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林寺廟產碑》和曹寅的《尊勝院碑記》
我在《關於曹雪芹家世的新資料》一文中,曾以《香林寺廟產碑》為例說明曹寅與佛家的關係[1],但只提及一筆,語焉不詳,所以有必要在這裡另作專題的探討。此外,安徽來安縣文化館又發現了曹寅的《尊勝院碑記》,頗有參考價值,正好一併介紹。一、《香林寺廟產碑》初探
香林寺在今南京太平門內金星橋三十七號,大殿的方位坐東朝西。《廟產碑》原砌於廂房壁間,一九七五年傾倒於地,南京博物院的王少華同志發現後即移歸博物院收藏。碑高七十九厘米,寬七十一厘米半。碑文共二十二行,每行二十一或二十字不等,字跡略有殘缺,茲抄錄校點如下(原式見圖臨-).
欽命江南通省鹽法分巡江寧兼管水利道陞貴州按察使司加十級記錄十次方、憲准:今香林寺現住持僧贖回前僧典賣各處寺產、嚴禁嗣後毋再私相典賣碑。
-香林寺奉
前織造部堂曹大人買施:秣陵關田二百七十餘畝,和州田地一百五十餘畝。
檀越李公天士佈施:江寧鎮田地二百一十畝,六合縣田地九十餘畝。
本寺自置:全椒縣田地五十五畝零。
以上共計香火田七百七十餘畝。
乾隆五十四年,前僧當江寧鎮田四十八畝零於傅懷道名下,當價二百八十兩。五十五年,前僧賣秣陵關田四十三畝零於常明發名下,賣價三百二十兩。五十六年,前僧當江寧鎮田地二十四畝於陳文口名下,當價一百五十兩。五十八年,前僧當江寧鎮田地六畝零於徐天位名下,當價三十八兩。
嘉慶元年,現住持僧法慧查明寺田原額及典賣畝數,稟口巡憲方,堂斷:贖田歸寺,以符原額。並發給印簿二口,一行江邑立案,一貯本寺備查。再有典賣者,即於口買盜賣之咎。達禪遵示勒石。
嘉慶三年九月吉旦立。
開頭六十三字是此碑的題目,因為太長,南京博物院收藏登記時改稱為《香林寺禁止私相典賣田畝碑石》,簡稱為《香林寺廟產碑》。立碑的年代是清仁宗嘉慶三年(一七九八),查《道光上元縣志》卷九,當時任江南鹽法道的官員姓方名昂(《同治上江兩縣志》列入名宦傳)。
此碑的歷史價值在於記載了香林寺最大的施主是「前織造部堂曹大人」,用尊稱而不指其名,而第二個施主李天士就直呼其名,這是身份地位大不相同的緣故。據道光時甘熙《白下瑣言》卷四記載,李天士是南京板巷人,乾隆二十四年時是「生員」(秀才),沒有功名,當然比不上前代江寧織造府的曹家。另外還有一點不同,李家是「佈施」,是用現有的田產施捨的;而曹家是「買施」,是花費巨資,派人到秣陵關與和州兩地去買了莊田再佈施的。秣陵關屬江寧縣,距南京城六十四里,在那邊買了二百七十餘畝,和州(今安徽和縣)在長江北岸,距南京城一百四十八里,在那邊買了一百五十餘畝,共計「買施」四百二十餘畝。這說明了曹家的豪富闊綽和有權有勢。
然而,這個揮金如土的「曹大人」究竟是誰呢?考曹家在南京任江寧織造前後六十年,祖孫三代中有曹璽、曹寅、曹顒和曹頫\四人。我查閱了一些文獻資料,從幾個旁證中瞭解到,作為香林寺施主的「曹大人」,應是康熙南巡時「接駕有功」的曹寅。理由是:香林寺創建於明代,原名興善寺,屬江寧府上元縣,清聖祖康熙三十八年玄燁第三次南巡時曾游此地,並親筆題額,改名為香林寺。據《乾隆上元縣志》卷十二《祠祀志·寺觀》記載:
香林寺在太平門內,明時建,國朝康熙三十八年聖祖南巡改今名,方丈內賜御書「覺路」二字匾額。
又據《光緒續纂江寧府志》卷八《名跡志》記載:
香林寺:明曰「興善」,聖祖改賜今額。
