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的體系和紅學的悲劇──讀《還「紅學」以學》感言
中國最高學府北京大學的權威刊物《北京大學學報》,一反以往不發表外稿和不介入學術紛爭的慣例,從1995年第3期起開闢「百年學術」專欄,緊接著在第4 期就刊出了周汝昌先生的長文《還「紅學」以學──近百年紅學史之回顧(重點摘要)》,這在紅學史上,是一件很值得注意的事情。《學報》第4期的卷首語寫道:
如同英國人以莎士比亞引為驕傲一樣,中國人以曹雪芹的《紅樓夢》引為民族的驕傲。如果沒有老子、莊子,沒有李白、杜甫,沒有《紅樓夢》,很難想像中國文化是一個什麼樣子,中國人的精神意識是一個什麼樣子。所以,「紅學」也是一門顯學,「紅學」的風風雨雨,關涉到整個學術界、思想界。人們還記得,50年代初,一家大學學報上的一篇紅學論文,在中國學術界、思想界產生了很大影響和衝擊。四十年後的今天,又是在一家大學學報上,刊出周汝昌先生總結紅學研究歷史和現狀以及他對《紅樓夢》價值再認識的長篇論文,我們相信一定會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
卷首語中提到的50年代初「在中國學術界、思想界產生了很大影響和衝擊」的紅學論文,顯然是指山東大學《文史哲》發表的李希凡、藍翎的《關於〈紅樓夢簡論〉及其他》。現在看來,那篇文章在學術界、思想界所產生的影響,主要是在政治方面;對學術研究來說,既有正面效應,又有負面效應,在某種程度上,其負面效應還可能超過正面效應。相比之下,時處世紀之交的今天,《北京大學學報》繼承北大「兼收並蓄、海納百川的學術自由傳統」,以當年蔡元培校長「大學者,囊括大典,網羅眾家之學府也」的氣魄,為校內外、海內外學人「提供一方平等公正的學術園地,供學者們進行學術切磋、探討和爭鳴」,以總結20世紀紅學的學術歷程,釐清本世紀紅學發展的脈絡、得失,其意義是當年《文史哲》發表李、藍文章所不能同日而語的。
一、「紅學悲劇」的根源在哪裡?
由周汝昌先生來「總結紅學研究歷史和現狀」,應該說是合適的人選。這不僅因為周先生是一位資深的紅學研究專家,而且這篇回顧性的文章,試圖貫徹「一切唯以實事求是與臨文不諱為學術道德準則」,對百年紅學的思考,確實具有相當的深意。
比如,周汝昌先生的文章一開頭就說:「既稱『紅學』,它首先應當是一門自成體系的學術」,旗幟鮮明地提出了紅學研究的「體系」問題,竊以為是抓住了要害的;接著,他又鄭重地提出了「這門學問本身帶著巨大的悲劇性」的命題,更是語重心長,發前人所未發。可惜的是,周先生並沒有循此思路,緊扣「紅學體系」 這一要害去探尋「紅學悲劇」的根源,從而對紅學研究的歷史和現狀作出深刻的總結,卻一下子滑到追究從事紅學研究的人的「素質」上去了:
紅學在我國學術史上是一門特殊的學科,它本身獨特性甚強,卻又很容易被當作一般對像對待。它的文化內涵極豐富,文化品位極崇高,所以需要我國的文學、史學、哲學、美學、科學等多方面的第一流學者通力協作,方能勝任愉快,展現光輝;而那些第一流學者們各有自己的理想事業,如何能以「一部小說」來作為他們的研究目標?於是「紅學」遂落於低層次的人士之手。以我自己為例,如果勉強冒稱一個「學者」,也不過是在三流的層次,還有一些尚不如我,根本不具備研治此學的條件。以上二端,乃是「紅學」悲劇性的最關鍵的矛盾因素。
周文以「還『紅學』以學」為題,其意乃在強調:紅學的「最根本的癥結就是號稱紅『學』而缺少真學的本質」,他的所謂紅學本身的「巨大的悲劇性」,主要是從這裡派生出來的(周先生關於「紅學在我國學術史上是一門特殊的學科」的命題,因篇幅限制,此文不擬枝蔓)。按照周先生的邏輯,要解決紅學研究的「悲劇性」,只能有兩個辦法:第一,動員「我國的文學、史學、哲學、美學、科學等多方面的第一流學者」統統放下「自己的理想事業」,以「『一部小說』來作為他們的研究目標」;第二,奉勸那些「根本不具備研治此學的條件」的「低層次的人士」,知趣地退出紅學研究這塊神聖的領地。誰都知道,這是毫無道理的,也是完全辦不到的。有位一慣與周先生針鋒相對的人,在另一場合卻也說過類似的話:「近年以來,紅學已經成為一門國際『顯學』,這自然是大好事!但是這也引起了某些本來與紅學疏離的人,卻產生了對紅學的強烈興趣。他們似乎以為不假思索就能在紅學領域作出『前無古人的創見』。……這樣一來,本來應該是清澈見底的一泓 『紅學』湖水,就被攪成一團渾水。」依此理論,紅學研究只能是「顯貴者」的專利,卑賤者是不容插足的。但是,既然「中國人以曹雪芹的《紅樓夢》引為民族的驕傲」,就意味著《紅樓夢》是大家的,人人都可以讀,可以說,可以論,可以研究:這才是紅學之成為「顯學」的真義。須知世上沒有天生的「第一流」學者,而且,即便是「第一流學者」了,也不能保證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顛撲不破的真理。毛澤東同志在《紅樓夢》的問題上,支持「小人物」的創新精神,這在今天仍然具有現實意義。「小人物」最沒有包袱,他們的思想最不受傳統的拘縛;而「大人物」、「學術權威」有時倒可能成為學術發展的障礙。「某些本來與紅學疏離的人,卻產生了對紅學的強烈興趣」,從而不斷地加入到紅學研究的隊伍中來,這是大好的事情,也是紅學事業繁榮的最根本的保證。
要之,周汝昌先生關於紅學研究的「悲劇性」的提法是饒有深意的,但他對釀成紅學悲劇的原因的分析,卻未能切中肯綮。「紅學悲劇」的根源,不應該專從紅學家的「素質」中去找尋,而應該從紅學自身的「體系」中去找尋。從這一視角著眼,我們就會真正深刻地總結20世紀紅學的學術歷程,釐清本世紀紅學發展的脈絡、得失,下一世紀的紅學研究應如何發展、如何繁榮等問題,也就會不言自明瞭。
二、胡適的悲劇
從周先生對「紅學史」的簡略回顧中可以蠡知,他雖然承認「夠得上學術的『紅學』」是「從胡適作《紅樓夢考證》為始」,但又一再強調,胡適的新紅學, 「從一建立就缺少科學性」,因而沒有「建立一個堪稱獨立的新創的『學』」。周文借用「今世」之「俗論」,將近百年的紅學分為「舊紅學」與「新紅學」兩大營壘:「以『五四』以前、蔡元培為代表的學派為『舊』的,而以胡適為代表的為『新』的。舊的也稱『索隱派』,新的又呼『考證派』。索隱的結果,由『順治、董妃』說發展為『順、康、雍三朝政治說』,考證的結論則是『自(敘)傳說』。」周文在這裡用了一個「今世俗論」的提法,表明他本人對新舊紅學的看法,有了大的變化。果然,他寫道:「今日之人,已然被那些評論者們弄得不甚瞭然,以為胡適批駁批倒蔡元培,是一場水火冰炭的大『鬥爭』,雙方各執一詞,『勢不兩立』。實際的事情的『本質』,並非如此──他們正是『一丘之貉』:都是在研索《石頭記》這部小說的『本事』,並無根本的分歧──分歧只是蔡先生認為曹雪芹是寫別人,而胡先生則主張曹雪芹是寫『自己 』。如此而已。」
但是,周文在比較兩種「紅學」之後,仍然肯定「新紅學」的「科學性」(儘管是打了引號的):「相對於『索隱派』的『方法』而言,我以為稱之為『科學的』,那是合理服人的。」理由是:
比方說,索隱派為了證成其「反滿」說,便把小說著作權給了「明遺民」。這科學嗎?是之與否,又如何判決?及胡氏從作者家世生平和書之版本入手,搜集可靠文獻資料,加以考訂,證明了作者是曹雪芹,所著傳世只有80回本,後40回本為高鶚、程偉元等人偽續,冒稱「全璧」;又考知曹雪芹名霑,祖父寅,江寧織造世家,曾歷榮華,雪芹本人應為?#092;子,年壽以「四十年華」為基數,而卒於「壬午除夕」即乾隆二十七年(1763)。他又收得了一部乾隆甲戌年(1754)的《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並且也論及了另一部脂評抄本「庚辰四閱定本」。這麼一來,我們一個普通人也就不難推斷:庚辰是乾隆二十五年,上面有一條小「附記」說是「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再看敦誠在次年丁丑寄懷雪芹詩中也正是說:「……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這就完全明確:雪芹直到乾隆丁丑二十二年(1757),還在經營寫作之中。那麼,清朝正式「定鼎」北京事在1664 年,從1664到1757,已經93年,而那「明遺民」既能知亡國之痛而發憤著書,那他應生於明亡之前至少一二十年才行。如此,他必須至少是個壽逾一百三十歲而尚未停筆的「作家」才對。只這一點,就使索隱說失去了基本理據。
