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詳《紅樓夢》 ——甲戌本與庚辰本的年份(三)

二詳《紅樓夢》 ——甲戌本與庚辰本的年份(三)

二詳《紅樓夢》 ——甲戌本與庚辰本的年份(三)

紅樓文化

 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的總批不但移到回後,又改為每段第二行起低兩格——第一行只低一格——兔起鶻落,十分醒目,有一回與正文之間不留空白,也一望而知是總評。這四回總批內收集的庚本有日期的批語,最晚是一七六七年夏(注)。同年春夏畸笏正在批書,編這四回可能就在這年夏秋,距第十三至十六回也有四五年了。書中形式改變,幾乎永遠是隔著一段時間的標誌。第十三回總批格式同靖本,而與下三回不同,也表示中間隔了個段落,才重抄第十四至十六回。這四回是作者在世最後一年內編的,比季春後更晚,只能是一七六二下半年。

    重抄甲戌本第十三回,距刪天香樓也隔了個段落,已經有了不止一個刪後本。在這期間,畸笏季春還在自稱代秦氏隱諱,至多十天半月內就改稱是作者代為遮蓋,也還是這年春天。看來他自承是他主張刪的時期很短暫,這包括剛刪完的時候。因此刪天香樓也就是這年春天的事,脂硯已故,否則有他支持,也許不會刪。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史筆」是嚴格的說來並非事實,而是史家誅心之論。想來此回內容與回目相差很遠,沒有正面寫「淫喪」——幽會被撞破,因而自縊——只是閃閃爍爍的暗示,並沒有淫穢的筆墨。但是就連這樣,此下緊接托夢交代賈家後事,仍舊是極大膽的安排,也是神來之筆,一下子加深了鳳秦二人的個性。X本改掉了元妃之死,但是第五回太虛幻境裡的曲子來自書名「紅樓夢」期的五鬼回,因此元春的曲詞還是預言她死在母家全盛時期,托夢父母。

     一七六二年春,曹棠村尚在。同年冬,雪芹去世。雪芹在楔子裡嘲笑他弟弟主張用「風月寶鑒」書名,甲戌本眉批提起棠村替雪芹舊著《風月寶鑒》寫序,「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看來兄弟倆也是先後亡故。——也極可能是堂兄弟——靖本畸笏一七六七年批:「……不數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大概可以確定杏齋就是棠村。甲戌本第一回講「棠村已逝」的批者,惟一的可能也就是僅存的「老朽」,正在整理雪芹遺稿的畸笏。

     這條批語說紀念已死的棠村,「故仍因之」,是指批者所作「凡例」裡面對於「風月寶鑒」書名的重視。因此「凡例」是畸笏寫的,雪芹筆下給他化名吳玉峰。他極力主張用「紅樓夢」書名,因為是長輩,雪芹不便拒絕,只能消極抵抗,在楔子裡把這題目列在棠村推薦的「風月寶鑒」前面,最後仍舊歸結到「金陵十二釵」;到了一七五四年又聽從脂硯恢復「石頭記」舊名。也可見畸笏倚老賣老不自刪天香樓始,約在十年前,他老先生也就是一貫作風。

    畸笏在丁亥春與甲午八月都批過第一回(甲戌本第九頁下,第十一頁下),大約是在一七六七春重讀「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句,看到作者譏笑棠村說教的書名,大概感到一絲不安,因為他當年寫「凡例」,為了堅持用「紅樓夢」書名,誇張「風月寶鑒」主題的重要,以便指出「紅樓夢」比較有綜合性,因為書中的石頭與十二釵這兩個因素還性質相近,而「風月寶鑒」相反,非用「紅樓夢」不能包括在內。後來也是他主張刪去天香樓一節,於是這部書叫「風月寶鑒」更不切題了。因此他為自己辯護,在「東魯孔梅溪」句上批說他是看在棠村已故的份上,才保存「凡例」將「風月寶鑒」視為正式書名之一的幾句。

     一七六二年春,他批第十三回天香樓上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刪卻。是未刪之筆」,雪芹還是沒刪,只換了個樓名,免得暗示秦氏死因太明顯,與處置「紅樓夢」書名的態度如出一轍,都是介於妥協與婉拒之間。