經查考,玄燁於康熙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抵上元,以江寧織造府為行宮,住在曹家,而且還接見了曹寅的母親孫氏(即玄燁幼時的奶媽),在祭奠明孝陵時,又題「治隆唐宋」四字交與曹寅制匾勒石[2]。曹寅是玄燁的親信,每次接駕都是主持者和陪同者。他聯絡南京城內著名的佛寺,也都跟康熙南巡有關。例如他作《重葺雞鳴寺浮圖碑記》,是因為康熙四十六年第六次南巡時玄燁曾題「雞鳴古跡」四字(見《楝亭集·楝亭文鈔》)。他請畫家陳凱繪製佛像送給古林寺,也跟康熙四十二年第四次南巡時玄燁曾題「古林律院」的事有關[3]。——由此可見,康熙三十八年玄燁到香林寺,「買施」四百二十餘畝田地的「曹大人」應是曹寅。
二、《尊勝院碑記》考釋尊勝禪院又名吉祥庵,俗稱大安寺,在今安徽省來安縣舜山公社大安大隊。一九七八年春,來安縣文化館在該寺遺址上發現了曹寅撰文的一塊碑刻,碑額篆書「普門示現」四字。碑文共十六行,每行四十或三十字不等,第一行是題目「尊勝院碑記」,第十五行有曹寅的署名,並有篆刻印章二方,一為陽文「荔軒」二字(曹寅別號),一為陰文「曹寅私章」四字(原式見圖版二)。茲將碑記抄錄校點如下[4]:
尊勝禪院去來邑之北二十五里,踞舜歌山之麓,創自元至正間。後因吉祥寺僧駐錫,故又以吉祥名院,猶天竺永寧之有上下內外也。數百年來所歷興廢,自難概述。迨明天啟初,靈谷超然師來主焚修,魏國徐公手為緣引,得一理葺。繼聞古吳善士處造觀音大士梅檀聖像初成,四眾爭奉,師亦懷香奔往,預眾參請,紛議未決。至鳴公得鬮,方果所願。於奠安後,歲即大豐,士民愈增焚頂,地湧甘泉,飲可愈疾。殿後石壁微裂,又現紫竹數莖,靈異感通,殆無虛日。自是人遠事異,日就傾圮,一切建置,多委荒煙茂草矣!
丁未年,闔邑士庶寢食憂之。訪聞次哲法師者,戒品森嚴,法眼明徹;遠承賢首正脈,近躡普德芳蹤;勇於捨己,擅荷重任。率眾往請,得蒙飛錫。法筵龍象,霧湧雲集;堂閻香燈,永輝不夜;拓摭前基,大豎法幢;台殿兩廡,掘石成構。一切規模,幾如大剎。況彼甘泉涸而再溢,階前兩桂,枯後重花,若非志愜天人,善根濃厚,詎意臻此!師於癸酉西歸,復得上足,以公偉孫適南。一整未了,再振前猷;兩構藏文,昭示聖諦;更拓膏腴,庶充禪悅;丹衷翼翼,白葉兢兢,洵亦僧中所僅見者。茲又退慮盛舉邇久就湮,爰托貞珉,乞言垂誡,用示來茲云爾。
欽命內兵部督理江寧等處工部事織造府曹寅撰。
菱湖葉約書丹,住持了叡始立,和陽梅芄鐫。
康熙歲次壬寅仲呂月既望。
查曹寅有《楝亭集》傳世[5],其中《楝亭文鈔》一卷,是他死後門人收集輯錄而成,這篇《尊勝院碑記》不在內,當是曹寅的一篇佚文,將來重印《楝亭集》時,正可作為「補遺」收錄。但這裡首先要解決一個疑問,那就是碑文最後所署的年月是「康熙歲次壬寅仲呂月既望」。按《禮記·月令》,「仲呂」是六月,「既望」是干六日;「壬寅」在康熙時期曾歲值二次,一次康熙元年,曹寅僅五歲,不可能撰寫此文,另一次是康熙六十一年,而曹寅已死十年了(他死於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這個矛盾現象怎麼解釋呢?——我認為碑上第十六行所署「壬寅」當然是指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二二),但這不是曹寅撰文的年代,而是後來勒石立碑的年代。因為這是脫離正文另立的一行,而且是跟「菱湖葉約書丹、住持了叡始立、和陽梅芄鐫」三種附加名目一樣,都不屬於正文的範圍。再從《楝亭文鈔》錄存曹寅其他碑文的慣例來看,凡是標舉年月都在正文以內,而沒有在正文之外的,如《重葺雞鳴寺浮圖碑記》的題款是「康熙五十年正月二十六日欽差江寧織造巡視兩淮鹽漕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寅謹記」,而有些碑文不署年月也是常例,如《重修二郎神廟碑》,就沒有標舉寫作年代。這樣看來,《尊勝院碑記》應是曹寅生前寫就的,未署寫作年月。等到曹寅死後過了相當長一段時間,住持僧了叡才開始勒石。所以「康熙歲次壬寅仲呂月既望」是表明碑刻完成時的年月,而不是曹寅自題的寫作年代(康熙六十一年正當曹頫\繼任江寧織造期間)。
