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二)
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這三回寫寶玉挨打與挨打餘波。第三十六回是湘雲回家的一回。顯然第三十六回原在這三回前面。換句話說,湘雲回家之後寶玉才挨打。
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回家,「眾人送至二門前,寶玉還要往外送」,句下批注:「每逢此時,就忘卻嚴父,可知前云『為你們死也情願』不假。」這條批指出一過了二門,再往外去就有遇見賈政的危險。
送湘雲的局面倒正與挨打一幕開首相同。既然沒有金釧兒這人,不會是聽見金釧兒死訊後撞見賈政,而是送湘雲去後撞見賈政。正值忠順王府來人索取琪官——沒有金釧兒,當然不是二罪俱發。賈政送客出去,寶玉萬分焦急想討救兵的時候,可能有耳聾的「老姆姆」瞎打岔,但是沒有將「要緊」誤作「跳井」的一段幽默的穿插。當然也沒有賈環告密,火上加油。——今本琪官失蹤的故事敘述極簡,可能經過刪節。
養傷期間,沒有玉釧兒嘗湯的事。第三十七回是全抄本的,沒有賈政外放一節。第三十六回還在第三十三回前面;回首沒有賈母借口寶玉要多養息幾個月,又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能見外人,不放他出去。這一段大概是原有的,本來在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回內。有了這一節,第三十七回開首寶玉終日在園中遊蕩,不必賈政出門,理由也夠充足了。起詩社,發現缺少湘雲,派人去接,因此早本的挨打事件嵌在湘雲一去一來之間。
寶玉要送湘雲出二門,句下那條批注已經是加金釧後的新批,但是裡面引的寶玉的話:「為你們死也情願」,今本並無此語。最近似的是第三十四回黛玉來探問傷勢:
……抽抽噎噎的說道:「你從此可都改了罷?」寶玉聽說,便長歎一聲道:「你放心,別說這樣話。我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
這次黛玉來的時候寶玉正在昏睡。
這裡寶玉昏昏默默,只見蔣玉菡走了進來,訴說忠順府拿他之事,一時又見金釧兒進來,哭說為他投井之故。寶玉半夢半醒,都不在意,忽又覺有人推他,恍恍惚惚,聽得有人悲泣之聲。寶玉從夢中驚醒,睜眼一看,不是別人,卻是林黛玉。
「為你們死也情願」,當然是他在夢中對蔣玉菡金釧兒說的。改為同一場他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是表示寶黛二人相知之深。夢中對蔣玉菡金釧兒毫無反應,也更逼真,更像夢境。
己卯本此回回末有:
紅樓夢第三十四回終
可見在書名「紅樓夢」時期——一七五四本前,約在一七五○初葉——此回已定稿,上述的一段已經改寫過了。加金釧兒這人物還在「紅樓夢」期前,大概是在書名「金陵十二釵」前的十載五次增刪中。所以改寫挨打一場的時候,「老嬤嬤」仍作「老姆姆」,而明義「題紅樓夢」詩二十首中已經有玉釧兒嘗荷葉湯:
小葉荷羹玉手將,詒他無味要他嘗。碗邊誤落唇紅印,便覺新添異樣香。
第三十七回詩社取別號,李紈建議寶玉仍用「絳洞花王」舊號,批:「妙極,又點前文。通部中從頭至末,前文已過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懷,得便一點;未來者恐來之突然,或先伏一線,皆行文之妙訣也。」關於絳洞花王的前文顯已刪去。此回寶玉改用怡紅公子別號,但是下一回寶玉選擇詩題,又署「絳」字。(庚本第八七八頁)
