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掌故風俗
【編者按】中國的民俗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主要組成部分,在大傳統和小傳統之中,民俗都佔據著一定的位置,尤其在
民間。《紅樓夢》作為一部關於官宦大家生活的小說,有大量的關於中國民俗文化的描寫,從中可以領略民間風俗,
在這個意義上來講,《紅樓夢》這部小說也是一部關於民俗的大百科全書。
過會
第一回:甄士陷把英蓮抱在懷中,鬥她玩耍一回,又帶至街前,看那過會的熱鬧。
按:過會也是民間舊俗。據清富蔡敦崇《燕京歲時記》載:「過會者,乃京師游手扮作開路、中幡、槓箱、官兒、五虎棍、跨鼓、花鈸、高蹺、秧歌、什不閒、耍罈子、耍獅子之類。如遇城隍出巡及各廟會等,隨地演唱,觀者如堵,最易生事。」這是北京過會的情況,但各地大致相仿。
社火
第一回寫元宵佳節,甄士隱命家人霍啟抱了英蓮去看社火花燈。
按:「社火」一詞,許多辭書都沒有確切的解釋。近讀明田藝蘅《留青日札》,卷三有「社夥」條,釋云:「今人看街坊雜戲場曰『社夥』,蓋南宋遺風也。宋之百戲皆以社名,如雜劇曰緋綠社,蹴球曰齊雲社,唱賺曰遏雲社,行院曰翠錦社,撮美曰雲機社之類,詳見《武林舊事》。夥者,《說文》『多也』。《方言》『凡物盛而多也』。或作『社火』,言如火然,一烘即過也。宋之鼓板曰『衙前一火,和顧二火』是也。」錄之聊備一說。
又,《水滸傳》第六十六回寫北京大名府燈市道:「次日,正是正月十五日上元佳節,好生清明。黃昏月上,六街三市、各處坊隅巷陌點放花燈,大街小巷都有社火。」又七十二回寫李逵元夜鬧東京時,也有「四個人雜在社火隊裡」之句,可見「社火」確是宋朝遺風。
同姓連宗
第六回寫王成祖上曾作過小小的一個京官,昔年曾與鳳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認識,因貪王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子。
按:清初史搢臣《願體集》謂:「聯宗一事,頗為近日惡套。以漫不相識之人,一朝得第,認為同宗。……此為聯勢,非聯宗也。……勢在而宗聯,勢去而宗斷。」說得極為透徹。據說,明嘉靖年間,奸相嚴嵩得勢,「海內嚴姓諸搢紳,凡致簡於翁,俱稱猶子」。曹寅《楝亭詩鈔》中有稱「竹澗侄」者,曾被認為是曹宣之子。後來發現曹寅幕僚吳貰勉《綠意詞.台城路》有《酬曹竹澗見寄元韻.並示恆齋待詔》的副題,另一首《憶帝京》題作《久不得竹澗消息.書來雲赴荊南幕》。據此可以推知.曹寅貴顯之時,曹姓的士大夫與他聯宗的一定也很多,這個曹竹澗大概是漢族文人,康熙五十多年尚赴湖北充人幕客。他絕不是曹寅親侄.而是同姓聯宗。
捨豆結緣
第七十一回寫賈母八十壽辰,喜鸞和四姐兒點上香,捧過一升豆子來。兩個姑子先念了佛偈,然後方一顆一顆的揀在簸籮裡,每揀一顆念聲佛,明日煮熟了,令人在十字街上結壽緣。
按:捨豆結緣也是舊風俗,曾在北京流行。《帝京景物略》云:「八日捨豆兒,曰『結緣』。十八日亦捨。先是,拈豆念佛,一豆佛號一聲,有念豆至豆者。至日,熟豆,人遍捨之其人亦一念佛啖一豆也。凡婦女不見容於夫姑婉若者,婢妾擯於主及姥者,則自咎曰:『身前世不捨豆兒,不結得人緣也。』」張遠《隩志》亦曰:「京師僧俗念佛號者,輒以豆識其數,至四月八日佛誕生之辰,煮豆,微微撒以鹽,邀人於路,請食之,以為結緣也。」又,佚名《燕台口號一百首》中也有詩云:「香會逢春設戲筵,分嘗豆子結良緣。」可見《紅樓夢》中於此小節,也都是有根據的。
