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社會背景和歷史意義

《紅樓夢》的社會背景和歷史意義

《紅樓夢》的社會背景和歷史意義

紅樓評論

中國十八世紀批判的現實主義的偉大作品——《紅樓夢》鮮明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背景,具有巨大的歷史意義。只有胡適派的資產階級唯心論者,才故意抽掉它的社會背景,歪曲它的歷史意義,而把它說成是為「懺悔情孽」而作的。胡適一流人戕賊中國古典文學、扼殺古典作家的現實主義傳統、毒害青年讀者的不可告人的用心是顯而易見的。

馬克思主義的文藝觀點,與任何資產階級的唯心主義的文藝觀點根本不同。高爾基在《年青的文學和它的任務》一文中說過。「馬克思承認在巴爾扎克的作品裡面學習了很多東西。依據左拉的小說,我們可以研究整個的時代。」

我們從《紅樓夢》裡面,同樣看出了當時中國的社會經濟狀況和它的發展脈絡,從這裡我們應該正確地認識它的社會背景和歷史意義。

本文打算從《紅樓夢》這部作品所描述的事實中關於當時社會經濟生活的若干主要線索,聯繫到一些重要的歷史材料,就它的社會背景和歷史意義作正面的說明。

《紅樓夢》這部作品所反映的社會歷史背景是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主要的是十八世紀的上半期。

這個時期的中國社會是什麼樣子的呢?概括地說,當時的中國是處在封建社會開始分解、從封建經濟體系內部生長起來的資本主義經濟因素正在萌芽的時期。雖然,作為當時占支配地位的決定著社會性質的還是封建經濟,因而當時的社會還是封建社會,但是,這個時期韻封建社會畢竟不同於以前的任何時期。它已經產生了新的因素,其標誌是。在封建經濟內部生長著新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萌芽,代表著資本主義關係萌芽狀態的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有了發展,同封建主義思想意識相對立的市民思想明顯地抬頭了。這就表明了當時的社會,除了農民和地主的主要矛盾以外,還存在著代表資本主義關係萌芽狀態的新興市民社會力量和封建統治的矛盾,而在這個矛盾中,還夾雜著民族矛盾和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複雜內容。

由於《紅樓夢》是反映當時那樣錯綜複雜的社會背景的一部偉大作品,它就不但揭露了當時的貴族官僚大地主階級的腐敗、虛偽、殘酷、暴虐和深刻的社會矛盾——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和階級內部的矛盾,而且反映了當時新生的社會經濟關係的萌芽和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追求民主和個性解放的生活而又找不到出路的痛苦。

本來,清代以前的封建土地關係,已日益向兩極發展,雖然在農民大起義中部分解決了土地關係上的尖銳矛盾,但是在清代新的歷史條件下,這個矛盾又繼續迅速發展。顧炎武《日知錄》記載的「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什九」的現象正在逐漸嚴重化。明代統治者早已實行了「計畝征銀」的一條鞭的賦稅制度,貨幣地租逐漸發展,農產商品化趨勢已經日益顯著,國內市場擴大,全國有三十幾個城市的商業和手工業都相當發達,出現了許多自由商人和獨立手工業者;除官辦的手工工場以外,還出現了帶著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工場手工業;同外國的貿易往來也開始增多;以黃宗羲、顧炎武等人為代表的新生的市民思想正在傳播。特別是在東南地區,這種市民經濟和市民思想已經開始成為一個新興的社會力量。

清朝封建統治者對於明代已有相當萌芽的資本主義經濟因素和市民社會勢力的發展,曾極力加以抑制和摧殘。但是,客觀的歷史發展並不符合於清朝封建統治者的主觀願望,新興的社會力量是消滅不了的。相反,由於清朝統治者依靠和縱容八旗貴族和大官僚大地主階級,給以種種特權去兼併土地、壟斷商業和手工業、進行高利貸剝削的結果,卻引起了清代農村土地更加集中,農村中失去土地的人口大量游離出來,社會的階級分化更加劇烈,高利貸和商業資本更加活躍,農產商品化的過程進一步加快,手工業更多地為市場而生產;國內市場日益擴大,國外貿易也比以前活躍;城市工商業進一步發達起來。在這種條件之下,代表資本主義關係萌芽狀態的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就進一步發展了。

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說:「從中世紀的農奴中間產生了初期城市的自由居民;從這個市民等級中間發育了最初的資產階級分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這種情形。當時的市民社會中有城市的手工業者、工場手工業主人、中小商人,以及住在城市的一部分經營地主和破產的貴族地主,還有代表市民思想的追求民主和個性解放的知識分子。這個新興的社會力量當時雖然還沒有擺脫封建的束縛,但是它從經濟上到思想上都表現了與封建主義相對抗的許多特點。

還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清朝統治者不斷地對漢族人民及其他民族進行屠殺和戰爭,一方面消耗了大量的兵力、財力,加深了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另一方面也進一步擴大了國內外的市場,為商品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使封建經濟的自給自足的基礎日漸動搖起來。

毛澤東同志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書中指出:「中國封建社會內的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孕育著資本主義的萌芽,如果沒有外國資本主義的影響,中國也將緩慢地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我們分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期間的歷史材料,也可以進一步認識毛澤東同志的正確論斷。

