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之死印證了眼淚還債

黛玉之死印證了眼淚還債

黛玉之死印證了眼淚還債

紅樓評論

三、黛玉之死印證了眼淚還債

據脂評,佚稿中黛玉之死一回的回目叫《證前緣》,意思是「木石前盟」獲得了印證,得到了應驗;換一句話說,也就是黛玉實踐了她身前向警幻許諾過的「眼淚還債」的誓盟。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作者寫「眼淚還債」的真正含義。絳珠仙子的話是這樣說的:

「他(神瑛侍者)是甘露之惠,我並無此水可還。他既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得過他了。」(第一回)

這就是說,絳珠仙子是為了償還神瑛侍者用甘露灌溉她的恩惠,才為對方流盡眼淚的。因而悲劇的性質從虛構的果報「前緣」來說,應該是報恩;從現實的情節安排來看,應該寫黛玉答謝知己已往憐愛自己的一片深情。

我們對「眼淚還債」的理解,常常容易忽略作者所暗示我們的這種性質,而只想到這是預先告訴我們:黛玉一生愛哭,而她的哭總與寶玉有關。這雖則不錯,卻是不夠的。因為一個人的哭,或是為了自己,或是為了別人;或是出於怨恨,或是出於痛惜,性質是不一樣的。如果黛玉只為自己處境的不幸而怨恨寶玉無情,她的流淚,對寶玉來說,並沒有報恩的性質,也不是作者所構思的「還債」。用恨的眼淚去還愛的甘露,是「以怨報德」,怎麼能說「也償還得過他了」呢?

所以,黛玉之死的原因是不同於續書所寫的。符合《證前緣》的情節應是:前世,神瑛憐惜絳珠,終致使草木之質得成人形——賦予異物以人的生命;今生,黛玉憐惜寶玉,一往情深而不顧自身,終致仍舊付出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化為異物。這樣,才真正「償還得過」。

這是否對本來只作黛玉一生悲慼的代詞的「眼淚還債」的話求之過深了呢?我想沒有。這話本來並不平常。脂評說:「歷來小說可曾有此句?千古未聞之奇文!」眼淚就是哭泣、悲哀,誰都知道。倘意盡乎此,何「奇」之有。又說:「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脂評這話本來也不過是贊作者對人情體貼入微,又能用最確切的簡語加以概括。誰知它竟成了不幸的預言:自從小說後半部因未傳而散佚後,「眼淚還債」的原意確實已不大有人知道了;再經續書者的一番構想描寫,更使讀者以假作真,燕石莫辨,也就不再去探究它的原意了。

但是,原意還是尋而可得的。第三回寶玉與黛玉初次見面,有寶玉摔玉一段情節。書中寫道:

寶玉聽了(按:黛玉沒有玉),登時發作起癡狂病來,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罵道:「什麼罕物!連人之高低不擇,還說通靈不通靈呢!我也不要這勞什子了!」……寶玉滿面淚痕泣道:「……如今來了這麼一個神仙似的妹妹也沒有,可知這不是好東西。」

共2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紅樓夢相關
紅樓夢人物
紅樓夢典籍
紅樓夢大全
古詩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