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寶玉是否「諸艷之冠」?
賈寶玉的性別,在《紅樓夢》中是個顯而易見的問題,他是小說的男主人公,是女主人公林黛玉的知己和意中人,沒有讀者會對此有異議的。但在研究《紅樓夢》的論著中就不同了,不時有人把寶玉當作女性來看待,例如有人明確說:「賈寶玉是十二釵之冠」1。這等於說「賈寶玉是金陵十二釵中的第一名」,把男主人公當成女子來評價,是不夠穩妥的提法。還有些似是而非的說法,有位論者說:「既然是怡紅院八個丫環單獨為寶玉作壽,何以又要請林黛玉、薛寶釵、探春和李統呢?既然要請他們,何以不是出於諸艷之冠寶玉之口?」.有位紅學家說:「賈寶玉不只以『護法群釵』作為自己的『一番事業』,而且他本人還是『群芳之冠』,其人生悲劇與『千紅一窟(哭),萬艷同杯(悲)』具有同一性。」.還有論者說:「賈寶玉別號『怡紅』,也可視為百花之冠,她們秉花而生……」。「諸艷之冠」,「群芳之冠」,「百花之冠」,「十二釵之冠」,提法雖稍有不同,意思卻完全一樣。「諸艷」中的「艷」的本意是艷麗,特指人的容色美好動人,又用來指稱美人,如沈約詩:「朝日出邯鄲,照我叢台端。中有傾國艷,顧影織羅縱。」5李白詩:「吳娃與越艷,窈窕誇鉛紅。」諸艷,,即一群美女的意思。「冠」的本意是帽子,戴在頭上,從而引申出超出眾人,居於首位,即第一的意思。「諸艷之冠」的意思是一群美女中的第一名,這恐怕沒有任何疑義。「群芳」「百花」均以花喻美女,意同「諸艷」。《紅樓夢》第63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中描寫寶釵掣出的花名簽「只見簽上畫著一枝牡丹,題著『艷冠群芳』四字,下面又有鐫的小字,一句唐詩,道是『任是無情也動人』。又注著:『在席共賀一杯,此為群芳之冠,隨意命人,不拘詩詞雅謔,道一則以侑酒」』。小說生動地描寫寶釵是牡丹,她「艷冠群芳」,自然成為「群芳之冠」。第5回寶玉神遊太虛幻境時讀的金陵十二釵正冊判詞第一首頭句是「可歎停機德」,《紅樓夢引子》之後第一支曲的「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均寫的是寶釵,這說明寶釵穩坐金陵十二釵的首席寶座。「賈寶玉是十二釵之冠」,把寶玉這個英俊男兒排在一群美女的首位,用他取代薛寶釵,在小說中是找不到任何根據的。
把寶玉當成女性來論說,顯然不是以上四位論者的本意。那麼為什麼會在他們的論文中出現這種常識性失誤呢?原來他們的提法還是有根據的,這便是一條脂硯齋的批語。在王府本和有正本的第17回前的總批說:
寶玉系諸艷之冠,故大觀因對額必得玉兄題跋,且暫題燈匾聯上,再請賜題,此千妥萬當之章法。
脂硯齋的這條批語成了以上提法的原始根據。脂硯齋絕不會把寶玉的性別搞錯的,「寶玉系諸艷之冠」也絕非脂硯齋的原文。查對早期的脂評本,在己卯本和庚辰本中,「諸艷之冠」均作「諸艷之貫」。王府本、有正本的抄手不懂「諸艷之貫」的意思,改「貫」為「冠」,一字之差,於是改變了寶玉的性別。無論是就《紅樓夢》的文本還是就脂批的準確來說,己卯本和庚辰本均優於後期的所有抄本,尤其是在這兩個本子的文字相同且又讀得通的情況下,就要以此為準,不能隨便據他本來改動的。「賈寶玉系諸艷之冠」,文意不通,本來應據己卯本、庚辰本加以校訂,四位論者卻棄正確而選誤抄的,這在校勘學上實屬一個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