姑不論這種推論是否足以將「索隱派」完全駁倒,但以上的陳述,確實已經相當明晰地勾勒了胡適構建的「新紅學」體系的大輪廓。既然有關作者的家世生平和書之版本的文獻資料是「可靠」的,且又得到了充分的「證明」,那麼,這一紅學體系的理論的和史料的基石應該是堅實的,又何來「悲劇性」呢?周汝昌先生的回答是:在胡適的紅學研究中,存在以下四條「遺憾之點」:
第一,胡適當時作考證,只是為了提倡「白話文學,對幾部小說名著都『一視同仁』,『平均對待』」,「初無任何特重《紅樓》一書之意。這種考證,作者,年代,版本……,乃屬於一般性的考據對象的共同內容項目。所以他並沒有什麼要建立一個『紅學』專科學術的動機和觀念」;
第二,胡適「除了提出『自敘傳』(相對於寫別人是不錯的),對曹雪芹這部書的真涵義真價值,可說一無所論,簡直膚浮得令人驚訝」,「也正因此故,他寫了《考證》之後,只由於又得見《庚辰本》而作了一個『補考』而外,再也沒有為『紅學』作什麼事情」;
第三,「對曹雪芹的為人,對《紅樓夢》的性質(特點、意旨、蘊涵……),他並未表現出什麼探索興趣。不妨說,單層次歷史考證而外所必需的思力、識力和更高層次的靈智方面的體會尋求,賞音參悟,一概欠缺」;
第四,他「對『版本』的認識也是個模稜兩可的『實踐』者」,「他收得了價值極高的、可以代表雪芹真面貌精神的《甲戌本》,然而他對這一珍貴文本卻不見得發生多大的『整理』流布與深入研究的興致與願望」,「相反,他一直對那部程、高二次篡改歪曲原文最厲害的《程乙本》大加欣賞,並為之作序宣揚」。
以上各點,即便都能成立,充其量也只不過是大德中的小眚,根本談不上什麼「悲劇性」的問題;因為胡適既已「為所有後來人指明了治《紅》的正確方向,奠定了幾大塊康莊大道的鋪路基石,懸起了清華朗潤的一顆照明寶珠」(周先生的贊語是獻給魯迅的,但正如周文所說,「魯迅也是個堅決磊落的『自傳說』者」, 「魯迅在蔡胡之間,作出了毫不含渾的抉擇:棄蔡而取胡」,因而同樣適用於胡適),大家只要循此前進,縱有荊棘橫阻,前途終是光明的,又何來「悲劇性」可言呢?
竊以為,如果說紅學研究有「悲劇性」的話,那首先就存在於其自身的體系之中。總結百年紅學的是非得失,最根本的一條是從「體系」入手。應當承認,由胡適等人奠基的「新紅學」,確實是構建了一個堪稱自己的體系的,這個體系對舊紅學的不合理的因素的否定和批判,以及新的觀念和方法的引進,都是有朝氣的,富有批判精神的;同時,同任何一種學說體系內部都不免包含著若干否定性的悖論因素一樣,在紅學(包括「新紅學」在內的近一個世紀的紅學)體系當中,也蘊含著嚴重的悖論。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紅樓夢考證》一開頭就指出:「向來研究這部書的人都走錯了道路。他們怎樣走錯了道路呢?他們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紅樓夢》的著者,時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卻去收羅許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來附會《紅樓夢》裡的情節。他們並不曾做《紅樓夢》的考證,其實只做了許多《紅樓夢》的附會!」(《胡適紅樓夢研究論述全編》第75頁,以下簡稱《全編》)胡適在號召「打破這種種牽強附會的《紅樓夢》謎學」後,不無自信地說道:「我們只須根據可靠的版本與可靠的材料,考定這書的作者究竟是誰,著者的時代,這書曾有何種不同的本子,這些本子的來歷如何。這些問題乃是《紅樓夢》考證的正當範圍。」(《全編》第86頁)這種認識是富有創新精神的,從理論上講,也是完全正確的。
但在實踐上,新紅學的倡導者們,在其起步的一瞬間,在其論證的關鍵時刻和關鍵的處所,都不能將「辨偽崇真」的治學原則貫徹到底,使得它的批判精神祇能指向對方,而無法戰勝自我,從而使胡適的體系出現了悖論。
新紅學體系的核心是「自傳」說,而以作者考證和版本考證為兩大支柱,遂形成了有別於歷史上任何紅學觀的獨特的體系。然而,無論是構建這一體系的意念發端、還是它的理論的和史料的基礎,都是十分脆弱的。
先來看看這一體系的核心部分。胡適關於《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傳」之說,從現象上看,是由小說開端「作者自雲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說此《石頭記》一書也。……自己又云: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識見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當此日,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褲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訓之德,以致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等語啟發而生的。他說:
這話說的何等明白!《紅樓夢》明明是一部「將真事隱去」的自敘的書。若作者是曹雪芹,那麼,曹雪芹即是《紅樓夢》開端時那個深自懺悔的「我」!即是書裡的甄、賈(真假)兩個寶玉的底本!(《全編》第99頁)
胡適在這裡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將真事隱去」與「自敘」兩個概念,是完全不相容的;《紅樓夢》既已「將真事隱去」,首先就與據史實錄的傳記原則相悖違,也就根本談不上什麼「自傳」。蔡元培在《〈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中批評胡適說:「書中既雲真事隱去,並非僅隱去真姓名,則不得以書中所敘之事為真。又使寶玉為作者自身之影子,則何必有甄、賈兩個寶玉?」說得是很有道理的,不能因為蔡先生是「索隱派」就加以抹殺。至於在小說創作中融進了作者自身的生活經驗,與作者之寫作「自傳」,更是完全不同質的兩回事。為胡適所讚揚的錢靜方的話:「《紅樓》一書,空中樓閣。作者第由興會所至,隨手拈來,初無成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過若即若離,輕描淡寫,如畫師所繪之百像圖,類似者固多,苟細按之,終覺貌是而神非也」(《全編》第85頁),只能成為自傳說的反證。周汝昌先生曾想以中國傳統的「六經皆史」、「中國小說,本源與本質是『史』,是史的一支」(《紅樓夢與中華文化》第69頁)來證實《紅樓夢》的自傳說,也是不能成立的。中國的傳統文化是史官文化,「為人立傳」,是史官的特權,所謂「宣付國史館」是也。非史官的人,是沒有為人立傳的資格的。《段太尉逸事狀》實際上就是《段秀實傳》,但卻不能公然叫「傳」,而只能稱「逸事狀」,且要鄭重其事地註明「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付史館」,臨了還得表白:「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以免發生誤會。為人立傳,尚且如此,就更談不上為己立傳了。聯繫到曹氏的家世,情況就更為明顯。顧頡剛1921年6月7日在他給胡適的信後補記道:「這封信去後,胡適先生來談,謂頃到滿人志奇家,詢問曹寅事;不料他連這個人也不曉得。問他有無滿族史書可翻,亦是沒有。適之先生勸他趁現在的時候,搜集滿族史料;將來要做這種事情,更困難了。但薄於歷史觀念的滿族,恐這件事終不能行。適之先生又述志奇的話,說滿人死了,無論如何的大官,求人作傳,作墓誌的,總是很少。先生因想及《耆獻類徵》裡滿大臣除了國史館所作傳外,請名士握筆的的確是很少。所以曹家赫赫揚揚了幾代,乃無一篇傳狀可見,亦不足怪。」(《全編》第9頁)既然如此, 又為何一意要從「自傳說」著眼去考證《紅樓夢》呢?
