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紅小札:吃「紅」秘訣
一
「民以食為天」是一句俗話,其意思也就是說以吃飽肚子為天下第一正經事。而「天」呢,原是至高無上的。至於天生就的萬物,從原始人木製的標槍下面直到今天,也就一直在餐桌上和腸胃裡折騰,但這自是沒錯的。而老天生就一位曹雪芹,讓他的筆墨一直流傳到現在,甚至在文革那樣一個特定的時代裡,幫助若干老學者「逃紅」,有的還一直活到今天。這豈止是沒錯,簡直是老天的無上功德了。而紅樓的終於未完,以至我們今天還一代代地「吃」下去,這種「吃」的潮流,究其本身意義上來講,年輕人可以求求生計,中年人可以再就業,老年人還可以發揮餘熱,卻是一種很特別的經濟學。
或許有人會這樣說,如果沒有《紅樓夢》這棵大樹,咱們的「紅學家」會不會「樹倒猢猻散」呢?我想這到不必擔心,只要還有樹,他們一樣會從另外的樹上摘下松果碎碎地來吃,或者用樹枝在樹洞裡撮出白蟻也可以裹腹呢。就像一部分廣東人並不因為貓的可愛和能捕鼠而不吃貓,在他們的眼裡,貓和老鼠都可以被調理成精緻的菜餚而一同端上桌子的,「吃在廣州」,除了四條腿的桌子和兩條腿的板凳不吃,看來是深諳「吃」的真味。至於一部紅樓裡,上及太虛幻境,下至幽冥鬼府,其中呢,又涉及三教九流,公府勳爵,野婦村氓,兒女閨閣,蒼頭綠鬟……無一不纖毫畢現。要說吃呢,字字句句都是寶哇!
二
至於怎麼吃呢,也同樣有十足的學問。若是象豬八戒吃人參果那樣囫圇地吞下肚了事,不但沒有嘗著滋味,而且還要被人笑話的。其實這篇關於「吃法」的文字,也應該讓那些整天嘮叨著「文法」「讀法」的老前輩做,但懂得吃的一些意趣的人,往往就像成名的武學宗師一樣,不肯施了自己的絕活與人,而在險惡的江湖裡,也只有自恃於這些「孤本秘籍」,才能繼續安然「宗師」和「翹楚」的地位。至於我呢,讀書只求暢快,只求愜意,也就不知其所以然了,當然也就不能領略紅樓的博大和精深了。像「林妹妹哭過幾次鼻子」、「寶姐姐吃過幾粒冷香丸」這樣的問題,可是一句都答不上來,也只有在今天忽然讀到魯迅先生的《文攤秘訣十條》,結合當前「紅流」,湊出一些條目來。有些是引申了先生的原意,有些純屬自己的胡謅,供一些讀者朋友參佐。
一、只許後人放火,不許前人點燈。
二、須多談胡適之之流,最好如周汝昌老那樣做成一本書;在特殊的年代裡應註明,按魯迅先生的指示方針辦事;若是有女紅學家如張愛玲者,大可寫上一七尺半的條幅給她,書雲,「定是紅樓夢裡人」。
三、學習三個代表,兩個務必,多做「紅樓與台海局勢」、「紅樓與祖國一統」的題目。題目越大越好,越怪越好。
四、須想法證明曹雪芹是一個太監,或是西門慶,或是呂不韋。或者乾脆證明《紅樓夢》不是曹雪芹寫的,《紅樓夢》則不是一部小說。
五、不要輕易放走「紅樓」與網絡任何一個名人「不得不說」的故事。如木子美,如芙蓉姐姐。
六、若是有力氣,新校或新補出一部《紅樓夢》、須有「曹雪芹、**合著」等字樣,恭恭敬敬印上自己的圖章。
七、以「紅」命名,以「玉」「石」自居。
八、多看歷史書。
九、須證明自己是一個學者,並出示無譫語狀、無羊角風等相關病歷。
十、若有人作文攻擊,可說明此人不懂,再則若阿Q作金剛怒目狀,直斥此人為蟲豸了。
三
當然,魯迅先生的「文攤秘訣十條」要比這精彩概括的許多。百十年來,魯迅並沒有像那些「厚厚地折騰出一套莎士比亞全集」的學者所預言的那樣,「將來時移勢轉,人被潮流淘盡,這些雜感還有多少價值,頗是問題。」反而,喜歡魯迅的人現在有,將來也仍然有。就拿當下的文壇上來說吧,乃至於紅學,「吃白相飯」、「幫忙與幫閒」等現象,都逃不過這位老先生的法眼和如椽之筆。所以說,懂點魯迅,也就懂得一些真正的紅學。
至於魯迅呢,還是有人會「吃」。而《紅樓夢》呢,既然吃出了這麼大的學問,當然也還有人繼續從中鼓搗出生活費和領取著養老金,這是大師和大師的作品不可避免的命運。怎麼吃,被誰吃,橫豎結果都是一樣。
但是魯迅先生卻步這麼想。他說:
「假使我的血肉該喂動物,我情願喂獅虎鷹隼,卻一點也不給癩皮狗們吃。」「養肥了獅虎鷹隼,它們在天空,巖角,大漠,叢莽裡是偉美的壯觀,捕來放在動物園裡,打死製成標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但養胖一群癩皮狗,只會亂鑽,亂叫,可多麼討厭!」
若是時空輪換,曹雪芹讀了先生的這段話,不知在大荒山裡又該作何感歎?
附錄:
文攤秘訣十條
一,須竭力巴結書坊老闆,受得住氣。
二,須多談胡適之〔2〕之流,但上面應加「我的朋友」四字,但仍須譏笑他幾句。
三,須設法辦一份小報或期刊,竭力將自己的作品登在第一篇,目錄用二號字。四,須設法將自己的照片登載雜誌上,但片上須看見玻璃書箱一排,裡面都是洋裝書,而自己則作伏案看書,或默想之狀。
五,須設法證明墨翟是一隻黑野雞,或楊朱是澳洲人,〔3〕並且出一本「專號」。
六,須編《世界文學家辭典》一部,將自己和老婆兒子,悉數詳細編入。
七,須取《史記》或《漢書》中文章一二篇,略改字句,用自己的名字出版,同時又編《世界史學家辭典》一部,辦法同上。
八,須常常透露目空一切的口氣。
九,須常常透露游歐或游美的消息。
十,倘有人作文攻擊,可說明此人曾來投稿,不予登載,所以挾嫌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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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日上海《申報·自由談》,署名孺牛。
〔2〕胡適之(1891—1962)即胡適,字適之,安徽績溪人。早年留學美國,曾任北京大學教授。「五四」時期參加《新青年》編輯工作,提倡白話文學,在文化教育界名聲較大。有些人提及他時便常稱為「我的朋友胡適之」。
〔3〕墨翟(前468—前376)春秋戰國之際魯國人,曾為宋國大夫。墨家學派的創始人。楊朱,戰國時魏國人。胡懷琛曾在《東方雜誌》第二十五卷第八號、第十六號(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月)先後發表《墨翟為印度人辨》和《墨翟續辨》兩文,據「墨」字本義為黑、「翟」與「狄」同音,而斷言墨翟為印度人。這裡說「墨翟是一隻黑野雞」,「楊朱是澳洲人」,是對這類「考據學」的諷刺。
(按「翟」字本義是一種長尾野雞,「楊」與「洋」同音,故有此諧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