當然,誰也不能否認,當時帶著資本主義性質的新興的市民經濟,還沒有充分成熟的發展條件;而當它剛剛萌芽的時候,外國資本主義的勢力已經逐步侵入了中國,阻礙中國新的工商業的正常發展。後來外國的資本主義發展成為帝國主義,以資本輸出代替商品輸出,並且用戰爭的手段打開了封建的中國,就使中國淪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被奴役地位。但是,這並不能引出一個錯誤的判斷說:當初的資本主義因素既然還沒有充分成熟的發展條件,就不可能產生反映它的文學藝術作品。事實並不是這樣。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的導論中教導我們:「關於藝術,誰都知道,它的某些繁榮時代,並不是與社會的一般發展相適應的,因而也不是與那可以說構成社會組織骨幹的社會物質基礎相適應的。」因此,馬克思認為希臘人的藝術「在我們面前所顯示的魅力,是與它生長於其上的未發展的社會階段不相矛盾的,相反,它正是這個未成熟的社會關係的反映。」

《紅樓夢》應該被認為是代麥十八世紀上半期的中國未成熟的資本主義關係的市民文學的作品,其理由就在這裡。

《紅樓夢》開卷第一回就描寫一個中小地主甄士隱的家庭遭遇一場火災,他「與妻子商議,且到田莊上去住。偏值近年水旱不收,盜賊蜂起,官兵剿捕,田莊上又難以安身。只得將田地都折變了,攜了妻子與兩個丫鬟投他岳丈家去」。後來「竟漸漸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來」。這是當時封建社會的土地佔有關係的變化和在這個基礎上所產生的新的社會矛盾的一個具體寫照。

中小地主和自耕農喪失土地、大地主激烈兼併土地的血腥記錄和農民的反抗事跡,充滿了十八世紀的清代歷史,這是人所共知的。

清代初年的圈地運動,曾經佔去了大量肥沃的土地。當時有二十五萬頃的圈地,八旗壯丁每人佔地達三十六畝。劉繼莊在《廣陽雜記》中寫道:「圈地每人六賞,一賞六畝,共地三十六畝。如家有壯丁二人,該地七十畝夕人多者照數加增。」但是到了乾隆年間,新的土地兼併的風浪很快襲來,不僅漢族農民紛紛失地,而且據《清朝文獻通考》的記載,就連八旗壯丁圈占的土地也「大半典賣」了。《清朝經世文編》中載有乾隆十三年楊錫紱的奏疏說:「近日田之歸於富戶者,大約十之五、六。」這就證明當時土地兼併是多麼劇烈的了。兼併的結果是土地大量集中到少數大地主手裡。清代全國耕地面積在康熙二十四年為六、0七八、四三0頃,雍正二年為六、八三七、九一四頃,乾隆十八年為七、0八一、一四二頃,而大地主階級兼併的土地數目卻很驚人。據昭槤所作《嘯亭續錄》記載,直隸懷柔的一家姓郝的大地主就佔有了「膏腴萬頃」,皇帝出巡,借宿在他的家裡,「進奉上方水陸珍錯百餘品」,一日耗費十幾萬兩銀子。還有「宛平查氏、盛氏富亦相仿」。一家大地主就佔了一百萬畝土地,那末,照上述全國耕地六百萬頃或七百萬頃來計算,如果有六百個或七百個這樣的大地主就把全國的耕地都占完了。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和地主階級的矛盾繼續尖銳化是必然的。明末農民大起義被鎮壓了多年以後,零星的農民騷動又繼續發生。最著名的如乾隆三十九年山東臨清的「王倫之亂」,攻破陽谷、堂邑等縣城,就是證明。《紅樓夢》的作者所謂「盜賊蜂起」完全是事實。不過,這個時期農民對地主階級的鬥爭,還沒有馬上爆發成為全面的起義。

歷史已經證明,清代的所謂「康乾盛世,嘉道守文」的整個時期,即是封建經濟發展到爛熟的時期,也是它的內在矛盾和外部矛盾開始充分暴露的時期。這種情形就如同《紅樓夢》第二回中作者借一個古董商人冷子興的嘴裡說出的榮寧二府外強中乾的情形一樣,「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也盡上來了」。

但是,這些大地主階級卻好比「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在《紅樓夢》第十六回中,賈璉的乳母趙嬤嬤說;「咱們賈府正在姑蘇、揚州一帶監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預備接駕一次,把銀子花的象淌海水似的。」鳳姐忙接道:「我們王府裡也預備過一次。」趙嬤嬤又說:「如今還有在江南的甄家,噯喲,好世派,獨他們家接駕四次。要不是我親眼看見,告訴誰也不信的。別講銀子成了糞土,憑是世上有的,沒有不是堆山積海的。」他們的這麼多銀錢財產是從何而來的呢?