箇中原因,從理論上說是受由西方引進的文論的影響。周汝昌先生批評胡適的「意障」,說「問題的根本是他的『西方意識』在指導一切。他是想把中國文化的各方面特點特色都改成西方化──包括語言文字民族精魂在內!」可惜他所指向的只是所謂「白話主義」,而忘記了「自傳」說即是西方化的一種理論。胡適 1922年3 月13日日記中,粘附了一張針對蔡元培的剪報:「為什麼以《紅樓夢》影射人物是考證情節,以《紅樓夢》為自傳便不是考證情節?況且托爾斯泰底小說,後人說他是自傳,蔡先生便不反對;而對於胡適之底話,便云『不能強我以承認』,則又何說?」(見《全編》第123頁),就是一證。而在實踐方面,在相當程度上又是由當時社會上的不根之談誘發出來的。胡適於1921年5月 30日給顧頡剛的信中,寄去了上海《晶報》所載《紅樓佚話》四則,評論說:「可見人對於『傳聞』的信心,真有不可及者!」(《全編》第54頁)顧頡剛 1921年7月20 日給俞平伯的信,則提到其中「濮君某言,其祖少時居京師,曾親見書中所謂焙茗者,時年已八十許」的話,發揮道:「其實他們倘使真遇到了焙茗,豈有不深知曹家事實之理,而百餘年來竟沒有人痛痛快快說這書是曹雪芹的自傳,可見一班讀《紅樓夢》的與做批評的人竟全不知道曹家的情狀。若是從前的紅學家能稍做些合理的研究,必不讓適之先生作啟蒙期的第一人了。」(《俞平伯書信集》第129頁)
胡適體系的最根本之點,不在於他一般地認定小說是出於作者的「自況」,是作者的「自寫性情」,而在於他一意認定《紅樓夢》是曹雪芹「這個人」的自傳,而這個曹雪芹,又是曾任江寧織造的曹寅的後人曹雪芹!於是,作者的考證,遂成了他的體系的一大支柱。
關於《紅樓夢》作者的問題,當以程偉元「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何人,惟書中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程甲本序》)的表述最符合實際、也最符合版本著錄原則。這是因為:
第一,《紅樓夢》的各種版本,卷端都不題撰人,雖有種種傳聞(程偉元當時所聞之傳說,今已不得而知;後起的記載,有「康熙間京師某府西賓常州某孝廉手筆」(《樗散軒叢談》)之類),但皆難以稽考,故仍以「未知出自何人」為妥。
第二,書中有「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照字面理解,曹雪芹的工作是「披閱」、「增刪」,而不是撰作;且以小說情節中的陳述斷定曹雪芹即為此書之作者,亦不足為據。故說「惟書中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是最為恰當的說法。
胡適跳過版本學的通例這一層考慮,逕直認定《紅樓夢》的作者是曹寅的後人,所根據的「第一條」資料,是袁枚的《隨園詩話》:
我們現在所有的關於《紅樓夢》的旁證材料,要算這一條為最早。近人徵引此條,每不全錄;他們對於此條的重要,也多不曾完全懂得。這一條紀載的重要,凡有幾點:
(一)我們因此知道乾隆時的文人承認《紅樓夢》是曹雪芹做的。
(二)此條說曹雪芹是曹楝亭的兒子。
(三)此條說大觀園是後來的隨園。
(《全編》第87頁)
胡適當年關於《隨園詩話》的三點判斷,現在看來,都是錯誤的。第一,乾隆時的袁枚所說的曹雪芹,是「相隔已百年矣」的人物,他所寫的《紅樓夢》,是 「備記風月繁華之盛」、亦即他作為一個貴介公子在南京尋花問柳的奢華生活的書,書中寫到「紅樓」中尤艷的「校書」(妓女),根本不是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小說《紅樓夢》;第二,曹雪芹是曹寅之子一說,後來又為曹寅之孫所取代,而直到現在,在曹氏家譜上,無論是子,是孫,都不曾找到曹雪芹的蹤影;第三,說大觀園即是後來的隨園,更有版本的辨偽問題。《隨園詩話》最早的版本為乾隆五十七年(1792)本(其時袁枚尚在世上),其中並無大觀園的一段。到了道光四年(1824)刊刻的《隨園詩話》中,卻添上了:「中有所謂大觀園者,即余之隨園也」一句,顯然是後世別有居心之輩篡改的結果, 不足為據。顧頡剛1921年6月24 日在給俞平伯的信中引袁枚於乾隆十三年修《江寧府志》和十四年作《隨園記》的事,分析道:「志書局裡的採訪是很詳的,曹家又是有名人家,如果他們有了這園,豈有不入志之理。……他掌修了府志還不曉得,他住入了園內還不記上,而直等看見了《紅樓夢》之後,方說大觀園即隨園,這實在教人不能相信!」(《俞平伯書信集》第 120頁)但他又接著說:「『大觀園即隨園』一語,雖是不確,頗能於無意中興起讀者『寶玉即雪芹』一個觀念,這也是他的功勞。」倒頗洩露了自傳說的天機。
胡適所搜集到的所有關於曹氏的材料,姑不論可靠與否,唯有這條被後人篡改了的《隨園詩話》中的「大觀園即隨園」的話,能夠同小說《紅樓夢》的作者掛起鉤來。所以,為了確證《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傳,胡適不得不在小說的內容中找依據。他在引用了一些諸如曹家四次接駕的史實同《紅樓夢》第十六回趙嬤嬤談南巡接駕的話相對照、曹家的世系同賈家的世系相對照的零碎材料(蔡元培在《〈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中反駁說:「若以趙嬤嬤有甄家接駕四次之說,而曹寅適亦接駕四次,為甄家即曹家之確證,則趙嬤嬤又說賈府只預備接駕一次,明在甄家四次以外,安得謂賈府亦指曹家乎?」又說:「若必欲事事證明而後可,則《石頭記》自言作者有石頭,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諸人,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有曹雪芹;《石頭記》中有許多大事,而胡先生所考證者惟南巡一事,將亦有『任意去取沒有道理』之誚與?」說得都很有道理)以後,將曹雪芹的一生歷史作了如下的概括:
(一)他是做過繁華舊夢的人。
(二)他有美術和文學的天才,能做詩,能繪畫。
(三)他晚年的境況非常貧窮潦倒。
然後作出判斷說:「這不是賈寶玉的歷史嗎?」(《全編》第103 頁)於是自傳說的體系宣告完成,這種論證,顯然是極其薄弱的。
版本考證是胡適的紅學體系的第二大支柱。版本考證的關鍵,即後四十回的問題,就其本質而言,是由作者考證的需要派生出來的,是為他的作者考證服務的。胡適寫道:「《紅樓夢》的開端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明說『蓬牖茅椽,繩床瓦灶』;豈有到了末尾說寶玉出家成仙之理?」(《全編》第116頁)為了貫徹「自傳」說,就非否定後四十回不可。他看到俞樾《小浮梅閒話》「《船山詩草》有《贈高蘭墅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注云:『《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然則此書非出一人手。按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矣」的話,雖然已發現俞樾所舉科場詩之說的不可靠,卻補充了兩條「證據」:
一,「程序說先得二十餘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上沒有這樣奇巧的事!」
二,「高鶚自己的序,說的很含糊,字裡行間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願完全埋沒他補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條說:『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雲弁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全編》第115-116頁)
兩條證據,完全是強詞奪理。高鶚此條引言,前有「向來奇書小說,題序署名,多出名家」,講的是「題序署名」的事,於他所謂的「苦心」毫不搭界。胡適說:「如寫賈寶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舉人,也沒有道理。高鶚補《紅樓夢》時,正當他中舉之後,還沒有中進士。如果他補《紅樓夢》在乾隆六十年之後,賈寶玉大概非中進士不可了!」(《全編》第117頁)居然又以自傳說來「考證」高鶚的「續書」了,真是匪夷所思!
