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回之後的寶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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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回之後的寶釵

紅樓評論

寶玉「奉旨」無奈,娶了他並無感情的薛寶釵,略如前文所論。然則在曹雪芹的原書中,他又是如何落筆以寫寶釵的文字呢?可概括成一句話:玉、釵婚後,卻仍然保持著原來的舊關係。

舊關係,是怎麼樣呢?那就是廝抬廝敬,而並不相親相愛。

有人說:「黛玉死後,寶釵在某種程度上填補了寶玉感情上的一段空缺。」又說:「寶玉、寶釵之婚事,寶玉是十分情願的。」並根據第二十回的一條脂批而論定:「此批充分說明二人婚後感情美滿,談心話舊,多少婚前無機會表達的話,現在都可一一傾吐。」「在黛玉死後,寶玉、寶釵之結合,也變成十分自然之事,並無絲毫勉強。所以二人婚後,還有相當長的文字描寫二人談心,情話纏綿。」---是這樣子嗎?

這種合二為一論,我期期不敢苟同。談心話舊,可以說是對的,但並不會是「情話纏綿」。那條脂批是庚辰本、戚本的批,文云:妙極。凡寶玉、寶釵正閒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曳漏(戚本用漏洩)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釵見棄,杜絕後文其成夫婦時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這批很重要,就連二人有「成其夫婦」的後文,也還得以此批為正面的明文確證。但是,他二人所「成」的,是怎樣的「夫婦」呢?這事恐怕並非是同一般想像的那樣簡單。本文主要想說明的即在此點。

照我看來,他們成其夫婦了,又未成其夫婦。這是怎麼句話呢?就是說,他們「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長給安排下的喜事禮儀---僅僅如此。他們實際上還是姨姊弟。這怎麼講呢?請看寶釵的那首為賈政悲歎不祥的詩謎:

朝罷誰攜兩袖煙?琴邊衾裡總無緣。

曉籌不用雞人報,五夜無煩侍女添。

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

光陰荏苒須當惜,風雨陰晴任變遷。

讀者都知道,在曹雪芹筆下,常常是一筆兩用甚至數用,詩詞雅謎,都是暗對本人的情事命運而設言的琴瑟、衾枕,皆喻夫妻之義----但是「總無緣」!這話可怎麼解?在全書中,暗示是很多的,例如提諸人的名字多出唐詩,對寶釵一名出處,特舉李商隱的「寶釵無日不生塵」,皆是。且說一說,這都是怎麼回事情?

我們不妨來推測一下,其經過大概應是這樣:到曹雪芹寫至八十回後,玉、釵二人確已「成婚」,二人的「舊話」,也可能就在「洞房花燭夜」開始。他們談什麼呢?寶玉必然首先要向寶釵推心置腹,開誠佈公,訴說自己平生對黛玉的情分,誓若山河,死生不渝,如今奉旨,無法違背,但我如何忍與你為婚,怎麼對得住亡者黛玉?若毀棄誓盟,我實為不義。寶釵對於寶玉的一切,可說徹底瞭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這一著,大約也料得著,要想再籠絡寶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決斷地回答說:你願為林妹妹守約,我也不能只圖自身有靠,陷你二人於不義,那樣我固落於嫌疑,咱們縱為夫婦,亦無意味;我亦無法勉強你。如今我情願以名義夫妻自處,同室異居,各保清潔,使你有以對亡者的情分。這是我們各為自己的心,外人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可以不用去管。寶玉不想寶釵竟能如此,深為她的這種決斷和諒解精神所震動,對寶釵在這一點上異常地感激和敬重,認為這是成全了他的品格,遂了他的心願,把她當作高人相待。這就是為什麼紅夢十二曲中終身誤裡寫出----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前八十回中,其實也暗示得明白:寶玉對寶釵一向只有敬重,而絕無輕薄狎暱之心。即如寫到因見寶釵膀臂,不無羨愛之意,但是隨即寫清:只因生在了她的身上,今生無分了。何等明白。再如「夢兆」一回,寶玉睡中不知寶釵曾在身帝刺繡,醒後得知,他趕快說了一句話,不是別的,就是:不該!我怎麼睡著了,褻瀆了他。這種地方,不但說明了寶玉對寶釵素來的態度,也預示了日後「成其夫婦」時的實際關係。明白了這層要義,就不會再認為將來玉、釵之間還會有什麼「情話纏綿」。

敬重而不褻暱,是二人關係的基本特點。但是這是否即等於「感情美滿」呢?卻又不盡然。八十回前,有一段寫及寶玉以楊妃比寶釵,寶釵大怒,反唇相稽,詞色俱厲,銳不可當,給了寶玉一個大「下不來台」,以致「黛玉」說今日你也遇見厲害的了。試看之種情形,和寶、黛之間的那種實因情重而引起的角口嘔氣,全然不是同一性質。美滿二字,未可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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