都和她好呢?原因只有一個:她的血統高貴,她是康熙的孫女,在她身上寄托著賈家的希望。這麼一個「寶貝」,有點作風問題還算問題嗎?即便是讓人「爬」了點「灰」,又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還不仍然是「第一得意之人」?還不仍然是「打著燈籠沒地方找去」?
但又令人生疑,疑有二:
一是血統上的高貴和政治上的有用能抹掉人格上的污點嗎?對她寄予的希望能衝去人們心理上的厭惡和感情上的鄙視嗎?一碼歸一碼,你血統高貴,你有可能(僅僅是有可能)會對賈家帶來好處(但也可能帶來災難),尊重你就是了;你既然有那樣的醜事,誰還會對你有真情實意,還那麼真心實意地敬你、愛你?你要死,就死吧,不用為你那麼心焦;你死了,體體面面地把你殯葬了也就可以了,哪裡能為你流那麼些眼淚?再說了,賈珍明知可卿的來歷,你怎麼敢「爬」她的「灰」?你不怕弄得她名聲掃地使她起不到想讓她起的作用了嗎?即便日後真的廢太子或其子弘皙當上了皇帝,秦可卿恢復了公主的身份,你蔑倫敗壞公主的名聲,你不怕皇帝殺你的頭嗎?
二是知道可卿做了為人不齒事的人多,不是一般的多,而是闔府上下沒大有不知道的了(傻大姐有可能還不知道);知道可卿身世來歷的卻必然是很少的,如此帶有極大風險的事,擴散面能大嗎?估計也就賈母、政、赦、敬、珍、尤氏這幾個核心人物知道,鳳姐是否知道都不一定。如果以其血統高貴身份特殊作為對她好的原因的話,那些只知其醜事不知其身份的呢?問題是除那幾個核心人物,多數只知其醜不知其貴者也沒有不疼她不和她好的,一知道她死了,「莫不悲嚎痛哭者」,這又怎麼解釋呢?
以上許許多多的疑問,只要認為賈珍、可卿存在蔑倫的淫情,就會是一個死結,惟一可以解開這一死結的是:秦可卿與賈珍並無姦情,「爬灰」之說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根本就沒有「秦可卿淫喪天香樓」那回事。
在《紅樓夢》中可證珍、秦有苟且之事的地方只有兩處:一是第七回寧府老僕焦大罵的那五個字:「爬灰的爬灰」,一是第十三回回後硃筆脂批中有「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字樣,據說這是曹雪芹原來的一個回目,這回書中原有這方面的描寫,遵批者命刪去了。
珍、秦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了姦情?據劉心武氏說,已經有了年頭了,但集中體現在書裡的,是秦可卿自縊身死的那個夜間。劉氏的中篇小說《秦可卿之死》中寫「小朝廷」事和秦可卿身份已經敗露,賈珍去跟可卿說了這壞消息,秦可卿知道自己必須在此夜結束生命,兩人就不顧一切地做最後的繾綣,盡情地淫蕩起來。至夜闌,尤氏命丫鬟瑞珠上樓找賈珍,被撞了個正著,秦氏這才上吊自縊。
賈寶玉曾在其中夢遊太虛的秦氏臥室離天香樓老遠,第十一回寫鳳姐從秦氏臥室到天香樓去,出了內宅,進了會芳園便門,一步步看了園景,轉過了一重山坡,這才到了天香樓的後門。劉心武先生可能覺得兩人半夜五更跑那麼遠到樓上私會不大可能,於是就讓秦可卿搬到了這座樓上住。秦氏已是重病之人,還讓她搬到這樓上孤零零地住在那裡,這太沒有道理了。再說這天香樓是個看戲遊樂的地方,適合病重之人住嗎?而且這樓上還修有暗道供賈珍秘密進出秦氏臥室,這太離奇、太不可信了。
秦氏秋天病了,到十二月初二日鳳姐去看她,見她「臉上身上的肉全瘦干了」。接著鳳姐到尤氏那兒,對尤氏說:「實在沒法了。你也該將一應的後事用的東西給她料理料理,沖一衝也好。」尤氏說:「我也叫人暗暗地預備了,就是那件東西不得好木頭。」秦可卿已是病到給她預備後事了,到天香樓事件也就僅過了幾個月,書中並未寫她有什麼康復,一個全身肉都干了骨瘦如柴的人,還有興致有能力夤夜跑到天香樓上去幹那勾當嗎?這是絕不可能的。
總而言之,賈珍和秦可卿並不存在亂倫之事,更不會「淫喪天香樓」。
這樣立論,最大的障礙就是上述焦大那五個字和一條脂批。但你只要明白了曹雪芹的用意,就能跨過這兩道障礙。