顯然,當時地主階級的大量銀錢財產的來源,除了進行高利貸剝削和經營工商業賺來的以外,主要的還是從農民身上進行殘酷搾取得來的。《紅樓夢》第五十三回寫出寧國府交給烏進孝掌管的就有八九個莊子,榮國府交給烏進孝的弟弟掌管的也有八處莊地,還有東省的屯地不算。老管家周瑞曾對賈珍說:「奴才在這裡經管地租莊子,銀錢收入,每年也有三五十萬往來。」這還只是他們對農民剝削的一個方面而已。

從這裡我們還可以看到:當時的地租已有不少是採用貨幣地租的形式的。烏進孝交給賈珍的租子,主要的是二千五百兩銀子,其次是一千擔常用米,其餘是山珍野味。當時江南地區貨幣地租已經相當流行。如《松江府志》載,乾隆元年尚書楊名時奏稱:「婁縣知縣王士瑾請將畢姓田產,每歲租銀一千三百餘兩供廩食之需。」這類記載散見在許多文獻中,可以證明有許多私人的田產,每年是收租銀而不是收租谷的。貨幣地租的流行,同田賦徵收中的銀糧比例的變化也是一致的。按《清朝文獻通考》所載,順治十八年的田賦中,銀賦為二一、五六七、OO六兩,糧米為六、四七九,四六五石;而乾隆十一年的田賦中,銀賦增至二九、六一一、二O一兩,糧米則為八、四O六、四二二石。銀賦是把農產品出賣換得貨幣來完納的。銀賦的增加不但說明了貨幣地租的逐漸流行,而且說明了農產商品化的程度提高了。

隨著農產商品化的趨勢而來的是棉花、煙葉等商品作物種植的加多。例如,棉花在明代就已在長江流域普遍種植,清代更為發達。康熙有御制木棉賦,讚揚種棉的利益;乾隆年間直隸總督方觀承編繪木棉圖說十六條,說明棉花的播種和染織的全部過程,刻石樹立在保定,於是以滹沱河流域為中心,在北方也普遍推廣植棉了。又如煙葉的種植,這時候也比以前更多。王士禎在《香祖筆記》裡說。「今世公卿士大夫無不嗜煙草者。……初漳人自海外攜來,莆田亦種之,反多於呂宋。今處處有之,不獨閩矣。」我們不必去討論煙葉傳入中國的途徑,但要說明這種商品化作物日漸普遍的趨勢,甚至引起了封建統治者的不安。雍正五年有一道上諭說:「煙葉一種,於人生日用毫無裨益。……小民較量錙銖,但顧目前,而不為久遠之計。故當圖利之時,若令其捨多取寡,棄重就輕,必非情之所願也。地方官遽然繩之以法,則勢有所難行。」農產商品化的趨勢已經不是法令所能夠阻擋的,這不是很明顯的嗎?

種植棉花和煙葉的,當然不是完全為了自己的消費,而是為了出賣。這就可見那時候的商品作物已經相當發達了。那時候的經營地主,首先也是種植商品作物的。明季顧起元的《客座贅語》所記載的金陵「城西一帶最宜於蔬圃,近市而易於獲利」的情形,在清代更加普遍。雍正五年的上諭中就曾譴責那些致富之家「捨本逐末,棄膏腴之沃壤,而變為果木之場;廢饔飧之恆產,以幸圖贏餘之利」。種植大批果木的目的,當然是為了市場的需要。市場上需要什麼,他們就生產什麼,這是毫不奇怪的。這時候農村中的雇工,也隨著商品化的農業經濟的發達而同時增多。康熙年間編修的《古今圖書集成》記載著許多農村雇工的情況。如《揚州府部》《匯考》中寫道:「無田之農受田於人為佃戶,無力受田者為雇工,多自食其力。」「力任播獲,年可獲中人資,為地傭。」《蘇州府部》《匯考》中又寫道。「吳農治田力穡。……雇工以襄其事,以歲計曰長工,以月計曰忙工。」雖然農業中的僱傭勞動也是很早就有的,可是這個時候卻更加發展了。這只有在經營地主和富農經濟產生的條件下才是可能的。《紅樓夢》第五十六回中描寫探春興利除弊,決定把大觀園出產的筍、菜、魚、蝦、香草、花兒和稻子都包給能知園圃的老媽媽,一年可得四百銀子的利息。這簡直就是大經營地主的算盤了。第七十九回裡寫的「桂花夏家」「單有幾十頃地種著桂花」也是一例。

這些大地主和高利貸、商業資本還結了不解之緣。請看《紅樓夢》的第四回,那位葫蘆廟的小沙彌出身的門子就說出了金陵的賈、史、王、薛四大家的關係,是「聯絡有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賈赦、賈敬等是世襲的封建貴族大官僚大地主不必說了。薛寶釵的哥哥,那個仗勢欺人、搶走香菱、打死馮淵的薛蟠,不正是「家中有百萬之富,現領著內帑錢糧,採辦雜料」的「皇商」嗎?薛姨媽不是還有好幾處當鋪嗎?賈府被抄的時候不是查出兩箱房地契文、一箱放債的借票嗎?這些已夠說明:他們不但是封建大官僚,而且又是兼併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又是大高利貸者和大商人。

當時的官僚、地主、高利貸者和商人相結合的例證,在史籍中是不勝枚舉的。例如,《東華錄》載,康熙二十八年御史許三禮參劾尚書徐乾學「發本銀十萬交鹽商於揚州貿易;在大蔣家胡同開當鋪放債,在無錫一處即買田一萬頃。」《東華續錄》引乾隆九年大學士鄂爾泰的奏疏,其中說道:「查京城內外官民大小當鋪共六七百座。」前面所舉《嘯亭續錄》中還引述高士奇的「親家陳元帥,夥計李開芳,開張綢號,寄頓各處賄銀,資本約至四十餘萬。又於本鄉平湖縣置田千頃,大興土木,修整花園,杭州西溪廣置園宅。蘇、松、淮揚王鴻緒等與之合夥生理,又不下百餘萬。」以高士奇之流的新官僚而擁有田地千頃,商舖資金數百萬,這在當時並不稀奇。

