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筆法結構
《紅樓夢》(指雪芹原著,後同)筆法結構的初步思議,略見於拙著《紅樓夢與中華文化》下編,其中提出了幾個要點,即:(一)全書每9回為一大段落,共計12個9回,合為108回書文;(二)108回分為兩大扇,前後扇各為54回(6個9回),而以54、55兩回之間為「中界」,前扇寫「盛」,後扇寫衰,筆調氣氛,截然顯異;(三)由此大格局法則即產生了全書大對稱的情節結構與文筆手法的藝術特點特色,與世上所有小說不相類同;(四)末幅提出了鴛鴦與柳五兒是後半部書中的兩位極關重要的女主角(若以為只有十二正釵可稱主角,即不妨改稱為「次主角」「副主角」,不以辭害義可也)。此外還有「三主線」「四次起頭」的提法,並列出了《紅樓夢》一書而具五個異名的內容意義「關係表」,以及全書大對稱情節發展變化之擬議表格。
如今再從那次論述的基礎上試作一些伸延和補充——因為當時在海外著書,急欲歸國,寫到末幅時文意已經十分匆忙簡略了。
上述拙著已同時提出:全部小說宗旨主題是寫108位女子;108之數是從《水滸》得思的,雪芹是有意地以「脂粉英雄」(秦可卿語)來對「綠林好漢」;108是中華文化上的一個象徵數字, 用意是代表「眾多」的虛義,而非實數〔1〕。是故108者,亦即「千紅一哭(窟)」「萬艷同悲(杯)」「群芳碎(髓)」的另一藝術表述而已。而此108 位不幸女子,皆以主角寶玉為「線」而聯在一「串」——脂硯齋批雲寶玉乃群芳之「貫」(或作「冠」,恐非是),殆即斯義。所以「三春去後諸芳盡」「怡紅院群芳開夜宴」,那「芳」亦即108 之「諸」「群」眾多義,——「沁芳」又是隱寓「花落水流紅」的總主題,一絲不走,百脈貫通。
如此,則在全書結構上,必須特別著眼於兩回重要書文——可謂之全部「書眼」。
哪兩回?就是第27與63兩回。
第27回寫的是「餞花會」,第63回寫的是花名酒籌夜集行令歡飲。前者是大觀園建成之後眾女兒第一次盛大聚會;而後者是大觀園將散之前眾女兒最末次歡樂聚會。27,為「三九」之數」,「63」乃「七九」之數,在前後扇中恰恰構成遙相對映的奇局與奇筆!
為什麼要「餞花」?諸芳將盡也。第27回明言「眾花凋謝」「花神退位」;而第63回則暗點,「開到荼䕷花事了」, 也是群芳的一大收尾或結束,整幅巨曲的鐘鼓節奏。
在此就要明確一個要點:
前餞花,後夜宴,日期都是落在寶玉的生辰這一天上。
前次明寫日期,不言生辰;後番明寫生辰,而不言日期。留與細心人參悟領會。此即雪芹文筆之明暗對稱法。巨大對稱呼應,而又令人如在「夢」中,渾然不覺他那出色奇致的對稱結構法則,此雪芹藝術之獨創,別家絕對無有。
寶玉的生辰是哪天?4月26日,芒種節日。拙著亦曾考證清楚。 雪芹為何單選此日作為餞花會日?蓋其意若曰:自我之生,眾芳凋落,我生之前為「春」,我生之後為「秋」——是我之生也,實為餞花辭春而來吧!