海棠社二回顯然是早本原有的,回內寶玉仍用絳洞花王筆名。此後改寫,第三十七回添寫李紈寶玉對白,寶玉不要絳洞花王舊號,改用怡紅公子。下一回那「絳」字是漏網之魚。批李紈寶玉的對白「又點前文」,是改寫後批的,但是作批後,關於絳洞花王的前文全都刪了,可見這兩回改寫得很早,原文之老可想而知。海棠社二回上接挨打,挨打事件中很早就插入金釧兒之死。原有的挨打與挨打餘波更早了,連著海棠社二回,大概是此書最初就有的一個基層。
金釧兒之死,自第三十回種因,在第三十二回回末發作,著墨不多。加金釧兒的時候,第三十二回回目改了:「含恥辱情烈死金釧」,正文添在回末,都是最省裝訂工的辦法,改在一回本的首頁與末頁。
第三十二回回末與下一回回首後來又改過一次,因此這兩回間的過渡有甲乙二種。全抄本是甲,比他本早。第三十二回回末寶釵捐助新衣供金釧兒裝殮:
一時寶釵取了衣服回來,只見寶玉在王夫人旁(庚本作「傍邊」)坐著垂淚,王夫人正在說話(庚本作「說他」),因見寶釵來了,卻掩口不說了。寶釵見此景況,察言觀色,早知覺了八分。於是將衣服交割明白,王夫人將他母親叫來拿了去。寶釵寶玉都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他本缺這三句),且聽下回分解。(庚本作「再看下回便知」。)
——全抄本
下一回回首此本較簡:
卻說寶玉茫然不知何從,背著手低頭一面感歎,一面慢慢的走著,信步來至廳上……
他本如下:
卻說王夫人喚他母親上來,拿幾件簪環,當面賞與,又吩咐請幾眾僧人唸經超度。他母親磕頭謝了出去。原來寶玉會過雨村回來,聽見了便知金釧兒含羞賭氣自盡,心中早又五內摧傷,進來被王夫人數落教訓,也無可說。見寶釵進來,方得便出來,茫然不知何往。(下同)……
全抄本第三十二回回末寶玉寶釵「各自散了。惟有寶玉一心煩惱,信步不知何往」,兩句間的接榫生硬而乏味,敘事卻是合理的。寶玉固然是趁此溜出來,也需要避免見金釧兒的母親。寶釵也應當走開,免得要人家磕頭謝她賞衣服。兩人一同出來,也應當各自走散,因為寶釵知道王夫人為了這事責罵他——儘管她只聽見王夫人「正在說話」,可見聲氣如常,是貴婦有涵養,謹慎慣了。但是後來又嫌太含蓄隱晦,所以「說話」改為「說他」。——這時候寶釵不便跟他談話,否則很窘,而且他心裡正難受。
他本刪掉回末這幾句,提前截斷,下一回回首王夫人除了衣服之外又賞首飾裝殮,代做佛事超度,周到得多。接寫寶玉出來,沒提寶釵——想必也只再略坐了坐,金釧兒的母親還沒來就走了,但是避免與寶玉同行——補敘寶玉會見雨村回來,聽見金釧兒死訊,進來又被王夫人數落。原文這一段經過與寶玉的心情全用暗寫,比較經濟、現代化。
第十九回有一處也與此處的改寫如出一轍:寶玉要去東府看戲,「才要去時,忽又有賈妃賜出糖蒸酥酪來,寶玉想上次襲人喜吃此物,便命留與襲人了,自己回過賈母,過去看戲。」全抄本沒有賈妃賜酪這一段,後文寶玉從東府溜出來,去花家找襲人:
寶玉笑道:「你就家去才好呢,我還替你留著好東西呢。」
直到後文寶玉房裡的丫頭阻止李嬤嬤吃酥酪:「那是說了給襲人留著的」,讀者才知道是酥酪,極經濟流利自然,乾淨利落。此處庚、戚、己卯本都有批注:「過下無痕」。想必是改寫前的舊批,否則早先明敘把酥酪留給襲人,此刻再提,接寫酥酪事件,十分平凡,似不能稱「過下無痕」,也就是說接得天衣無縫。
他本插入元妃賜酪一節,預先解釋,手法較陳舊,但是「糖蒸酥酪」想必是滿人新年的吃食,所以句下批注:「總是新春妙景」。又一點元妃,關照上文省親。與第三十二、三十三回間的過渡一樣,都是改文較周密,而不及原文的技巧現代化。想必在那草創的時代顧慮到讀者不懂,也許是脂硯等跟不上,或是他們怕讀者跟不上。
