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詳《紅樓夢》 ——改寫與遺稿(二)

四詳《紅樓夢》 ——改寫與遺稿(二)

四詳《紅樓夢》 ——改寫與遺稿(二)

紅樓文化

第六十七回再三提起賈璉出門。回末鳳姐定計,預備不等賈璉回來就實行。下一回開始:

話說賈璉起身去後,偏遇平安節度巡行在外,約一個月方回。賈璉未得確信,只得住在下處等候,及至回來相見時,事情辦妥,回程將是兩個月的限了。誰知鳳姐心下早已算定,只待賈璉前腳走了,回來傳各色匠役,收拾東廂房三間,照依自己正室一樣妝飾陳設,至十四日便回明賈母王夫人,說十五一早要到姑子廟進香去,只帶了平兒豐兒周瑞媳婦旺兒媳婦四人,……興兒引路,一直到了二姐門前叩門。

分明是上一回賈璉去平安州前鳳姐已經發現了尤二姐的事,回末才送賈璉動身,然後收拾房子去接尤二姐回來。所以戚本第六十七回年代雖早,已經是第六十七回乙。改寫第六十七回時,第六十八回沒連帶改,因此兩回之間不銜接。

這第六十七回乙裡面,寶黛去謝寶釵送土儀:

黛玉便對寶釵說道:「大哥哥辛辛苦苦的,能帶了多少東西來,擱的住送我們這些,你還剩什麼呢?」寶玉說:「可是這話呢!」寶釵笑說:「東西不是什麼好的,不過是遠路帶來的土物,大家看著,略覺新鮮似的。我剩不剩什麼要緊,我如今果愛什麼,今年雖然不剩,明年我哥哥去時,再叫他給我帶些來,有什麼難呢?」寶玉聽說,忙笑道:「明年再帶了什麼來,我們還要姐姐送我們呢,可別忘了我們。」

薛蟠本來是因為挨了柳湘蓮一頓打,不好意思見人,所以借口南下經商,出門旅行一趟,薛姨媽還不放心,經寶釵力勸,才肯讓他去(第四十八回)。怎麼寶釵預期他明年再去?聽上去他年年都到江南販貨。他本此段如下:

寶玉見了寶釵便說道:「大哥哥辛辛苦苦的帶了東西來,姐姐留著使罷,又送我們。」寶釵笑道:「原不是什麼好東西,不過是遠路帶來的土物兒,大家看著新鮮些就是了。」黛玉道:「這些東西我們小時候倒不理會,如今看見,真是新鮮物兒了。」寶釵因笑道:「妹妹知道,這就是俗語說的,物離鄉貴,其實可算什麼呢?」寶玉聽了,這話正對黛玉方纔的心事,連忙拿話岔道:「明年好歹大哥哥再去時,替我們多帶些來。」黛玉瞅了他一眼,便道:「你要,你只管說,不必拉扯上人。姐姐你瞧,寶哥哥不是給姐姐來道謝,竟又要定下明年的東西來了!」說的寶釵寶玉都笑了。

寶釵那句「明年我哥哥去時」刪掉了。但是為了保留黛玉末了那句雋語,不得不讓寶玉仍舊說「明年好歹大哥哥再去時」,好在是說笑話,不相干。薛蟠今年去了,也說不定明年還會去。

第四十八回薛蟠去後,香菱進大觀園跟寶釵住,庚本有條長批:「細想香菱之為人也,根基不讓迎探,容貌不讓鳳秦,端雅不讓紈釵,風流不讓湘黛,賢惠不讓襲平,所惜者青年罹禍,命運乖蹇,足(卒?)為側室,且雖曾讀書,不能與林湘輩並馳於海棠之社耳。然此一人豈可不入園哉?故欲令入園,終無可入之隙,籌畫再四,欲令入園必呆兄遠行後方可。然阿呆兄又如何方可遠行?曰名不可,利不可,正事不可,必得萬人想不到,自己忽一發機之事方可。因此思及情之一字,及(乃)呆素所誤者,故借情誤二字生出一事,使阿呆遊藝之志已堅,則菱卿入園之隙方妥。回思因欲香菱入園,是寫阿呆情誤;因欲阿呆情誤,先寫一賴尚華(榮);實委婉嚴密之甚也。脂硯齋評。」

如果薛蟠年年下江南,香菱每年都有好幾個月可以入園居住,稀鬆平常;向黛玉討教,以她的資質與熱心,早成了一位詩翁了。因此,要寫香菱入園學詩,必須改去薛蟠每年南下,而造成一個特殊的局面,使薛蟠破例南下一次,給香菱一個僅有的機會入園。

各本第六十七回都寫薛姨媽感激柳湘蓮救過薛蟠性命,當然上一回有柳湘蓮打退路劫盜匪,援救薛蟠,前嫌盡釋,結拜弟兄一同回來,前文又有戲湘蓮、打薛蟠,二人的一段糾葛。戚本與眾不同的地方,不過是薛蟠每年下江南,惟有這一次遇盜。改為薛蟠從不出門經商之後,利用原有的蟠柳事件促使薛蟠出外,既緊湊又自然。原來的安排是蟠柳事件促使柳湘蓮出外——闖了禍出門避風頭,剛巧遇見每年南下的薛蟠——又巧遇賈璉,因此途中草草聘下尤三姐,不及打聽——這一點也保留了,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把「柳湘蓮懼禍走他鄉」改為原定旅行。

早本薛蟠戲柳湘蓮,是否與今本相同,也是在賴大家裡?