此中隱涵著他十年血淚、辛苦著書的巨大悲痛與深遠寓意。
此義既明,那麼我們方能讀懂自第55回以下,筆調一變的大脈絡:
(一)鳳姐病深,告假調養;
(二)探春暫代,眾奴蓄險;
(三)因宮中有喪葬大事,賈母、王夫人皆須隨侍喪儀(此清代制度),家中無主,奴僕男女,諸事紛起,複雜萬狀。在此情勢下,前扇的女主釵以及副釵(如襲、晴、麝、鵑、鴛、小紅、鶯兒……等)皆轉居次位,而筆鋒轉向更下層小女兒,筆力集中在芳官、春燕、柳五兒等人身上來了。小伶十二官,芳官獨佔「芳」字,而歸於怡紅院中,可見其身份意義之重要。芳官、春燕,皆特與廚役柳嫂之女五兒相契交好。由是引出柳五兒的一大段故事。
從對稱章法上看,首次餞花會之前,寫一紅玉(小紅);二次餞花之前則又寫一五兒。兩人情事極不相同而又實具共同點。此悉為雪芹文思筆致之極妙處。此等小人物向不為讀者研究者重視;近年小紅的地位意義略明,而五兒仍屬冷落的「研區」。今本文特以柳五兒為主,而次之以襲人、鴛鴦,合三人而覘雪芹之意旨精神,結構脈絡。
柳五兒
請注意:柳五兒的故事從何而來?那是在寶玉生辰的前夕大筆重彩地特寫特表。芳官則是夜宴中的一名新主角,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她唱了一支《邯鄲夢》中的名曲;「翠鳳毛翎禁帚叉,閒為仙人掃落花……」,乃點睛之筆。
芳官是趙姨娘的死對頭;她還得罪了賈環。趙、環處心積慮,時時要害寶玉與熙鳳,已於前文表明了。柳五兒呢,不幸為錢槐(批家解為「奸壞」的諧音)盯上了,發誓要娶她——而錢槐是趙姨娘親黨之人,又正跟著賈環上學當差!
更不幸的是,柳嫂子在內廚任職,為他人所嫉妒,迎春房內丫頭們與夏婆子、秦顯家的也皆為「大老爺」賈赦那邊的人,一齊與柳家作對。
也就是說:柳家一女想入怡紅院,寶玉在生日那天正式出言讓她進來當差了,可是她受屈蒙辱,折磨病了,難得即來——這就後情不堪設想?她身上集糾了大房與二房(赦、政)、二房嫡庶(王、趙,玉、環)之間的極為複雜尖銳的矛盾關係!不言而喻,這個不幸女兒的命運,就必然是奇慘無比的了!
她名叫五兒,表面是指「排行」第五,但又一字未寫她有哥哥姐姐;真正的意義恐怕是;壽怡紅開夜宴中四位大丫環為晴、襲、麝、紋,四個小丫環為芳、痕、燕、四。柳女若來,排在四兒(蕙香)之下,是為第五個。其地位大約正是填補已被鳳姐索走的小紅。要記清,小紅在前文是上次餞花而離開怡紅院,而在後部書中乃是一個極關重要的「結局人物」。彼此對應,便可知其「份量」之非輕了。
她的命運如何?她當然終未得入怡紅院。迎春房中的小丫頭們正向林之孝家的說她的壞話,說她是賊,被上了嫌疑與冤枉的惡名。到第72回,回目已有一個「來旺兒倚勢霸成親」了,這很使人注目。
柳嫂給她內侄去送玫瑰露,適遇錢槐,柳嫂早知五兒不肯嫁他,立即迴避退出,告辭而回——角門上小廝向她玩笑,討杏子吃,杏乃4 月中下旬之果,正是4月26日寶玉生辰的前夕了。群芳夜壽怡紅, 竟沒有柳五兒的份兒。這以後,多半是錢槐向趙姨娘求情非要討柳女,給了趙姨娘一點小便宜,此姨便竭力鑽營,正好借此破壞柳五兒將入怡紅的格局,向賈政吹了枕邊風。賈政一面駁了柳五兒入園的事,一面點頭同意把她配與錢槐,誰也再無別法了,而柳姑是該死不願嫁與「奸壞」的,以性命相拒!結果,錢槐倚勢,柳女銜屈,釀成人命——而這一切,又由趙、環和夏婆、秦婆等一大夥人造謠誣陷,說柳女由芳官勾引,與寶玉有了不正當的「關係」,將罪名又推在寶玉的頭上。
錢槐跟隨賈環上學,其身份正如李貴之於寶玉,也許還兼有茗煙那樣的地位與作用,他深知賈環是嫉恨寶玉,處處要使壞、用黑手段去害寶玉的,於是調唆賈環借柳五兒的題目又在賈政面前告了一狀。賈政便與王夫人商量,說服了老太太,讓寶玉搬離大觀園。邢夫人為了遮掩迎春房裡發生了司棋私交潘又安的事件(當時是以為「醜聞」的),正好與賈環一黨勾結一起,硬說繡春囊是柳五兒私入園中遺落的證據。賈政夫婦以此為據,老太太便沒有替寶玉辯護的餘地,只得聽從他們的主張:分離大觀園的群芳聚會之境——也就是說,柳五兒明明是4月26 日餞花一會的引線,也是罪名冤案的導火線,她那名字「五」兒,恰好是暗點一過4月,5月便真是「飛鳥各投林」的開始了!