第三十至三十五回有關金釧兒之死的六回內,共只四條可靠的脂批,一條是批挨打一場王夫人勸阻(第三十三回),一條是批寶玉命晴雯送手帕給黛玉(第三十四回),還有兩條批傅秋芳家裡的女僕來見寶玉(第三十五回)。這都是加金釧兒的時候將挨打與挨打餘波拆開重排過,部分原文連著批語一同保留了下來。晴雯送帕,黛玉題帕與傅秋芳都是原有的。當然接見傅家女僕一場,寶玉心不在焉潑湯燙了手,端著碗的丫頭不會是玉釧兒——有了金釧兒才有玉釧兒。
傅秋芳已經二十一二歲了——全抄本。因為「一二」二字寫得太擠,各本誤作二十三歲。比十三歲的寶玉大八九歲,她哥哥無論怎樣妄想高攀,也沒希望聘給寶玉。但是在一七五四本前,第二十五回寶玉比今本大兩歲(全抄本),第三十五回也還是這一年。
更早的本子上寶黛的年紀還要大。第三回全抄本多出三句,鳳姐「問妹妹幾歲了。黛玉答道:『十三歲了。』又問道:『可也上過學?現吃什麼藥?……』」我先以為是有人妄改。但是看了這幾個脂本之後的結論,除了有書主或書商為省抄寫費刪去一大段楔子,從來沒人擅改,至多代加「下回分解」,為求一致化。顯然黛玉初來的時候本是十三歲。第二回介紹黛玉出場,今本改為五歲,第三回刪去黛玉的回答,讓鳳姐連問幾句,略去答話,也更生動自然。全抄本此處漏刪這三句。
早本白日夢的成分較多,所以能容許一二十歲的寶玉住在大觀園裡,萬紅叢中一點綠。越寫下去越覺不妥,惟有將寶黛的年齡一次次減低。中國人的伊甸園是兒童樂園。個人惟一抵制的方法是早熟。因此寶黛初見面的時候一個才六七歲,一個五六歲,而在賦體描寫中都是十幾歲的人的狀貌——早本遺跡。
挨打屬於此書基層早本,養傷期間接見傅家來人,寶玉大約十七八、十八九歲,比傅秋芳小不了多少。
賈母與薛姨媽母女在園中遇見湘雲香菱平兒采鳳仙花,同去王夫人處歇息,就在那裡開飯,這一段也是原有的,不過是在寶玉挨打之前,湘雲還沒回家。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絳芸軒」一節內有湘雲,本來也是挨打前的事。原文可能就是那次在王夫人處擺飯,飯後賈母回房,王夫人當著薛姨媽母女與湘雲,問鳳姐家務事,提起襲人的月費,吩咐此後加倍,改由她這裡撥給——襲人「漸入金屋」。湘雲聽了,便去拉黛玉一同去賀襲人,卻撞見寶玉午睡,寶釵獨坐床上繡鴛鴦。
今本作黛玉與薛姨媽母女在王夫人處吃西瓜,聽見王夫人鳳姐談襲人,因此黛玉去拉湘雲往賀。
湘雲自繡鴛鴦一段後,直到回末才再出現,辭別返家。插入金釧兒之死的時候,有湘雲的這兩場——遊園後吃飯,飯後王夫人鳳姐談襲人事,湘雲拉黛玉往賀,撞見繡鴛鴦;湘雲回家——分成三段安插在挨打後,因此三段都與挨打毫無關係,使湘雲對寶玉顯得冷漠,簡直像是怪他不聽她多結交正經人的忠告,自食其果。
金釧兒這後期人物個性複雜,性感大膽,富於挑撥性,而又有烈性,卻寫得十分經濟,闖禍前只出現過三次,在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回,都是寥寥幾筆。
全抄本與甲戌本的第二十五回都來自一七五四本,但是二者之間也有歧異。賈環抄經一段,全抄本只有金釧兒彩雲兩個丫頭:
那賈環便拿腔做勢的坐在炕上抄寫,一時又叫彩雲倒茶,一時又叫金釧兒剪蠟花。眾丫環素日原厭惡他,只有彩雲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因見王夫人和人說話,他便悄悄向賈環說:「你安分些罷,何苦討這個厭那個厭的。」賈環道:「我也知道了,你別哄我。如今你和寶玉好,把我不大理論,我也看出來了。」彩雲道:「沒良心的!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下文寶玉在王子騰家吃了酒回來了,在炕上躺在王夫人身後,與彩霞說笑:
只見彩霞淡淡的不大答理,兩眼只向賈環處看。寶玉便拉他的手笑道:「好姐姐你也理我理兒。」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彩霞不肯,便說:「再鬧我就嚷了。」
這彩霞分明就是上一段的彩雲。為什麼改名彩霞?拿另一個一七五四本此回一比就知道了:
……一會叫彩雲倒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燈花,一時又叫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鍾茶遞與他,……彩霞咬著嘴唇向賈環頭上戳了一指頭,說道:「沒良心的!才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甲戌本
這情況,顯然是全抄本漏改此段一七五四本添寫的幾處:除了加了個生動的手勢之外,主要是添出玉釧兒與彩霞二人。叫彩雲倒茶,卻是彩霞給他倒了茶來,具體的表現出別的丫頭們「都不答理」。戚本此處作:
……一時又叫彩霞倒杯茶來,一時又叫玉釧兒來剪剪蠟花,一時又說金釧兒擋了燈影。眾丫頭們素日厭惡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還和他合的來,倒了一杯茶遞與他……
大致已經照改,但是戚本的近代編輯沒看懂「叫彩雲」倒茶而是彩霞倒了來,這其間的暗寫,所以把「彩雲」改彩霞,變成原是叫彩霞倒茶。
前引寶玉彩霞一段,全抄本已經照一七五四本改了「彩霞」,但是賈環抄經一段還純粹是一七五四本前的原文,所以與賈環低聲談話的仍舊是「彩雲」。全抄本此回是早本「紅樓夢」依照一七五四本抽換的,有遺漏。因此書名「紅樓夢」時期已經有了金釧兒。加金釧兒是在「紅樓夢」時期或更早,這是個旁證。
第二十三回回末的「且聽下回分解」句下有一對詩句,可見此回是在一七五五年詩聯期改寫的,因此寶玉的年齡已經改小了——他的四首即事詩是「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
回內金釧兒寶玉一段如下:
金釧一把拉住寶玉,悄悄的笑道:「我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這會子可吃不吃了?」彩雲連忙一把推開金釧,笑道:「人家心裡正不自在,你還奚落他。趁這會子喜歡,快進去罷。」
帶寫彩雲,與金釧兒作對照。第三十九回寶玉探春評彩雲為「老實人」,「外頭老實,心裡有數兒……凡百一應事都是他提著太太行。連老爺在家出外去一應大小事他都知道。」此回寫彩雲正是老實而幹練,連賈政的情緒都留心到了。王夫人最得力的丫頭彩雲與賈環戀愛,一七五四本改為彩霞。此處仍作「彩雲」,因此前面引的這一段還是一七五四年前的文字,當是加金釧兒的時候追加的。介紹金釧兒出場。
第二十九回極老,回內巧姐兒大姐兒還是兩個人,珍珠、鸚哥仍舊是賈母的丫頭,還沒給寶黛,改名襲人紫鵑。
回內清虛觀打醮,王夫人不去看戲,鳳姐兒帶著自己的丫頭,「並王夫人的兩個丫頭,也要跟了鳳姐兒去的,是金釧兒彩雲」,在跟去的婢女花名冊上特別突出,顯得她們有膽子有地位。彩雲仍作「彩雲」,顯然這一句也是一七五四本前補加的。加金釧兒的時候,同時在以上三回安下根,使我們對她已經有了個印象。
祭釧潑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春新寫的。書中添上金釧兒這人物,卻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紅樓夢》期前,大約一七四○年間。換句話說,寫了金釧兒之死,至少七八年後才寫祭金釧兒。為什麼中間隔了這麼久?