秦氏的小丫頭寶珠因為秦氏身後無出,自願認作義女,「賈珍喜之不盡,即時傳下,從此皆呼寶珠為小姐。」俞平伯在《〈紅樓夢〉研究》中曾經指出這一段的不近情理,與秦氏另一個丫頭瑞珠「觸柱而亡」同是「天香樓未刪之文」,暗示二婢撞破天香樓上的幽會,秦氏因而自縊後,一個畏罪自殺「殉主」,一個認作義女,出殯後就在鐵檻寺長住,等於出家,可以保守秘密。「那寶珠按未嫁女之喪,在靈前哀哀欲絕。」甲戌本夾批:「非恩惠愛人,那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舉哀並不是難事,這條批解釋得異常牽強而不必要,欲蓋彌彰。畸笏是主張刪去天香樓上打醮的,顯然認為隱匿秦氏死因不夠徹底,這批語該也是畸笏代為掩飾。

    另有一則類似的,也是甲戌本夾批,看來也是畸笏的手筆:寶玉聽見秦氏死耗,吐了口血,批:「寶玉早已看定可繼家務事者,可卿也,今聞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為玉一歎!」這條批根據秦氏托夢,強調她是個明智的主婦,但是仍舊荒謬可笑。

    顯然畸笏與雪芹心目中的刪天香樓距離很大。在第十三回,雪芹筆下不過是全部暗寫,棠村所謂「不寫之寫」;畸笏卻處處代秦氏洗刷。

    第十回張友士診斷秦氏的病:「今年一冬是不相干」,要能挨過了春分,就有生望了——當然措辭較婉轉。此後改寫賈瑞,同年「臘月天氣」賈瑞凍病了,病了「不上一年……又臘盡春回」,方才病故。夾敘「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接黛玉回揚州。黛玉去後,秦氏死了。第十二回批注賈瑞寄靈鐵檻寺,是代秦氏開路(庚本第二七○頁,己卯、戚本同),可見死在秦氏前。秦氏的病,顯然拖過次年春分,再下年初春方才逝世。既然一年多以前曾經病危,甚至於已經預備後事了,即使一度好轉,忽然又傳出死訊,也不至於「閤家……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最後九個字棠村指出是刪天香樓的時候添寫的。顯然這時候是寫秦氏無疾而終,並不預備補寫她生過病。只有徹底代她洗刷的畸笏才會主張把她暴卒這一點也隱去。

    前面說過,甲戌本第十三回與回前總批之間隔了一段時間;此回有了回前總批後,又隔了更長的一個段落,才重抄下三回,湊成一冊四回本。第二次耽擱,該是由於補加秦氏病的問題還是懸案。畸笏無法知道改寫上兩回是否會影響下兩回,所以要等改了第十至十一二回之後再重抄第十四至十六回。拖延到一七六二下半年,他的意見終於被採用,第十回寫秦氏得病,第十一回又自鳳姐寶玉方面側寫秦氏病重。至於這兩回原來的材料,被擠了出來的,我們可以參看第三十四回,寶釵問起寶玉挨打的原因,襲人說出焙茗認為琪官的事是薛蟠吃醋,間接告訴了賈政。寶玉忙攔阻否認。寶釵心裡想:「難道我就不知道我的哥哥素日恣心縱慾毫無防範的那種心性?當日為一個秦鐘,還鬧的天翻地覆,自然如今比先更利害了。」書中並沒有薛蟠與秦鐘的事。第九回入塾,與薛蟠只有間接的接觸。同回寶玉第一天上學,「秦鍾已早來候著了,賈母正和他說話兒呢。」戚本批注:「此處便寫賈母愛秦鍾一如其孫,至後文方不突然。」後文並沒有賈母秦鍾文字。回內同學們疑心寶玉秦鍾同性戀愛,「背地裡你言我語,詬誶淫穢,佈滿書房內外。」句下戚本批注:「伏下文阿呆爭風一回。」顯然第十回原有薛蟠調戲秦鐘,可能是金榮從中挑唆,事件擴大,甚至需要賈母庇護秦鐘。

    此外還刪去什麼,從第十二回也可以看出些端倪。此回開始,賈瑞來訪,就問鳳姐:

    「二哥哥怎麼還不回來?」鳳姐道:「不知什麼緣故。」賈瑞笑道:「別是路上有人絆住了腳了,捨不得回來,也未可知。」

    上一回並沒提賈璉出門旅行的事,去後也沒有交代。顯然第十一、十二兩回之間不連貫,因為第十、十一兩回改寫過,原有賈璉因事出京,刪去薛蟠秦鍾大段文字的時候,連帶刪掉了。

