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寶玉還應該是「絳洞花主」

賈寶玉還應該是「絳洞花主」

賈寶玉還應該是「絳洞花主」

賈寶玉

 《紅樓夢》37回寫賈寶玉與眾姊妹結社做詩,先起雅號,如「蘅 蕪君」、「瀟湘妃子」、「枕霞舊友」、「稻香老農」等等。寶玉要 大家替他想一個,寶釵笑道:「你的號早有了,『無事忙』三字恰當 得很。」李紈道:「你還是你的舊號『絳洞花主』就好。」小說正文 中寫到寶玉有「絳洞花主」之號,只此一次,再無別處。這本來不存 在什麼問題。但今年1月21日《人民政協報》「學術家園」版發表了 鄧遂夫《寶玉是「絳洞花主」還是「絳洞花王」》一文後,頗有些讀 者認同了鄧文的新說,以為曹雪芹的原文應是「花王」,「花主」是 後人妄改的文字。據說還有魯迅研究者在考慮是否應吸納鄧說修改一 下魯迅《〈絳洞花主〉小引》一文的註解。影響不可謂小。

    鄧遂夫老弟我們相識有年,在不久前的一次紅學討論會上,聽他 談到過這一看法,我當即表示不能苟同,並說了我的理由。從他仍撰 文發表來看,並未接受拙見。所以想借此機會也把自己的看法再說一 說,或能有助於讀者的審辨判斷。 鄧文稱「迄今發現的十餘種《紅夢樓》早期抄本中……唯獨庚辰 本作『絳洞花王』」「庚辰本獨家異文勢單力薄,所以目前的《紅樓 夢》……清一色信從『絳洞花主』」。事實並非如此。我核對了已公 開的十種早期抄本,真實情況是:缺此回的,為甲戌本;作「花 主」的,有己卯、夢稿、戚序、戚寧、甲辰諸本;作「花王」的, 有庚辰、列藏、舒序諸本;作「花玉」的,為王府本。可見,「花 王」非「庚辰本獨家異文」;從文字修養很高的乾隆進士戚蓼生、文 人程偉元、舉人高鶚,到現代大文豪魯迅以及目前校訂出版各種排印 本的學者們,之所以「清一色信從『絳洞花主』」,並非因為作「花 王」異文的抄本「勢單力薄」,就少數服從多數,也不是大家對異文「 都不屑一顧」,而是一經思考,就能從中分辨出孰是孰非、孰正孰訛 來。

    人的號大體有兩種:一種多為自號,倘用於署所作之詩文,則同 今之筆名;另一種是別人根據其人某方面特點給他起的,多帶調笑性 質,所謂綽號、渾號、外號。大觀園群芳為做詩起的雅號屬於前者; 寶釵調侃寶玉為「無事忙」,王夫人說寶玉是家裡的「混世魔王」, 都屬於後者。兩者之不同是毋須多辯的。「絳洞花主」是寶玉從前自 起的雅號,意謂「絳芸(寶玉的軒名)洞天之護花主人」(後來清代 紅學家王希廉即自號「護花主人」)。雅號似乎很不錯,所以李紈才 很認真地說,還用此舊號「就好」。可是寶玉的想法已不同於從前, 總覺它不免有少小效顰老成的矯情做作味道,所以才不好意思地說:「 小時候干的營生,還提它作什麼!」這一點有他也反對探春想以「秋 爽居士」為號可以證明,他說:「『居士』、『主人』到底不恰,且 又累贅。」論「居士」帶出「主人」豈是偶然,行文前後都是有照應 的。

    倘若是「絳洞花王」,李紈說它正好用於署詩作,就不大可思議 了。「花王」之稱,不帶仙氣,也帶妖氣,再加「絳洞」二字,簡直 就像出自《西遊記》了。在群芳中自命不凡,稱「王」稱霸,寶玉從 小哪有過這樣的個性!李紈大嫂子也跟著寶釵在開寶玉玩笑嗎?不合 李紈之為人,書上也不是這樣寫的。

    鄧文舉甲戌本「混世魔王」旁一條脂批:「占(與)絳洞花王為 對看」,以為這是甲戌本缺失正文亦作「絳洞花王」的「鐵證」。我 以為甲戌本缺文如何可以暫且不管,重要的是這條脂批恰恰可作曹雪 芹原文正是「絳洞花主」不是「絳洞花王」的鐵證。

    為什麼這樣說呢?

