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口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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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學研究

《紅樓夢》的第五回,上不接天,下不觸地,歷來就有人說該當在全文「煞尾」處。

少時無甚閱歷,書讀不多,醉心的只是故事好看,全不知上說第五回該在全文的何處,既然沒想到過,自然也想不通。但漸漸讀的書多了,雖然比博學之士還是差著很多,卻也漸漸發現這第五回確實有些奇怪。

我是既搞不懂索隱派也搞不懂考證派的,只是憑著做文章的直覺隨便說說。

中國古典文學的體裁傳承性還是很強的,從《詩經》一路邐迤走來,就到了元曲,然後到了明清小說。後面的總是有不少前面體裁的影子。形式上雖然一變再變,但審美情趣,篇章佈置卻總是一脈相承。看多了前朝美文,看《紅樓夢》第五回就怎麼看怎麼彆扭了。

《紅樓夢》也是公認的美文。這不是說從什麼立場來看的,而是從文章本身來看的。《紅樓夢》的文筆精煉而不蒼白,節奏舒緩而不拖沓。

第一次看《紅樓夢》的時候,前八十回一天不過三兩回,同樣時間內,卻已幾乎將後四十回看了大半;第一次看《水滸》的時候,也是前百回慢,後幾十回快;第一次看《西廂記》的時候,也是前十六折僅能每日一折,後四折卻是嗖地一下就過去了。先還覺得奇怪,後來才知道,原來那一前一後真的不是一色筆墨。還以為自己看久了不耐煩,卻不是,原來是別樣的文字讓我不耐煩!

便又說回來,其實元曲便是濃縮的明清小說,而明清小說卻也正像抻長了的元曲。

看那膾炙人口的元曲與那流芳至今的小說除了一樣的文字秀麗之外,說到起承轉合的手法,則是筆應到處如水銀洩地,筆不應到處則滴水不漏,更似是一個模子裡脫胎出來一般。這個可能才是國人代代傳承的文學風格,斷不是僅僅苦思冥想地琢磨出幾個所謂好句,再為這幾個句胡亂抻成一篇長文了事的。

《紅樓夢》前八十回不是亂抻而成的長文,而是嘔心瀝血成的絕美文字,因此這第五回便更加透著蹊蹺。

對比本處提到的這三篇(為何獨獨這三篇?因為前兩篇都是金聖歎極力推崇的才子書,我輩雖不敢比聖歎眼光,但若聖歎在世,必亦推《紅樓夢》為第七才子書!惜乎雪芹晚生,聖歎早逝,終不至此文壇盛景),先看起筆。

此三篇起筆都是傳奇筆法。洪太尉誤走妖魔,引出一篇《水滸》來;張生遊學普救寺,演出一部《西廂記》來;女媧補天一塊棄石,成就一曲《紅樓夢》來。

至到結筆,宋公明夢遊廖兒窪,一百單八好漢歸了位;張生夢醒草橋店,崔張情緣煞了尾;比及《紅樓夢》,似乎該是賈寶玉大夢之後猛醒了人生三昧。由此看,同屬大夢而醒的《紅樓夢》的第五回似乎就不該放到現在這個地方,卻似是該放在最尾。

從體裁看,《紅樓夢》與《水滸》同屬小說,但題材相差太大;但從題材看,《紅樓夢》與《西廂記》同寫到才子佳人,但體裁卻又不同。因此《紅樓夢》就有些像雜交品種。況且,前文已說過中國古典文學傳承性很強,便看著《紅樓夢》不似《水滸》更似《西廂記》也不足為奇。畢竟我等門外漢看似與不似更多地是從感覺,而非嚴格的學術類比。

於是捧著《西廂記》,比著《紅樓夢》,越看越覺得《紅樓夢》分明就是一部換了人物,添了無數曲筆而放大了的《西廂記》。看他一個普救寺化作賈史王薛;一個崔鶯鶯,又化作元春,黛玉,寶釵,晴雯等人;一個張生,又化作寶玉,琪官,湘蓮等人,連那「西廂」中的驚艷,賴婚,琴心,鬧簡,賴簡,都能在「紅樓」中清清晰晰地看到放大的影來,且這次序都未變得幾變。便又覺得「紅樓」當以夢結。

還有一層,古人寫文最講究照應,講究收放,講究平衡。《紅樓夢》的開篇已是一段大文章,要等到結尾也有段大文章才收得住;這第五回偏偏又是一段大文章,且是與開篇同樣性質的大文章,若按文理,書末必定要有另一篇大文章才行;但是,如果同樣滋味的這四篇大文章,都綴在頭尾,不僅浪費筆墨,文章也必然過於晦曲,失了輕靈,看前八十回處處可見輕靈,同一人不大會寫出天差地別的兩樣文章來,因此這種寫法行不通。如果篇末減一篇,則恐怕不是侷促,也顯得頭重腳輕。倘若索性便沒有了這樣的大文章收尾,只是把個人命運寫盡,便會如拳頭打出去忽然散成了掌,且不知道收回,停在那裡。此上三點,都不會是大家如曹雪芹等的寫法。況且第五回已是點破各人命運,從此回已猜到結果的讀者又怎麼會耐心地看下去呢?若是這個第五回放在通篇之末,則寶玉一番大夢之後,夢裡既應了前事,一切有了了結,又可順暢地讓其經此一夢大徹大悟,找到自己的歸宿,文章收尾,更重要的是,這收尾不僅可與開篇旗鼓相當,互為照應,最終以夢收尾正中了題中,曲中的那個「夢」字。

