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後四十回

關於後四十回

關於後四十回

紅學研究

《紅樓夢》研究在今天越來越難了。自《紅樓夢》問世以來二百多年,人們幾乎翻遍了與《紅樓夢》有關的所有檔案資料,並從所能想到的各個角度討論過這部偉大的著作,形成中國其他任何一部小說都沒有的殊榮——「紅學」與「曹學」。

《紅樓夢》真不愧是一部蓋世奇書,還在寫作階段,它就以抄本的形式,走進許多士大夫的書案,並有一群文人為之批注。接踵而來的是評說熱、索隱熱、考證熱。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至「文革」,由於時任最高統帥毛澤東的發動,中國對《紅樓夢》的研究活動被推到一個高峰。縱觀這二百年《紅樓夢》研究考證的全部歷程,粗線條劃下來也就是兩個階段,以胡適先生《紅樓夢考證》的發表為界,發表前為「舊紅學」時代,其後為「新紅學」時代。以胡適先生為代表的「新紅學」,主要做的是兩件事:其一,證明曹雪芹是《紅樓夢》一書的作者,曹雪芹是曹寅的孫子,《紅樓夢》所「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袁枚《隨園詩話》)是以曹家的家史為本,「《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胡適《紅樓夢考證》)。此說一出,雖然仍有一些反對質疑之聲,但基本上被廣大《紅樓夢》研究者及愛好者普遍接受,從而使從前的各種索隱之說完全失去了市場。正是由於這一點,胡適的《紅樓夢考證》一書才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其二,是否定《紅樓夢》的後四十回。

現在通行的《紅樓夢》全百二十回本,是1791年和1792年由程偉元和高鶚以木活字排印行世的,世稱程甲本和程乙本。因程本的行世,讓世人讀到了一本完整的《紅樓夢》。但由於《紅樓夢》成書情況比較複雜,人們對該書的結局有種種猜測與評說,這是十分正常的。「新紅學」對後四十回有意見,這些意見如果只在學術界裡說說,那也沒什麼大問題。翻遍中國古今所有的小說,其結局真讓所有人接受的,恐怕也只是鳳毛麟角。不然的活,金聖歎先生為什麼要腰斬《水滸》呢?儘管曹雪芹是罕世天才,他筆下的文章也有好的與不好的,我們想對前八十回吹毛求疵,雞蛋裡面挑骨頭,也絕非難事。事實上前八十回就有許多文字差強人意的,況且做這事不過是各抒已見而已。但不能接受的是,「新紅學」家們一再揮舞權威的大棒,撇開現在通行的百二十回《紅樓夢》的本子,硬生生地腰斬《紅樓夢》,然後胡亂拼湊一個自以為是的續書通過影視的渠道,塞給廣大觀眾,讓人痛心疾首,由此引出的憤慨至今仍不絕於耳。這就有必要對他們的論據進行一番必要分析,去除籠罩在這部偉大作品之上的全部陰影,讓完整的《紅樓夢》散發其自己應有光芒。

討論《紅樓夢》後四十回,概括起來主要就是兩個問題:一個是高鶚、程偉元寫在程甲本《紅樓夢》卷首的「紅樓夢序」和程乙本《紅樓夢》卷首的「紅樓夢引言」是否可信;另一個是由「新紅學」家們通過所謂的探佚拼湊成的後三十回(他們一般認為全書只有百一十回)是不是比程高本的後四十回具有更高的審美價值。分析這兩個問題之是非,就是本文想做的工作。

總說《紅樓夢》後四十回到底出自誰之手還是個謎,這種說法本身就是一個成見。在1791年刊印程甲本《紅樓夢》時,程偉元和高鶚分別就百二十回《紅樓夢》的成書情況寫了說明:

《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好事者每傳鈔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稱有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壁?爰為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石頭記》全書始至是告成矣。書成,因並志其緣起,以告海內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為快者歟?小泉程偉元識。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僕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並識端末,以告閱者。時乾隆辛亥冬至後五日鐵嶺高鶚敘並書。在緊接著1792年刊印的「程乙本《紅樓夢》時,他倆又對這一情況再一次做了說明。

