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珍何罪之有」

「賈珍何罪之有」

「賈珍何罪之有」

劉心武紅學之疑

「賈珍何罪之有」

   

從發問「賈珍何罪之有」到否定《紅樓夢》敘事結構

劉心武先生認為:賈珍何罪之有?因為導致賈珍和賈蓉被拘、寧國府被抄的罪責,遠不如賈赦、賈政的罪惡深重。賈赦逼勒石呆子謀取古玩、通過賈璉跑動交結平安州外官,賈政隱藏欽犯甄家被抄財物,這些在封建時代都是滔天大罪,必然導致榮國府「家亡人散各奔騰」,因此八十回以後必寫到榮國府的「樹倒猢猻散」,賈政必被治罪,絕不可能有高鶚筆下的那些「復世職政老沐天恩」的敘事內容。那麼《紅樓夢》開篇:「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萁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言外之意是沒有道理的,「高鶚實在無法寫圓」。可見,劉心武先生是把「賈珍何罪之有」作為切入口,直接伸向《紅樓夢》敘事結構的設置和安排,特別是對後四十回敘事內容的否定。這與我們前面分析寧國府在《紅樓夢》整個敘事結構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對此,也不能簡單地從欣賞的角度看待它們的差別。這裡牽涉到對後四十回敘事結構如何安排的大問題。劉心武先生認為,如果按照百二十回《紅樓夢》文本的設置,寧國府被抄,賈珍父子被拘是不合乎道理的,因為從《紅樓夢》文本的描寫來看,賈赦、賈政、賈璉他們比賈珍父子罪過更大,理應比賈珍父子受到的懲處更要嚴重。而現在《紅樓夢》的文本描寫恰恰相反,因此,他才說出「賈珍何罪」 之有?《紅樓夢》文本後四十回之所以存在著這些問題,直接的原因是「高鶚實在無法寫圓」,因為他沒有能吃透和領悟「曹雪芹的構思」。於是自然導入劉心武先生「秦學」研究的目的就是尋找曹雪芹曾經寫過,或打算寫的那個構思。

到此為止,我們已經明白劉心武先生沒有從《紅樓夢》文本中找到任何根據,在《劉心武揭秘〈紅樓夢〉》一書中也很少談到賈珍形象,而卻能構思所謂秦可卿是皇室的後裔,「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這一情節,關鍵是憑借想像去探佚「曹雪芹的構思」。於是產生了劉心武先生的主觀判斷,他說:「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財物一罪,確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寧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財產,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按曹雪芹原來的計劃,他是要寫出寧國府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秦可卿這一情節的,但這樣寫太容易釀成文字獄了,不得不按脂硯齋的意見大刪大改」。

像如此重要的情節,劉心武先生只用「我以為」便立論了,正像孫玉明先生所指出的「『想當然爾』,存在於劉心武解讀《紅樓夢》立論與求證的諸多環節之中。『他往往先是腦子裡面武斷地存有某種想法,然後去找證據。那些證據很多都不是硬證、鐵證,有些竟然是歷史上根本查不著的。』」「學者和小說家還是有一條嚴格的分界的:揭秘《紅樓夢》和百家講壇讓劉心武從一個小說家變為一位做學問的學者,學者與小說家遵循的幾乎是完全不同的原則,前者需要虛構、誇張、想像,而後者則需要實事求是、有板有眼、一絲不苟。劉心武提出的『學術小說』的口號,對於小說是不是有些枯燥,而對於學術是不是有些不嚴肅了呢?」 3孫玉明先生的批評是有道理的。但同時引發我們思考一個問題,劉心武作為一個著名的小說家,他明知《紅樓夢》文本沒有這樣的根據,那麼他為何「想當然爾」呢?是分不清什麼是創作和學術的界限,顯然不是這麼簡單。看來我們要搞清這個問題,還應當思考雙方對話是否在一個平台上?言語是否在一個範疇內? 否則爭論來,爭論去,往往形成各說各有理,各唱各的調。

我從一位從事探佚學研究的學者的文章,受到了啟發。梁歸智先生說:「探佚學把『續書』的創造性工作交給每一個認同探佚的讀者,實在是探佚學的最佳命運和最具神韻之處。探佚學因此獲得了不竭的生命力與永恆的青春。當然不能因此降低對具體探佚時的『科學性』要求,也就是要注意探佚的限度。但最耐人尋味的是,探佚學激發了每一個認同探佚讀者的閱讀能動性,最大限度地調動起他們的文化積累、藝術想像和思辯思考,使《紅樓夢》成為一個閱讀的『空筐結構』,從而拓展了閱讀的空間,這正是一種極富有能動性創造性的閱讀,也從一個方面增加了《紅樓夢》的意義和魅力。」4

說明白些,探佚空間要有創造性,要在《紅樓夢》閱讀「空筐結構」中拓展。如此說來,探佚是二度創作。探佚學與文學創作趨於合流,已成為當代新索隱派的一個特徵。當然劉心武先生在這種理論的指導下,加之小說家創作的優勢,一下子就成為新時期新索隱派的的代表人物,推出了「秦學」,推出故事新編中秦可卿、賈珍、賈元春等一系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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