鳳仙花染指甲
第五十一回,晴雯生病,請來太醫看病。晴雯從幔帳中單伸出手去,那太醫見這隻手上有兩根指甲足有二三寸長,尚有金鳳仙花染的通紅的痕跡。
按:《廣群芳譜》卷四十七「鳳仙」條中記載:「女人采紅花,同白礬搗爛,先以蒜擦指甲,以花傅上,葉包裹,次日紅鮮可愛,數月不退。」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云:「鳳仙花即透骨草,又名指甲草。五月花開之候,閨閣兒女取而搗之,以染指甲,鮮紅透骨,經年乃消。」
拉冰床
第五十六回寫探春理家時,寶釵道:這些媽媽們,「她們雖不料理這些,卻日夜也是在園中照看當差之人,關門閉戶,起早睡晚,大雨大雪,姑娘們出入抬轎子、撐船、拉冰床,一應粗糙活計,都是她們的差使。」
按:冰床是在冰上滑行的工具。清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十一月「冰床」條云:「太液池之五龍亭,中海之水雲榭前,寒冬冰凍,以木作床,下鑲鋼條,一人在前引繩,可坐四人,行冰如飛,名曰拖床。」又,佚名《燕台口號一首》有一首云:「河頭凍合坐冰床,偷得舟行陸地方。更有拋球人奪彩,一雙飛舄欲生芒。」原注云:「冬月冰堅,以平板作床狀,下用二足裹以鐵,一人引繩,名『冰床』,亦曰『拖床』。又嘗於冰上弄球擲彩為冰嬉。」此外,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文昭《京師竹枝詞》、得碩亭《草珠一串》、楊靜亭《都門雜詠》、楊耳《燕台竹枝詞》等,均有冰床的記載和歌詠,略見北京當時拉冰床的風貌。
巫婆跳神第二十五回寫賈寶玉、王熙鳳受魘魔法後,亂嚷亂叫,鬧得天翻地覆。當下眾人七言八語,有的說請端公送崇的,有的說請巫婆跳神的。
按:我國古代很早就有巫婆跳神的記載,唯清初盛行的是滿州跳神,《永憲錄》、《竹葉亭雜記》等等都有記載。茲錄《清史稿》卷八十五《禮四》有關滿州跳神章節以見梗概:「滿州俗尚跳神,其儀,內室供神牌,或用木龕,室正中,西北龕各一。凡室南向北向、以西方為上;東向西向,以南方為上,頗與《禮經》合。南龕下懸簾幕,黃雲緞為之。北龕上置杌,杌下陳香盤三,木為之。春、秋擇日致祭,謂為跳神。前一月,造酒神房,前三日,朝暮獻牲各二,名曰烏雲,即引祀也。前一日,神前供打糕各九盤,以為散獻。大祀日,五鼓獻糕,主人吉服向西跪,設神幄向東,中設如來、觀音神位。女巫舞刀祝曰:『敬獻糕餌,以祈康年。』主人跪擊神版,諸護衛亦擊,並彈弦、箏、月琴和之,其聲嗚嗚然。巫歌畢,主人一叩,興。司香婦請神出、戶牖西設龕,南向奉之。司俎者呼『進牲』,牲入,主人跪,家人皆跪。巫者前致辭,以酒灌牲耳,司俎高聲曰:『神已領牲。』主人叩謝。庖人刮牲。熟而薦之。主人再拜謁,巫致辭。主人叩畢,巫以繫馬吉帛時,祝如儀。主人跪領帛,以授司牧。一叩,興。乃集宗人食胙肉,令毋出戶庭。其夕供七仙女,長白山神、遠祖、始祖,位西南向。以神暮蔽窗牖,舞刀進牲致祝如朝儀。唯伐銅鼓作淵淵聲,主家亦擊手鼓、架鼓,以銅鼓聲為應。誦益急,跳益甚。禮成,眾受福。次早設位庭院前,位北向,主人吉服如儀。用男巫致辭畢,灑以米,趨退,主人叩拜。