    須知抄本上有錯字漏字最是常見,甲戌本也不能免,即如所引之 例,就有三處訛誤:、正文「混世魔王」訛作「混魔王」,抄漏一「 世」字;、「與」字形訛作「占」字;、「主」訛作「王」。何 以知之?批語有「對看」二字。「對看」,就是作對子看。比如「李 太白」可與「柳渾青」作對子;通靈寶玉上「莫失莫忘,仙壽恆昌」 八字,可與寶釵的金鎖上「不離不棄,芳齡永繼」八字對看,故鶯兒 丫頭說「倒像和姑娘的項圈上的兩句話是一對兒。」「混魔王」只三 字,是無法與四字的號「對看」的,故據詞義再參他本,知漏一「世」 字;「混世魔王」與「絳洞花主」恰好是一對兒,若兩個號都是「王」 字,又怎能對得起來呢?故據起雅號之情理再參他本,知「王」字乃「 主」字之訛。

    說版本,鄧文尚有可商處,推斷也欠合理。他說,將「王」字「 妄改為『主』的始作俑者是甲辰本」。這話不對。甲辰本在抄本中是 較晚的一種。甲辰是1784年,比甲戌1754年晚了30年,比己卯1759年 晚了25年。雖則作「花主」的戚本也晚,楊本(夢稿)的抄錄還遲於 甲辰,但這兩種本子所據之底本都在甲辰之前,文字差異明顯,非源 於甲辰本。甲辰本中許多增刪改動文字,只被程高刻本所接受(我曾 懷疑改筆與續寫後40回有關),而今所見之抄本中是沒有一種上承甲 辰本的。以己卯本說,雖「主」字上的一點有點像後添,但焉知不是 抄完再覆核時發現有誤而加上的?又焉知不是早在甲辰之前另有所據 而改正的?說到底,問題不在是不是改筆,是早是晚,而在於改得對 不對,妄不妄。盡有早期抄本的錯字漏字(如「混魔王」)在後抄的 本子中反而不錯或改正了的例子。

    鄧文推斷王府本作:「絳洞花玉」是由於「抄錄者反覆寫寶玉、 黛玉成了習慣,無意間在『王』字旁邊誤加了一點」;又說,後人「 對這『玉』字之誤,難以判斷,胡亂將那一點搬到『王』字的頭頂上 去了」。小說中用「王」字「玉」字的地方不少,誤加一點或將一點 胡亂搬來搬去的情況卻未見過,何況又都在同一處,故難以令人置信。 我的解說是:小說原稿上的「主」字是行草,頭上的一點與「王」脫 開,點在右上角,即偏在圈點、旁批(此句旁有脂批)、句讀的位置 (這樣草寫「主」字的很多)。抄錄者容易看錯,忽略了點的即訛作「 王」;把本屬上位的點看成屬右位,即訛作「玉」;當然,也有未看 錯而仍作「主」的。所以,我以為王府本訛作「玉」的異文,正好是 原文應為「主」字的有力旁證。

    寶玉為「諸艷之冠」、群芳之首,這樣說時,自有人物思想個性 及其在全書情節中的地位作用等方面的含義,與小說中所說花有花神, 還有「總花神」是兩碼事。晴雯死後為芙蓉花神,很合適;寶玉好端 端地活著,又當什麼「總花神」?他會以此自號嗎?不可能。

    至於說「花王」之號是「受《牡丹亭·驚夢》的啟示而套用過來 的」,這更是看朱成碧了。曹雪芹當然讀過《牡丹亭》,但他幼年在 江南時是否也由大人抱著或領著去看過昆劇舞台演出,抑或遷居到北 京長大後才看的?我有點懷疑。就算他看過吧,湯顯祖的本子上也找 不到「花王」啊!有的只是「末扮花神,束髮冠,紅衣插花,上。」 十二個字。可知當初上場的只有一個角色。經歷兩個半世紀後的今天, 我們看到「一位青須綠袍的男子,手執『花王』旗號,率領十二名紅 衣插花的女子旋舞出場」,很顯然,這是後來演出編導者的設計,增 加場面的熱鬧和觀賞性,把「紅衣插花」的扮相也由男角移給了跑龍 套的女子。十二名女子無疑是代表一年十二個月中的花,即百花。這 怎麼可以拉扯上金陵十二釵呢?再說「驚夢」中的花神,使命是促成 男女雲雨之歡,倒有點像西方的愛神或太虛幻境中啟蒙寶玉情竇的警 幻仙子。這跟驚散秦鍾與智能兒一對野鴛鴦還吵著跟秦鍾「細細的算 賬」的寶玉有什麼共同之處呢?總之,我以為「絳洞花王」之說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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