第五十五回鳳姐與平兒談家事,平兒慮到:「將來還有三四位姑娘,還有兩三個小爺,一位老太太,這幾件大事未完呢。」鳳姐說不要緊,寶黛一娶一嫁有老太太出私房錢料理,「二姑娘是大老爺那邊的,也不算。剩了三四個(探春、賈蘭),滿破著每人花上一萬銀子;環哥娶親有限,花上三千兩銀子,不拘那裡省一抿子也就勾了。老太太事出來,一應都是全了的……」又慶幸探春能幹:「我正愁沒個膀背,雖有個寶玉,他又不是這裡頭的貨,總收伏了他也不中用;大奶奶是個佛爺,也不中用;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這屋裡的人。四姑娘小呢,蘭小子更小,環哥兒更是個燎了毛的小凍貓子……」(各本同)

迎春是賈赦之女,「不是這屋裡的人」,顯然「這屋裡」指榮府二房。惜春是寧府的人,怎麼倒算進去?此外舉出的人全都是賈政的子女媳婦孫子。

賈政這一支男婚女嫁,除了寶玉有賈母出錢之外,鳳姐歧視賈環,他娶親只預備花三千兩,此外「剩下三四個」,每人一萬兩。去掉寶玉賈環,只剩下探春賈蘭二人,至多只能說「兩三個」,「三四個」顯然把惜春算了進去。

兩次把惜春視為賈政的女兒,可知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也許是周姨娘生的。今本惜春是賈珍之妹,是後改的,在將《風月寶鑒》收入此書的時候。有了秦可卿與二尤,才有賈珍尤氏賈蓉,有寧府。

第二回冷子興講到賈家四姊妹,迎春是「赦老爹前妻所出」(甲戌本)。庚本作「政老爹前妻所出」,當然「政」字是錯字,不然迎春反而比元春賈珠大。全抄本作「赦老爺之女,政老爺養為己女」。書中只有「大老爺」「二老爺」,並沒有「赦老爺」「政老爺」的稱呼。「老爹」在《儒林外史》裡是通用的尊稱。「爺」字與庚本的「政」字同是筆誤。

戚本此處作「赦老爺之妾所出」,「爹」也誤作「爺」了;妾出這一點,大概是由正書局的編輯根據第七十三回改的,回內邢夫人說迎春「你是大老爺跟前人養的」,與「前妻所出」衝突。至於是否作者自改,從前人不大興提妾,「赦老爺之妾所出」這句在這裡有突兀之感,應當照探春一樣稱為「庶出」,而探春「也是庶出」。

因此這句四個本子各個不同,其實只分兩種:「赦老爹前妻所出」(甲戌、庚本);「赦老爹之女,政老爹養為己女」(全抄本)。

全抄本這句異文很奇怪,賈政不是沒有女兒,為什麼要抱養侄女?不管邢夫人是她的繼母還是嫡母,都應當由邢夫人撫養。當然這反映出邢夫人個性上的缺陷,但是賈政也不能這樣不顧到嫂嫂的面子。「養為己女」這句如果是妄人代加的,也沒誰對迎春的出身這樣有興趣。

這句的目的當然是解釋迎春為什麼住在賈政這邊——賈赦另住,來回要坐騾車上街,經過榮府正門,進另一個大門。——但是這一段介紹四姊妹完畢後,總結一句:「因史太夫人極愛孫女,都跟在祖母這邊一處讀書。」有了這句,就用不著「政老爹養為己女」了。所以各本都沒有,只有全抄本那句是個漏網之魚。想必作者也覺得賈政領養迎春不大合理,所以另找了個解釋,刪去此句,只剩下「赦老爹之女」,又怕人誤會是邢夫人生的——因為直到第七十三回才自邢夫人口中說出她沒有子女——所以改為「赦老爹前妻所出」。在第七十三回又改為姬妾所生,那純粹是為了邢夫人那段獨白,責備迎春不及探春,迎春的生母還比趙姨娘聰明漂亮十倍。倘是正室就不好比。

因此「史太夫人極愛孫女」這兩句是後加的。其實這兩句也有問題。惜春是侄孫女,也包括在孫女內。這是因為加史太夫人句的時候,惜春還是賈政的女兒。當然在大家族制度裡,侄孫女算孫女,叔婆算祖母,勉強可以通融,因此史太夫人句沒改。

歸結起來,介紹三姊妹一段的改寫程序如下:

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爹養為己女,名迎春。」下句應當像這樣:三小姐四小姐乃政老爹之庶出,名探春惜春。

加史太夫人句。迎春改為賈赦前妻所出。刪賈政養為己女。

惜春改為賈珍之妹。

很明顯的,如果惜春本來就是賈珍的妹妹,那就不會採取第一個步驟,使賈政領養迎春,因為即使領養了她,寧府的惜春為什麼也在賈政這邊,仍舊需要解釋。

第五十五回裡面,惜春還是賈政的女兒。第五十四、五十五回本是一大回,到一七五四本才分成兩回。這兩回顯然來自早本。

前面說過,第五十六回甄家一節是從早本別處移來的。此回本身與上一回同是寫探春寶釵代鳳姐當家,一顯身手。第五十五回既是早本,第五十六回是否也是早本,還是後來擴充添寫的一回?

第五十六回內探春講起去年到賴大家去,發現賴家園子裡的花果魚蝦除供自己食用外,包給別人,一年有二百兩的利潤,因與李紈寶釵議定酌量照辦,「在園子裡所有的老媽媽裡揀出幾個本分老成能知園囿事的」經管花木,省了花匠工錢,利潤歸她們自己,園中雜費與園中人的花粉錢由她們出,一年可以省四百兩開支。平兒也在場,老媽媽們「俱是他四人素習冷眼取中的」,第一個選中老祝媽專管竹林,她丈夫兒子都是世代管打掃竹子,內行。鳳姐病中李紈探春寶釵代管家務,鳳姐是一過了年就病倒了的,商議園子的事在「孟春」。

第六十七回是同年新秋。第六十七回乙(戚本)有個祝老婆子在葡萄架下拿著撣子趕馬蜂,抱怨今年雨水少,果樹長蟲子,顯然是專管果樹的。襲人叫她每串葡萄上套個冷布(夏布)口袋,防鳥雀蟲咬。