我在《初詳〈紅樓夢〉》裡分析全抄本這句異文:「晴雯(他本作「檀雲」)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第二十四回),也考慮到此處「晴雯」是「檀雲」筆誤,因為「雯」「雲」相差不遠,再不然就是抄手見檀雲名字陌生,妄改「晴雯」。其實這都是過慮,這些脂本的筆誤都是一望而知是錯字,抄手決不會費心思揣測,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會自作主張代改。
當然原文是「晴雯」,否則此處寶玉叫人倒茶,襲人麝月秋紋碧痕,連幾個做粗活的丫頭不在側的原因都一一解釋過了,獨有晴雯沒有交代。去替母親拜壽的如果不是晴雯,那麼晴雯到哪裡去了?
第三十三回賈環向賈政解釋他為什麼亂跑:「只因從那井邊一過,那井裡淹死了一個丫頭,我看見人頭這樣大,身子這樣粗,泡的實在可怕,所以才趕著跑了過來。」金釧兒被母親領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內,顯然父母是榮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兒」酒令,探春抽的簽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顯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兒,平郡王納爾蘇的福晉。可見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回內林之孝家的來查夜,反對寶玉叫「這幾位大姑娘們」的名字:「雖然在這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襲人晴雯都笑說:「這可別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還姐姐不離口,不過頑的時候叫一聲半聲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這才好呢……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貓兒狗兒……」
襲人晴雯都是賈母給寶玉的,襲人又改在王夫人處領月費,算王夫人房裡的人,這一席話當然是指她們倆。襲人不是「家生子兒」,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陳人」,榮府舊僕的子孫。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紅玉講起丫頭們按等級領賞:「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娘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晴雯的父母職位相當高。
原先晴雯並不是孤兒,十歲賣到賴大家,被賴嬤嬤「孝敬了賈母使喚」。她的出身與金釧兒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較高。同是涉嫌引誘寶玉,被逐後一定也是羞憤自殺,因為倘是病死的,病中環境不夠淒慘,就也沒有探晴雯那樣動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與下場改為現在這樣,檀雲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親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個漏網之魚。此後檀雲這名字還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現過。第三十四回襲人去見王夫人,囑咐「晴雯麝月檀雲秋紋等」守護重傷的寶玉。挨打插入金釧兒事件後改寫此回,順便在寶玉房中婢女花名冊上添了個檀雲,照應前文,兩次都是晴雯金釧兒分裂為二人的當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雲。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補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見檀雲這名字與晴雯的故事關係之深。回內晴雯病中寶玉夜間不讓她挪出暖閣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籠搬到暖閣前,麝月睡在薰籠上。早上麝月怕老嬤嬤們擔憂傳染,主張先把薰籠搬開。「麝月先叫進小丫頭子們來收拾妥了,才命秋紋檀雲等進來,一同伏侍寶玉梳洗畢。」晴雯補裘想必是晴雯金釧兒分道揚鑣後的新發展,所以又一提檀雲,表示確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現找了個名字來做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與襲人衝突,恃寵撕扇;發現繡春囊後有人進讒,被逐自盡。