寧府老僕焦大那「爬灰的爬灰」,只不過是混吵亂罵,是不能為憑的。賈珍素日待人太苛,第二十九回裡老太太到清虛觀打醮,他負責組織。那天天太熱,賈蓉在陰涼地兒涼快了一會,他就叫小廝啐賈蓉,「那小廝們都知道賈珍素日的性子,違拗不得」,這就可見一斑。對下人太厲害了,難免下人們恨他、罵他、丑他;他平日行為又不檢點,常有點風流事兒,他對可卿又挺好,於是下人在私下裡就造他的謠,說他「爬灰」。焦大仗著他那張老臉,恃酒耍性,哪句難聽說哪句,就把聽來的謠言罵出來了。這老僕罵賈府裡的子孫不肖,原是不錯的,所以魯迅先生說他是「賈府裡的屈原」,但他罵的具體內容卻未必真有實據。譬如他接著「爬灰的爬灰」還罵了句「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就無所指。有人說是指鳳姐和寶玉有私,那顯然無據。劉心武氏說是指可卿與寶玉的私情,而寶玉明明是「小叔」,怎麼成了「小叔子」了?劉說是從可卿是賈珍妻子角度論的,這簡直是夢言囈語了。
所以,不能拿焦大的醉罵為據斷定珍、秦淫情之有。
至於那條脂批,比較麻煩一些。第十三回回後批的原文是: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
在這一回的末尾,還有一條硃筆眉批:
此回只十頁,因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卻四五頁也。
這兩條批語,歷來被紅學家們奉為經典脂批,據此斷定曹雪芹在這一回中寫了珍、秦在天香樓淫蕩的具體情節,只是被刪節掉現在看不到了。
以筆者看,並不是這麼回事。
《紅樓夢》不同於《金瓶梅》,曹雪芹非常注意自己文字的清潔,他絕不會具體描繪那
些露骨的淫蕩情節。非寫不行,也不過如賈璉和鮑二家的那樣了了數語,何用一回的三分之一篇幅?
再者,查第十三回的篇幅,並不比其它回的篇幅小,比相鄰的第十二回還多了千許字。在全書中屬中等篇幅,這與脂批說「只十頁」「少卻四五頁」不吻合。
筆者認為,根本就沒刪,曹雪芹根本就沒寫什麼「淫喪天香樓」。第十三回,原樣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樣子,沒有任何刪節改易。
之所以有這樣的脂批,純是雪芹與脂硯齋施放的煙幕。我們知道,脂硯齋不是金聖歎,她(他)與雪芹是「余二人」「一脂一芹」的關係,是紅樓一書寫作的參與者。雪芹寫到這裡,牽扯到十分敏感的內容了,寫也不是,不寫也不是,無奈之下,於是就施放了這個煙幕彈,加上這樣的批語,讓讀者自己去琢磨去吧。寫可卿之淫,寫「爬灰」,寫「淫喪天香」,統統是為避開而又不能也不想避開的敏感的政治內容而故意使用的曲筆。
事實的真相是,秦可卿已知此時當政已探明自己的真實身份,知道自己再活下去,馬上就要給整個賈府帶來滅門之災。深明大義而又為疾病折磨得痛苦不堪了無生趣的可卿,於是就懸樑自盡了。為什麼要到天香樓上去上吊呢?那樓上夜間僻靜,無人阻攔,此時自己的體力也還能走到那樓上。
如果以上筆者所論不謬,還有件難以解釋的事:曹雪芹為什麼要寫可卿之淫呢?
這一方面是以淫遮蓋她的政治面貌,一方面也為忠於生活,寫一下自己年輕時的經歷,為當年那段難忘的感情記憶留下一點紀念。
細讀第五回就可發現,寶玉那天中午的確是和可卿發生了性行為。可卿引寶玉到了自己臥室,親手展開了「西子浣過的紗衾,移了紅娘抱過的鴛枕。於是眾奶母伏侍寶玉臥好,款款散了,只留襲人、媚人、晴雯、麝月四個丫鬟為伴。秦氏便吩咐小丫鬟們,好生在廊簷下看著貓兒狗兒打架。」這裡並沒說可卿離去,接著就寫寶玉夢中與她行警幻秘授之事。這實際是在寫兩人的「雲雨情」,這才是「初試」,與襲人已是二試。可卿的「情海情天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擅風情,秉月貌」正是指與寶玉的這事。所以,寶玉跟鳳姐去探病,聽可卿說「未必熬得過年去」,寶玉才「如萬箭攢心,那眼淚不知不覺就流下來了」。所以寶玉一聽可卿死了,不聽賈母勸阻,連夜就過東府去。所以雪芹寫寶玉哭可卿哭得死去活來。
很多人都有兒時情竇初開時似真又幻的類似「過家家」的一些事情,長大後會凝固成一些難忘的記憶。曹雪芹自小生活在女兒堆裡,這樣「過家家」的事一定會有,長大後要寫兒時事了,難免要作為一種美好的記憶寫進作品裡,當然這樣的事只能撲朔迷離地寫。「史湘雲醉臥芍葯蔭」,那實際上就是寫寶、湘兒時的這種事。不過,寶、湘二人當時都是小孩子,可卿此時已是成人,這就是她的「情既相逢必主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