婆子笑道:「倒是姑娘說的是。我今年才上來,那裡就知道這些巧法兒呢?」

祝老婆子既不管竹子,又不內行。正二月裡探春等商議園子的事的時候,她也甚至於還沒有入園當差,可見她不是她們「素習冷眼取中的」。一七六一年左右改寫此回乙,「今年才上來」這句改為「今年才管上」,比較明白清楚,也更北方口語化,但是語意上換湯不換藥,顯然並沒發覺祝老婆子與第五十六回的老祝媽似是而非。

二尤的故事在第六十三至六十九回。二尤來自《風月寶鑒》,因此第六十七回甲是收並《風月寶鑒》的時候的,乙又要晚些,已經進入此書的中古時代了。第五十六回繼早本二回之後,回末甄家一段又來自早本,是一七五四本移植的一條尾巴,但是它本身是否同屬早本,不得而知。它與第六十七回乙不論孰先孰後,顯然相隔多年。老祝媽——除非是先有祝老婆子——已經走了樣了。它與第六十七回丙也相隔多年——遲至一七六一年寫第六十七回丙的時候,還是不記得第五十六回的內容。

第五十六回只能是屬於最早期。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形成最早的早本殘留的一整塊。

第五十六回探春提起到賴大家去,就是第四十七回慶祝賴尚榮得官,賈家闔第光臨,吃酒看戲,薛蟠調戲柳湘蓮,因而挨打。所以早本最初已有第四十七回,後來另加香菱入園學詩,添寫第四十八回一回。

第四十五回初提賴尚榮得官。此回黛玉自稱十五歲,反而比寶玉大兩歲,是早本的時間表。既然最早的早本已有賴尚榮,得官一段該也是此回原有的。

一七五六年新添了第四十三、四十四鳳姐潑醋二回,又在第四十七回插入潑醋餘波,帶改第四十七、四十八兩回。

根據脂硯那條長批,蟠柳事件與賴尚榮都是為香菱入園而設。其實調戲挨打與賴尚榮都是舊有的,現成的。並不是脂硯扯謊,他這條長批是非常好的文藝批評,儘管創作過程報道得不盡不實——總不見得能把改寫的經過都和盤托出。

一七六○本寫紅玉調往鳳姐處,此後將第六十七回的豐兒改小紅;這時候早已有了第四十八回香菱入園,薛蟠已經改為難得出門一次,因此把第六十七回內寶釵所說的薛蟠明年再南下的話刪掉了。

紅玉與賈芸戀愛是一七六○本新添的,那麼賈芸是否一個新添的人物?批者不止一次提起百回《紅樓夢》「後卅回」「後數十回」的內容。庚本第二十四回批賈芸:「孝子可敬。此人將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純是揣測的口吻,顯然沒看見過今本八十回後賈芸的事,可見本來沒有賈芸這人,也是一七六○本添出來的。

除了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回,還有第三十七回也有賈芸,送了寶玉幾盆秋海棠,附了一封俚俗可笑的信,表示他這人幹練而沒有才學,免得他那遺帕拾帕的一段情太才子佳人公式化。這一段近回首,一回本上最便改寫的地方——首頁或末頁——該也是一七六○本添寫的。

醉金剛倪二借錢給賈芸一段,庚本有畸笏眉批:「余卅年來得遇金剛之樣人不少,不及金剛者亦不少,惜書上不便歷歷注上芳諱,是余不是心事也。壬午孟夏。」這條批畸笏照例改寫移作總批:「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余卅年來得遇金剛之樣人不少,不及金剛者亦復不少,惜不便一一註明耳。壬午孟夏。」(靖本回前總批)「仗義探庵」一節可能原是另一條批,合併了起來。到了壬午,一七六二年,顯然「榮府事敗」後賈芸的「一番作為」已經寫了出來,就是會同倪二「仗義探庵」。

賈芸初見紅玉,也是紅玉初次出場,是他在門儀外書房等寶玉。焙茗鋤藥兩個小廝在書房裡下棋,還有四五個在屋簷上掏小雀兒玩,賈芸罵他們淘氣,就都散了。焙茗去替他打聽寶玉的消息。賈芸獨自久候。

正在煩悶,只聽門前嬌聲嫩語的叫了一聲「哥哥」。賈芸往外瞧時,卻是一個十六七歲的丫頭,生得倒也細巧乾淨。那丫頭見了賈芸,便抽身躲了出去。恰巧焙茗走來,見那丫頭在門前,便說道:「好,好!正抓不著個信兒。」賈芸見了焙茗,也就趕了出來問怎麼樣。焙茗道:「等了這一日,也沒個人兒過來。這就是寶二爺房裡的。好姑娘,你進去帶個信兒,就說廊上二爺來了。」

紅玉在門前叫了聲「哥哥」,讀者大概總以為她是找茗煙——改名焙茗——因為他是寶玉主要的小廝,剛才又在這書房裡。她叫他「哥哥」,而他稱她為「姑娘」?除非因為是當著人。這樣看來,無私有弊。書中從來沒有丫頭與小廝這樣親熱的。茗煙又是有前科的,寶玉在寧府小書房裡曾經撞見他與丫頭萬兒偷情。固然那是東府亂七八糟,在榮府也許不可能。賈芸也完全不疑心。脂硯在一七五九年冬批過此回,也並沒罵「奸邪婢」。那麼紅玉是叫誰哥哥?