金釧兒這人物是從晴雯脫化出來的。她們倆的悲劇像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更加深了此書反禮教的一面。
金釧兒死後本來沒有祭奠,因為已經有了祭晴雯,祭金釧犯重。但是醞釀多年之後,終於又添寫祭釧一回,情調完全不同,精彩萬分。
金釧兒嘲寶玉一場,庚本夾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對白:「活像。活現。」「有是事,有是人」這句的語氣聽上去像是此人只在書中出現這一次。在實生活裡,這人後來不會是自殺的。金釧兒的下場本來屬於另一個姿態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場改了,羞憤自殺的下場就等再找到一個合適的個性作根據,人與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來。此處借用這人的一件小事介紹金釧兒出場,十分醒目。
金釧兒的故事的形成,充分顯示此書是創作,不是根據事實的自傳性小說。此外還有麝月——第二十回寫正月裡丫頭們都去賭錢了,寶玉晚飯後回來,只有麝月一個人在看家。寶玉問她為什麼不去。
麝月道:「都頑去了,這屋裡交給誰呢?」
庚本夾批:「正文。」這就是說,這是麝月的正文。眉批:「麝月閒閒無語,令余酸鼻,正所謂對景傷情。丁亥夏,畸笏。」顯然麝月實有其人,是作者收房的丫頭,曹雪芹故後四五年,她跟著曹家長輩畸笏住。
回內寶玉替她篦頭消磨時間,被晴雯撞見。明義「題紅樓夢」詩廿首中有兩首與今本情節不同,內中第八首如下:
簾櫳悄悄控金鉤,不識多人何處游。留得小紅獨坐在,笑教開鏡與梳頭。
書名「紅樓夢」期的抄本中,是替紅玉篦頭——「篦頭」不能入詩。
周汝昌認為這首詩還是寫麝月。「按『小紅』一詞,乃借用泛名,與《紅樓夢》中丫鬟林紅玉通稱小紅者無涉。『小紅』似始見於劉夢得文集卷第十『竇夔州見寄寒食日憶故姬小紅吹笙因和之』詩題,後來被借用,如大家習知的姜夔『小紅低唱我吹簫』這一句詩,實亦暗用劉禹錫詩題中事,並非范成大贈他的青衣真個叫做小紅,元人筆記所記,也大類癡人說夢。與明義交遊唱和的永忠,其延芬室稿(乾隆四十四年卷)戲題嬉春古意冊(敦誠四松堂集卷三有文為此冊題記)絕句之七云:『掃眉才子校書家,鄴架親拈當五車;低和紫簫吹澈曲,小紅又潑雨前茶。』即借名泛義的用法。又如同時人錢泳履園叢話『譚詩』類所引馬藥庵贈婢改子詩第三首云:『多謝小紅真解事,金筒玉碗許頻餐。』亦正同其例。」(周汝昌著《紅樓夢新證》第一○六九頁)
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剛巧他房裡的丫頭都不在,晴雯是她母親生日接了出去。第二十六回小丫頭佳蕙代紅玉不平,因為寶玉病後按等級發賞錢,她沒份:「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娘的臉,眾人倒捧著他去。」這兩節內的晴雯都不是孤兒,父母在榮府當差,職位相當高,紅玉這兩場戲顯然來自晴雯金釧兒還未一分為二的早本。早本《紅樓夢》前已有金釧兒,因此一定有紅玉這兩場。
初見這一場快完的時候補敘紅玉的來歷:「原來這小紅本姓林,(批注:『又是個林。』)小名紅玉,(批注:『「紅」字切絳珠,「玉」字則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寶玉,(批注:『妙文。』)便都把這個字隱起來,便叫他小紅。」林紅玉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懷才不遇,抑鬱不忿。此處的批注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注都是較早的,明義所見的《紅樓夢》裡大概不會沒有。即使沒有,書中特別著重解釋小紅這名字的由來,予人印象特深。有了個小紅,又是個突出的人物,明義詩中卻用「小紅」這典故,稱麝月為「小紅」,把人攪糊塗了,那太不可思議。
「簾櫳悄悄控金鉤」,紗羅的窗簾白天用帳鉤勾起來,正如竹簾白天捲起來,晚上放下。「不識多人何處游」,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這句語氣非常自然。顯然是白晝,丫頭們都出去遊園了。紅玉「因分入在大觀園的時節,把他便分在怡紅院中,倒也清幽雅靜,不想後來命人進來居住,偏生這一所兒,又被寶玉佔了。」她是自有大觀園以來就派在怡紅院打掃看守,當然各處都逛夠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節,寶玉晚上回來,正月裡大家都去賭錢,不是不知道到哪裡逛去了,與明義詩中的時間與情況都不同。
明義廿首詩中還有更明顯的與今本情節不符,如第九首:
紅羅繡纈束纖腰,一夜春眠魂夢嬌。曉起自驚還自笑,被他偷換綠雲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