雪芹對柳姑的評價是什麼?道是「雖是廚役之女,卻生得人物與平、襲、紫、鴛相類。」這可不是一般的「考語」(今之所謂「鑒定」),真乃除了十二正副釵以外的第一流品格,位置之高非同小可。
再從章法結構上看,這線索遙遙地從第59回便金針暗度了,那是開篇不久,便寫寶釵一日晨起褰帷下榻,微覺輕寒,原來五更時落了細雨;因此即引出湘雲要擦春癬,尋找薔薇硝。於是,由硝及粉(茉莉粉),又由露(玫瑰露)及霜(茯苓霜),迤迤邐邐,錯綜複雜地牽引出眾多人物的離奇「案」情——這一切,說到根源上,都為了何事?原來就為一步步地引向了柳五兒。換言之,偌大文章,令人眼花繚亂,目不暇給,不知者還只以為這都是些閒文戲筆,卻一點兒也悟不及雪芹的文心筆法、故事的深層處另有他的線路與目標。
如果能這樣曉悟,便知從第59回直到62、63回,可說實際上只為了要寫這個後半部重要副釵人物柳五兒。雪芹為她,可說是工筆重彩,密縷細針,一絲力氣不肯省的。
他這麼費卻了心血筆墨,絕非只為了一個「到此為止」,他的筆法規律總是為了伏下後文,手揮目送,重要的全在後面。
然而,柳五兒的後文,又往哪兒去了呢?
說來真是萬分可惜!雪芹寫柳五兒後文的精彩筆墨,已不可復見。
檢今傳本《石頭記》,至第77回《俏丫環抱屈夭風流,美優伶斬情歸水月》部分文字,王夫人到怡紅院盤查發落,因斥芳官時而說了一句:「……是誰調唆寶玉要柳家的丫頭五兒了?幸而那丫頭短命而死了,……」如此「交代」了一切。這就太不對榫了——暴露了本回的文字實非雪芹原筆,已是另人補綴的了。此補者倒是知道五兒不幸也是死路一條,但絕不是這麼樣子的簡單地「帶出」一句話而了結此一大公案的,那等於一筆抹煞了前文,使得那麼些文情成了無謂的浪費紙筆了,雪芹自己焉能愚拙至於如此地步?
這兒的「奧秘」,還由楊繼振本(俗稱「夢稿」)與程甲本而洩露了出來:程本在所謂的第109回, 卻出現了「候芳魂五兒承錯愛」的「文章」,這就奇了!五兒已然「幸而短命死了」,幾時又如何地復活了來「承」此「愛」的呢?!無詞可以形容,只能引用俗語「活見鬼」吧!
這個「矛盾」程高是怎樣「解決」的呢?他們偷偷地將第77回王夫人那句話刪掉了——在楊本中,此處恰恰就有墨勾圈掉的好證據!
讀者諸君可以再去讀讀那段「承錯愛」的妙文吧,看看偽續者與原著者的精神世界的差異,是多麼令人震驚!
可悲的五兒的「新命運」,可痛的雪芹的高境界!可惜世人就這麼「承認」了偽續,有人甚至說它就是「原著」,有人讚它為無上至寶,「偉大」文學。
所以我說,《紅樓夢》的偽「全本」不是一部小說的小事一段,而是中華文化上的一件重大的畸變現象與政治騙局。其根本原由可參閱拙著《紅樓夢「金璧」的背後》(收入《獻芹集》)。
雪芹把柳五兒特筆寫在壽怡紅這回書文的前夕,是大有深意的。怡紅之壽,在4月26日芒種節,書中也特筆明寫暗點,更非閒文廢語。 蓋從曆法上一考察,便知康、雍、乾三朝之間,只有兩次是四月二十六巧與芒種節會同於一日:一次是雍正二年(1724)閏四月二十六,一次是乾隆元年(1736)四月二十六。這就表明,雪芹在小說中特意鑄刻下了無可動搖的史證:賈寶玉(雪芹的自況)的生辰是雍正二年的閏四月二十六芒種日,而到他13歲——書中的餞花會那一年,他又在生日上恰值4月26日正交芒種。節令的巧合這是鐵印記。
這種科學的論據,直到近年來方得揭明顯示。它也給作者的生卒、著書的時序,一起提供了最寶貴的內證——用任何辦法都是無由考核到如此準確的歷史記錄的。
襲 人
襲人一向是個挨罵的角色,這也還是程高偽續製造的騙局和冤案,一直蒙蔽著世人。
亟需從頭探討一下,看看雪芹筆下原是怎樣寫這個副釵群中十分重要人物的。這兒的關鍵往哪處去尋?仍然就在壽怡紅的這回書中。
這一不同尋常的夜宴,特行一令,名曰「占花名」。大家商議之時,先是麝月提出要「搶紅」,而寶玉說「不好,沒趣」,——注意此寓深意,下文再表——他才改提「占花名」,而晴雯立即應聲贊同,說「正是早已想弄這玩意兒」了,局面遂定。這一場面,由誰領先?寶釵開掣第一簽。由誰收束?襲人掣過之後,還有好幾位沒掣的,但雪芹已用「橫雲斷嶺」之筆截住了,實際就是由她收場。其重要可知。
襲人掣得的是什麼花?桃花。桃花何奇?奇在下面注的四個字。道是「武陵別景」!