全抄本此回回末缺一大段,正敘述紅玉的來歷:「他父母現在收管各處房田事務。且聽下回分解。」末句是此本例有的,後人代加。原文戛然而止,不像是一回本末頁殘缺,而是從此處起抽換改稿,而稿缺。

他本下文接寫紅玉的年齡,分配到怡紅院的經過,以及今天剛有機會接近寶玉又使她灰心,聽見人提起賈芸,就夢見他。

脂硯對紅玉的態度惟一不可解的一點,是起先否認紅玉愛上了賈芸。如果回末的夢是後加的,還有下一回近回首,紅玉去借噴壺,遇見賈芸監工種樹,想走過去又不敢——此書慣用的改寫辦法,便於撕去一回本的首頁或末頁,加訂一頁——脂硯一七五九年批書的時候還沒有這兩段,那就難怪他不知道了,不然脂硯何至於這樣武斷。

紅玉是「家生子兒」,不一定是獨生子。原文此回回末寫到她父母的職務就斬斷了,下句應當是她哥哥在儀門外書房當差,她昨天去找他,想不到遇見賈芸。但是作者隔了一兩年改寫加夢的時候,忘了這是補敘她在書房門前叫「哥哥」的原因,所以刪了這一段,免得重複。

下一回開始,翌晨她在掃院子,寶玉正在出神,想把昨天那紅玉調到跟前伺候,又有顧忌,在幾個掃院子的丫頭裡不看見昨天那個,終於發現隔著棵海棠花的倚欄人就是她。此處各本批注:「余所謂此書之妙皆從詩詞中泛出者,皆系此等筆墨也。試問觀者,此非『隔花人遠天涯近』乎?可知上幾回非余妄擬也。」

寶玉被碧痕催他進去洗臉,「只得進去了,不在話下。卻說紅玉正自出神」,被襲人招手喚去,叫她到瀟湘館借噴壺。「隔花人遠天涯近」,但是鏡頭突然移到遠在天邊的隔花人身上,忽遠忽近,使人有點頭暈目眩,或多或少地破壞了那種咫尺天涯無可奈何的感覺。這是因為借噴壺一節是添寫的,原文從寶玉的觀點一路到底,進去洗臉,當天到王子騰家拜壽,晚上回來被賈環燙傷了臉,養傷期間又中邪病倒,叫紅玉上來伺候的事當然擱下了。改寫插入借噴壺一段,紅玉回來就躺下了。

眾人只說他一時身上不快,都不理論。原來次日就是王子騰夫人的壽誕,那裡原打發人來請賈母王夫人的,王夫人見賈母不去,自己也便不去了。倒是薛姨媽同鳳姐兒,並賈家三個姊妹,寶釵寶玉,一齊都去了,至晚方回。

「原來」二字是舊小說通用的過渡詞之一,類似「不在話下。卻說……」、「不表。且說……」。書中改寫往往有這情形,如第三十二、三十三回之間添寫了一段王夫人給金釧兒首飾裝殮,做佛事超度:

他母親磕頭謝了出去。原來寶玉會過雨村回來聽見了,便知金釧兒含羞賭氣自盡,心中早又五中摧傷,進來被王夫人數落教訓,也無可回說,見寶釵進來,方得便出來……

原文自寶釵聽見金釧兒死訊,去安慰王夫人寫起,第二次再去送裝殮的衣服,王夫人正在責備寶玉,於是從寶釵的觀點過渡到寶玉身上,就一氣呵成,鏡頭跟著寶玉來到大廳上,撞見賈政(全抄本)。添寫的一節使王夫人更周到些,也提醒讀者寶玉是出去見了賈雨村回來的,不然是要忘了。但是與第二十五回回首一樣,插入加上的一段,就不得不借助於傳統的過渡詞:「原來」、「不在話下。卻說……」。

   第二十四、二十五回間沒加紅玉的夢與借噴壺一節之前,紅玉的心理較隱晦,第二十六回回首見賈芸拿著的手帕像她丟了的那塊,「待要問去,又怕人猜疑」,彷彿正大光明。「蜂腰橋設言傳心事」,心事只是女孩子家的東西不能落在人手裡,需要取回。但是等到墜兒把賈芸的手帕給她看是不是她的,她竟一口承認是她的,使人吃一驚之餘,有點起反感。而且她的手帕剛巧給賈芸拾了去,也太像作者抨擊最力的彈詞小說,永遠是一件身邊佩戴的物件為媒,當事人倒是被動的。——那當然是為了企圖逃避當時道德觀的制裁,諉為天緣巧合。——加夢與借噴壺一節,後文交換信物就沒有突兀之感,很明顯是紅玉主動了。

    紅玉的夢寫得十分精彩逼真,再看下去,卻又使人不懂起來。兩回後寶玉病中她與賈芸常見面,她才看見他的手帕像她從前丟了的那塊,怎麼一兩個月前已經夢見她丟了的手帕是他撿了去,竟能前知?當然,近代的ESP研究認為可能有前知的夢。中國從前也相信有靈異的夢。但是紅玉發現這夢應驗了之後,怎麼毫無反應?是忘了做過這夢?

    是否這夢不過表示她下意識裡希望手帕是他拾的?曹雪芹雖然在寫作技巧上走在時代前面,不可能預知弗洛伊德「夢是滿足願望的」理論。但是心理學不過是人情之常,通達人情的天才會不會早已直覺地知道了?

    要答覆這問題,先要看一看一個類似的例子。第七十二回賈璉向鴛鴦借當,想把賈母用不著的金銀器偷著運一箱子出來,暫押千數兩銀子。這是中秋節前的事,提起八月初賈母做壽用了幾千銀子,所以青黃不接。但是第五十三回賈蓉已經告訴賈珍:

    「果真那府裡窮了。前兒我聽見鳳姑娘和鴛鴦悄悄的商議,要偷出老太太的東西去當銀子呢。」賈珍笑道:「那是你鳳姑娘的鬼,那裡就窮到如此。他必定是見去路太多了,實在賠得狠了,不知又要省那一項的錢,先設出這個法子來,使人知道,就窮到如此了。我心裡卻有個算盤,還不至如此田地。」

    第五十三、五十四回寫過年,到第六十九回回末又是年底,第七十二回下年中秋節前,距第五十三回不止一年半。是否鳳姐一兩年前已經跟鴛鴦商量過,此刻再由賈璉出面懇求?既是急用,決不會耽擱這麼久。

    借當後鳳姐與旺兒媳婦談到家中入不敷出:「若不是我千湊萬挪,早不知過到什麼破窯裡去了。……今兒外頭也短住了,不知是誰的主意,搜尋上老太太了……」難道是撇清,否認借當是她出的主意?那也不必跟她自己的心腹僕婦說這話。顯然借當的打算來自賈璉那方面,也許是外面管事的替他想的辦法。鳳姐是當天才聽見的。

    再看賈璉向鴛鴦開口後,鴛鴦的反應:

    鴛鴦聽了笑道:「你倒會變法兒,虧你怎麼想來?」

    她也是第一次聽見這話。賈蓉怎麼會一兩年前就聽見鳳姐跟她商議借當?