因為清朝的統治者是代表大地主階級的,它並不願意妨礙大地主階級兼併土地,倒反願意讓商業高利貸資本同封建土地制度相結合。據《東華錄》引乾隆年間的一道上諭說:「山西等處富戶夕赴豫舉放利債,借此准折地畝,貧民已經失業,雖遇豐稔之年亦無憑借。」乾隆朝中的一位刑部左侍郎錢維城上疏也說:「豪商大賈挾其金錢,買賤賣貴,子母相權,歲或入數萬金。富者以數百萬計,以一家而有數千百萬家之產,則以一家而致數千百萬家失業也。」

這個結果是什麼呢?這就是:一方面地主階級利用商業高利貸資本趁機加緊剝削農民,積累財富,並且把一部分財富投到城市工商業中去;另一方面農村土地更加集中到少數地主手裡,大批農民失地流亡,大批地流向城市,成為城市中的僱傭勞動者。

城市和工商業的發達,是封建農村中吐出大批勞動力和商品生產擴大的必然結果。現在我們就要來考察這一方面的情況,特別是城市手工業和工場手工業發展的情況,以便判斷當時資本主義經濟因素的萌芽究竟達到了什麼程度。在這一方面,曹雪芹的家庭就是很有價值的研究材料的一個來源。

《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庭,從他的曾祖曹璽、祖父曹寅到他的伯父曹顒、父親曹頫\,世襲了江寧織造,歷時六十年,有時還兼任蘇州織造和兩淮鹽政。通過這個歷史的線索,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清朝統治者怎樣經營官辦的工商業,它和民間的獨立手工業者、手工作坊、工場手工業以及自由商人之間有那些聯繫和矛盾。

故宮的《文獻叢編》中有曹寅在康熙四十七年六月的一封奏摺,其中說到江寧織造府的「神帛、官誥兩機房,自順治二年間,案經內院臣洪承疇經定,除絲顏等料照時採買外,其一應匠作工價,因開織之初惟期撙節,所定工價甚寡,較之緞匹、倭緞僅十之二三。此各匠雖有工價名目,實皆民間各戶雇覓應工。迄今六十餘年,歷任織臣無可動錢糧,惟一循舊例。若竟行革除,則窮匠星散謀食,不能束腹以待欽工。……臣等原議誥帛二項人匠約計三百七十名,歲需銀二千七百兩,即可贍活群工。」

這就說明:第一、官辦的織造業自設機房,經常有幾百個工人為它做工;第二、官辦的機房往往向民間派定手工業工人按時應工;第三、官定的工價很低,不足以維持手工業工人的生活;第四、民間的許多手工業戶隨時都能夠雇到自己所需要的許多工匠;第五、民間窮苦的手工業工匠平時是星散謀食的。

這些工匠是完全依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手工工人。《古今圖書集成》《考工典》《織工部》《紀事》中記載蘇州織工的情形說:「郡城之東皆習機業。織文曰緞,方空曰紗。工匠各有專能。匠有常主,計日受值,有他故則喚無主之匠代之,曰喚代。無主者黎明立橋以待。緞工立花橋,紗工立廣化寺橋;以車紡絲者曰車匠,立濂溪坊。什百為群,延頸而望,如流民相聚,粥後俱各散歸。若機房工作減,此輩衣食無所矣。每橋有行頭分遣,今織造府禁革,以其左右為利也。」

這又說明:第一、當時的手工業已有相當細密的分工,手工業工人各有專能;第二、計日受值的僱傭制度已經流行;第三、僱主和雇工之間雖有經常的相對固定的關係,但已經是屬於自由的契約關係了;第四、出賣勞動力的勞動市場已經以較大的規模出現,並且行頭從中剝削很厲害,可以「左右為利」;第五、清朝的織造府所以要禁止這種行頭的剝削,只是因為官辦工業和民間工業有矛盾,如果取消了行頭,就更便於織造府的機房直接招工。

從官辦的織造工業來說,它直接控制著一部分手工業作坊主人、小手工業者和商人。如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巡撫郎廷極請以曹寅之子繼任江寧織造的奏折中說:「今有江寧省會士民周文貞等,機戶經紀王聘等,經緯行車戶項子寧等,緞紗等項匠役蔣子寧等,絲行王楷如等,機戶張恭生等,浙江杭嘉湖絲商邵鳴皋等,紛紛在奴才公館環繞,具呈稱頌曹寅善政多端。」這許多機戶、匠役、絲行、絲商等等當然都是受織造府直接和間接控制的。但是,他們實際上是經常和織造府發生矛盾的。織造府「限制機戶不得逾百張,張納稅五十金,織造批准納稅給文憑,然後敢織」。而機戶則要求「減免額稅」。這一類矛盾是日益明顯地存在的。