在1921年做《〈紅樓夢〉考證》的當兒,胡適在版本方面除了大膽假設,可以說一籌莫展。到了1927年,突然出現的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頓使胡適的紅學體系的全部立論,獲得了版本上的依據,無怪乎直到1961年,他還滿懷深情地說:「我們現在回頭檢看這四十年來我們用新眼光、新方法搜集史料來做『《紅樓夢》的新研究』總成績,我不能不承認這個脂硯齋甲戌本《石頭記》是最近四十年內『新紅學』的一件劃時代的新發見。」(《全編》第317頁)是什麼原因使胡適這樣欣喜若狂呢?原因就在甲戌本的發現,證實了他的自傳說。這位突然出現的脂硯齋,作為曹雪芹「很親的族人」,他的批語,對胡適真是太有用了:
此等處皆可助證《紅樓夢》為記述曹家事實之書,可以摧破不少的懷疑。我從前在《紅樓夢考證》裡曾指出兩個可注意之點:
第一,十六回鳳姐談「南巡接駕」一大段,我認為即是康熙南巡,曹寅四次接駕的故事。我說:「曹家四次接駕乃是很不常見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覺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這樁最闊的大典說了出來。」脂本第十六回前有總評,其一條云:「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這一條便證實了我的假說。我又曾說趙嬤嬤說的賈家接駕一次,甄家接駕四次,都是指曹家的事。脂本於本回「現在江南的甄家……接駕四次」一句之傍,有朱評云:「甄家正是大關鍵,大節目。勿作泛泛口頭語看。」這又證實我的假設了。
第二,我用《八旗氏族譜》的曹家世系來比較第二回冷子興說的賈家世次,我當時指出賈政是次子,先不襲職,又是員外郎,與曹一一相合,故我認賈政即是曹。這個假設在當時很受朋友的批評。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銜,令其入部習學,如今已升了員外郎」一段之傍有朱評云:「嫡真事,非妄擁也。」這真是出於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證據了!故《紅樓夢》是寫曹家的事,這一點現在得了許多新證據,更是顛撲不破的了。
(《全編》第165-166頁)
胡適的悲劇在於,他當年不無自信地說過的「我們只須根據可靠的版本與可靠的材料,考定這書的作者究竟是誰,著者的時代,這書曾有何種不同的本子,這些本子的來歷如何」,並把它們稱為「《紅樓夢》考證的正當範圍」的話,到了今天,卻不能移用於自己的研究實踐。對於甲戌本的「來歷」,胡適只含糊地說:「我當時太疏忽,沒有記下賣書人的姓名住址,沒有和他通信,所以我完全不知道這部書在最近幾十年裡的歷史」(《全編》第338頁);他已經發現甲戌本卷端的下方有「有意撕毀」的一角, 卻絲毫不曾想到要去追究其中的動機。對甲戌本的賣書人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了?《歷史檔案》1995年第2 期發表的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給胡適的一封信提供了答案:
茲啟者:敝處有舊藏原抄《脂硯齋批紅樓》,惟祗十六回,計四大本。因聞先生最喜《紅樓夢》,為此函詢,如合尊意,祈示知,當將原書送聞。叩請適之先生道安
胡星垣拜啟 五月二十二日
據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適收信的檔案夾裡,原信只有一頁,為三十二開白色紅豎格八行信紙,四邊為紅五星花紋,下邊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樣。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寫有「本埠靜安寺路投滄州飯店,胡適之先生台啟,馬霍福德裡三百九十號胡緘」,郵戳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看來,胡適並非不知道甲戌本的來歷,他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認定的《紅樓夢》考證「正當範圍」中的大事,是因為他心目中根本沒有辨偽的觀念。
胡適還否定了自己1921年作出的關於戚本有「總評」、有「夾評」、又有「眉評」,因而是「很晚的本子」的符合版本學通則的結論,改口說:「凡最初的鈔本《紅樓夢》必定都稱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全編》第201 頁)「這個脂硯齋甲戌本的重要性就是:在此本發見之前,我們還不知道《紅樓夢》的『原本』是什麼樣子;自從此本發見之後,我們方才有一個認識《紅樓夢》 『原本』的標準,方才知道怎樣訪尋那種本子。」(《全編》第318 頁)胡適所規定的原本的「標準」就是:「《紅樓夢》的最初底本就是有評注的」,而且必定都題著「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這個「標準」,既引導胡適們「走上了搜集研究《紅樓夢》的『原本』『底本』的新時代」,也為書賈製造偽本制訂了必須遵循的規格。既然決不會有「初評」的本子,就只能一律標「重評石頭記」;但又何以顯示其獨特的價值呢?於是不得不考慮花樣翻新。一是在數量上,由甲戌本的殘存十六回,到己卯本的三十八回,到庚辰本的七十八回;一是在質量上,藉著小說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話頭,由甲戌本的「再評」到「己卯本冬月定本」、「庚辰本秋月定本」的「四閱評過」。己卯本、庚辰本之自居「四閱評過」,就決定了它們的產生,必在甲戌本之後;若甲戌本是出於偽托,則二本也必是傚尤之作。尤其嚴重的是,自稱有「考據癖」的胡適,曾諄諄告誡人們要「疑而後信,考而後信,有充分證據而後信」,「肯疑問『佛陀耶捨究竟到過廬山沒有』的人,方才肯疑問『夏禹是神是人』,有了不肯放過一個塔的真偽的思想習慣,方才最疑上帝的有無」(《胡適文存》第273頁),將其看成他從《紅樓夢》考證中總結出來的積極的思想學問的方法,但卻一點也不曾注意到甲戌本的「玄」字沒有缺筆,從而想到從諱字的角度考證此本的抄錄年代;他十分欣賞趙嬤嬤關於「接駕」的話及有關的脂批,卻沒有留意第十六回脂硯齋一條指趙嬤嬤為「文忠公之嬤嬤」的側批:他如果肯以「疑而後信」的態度去考查一下,就會知道這個「文忠公」指的就是傅恆,他是孝賢純皇后之弟,卒於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謚文忠,而清代雍、乾朝謚文忠者,唯有傅恆一人的事實,脂批既直書「文忠公」的謚號,則必在乾隆三十四年之後,這就足以證明,脂硯齋決不是作者同時代人,脂硯齋的批語,也不會是作者寫作同時加上的,那樣他就可以避免許多錯誤了。
