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叢書全編》前言

《紅樓夢叢書全編》前言

《紅樓夢叢書全編》前言

紅樓絮語

 

我被友人推舉為《紅樓夢叢書全編》的主編,起初不無猶豫,因為我平素較多關注的是《紅樓夢》原著,而對後來的各類續書並不太在意,總以為關係不大。但我最後還是同意擔任這項工作,主要是考慮到把《紅樓夢》原著與各種能搜集到的續書(今人的新續除外)彙編在一起,對紅學愛好者在進行曹雪芹原作與後人續作的比較、研究、評論上能提供很大的方便,同時也有利於擴大研究者的眼界與思路,所以彙編成集是有意義的.至於此叢書從策劃到編印等許多具體工作,則是高紹平同志做的。

    二百多年來,《紅樓夢》之所以能如此廣泛地流傳,產生巨大的社會影響,不能不說,120回程高刊本以「全壁。面貌問世,使在此之前僅以80回抄本流行、斷了尾巴的故事有了結局,起了極大的作用。讀者需要小說完整、故事有頭有尾,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何況從程高本刊行到本世紀20年代的一百幾十年中,除裕瑞等少數學者、士人外,一般讀者並不知道、也不懷疑120回本的後40回非曹雪芹原著。當然,這不是說程高本的前80回與後40回的構思和主題是基本統一的,或續作文字跟原著文字的藝術水平相差無幾,或續作是基本符合原著精神的,不是的。在我看來,續書與原著至多是貌合神離而已。這方面說來話長,就不煩言了.反正續書的功過得失、高下優劣,一直都是紅學爭論的熱點之一。

    除程高本後40回文字外,《紅樓夢》也還有不少續書,其數量之多是任何一部小說都無法比擬的,可以說是個十分奇特的獨有現象。其中因殘存的80回抄本不見多數人物結局起而續補的,據清人筆記所述,至少也還有三四種,可惜到今天都已失傳了:

    一、《續閱微草堂筆記》云:「戴君誠夫曾見一舊時真本,八十回之後,皆不與今同。榮、寧籍沒後,皆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為家,至淪於擊柝之流。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故書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之言也。」事亦為臞蝯《紅樓佚話》所記,內容略同.又與趙之謙《章安雜說》言「余昔聞滌甫師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寶玉作看街兵,史湘雲再醮與寶玉,方完卷」相符。又董康《書舶庸譚》云:「先慈嘗語之云:幼時見是書原本,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也」。此皆同出,一源。我曾寫過《跋姜亮夫先生口述的一種紅樓夢續書》一文,提到姜先生說他自己在清華唸書時曾讀到過此書,文筆粗糙,還記得書中的一些細節,如後來做了更夫的寶玉在橋頭與也落沒了的湘雲相遇等等;吳雨生(宓)和張閬聲(宗祥)二先生也讀過此書(參見《蔡義江論紅樓夢》318~321頁>。可見,此書的失傳,還是近幾十年的事。

    二、萬松山房刊本《飲水詩訶集》唯我跋云:「余往嘗見《石頭記》舊版不止一百二十回,事跡較多於今本,其著者,榮、寧結局,如史湘雲流為女傭,寶釵、黛玉淪落教坊等事。。按釵黛淪落為妓,於此僅見。

    三、犀脊山樵《紅樓夢補·》云:「余在京師時,嘗見過《紅樓夢》元本,止於八十回,敘至金玉聯姻、黛玉謝世而止.今世所傳一百二十回之文,不知誰何傖父續成者也。原書金玉聯姻,非出自賈母、王夫人之意,蓋奉元妃之命,寶玉無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鬱而亡,亦未有以釵冒黛之說,不知傖父何故強為此如鬼如蜮之事?此真別有肺腸,令人見之欲嘔。」按雪芹佚稿中元妃早卒,所謂『三春去後諸芳盡』也;又黛死在前,釵嫁在後,皆與所述不合,況又「止於八十回」.若其言不妄,則應是另一種續書。

    此外,《石頭記集評》云:「越石(傅鍾麟)又曰:嘗聞一友言,《紅樓夢》抄本原稿,與訪本絕不相同。如甄寶玉進京,已在賈寶玉走失之後,並未晤面。猶記其末卷大略云:甄寶玉在籍得中鄉魁,公車北上,來到賈府,拜訪寶玉,始知其場後走失,傳言已經出家,甄寶玉忽忽若失者累日。一夕,夢見賈寶玉,果是和尚樣子……」按所言令人生疑:「中鄉魁」「場後走失」「出家」,此皆程高本亦即所謂「坊本」未了的情節,可見抄本顯然不是什麼「原稿」而也是續書(如果它真有的話)。只是此抄本除甄、賈寶玉夢中相逢外,還有哪些情節「與坊本絕不相同」,則語焉不詳。