    第十、十一回是作者在世最後幾個月內的遺稿,沒來得及傳觀加批,現存的只有一個近白文本第十回有十條夾批(己卯本),沒有雙行小字批注——新稿的徵象。雪芹故後若干年,有人整理一七六○本上半部,抽換一七六○後改寫諸回,缺這最後改的兩回。不但缺這兩回,顯然一七六○本的第一冊也已經遺失了。

    一七六○本第一回應當與X本第一回相同——即甲戌本第一回——因為那是此回定本。但是除甲戌本,各本第一回都是妄刪過的早本,楔子缺數百字。一七六○本是十回本,一回遺失,必定整個第一冊都遺失了。一向彷彿都以為庚本頭十一回在藏家手中散佚,這才拼湊上白文本。其實編集上半部的時候,一七六○本第一至十回已經遺失,如果還存在,也從來沒再出現過。當時編者手中完整的只有這白文本——與己卯本的近白文本——這兩個本子倒是有新第十、第十一回。

    從刪批的趨勢看來,一七八四年的甲辰本也還沒有全刪,白文本似乎不會早於一七八○中葉。白文本是編上半部的時候收入庚本的,因此這也就是庚本上半部的年份的上限。根據第二十二回末畸笏丁亥夏附記,上半部不會早於一七六七夏,現在我們知道比一七六七還要晚一二十年。

    這白文本原是一回本,有簡單的題頁:「石頭記第×回」,但是已經合訂成十回本。庚本收編第一冊、與第二冊上拆下來的一回,只撕去第一、第十一回封面,代以回目頁,配合一七六○本,不過改用上半部無日期的格式。第一冊回目頁照抄白文本各回回目,第二冊仍舊保留一七六○本原回目頁上的回目。

    所以庚本除第一冊外,回目頁上的回目都是一七六○本原有的。庚本的主體似是同一個早本——當然內中極可能含有更早的部分——這本子用「曠」、「」、「姆姆」、「儒海」、「璃」,但是屢經抽換,分兩次編纂,在一七六○年與一七八○中葉或更晚。回目頁上始終用這早本的回目,不過一七六○年制定回目頁新格式,也很費了點心思,回目上面沒有第幾回,只統稱第×至×回,因為有的回目尚缺。流傳在外的早本太多,因此需要標明定本年月,區別評閱次數。

    前面估計過脂硯死在雪芹前一兩年,一七五九冬四評想必也就是最後一次,因此一七八○年後編的庚本上半部仍舊是「脂硯齋凡四閱評過」。庚辰秋的日期已經不適用,刪掉了。這三張回目頁顯然注重日期與評閱次數,與一七六○本的回目頁同一態度。上下兩部回目頁的款式顯然都是編者制定,沒有書主妄加的簽注。

    庚本特有的回前附頁共二十張,自第十七、十八合回起,散見全書。典型的格式是:第一行,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第二行起,總批,低兩格,分段;沒有標題詩。內中第二十一回稍異,總批平齊,而且附在第二十回回末。又有三回款式不同,沒有書名,包括第七十五回有日期的那張。

    典型的十六張內,吳世昌進行第二十八回與第四十二回的總批與今本內容不符——第二十八回有「自聞曲回(第二十三回)以後回回寫藥方,是白描顰兒添病也」,其實第二十八回初次——也是惟一的一次——提起黛玉的藥方;第四十二回有「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回數不同。

    這一起子總批顯然都很老。年代最早的第二十九回就有,第三十七、三十八回來自寶玉別號絳洞花王的早本(注),這兩回也有。X本新改的第三十九、四十四就沒有,用「」的第四十一回就有。原先的第五十四、五十五合回也有,所以第五十四回仍舊有,X本新分出來的第五十五回就沒有。X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傳統形式,所以此本新寫或改寫諸回都沒有總批,其他原有的總批仍予保留,正如此本頭五回內新的、大改的兩回沒有標題詩,其餘舊有的標題詩還是給保留了下來。

    X本頭五回仍舊沿用早先的「回目後批」方式,格局謹嚴而不大方便。總批最初該都是回末朱批,那是最自然的方式,看完一回,批在末頁空白上,沒有空白就作眉批。重抄的時候移到回首,墨筆抄入正文,也許回末又有新的朱批。從別的本子上移抄這些總批為回目後批,如果沒來得及抄進去就無法安插。回前另頁總批該是一個變通的辦法,在一回本前面添一頁,也就是封面,因此在總批前加上書名。不標明第幾回,因為回數還在流動狀態中,免得塗改。