    賈璉正與鴛鴦談話,賈母處來人把鴛鴦叫了去。

    賈璉見他去了,回來瞧鳳姐。誰知鳳姐早已醒了,聽他和鴛鴦借當,自己不便答話,只躺在炕上。聽見鴛鴦去了,賈璉進來,鳳姐因問道:「他可應了?」賈璉笑道:「雖然未應准,卻有幾分成手,須得你晚上再和他一說,就十分成了。」

    第七回寫劉姥姥去後的這一天。「至掌燈時分,鳳姐已卸了妝,來見王夫人,回說:『今兒甄家送了來的東西,我已收了……』」回了幾件事。「當下李紈迎探等姊妹們亦曾定省畢,各自歸房無話。」這是她們每天的例行公事,晨昏定省,傍晚到賈母王夫人處去過以後,各自回房,姊妹們跟著王夫人吃過了晚飯了——寶黛是跟賈母吃——鳳姐在自己房裡吃飯,所以晚飯後是個機密的議事時間。賈母安歇後,鴛鴦也得空過來。周瑞家的女婿冷子興的官司,「晚間只求求鳳姐兒便了」。

    第六回鳳姐接見劉姥姥的時候,賈蓉來借玻璃炕屏,去了又被鳳姐叫了回來:

    賈蓉忙復身轉來,垂手侍立,聽何示下。那鳳姐只管漫漫的喫茶,出了半日神,方笑道:「罷了,你且去罷,晚飯後你再來說罷。這會子有人,我也沒精神了。」

    賈蓉是東府的聯絡員,因此有機會聽見鳳姐與鴛鴦商議借當。顯然那就是賈璉向鴛鴦提出要求的同日晚間,因為賈璉托鳳姐晚上再跟鴛鴦說,雖然鳳姐拿,結果他答應她抽個頭。

    本來先有借當,然後賈蓉才告訴他父親,應當也在中秋節前。第七十五回上半回寫寧府因在服中,提前一天過節,盡有機會插入父子談話。大概後來改寫第五十三回,觸機將這段對話安插在那一場:年底莊頭烏進孝送錢糧來,報了荒,賈珍抱怨說他這裡還可以將就過著,「那府裡這幾年添了許多花錢的事,……省親連蓋花園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烏進孝認為,「有去有來,娘娘和萬歲爺豈不賞的?」賈珍笑他們鄉下人不懂事。「賈蓉又笑向賈珍道:『果真那府裡窮了,前兒我聽見鳳姑娘和鴛鴦……』」等等。

    此處插入借當,再妥帖也沒有,因為在說笑話的氣氛中閒閒道出。賈珍不信,認為是鳳姐弄鬼裝窮,借此好裁掉某項費用。本來借當在前,讀者明知實有其事,他們自己人倒不信,可見醉生夢死,而且緊接著夜宴聞祠堂鬼歎。但是珍蓉父子談話移前,讀者就不知道有沒有這事了。聽賈珍說得入情入理,他又是個深知鳳姐的人。正在花團錦簇地辦年事,忽然插入刺耳驚心的一筆——七十回後寫貧窮的先聲——便又輕輕抹去了。等到看到第七十二回借當,只記得早就有過這話,賈蓉告訴過他父親。賈珍不信,不過是「只緣身在此山中」,比原來的諷刺渾厚,更有真實感。雖然前後顛倒,反而錯得別有風味,也許因此作者批者讀者都沒有發現這漏洞。

     紅玉的夢同是次序顛倒,應當是她先看見賈芸手裡的手帕像她丟了的那塊,才夢見他告訴她是他拾了去,這是因為一七六○本添上紅玉賈芸戀愛後,隔了一兩年,脂硯已故,才又補加了兩段寫紅玉內心,忽略了她還沒看見賈芸拿的手帕。同時又誤刪她哥哥的職務,以及她昨天到那書房去是去找他,忘了這是解釋她叫的一聲「哥哥」。

    此回的漏洞還不止這些。賈芸初見紅玉那天,送了冰片麝香給鳳姐。紅玉叫他明天再來找寶玉,次日他來了,遇見鳳姐乘車出去,叫住了他:

    隔窗子笑道:「芸兒,你竟有膽子在我跟前弄鬼,怪道你送東西給我,原來你有事求我。昨兒你叔叔才告訴我說你求他。」

    於是她派他在園內監工,「後兒就進去種花」。他當天領了銀子,次日一早出西門到花匠家裡去買樹。

    他與紅玉初會的次日晚間,紅玉告訴寶玉賈芸昨天來找他,她知道他沒空,叫賈芸今天再來,想不到他又到北靜王府去了一天。隨即有老嬤嬤來傳話,鳳姐吩咐明天小心不要亂晾衣裙,有人帶花匠進來種樹。其實翌日賈芸還在買樹,中間跳掉了一天。這種與改寫無關的漏洞,根本不值一提。

    庚本第二十七回脂硯罵紅玉「奸邪婢」,畸笏在旁解釋:「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說得不夠清楚,所以稍後編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的時候又在此回添上一則回末總評:「鳳姐用小紅,可知晴雯等埋沒其人久矣,無怪有私心私情。且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此於千里外伏線也。」

    上一回脂硯批紅玉佳蕙的談話:「紅玉一腔委曲怨憤,系身在怡紅不能遂志,看官勿錯認為芸兒害相思也。」畸笏知道脂硯再看下去就會發現他的錯誤,就急於代紅玉辯護,在旁批道:「獄神廟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這條批與紅玉佳蕙的談話內容毫不相干,當然是為脂硯這條批而發。

    當時脂硯與作者早已相繼病歿。寫獄神廟回在一七五九年冬脂硯批書後,一七六二年冬作者逝世前。脂硯以為跟了鳳姐去就結束了紅玉的故事,竟沒想到前面費了那麼些筆墨在賈芸紅玉的戀史上,如果就此不了了之,這章法也太奇怪了。