細心的讀者都該立刻想到雪芹在大觀園建成、試才題額時,已經讓清客異常突兀地點出了「武陵源」,而又一清客跟了一個「秦人舊舍」!
要知道,這可真是不折不扣的「荒唐言」了,在那時絕對不可能有這等詞句敢以題園的。賈政還只批前者是「落實」「陳舊」,寶玉則直言批後者曰:「秦人舊舍乃避亂之意,如何使得?」真可謂自裝自演,雲煙滿紙。
那麼,一呼必有一應:雪芹在夜宴上又給襲人安排了一個「避亂」的武陵別景!其針線之細密,實歎觀止。這種呼應,豈能隨口讕言,別無深意?
還要注意:寶玉隨眾姊妹住入園中之後,第一個情節是什麼?是坐於「沁芳」溪畔桃花之下看《西廂》,看到「落紅成陣」,正值一陣風來,將桃花吹落滿身滿地,他不忍踐踏,將落花用衣襟兜往溪中,隨水流去——這正是「花落水流紅」(眾女兒不幸總結局)的巨大象徵:桃花是落紅的代表,也是眾女兒命運的總寫照。
所以黛玉的《桃花行》,也是這個主題意旨。試看那篇七言長歌行,哀艷頑感,人人都說那是她自己以桃自況,可是裡面卻出來了「天機燒破鴛鴦錦,春酣欲醒移珊枕」,這樣的句意,這像黛玉自寫嗎?她自言一年之間只好有三五夜睡著覺,她會「春酣」嗎?「香夢沉酣」只能是湘雲的神態。可知把那詩只作單一理解是不行的——正如探春折柬起社,卻是取名為海棠社,暗裡主題實為詠湘雲,跟著的十二首《菊花詩》也全部是寫日後寶玉訪尋湘雲的蹤跡,而終得重會的經過。所以林黛玉之「重建桃花社」,也並非只為了一個「自我傷情」。若那樣講,此詩便有詳多講不通的句子了。
在此,我們就要提起,全部書中,只有黛玉與襲人兩個「同辰」:都是2月12日生日,而2月12日是花朝日。這種暗筆,表明了雪芹意中原以黛、襲二人為群花的代表,而一死一嫁,為眾女兒命運的總括歸結。
即此可見,襲人的地位,是不一般的了。
然後再看全部「占花名」中場面最為熱鬧的也是襲人的桃花簽:正面繪紅桃一枝,註明「武陵別景」,背面卻注云:「杏花陪一杯。座中同庚者陪一杯,同辰者陪一杯,同姓者陪一杯!」你看,這真是唯一無二的榮幸:她竟得到三姑娘先陪一杯〔悲,後同〕。然後菱、雯、釵三人因同庚都陪一杯,而且林姑娘獨以同辰也為她陪飲一杯!最末,還有芳官的同姓者也陪一杯。
這一場面的安排,從全書來看,實在是非同等閒,具有重要伏線意義。
第一就是探春的特例陪杯。表面似乎只是桃杏二花相聯之故,實則在《紅樓》筆法規律上從無如此簡單膚淺之例。據早年日本的兒玉達童教授講課時提到他所見的一部抄本,80回後情節全與俗本不同,探春的結局是「杏元和番」。兒玉此語是他借《二度梅》小說中陳杏元出嫁外藩的典故,正與花名簽上「得貴婿」之隱線相合。據此可知,探春是遠嫁外藩(清代仍有好幾個屬國)的王子,故曰「王妃」(俗本妄改「皇妃」,大謬!)。按書中所寫種種制度,賈府不過是個內務府「員外郎」的等級,此級的女兒,如何夠得上去只有公主、郡主等宗女才能充當的外嫁之貴人?此中顯然另有曲折情由。第5 回《分骨肉》曲文中有兩句最是緊要,莫當閒文讀過——「恐哭損殘年。告爹娘,莫把兒牽念」;「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這是一場極不尋常的生離死別,非止為了遠嫁一層而哭壞了身體,卻是因為如不遠嫁,則各自不得「平安」!所以探春的毅然捨身遠行,是帶有犧牲自我、保全「骨肉家園」的用意的!這事由就不是一個一般的、高興的「得貴婿」的婚嫁「大喜事」了!