胡適的悲劇還在於,他的種種錯誤,不完全起於輕信。揀看顧頡剛給胡適的信件,可以發現他曾一再提醒要注意在史料運用上的錯誤,如1921年6月23日的長信, 就坦率地談了他對於「大觀園非即隨園」的看法,胡適6月28 日覆信說:「你說『大觀園非隨園』,我覺得甚有理。當訪袁枚所修《江寧府志》一看,以決此疑,京館無此志。《隨園詩話》說大觀園即隨園,似也不致全無所據。此事終當細考。」(《全編》第70頁)雖然表示贊同,卻是很勉強的;不意到1921年11月12日的《〈紅樓夢〉考證》改定稿中,仍然彰明較著地寫道:「袁枚在《隨園詩話》裡說《紅樓夢》裡的大觀園即是他的隨園。我們考隨園的歷史,可信此話不是假的。」(《全編》第105頁)胡適為什麼知錯不改?就是因為此說對他的考證來說太重要了,抽掉了它,文章就不好做下去了。
要之,胡適是以「實證派」的姿態登上紅學研究的歷史舞台的,可是,他作出的關於《紅樓夢》作者和版本的結論,恰恰都是缺乏實證的,因而是完全靠不住的。胡適的紅學體系從其發軔的一瞬間,從其方始濫觴的最初源頭,就偏離了科學研究的正當方向。胡適一再說「《紅樓夢》只是老老實實的描寫這一個『坐吃山空 』『樹倒猢猻散』的自然趨勢。因為如此,所以《紅樓夢》是一部平淡無奇的自然主義的傑作。那班猜謎的紅學大家不曉得《紅樓夢》的真價值在這平淡無奇的自然主義上面,所以他們偏要絞盡心血去猜那想入非非的笨謎,所以他們偏要用盡心思去替《紅樓夢》加上一層極不自然的解釋。」(《全編》第107-108頁) 「自然主義的趨勢」絕不同於「自傳」,胡適之所為,實際上也無異於「替《紅樓夢》加上一層極不自然的解釋」而已。他手造了自己的體系,一頭紮了進去,卻時時處處感到鑿枘不合,遂長期陷於苦痛與矛盾之中。在潛意識中,他不得不做出與自己的宗旨相背違的事來。比如,他得到了甲戌本,一再宣稱它是「《紅樓夢》的最古的本子,是一部最接近於原稿的本子」,卻不得不將它收藏了三十四年,不肯公佈於世;同他對所謂「可以代表雪芹真面貌精神的《甲戌本》」「不見得發生多大的『整理』流布與深入研究的興致與願望」相反, 「他一直對那部程、高二次篡改歪曲原文最厲害的《程乙本》大加欣賞,並為之作序宣揚」(周先生語),其根源蓋出於此。
三、俞平伯的悲劇
周汝昌先生對新紅學的另一位大師俞平伯的研究,評價就更低了。他在作了諸如俞平伯「看不出」有正戚序本是「接近雪芹原文的一個寶貴的抄本」;「看不出」「其中的脂批所透露的原著80回後情節」;對甲戌本一字未及,在為之所作跋語中只說到脂批只有一點價值,即證明了他在《夢辨》中推測秦可卿應為自縊身亡,「此外沒有任何加以研究的跡象曾顯示出來」等三點批評以後,寫道:
至於俞先生最末期的表現,也很奇特,例如:
(一)他自己批評說,早年的「自傳說」觀點是錯了;
(二)他最後留言是:把《紅樓夢》分成前80回與後40回是一種「犯罪」──這和他在《夢辨》中的論點也正是針鋒相對!
周汝昌先生對「俞先生的不少論點也是這麼反反覆覆,他的真正的確切的意見很難捉摸」,似乎頗有微詞;他沒有意識到,這種微妙現象正是俞平伯長期處於內心矛盾所引發的幾乎貫串他一生的焦灼痛苦、他的紅學事業的莫可如何的悲劇的體現。周汝昌先生一心要談《紅樓夢》的「悲劇」,卻放過了這個最好的典型,是非常可惜的。
俞平伯先生在《紅樓夢》研究上,舉凡考證、校訂和批評,都有涉及,他的論著使他成為蜚聲中外的「紅學」家。然而,從構成紅學的「兩大支柱」即作者與版本的考證成果而言,俞平伯實際上並無獨特的貢獻。他既未發現有關《紅樓夢》作者的任何一條資料,甚至也沒有喚起他有意識地去做挖掘工作的興趣。顧頡剛在為《紅樓夢辨》所作的序中說:「適之先生常有新的材料發見;但我和平伯都沒有找著歷史的材料,所以專在《紅樓夢》的本文上用力,尤其注意的是高鶚的續書。」 顧頡剛說他自己沒有「找著歷史的材料」,並不合乎事實。早在1921年4月胡適《紅樓夢考證》初稿作成,他就受托到京師圖書館等處做考查工作,先後找到《南巡盛典》、《船山詩草》、《詩人徵略》、《楝亭集》、《上元江寧兩縣志》、《八旗氏族通譜》,為胡適提供了不少有關曹雪芹、高鶚史料的線索。而說俞平伯沒有找著歷史上的材料,卻是千真萬確的。對於俞平伯來說,與其說他對《紅樓夢》作者有過考證,倒不如說對這一問題有過純粹的思辨,更為確切。
俞平伯在踏上紅學研究的征途之前,就深深服膺胡適的見解,毫無保留地接受了胡適「《紅樓夢》為作者自述其平生之經歷懷抱之作,而寶玉即為雪芹底影子」 以及「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決不是一個人作的」的觀點,說:「我們若承認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時承認後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鶚喜歡和雪芹並家過日子,我們卻強迫他們分居,這就是所謂對症下藥。」(《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6頁)俞平伯比胡適走得更遠的是,他連胡適原先相信了的程偉元所說「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祗八十卷」的話也表示懷疑,一心要「證明後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鶚補作的」(《全編》第116頁), 因而受到胡適肯定。
從版本鑒定的角度講,程偉元所說「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祗八十卷」的話,包含有三種可能:
一、確有一百二十回的全部《紅樓夢》,後四十回散佚,只留下卷首之一百二十回的目錄;
二、作者已擬好了一百二十回的全部回目,但只寫到八十回就死了,後人依據原擬回目,補寫了後四十回;
三、作者只寫了八十回,後四十回的正文,連同回目,均系補作者所為。
俞平伯不曾認真權衡三種可能性,加以去取,卻毫不猶豫地說:「如果承認了後四十回底目錄是原有的;那麼,就無形地得默認後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回目和正文是相連貫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腳不住」(《紅樓夢辨》上卷)(《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5-96頁)。這種出於體系自身的「需要」驅使而作出的判斷, 使俞平伯產生了嚴重的失誤。看看俞平伯1921年4月起與顧頡剛的通信,就可以知道他的思維起點,或者說意念發端是怎麼一回事了。1921年4月27日的第一封信中說:
我日來翻閱《紅樓夢》,愈看愈覺後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續補,即回目亦斷非固有。前所談論,固是一證。又如末了所謂「重沐天恩」等等,決非作者原意所在。況且雪芹書既未全,決無文字未具而四十回之目已條分縷析。此等情形,吾輩作文時自知之。
(《俞平伯書信集》第90頁)
5月4日的第二封信中又說:
我們從做文章底經驗,也可以斷定回目系補作的。因為現在已證明四十回之文非原有的,我們也可以推想得出回目底真假。譬如一篇文字未落筆之先,自然有一個Outline ,但這個是不成文的。真正的題目、節目非等文字大備修飾終了的時候才編得出。雪芹既無後四十回之文,決不會先有粲若列星四十回之目。先有確定成文的題目,然後依題做文章,在考場中有之,在書室中卻不會有。做文章的次序應是:概括的主旨──文字──成文的節目,若把回目在前,文字在後,是車子在馬前了,豈不是個笑話。我想有正書局抄本《石頭記》,八十回後無文無目,卻是原書真面目。(《俞平伯書信集》第93頁)
懷疑,是研究啟動的契機。意念發端的正確,可以把研究導向真理;意念發端的失誤,則勢必把研究引向謬誤。俞平伯在其紅學研究的起點上,理論上的準備是不夠的,傳統的考據、訓詁的功夫也是較為欠缺的,他以自己(須知他當時方是二十一歲的青年)「做文章底經驗」(或者說「作文底程序」)來斷定決不會有「先有回目、後有文字的事情」,是完全不懂古代小說版本特點的臆斷,用俞平伯自己的話來說,不過是「懸揣」,是「姑選一個題目瞎說一氣」(《俞平伯論紅樓夢》第2頁)罷了。大量事實證明,中國古代小說寫作時,先擬回目,後作正文,是常有的事。如振綺堂刊《韓南溪四種》後,附有《玩寇新書》小說五十六回回目,有作者自序,又有抄書人序,云:「貴州幕友某君所撰。甫將回目編定,將撰書,或阻之,遂輟不作。」又如宣統元年(1909)《砭群叢報》第一期刊載題「古之傷心人著」之長篇小說《亞東潮》全書六十回之回目並第一回正文,第二、三期又分載第二、三回正文。此書計劃「以近三十年中之甲午、戊戌、庚子之三大事,窮源竟委,成此一書」,構想宏偉,筆力遒勁,六十回之回目,也都精工謹密,甚見功力。更著名的例子是《孽海花》。此書先由金松岑起發,且已撰成前六回,後交曾樸續寫,二人共同商定了六十回的回目。曾樸歷經二十餘年,至1930年方寫到三十五回。其間於1912年陸士諤用《新孽海花》的書名,緊接小說林本《孽海花》二十回後,用曾樸原擬回目續完了全書,後涉訟毀版。就是胡適自己,1906年曾經決心做一部長篇小說《真如島》,先擬了四十回的回目,便開始寫下去,陸續在《競業旬報》上發表,一直寫到第十一回,《旬報》停刊了,《真如島》也從此停止了(參見胡適《四十自述》)。可見,先擬回目,後寫正文之事,在中國小說史上是極平常的事。
如果說俞平伯從事的是文學考證,弄出這種錯誤還可以原諒的話,那麼,長於歷史考證、且正在趕做《辨偽叢刊》的顧頡剛,對俞平伯基於「決無文字未具,而四十回之目已條分縷析如此」的「經驗」推導出來的結論「佩服得五體投地」,就是不可理解的了。憑著顧頡剛自己的經驗,本來是可以察覺它的錯誤的,因為他自己就看到過一部《虞初小說》,作者宋育仁,刊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江陰南菁學堂半月刊《講學類鈔》,其中有全書二十四回的回目,與第一回上半回的正文,且據此寫了一篇五萬多字的長文《虞初小說回目考釋》,分四十八段逐回解釋小說的回目,發揮他的疑古學說,發表在1927年6 月《語絲》第三十一期:這不就是「先有回目後有正文」的鐵證嗎?顧頡剛在《紅樓夢辨序》中說:「從前人的研究方法,不注重於實際材料而注重於猜度力的敏銳,所以他們喜歡用冥想去求解釋。……我們處處把實際的材料做前導,雖是知道的事實很不完備,但這些事實總是確實的,別人打不掉的。」事實並非如此。俞平伯之所以要憑自己並不可靠的「經驗」、而不是憑客觀的確實的證據去做這樣純思辨的猜度,還是源於他對於胡適觀點的盲目相信。他完全相信「作者所要說者,無非始於榮華,終於憔悴,感慨身世,追緬古歡,
俞平伯在1924年所作的《修正〈紅樓夢辨〉的一個楔子》中寫道:
明白和乾脆是考證文字的兩種美德。明白是能清,乾脆是能斷。這兩種德性在文章的具備絕非容易──亦或可以說十分容易。何以故?凡作考證文字,志在求得密符所考證事物之真。這種真實在概念上雖應該是一致和諧的,在吾人心目中則往往呈複雜淆混的特殊光景。這真是一種無由彌補的遺憾!(《俞平伯論紅樓夢》第 327頁)
在這裡,俞平伯提出了考證文字的兩個極高的境界──明白和乾脆,然而他卻始終處於莫大的苦惱之中!「我常聽人評我的文章太繳繞,而同時在我方病其太單簡。」(《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28頁)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這裡的癥結,是俞平伯沒有遵循考證的固有規律之故。
首先,表現在《紅樓夢》作者問題上,俞平伯曾經說過:「《紅樓夢》原書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後面的回十回,高鶚續的。這已是確定了的判斷,無可動搖。」由於這些都是被作為一個確定的前提接受下來的,並未作任何的思索考量的功夫,因此,說了「無可動搖」的他,到後來卻一次又一次地動搖了。他早先堅執的是「《紅樓夢》底作者和寶玉決是一而非二」(《俞平伯論紅樓夢》第21頁)的觀念,就已經種下了他在「作者是曹雪芹」問題上的動搖性。1921年5月 30日他在寫給顧頡剛的信中說過:
我的意思,是:假如陸續發見雪芹底生活人品大不類乎寶玉,我們於其(按:應為「與其」)假定《紅樓夢》非作者自寓身世,不如《紅樓夢》底真作者非曹雪芹。因為從本書看本書,作者與寶玉即是一人,實最明確的事實。若並此點而不承認,請問《紅樓夢》如何讀法?但雪芹與寶玉底性格,如尚有可以符合之處,那自然不成問題,我們也可以逃這難關了!我揣想如真作者隱去姓名,所謂「真事隱」;而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皆是假托的。(《俞平伯書信集》第104頁)
這個時候的俞平伯,是「自敘傳」堅定的信奉者,在他的筆下,「曹雪芹」三字不過是「作者」的同義語,而不是歷史上可能有過的人物;如若除「本書」之外,沒有「別書可以確證《紅樓夢》是曹雪芹做的」,或者日後發現的有關曹雪芹的材料與寶玉的性格不合,那他寧願不承認曹雪芹是《紅樓夢》的真作者,也要維護「自敘傳」的權威的。
至於胡適對曹雪芹家世的考證,俞平伯多是聽顧頡剛的傳話。1921年6月9日的信中略略提到:「適之,我前幾天看見的。他最近意見,我也知道了。他又尋出一個很好的證據,證明後四十回的本文回目都是高鶚續的」(《俞平伯書信集》第108頁),可見注意的還是續作的問題。6月24日顧頡剛的信中提到「袁枚所記曹家事,到處錯誤」,又說,胡適所引《隨園詩話》,與他所見的本子不同,「因此,我對於適之先生的引語頗有些不信任」,俞平伯的回信說:「袁枚原是個荒謬小人,其言自不足依據」, 「你同適之所據之《隨園詩話》竟大不相同,真是怪事。我想何妨找一本板本好的校對一下。照你所說,明義字我齋,竟活活有這麼一個人,在適之竟把他消滅了。這真可怪得很!適之所做的《考證》現在看來的確已『七洞八穿』了!這就是進步底證據。」((《俞平伯書信集》第123頁)俞平伯此時已經萌發了對於胡適的疑問,只是沒有加以深究。