(一)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抄錄傳閱幾三十年矣。今得後四十回合成完璧。緣友人借抄爭睹者甚伙,抄錄固難,刊板亦需時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惟識者諒之。

(一)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異;今廣集核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

(一)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燕石莫辨。茲惟擇其情理較協者,取為定本。

(一)書中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旦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

應該說,這裡高程兩對刊印百二十回程本的情況已經交待得清楚又明白。可問題是「新紅學」家們死活就不信他們在講真話。根子來自胡適先生。胡適先生據張問陶所說「《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即高鶚)所補」一句話,就把程偉元、高鶚兩次說明全給否定了。這話原文出自俞樾的《小浮梅閒話》。胡適說:俞樾《小浮梅閒話》的裡考證《紅樓夢》的一條說:《船山詩草》有「贈高蘭墅鶚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注云:「《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然則此書非出一手。按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矣。俞氏這一段話極重要。他不但證明了程排本作序的高鶚是實有其人,還使我們知道《紅樓夢》後四十回是高鶚補的。

我歷來敬佩胡適先生的學術作風,但對這一條考證我卻有點看法。我們不煩把俞樾的《小浮梅閒話》前後文再多抄些出來分析分析。原文是這樣的:

袁子才《詩話》云:『曹練亭康熙中為江寧織造,其子雪芹撰《紅樓夢》一書,備極風月繁華之盛。』則曹雪芹故有可考矣。又《船山詩草》有「贈高蘭墅鶚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注云:「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然則此書非出一手。按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矣。納蘭容若《飲水詞集》有《滿江紅》詞,為曹子清題其先人所構楝亭,即雪芹也。

俞樾這一段話在胡適看來的確是極重要的。在《紅樓夢考證》一書中,胡適在多個地方把這段話拆開來分別使用。第一次他引用袁玫的「曹練亭康熙中為江寧織造,其子雪芹撰《紅樓夢》一書,備極風月繁華之盛」這段話,因為這段話是「新紅學」的基石。「我們現在所有的關於《紅樓夢》的旁證材料,要算這一條為最早。」(《紅樓夢考證》)有這一旁證,便可確信《紅樓夢》是曹雪芹所撰。可這段又有明顯的錯誤:袁玫這裡說曹雪芹是曹練亭(曹寅)之子,胡適這是錯的,應是其孫子。由此看來袁玫對《紅樓夢》、對曹雪芹其實就是道聽途說,為何又如此令他堅信不疑呢?接著,他又發現最後一段俞樾的注「納蘭容若《飲水詞集》有《滿江紅》詞,為曹子清題其先人所構楝亭,即雪芹也」也是錯的。「俞樾說曹子清即雪芹,是大謬的。曹子清即曹楝亭,即曹寅。」 (《紅樓夢考證》)《小浮梅閒話》的引文不過短短的三句,其中兩句是「大謬」,就剩得是間一句了。這句本身是引言,是俞樾轉引自《船山詩草》。從現有材料分析,不像袁玫的《隨園詩話》那樣,胡適有《船山詩草》的原文可對。不然他保不準又對出什麼明顯的錯誤來。不說別的,就引文本身看「俱所補」與「俱所寫」意思就大不相同。有人認為這個「補」與「睛雯補裘」的「補」同意,也就是整理補齊的意思。這完全說得通。

要證明程高不是說真話,只憑《小浮梅閒話》中的一句話肯定是不夠的。所以,緊接著,「新紅學」施展出「探佚」的功夫。所謂「探佚」是什麼?就是猜。當年,胡適先生分析了索隱派「不曾做《紅樓夢》的考證,其實只做了許多《紅樓夢》的附會」後,說:「我現在要忠告諸位愛讀《紅樓夢》的人:我們若想真正瞭解《紅樓夢》,必須先打破這種牽強附會的《紅樓夢》謎學!」沒有想到這種附會的謎學又在「新紅學」中演繹了起來。

如何證明程本《紅樓夢》後四十回全部是由高鶚所續呢?首先要完全否定程本《紅樓夢》與前八十回的聯繫。要說明不應該是現在這樣,就得說出應該是哪樣。於是,「新紅學」家們開始瞭解謎般地附會並隨心杜撰起所謂的後三十回《紅樓夢》來了。這種極不正常的學術活動居然延續百年,使一個個附會者都成為「紅學」的權威。