    X本頭五回還是回目後批,後來感到不便才改用附頁,因此另頁總批始自X本。舊有的總批重抄收入X本,這種回前附頁的款式顯然不是為數回本而設。附在一回本前面,至少掀過一頁就知道是評哪一回的。編入數回本後,更不清楚了,附頁上的書名不必要,必要的回數反而沒有。X本大概始終停留在一回本的階段上,除了最初幾回有四回本——從甲戌本上,我們知道X本至少有兩個四回本,不過第六至八回在詩聯期抽換了。

    這十六張回前附頁來自X本,有這種扉頁的十六回卻不一定是X本,可能此後改寫過。

    這十六張之外,第二十一回回前附頁在第二十回後面,顯然是在一七八○中葉或更晚的時候,上半部編成十回本之後,才有人在別的本子上發現了第二十一回總批,補抄一頁,只好附在上一個十回本後面。

    這總批分三段,第一段很長,引「後卅回」的一個回目「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與此回對照:「此回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強』,何身微運蹇,展眼何如彼耶?人世之變遷如此,光陰——」末句未完,因此下一行留空白。下兩段之間沒有空白。

    這一大段顯然原是個一回本的回後批,末頁殘破。移抄到十回本上的決不是脂評人,否則至少會把末句續成或刪節。

     第二段全文如下:「今日寫襲人,後文寫寶釵,今日寫平兒,後文寫阿鳳,文是一樣情理,景況、光陰、事卻天壤矣。多少恨淚灑出此兩回書!」開首四句也就是上一段已有的:「今只從二婢說起,後則直指其主。」「景況、光陰、事卻天壤矣」也就是上一段最後兩句:「人世之變遷如此,光陰——」兩段大意相同,不過第二段沒有第一段清楚,似是同一個批者擴展闡明第二段,改寫成第一段,大概批在兩個本子上。第一段末句中斷,下留一行空白,顯然還希望在另一個本子上找到同一則批語,補足闕文。「後卅回」的數目也是後填的,多空了一格。

    款式仿照此本典型的十六張附頁,但是總批與書名平齊,走了樣。如果是因為這一回總批特長,怕抄不下,至少也應當低一格——結果也並沒寫滿,還空兩行。

    補抄第十三回總批,也在一七八○年後改編上半部之後,因為第十三回不比第二十一回在十回本之首,無法附在上一冊後面,只好用硃筆抄在第二冊回目頁反面。因為不是附頁,沒照典型的格式加上書名。補抄這兩回總批的人有機會參看多種脂本,似乎是曹家或親族子侄輩。時間已經至早也在一七八○中葉以後,與那十六張X本附頁相距三十多年,所以完全是另一回事。

    第二十一回這張回前附頁與那十六張差之毫釐,去之千里,另外那三張格式不同的更不必說了,可以擱開以後再談。

    「逛」字此書除寫作「曠」、「」、「」外,還有「」,只出現過五次,在庚本第五十四、五十六、七十一、七十四回——內中第七十一回寫作「」,這是甲戌、庚本的抄本將單人旁誤作雙人旁的傾向,甲戌本更甚,除了「待書」,「」統作「」——這四回內倒有三回屬於X本,我們不妨假定X本用「」字,是「曠」改「」的中間階段,還沒有在「諧聲品字箋」上發現正確的寫法。

    書中賈蓉並沒有續娶,但是第二十九、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七十、七十五、七十六回都提起「賈蓉之妻「或」尤氏婆媳」,大都是大場面中有她,清虛觀打醮、除夕、元宵節、中秋節、老太妃喪事等。

    第七十一回賈母八十大慶,招待王妃、爵夫人的筵席上,戲單傳遞進來,由林之孝家的遞交簾內「尤氏的侍妾配鳳(他處作佩鳳)」,配鳳奉與尤氏,尤氏送給上座的南安太妃。侍妾在隆重的大場面上露臉,這是書中僅有的一次,不論是否合適,反正可以斷言賈蓉如果有妻,一定由賈蓉妻遞給尤氏,像除夕祭祖的菜(第五十三回)。第七十一回屬於X本,顯然到了X本已經沒有賈蓉繼室這人物,刪掉了。

    第七十一回有改寫的痕跡。下半回鴛鴦向李紈尤氏探春等說鳳姐得罪了許多人,再加上女僕挑唆——指邢夫人聽信讒言挫辱鳳姐事:「……我怕老太太生氣,一點兒也不肯說,不然我告訴出來,大家別過太平日子。……」(庚本第一七一一頁)但是她明明剛才還在告訴賈母:

    「……那邊大太太當著人給二奶奶沒臉。」賈母因問為什麼緣故。鴛鴦便將緣故說了。

     ——第一七○九頁

    固然人有時候嘴裡說「不說」又說,也是人之常情,卻與鴛鴦的個性不合。

     鳳姐受辱後,琥珀奉命來叫她,看見她哭,很詫異。鳳姐來到賈母處,鴛鴦注意到她眼睛腫,賈母問知為什麼老盯著她看,也覷著眼看。鳳姐推說眼睛癢,揉腫的,否認哭過。鴛鴦後來聽見琥珀說,又從平兒處打聽到哭的原委,人散後告訴賈母:「二奶奶還是哭的……」等等。如果賈母鳳姐鴛鴦沒有那一段對白,鴛鴦發現實情後就不會去告訴賈母。

    若要鴛鴦言行一致,就沒有那段關於眼睛腫的對白,光是琥珀來叫鳳姐的時候看見她哭,回去告訴鴛鴦,鴛鴦又從平兒處問知情由,當晚為了別的事去園中傳話,就把鳳姐受氣的事隱隱約約告訴尤李探春等。

    關於眼睛腫的對白,以及鴛鴦把邢夫人羞辱鳳姐的事告訴賈母,這兩段顯然是後加的,雖然使鴛鴦前言不對後語,但是賈母鳳姐鴛鴦那一小場戲十分生動,而且透露三人之間的感情。

    所以第七十一回是舊有的,X本改寫下半回,上半回慶壽,加元妃賜金壽星等物——原文元妃已死——又用賈珍妾配鳳代替賈蓉妻。下半回添寫的鴛鴦告知賈母一節,下頁就有個「」字(庚本第一七一○頁),X本的招牌。

    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定稿,回前附頁上有日期。第七十四回上半回有兩個「」字(第一七六八、一七七五頁),此回當是X本添改,漏刪回末套語,再不然就是一七五六年又改過,所以恢復了回末套語。

    第五十四回末行的「」字,顯然是第五十四、五十五合回在X本分兩回的時候,自「曠」改「」。同回又有個「」字,是元宵夜宴,三更後挪進暖閣,座中有「賈蓉之妻」(第一二七五頁第四行)。

    賈母笑道:「我正想著,雖然這些人取樂,竟沒一對雙全的,就忘了蓉兒,這可全了。蓉兒就合你媳婦坐在一處,到(倒)也團圓了。」因有媳婦回說開戲……

    ——第一二七五至一二七六頁

    賈母不要戲班子演,把梨香院的女孩子們叫了來。文官等先進來見過賈母。

    賈母笑道:「大正月裡,你師父也不放你們出來?」

    ——第一二七六頁第七行

    這一段如果是詩聯期或詩聯期後改寫的,所以用「」,怎麼會不刪掉「賈蓉之妻」?只隔幾行,而且是書中惟一的一次著重寫賈蓉有妻,不光是點名點到她,容易被忽略。此處的「」字,只能是「曠」一律改「」的時候,抄手改的。

    第五十一至六十回編入一七六○本,保留這十回本原有的封面,只在回目頁背面添了三行小字,等於打了個印戳,顯然是一個囫圇的十回本收入一七六○本,沒有重抄過,也沒有校過,所以這十回內獨多「賈蓉妻」。這十回內一律改「」,不會是一七六○年改的。這十回當是詩聯期或詩聯期後才收入十回本,在那時候重抄,一律改「」。

    X本只改了第五十四、五十五兩回之間的分回處,而賈母與梨香院的女孩子們的談話在第五十四回中部,因此仍舊是「你師父也不放你們出來曠曠」。收入十回本的時候「曠」改「」,但是同回回末的一個「曠」字,已經由X本在分回的時候改「」。抄手只知道「曠」改「」,以為「」是另一個字,就仍舊照抄。這是此回的「」字惟一可能的解釋。

     第七十一回也是「」、「」各一,原因與第五十四回相同,不過改「」更晚些。此回賈母壽筵上傳遞戲單的賈蓉妻,X本改為賈珍妾配鳳,下面一段不需改寫,席散王妃遊園,就有個「曠」字沒改(庚本第一六九四頁第一行),此回收入一七六○本,重抄的時候改「」。