關於尊勝禪院的情況,《道光來安縣志》卷二在「吉祥庵」的名目下有記載:
吉祥庵:縣北舜歌山,創自元至正二年,倚山壁構殿,兩旁禪室齋堂,悉自上而下,因勢為台砌。中殿側為山門,標題「尊勝禪院」。游者取道舜歌山腳地藏庵前,迤西竹樹盈十畝,苔茵草徑,履藉無聲。殿前桂二株,可蔭數畝。殿後石壁峭立,古樹槎枒,下有泉,大旱不竭。
足見其正式名稱確實是尊勝禪院,而後來通稱為吉祥庵了。以此與曹寅的《尊勝院碑記》相印證,情況是完全符合的。《碑記》的主旨在於宣揚佛法,作者對該寺的歷史沿革和自然環境都很熟悉,其中敘述了康熙丁未(六年)該寺復興,以至康熙癸酉(三十二年)以來佛事繼續發展的盛況。這說明曹寅是親自到過這裡的,如果坐在南京只憑傳聞,是不可能寫得這樣具體細緻的。尊勝禪院距南京城一百四十五里,而且是在一個僻遠的山村地區,曹寅這個聲勢煊赫的貴族士大夫,怎麼會跑到這裡來的呢?關於這個問題,當地的老農講:這裡原來是曹家的田莊[6]。這一口碑傳說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線索。按《曹家檔案史料》記載:曹????在雍正五年底被抄家後,隋赫德曾查明曹家的房地產,《奏摺》中說:「細查其房屋並家人住房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地八處,共十九頃零六十七畝。」[7]那末,尊勝禪院附近有曹家的田莊是可能的,說不定就是八處中的一處。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碑記》中曹寅的署銜是「欽命內兵部督理江寧等處工部事織造府」,這也有些特別。曹寅是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人,康熙委任他的官職是「江寧織造」,後來又兼任「兩淮巡鹽監察御史」,而「內兵部督理江寧等處工部事」的銜頭是少見的。據《康熙上元縣志、曹璽傳》記載,曹寅曾升為「內少司寇」,即內務府慎刑司郎中,但「內兵部」的含義與此不同,應是指內務府的軍職。按張伯行《祭織造曹荔軒文》所述,曹寅青年時代曾當過皇帝的「儀正」(侍衛官),《八旗通志·旗分志》也說他曾任「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第三旗鼓佐領」,是旗兵中顯貴的軍官,這應是「內兵部」的來歷。至於「督理江寧等處工部事」的稱呼,則說明他的職權範圍很廣,並不限於織部和鹽務。從《曹家檔案史料》中可以看到,曹寅替皇帝管理的事務很多,從土木建築到採辦物資,無所不能。例如修理明孝陵,採購銅觔、樂器,開辦刻書局,承包西花園的修造工程。所以「督理江寧等處工部事」這個職銜是名副其實的,而且是康熙委派他的實職,不是虛銜。這一點在當時文人的作品中也有所反映,如邵長衡有《御書萱瑞堂詩為工部臣曹寅恭賦》,姜宸英有《贈曹工部》詩等,但過去的研究工作者沒有把它看作是曹寅的正式官職,現在《尊勝院碑記》提供了曹寅的自署,終於明確了這個職稱的概念。