但更重要的是,當時除了官辦織造工業以外,民間的織造業也相當發達。這種民營的手工業是市民經濟的重要基礎。據陳作霖《鳳麓小志》載,「金陵機業聚於城之西南隅。開機之家,總會計處謂之賬房夕機戶領機謂之代料,織成送緞,主人校其良楛,謂之讎貨。小機戶無甚資本,往往恃賬房為生。各機戶復將絲發交染坊染色,然後收回,織成緞匹,再售與綢緞業。四者層層相因,休戚相關。清乾隆迄今,通城緞機以三萬計。紗綢絨綾不在此數。織機之工俗呼機包子。」

所謂「機戶」一般地是指僱傭手工業工人的工場手工業的主人,「小機戶」就是作坊主人,「機包子」就是獨立手工業者,他們都直接和間接受著賬房和綢緞業商人的層層剝削。當時的所謂「賬房」就是商業資本家控制手工業生產和運銷過程的組織形式。他們供給手工業生產者以原料或者同時供給生產工具,收買成品。這種制度是比較完備的商人僱主制。當時民間織造業的數量很大。陳作霖說這一座南京城裡從乾隆以來就有三萬架緞機,其他還不計算。這個數字也許是過高的估計,但它畢竟說明了在乾隆的時候,南京的民間機織業的發展,已經很有可觀的了。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當時的那些機包子等獨立手工業者和機戶等又跟賬房、綢緞業商人經常有矛盾。他們的關係不是「層層相因、休戚相關」而是層層剝削、互相對立的。

由於城市中官辦的和民營的兩種手工業的影響,當時許多城市附近農村的家庭手工業也比以前更加發達。康熙三十四年(一六九五年)九月蘇州織造李煦的奏折中寫道:「採辦青藍布三十萬匹……此項布匹出在上海一縣,民間於秋成之後,家家紡織,賴此營生。……三月奉部文發買,臨期急迫,必需牙行經紀四散收買,所以價貴。」《古今圖書集成》《松江府部》《匯考》中記載,「鄉村紡織,尤尚精敏,農暇之時,所出布匹日以萬計。……綾布二物,衣被天下,雖蘇杭不及也。」從這些記載裡,我們不難想見那時候的農村家庭手工業是多麼發達的了。並且,上述松江府的記載中還寫道:「裡媼晨抱紗入市,易木棉以歸,明旦復抱紗以出,無頃刻閒;織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衣食全賴於此。」我們可以看出,這種家庭手工業並不是為了自己的消費,而是為了廣大的市場而生產的。

當然,人們都還知道,中國城市工商業有很久的歷史,手工業工場也早已出現了。從漢代說起,據《漢書》《食貨志》所載,當時不但「舉天下鹽鐵,作官府」,而且有東織室、西織室,設置「令丞」。後漢還有「甄官令丞」督造琉璃。後來兩晉、南北朝和隋朝都有各種官辦的手工工場。唐、宋、元的官辦手工業的發達,幾乎使全國的手工業者都變成了官府的「工奴」。在那些年代裡,手工業的僱傭勞動同樣已經產生,宋代城市還有相當數量的「土木雜作」等出現。但是,在那些年代裡,在主要的工業部門中,作為新工業發展的階梯的、為廣大市場而生產的民營的工場手工業和手工業僱傭勞動的市場都很狹小。只是到了明代,城市的商業和民營的工場手工業及農村的手工業才逐漸發達起來,特別是在東南地區比較發達。清兵入關之初,這些工商業曾受了相當的打擊,一度低落。但是,因為社會經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發展條件,這些工商業不久就恢復和進一步發展起來。

我們從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年間的許多城市的面貌上,首先就可以看到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繁盛。就以當時的金陵來說,這座城市顯然已經成了當時江南工商業的中心城市。它不但保存了明代的鋼鐵坊,皮市、履鞋坊、簾箔市、傘市、木器街、木匠營、弓箭坊、織錦坊、顏料坊、氈匠坊等等,還增加了珠寶廊,書坊等新的市肆。《續板橋雜記》中說。「乾隆之世,利涉武定二橋之間,茶寮酒肆東西林立。」當時商賈水陸交通直達金陵的有十幾路。這是金陵的情形。再舉武昌的情形來看,據《古今圖書集成》《武昌府部》《匯考》所載,當時「商賈之牙儈,絲帛之廛肆,魚米之市魁,肥其妻子,雄視裡閘,下至百家技藝、土木食工,以及俳優侏儒,趨利於寰闠者,未嘗不趾相錯而踵相接也。」如果說夕這些都是南方的情形,那末,再舉同書關於宣化府城的記載來看。 「市中賈店鱗比,各有名稱,如雲南京羅緞鋪、蘇杭羅緞鋪、潞州紬鋪、澤州帕鋪、臨清布帛鋪、絨線鋪、雜貨鋪、各行交易鋪沿長四五里許,賈皆爭居之。」可見當時許多城市的工商業都很發達。

而且,清代康熙以後城市工商業的發展,引起社會風習的變化,也更加顯著地表明了它比唐、宋、元、明各朝代還要深刻得多。康熙年間編修《古今圖書集成》的封建老爺們,敘述了武昌等城市百工商賈發達的情形之後,就不勝慨歎地寫道:「土俗民風經百餘年而未變,迨故明萬曆之季,風氣浸薄。……今則貴賤無分,少長失序。」此等腐儒的歎息,在當時許多文字中本來也很平常,但它卻證明了一個重要的變化。這就是。明代萬曆以前的社會經濟狀況反映到社會風習方面,基本上沒有多大變化,萬曆以後變了,因為城市工商業發達了,而清代康熙年間又有了進一步的變化,因為新興的代表資本主義關係萌芽狀態的市民社會力量進一步發展了,這當然會使封建老爺們看不下去的。

這種工商業發達的情形,在當時究竟是不是相當普遍的呢?