    畸笏所說的「抄沒獄神廟諸事」,應加標點為「抄沒、獄神廟諸事」。趙岡先生認為:「獄神廟不是家廟,不可能隨賈家宅第同被籍沒。再說,即令是家廟,按例是不被抄沒的,此點在可卿給鳳姐的托夢中已言明。顯然沒有『抄沒』獄神廟的事。脂批中的『抄沒』兩字,應是『抄清』兩字被鈔手誤寫。其意等於『謄清』。也就是該脂批意思是:『此系未見到獄神廟諸回的謄清文稿,故有是批。』認為寶玉入獄,紅玉茜雪探監,則更是不合理。寶玉沒有理由入獄,而丫頭探監尤其令人難以相信。」(見《〈紅樓夢〉新探》第二五五頁。)

    從前的寺觀兼營高級旅店,例如書中的水月庵。祀奉獄神的廟宇應在監獄場院內,不適於作臨時官邸或「下處」,用作特殊性質的臨時收容所卻有種種便利。

    續書寫抄家,榮府只抄長房賈赦賈璉父子的住屋,因此只叫女眷迴避,一陣翻箱倒籠,登記多少張多少件,就「復旨去了」。賈赦的房舍上了鎖,丫頭婆子們鎖在幾間屋內。東府則是將女眷圈在一間空屋內——沒上鎖,因為她們不是財產。焦大口中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是奴僕,「都像豬狗是的攔起來了」,因為人多,幾間屋裡關不下,像牲畜一樣用柵欄圈在戶外,聽候發落,充公發賣還是賞人。

    其實這樣大的宅第,當天絕對抄不完。家屬關在空房裡,食宿也成問題,因為僕人都分別禁閉起來了。雖然這些人沒有罪名,衙役只管抄檢,不會送茶送水。因此獄神廟回內榮府查抄,寶玉與女眷等都被送到獄神廟,作為臨時羈留所,並不是下獄。

    茜雪當初是怎樣走的,書中沒有交代。第十九回李嬤嬤吃了留給襲人的酥酪,與一個丫頭爭吵起來。另一個丫頭調解,說:「寶玉還時常送東西孝敬你老去,豈有為這個不自在的?」

    李嬤嬤道:「你們也不必妝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為茶攆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

    句下各本批注:「照應前文。又用一攆字,屈殺寶玉。然在李媼心中口中畢肖。」

    那次在薛姨媽家,李嬤嬤掃興,攔阻寶玉吃酒。他喝醉了回來,喝茶的時候問起早上沏的一碗楓露茶:

    「……我說過那茶要三四次後才出色的,這會子怎麼又了這個來?」茜雪道:「我原是留著的,那會子李奶奶來了,他要嘗嘗,就給他吃了。」寶玉聽了,將手中的茶杯只順手往地下一擲,豁啷一聲打個粉碎,潑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來問茜雪道:「他是你那一門子的奶奶,你們這麼孝敬他?不過是仗著我小時候吃過他幾日奶罷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還大。如今我又吃不著奶了,白白的養著祖宗似的,攆了出去,大家乾淨!」說著立刻要去回賈母攆他乳母。原來襲人並未睡著……遂連忙來解釋勸阻……又安慰寶玉道:「你立意要攆他也好,我們也都願意出去,不如趁勢連我們一齊攆了,我們也好,你也不愁沒有好的來伏侍。」寶玉聽了這話,方無了言語。

     ——第八回

    寶玉只要攆李嬤嬤,而且就連醉中也已經被襲人勸住了,酒醒後決不會再鬧著要攆茜雪。顯然是茜雪負氣走的。——當然也沒這麼容易,她要走就走。也許是她設法讓她家裡贖她出去,也許是要求寶玉打發她出去。

    醉酒那天晚上寶玉鬧了一場就睡了。茜雪求去,應當在次日。但是「次日醒來,就有人回那邊小蓉大爺帶了秦相公來拜,寶玉忙接了出去,領了拜見賈母」。接寫秦鍾回家,秦氏姊弟的來歷,以及秦鍾上學的事,下一回寫入塾,茗煙鬧學。再下面第十、十一回寫秦氏病,第十三回秦氏死,第十四至十六回秦氏出殯,秦鍾送殯,與智能發生關係,智能逃走,來找他,導致秦鍾之死。第十七、十八回大觀園落成,元妃省親,直到第十九回才再寫到寶玉的丫頭們。因此第十九、二十回接連兩次提起茜雪之去,都是在李嬤嬤口中。

    要不是那句批語(「又用一攆字,屈殺寶玉」),讀者的印象是寶玉酒醒後仍舊遷怒於茜雪,回賈母把她打發了出去,全用暗寫;儘管這與寶玉的個性不合,給人一種模糊混亂的感覺。似乎不應當這樣簡略。醉酒一回後,雖然一連九回都沒機會插入茜雪之去,內中第十、十一回是刪天香樓後補寫秦氏有病,一七六二下半年改寫的。這兩回內原有的薛蟠戲秦鐘,賈璉因事出京都刪了。因為添寫秦氏病,又原有賈敬生辰鳳姐遇賈瑞,背景一直在寧府,無法插入茜雪的事,所以茜雪之去也刪了。

    第二十回李嬤嬤訴說「當日喫茶,茜雪出去,與昨日酥酪等事」,庚本眉批:「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目曰」誤):『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獄神廟「茜雪紅玉一大回」回目內想必有「獄神廟慰寶玉」。此回是一七六○至六二年間寫的。當時如果知道茜雪走得不明不白,似乎無法寫她「獄神廟慰寶玉」。這時候一定還沒刪茜雪之去。換句話說,寫獄神廟回的時候還沒刪天香樓,沒連帶改寫第十、十一回。這也是個旁證,可知刪天香樓之晚,補加秦氏病更晚。