    「此書只是著意於閨中,故敘閨中之事切,略涉於外事者則簡。」——「凡例」。因此寫元妃之死這等大事,重心也只在解散梨香院供奉元妃的戲班,一部分小女伶分發各房,正值當家人都到皇陵上去守制,趙姨娘眾婆子等乘機生事,與這些小兒女吵鬧。第五十八回改掉元妃之死,也只消改寫回首一段與遣散戲班一節。回首老太妃喪事,「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書中並沒有一個許氏,這裡沒稱她為「賈蓉妻」,光是一個「許」字,大概沒引起作者注意,所以沒刪掉。一兩頁後遣散戲班一段,稍後有個「」字,顯然X本只改到解散戲班為止,因此底下有個「曠」字沒改成「」,直到收入十回本的時候才改為「」。

    當然此回一定有悲慟的文字刪去,上一回寶玉生病,本來已經「大好了」,這一回卻又「未癒」,總也是因為受打擊的緣故。下一回寶玉迎接賈母等回家,見面一定又有一場傷心,需要刪掉兩句。但是這兩回的主題都是婢媼間的「代溝」。

    第六十回趙姨娘向賈環說:「趁著這回子撞屍的撞屍去了,挺床的便挺床,吵一出子。」「撞屍」是死了親人近於瘋狂的舉動,形容賈母王夫人等追悼老太妃,絕對用不上,只能是說元妃喪事中,死者的父母、祖母。「挺床」,在床上挺屍,乍看似乎是指鳳姐臥病,咒她死,但是鳳姐一同送靈去了,第五十五回的病顯已痊癒。「挺床」只能是指元妃,由於「停床易簀」的風俗,人死了從炕上移到床上停放。從這兩句對白上看來,第五十八回改掉元妃之死,並沒有觸及下兩回。因此第五十九回也沒有改掉賈蓉妻,仍舊有「賈母帶著賈蓉妻坐一乘駝轎」。所以第五十九、六十兩回都有「」字——X本未改的「曠」字,收入十回本的時候改「」。

    「」是X本採用的,自「曠」改「」的中間階段,這假設似可成立。

    至於第十回的「」字,這許多五花八門的寫法中,只有這「」字與「諧聲品字箋」上的「」字有「往」字旁。作者採用了「字箋」上的另一寫法「」。白文本除了這一次,始終用「曠」。此處尤氏叫賈蓉吩咐總管預備賈敬的壽筵,「你再親自到西府裡去請老太太大太太二太太和你璉二嬸子來。你父親今日又聽見一個好大夫,業已打發人請去了……」(第二三二頁)一七六二下半年改寫第十、十一回,補加秦氏病。「」字下句就提起馮紫英給介紹的醫生,顯然這一段是一七六二年添寫的,距詩聯期(約一七五五年)注「」字已經有七八年了,因此對「」字的筆畫又印象模糊起來,把「字箋」上兩種寫法合併,寫成「」字。

    第十一回賈敬生日,邢夫人王夫人鳳姐到東府來。席散,賈珍率領眾子侄送出去,說:「『二位嬸子明日還過來曠曠。』……於是都上車去了,賈瑞猶不時拿眼睛覷著鳳姐兒。」這一段顯然是加秦氏病之前的原文,所以仍舊用「曠」。可見賈敬壽辰鳳姐遇賈瑞,是此回原有的,包括那篇秋景賦,不過添寫席上問秦氏病情與鳳姐寶玉探病。

    第五十一至六十回這十回本原封不動編入一七六○本,不會是太早的本子。但是十回內倒有五回有賈蓉妻,又有書中惟一的一次稱都城為長安。從這十回內「」、「」的分佈上,可以知道自從X本改掉元妃之死,沒再改過,顯然這十回是保留在X本裡面的早本,大體未動。

     這十回只要刪掉回目頁背面「庚辰秋定本」那三行字,再把「」都改回來改成「曠」,就是X本。至於為什麼格式與X本頭五回不同,我們已經知道回目後批怎樣演變為回前另頁總批,因為一回本上可以後加附頁,較便。但是為什麼書名也不同?這十回本封面與回目頁上的書名是「石頭記」,X本頭五回——即甲戌本頭五回——是「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一向都以為甲戌、己卯、庚辰本的書名都是「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重」作「不止一次」解,可以包括二、三、四次。所謂「四閱評本」是書賈立的名目。但是庚本回目頁分明注重區別評閱次數,四評後書名「石頭記」,不再稱「重評石頭記」。

     後人加的題頁不算,書中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標題的有下列三處:甲戌本「凡例」、第五、第十三、第二十五回第一頁;庚本每回回首第一行;庚本十六張典型回前附頁,來自X本——第二十一回的那張多年後補抄的不算。