當時其他地區的城市和其他工商業的全面情形究竟是怎樣的呢?這些問題應該在這裡得到簡要的回答。許多歷史的材料說明: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間,無論建築業、採礦業、制鹽業、陶瓷業、紡織業、制茶業、印刷業等在許多地區都十分發達,分工也很細密。如乾隆年間的建築業在各處都有,其中分工的種類名目很多,有大木作、南木作、石作、瓦作、搭彩作、搭材作、土作、油作、裱作等等。

在採礦業方面,清朝統治者曾一度嚴令禁止,但後來也逐漸開放了。據《清史稿》所載,康熙年間山西應縣、陝西臨潼、山東萊陽各處銀礦已經開採。雍正年間廣東總督鄂爾達奏稱:「粵東山多田少,而礦產最繁,土民習於攻采,礦峒所在,千百為群,往往聚眾私掘。」廣東的采鐵和冶鐵工業發達的情形在鄂爾達的奏疏中記述得還很多。比如他描寫「鐵爐不下五六十座,煤山,木山開挖亦多,傭工者不下數萬人」,可見是很發達的。乾隆年間陸續准許山東博山等地煤礦以及貴州思安、陝西哈拉山、甘肅扎馬圖等地金礦和銀礦、兩廣和雲南各地的銅、鐵、鉛礦,盡行開採。雲南的銅礦歷史很久,規模也很大。它在康熙、雍正的時候是「由官給工本」開採的,起初每年產銅只八九十萬觔,乾隆的時候雖然仍由官府「放本收銅」,卻並不干涉生產過程,各礦廠可以獨立經營,因此每年產銅增至一千二三百萬觔,礦區也擴大許多倍。《清史稿》載乾隆時「大廠礦丁六七萬,次亦萬餘,近則土民,遠及黔粵,仰食礦利者奔走相屬。」再看阮元《雲南通志稿》《食貨志》的材料,雲南銅礦在康熙年間常有十七八處在開採,雍正二年至乾隆八年常有二十餘處在開採,乾隆九年以後常有三十餘處在開採;乾隆三十七年有四十六處在開採。王崧《廠礦釆煉篇》記述各處的「商賈負販,百工眾技,不遠數千里,蜂屯蟻聚,以備廠民之用。而優伶戲劇夕奇邪淫巧,莫不聞風景附。」可見連某些邊遠的礦區也逐漸變成新興的工商業小城市了。

清代的制鹽業在兩淮、兩浙、兩廣、福建、山東、長蘆、四川等著名的產鹽區同樣是擴大生產的,鹽利也是最大的。許多鹽場又經過了裁併,就日益集中,每個大的鹽場往往都有幾千上萬的鹽民或「灶戶」,許多鹽場或鹽井互相毗連,使產鹽區的集鎮也更加繁盛了。這些鹽區不但是制鹽的工業區,而且又是鹽商集中的商業區。當時兩淮等地的鹽商獲利最大,康熙、乾隆屢次到南方巡遊,強迫鹽商捐輸的款項,動輒幾百萬兩。即便是在邊遠的雲南,當時鹽井的數目也比以前增多,雍正年間由八大井、四十多小井增加到二十大井、九十多小井,乾隆年間又新開了兩大井。劉繼莊在《廣陽雜記》中:「雲南琅井在昆州,白鹽井在姚州,黑鹽井在楚雄,皆在萬山中最下處溪河之中。環溪數千家,皆灶戶也。每擔鹹水稅若干。」各地鹽業的發達可以概見。至於歷史悠久的江西景德鎮的瓷業,在明代就已經擴大了規模,到了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的時候更進一步發展了,製作的技術也更加提高,分工協作的組織比以往也更加細密。在那裡不但有規模十分可觀的能夠承擔官局燒造任務的大窯,而且有許多為市場而生產的小窯。從那裡出產的瓷器行銷各地,因此景德鎮更加成為「商賈雲集」的地方了。據唐英的《陶冶圖說》所載,當時「景德一鎮……終歲煙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數十萬,靡不借瓷以生」。這些大部分都是私窯,而在御窯,則只有「工匠役夫三百餘人」,即便還有其他工人,也多不到那裡去了。

各個地區的這許多官辦工商業和民營工商業之間的矛盾同樣是很尖銳的,鬥爭不斷地爆發。因為清朝統治者對民間工商業的壓迫日益加緊,激起了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的反抗。他們進行鬥爭的方式更加複雜。他們有的利用統治階級的矛盾,發動罷市。

這是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進行鬥爭的獨特形式。如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十八、十九兩日,江寧、鎮江、揚州的商民舉行罷市,拒絕新任督撫到任,要求減輕稅額。有的組織武裝走私。如康熙年間山東、河南的「流棍」,往往「率黨」一二百人,興販私鹽,橫行白晝,在泰州沈家渡等地殺死緝私官兵。有的率眾反對抬高米價。如乾隆十三年春夏之交,米價驟漲,蘇州有「市井販夫顧堯年者倡言平抑米價,和者紛如蟻聚,勢愈洶湧。」這一類事實只有在代表資本主義關係萌芽狀態的新興市民社會力量進一步發展的條件下才可以理解。

