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
「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
劉心武「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是借助想像探佚「曹雪芹的構思」
劉心武先生關於賈珍的形象除卻在《劉心武揭秘〈紅樓夢〉》這部著作談及以外,還在《紅樓望月》寫了兩篇文章:《賈珍何罪》《賈珍尤氏的夫妻生活》,為了全面瞭解他的觀點,我們不妨將《賈珍何罪》部分引錄如下:
八十回後賈府被抄家治罪,應該是寧國府罪過最大禍事最重。高鶚續書時,確實把寧國府的禍事寫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財產房地等並家奴等俱造冊收盡」,赫赫寧府只剩得尤氏婆媳並佩鳳偕鸞二妾。榮國府卻得以保全而且「復世職政老沐天恩」。賈赦一家僅賈赦本人被鞫,賈璉鳳姐喪失了財產,人卻逍遙法外。獨寧國府不僅賈珍,連賈蓉也被鞫,徹底完蛋,這究竟是出於何等重罪?高鶚實在無法寫圓。據他寫來,賈珍被參的罪狀,一是「強佔良民妻女為妾不從逼死」,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賈璉,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張華告狀後來又遣人追殺張華,並加以凌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鳳,賈珍充其量是他們的幫兇,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報官,這樣的罪過實在重不到哪兒去;當然,賈珍在國孝家孝期間以射鵠子為名,聚眾賭博,也是一罪,但也並非什麼了不起的大罪。
……
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財物一罪,確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寧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財產,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說為「秦可卿淫上天香樓」),現在我們所看到的只有曹雪芹遵照脂硯齋意見而刪改過的文字,在這些文字裡我們所知道的只有賈珍與秦可卿的畸戀,以及一個丫頭的突然觸柱而亡及另一個丫頭誓守亡靈再不回府,還有規模體例驚人的喪事,等等。
我們與劉心武先生關於對《紅樓夢》賈珍形象的解讀,到底區別在哪裡呢?
(一)賈珍性格結構是多層次、多側面的,在其社會交往的長期過程中,有時表現出肯定的素質,有時表現出否定的素質,但性格的流變過程中,總會呈現出主導的方面和非主導的方面。劉心武先生認為賈珍性格中肯定的因素是主導的方面。「通觀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的前八十回,賈府的男主子裡,惟有賈珍比較有陽剛之氣,他比賈赦豪放,比賈政通達,作為族長,他讓賈母等長輩挑不出錯來,跟同輩的兄弟妹妹們也能和平共處,他與尤氏大體上算得恩愛。」「書中關於他的重要情節……有清虛觀打醮時組織現場,教訓子侄,年關時負暄收租,分派年貨,中秋時率妻妾賞月,壯膽呵斥牆角怪歎,在這些情節裡,曹雪芹準確而生動地寫出了一個壯年貴族的風度氣派。」
(二)劉心武先生認為,賈珍性格結構中否定的素質是非主導的方面,他說:「當然,賈珍的聲色享受,書中明寫暗寫之處甚多,這是一個肉慾旺盛而強壯的男子,但他並未像賈赦欲佔鴛鴦那樣『牛不吃水強按頭』,他和尤二姐的有染以及對尤三姐的垂涎,也沒有採取強逼強佔的方式,也不見他有對燈姑娘、鮑二家的那種『不管腥的臭的』一律饞嘴的掉份行為,他雖『不乾淨』卻保持著貴族府第門獅子般的堂皇」。
(三)劉心武先生認為賈珍和秦可卿是有真正的感情的。他說:「賈珍是真愛秦可卿」,又說:「曹雪芹雖然對賈珍、秦可卿的戀情寫得很含蓄,由於後來又刪去了大段文字,更令人如墜霧中,但我們讀那些有關的文字,還是能品出味來,就是秦可卿對賈珍,有主動的一面,很難說是賈珍強迫了她。這就跟《雷雨》裡的繁漪和周萍一樣,很難說究竟誰欺負了誰,誰勾引了誰。我覺得,曹雪芹他其實是很客觀地來對待賈珍和秦可卿之間的戀情,什麼應該不應該的,他們就那麼相互愛戀了。生活,人性,就那麼複雜,那麼詭譎。」這顯然與我們前面對賈珍的形象解讀是不同的。如果說是在文學欣賞的範圍討論,那麼只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不存在什麼本質的差別。但將劉心武先生的說法放到他的「秦學」範疇去審視,問題就沒有那麼簡單了。他認為賈珍有「陽剛之氣」,這是男子漢敢作敢為、有膽有識的氣質。具有這樣品質的人,他才敢「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秦可卿,他才敢參與廢太子殘餘勢力的政治陰謀活動,他才敢引領人傳遞讓秦可卿自盡的信息。否則賈珍怎樣走進「秦可卿故事新編」之中呢?可見,對賈珍形象的看法,決不是什麼欣賞的不同,而是受「秦學」整體故事框架制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