「新紅學」否定後四十回最初的理由就是兩條:一是和第一回自敘的話不合;二是史湘雲的丟開。(胡適《紅樓夢考證》)

所謂「和第一回自敘的話不合」講的是《紅樓夢》的開端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明說「蓬牖茅椽,繩床瓦灶」,豈有到了末尾說寶玉出家成仙之理?這完全是先確定「《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再用此說推出「和第一回自敘的話不合」之說。因為「《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而曹雪芹至死沒有出家,所以寶玉最終的結局也應當是「著書黃葉村」而不是出家。這是「新紅學」的邏輯。現在的資料已經表明,整部《紅樓夢》的故事能對上曹雪芹本人的微乎其微,就是對上曹家本事,恐怕也不盡然。我所見過的考證材料,至今沒有看到有人找出曹家有出過一個貴妃的,嫁給親王的倒的一兩個,那浩大的「省親」場面曹家恐怕是無緣經歷。所以,以曹雪芹未出家而否定賈寶玉最後走出家這條路子的說法根本就站不住腳。由於不讓寶玉出家實在與曹雪芹前八十回的思路相去太遠,所以後來「新紅學」只能另尋出路,來一個折衷——「貧窮後出家」。「我當時之所以改變,一則由於寶玉出家,書中明證太多,沒法解釋;二則若不寫寶玉出家,全書很難結束,……」。(俞平伯《八十回後的紅樓夢》)因為曹雪芹晚年貧困,所以賈寶玉沒有不貧窮的理由。寶玉必須貧窮,然後讓他出家也無妨。「我們始終以為行文不必鑿方眼,雪芹雖沒有出家做和尚,安見得他潦倒之後不動這個心思?又安見得不會在書中將自己底影子——賈寶玉——以遁入空門為他底結局?」(同上)我想話說到這一步離考證總是遠了一些。別的不說,我想,像曹雪芹這樣文學巨匠式的人物,他願意把賈寶玉這個精心塑造的主人公命運寫得與開篇時出現的另一個重要人物——甄士隱完全雷同嗎?(「新紅學」總是費老大的勁編排出一個個真的故事,總免不了人物的完全雷同,寶玉與甄士隱是這樣,「海外王妃」探春與元春也是這樣)

所謂「史湘雲的丟開」,還得從第三十一回講起。這回的回目叫「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因麒麟」講得是寶玉一家人往清虛觀納涼看戲時,道士送給寶玉一件赤金點翠麒麟,「寶玉聽見史湘雲有這件東西,自己便將那麒麟忙拿起來揣在懷裡。」後來更是把它留在身邊,沒想著又把它弄丟,最後是被史湘雲的丫頭翠縷拾著。湘雲將麒麟還給他時,寶玉說了句:「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 書中後面接著寫道:「原來林黛玉知道史湘雲在這裡,寶玉又趕來,一定說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著,近日寶玉弄來的外傳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鴛鴦,或有鳳凰,或玉環金佩,或鮫帕鸞絛,皆由小物而遂終身。今忽見寶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雲也做出那些風流佳事來。因而悄悄走來,見機行事,以察二人之意。」與這段文字有關的脂批有兩條,一條是三十一回前脂批:「撕扇子是以不情之物供姣嗔不知情時之人一笑,所謂情不情。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感?故顰兒謂情情。」另一條是三十一回未脂批:「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在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同樣用以上的材料,「新紅學」家得出兩個截然不同的結論,一種認為曹雪芹安排湘雲終嫁衛若蘭,另一種認為安排嫁賈寶玉。不論哪一種是對的,都與程本說湘雲丈夫得了癆病,湘雲最後守寡的結局不合,故這一條便是後四十回高續的鐵證。如果不認真推敲這兩段指批,還真的被這一說給哄了過去。這段文字的要害是「白首雙星」,《紅樓夢》本身在這裡沒有點破,脂硯齋已經考慮到會有種種誤解,所以在回前作了明確交待,「白首雙星」是說金玉姻緣,這裡寫湘雲也好,寫黛玉也好,都是「間色法」,間黛玉對寶玉的癡情。後數十回中衛若蘭佩此麒麟就一定是寫與湘雲的結合嗎?脂批裡根本就沒有明確這層意思。曹雪芹對湘雲這一人物並沒用太多的墨,就在三十二回講麒麟時,寫道:「襲人斟了茶來與史湘雲吃,一面笑道:『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史湘雲紅了臉,喫茶不答。」看來也是想把麒麟的誤會給扯開,可後來究竟如何的大喜竟沒了下文。即便我們也假設曹雪芹有讓衛若蘭與史湘雲的結合的意思,它也不足以證明後四十回全由高鶚所寫。因為在第二十六回有這樣一個脂批:「前回倪二、紫英、湘蓮、玉菡四樣俠文皆得傳真寫照之筆,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歎歎!」也就是說,在曹雪芹在世時,關於衛若蘭故事的文稿已經丟了,而且也沒有再寫。可想,如果關於衛若蘭的故事出現在後四十回,不僅不證明其為真,反而鐵其為假。這不是明擺的嗎?所以,胡適先生在這裡又是犯了一個簡單的錯誤。至於說史湘雲嫁寶玉,那更是荒唐。正如尤三姐聽賈璉說她想嫁時,啐了一口,道:「我們有姊妹十個,也嫁你弟兄十個不成。難道除了你家,天下就沒了好男子了不成!」《紅樓夢》中寫與寶玉的曖昧戀情的何止一個史湘雲,因為大觀園的天地本來就小。作者著墨更多的至少還有一個妙玉。不過,這些通通都是作者用的「間色法」,叫真了,自然就走入認知的歧途。