再看第五回的文字,前面分明不接前文的第四回,後文的第六回也是獨立成章,這第五回在此處真是無可無不可,但放在文末卻絕然是一番妙筆。

《紅樓夢》八十回以後到底應該怎樣寫,四大家族及眾人的歸宿應落何方已經成為無認可知的千古懸案了。但也正因為沒有答案,所以人們才有興趣各抒己見。

程高的續本不用說,是不符原著的。第一是節奏不符,沒有抑揚,敘事平直;第二是人物沒有風采,有詩才的眾人在後文中竟然沒有一處佳句,平常人等也都是俗不可耐,直如市井小人;第三,人物、家族的命運也有多處與判詞不符。

說到判詞不符,就想起這樣一首判詞:

可歎停機德,堪憐詠絮才,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

這是說薛林二人的當無疑意。對比判詞,儘管我等也不能說就能攫住作者初衷,但是一定不是如程高所續是顯而易見的。雖然「黛玉焚稿」也是夠淒美,但這似乎不是作者本意,加之醜化了薛寶釵,並改變了她應有的命運,作品的感染力即是大打折扣。即如改編得較好的電視劇,想也不是作者本意。為什麼呢?就因為那首判詞,那才是二人命運的總綱。

文行至八十回,細心的人應該看到黛玉對寶釵已是心服口服,按人物性格發展的規律來說,她是不會心生怨恨的,八面玲瓏如寶釵,即使真如程高所述,也不會在大婚之期就那麼生生忘掉這個妹妹而無所交待的,這不是前八十回中的那個寶釵,一個有才有德有度量的寶釵。即使黛玉,雖然孤傲,但也絕不會如程高所寫那樣臨終時一股子小家氣,黛玉畢竟是個大家閨秀,她也是有度量、明事理的。在這點上,那部流傳甚廣的電視劇也是失敗的。

由上面那首判詞,再結閤家族命運的大環境,竊以為薛林的命運不應該是我們眾所周知那樣的。

其實下面的這些言論早有人說過,我不過是加入了自己的一些見解而已。

先看前兩句。起首兩個動詞,一個可歎,一個堪憐,都預示著兩人命運的悲慘,絕不會如程高所續那樣厚此薄彼。為何可歎,為何可憐,就要落在後兩句上了。

第三句是寫黛玉,第四句是畫寶釵,這也是無疑義的。因為二人的名字就倒裝鑲嵌在句中。

以曹雪芹的才學文筆,是不會不按照作為二人命運總綱的判此來設計二人的結局的。因此程高與電視劇為二人設計的結局就是胡沁。

在這後兩句中,值得注意的是對偶結構。對偶就是相應,同樣位置的字的用法是相同的。第三句怎樣解,第四句就一樣該怎麼解。

關鍵在這第三字上了。我以為這第三字至少是一字當兩字用的。

第一層就是指二人的姓,林是林,雪是薛。雪是薛在「護官符」裡已經點明,後文中同樣用法也不鮮見。第二層我覺得就是指二人的死法。

世所流行的本子沒有讓薛寶釵也死掉的,但在這判詞裡,她卻是應該死掉的。

為什麼呢?可歎,堪憐,都是帶著強烈感情色彩的詞,程度不相上下。堪憐者死,可歎者就不該死麼?在那時,最可歎,最堪憐的是什麼呢?程度最深的也就是個「死」了,所以,既然「林」死,就沒有理由讓「薛」生;既然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乾淨」,寶玉就應該誰也得不到,不論是形式上的,還是實質上的。所以寶玉和寶釵的婚事就是胡來!

林中掛,有一種解法是指「臨終仍有所掛念」,如程高本和世所流行的大多數本子一樣;但是,請注意,這三四句可是對偶句,三句怎麼解,四句就應該怎麼解!按照這種解法,迄今我也不知道「雪裡埋」這三字怎麼如上面那樣解出來。

因此我便傾向於另一種說法了:林中,雪裡,應該是指她們死時的環境的,這便是我說的一字當兩字用的含義。

林中,自然是沒什麼說。必是有木的所在。瀟湘館的竹子可稱林,黛玉葬花之所也可稱林,也許還有些一時無法想起的別的地方,但是從這幾個字的含義看,黛玉該是在林中吊死的。至於什麼原因,不是本文討論範疇。但是,最重氣節、孤高傲世的黛玉,自然不會是為了什麼寶玉的婚事上吊的,也不會因為這就死了的,她絕沒有這麼小家子氣,那不是她的性格。而寶釵呢,此處有兩種解法,一種就是用本字「雪」,一種就是用假借「血」。既然「雪」可借「薛」,自然也不能不想到「雪」可借「血」。前者是說寶釵當死於天災,後者是說寶釵當死於人禍。而且,聯想到小說篇首賈雨村的那首詩,寶釵之禍該是與他有關的,與寶玉是扯不上關係的。再則,如果不是薛林二人同時或先後離寶玉而去,寶玉也不會真的就看破世俗,拋下一切吧?因為從人性來講,即使黛玉死了,如果家中還有個與寶玉互愛互敬的寶釵,他也不過是一時難受,選擇自己命運也不會那麼堅決。家沒有了,應該在的人都不在了,什麼都沒有了,這才能觸動寶玉,讓他想起自己的那個夢境,去走他應該走的那條路。否則,也稱不上「白茫茫一片大地真乾淨」,「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了。

花季少女的非正常死亡,才真的稱得上「可歎」「堪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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