    茜雪只在第七、八兩回出現。第七回寶玉聽說寶釵病了,叫人去問候,茜雪答應著去了。第六至八回來自早本,但是遲至一七五五年左右才定稿,在那時期回末都用一副詩聯作結。第八回回目各本分歧,有一副從極早的早本保留下來的,「攔酒興李奶母討懨,擲茶杯賈公子生嗔」,可見早就有了遷怒茜雪的事。

    此外還有第四十五回也提起茜雪:

    鴛鴦紅了臉,向平兒冷笑道:「這是咱們好。比如襲人琥珀素雲和紫鵑彩霞玉釧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兒,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

    第五回寶玉房裡的四個大丫頭內有個漏刪的「媚人」,與襲人麝月晴雯並列。似乎早本有「人」字排行的丫頭:襲人媚人可人,大概都是寶玉房裡的,是他代改的名字,否則丫頭決不會叫這樣的名字。可人只有此處一見,看來也是早本遺跡。但是彩霞是一七五四本才由彩雲改彩霞,所以此段是一七五四年或一七五四年後改寫過的,因此無法從而判斷茜雪之去是否舊有的。

    如果早本遷怒茜雪一節還有下文,也是茜雪走了,然後在榮府勢敗後「慰寶玉」,「慰寶玉」也不會在獄神廟。在這階段,獄神廟只是巧姐巧遇劉姥姥的場所——第四十二回劉姥姥替巧姐取名,靖本眉批內有:「……獄神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於千里……」——賣巧姐應在鳳姐死後。賈家獲罪後鳳姐還有個時期支撐著門戶——「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見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此後賈母逝世,鳳姐被休病故,榮府「子孫流散」。賣巧姐也許引起糾紛,巧姐被扣留在獄神廟作人證,類似甄英蓮之被牽入葫蘆案。

    因此八十回後的情節有兩條路線,百回《紅樓夢》的與改抄家後的。不過後者獨有的只有茜雪紅玉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茜雪紅玉那一回也可能是根據原有的茜雪「慰寶玉」改寫擴充。鳳姐不會在獄神廟,她與賈赦賈政賈珍賈璉等犯官一同被拘捕了。改抄家後,榮府二老的罪名加重,但是鳳姐的下場還是她個人的悲劇——被休棄。抄家抄沒了她的私房錢,更徹底地毀了她,但是官司方面不會更嚴重,仍舊是間接地被賈雨村帶累,與賈璉同是涉嫌替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

     第二十七回紅玉去替鳳姐傳話回來報告,太複雜了李紈聽不懂,「李氏道:『噯喲喲……』」句旁甲戌本夾批:「紅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卻為寶玉後伏線。」下句是說紅玉去服侍鳳姐,是使她以後在獄神廟能幫助寶玉。當然,鳳姐處是全家神經中樞,總比在怡紅院做粗活有施展的餘地。紅玉是林之孝的女兒,就是此處對白中提起的。為什麼要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時候更有機會幫助寶玉?

     曹抄家的時候,先奉召進京,雍正下令查抄家產,諭旨上有「伊聞知織造官員易人後,說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轉移家財。倘有差遣之人,著令〔江南總督〕范時繹嚴拿訊去的原因,不得怠忽」。繼任江寧織造隋赫德的奏折中也提起「總督范時繹已將曹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當然書中不見得這樣寫,上夾棍刑訊這種慘酷的紀實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賴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問話,做林之孝的女兒似乎佔不了什麼便宜。不過女兒也許可以去探監,順便探望獄神廟裡主人的家屬。

    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紅玉的身份,使她能嫁給賈芸為妻?周瑞的女兒嫁了古董商人冷子興。賈芸雖窮,是賈家族人,地位比冷子興高。林之孝的地位也比周瑞高,但還是不可能。賈芸的舅舅勸他「便下個氣和他們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個事兒管管」,庚本夾批:「可憐可歎,余竟為之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為林之孝之女,其實更沒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對紅玉嫁賈芸為妻。當然榮府勢敗後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紅玉似應在抄沒前嫁給賈芸,離開榮府,否則勢必與其他的奴僕同被圈禁,失去自由。那就除非鳳姐代為撮合——賈芸也是她賞識的人。賈芸為了派差使的事來見鳳姐,也許被鳳姐看出他與紅玉的神情,成全了他們。

    鳳姐不見得這樣寬容,這是最嚴重最犯忌的事。

    這都是難免的推測,但是只要再一想,返顧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害她挨秋紋碧痕一頓罵這一節內,晴雯還有母親;第二十六回紅玉佳蕙的談話中,晴雯還仗父母的勢——「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娘的臉」——二者都來自早本,一七六○本添寫紅玉與賈芸戀愛,伏下獄神廟回,改寫這兩節,一加賈芸連日來見的報告,一加借筆描花樣,因而遇賈芸,但是這兩場的紅玉都與林之孝之女的身份不合,顯然還沒改為林之孝的女兒。可見是直到第二十七回鳳姐紅玉的談話中,方才觸機改為林之孝之女,在後文情節上並不起作用。紅玉向鳳姐說「我媽是奶奶的女兒,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不但俏皮,也反映這些管家娘子巴結鳳姐,認這樣年輕的乾娘——這時代距《金瓶梅》中奴僕稱主人為爹娘還不遠——又使鳳姐詫異林之孝夫婦生得出這樣的女兒,無非極寫鳳姐激賞紅玉。

    鳳姐問紅玉可願意去伺候她,紅玉回答:「跟著奶奶,我們也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見識見識。」甲戌本夾批:「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細味這條批語,只能是說寶玉在獄神廟向紅玉表示歉意,他與鳳姐一樣識人,而不能用她;但是紅玉告訴他她是自己願意跟鳳姐去歷練歷練,長些見識。

    如果紅玉已經嫁了賈芸,不算侄媳也是侄兒房裡人,寶玉就不便再提從前這些話。看來紅玉還在鳳姐房中。這小妮子神通廣大,查抄期間竟能外出活動——可能由於鳳姐帶病下獄,設法獲准送藥急救——也不會絕對違法,如行賄。這是天子腳下,還不比外省,又是聖主,又是欽案。