「新紅學」家為了讓圓湘雲嫁寶玉之夢,算是費盡周折。因為寶玉寶釵的「金玉良緣」他們無論如何是繞不開的,二十一回有脂批寫道:「……寶玉看此世人莫忍之毒,故後文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這段脂批堵死了很多「新紅學」家的杜撰奇想,它至少明確傳遞關於八十回後的這幾條信息:(1)寶玉娶寶釵為妻;(2)寶玉出家;(3)寶玉不是因貧困而出家,而是因反抗、割裂而出家;(4)寶玉是娶寶釵為妻後出家。這不正是現行《紅樓夢》裡所描寫的情節和內容嗎?但「新紅學」家並不因此罷手,他們還是要興致勃勃地圓湘雲嫁寶玉之夢。那麼怎麼圓呢?只有讓賈寶玉還俗再娶、然後再來個第二次出家——這是一些「新紅學」家的結論,準確地說是一種胡編。我真不願對這類低劣的胡編詳加分析,因為這樣的結局已經失去了任何意義上的審美價值,曹雪芹雖是要寫湘雲的不幸,但以作家對這一人物的愛心絕不至於安排她先作續絃,再守空房的下場,那樣的話還如何說她「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呢?(第五回《紅樓夢曲‧樂中悲》)

《紅樓夢》寫的是作者的一場夢。開篇作者自云:「今風塵碌碌, 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哉?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 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 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雖今日之茅椽蓬牖, 瓦灶繩床,其晨夕風露,階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懷筆墨者。雖我未學, 下筆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亦可使閨閣昭傳,復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不亦宜乎?」作者無意描寫今天,只想回憶「晨夕風露,階柳庭花」的昨天,只想描寫「當日所有之女子」。這場夢的主人公賈寶玉被有意地局限在「大觀園」這塊小小的既是樂土又是悲傷之地上。所以,細細看去,通篇《紅樓夢》離開園子的時間少而又少,與他相交的男性極少,有也只是些帶有幾分性錯亂的色彩的人。這才是真實的賈寶玉。像電視劇中後期的賈寶玉,一會兒駿馬飛奔,一會兒英雄聚義暢談海疆戰事。我不能不懷疑自己的眼睛——他是誰呢?他絕不會是賈寶玉!