    現存的諸多續書都產生於程高本問世之後,且絕大部分都是接120回之後展開故事的;只有歸鋤子《紅樓夢補》和花月癡人《紅樓幻夢》兩種是接97回「薛寶釵出閨成大禮」後,讓晴、黛還魂而展開故事的。

    誠然,這些續書如魯迅所嚴厲批評的,「非借屍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圓,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癮太大」,以小說本身的思想價值與藝術成就而論,並沒有多少可以稱道之處,但作為一種紅學現象,仍值得我們重視。它讓我們看到曹雪芹所創造的人物形象的巨大魅力,小說對當時讀者心理上所造成的強烈衝擊,以至激發起他們各種遐想和願望,一些能動筆的人從他們自己的愛憎出發,不滿120回本對小說中主要人物結局的敘述,從而產生了以續書來翻案的創作衝動。應該說程高本中人物的悲劇性結局,並非其短處而恰恰是它長於其他現存諸續書的地方,倒是因為小說又在敘述中作了種種彌補,加入了大量調和、妥協的因素,致使這種悲劇性已大大地打了折扣.至於象改變人物形象的思想、志趣、個性及彼此相處的關係和態度,虛構「調包計」、讓黛死釵嫁處於同一天、同一時辰的人為對照,讓失玉迷本性的寶玉不再「偏僻乖張」,不會發生性格衝突,可以任人擺佈……等等非現實的主觀任意性的描述,倒有可能成了其他續作者產生創作動機的促媒.收人誤以為《紅樓夢》故事情節的展開與人物命運的安排原來如此簡單,可以沒有現實生活和人物性格發展的邏輯性,可以全憑作者一枝筆隨意地寫來寫去,要怎麼編造就怎麼編造一一既然如此,何不我也動手來寫它一本。

    所以我常常想,如果曹雪芹生前已基本完成了小說原稿(書稿未了寶玉出家,那一回叫「懸崖撒手」;最後一回叫「警幻情榜」;此外,尚有一些分回、擬目和缺詩待補的工作要做)八十回後沒有在「一次譽清時」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以致無法傳抄出來,而是以真正的全璧面貌呈現在世人面前,那麼,儘管後半部有許多描述文字「令人不忍卒讀」,整個大悲劇的慘酷程度、在人們心靈中造成的震撼和留給人們的種種憾恨,都要大大超過現存的120回本,但堅持「追蹤躡跡,不敢稍加穿鑿」的美學理想和創作原則的曹雪芹,以嚴格符合現實生活邏輯和人物性格邏輯的真實文筆,寫出動人心魄而又令人信服的悲劇結局後,是否後來還會有那麼多人膽敢輕率地動筆來續寫,我至今還很表示懷疑。對於諸如此類問題的進一步深入思索探討,這部收集完備的叢書提供了可資彼此參照比較的原始資料。

    這些續書多半是乾隆末到嘉慶年間創作刊行的作品,有幾種已在道光、光緒年間,最遲的直到民國時期才付梓。此叢書未按續書的年代編排,主要是考慮要使每分冊的篇幅大致相等,又要避免使一種書分屬兩個分冊而造成翻檢上的不便,因而只好打亂順序來湊字數。若按年代先後排列,大體如下:

    一、《紅樓夢》一一曹雪芹著(80回)、佚名氏續(40回)、程偉元、高鶚整理補足、蔡義江校訂(據浙江文藝出版社1993.10版),120回。

    二、《後紅樓夢》一一逍遙子(假托白雲外史、散花居士訪得原稿,自己為書題序)著,30回,接120回展開,乾、嘉間刊行。

    三、《續紅樓夢》一一秦子忱(號雪塢)著,30回,接120回展開,嘉慶四年(1799)刊,又稱《秦續紅樓夢》。

    四、《綺樓重夢》一一蘭皋居士(王蘭沚)著,48回,接120回展開,嘉慶四年(1799)至十年(1805)間刊行,初名《紅樓續夢》,又題作《蜃樓情夢》+也曾標作《新紅樓夢》。