     甲戌本「凡例」與第五回的第一頁是四回本X本第一、二兩冊的封面。甲戌本第十三至十六回,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都是配合那兩冊四回本重抄的。這後八回顯然為了編者的便利,改變總批格式,此外都配合頭八回,好湊成一個抄本。因此第十三、第二十五回回首仍舊襲用X本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至於庚本每回回首的書名,每回第一、二行如下: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卷之

    第×回

    甲戌本每頁騎縫上的卷數同回數。不論庚本的卷數是否也與回數相同,「卷之」下面應當有數目字,不是連著下一行,「第×回」抬頭,因為「卷之第×回」不通。「卷之」下面一定是留著空白,「第×回」也是「第□回」,數目後填,因為回數也許還要改。但是後來「第□回」填上了數目,「卷之」下面的空白不那麼明顯,就被忽略了。

    庚本只有五回沒有「卷之」二字:第七、第十六、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二十八、第二十九回。

    第十六回內秦鍾之死,俞平伯指出全抄本沒有遺言,其他各本文字較有情致;有一句都判向小鬼說的話,甲戌本獨異,如下:

    別管他陰也罷,陽也罷,敬著點沒錯了的。

    庚本作:

    別管他陰也罷,陽也罷,還是把他放回,沒有錯了的。

    俞氏囿於甲戌本最早的成見,認為是庚本改掉了這句風趣的話,正回楔子裡僧道「長談」的內容庚本完全略去(注)。——把一句短的反而改長了,省不了抄寫費,與刪節楔子不能相提並論。甲戌本這句只能是作者改寫的。秦鍾之死顯然改過兩次,從全抄本改為庚、戚本,再改為甲戌本。

    庚本此回下接第十七、十八合回。第十七、十八合回屬於詩聯期。此本第七回在詩聯期改北方話。沒有「卷之」的五回可能在同一時期改寫過,發現了這多餘的「卷之」二字,所以刪了。

    一回本X本有回前附頁的,附頁就是封面,因此上面有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沒有回前附頁的,第一頁就是封面,所以第一行標寫書名。庚本第五十一至六十回是X本,每回第一行都是「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卷之」。這十個一回本編入十回本的時候,回首這款式顯然未經作者或批者鑒定,否則不會吊著個無意義的「卷之」。這十回本原封不動編入一七六○本,沒有重抄。一七六○本其他部分重抄,也仿照X本每回回首第一行寫「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卷之」,配合原有的十回。一七八○年後編上半部,當然仍舊沿用這款式,配合一七六○本。

    因此庚本每回回首的書名來自X本。其實只有X本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書名。X本到了詩聯期或詩聯期後才收入十回本,這時候即使還沒有「四閱評過」,總也進入三評階段了,不能再用「重評石頭記」書名,所以十回本的封面與回目頁上書名都是「石頭記」。

    顯然「重評」是狹義的指「再評」。「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只適用於甲戌再評本。只有X本用這書名,因此X本就是甲戌再評本——一七五四本。

    確定是一七五四本的最後一回是第七十一回。一七五四本前,最後的一個早本是明義所見《紅樓夢》。明義廿首詠紅樓夢詩,第十九首是:

    莫問金姻與玉緣,聚如春夢散如煙。石歸山下無靈氣,總使能言亦枉然。

    頑石已返青埂峰下,顯然全書已完。但是一七五四本並沒改完。

本文根據書中幾個俗字的變遷、回前回末一切形式、庚本回目頁、「凡例」與他本開端的比較,其他異文與前後不符處,得到以下的結論:

    甲戌再評的一七五四本有六回保存在甲戌本內——第一至五回、第二十五回——又有一個十回本與零星的四回保存在庚本內——第十六、第三十九、第四十回、第五十一至六十回、第七十一回——共二十回。庚本的回前附頁有十六張是一七五四本的。此外還有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此回初稿。

    一七五四本廢除回末套語,但是只有在這期間改寫諸回——尤其是改寫近回末部分的時候——才刪去「下回分解」,緊接著一七五四本後的一個時期,約在一七五五至五六初,回末改用詩聯作結。

    一七五四本大概只有開始有兩冊四回本,其餘都還是一回本,約在一七五○中葉後才收入十回本。

    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是最後的一個早本,有一百回,已完。確定是一七五四本的最後一回是第七十一回,此本大概還繼續改下去,如第七十四回就有一七五四本的標誌,但是此後可能又還改過。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定稿。一七五四本顯未改完,此後也一直未完。