《紅樓夢》的確是一部曠古奇書,它採取獨有的伏寫手法,把後面將要出現的故事在前頭先做了一個很藝術的交待,讓人們在閱讀過程中不斷有恍然大悟式愉悅。比如,初讀《紅樓夢》第五回時,讀者一定也同賈寶玉觀冊聽曲一樣茫然不知其意,但隨著故事情節的展開,主人公的命運大凡在前文都有照應了,人們會驚歎作者縝密的構思。除此以外,許多燈謎讖語、詩詞聯句、人物對話等都暗伏著對故事發展的提示。這不僅體現作者的藝術手法,也反映作者的哲學觀念。正是由於這一寫作手法上的顯著特點,使得索隱熱、考證熱到探佚熱,一浪高過一浪,令人眼花繚亂。但是許多問題也由此產生。許多「新紅學」的探佚者抓住一條死理:凡前文有說的後文必定一一對應。不僅明說,還包括許許多多的暗說。比如說「探春遠嫁」就是一例,本來書中後文已經有了交待,但「新紅學」家說,不行,不夠遠也不夠慘烈。於是便有「探春應是海外王妃」之說。最主要的證據是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說的是姑娘們在怡紅院行令取樂為寶玉祝壽。探春得到的簽是一枝杏花,有紅字寫著「瑤池仙品」四字,配詩云:「日邊紅杏倚雲栽」。詩的後面還有一段註:「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恭賀一杯,共同飲一杯。」於是眾人就取笑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這種說法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如果探春的簽有這麼明顯的暗示,那麼其他人是否也是呢?緊接下來的有黛玉。黛玉拿到的是畫著一枝芙蓉的簽,眾人又說道:「除了他,別人不配作芙蓉」。但我們知道,到第七十八回,曹雪芹滿懷深情為晴雯寫下千古奇文「芙蓉女兒誄」,馬上就否定了「除了他,別人不配作芙蓉」這句話,這又如何做解釋呢?第二是,我想曹雪芹不至於寫了一個王妃,再寫一個王妃,顯得想像力如此的不濟。這個「再創作」是怎麼來的呢?其實電視劇「探春和番」的真正依據,據說是在日本出現的「三六橋本」 (《紅樓夢探佚》)。那才是一本真正的偽續本。「新紅學」家為了達到否定《紅樓夢》後四十回,竟然把明擺的偽續本作為「力證」,並把它編入電視劇。為此,我實在感到萬分的痛心。類似這樣的考證,何止這些。借《紅樓夢》一句現成的話說:「似你這樣尋根問底,便是刻舟求劍,膠柱鼓瑟了。」

但細細看去,其實「新紅學」的探佚也主要集中在那麼幾處,除前文所析「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外,也就是「獄神廟」、「賈芸與小紅」以及「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等等。