    賈芸紅玉並沒在鳳姐處重逢——難怪紅玉自第二十八回一去影蹤全無,除了清虛觀打醮大點名點到她,只在第六十七回鶯兒口中提起過一聲,直到第八十回都沒露面,要到獄神廟回才重新出現。一到鳳姐處就此冷藏起來,分明只是遣開她,使人不能不想起宋淇在《論大觀園》一文中指出的:像秦可卿就始終沒機會入園——大觀園還沒造她已經死了;以及所引的第七十三回的批語:「大觀園何等嚴肅清幽之地」。紅玉一有了私情事,立即被放逐,不過作者愛才,讓她走得堂皇,走得光鮮,此後在獄神廟又讓她大顯身手,捧足了她,惟有在大觀園居留權上毫不通融。到底脂硯是曹雪芹的知己:「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畸笏糾正他,是只看表面。固然脂硯以寶玉自居,而比寶玉有獨佔性,火氣太大了些,也是近代人把紅玉賈芸與司棋潘又安的戀愛視為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所以不以為然。

    茜雪雖然不是被逐,是寶玉虧待過的惟一的一個丫頭,紅玉是被排擠出去的。偏偏是她們倆在患難中安慰他,幫助他,這種美人恩實在難以消受,使人酸甜苦辣百感交集,滿不是味。這一章的命意好到極點。

    茜雪紅玉也像晴雯與金釧兒一樣,是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將兩個平行的故事大膽地安排在一回內,想必有個性上的對照。寶玉發脾氣的時候茜雪一句話都沒有,事後卻執意要走——在寶玉房裡她小時候跟襲人麝月好,想必她們一定極力勸解——她似乎性格比較「悶」,反應較慢,當然不像紅玉是個人才。

    寫抄沒,從這兩個故人身上著眼,有強烈的今昔之感,但是我們可以確定寫抄家本身極簡略,沒有驚天動地的抄家的一幕。「此書只是意於閨中,故敘閨中之事切,略涉於外事者則簡……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蓋實不敢用寫兒女之筆墨唐突朝廷之上也。」(甲戌本「凡例」)寫甄家抄家就根本沒說出原因來。由於作者的家史,抄沒是此書禁忌的中心,本來百般規避,終於為了故事的合理化,不得不添寫籍沒。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又值書中歌頌的治世,不抄家還真一時窮不下來。但是自從一七五四本加上探春預言抄沒,次年又補加秦氏托夢預言抄沒,直到一七六○至六二上半年之間才寫了獄神廟回,難產時間之長與選擇的角度——從兩個多少是被摒棄的丫頭方面,側寫境遇的滄桑——顯然經過慎重的考慮,仍舊是一貫的「寫兒女之筆墨」,絕對不會有礙語或是暴露性的文字。

     前面引過畸笏一七六七年的一條批:「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完全是旁觀者的口吻,是說「花襲人有始有終」這一回他只看過一次,是作者生前定稿後著人謄清的時候,與茜雪紅玉獄神廟回等「五六稿」由作者出借,被人遺失了。看來也沒再補抄一份,如果原稿還留著的話。曹雪芹逝世四五年後,畸笏多少成為遺稿的負責人,因此聲明這件事與他無干。

    「獄神廟慰寶玉」是一大回,所以這「五六稿」是五六回。內中應有賈芸「仗義探庵」,因為賈芸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當時還沒寫到榮府敗落後他怎樣「有一番作為」。紅玉雖然還沒嫁給賈芸,他們的故事有關聯,探庵這一回該也是差不多的時候寫的。

    畸笏在一七六二年初夏將他新近的一條眉批移作回前總批(靖本第二十四回),加了一句:「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似乎是剛看了探庵回,而這一回還沒有遺失。前面說過,「五六稿」內的獄神廟回寫在一七六二下半年刪第十、十一回內茜雪之去以前,因為讀者如果不知道茜雪是怎麼走的,作者也無法寫她重新出現「慰寶玉」。看來這「五六稿」就在一七六二年初夏謄清,當時畸笏看了「花襲人有始有終」與其他的幾回,隨即出借,久假而不歸,才知道遺失了。

     探庵是去救誰?

    第四十一回寫妙玉的潔癖,靖本眉批錯字太多,《新編〈紅樓夢〉脂硯齋評語輯校》(陳慶浩撰)只校出斷斷續續的兩句:「……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勸懲……」賈家獲罪後,妙玉當然回蘇州去,路過瓜洲渡口,遇見歹人——上了黑船?還是從前迫害她的權貴?第六十三回邢岫煙告訴寶玉,妙玉在榮府寄居是求庇護:「聞得他因不合時宜,權勢不容,竟投到這裡來。」妙玉的仇家顯然不是地頭蛇之類,而是地位很高的新貴。書中人對當代政治表示不滿,這是僅有的一次。「不合時宜」四字很大膽,因為曹家幾代在悠長的康熙朝有寵,一到雍正手裡就完了,另有一批新貴。

     太虛幻境第七支曲詞首句「氣質美如蘭」,甲戌本夾批:「妙卿實當得起」。下有:「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歎無緣?」末句是說他們可以去嫖。她被賣入妓院。這是百回《紅樓夢》裡的情節。當然加抄家後也可能改寫。探庵是否變相妓院的尼庵?但是賈芸邀請當地的潑皮倪二同去探庵,當然是在本地,不是江蘇。

    書中的老尼都不是好人,水月庵的淨虛之外,數十回後又有「水月庵的智通」。淨虛的徒弟有智善智能,智通想必是她圓寂後接管的大徒弟。智通與「地藏庵的圓信」聽見芳官藕官蕊官要出家,「巴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好作活使喚」。(第七十七回)但是此回回目「美優伶斬情歸水月」,顯然是芳官的結局。芳官不會再在書中出現。

    書中一再預言惜春為尼。百回《紅樓夢》裡寧府覆亡,惜春出家是順理成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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