可是,在《紅樓夢辨》刊出不到一年,俞平伯已經有點兒「自悔其少作」了。這裡的問題,就是他對於「自傳說」發生了動搖。1925年1月,他在《〈紅樓夢辨〉的修正》一文中說:《紅樓夢辨》待修正的地方很多,而最先要修正的,「是《紅樓夢》為作者的自敘傳這一句話。」他反省道:「我從前寫這書時,眼光不自覺地陷於拘泥。那時最先引動我的興趣的,是適之先生的初稿《紅樓夢考證》;和我以談論函札相啟發的是頡剛。他們都以考證名癖的,我在他們之間不免漸受這種癖氣的薰陶。 」(《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42頁)他這時已經站到了《紅樓夢》是「小說」而非「信史」的立場,由此悟到了:
以此通則應用於《紅樓夢》的研究,則一覽可知此書之敘實分子決不如我們所懸擬的多。寫賈氏的富貴,或即取材於曹家;寫寶玉的性格身世,或即取材於雪芹自己(其實作品中各項人物都分得作者個性的一面);寫大觀園之「十二釵」,或即取材於作者所遭逢喜愛的諸女……這些話可以講得通的。若說賈即是曹,寶玉即是雪芹,黛為某,釵為某,則大類「高山滾鼓」之談矣。這何以異於影射?何以異於猜笨謎?試想一想,何以說寶玉影射允乃、順治帝即為笨伯,而說寶玉為作者自影非笨伯?我們誇我們比他們講得較對,或者可以;說我們定比他們聰明卻實在不見得。即使說我們聰明,至多亦只可說我們的資質聰明,萬不可說我們的方法聰明;因為我們實在用的是極相似的方法,雖然未必相同。老實說,我們還是他們的徒子徒孫呢,幾時脫出他們的樊籠。(《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45頁)
俞平伯此時,可以說已到了大徹大悟的邊緣。他坦然承認自己和被胡適稱為「猜笨謎」的舊紅學用的是相同的方法,實際上是針對顧頡剛《紅樓夢辨序》中對新紅學「用新方法去駕馭實際材料,使得噓氣結成的仙山樓閣換做了磚石砌成的奇偉建築」(《俞平伯論紅樓夢》第79頁)「研究方法」的吹噓而發的。可惜的是,俞平伯並沒有繼續深入思考下去。如曹雪芹的卒年,俞平伯說:「若再照敦誠輓詩『四十年華付杳冥』往上推算,則假定雪芹生於雍正二年甲辰,很覺自然。……這生年如果不錯,則曹家的富貴繁華,雪芹便趕不上了。雍正六年曹免職,以後他們家便沒有人再做江寧織造了。雪芹其時只有五歲。即說卒於壬申,上推四十年為雍正紀元,其年雪芹才六歲,這差別並不大。曹家的極盛時代,實當曹寅任上,若曹曹居官不久,已漸衰微,故認雪芹為曹寅之子,那最合適;如其為寅孫非子,便差了一些;及其卒年愈考愈晚,由甲申而壬午,而癸未,落後了三年,而他的壽數,沒理由說他超過四十年, 這個破綻便很明顯了。 」(《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65-366頁)依然是停留在一般理念的推衍,而沒有考慮到是否有鑒定材料真偽的必要。好在在他說來,作者是否為曹雪芹,本來就不是決定性的,這是他與胡適不同的地方。
正因為如此,他十分容易被新發現的材料弄得迷惘起來。這個新材料,就是後來發現的《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他在1931年6月19日為甲戌本所寫的跋中說:
此余所見《石頭記》之第一本也。脂硯齋似與作者同時,故每撫今追昔若不勝情。然此書之價值亦有可商榷者,非脂評原本乃由後人過錄,有三證焉。自第六回以後,往往於鈔寫時將墨筆先留一段空白,預備填入朱批,證一。誤字甚多,證二;有文字雖不誤而鈔錯位置的,如第二十八回(頁三)寶玉滴下淚來無夾評,卻於黛玉滴下淚來有夾評曰,「玉兄淚非容易有的」,此誤至明,證三。又凡硃筆所錄是否均出於一人之手,抑經後人附益,亦屬難定。其中有許多極關緊要之評,卻也有全沒相干的,翻覽即可見。例如「可卿淫喪天香樓」,因余之前說,得此益成為定論矣;然第十三回(頁三)於寶玉聞秦氏之死,有夾評曰,「寶玉早已看定可繼家務事者可卿也,今聞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為玉一歎。」此不但違反上述之觀點,且與全書之說寶玉亦屬乖謬,豈亦出脂齋手筆乎?是不可解。以適之先生命為跋語,爰志所見之一二焉,極疑辨惑,以俟後之觀者。(《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57頁)
甲戌本的出現,引起了俞平伯對於《紅樓夢》作者和版本問題的雙重疑問。跋語表明,他對於胡適認定甲戌本「是世間最古的《紅樓夢》寫本」,是「雪芹最初的稿本的原樣子」之類的結論,並沒有陷於盲目信從的態度,他覺察到極重要的兩點:一、甲戌本「非脂評原本」,而是「由後人過錄」的本子;二、脂批「是否均出於一人之手,抑經後人附益,亦屬難定」。這是早期極少數得睹此本真面中,最先對它的價值提出懷疑的意見,因而是極為難得的。
然而,俞平伯還是接受了胡適的脂硯齋與作者同時人的觀點,雖然添加了一個略有存疑的「似」字。正是這一前提的確認,導致了俞平伯日後關於《紅樓夢》作者問題的一連串的新的動搖。十九年以後,他在1950年寫的《紅樓夢研究自序》中說:
《紅樓夢》底名字一大串,作者的姓名也一大串,這不知怎麼一回事?依脂硯齋甲戌本之文,書名五個:石頭記,情僧錄,紅樓夢,風月寶鑒,金陵十二釵;人名也是五個:空空道人改名為情僧(道士忽變和尚,也很奇怪),孔梅溪,吳玉峰,曹雪芹,脂硯齋(脂硯齋評書者,非作者,不過上邊那些名字,書上本不說他們是作者。)一部書為什麼要這許多名字?這些異名,誰大誰小,誰真誰假,誰先誰後,代表些什麼意義?以作者論,這些一串的名字都是雪芹底化身嗎?還確實有其人?就算我們假定,甚至於我們證明都是曹雪芹底筆名, 他又為什麼要頑這「一氣化三清」底把戲呢?(《俞平伯論紅樓夢》第372頁)
俞平伯這時的浩歎,與三十年前所說「真作者隱去姓名」,「空空道人,孔梅溪,曹雪芹,皆是假托的」話,並無質的變化,弄得他大傷腦筋的,是脂硯齋這個突然出現的角色。俞平伯一方面說:「人人講脂硯齋,他是何人,我們首先就不知道」(《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26頁),「脂硯是否即曹雪芹的化名我不敢說,有一點確定的, 即所謂真的脂評,有作者的手筆在內。但這並不等於說脂硯齋即曹雪芹」(《俞平伯論紅樓夢》第 927頁);一方面又說:「但咱們卻不妨信賴這些批注,因他們一小部分為作者自評,其大部分出於作者最近的親屬。無論從哪一方面來估計,總歸是非常高的。」(《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28頁)
俞平伯對於脂本雖有過懷疑,然而總的來說是相信的。他既未考證脂本的來歷,也未對脂本進行版本的鑒定。他用來證明脂批的「真實性」的證據,是第二十六回一條「庚辰本古怪的批」:
那寶玉便和他說些沒要緊的散話。
[庚辰雙行批注]妙極是極,況寶玉有何正緊可說。
[雙行批注下再雙行注]此批被作者偏過了。
於是作出判斷:「這兒正文下面的雙行批,名為脂批,並非脂批,實系作者所批,而下面的再雙行注,才是真正的脂批。」(《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27 頁)這種不從根本上考證脂本的真偽年代,而一頭扎進批語的汪洋大海之中,拈取一二「古怪」的批語而要從總體上作出結論性的判斷,焉有不出問題的呢?