在脂批本的《紅樓夢》中,的確有多處脂批涉及「獄神廟」一事。如,第二十回寫李嬤嬤罵襲人,將當日喫茶、茜雪出去等事嘮叨個不清,其上庚辰本有批云:「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余只見有一次譽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六回,寫紅玉與佳蕙一段對話,又有批云:「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七回,寫紅玉表示願意隨鳳姐「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甲戌本句旁有行側批云:「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見)。」又同一回,針對前面一條批語稱紅玉為「奸邪婢」,庚辰本上又有一眉批云:「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亥夏畸笏」還有曾一度出現過的靖本第四十二回上,在寫及劉姥姥為巧姐取名,說日後若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難成祥,逢凶化吉」,鳳姐笑道:「只保佑他應了你的話就好了」時,其上有眉批云:「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能不心傷!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於千里,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辛卯冬日」以上一系列批語,都反覆提到了「獄神廟」一事,說它是曹雪芹原書中的一個重要的章節,這一點沒有錯。但所有的研究者在這裡都犯了一個最簡單的錯誤,那就是脂批已明確無誤地告訴我們,在曹雪芹在世之時,這部分書稿已「被借閱者迷失」,丁亥年是1767年,可見曹在生前也沒有對這部分內容進行補寫。如果這部分內容出現在後四十回中,那才真正說明有假。如今通行本內沒有這一部分內容,我認為正合乎邏輯。我們又為什麼老在問「獄神廟」究竟寫些什麼這樣一個肯定沒有作案的問題呢?不僅如此,還在電視劇杜撰了一大段「獄神廟小紅救主」的故事出來,讓人相信它們才是真的,而原書後四十回是假的,這不正合了《紅樓夢》中的那句經典之言——「假作真來真亦假」了嗎?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故事是最令「新紅學」家興奮的。雖然這段故事出現在第十三回,不牽扯後四十回,但這並不影響他們探佚考證的熱忱。電視劇《紅樓夢》更是對「淫喪」兩字極盡渲染。秦可卿是「金陵十二釵」之一,是唯一死於八十回前重要人物,對她的研究考證確有特殊的意義。第七回書中有一段焦大罵賈府的奇文:「每日家偷狗戲雞, 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這「養小叔子」罷,多半是咬住鳳姐兒,「爬灰」的又是誰呢?當然是寧國府的小媳婦秦可卿了。應當肯定《紅樓夢》早先本子中有「秦可卿淫喪天香樓」這樣的情節的。甲戌本、庚辰本和靖本的脂批都提及此事。其中以靖本回前總批寫得特別詳盡:「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是以此回只十頁,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還有「通回將可卿如何死故隱去,是余大發慈悲也。歎歎!壬午季春,畸笏叟」。畸笏叟是曹雪芹的長輩,他令曹雪芹一下子就刪掉了四五頁的內容,這應是一項非常大的決定。我想,所謂「披閱十載,增刪五次」,這次這麼大的刪改,肯定是其一項內容。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現在說曹雪芹的《紅樓夢》應是他作出刪改後的本子,還是他原先沒有刪改的本子。我認為,不管這個過程是什麼理由或什麼動機,我們只能認同作者最後提供的本子,這應是一個基本的原則。連作者本人作出的刪改,都不能為我們所承認所接受,那還談什麼研究《紅樓夢》呢?除了「淫喪」有那麼特殊的賣點外,我真的想不出「新紅學」在這個問題上還有多少的理由。把作者明確刪去的情節,憑空想像後,再賣給廣大的電視觀眾,這就是權威們的工作。我認為,這實在是不可取。

關於後四十回《紅樓樓》,胡適、俞平伯都寫下簡短的結論,我姑倣傚之,寫出如下「三個不足以證明」:

(1)《紅樓夢》在曹雪芹生前是一部相對完整的作品,這可以用許多脂批加以印證之。如二十一回的脂批:「……寶玉看此世人莫忍之毒,故後文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便是一證。丁亥年是1767年,這一年曹雪芹去世的1763年已經過去四年,這一年,一個叫「畸笏」的曹雪芹長輩寫下好幾條脂批,其中有回顧與曹雪芹等人如何刪改「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有提及獄神廟文字迷失無稿的,就沒有見他說這部書只寫到八回或只剩下八十回這樣的重大問題,可見當時還是有全書的。與曹雪芹同時代的也沒有見誰說過,曹雪芹《紅樓夢》只寫了多少回,或死後只傳多少回。事實上,最早說出「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就是高鶚、程偉元兩位嗎。(張問陶是高鶚的妻兄,他說「《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即高鶚)所補」,還不就是從高鶚那裡聽來且又聽錯了的。)只要已是一部相對完整的作品,那麼,沒有比現有後四十回更真的文字出現,就不足以證明現行的後四十回是偽作。

(2)現有全部的脂批都不足以證明後四十回是偽作。因為除了講明在作者生前已經「迷失無稿」的,如「獄神廟」一段及「若蘭射圃」一段,其它凡脂批涉及的後文內容都可以在現行的後四十回中找到。而「獄神廟」和「若蘭射圃」的內容不出現在現行後四十回中,不僅不足以證明它是偽作,反而更真實地證明它才是曹雪芹生前留下的原稿。