我此刻的推想是兩種可能:一是充當了假公主、郡主(皇家宗女)的身份去為當時的國家外交而獻身贖罪的(賈府事敗獲罪有重大條款)。二是內務府旗家女兒例選,入宮當了宗女的侍女,因而隨嫁成為藩屬的側王妃。兩者不拘哪個,實質皆是為家為國自我犧牲的一件異樣勇敢而悲痛的大事。
探春之嫁,性質是非一般的,「桃杏」之所以相聯,便悟襲人之嫁,其性質也是非一般的,有某種共同或類似之點。
大家咸知,襲人後來嫁了蔣玉菡,蔣藝名琪官(又作棋官),是忠順王府所養的「戲子」,最為王爺寵愛。忠順王是賈府的「不友好」勢力,與北靜王乃賈府的「共難共榮」者,正是兩個政治集團的對手與仇人。兩大勢力爭鬥的結果,北靜王一派失敗,賈府隨而「共難」遭禍。清代旗人的特別「法條」,罪家的女口要「入辛者庫」,即沒入官籍,指派到別家權貴去作奴婢,受盡了非人的折磨與屈辱(因為往往特給與仇家去奴役)。這樣,襲人之歸於忠順王府作奴,而配了「戲子」(當時的唱戲的是「賤民」,與良民是不通婚的),本是一種侮辱性的手段。
此為一種可能。但更大的可能似乎還是襲人與探春保全家園父母相似,也有犧牲自我、保全寶玉的重大因素在內。
襲人掣得的那句詩,出自宋末謝枋得,歷史上有名的不肯降元的忠義之士,其詩,題曰《慶全庵桃花》,全篇云:「尋得桃源好避秦,桃紅又見〔雪芹引用則作「又是」〕一年春,花飛莫遣隨流水——怕有漁郎來問津。」這就重要極了。雪芹給大觀園的水道命脈取名「沁芳」溪,即《西廂》「花落水流紅」的寓意,即整部書的總象徵,眾女兒後來紛紛如桃英凋謝,隨水流盡,而黛玉早已點明:落紅水沁,雖似潔淨,但一流出園去,依然落於污穢之境。雪芹這番意思又與「桃花源」和謝詩巧妙結合起來,暗寫這處「秦人舊舍」中眾女兒為外間聞名艷羨,遂有覬覦圖謀之禍端萌起,書中一次寫南安老太妃要見眾女,不得已令釵、黛、湘、探四人出見,那太妃極口誇讚,說不知誇哪個才好(即謂都是絕品人物)。這就是後來有謀女之事的伏線。「占花名」之前,麝月卻先提出行「搶紅」之令,隱語雙關,只是粗心人不知玩味罷了。
既明此義,那麼襲人之出嫁琪官,就絕非常情中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了。寶玉雖曾有盡將院中所使丫頭放出之言,但絕不指襲人這樣他曾竭力勸留之人,襲人也絕不會願意在一般情況下(無重大變故)而自動離開寶玉另尋去路。可知正是因為花飛水流,「漁郎」已向這處「武陵別景(境)」來「問津」了!(乾隆後期可能見過雪芹原本的富察明義,有題《紅樓夢》絕句二十首(見《縑煙瑣窗集》),其末首云:「饌玉炊金未幾春,王孫瘦損骨嶙峋。青娥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說的正是這種情景,晉朝石崇被政治敵家陷害,家亡人散,侍姬綠珠自殺以殉。大可參證。)
問津者是誰?敵對勢力的王府是矣。當時滿城盡傳榮府寶玉之丫環大有「美女」「絕色」,於是引起了萌心誣害寶玉而圖謀其侍女的風波。第26回一場宴席上,錦香院的雲兒就表明了寶玉身邊丫環的「知名度」了,其筆法最為可思。
寶玉之被誣陷,大約仍然是「窩藏」王府優伶的罪名,再加上別的流言蜚語的渲染誇張。敵對者乃以寶玉的性命安全作為要脅,而強討「美女」。形勢至極嚴峻危險,在此危急之際,襲人為了保護寶玉,自己挺身而出,不顧別人的疑謗,表示願去忠順府充當犧牲品。