牲肉皆刮為菹醢,和稻米以進,名曰祭天還願。又明日,神位前祈神福,供餅餌,綴五色縷。祝辭畢,以縷系主人胸,謂之受福。三日祭乃畢。長白滿州舊族近興京城者,祀典禮儀皆同。唯舒穆祿氏供昊天上帝、如來、菩薩諸像,又供貂神其側。納蘭氏則供羊、雞、魚、鴨諸品,巫者身繫銅鈴跳舞,以鈴墜為宜男兆。蒙古跳神用羊、酒。輝和跳神以一人介冑持弓矢坐牆堵,蓋先世有劫祀者,故預使人防之,因沿為制。跳神之舉,清初盛行,其誦祝辭者曰薩嗎。迄嘉慶時,罕用薩嗎跳神者,然其祭固未嘗廢也。」
端公送崇
第二十五回寫「魘魔法叔嫂逢五鬼」時,當下眾人七言八語,有的說請端公送崇的,有的說請巫婆跳神的,有的又薦什麼玉皇閣的張真人,種種喧騰不一。
按:明趙南星《笑贊》中說:「蜀人之事神也必馮巫,謂巫為『端公』,禳則為福,詛則為殃。人不知神所視聽,惟端之畏,而不惜貸財以葬之。若然者,神不接於人,人不接於神。故端公得容其奸。」總之,男性巫師裝神弄鬼,搞迷信活動,說能「送走鬼崇」以騙人的,就叫做「端公送崇」。
寄名
第三回,寶玉戴著項圈、寶玉、寄名鎖。第二十五回,寫寶玉寄名的乾娘馬道婆。第二十九回,鳳姐對張道士說:「張爺爺,我們丫頭的寄名的符,你也不換了去?」一時,張道士拿了一個茶盤子,搭著大紅蟒緞經袱子,托出符來。
按:舊時迷信習俗,恐怕小孩夭亡,所以在神或僧,道前「寄名」為弟子,再用鎖形飾物或符菉掛在項間,表示借神靈來制服邪惡,延長壽命。寄名的儀式,詳見《金瓶梅》第三十九回。此回寫西門慶玉皇廟打醮,將兒子官兒寄名給吳道官。先將官兒的生日八字具一紙文書,秦名於三寶面前,然後吳道官給官兒起名叫吳應元。吳道官並給官兒一頂黑青緞子綃金道髻,一件玄色紵絲道衣,一件綠雲緞小襯衣,一雙白綾小襪,一雙青潞綢納臉小履鞋,一根黃絨線絛,一道三寶位下的黃線索,一道子孫娘娘面前紫線索,一副銀項圈條脫,刻著「金玉滿堂,長命富貴」,一道朱書辟非黃綾符上,書著「太乙司命,桃延合康」八字,就紮在黃線索上,賜給官兒。這是明代豪富之家替兒子寄名之一例。
天文生寫殃榜
第六十三回,賈敬身死,賈珍命天文生擇了日期入殮。又,第六十九回寫尢二姐死後,天文生回說:「奶奶卒於今日正卯時,五日出不得,或是三日,或是七日方可。明日寅時入殮大吉,」賈璉道:「三日斷乎使不得,竟是七日。因家叔家兄皆在外。不敢多停,因小喪,等到外頭,還放五七,做大道場才掩靈。明年往南去不葬。」天文生應諾,寫了殃榜而去。
按:天文生又稱陰陽生。據徐珂《清稗類鈔》記載:「京師人家有喪,無論男女,必請陰陽生至,令書榜書,蓋為將來屍柩出城時之證也。陰陽生並將死者數目呈報警廳。」又,《民社北平指南》也說:「平市之業堪輿者,大都兼業陰陽,以起龍穴選擇趨避為號召,俗以死者安葬為陰宅,墳營房屋為陰宅,亦均關後輩之隆替,故業此者,門前恆書『地理風水陰陽二宅』字樣,迷信者佞其說,奉為金科玉律。人死後開死者之生年月日,謂之『開殃書』,又名『殃榜』,書上率為『擇於某日時入殮,停柩,某月某日安葬,並禁忌某相,親丁不忌』。」可見,這一陋俗有很悠久的歷史,陳陳相因一直到解放後才逐漸根除。
出殯陳百戲
第十四回寫寧府於喪葬舉殯之夕,裡面兩班小戲,耍百戲的,與親朋堂客伴宿;又寫出殯隊伍各色執事,陳設百耍,浩浩蕩蕩,一帶擺三四里遠。