(3)後四十回從文筆風格上看並沒有明顯的差異,從內容安排上看都與前八十回聯繫緊密。退一萬步講,即便被找出文筆風格的某些差異,或人物安排上的脫節,也不足以證明後四十回就是偽作。這一點說起來理由也很簡單:第一,在曹雪芹生前,《紅樓夢》是一部相對完整的作品,雖經作者「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但終究沒有完全定稿,脂批對此交待得清楚:「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眉批)。第二,一部前後寫了十多年尚沒有完稿的作品,這個過程中作者本身的思想認識也經歷著不斷變化發展的過程,當進入寫作狀態之時,很多人物的命運已經不是作者可以安排得了的。所以有的原先想寫的,後面不寫了,有的原先可能並沒有想到,像書中的薛寶琴、尤三姐,後來卻寫得熠熠生輝,這都是十分自然的。說到《紅樓夢》最精彩處,我認為當數中間的四十回,它大開大合,高潮迭起,新人頻出。如果把《紅樓夢》一書分成三部分,前四十回是「起」,中間四十回是「承與轉」,後回十回是「合」。前四十回只算是鋪墊,寫得十分拘謹;後四十回是回應,寫得特辛苦。書中人物那麼多,而且寫的是在一個屋簷下共同生活的清一色的女子,個個都得有明確的結局,又要各不相同,要符合生活邏輯,最好又得出人意料,其難處可想而知。只有中間的四十回,各主要人物的性格得到比較充分的展開,而且作者在寫「太虛幻境」一文時也沒有考慮到的人物,如尤二姐、尤三姐、薛寶琴、邢岫煙、藕官、芳官,等等,都紛紛出台,並有出色的表演。一比較,顯得後四十回遜色了許多,這是可以理解的。第三,高鶚、程偉元也說得明白,「書中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

《紅樓夢》後四十回的爭論歸根到底是對賈寶玉這個主人公命運發展軌跡的爭論。「新紅學」一味批評高鶚以庸俗的封建功利主義的結局歪曲了賈寶玉的性格,根據「曹雪芹的晚年,亦是窮得不堪的」(俞平伯《紅樓夢研究》),設計了一個寶玉因無法應付窮困而出家,認為這才是賈寶玉應有的結局。可是,曹雪芹晚年貧困並沒導致他出家,相反,他卻在窮困中頑強地寫著《紅樓夢》,直到「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這裡我們且不管新的考證材料已經說明曹雪芹幼年其實基本就沒有經歷什麼「富貴溫柔」的生活這樣的細節。就這人物命運的安排來看,這種直線型的人生軌跡能具多少的審美價值呢?大家可以把電視劇結尾部分那個滿臉胡茬,窮途潦倒的賈寶玉與《紅樓夢》書中寫的「身上披著一領大紅猩猩氈的斗篷」,在毗陵驛拜別父親「懸崖撒手」的賈寶玉相比,我相信優劣是很容易判明的。

《紅樓夢》為我們安排的賈寶玉的命運是是隨年紀發展而發展,隨家境變化而變化的波浪性螺旋發展的多樣的人生軌跡。當家境處於上升階段而自己又年幼時,他把「仕途經濟」的話當作「混賬話」,整日喜歡在姐妹丫頭隊裡鬧;年齡稍長後,家境開始發生一些明顯的變化,特別是大觀園抄檢後,死的死,搬走的搬走,這時他也開始嘗試一種新的生活。最後的結局是,新的生活不能給他帶來他想要的東西,一念之下他就「懸崖撒手」。「新紅學」對賈寶玉的人生安排錯就錯在把一個活生生的過程簡單地看成為一潭死水,下的都是「一生鄙棄功名利祿,一生追求風月詩酒」這樣的結論,把賈寶玉的一生看成完全被動接受命運安排的一生。這才真正偏離了曹雪芹對這一人物的基本構想。《紅樓夢》書中的賈寶玉也不是像「新紅學」家認定的那樣只有一個面孔,賈寶玉即有罵某些官兒是「祿蠹」的一面,但同時也有喜歡與北靜王等貴族王侯親密往來的另一面;他筆下的詩詞歌賦不少就直接流露出對忠義悌的頌揚。《紅樓夢》第七十八回「老學士閒征姽嫿詞 癡公子杜撰芙蓉誄」是全書的一個重大轉折點,也是賈寶玉人生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在這一回書中,作者通過蕩氣迴腸的「芙蓉女兒誄」,實際上是對賈寶玉的前半生做了一個總結,而又以「姽嫿詞」開啟了他生活的另一面。這種看似不經意的安排卻極見文學大師之功力。這種先閨中後仕途的安排,早在書的第五回,作者已經借警幻仙子之口說得明白:「不過令汝領略此仙閨幻境之風光尚如此,何況塵境之情景哉?而今後萬萬解釋,改悟前情,留意於孔孟之間,委身於經濟之道。」