康熙年間有一個反滿的秘密組織「三合會」出現,乾隆年間又有另一個反滿的秘密組織「哥老會」出現。這些秘密組織跟城市的行幫組織有密切關係,跟海外的華僑商人和苦力也有密切關係。就城市的行幫來說,康熙、雍正、乾隆年間有許多城市的行會的內部關係,比起從前的行會大有不同。如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年)漢口米糧業的幫規中寫道:「吾人若無團結集議之所,則無以整頓行規,且意見各殊,斗斛參差。……何以昭公溥而永保信用?」並規定「繳入幫費銀十五兩」、「公所之常費收取悉照賬簿」、「有破壞幫規者,即開會議罰」。這種行會章程顯然帶著新的色彩。

還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和城市工商業的發展相隨而來的外國資本主義商品的輸入,對於清朝閉關的封建經濟的侵蝕和瓦解的作用,也在日益加深。

自從康熙二十三年開設江、浙、閩、粵四處海關,二十八年同帝俄簽訂尼布楚條約,雍正五年又訂立恰克圖條約以後,東南沿海四個關口,北方陸路一個關口,輸入的外國資本主義商品不斷增加。康熙五十九年專門為了經營對外國商人的貿易而設立了廣州十三行,它們和明代的三十六行的性質很不相同,應該說這時候買辦資本也開始萌芽了。

看《紅樓夢》的人都記得,《紅樓夢》中有許多外國的貨物,如洋漆、洋布、洋呢、金錶、掛鐘、西洋金自行船、玻璃燈、西洋琺琅、洋煙、西洋葡萄酒,波斯玩器、茶葉、止頭痛的藥膏「依弗哪」以及馮紫英誇稱為「鮫綃帳」等四種洋貨都是。王熙鳳誇耀「凡有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薛寶琴自稱「八歲跟父親到西海買洋貨」。隨著外國資本主義商品而俱來的,是外國的傳教士來到中國的比明朝的時候更為增多。康熙皇帝曾任用了許多傳教士為欽天監,當教授,到內地勘測,那些傳教士在中國內地增設教堂,吸收教徒,買土地,做生意。這些對於當時的社會經濟和思想傾向同樣發生了相當的影響。

由於當時從城市工商業的基礎上興起的代表資本主義關係萌芽狀態的市民社會力量進一步的發展,清朝封建統治者就遇到了過去所沒有遇到的新興社會力量跟它相對立。這種對立關係已經超出了封建社會中農民和地主對立的範疇,而帶有新的社會意義。因此,有些人僅僅看到清代的農民鬥爭對於封建統治的衝擊,而忽視或抹殺了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對於封建統治的衝擊作用,那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農民鬥爭是整個封建社會的各個歷史時期都有的,而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卻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發生和發展起來的作為封建制度的對立物。這完全是新生的事物,怎麼能夠抹殺的呢?

在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由於這種新興的市民社會力量和商品經濟的發展,由於封建農村的階級分化和農民的離村,由於西洋資本主義勢力開始逐漸侵入,這才給了中國封建統治階級以多方面的威脅。而在當時一部分經營官辦的工商業的貴族官僚和地主階級中,也逐漸地產生了思想上和政治上傾向於自由主義的分子,這也是很自然的。

曹雪芹就是屬於貴族官僚家庭出身而受了新興的市民思想影響的一個典型的人物。人們都看到了《紅樓夢》具有強烈的反對封建、追求個性解放的思想,但更重要的是要分析:曹雪芹究竟是站在什麼立場上來反封建的呢?應該說他基本上是站在新興的市民立場上來反封建的。必須從這一點來分析,才能更清楚地認識《紅樓夢》的歷史意義。

人們大概都不否認,《紅樓夢》裡的許多正面人物,是代表著那些沒落的封建貴族官僚地主的家庭中嚮往自由生活的一群青年人。他們一方面對於日趨腐敗的封建制度發出了動人的控訴和強烈的反抗呼聲,揭穿了以賈政、賈母、王夫人、薛姨媽等為代表的行為偽善、實則殘酷不仁的封建家庭統治者的面目,另一方面也無情地揭露以賈珍、賈璉、鳳姐、薛蟠等為代表的唯利是圖、肆意暴虐的當權派的醜惡。作者的思想就是要反對這兩方面戕賊個性自由的封建惡勢力,而追求著符合於個性解放的目的的新的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

除了在許多文章中已經反覆被引用的例子以外,我們現在再來看看幾個例子。從婚姻自由的問題上說,尤三姐對著賈珍、賈璉那一班人最尖銳地表示:「必得我揀個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才跟他。要憑你們揀擇,雖是有錢有勢的,我心裡進不去,白過了這一世了!」在反對人對人壓迫的問題上,春燕傳述寶玉的話說:「這屋裡的人,無論家裡外頭的,一應我們這些人,都要回明太太,全放出去與本人父母自便。」對於一切向封建統治階級的廟堂裡爬去的人們,作者借寶玉的口中狠狠地罵道;「說了半天並沒個明心見性之談,不過說些什麼文章經濟,又說什麼為忠為孝,這樣人可不是個祿蠹麼?」作者在這部作品中處處痛罵封建的道德、功名、利祿和等級制度,痛罵那些虛偽的封建社會的忠臣孝子,痛罵那些凌辱別人的個性自由的殘暴行為。

