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洪升與《紅樓夢》(3)
漫談洪升與《紅樓夢》(3)
讓我們再回到「模擬劇本」中來,「戲語西廂」、「黛玉葬花」這齣戲之前,是真正的鼎盛時期,包括感情戲都是一帆風順、歌舞昇平、盛席華筵,甚至出殯都熱鬧非凡。第十一出到第十三出以後,家族和感情已經危機四伏到激化。從「黛玉焚稿」到「寶玉出家」,主人公們的悲劇結局是一個必然而自然的結果。因此也可推斷: 洪升的小說底本至少是一個較粗線條的全本,其傳奇戲本也同樣是一個完本。否則何以用「半拉本」請棠樹作序,請吳玉峰、孔梅溪題名?這裡所說的「棠村」不是杜撰中曹芹溪的弟弟「曹棠村」,而是《長生殿例言》所說的棠村(梁清標)相國,康熙時代的詩詞大家。至於那本小說底本,「作者當日發願不作此書」,而把精力集中於他所專長的傳奇上,又可見這個底本比較簡單,因此有相當多的創作空間,這就無意中給後來的曹家留下伏筆。無怪乾隆年間的裕瑞有話: 「聞舊有《風月寶鑒》一書,又名《石頭記》,不知何人之筆。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時之人情諺語夾寫而潤色之,藉以抒其寄托。以是書所傳述者,與其家之事跡略同,因借題發揮,將此部改至五次,愈出愈奇……聞其所謂寶玉者,尚系指其叔輩某人,非自己寫照也。」此話非望風捕影,也並非全部屬實,但他給出了一些重要線索。如「雪芹得之」、「抒其寄托」、「借題發揮」、「非自己寫照」等。
從《紅樓夢》演變的層面上,至少可以說,書中和脂批中反覆提到的「作者」才是《紅樓夢》的初創者,洪升對《紅樓夢》的貢獻在時間上應居首位。這一點連曹家人都沒有否認,這個頭銜今人何必硬塞給曹霑(芹溪)。這裡並非貶低他,曹芹溪自有他的貢獻,無論洪升的小說或傳奇,不可能作得篇幅太長,場面太大;小說作為傳奇的底本,故事可能更梗概些。寫傳奇才是洪升的「強項」,在清初不會有今日之大型舞台,戲曲的主角不會太多,應該不足十二釵,更沒有副冊、又副冊。這就為下面所要提到的曹寅、畸笏叟、曹霑的增刪、潤色再創作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有專家早已發現或覺察到,《紅樓夢》小說中,林黛玉的年齡忽小忽大,這正是洪升的林黛玉與曹寅的林黛玉有差異,後者在寫作時出現的接榫誤差。洪升作為《紅樓夢》始作俑者,說他的貢獻是在時間上居先,比較公平;說他是主要作者,不是事實。然而,「洪升初創說」可能有多種理解: 是否是「曹芹溪自傳說」的改名換姓,即「洪升自傳說」?或者還有其他未知的隱情?洪升和曹芹溪二人分別是康熙、乾隆時的人物,既然《紅樓夢》像是「洪升自傳」也像是「雪芹自傳」,這一現象的本身,就意味著對「自傳說」的否定。需要更深入的探索其間的複雜關係。
再如洪升《長生殿》中楊玉環有一段台詞: 「奴家楊氏……早失怙恃,養在叔父之家。生有玉環,在於左臂,上隱『太真』二字。因名玉環,小字『太真』。」這個左臂上戴著一隻玉鐲而降生的女嬰,長成後,便是《長生殿》裡的(女)情種。再看《石頭記》中的寶玉,口中含玉而生,上有「通靈寶玉」之字,因名寶玉,長成後,便是紅樓夢裡的(男)情種。這種神似情節構思,應是兩部作品「血緣關係」的重要痕跡。
康熙四十三年(1704)五月,洪升應曹寅之邀,來金陵(南京再演《長生殿》,六月初一,返程時路經浙江烏鎮,意外落水身亡。洪升的創作生涯到此結束。從1689年《長生殿》問世到1704年的十五年間,應是洪升創作《石頭記》的可能區間。至於《紅樓夢》第一回裡所云「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篡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的事,大致情況是: 洪升死後,曹寅(雪樵)參考《石頭記》、《風月寶鑒》,以自己的才智、經歷、地位,汲取了當時著名文人群體的文化思想精粹,演繹成一部《金陵十二釵》,時間約在1704年至1712年間。此便是今本《紅樓夢》的主體,曹寅才稱得上是《紅樓夢》章回小說的真正作者。
(劉一心,男,1937年生於山東威海,1962年畢業於大連工學院,1997年退休於河南鄭州。作為讀者,一直對紅學家們關於《紅樓夢》作者的某些研究結論和宣傳有懷疑。此文原載於紅樓藝苑網站,出版時重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