按:喪葬演戲,出殯陳設百耍,是清代統治階級的一種陋風。據《薊邱雜鈔》記載:「京師喪家出葬,浮費最多,一喪車或至百人舁之,銘旌有高五丈者,纏之以帛,費百餘匹。其餘香亭幡蓋,儀從之屬,往往越分。又紙糊方相,長亦數丈,紙房累數十間,集送者張筵待之,優童歌舞於喪者之側,跳竿走馬,陳百戲於途,尤屬悖禮。」雖康熙,雍正時屢申喪葬演戲之禁,且乾隆即位後又有戒喪葬陋風之諭,略謂「遇喪葬之事,多務虛文,侈靡過費,甚至至於招集親朋鄰族,開筵劇飲,謂之『鬧喪』,且有於停喪處所,連日演戲,而舉殯之時,又復在途扮演雜劇戲具者」,敕督扶嚴禁,違者治罪,然此風始終未戢。《紅樓夢》寫秦可卿死後出殯情況,可見一斑。
交杯盞和上頭
第二十回,寶玉拿篦子替麝月一一的梳篦,只篦了三五下,只見晴雯忙忙走進來取錢,一見了他兩個,便冷笑道:「哦,交杯盞還沒吃,到上頭了。」
按:羅振玉《俗說》中「交杯酒」條云:「王建《失釵怨》:『雙杯行酒六親喜,我家新婦宜拜堂。』按:今江淮間婚娶,親姨降輿後,先以酒二爵,夫婦互進一卮,謂之交杯酒,飲畢然後拜堂。觀建詩,是唐時已然。」其實,交杯盞即我國古代婚禮中之合巹也。
「上頭」一詞,古亦有之,晉樂府《歡好曲》云:「窈窕上頭歡,那得及破瓜。」又,花蕊夫人,《宮詞》云:「年初十五最風流,新賜雲鬟使上頭。」又,《明宮史》云:「皇女……至十餘齡留發,約年餘又擇吉打扒角,至選婚有駙馬,始擇吉上頭。」《清朝野史大觀》卷二引《前清宮詞百首》中一首云:「短髮初齊未上頭,只工歡喜不工愁。御前輪值隨歌舞,說著承恩使帶羞。」注云:「清廷宮女皆打辮,必自召幸後加以位號再行上頭。」總之,世以女子始笄曰上頭,實際上是區別已婚,未婚的分界線。近代許多青年女子未婚時梳辮,婚後剪髮、燙髮、也涵有古代「上頭」的遺意。
晴雯所說的「交杯盞還沒吃,到上頭了」那句話,意思是還沒有舉行結婚儀式就同房了。
懸影與拜影
第三十一回,林黛玉道:「前年正月,老太太和舅母那日想是才拜了影回來。」第五十三回,眾人圍隨著賈母至正堂上,影前錦幔高掛,彩屏張護,香燭輝煌。上面正居中懸著寧榮二祖遣像,皆是披蟒腰玉,兩邊還有幾軸列祖遣影。
按:影者,繪像也。此處「拜影」、「懸影」,指的是先人的遣像。明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春場」載:十二月「三十日,……夜以松柏枝雜柴燎院中,曰燒松盆。懸先亡影像,祀以獅仙斗糖、麻花散枝,染五色葦竹罩陳之,家長幼畢拜,已各自拜,曰辭歲。」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歲暮雜務」載:「送灶社後,掃除祠堂捨宇,……治祭品,擺供獻,雕茶果,神堂懸影」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亦有類似記載,參見上條所引。以上資料說明「懸影」是懸掛祖先的畫像,而子鄙叩拜祖先的畫像則稱為「拜影」,這是舊時除夕的風俗。
中秋焚斗香
第七十五回寫中秋之夕,賈母扶著寶玉的肩,帶領眾人齊往園中來。園之正門俱已大開,吊著羊角大燈。嘉蔭堂前月台上,焚著斗香,秉著風燭,陳獻著瓜、餅、各色果品。
按:斗香,據說唐、宋時已有之。清潘宗鼎《金陵歲時記》「中秋焚斗香」條云:「中秋祀月陳列果實,如菱藕栗柿之屬,扎香如寶塔形,上加紙鬥,名曰『斗香』。」唯這種風俗並不限於金陵一地。清范祖述《杭俗遺風》亦有「中秋斗香」條。這些描述,與《紅樓夢》所寫的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