作者的這種思想傾向,顯然是受了當時反映著萌芽狀態中的資本主義關係的發生和發展的新興市民思想的影響。人們曉得,清初順治、康熙年間的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唐鑄萬,劉繼莊等人都曾提倡個性自由和民主的思想,對於當時的思想界影響很大。曹雪芹在《紅樓夢》裡所表現的基本思想,和這幾位思想家的言論有許多相近之處。例如,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談論了「伯夷伊尹之不同於孔子」,曹雪芹也借寶玉的口裡說「堯舜不強巢許,武周不強夷齊」。唐鑄萬在《潛書》《大命篇》中說,「天地之道故平,平則萬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則彼薄,此樂則彼憂。……人之生也無不同也,今若此不平甚矣。」曹雪芹同樣借寶玉的口裡發出「不平則鳴」、「世法平等」的一類呼聲。劉繼莊在《廣陽雜記》中說:「聖人六經之教,原本人情,而後之儒者,乃不能因其勢而利導之,百計禁止遏抑,務以成周之芻狗,茅塞人心,是何異壅川使之不流,無怪其決裂潰敗也。」曹雪芹世借寶玉的口裡說道:「除了『明明德』以外就沒書了,都是前人自己混編纂出來的。」劉繼莊還提倡看小說和看戲,認為這是「性天中之詩與樂也,書與春秋也,易與禮也。」曹雪芹在《紅樓夢》裡也提倡看《西廂記》、《牡丹亭》等小說,看《醉打山門》等戲曲。這些思想的產生和在一定程度上的彼此共鳴,難道可以說是完全出於偶然的嗎?

還應該提到的是,曹雪芹畢竟是漢人,他的祖上雖然入了旗籍,在清朝統治者民族歧視和壓迫的政策之下,這位充滿著個性自由思想和人道主義的作家,是不能無所感觸的。《紅樓夢》寫成之後,清朝宗室弘晤評稱;「《紅樓夢》非傳世小說,余聞之久矣,終不欲一見,恐其中有礙語也。」弘晤所說的礙語,有人加以種種不同的解釋,其實最主要的應該是以下兩方面的意思:一則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對漢人大興文字之獄,前後有十七起之多,並且到處搜集成千成萬的「違礙書籍」,這當然會使弘晤對於曹雪芹的作品存著顧慮,二則是雍正以來清朝統治者內部的矛盾複雜化,阿其那、塞思黑的案子牽涉很廣,曹家被抄與此不無關係,這同樣使弘晤有所顧慮。但是,《紅樓夢》並不因為當時的清朝宗室怕它有礙語而不得傳世,相反的,它是不脛而走和深入人心的偉大作品。

顯然,《紅樓夢》是描寫了一整個時代的。這個意義並不因為它帶有自傳的性質而減弱。有不少偉大的作品也是自傳性的,誰能否認它的價值呢?但是,《紅樓夢》又畢竟不是家譜式的自傳,而是刻劃了一個時期社會的典型面貌的。

高爾基在《俄國文學史》序言中說:「把每個人看作是時代、民族、階級的產物,我們當然應該從同樣角度去看作家,可是要承認作家是一個比別人更飽和著經驗——人生的知識,而且由於經驗的堆積,具有著把自己的印象裝飾在形象裡面的本領的人。」這樣的作家所寫出的作品,由於作家的「經驗愈廣大——它裡面的主觀的、個人的地位就愈狹小,一般的意義就愈燦爛地呈現出來,藝術家的社會形象就愈鮮明地顯示出來,作家愈堅決地擯斥他的個性——他就愈容易拋棄他的渺小的、無足輕重的東西,他從周圍世界所接受的重要的客觀的東西就愈深刻地廣大地展示出來。」我們也應該從這個角度來評價《紅樓夢》和它的作者曹雪芹。

從這個角度來評價《紅樓夢》和曹雪芹,我們自然也不能不看到這部作品和它的作者的思想是有弱點的。由於作者出身於一個封建貴族的大家庭,他所處的社會環境限制了他的世界觀,給它蒙上了虛無主義和宿命論的色彩。他對於封建制度的罪惡雖有強烈的憎恨,卻找不到出路。高爾基在《蘇聯的文學》一文中有一段話也適用於曹雪芹。高爾基說。「批判的現實主義是作為『多餘的人』的個人創作而產生的。這些人不能為生活而鬥爭,在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地位,而且或多或少明確地意識到個人存在的無目的,於是把這種無目的只是瞭解為社會生活的一切現象以及一切歷史的過程的無意義。」

《紅樓夢》描寫的歷史悲劇所留給讀者的消極方面的影響,其根源就在這裡。然而,這決不是作者的過錯,這同樣是反映了十八世紀上半期的中國代表資本主義關係萌芽狀態的新興市民社會力量的脆弱性和它的歷史命運啊!

共2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紅樓夢相關
紅樓夢人物
紅樓夢典籍
紅樓夢大全
古詩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