「先閨中後仕途」是一種多樣而積極主動的人生安排。正是這種安排,才把賈寶玉這一藝術典型推向一個極至,也只有這樣的一個極至為高點,才能讓主人公作出「懸崖撒手」的最後選擇。有了這一環緊扣一環的辯證人生,二十一回才有脂批寫道:「……寶玉看此世人莫忍之毒,故後文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奇怪的是,數十年以《紅樓夢》為金飯碗的「新紅學」家們恁是不理解曹雪芹的這一番安排,甚至污之為高鶚偽作。這不是對高鶚先生的抬舉嗎?在胡適先生的《紅樓夢考證》一書中,他根據《高鶚年譜》對高鶚續寫後四十《紅樓夢》的情況作這樣的時間安排:「乾隆五三(1788),中舉人;乾隆五六-五七(1791--1792),補作《紅樓夢》後四十回,並作序例,《紅樓夢》百廿回全本排印成;乾隆六零(1795),中進士,殿試三甲一名。」依這個時間表,至少有兩個問題:第一,高鶚僅用兩年時間,而且是利用備考進士之餘的時間,就續寫完大氣宏恢的後四十回(實際才一年,因為1791年程甲本已付印);第二,高鶚自己在拼進士,卻又在業餘的文學創作中否定這仕途的價值,安排賈寶玉這個主人公以中舉始出家終的「懸崖撒手」的結局。豈不謬哉?我相信「新紅學」家沒法解釋這兩個問題。

《紅樓夢》結局毗陵驛賈寶玉「懸崖撒手」是我推崇備至的一段精彩文字。現在已有資料表明,《紅樓夢》第一百二十回賈政在毗陵驛舟中見寶玉的那段情景,與曹寅關於毗陵驛的詩所寫到的曹家的本事十分相似。另據孔祥賢先生考證,曹雪芹之叔曹?0歲時,由於所謂的「勒索驛站」一案被查處,38歲獲釋出獄,在北京西山一廢寺出家。這些材料是否真實可靠,我沒有條件查證。但它如果為真,那就為後四十回出自曹雪芹之手提供了更有力的實證。但從我個人看來,後四十回到底出自誰的手,這段公案其實一點都不重要。現行《紅樓夢》本子關於毗陵驛賈寶玉「懸崖撒手」結局的藝術美不容否認,才是的最最關鍵的。正是有了這個「懸崖撒手」的結局,充分調動她的悲劇的藝術感染力,才使得她經二百多年而仍叫人百讀不厭。

什麼是悲劇?魯迅曾給悲劇下了這樣一個定義: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了給人看。《紅樓夢》後四十回就是讓人們心中美好的東西,主人公賈寶玉的愛情、家庭和仕途,一個接一個毀滅給人看。愛情被葬送是一種被動與無奈,而撕扯家庭與仕途的確是主人公自己。我實在無法容忍電視劇對賈寶玉的描寫,說他先是窮愁潦倒,然後才不得不出家,這不僅完全違背了這個人物的叛逆性格,也從根本上破壞了藝術形象的完整性。套用《紅樓夢》書中一句現成的話來形容「新紅學」家對八十回後的修改,那就是「作賤得千金小姐似下流」。《紅樓夢》中,作者用了許多筆墨描寫賈寶玉對現實生活的抗爭,對身邊女性的同情,對人生理想的追求,這種性格的審美邏輯就是他不會輕易接受命運的擺佈,這種人在任何時代條件下除了出家,還能有的另一條路,那就是死亡。從賈寶玉這個物,我想很多人都自然地聯想到李叔同。中國歷史上出家為僧的人千千萬,但具有人格魅力和藝術感染力的故事,我想只有李叔同。他跟賈寶玉的人生有許多相似之處,少年經歷寶貴溫柔,後來事業有成,到了這個關節上「懸崖撒手」,才有驚天地泣鬼神的力量,才談得上看破紅塵。

我堅信,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的文壇大冤案總有一天會徹底翻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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