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緣」是黛玉死後的事
「金玉良緣」是黛玉死後的事。寶玉娶寶釵只是事態發展的自然結果,並非寶玉屈從外力,或者失魂落魄地發癡呆病而任人擺佈。婚後,他們還曾有過「談舊之情」,回憶當年姊妹們在一起時的歡樂情景(第二十回脂評)。待賈府「事敗,抄沒」後,他們連維持基本生活都困難了。總之,作者如他自己所聲稱的那樣,「不敢稍加穿鑿,徒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傳者」,他沒有像續書那樣人為地製造這邊拜堂、那邊嚥氣之類的戲劇性效果。
儘管寶釵作為一個妻子是溫柔順良的,但她並沒有能從根本上治癒寶玉的巨大的精神創傷。寶玉始終不能忘懷痛惜自己不幸而犧牲生命的黛玉,也無法解除因繁華消歇、群芳落盡而深深地留在心頭的隱痛。現在,他面對著的是思想性格與黛玉截然不同的寶釵,這只會使寶玉對人生的憾恨愈來愈大。何況,生活處境又使他們還得依賴已出嫁了的襲人和蔣玉菡(琪官)的「供奉」(第二十八回脂評),這一切已足使寶玉對現實感到憤慨、絕望、幻滅。而恰恰在這種情況下,一向人情練達的寶釵,又做出了一件愚蠢的事:她以為寶玉有了這番痛苦經歷,能夠「浪子回頭」,所以佚稿中有《薛寶釵藉詞含諷諫》一回(第二十一回脂評)。以前,釵、湘對寶玉說:「你就不願讀書去考舉人進士的,也該常常的會會這些為官做宰的人們,談談講講些仕途經濟的學問,也好將來應酬世務,日後也有個朋友。」(第三十二回)還只是遭到反唇相譏。如今諸如此類的「諷諫」,對「行為偏僻性乖張」的寶玉,則無異於火上加油,所起的效果是完全相反的。這個最深於情的人,終於被命運逼成了最無情的人,於是從他的心底裡滋生了所謂「世人莫忍為之毒」,不顧一切地「懸崖撒手」,離家出走,棄絕親人的一切牽連而去做和尚了(第二十一回脂評)。
以上就是我們根據有關材料中所提供的線索勾畫出來的寶黛悲劇情節的梗概。
這裡有一個問題需要先談一下:脂評中所說的小紅「獄神廟慰寶玉」的「獄神廟」,或者劉姥姥與鳳姐「獄廟相逢之日」的「獄廟」是否即寶玉、鳳姐這次離家後的去處。以前,我確是這樣想的,以為他們是抄家後,因被拘於獄神廟才離家的。後見有人異議,以為這不可能,若賈府已被抄沒,則寶玉就不得重進大觀園「對景悼顰兒」。這意見是對的。脂評有「因未見抄沒、獄神廟」等語,則知獄神廟事當在抄沒之後。可見,此次離家,另有原因,很可能是賈府遭譴責後,二人外出避風。其次,「獄廟」究竟是「獄」還是「廟」?紅學界比較公認的看法以為它就是監獄,是鳳姐、寶玉獲罪囚禁之所。重慶有一位讀者來信說,「獄神廟」不是獄,應是廟;「獄」就是「(岳)」的簡寫,「岳神廟」也可稱「岳廟」,即「東嶽廟」。此說是把獄神廟當作鳳姐、寶玉流落行乞之處的。因為小說預言寶玉後來「潦倒」「貧窮」(第三回《西江月》詞),脂評則提到鳳姐「他日之身微運蹇」(第二十一回),但都沒有關於他們後來坐牢的提示;而在《好了歌注》「金滿箱,銀滿箱,展眼乞丐人皆謗」句旁,卻有脂評說:「甄玉、賈玉一干人。」而提到將來「鎖枷扛」的,卻只是「賈赦、雨村一干人」。這樣說,雖有一定道理,但應該指出,「獄神廟」之名是實有的;脂評中也未必是「岳神廟」的別寫,它有時雖用指監獄,有時也可以指牽連在刑訟案子中人臨時拘留待審之處。寶玉等留於獄神廟,我以為應屬後一種情況,他們畢竟與判了罪,遭「鎖枷扛」的賈赦、雨村等人有別。至於流落行乞,備受凍餒之苦,應是離家甚遠,欲歸不得而錢財已空時的情景。
有人說脂評中「芸哥仗義探庵」(靖藏本第二十四回脂評),指的就是賈芸探監,我很懷疑。本來,如果是真廟,改稱庵,似乎還說得通,猶「櫳翠庵」在《中秋夜大觀園即景聯句》中稱之為「櫳翠寺」。但如果「廟」是指監獄中供獄神的神櫥石龕,那就很難稱之為「庵」了。所以,我以為更可能的是廟是廟,庵是庵。因為賈府事敗,有一些人暫時居住在庵中是很可能的,妙玉、惜春當然更是與庵有緣的人。在「家亡人散各奔騰」的時刻,由於某種需要(比如傳言、受托、送財物等等),賈芸為賈府奔波出力的機會很多,不一定非是他自己和倪二金剛先探監,後又設法營救寶玉等出獄不可。賈芸、倪二儘管在社會上交結很廣,很有辦法,但如果寶玉等真的到了坐牢的地步,以賈芸、倪二這樣的下層人物的身份要營救他們出獄,恐怕是不那麼容易的。寶玉等能從獄神廟獲釋,應是借助了北靜王之力。蒙府本第十四回有脂評說:「寶玉見北靜王水溶,是為後文之伏線。」已透露了佚稿中的情節線索(此條及獄神廟事得劉世德、藍翎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