1961年12月,俞平伯寫了《影印〈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十六回後記》,在「可以確定著作者為曹雪芹」一節中,又把他對於《紅樓夢》作者的困惑重新提了出來:「這標題似乎可笑,大家都已知道了,何用再說。但從考證方面來看,並不是這樣。程偉元第一次排印本程序:『《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惟書內記曹雪芹先生刪改數過。』這是一七九一年的話。晚近如壽鵬飛《紅樓夢本事辨證》,說曹雪芹並非曹,乃是另外一個雪芹。可見紅樓夢的作者問題不斷地總有人提起的。」(《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51頁)他在此文後的「說明」中,又對高鶚續書的問題產生了疑問:「程氏刊書以前,社會上已紛傳有一百二十回本,不像出於高鶚的創作。高鶚在程甲本序裡,不過說『遂襄其役』,並未明言寫作。張問陶贈詩,意在歸美,遂誇張言之耳。高鶚續書之說,今已盛傳,其實根據不大可靠。」(《俞平伯論紅樓夢》第981頁)
這篇後記,標誌著俞平伯的覺醒。其後,他1973年在給私人的信中寫道:「歷來評『紅』者甚多,百年以來不見『脂硯』之名,在戚本亦被埋沒,及二十年代始喧傳於世,此事亦甚可異」(《俞平伯致毛國瑤信函選輯》,《紅樓夢學刊》1992年第2期)。1978 年他對余英時說:「你不要以為我是以『自傳說』著名的學者。我根本就懷疑這個東西,糟糕的是『脂硯齋評』一出來,加強了這個說法,所以我也沒辦法。你看,二十年代以後,我根本就不寫曹雪芹家世的文章.」(《紅學世界》第50-51頁)1985年在對《文史知識》談話中,更直截了當地說:「我看『紅學』這東西始終是上了胡適的當。……現在紅學方向就是從『科學的考證』上來的;『科學的考證』往往就是煩瑣的考證。《紅樓夢》何須那樣大考證?又考證出什麼來了?」這一連串的苦惱,終於導致了他去世之前的大徹大悟:「胡適、俞平伯是腰斬《紅樓夢》的,有罪;程偉元、高鶚是保全《紅樓夢》的,有功。大是大非。」 「千秋功罪,難於辭達。」從當年「強迫」「喜歡並家過日子」的曹雪芹高鶚「分居」,到臨終時痛苦決絕的自我否定,構成了了俞平伯先生一生紅學悲劇的最悲壯的一幕;然而,也正是這位歷經了千般坎坷的誠實學者的心聲,使廣大讀者看到了他大智大勇的精神境界,使他的人格得到了最充分的昇華。周汝昌先生說俞先生晚年的自我批評是他「最末期」的「奇特」「表現」,恰是不理解俞平伯先生的覺醒的深刻意義的緣故。
四、當代紅學家的悲劇
當代的紅學家幾乎都是在胡適、俞平伯的陶冶下成長起來的,他們是胡適的學生輩、乃至學生的學生輩人物。在他們身上,已經沒有前輩開創者那種探索時的備受折磨的猶疑和苦惱,卻有守成者的艱辛和尷尬。這是因為,後繼者是將胡適體系的大廈作為一個整體接受下來的。胡適們並未得到充分證實的假設,到了他們手裡,卻統統成了所謂的「基本事實」,成了不證自明的「公理」。新一代的紅學家在幾十年中所做的一切,都無非是為了證明、補充、至多在若干細節上略加修正胡適的當年的結論而已。在他們的法典中,曹雪芹的「著作權」是不容懷疑的,脂硯齋的「存在」是不容懷疑的,脂本的「可靠」也是不容懷疑的。但是,已經矗立起來的紅學大廈,仍時不時出現搖晃、裂痕、塌陷,但他們只肯做一點塗抹牆體、加固門窗的工作,卻不肯、甚至不願到地基上去尋找原因,更不曾想到對「體系」本身進行重建和更新。這樣,胡適已經暴露出來的謬誤,不僅沒有得到適時的糾正,反而更加定型化、系統化了。這就是紅學研究中出現了無數解不開的「死結」的原因。
當然,誠如周先生所說,幾十年來「對『新』『舊』紅學都批判得很激烈,特別對胡適新紅學,更是厲害」的情況是存在的,新一代的紅學家確實經歷過五十年代那場大批判的洗禮。耐人尋味的是,批判者對被批判者儘管是那樣地劍拔弩張,但臨了卻走到一起來了。五十年代的運動,本意乃在提倡以新的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來解決古典文學研究中的問題,確實為古典文學研究注入新的活力;但運動的主導傾向,是把理論同考證對立起來,彷彿一提考證,就是「煩瑣考證」,就是資產階級唯心主義,對於胡適當年搜集到的那些未經證實的東西,誰也不曾想到要重新去做一番考證工作,以判定其年代和真偽。批判的矛頭固然指向胡適的「自傳說」,用的是「資產階級唯心論」的政治帽子,非但沒能批倒這一體系賴以建立的基礎,卻在不經意中全盤接過了胡適發明的「曹作高續」說:曹雪芹寫《紅樓夢》既然是為了「反封建」,後四十回怎麼可能讓賈寶玉應考中舉、出家成仙呢?只有那先中舉人、後中進士,滿腦子封建正統觀念的高鶚才有可能這麼做──於是,不僅沒有打垮胡適的唯心主義,卻意外地和他殊途而同歸了。
同他們的前輩不同的是,新一代紅學家的氣度似乎特別狹小,神經似乎特別脆弱,俞平伯、顧頡剛當年尚且敢於對胡適所做的《考證》發表「確已『七洞八穿』 了」的懷疑,而當代紅學家不僅自己不肯加以懷疑,還特別不願有人「節外生枝」,「製造混亂」;誰要是對這些「不能改動」的「公認的真理」稍稍表示不敬,就立刻要動用一切力量把它壓下去。「一致認定」,是在他們所主持的學會、學刊和學術研討會上出現頻律最高的用語。遺憾的是,那些曾經被「一致認定」了的東西,隨著時間的流逝,又往往被當年的發佈者自己忘得一乾二淨,所謂《曹雪芹墓石》,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
最有戲劇性的是,儘管一二紅學權威,總想以一己之見作為紅學的定論,規範、左右紅學的一切是非短長,然而,在紅學研究領地裡,老是後院失火,不得太平。以作者問題而論,戴不凡,趙國棟,楊向奎,一個接一個起來造反,其中除趙國棟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