襲人為此,下了最大的決心,英勇俠義,冒著去經受最大苦難的危險,捨己為人。當她知道自己已無法再為寶玉盡心效力了,便於臨行時說出了「好歹留著麝月!」的痛語(見脂批所引)——她知道麝月之秉性為人、才能心地,還可以做她自家的「替身」。
從情節結構上看,這顯然還不是賈府最後一敗塗地時的事,而應發生於黛玉卒後、寶玉成婚之前。襲人是唯一的與黛玉同辰、生於花朝日的人,所以大觀園群芳之中,她們兩個是代表,其地位之重要最為明顯。眾人搬入園中之後,第一件事寫的是桃花樹下讀《西廂》的「花落水流紅」,而第二件跟著寫的就是襲人的故事「情切切良宵花解語」,而且又與「玉生香」(黛玉)為同回的對仗文章。這表明寶玉平生親近的兩位女兒,一死一走,均屬「無緣」之列。
襲人在全書中每次出現的時際、場合、作用,都非一般情境,詳列將很費篇幅,如今且只舉幾件特別關係重要的,來重溫細審一番,以驗愚見之是否。
在全書大結構總章法上講,上元節是盛極變衰的關目。第18回一次盛大元宵,第54回又一次盛大元宵,兩次皆有襲人的重要文章。前者第18回以元春回宮結束,緊接第19回開頭不久便是「偏這日一早,襲人的母親又親來回過賈母,接襲人家去吃年茶,晚間才得回來。」由此便展開了大篇巨幅的抒寫,全為襲人一人——在此回筆墨比例上按今日通行鉛字排本而計,襲人的「花解語」文字竟佔了11頁,是黛玉「玉生香」三頁文字的幾乎四倍!
在此次夜話中,襲人的話題沒有離開「走」與「不走」的選擇問題。相隔只一回書,便又有「嬌嗔箴寶玉」的情事。其所箴者何?全為寶玉與黛、湘二人形跡過密、晝夜難離了。以下漸入趙姨、賈環暗害寶鳳與小紅、賈芸的故事(紅、芸正是日後力救寶、鳳之人)。至第28回,即餞花盛會剛過之後,即大筆特寫了蔣玉菡酒令說出「花氣襲人知晝暖」(按陸詩原作「驟暖」),並且又特寫了茜香羅汗巾的奇異伏筆!
在這以下,緊張精彩的筆墨寫出了黛、湘、釵、雯、齡的錯綜變幻的文情事態,令人目不暇給。而其主線雖已逐步移向湘雲的麒麟公案,卻不料還夾寫上寶玉雨淋歸院,叫門誤踢了她的出人意想的奇文。
再以下,便由寶玉「訴肺腑」、誤以她為黛玉的「失態」一步一步地引向了金釧身亡、賈環誣陷、琪官事發、王府索人……以至大遭笞撻的一大風波,幾致死命。但寫琪官(玉菡),也還是為了寫日後的襲人。再往下,就是寫她向王夫人進言,以至寫到了第36回〔「四九」之數〕的「夢兆絳芸軒」一大回書文,又是以襲人的文字為此回的主體(而「識分定」寫齡官、賈薔之事不過幅末一小部分)。
在此回中,寶玉因得知王夫人已將她暗作「收房」的安排,遂於夜話時便又追聯到元宵節間的那回她設詞要走的話頭,說「這回看你可走不走了」。誰知襲人又有措詞,並不順勢縱情,再表「要走」更易的「理由」。
在此兩次表「走」中,有幾句話是必須注意尋味的:——
我另說出兩三件事來,你果然依了我,就是你真心留我了, 刀壓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
……再也沒有了,只是百事檢點些,不可任意任情的就是了,
——你若果都依了,就是拿八人轎抬我,也抬不出我去了。
……有什麼沒意思?難道做了強盜賊,我也跟著罷?再不然,還有一個死呢!