    五、《紅樓復夢》一一小和山樵(陳少海,又字南陽,又號香月、紅羽、品花仙史)著,100回,接120回展開,嘉慶十年(1805)刊。

    六、《續紅樓夢新編》一一海圃主人著,40回,接120回展開,嘉慶年間刊本(有嘉慶十年(1805)自撰弁言),原名《續紅樓夢》,又名《增紅樓夢》、《增補紅樓夢》。

    七、《紅樓圓夢》一一夢夢先生(原號了了,又號長白臨鶴山人)著,3l回,接120回展開,嘉慶十九年(1814)刊,又名《繪圖金陵十二釵後傳》。

    八、《紅樓夢補》一一歸鋤子(沈懋德,字寅恭)著,48回,接程高本97回後展開,嘉慶二十四年(1819)刊。

    九、《補紅樓夢》一一瑯嬽山樵(魏姓)著,48回,接120回展開,嘉慶二十五年(1820)刊。

    十、《增補紅樓夢》一一鄉媼山樵著,32回,自續其《補紅樓夢》而廣之,道光四年(1824)刊。

    十一、《紅樓幻夢》一一花月癡人著,24回,接程高本97回後展開,道光二十三年(1848)刊。

    十二、《紅樓夢影》一一西湖散人(又署雲槎外史)著,24回,接120回展開,咸豐十一年(1861)序、光緒三年(1877)刊。

    十三、《再續紅樓夢》一一張曜孫(字仲遠,號升甫,晚號復生)著,20回,接120回展開,未完之稿本,原名《續紅樓夢》,「再」字為有別於「秦續」由叢書編者擬加。

    十四、《紅樓真夢》一一郭則潠(字嘯麓、孑廠、雪蘋,號雲淙花隱、水東花隱,又號孑庵居士,齋名後脂硯齋)著,64回,接120回展開,此書成書最遲,初次家印及刊載於《中和月刊》上時,已在民國二十九年(1940),後又有石印本印行,一名《石頭補記》.也稱《紅樓真夢傳奇》。

    最後再說幾句拙校本《紅樓夢》,只說前80回雪芹原著文字。經後人整理、文字上改動甚大的程高系統刻本為我所不取,校訂中只在十分必要時才作參照。我依據的是脂評系統抄本,因為它更接近原著。但這類抄本多至十種以上。我打破了以某一種抄本為底本,參以其它諸本校勘的傳統辦法,是從各種抄本存在著十分複雜情況的實際出發的.比如以底本最早、文字最優、最接近原作面貌的本子而論,當數其底本為「脂硯齋甲戌(1854年)抄閱再評」的《石頭記》,通常稱之為「甲戌本」。然甲戌本僅殘存工6回,要作80回校勘的底本,數量太少了。早期抄本中保存得比較完整的是「庚辰本」,但與甲戌本相比,可以看出凡有異文者(差別還很大),幾乎全非作者自己所為,而是經他人之手改動的,就連「英蓮」(作者原意以「甄英蓮」諧音「真應憐」)之名也被莫名其妙地改為「英菊」了。庚辰本的底本為怡親王府的抄本,因而我猜想必定是怡親王的某女眷恰好也名叫英蓮(女子用這。.名字的太普遍了),所以被隨手改去。諸如此類的大膽妄改還不少。雖則用庚辰本為底本也可以參甲戌本等抄本校改一些不當之處,但畢竟只能改動那些明顯有正與訛、存與漏、優與劣之分的地方,其餘似乎也可以的文字(若細加推究,仍可分出高下來),只好尊重底本而保持原樣了。這樣,從盡量恢復曹雪芹原作面貌來說,就不無遺憾了.理由當然還不止這些,所以,在我看來選擇某一種抄本為底本而參校其它諸本的普遍使用辦法,對於《紅樓夢》的特殊情況來說,並不是最好的辦法。

    我在《紅樓夢》校注本的「前言」中曾列舉了許多例子來詳細說明我之所以不採取傳統校勘辦法的理由,其中有一段結論性的話,代表我的看法,不妨引錄於此:

    總之,要校出理想的前八十回文字,只選一種本子作底本的辦法存在著難以避免的缺陷,是不可取的,唯一妥善合理的辦法是用現存的十餘種本子互參互校,擇善而從;所謂「善」,就是在不悖情理和文理的前提下,盡量地保持曹雪芹原作面貌。這是一項須有灼見卓識又麻煩費事的細緻工作。既然這是唯一正確的辦法,我也只好這樣做,用加倍的認真、細心,使工作盡量做得讓讀者和自己都滿意。

    此外,拙校本除採用了簡化字、新式標點和分段外,還把「他」「她」「它」與「那」「哪」分開;將抄本中的異體字、借用字一律改為目前通行的規範字。這就像將繁體字改簡體一樣,不是不尊重,也不是擅改原著,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可以說完全是有利無弊的事。這次收在此叢書中的本子,用的就是拙校注本的白文,排版付印前,我又重新認真審閱了一遍,改正了幾處初版中的疏誤。原來的本子還有不少註釋文字,還包括許多有資料價值的脂評摘引和重要校記,所以字數就增加了很多。這次為了與其它續作統一和節省篇幅,都沒有印出來。好在拙校注本早已公開出版,讀者若有需要,可以去找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拙校注本《紅樓夢》來看,也很方便。

    此叢書的編集有不當之處,還祈廣大讀者和專家們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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