    一七五四本較明顯的情節上的改動如下:黛玉初來時原是孤兒,改為父親尚在;紫鵑本與雪雁同是南邊帶來的,改為賈母的丫頭鸚哥,給了黛玉,襲人原是寶玉的丫頭,也改為賈母之婢珍珠,給了寶玉;第五十八回改去元妃之死;夢遊太虛自第二十五回移到第五回,加上秦氏引夢與警幻「秘授雲雨之事」。十二釵冊子、曲詞都是原有的,因此仍舊預言元春在母家全盛時期死去,托夢父母。

    「初試雲雨情」其實附屬一七五四本新寫的第五回,是夢遊太虛的餘波,這一段加在第六回回首,過渡到早本三回——第六至八回。這三回收入一七五四本,除了換回目,與第六回回首添了一段,第八回改寫過,此外只第六、七兩回小改四處。

     庚本、全抄本這三回原是早本,在一七五四年沒有及時抽換。約在一七五五至五六初,作者先後在這兩個本子上修改這三回的北方話,順便抽換第六回回首與第八回,但是漏改第六、七兩回改寫的四處。

    在同一時期,畸笏利用原有的兩冊四回本一七五四本,抽換第二冊後三回,整理重抄,但是並沒有採用這三回新改的北方話,也許不知道作者在做這項工作,再不然就是稍後才改北方話。畸笏抽換第六回回首「初試」一節,換上秦氏未進房慰問的今本,但是沒想到聯帶改去第五回回末秦氏進房,因此只有甲戌本第五回與下一回不銜接。

     一七六二年春,作者遵畸笏命刪去第十三回「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但是對於隱去死因的程度,兩人的意見仍有出入。甲戌本此回正文與散批、回後批都是刪後最初的底本,回前總批卻是後加的,在靖本此回之後。靖本此回是第一個有回前總批的刪後本。

    下半年作者終於採用畸笏的主張,補寫秦氏有病。第十至十一回改寫完畢,確定不影響下文,畸笏才令人重抄第十四至十六回——與第九至十二回,不過這一冊後來散失了——配合原先那兩冊四回本,想湊成一個抄本,但是為編集總批的便利起見,改回目後批為回目前總批,又恢復標題詩制度,等著作者一首首補寫,但是這已經是曹雪芹在世的最後幾個月了。

    一七六七夏以後,可能就是這年下半年,畸笏編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標題詩已經廢除,改用回後總批,比回目前總批還更方便,末端開放,謄清後再發現他本批語可以移作總批的,盡可陸續補加。清代劉銓福收藏的甲戌本有八冊,共三十二回,也許畸笏編的這一個本子盡於此。

    第十一回後的庚本可能通部都是同一個早本,在改寫過程中陸續抽換,分兩次編纂。一七六○定本一次收入一七五四本的一個整十回本。作者在世的最後兩年改寫上半部,因此,卒後又有人抽換改編一七六○本上半部,但是第一冊已經散失,生前最後幾個月內改寫的第十、十一兩回遺稿也沒有,只有個白文本倒抽換了這兩回改稿,因此收編白文本頭十一回——己卯本這十一回也是收編一個近白文本——白文本年代晚得多,所以改編一七六○本上半部已經在一七八○中葉或更晚。

    此書原名「石頭記」,改名「情僧錄」。經過十年五次增刪,改名「金陵十二釵」。「金陵十二釵」點題的一回內有十二釵冊子,紅樓夢曲子。畸笏堅持用曲名作書名,並代寫「凡例」,逕用「紅樓夢」為總名。但是作者雖然在楔子裡添上兩句,將「紅樓夢」與「風月寶鑒」並提,仍舊歸結到「金陵十二釵」上,表示書名仍是「十二釵」,在一七五四年又照脂硯的建議,恢復原名「石頭記」。

    大概自從把舊著《風月寶鑒》的材料搬入《石頭記》後,作者的弟弟棠村就主張「石頭記」改名「風月寶鑒」,但是始終未被採用。

    一七五四本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書名,甲戌本是用兩冊一七五四本作基礎編起來的,因此襲用這名稱。一七六○本與二三十年後改編的上半部,書名都還原為「石頭記」。庚本、己卯本所有的「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字樣,都是由於一七六○本囫圇收編一冊一七五四本,抄手寫了配合原有的這一冊,保留下來的一七五四本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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