在這兒,就必須記住雪芹的「伏線」筆法的規律:他總是一方面使字面意義在本處本文的作用上自完自足,另一方面在讀者不知不覺中(只領會表面意義)把語言巧妙雙關起來,遙遙地引向後文情節而另生意義。即如此處三例,表面都是寫襲人向寶玉討條件,必須如何才答應不走,可實際上那些話卻又都是遙射後文她真的不得不離去的情勢關節。這兒內含一個威逼利誘的經過:刀和轎。並且也已表明,她是曾以性命相抗爭的——或者是一死相殉。
這就又聯繫到上述的第二次元宵節。雪芹慣用的奇筆,特在繁華熱鬧中偏偏去寫那無人理會的冷清場面(特具詩境情味):襲人與鴛鴦兩個皆因在母孝中不逐繁華,卻在房中相對談心——寶玉欲回屋,來至窗外聽見的,一片體貼憐惜,不忍打攪而轉身返回戲廳去。鴛鴦也是雪芹原書後半部的一個關鍵人物,也是以死抗爭過的,其後終被賈赦等謀害,可略參拙著《紅樓夢與中華文化》卷末)。因知上元佳節盛極之夜,特為她們二人安排的這一場面,寓意是非同小可的了。
當然,鴛鴦襲人二人的一切都不相同,她們後文的情節也絕不會合掌犯復,而是各有振憾人心的筆墨。鴛鴦之誓死,是為了自己的清白,卻因為賈璉求助、偷借賈母之物而被誣枉為「有私」;襲人則是雖亦一死相爭,卻因保全寶玉而忍辱屈從——誰想卻與琪官成了夫婦,——大約是忠順王特將她配與「戲子」以辱寶玉的意外結局!
忠順王府一派勢力,也是一時煊赫,「成者王侯敗者賊」(第2 回特點此義),「問古來將相可還存?」不久也同歸事敗,家破人散,一如北靜王、賈府之先例覆轍,琪官這時乃得脫離王府,成為「自由」的民戶,始終感念寶玉的舊日情誼,夫婦二人一同「供奉」寶玉(時黛玉已卒,與寶釵為婚)。
但這一切,都是地覆天翻、滄桑巨變以後的經歷與情境了,這種與前文鉤連回互、呼應對照的精彩書文, 都已為宮廷勢力毀滅無存了〔2〕。
廣闊的前景
襲、琪的奇緣,「表記」是一件香圃,紅香枕,皆隱指湘雲之事。則襲、琪之緣,雖曰「供奉」寶玉寶釵夫婦,但實又與其後一局寶玉、湘雲的終得會合也是密切相關的。襲人與寶釵的關係,遠不如她與湘雲的關係為親厚,書中寫得最為明白,應無誤解。蓋寶釵婚後也是不幸早亡,琪官等在為了寶、湘重會的大事上同樣是一位義俠人物——他與柳湘蓮、馮紫英、衛若蘭等,一起出了大力。湘雲的命運,也是被沒入官、發與仇家作奴,或同在「搶紅」的名單中,這個伏線在南安老太妃見了湘雲時說要和她叔叔去「算帳」,這話就透露了後文的無限丘壑。
花襲人是金陵十二釵又副冊中的第2名, 亦即《情榜》上總列群芳名次的第26名。她的名字取自陸放翁的詩句:「花氣襲人知驟暖,鵲聲穿竹識新晴。」雖也是「薄命司」中之人,但從取名來看,不像「寶釵無日不生塵」那樣的不吉祥,其薄命處也許只在身為使婢而嫁為優伶婦(「戲子」在當時是極受輕視的「賤民」),而不是夭亡災禍、孤寡淒涼。從生活來說,她倒是夫唱婦隨,諧合幸福的。但雪芹偏偏寫她與黛玉同為花朝生人,花之代表,同為「花落水流紅」的殘英一瓣,——其意何在?尚待研求。如今姑且試作一番揣測。
拙意以為,她們二人之姓是林、花相次。杜少陵名句:「林花著雨胭脂濕,水荇牽風翠帶長。」這後一句是兩見於雪芹讓寶釵口中引用過的,當非偶然。又李後主名句:「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胭脂淚,留人醉,——幾時重?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恰也「林花」與「胭脂」同見,李詞本由杜詩而來,將「濕」點化成「淚」,遂令人更覺淒惋悲切。那麼,黛玉的《桃花行》中,卻長歌而道出:
天機燒破鴛鴦錦,春酣欲醒移珊枕。侍女金盆進水來,香泉影蘸胭脂冷。胭脂鮮艷何相類?花之顏色人之淚!若將人淚比桃花,淚自長流花自媚。……
這就又像黛玉之自詠而又不大全像了——請看,「春酣」何曾與黛玉有關?上文「茜裙偷傍桃花立」,茜裙(石榴紅裙)更與黛玉衣錦無法牽合。瀟湘館中從未聞有紅桃盛開之景。這《桃花行》畢竟寫的是誰?就又頗費推尋了。
我疑心這仍與襲人有連。詩的辭語化出一個「胭脂冷」來,而又明喻了「胭脂淚」一義。胭脂在雪芹意中筆下,又是什麼?不是別的,正是「怡紅」「悼紅」的那個「紅」字的豐富內涵。這胭脂若是「花之顏色」,則為海棠色,桃花色。它若是「人之顏色」,則為衣紅,唇紅,腮紅。
「搶紅」原是骰子戲名稱,上文已曾略及。史湘雲在鴛鴦三宣牙牌令中,獨得一副「滿紅」,再無第二人有此榮耀氣象——左右兩張地牌,共四個紅點,中間一張「麼四」,九個紅點:合為「櫻桃九熟」的名彩!這都是書中極為重要的象徵關目。
「尋得桃源好避秦」,妙玉之入園,正是為此;「怕有漁郎來問津」,妙玉的不幸結局遠遠不及襲人。但她們都屬於「花飛隨水」的命運悲劇角色,政治背景的無辜犧牲品。妙玉是「風塵骯髒」,此語本義是在不幸環境中堅定不屈(曹寅詩中也是如此用法,清代人悉無例外。可征考《漢書》與李白詩句),卻破程高偽續橫加歪曲污辱,寫得不堪入目!而他們又把襲人大加譏貶,引什麼「戚夫人詩」來嘲諷備至!我們如結合他們如何篡改尤三姐成為「貞烈」,如何歪曲鴛鴦「殉主」受拜,如何將司棋的下場改作「撞牆」慘死,如何寫出柳五兒的竟「承錯愛」,這一系列的針鋒相對地與雪芹原著對台唱戲,就可清楚窺見他們的醜惡嘴臉與肺腸:一方面精神境界十分低下,肆意誣蔑雪芹為千紅一哭、與萬艷同悲的博大深情的實質,一方面又一力拿封建式的「烈女貞婦」式的模式來「改造」雪芹傳寫的那些脂粉英雄,女兒材器,想把她們納入「勸善懲惡」「斷情戒淫」的「挽救世道人心」的道學偽善的範疇去,也就是徹底消滅雪芹的頭腦與心靈的偉大與光輝,真是何其毒也,何其醜也!有識之士看破他們的偽續是中國文學史上的最大的騙局,這是一矢中的之卓論。但這實實不是局限於文學一層的事情,而是中華文化史上的一樁最大的犯罪!偽續使雪芹這一偉大思想家在乾隆初期的出現橫遭掩蓋扼殺,使中華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幾千幾百年,禁錮惑亂了無數讀者的精神智慧的活躍時空。
麝月掣得了荼䕷花,其題句為「開到荼䕷花事了」,而注語規定的是在席者各飲三杯送春!這毫無遮掩地表出了壽怡紅原是「餞花的本義,而獨由襲人卻又開出了一個「武陵別景」,美麗的桃紅又重現了一次韶華媚景,「又見一年春」。這與「桃花人面」的個人悲劇不同,又與「恩愛團圓」的小說俗套大異。用一般的(特別是西方的)小說觀念模式來「套」雪芹的頭腦心靈、思想藝術,是不會引向真正理解領悟其人其書的正路的,何況還有一個阻道攔門的程高百廿回「全」本橫在面前?所以從雪芹本人筆下的伏線藝術手法(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早就注意及此了)和嚴密巧妙的結構層次來探索80回後的本來面目與真實內涵,是解決《紅樓夢》一切問題的唯一途徑。五兒,襲人,鴛鴦,妙玉,芳官,……這幾個人更是極關重要的結局人物,應該下大功夫首先作出研求考索的嘗試〔3〕。我們豈能指望自己有足夠的學力、 識力、悟力堪當此任?但大家共同不斷努力以赴,當會日將月就,而終有漸趨接近真理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