小 結綜上所述,《香林寺廟產碑》和《尊勝院碑記》的發現,對於曹雪芹家世研究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第一,這兩塊碑記具體地說明了一個事實:曹家好佛,與寺院的關係很深。在《尊勝院碑記》中,曹寅曾表彰該寺能「庶充禪悅」。曹寅對佛學禪宗是很有研究的,他的《楝亭書目》「釋藏」類就有禪宗方面的藏書二十多部。這種談禪好佛之風,在清初的貴族統治階級中是普遍現象。《紅樓夢》作者生活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裡,也曾通過自己的感受概括地反映了這種社會風習。例如第十五回「弄權鐵檻寺」寫道:「鐵檻寺原是寧榮二公當日修造,現今還是有香火地畝佈施,以備京中老了人口,在此便宜寄放。」這也是封建社會中現實生活的寫照。張畢來同志在《清初士大夫禪悅之風與<紅樓夢>的關係》和《紅樓佛影》的專著中,曾深入地論述了《紅樓夢》佛道思想的社會根源,而今《香林寺廟產碑》和《尊勝院碑記》的新發現,為我們進一步研究這個課題提供了具體的材料。
第二,曹家的活動範圍很廣,過去我們只注意曹寅在江蘇南京、蘇州、揚州和儀征的事跡,現在從二塊碑記看來,安徽也屬於曹家的勢力範圍,留有他們的蹤跡。考曹家祖孫三代任江寧織造,駐地江寧府城(即今南京市)是江南省的省會,而清初的江南省是江蘇與安徽的合稱(見《道光來安縣志·輿地誌》),怪不得《遼東曹氏家譜》徑稱曹璽為。「江南織造」。的確,駐節省城的。江南織造,其勢力範圍包括安徽和江蘇。據《曹家檔案史料》記載,織造府的錢糧俸銀就規定是由安徽巡撫發放的[8]。今從二塊碑記來看,曹家到安徽和州買了一百五十餘畝田地施捨給香林寺,而曹寅又到來安縣為尊勝禪院撰寫碑文,可見安徽確是曹家權勢所及之區。這為我們今後收集曹雪芹家世資料大大地拓寬了視野!
第三,曹家不惜捐贈巨額資金,給香林寺共「買施」了四百二十餘畝香火田,可見曹家與香林寺的關係非同小可;另外,尊勝禪院附近的農民反映,那裡原是曹家的田莊。這兩件事都為探究《紅樓夢》作者的家庭歷史提示了重要的線索,很有進一步調查研究的價值。
[1]見《南京大學學報》一九七六年第二期。瀋陽師範學院中文系編刊的《曹雪芹生平家世資料專輯》轉載時(一九七九年四月印),筆者改正了原刊中的一些誤排和錯處。
[2]據《乾隆上元縣志》卷首《南巡志》,馮景《御書萱瑞堂記》和張玉書《駕幸江寧紀恩碑記》等文獻記載。
[3]據《金陵通傳》卷二十八記載:「陳凱,字肅樂,號清溪,精人物山水樓閣,工細不差累黍,嘗為曹寅畫水陸變相,施古林庵,寺僧寶之。」又據《新京備乘》記載,古林寺在南京定淮門內,梁僧寶志創建,名觀音庵。「清康熙四十二年,賜名古林律院。」
[4]《尊勝院碑記》的原刻中有一些錯別字,現據文意作了校改(「殆無虛日」的殆原作盼,「禪悅」的禪原作憚,「彌久就湮」的湮原作堙)。
[5]曹寅的《楝亭詩鈔》八卷,《楝亭詩別集》四卷,《楝亭詞鈔》一卷,《楝亭詞鈔別集》一卷,《楝亭文鈔》一卷,有康熙五十一年和五十二年的原刻本,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時合稱為《楝亭集》。
[6]南京博物院的金琦同志曾去實地考察,他認為曹寅到這裡來不外是交通方面的原因或經濟方面的原因。但考察結果,尊勝禪院附近不是交通要 道,於是便從經濟方面的原因著眼,而當地的老農講:這裡原來是曹家的田莊。
[7]《江寧織造隋赫德奏細查曹頫\房地產及家人情形摺》,見故宮博物院明清檔案部編《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7頁(中華書局一九七五年三月出版)。
[8]同上第3頁《巡撫安徽徐相國奏銷江寧織造支過俸餉文冊》,第11頁《巡撫安徽陳汝器奏銷江寧織造支過俸餉文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