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一)

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一)

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是自傳(一)

紅樓文化

 庚辰本《石頭記》特有的回前附頁,有三張格式與眾不同,缺第一行例有的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但是看得出這部位仍舊留著空白。這三頁在第十七、十八合回、第四十八、第七十五回前面。

    第十七、十八合回的這張扉頁上有總批也有標題詩,又有批詩的二則,用小字批注在詩下,己卯本另作一段,不及庚本清楚。

    第一段是總批:

    此回宜分作二回方妥。

    除了庚本,己卯本也有這一段。此回只有這兩個本子還沒分成兩回,但是己卯本在介紹妙玉一節後已有硃筆眉批:

    「不能表白」後是第十八回的起頭。

    是遵囑分兩回,指示下一個抄本的抄手。這條批顯然時間稍後。回前附頁上的第一段則是寫給作者的建議,性質與第七十五回的相同:後者記錄謄清校對的日期——乾隆二十一年(一七五六年)五月七日——並提醒作者中秋詩尚缺,回目也缺首三字。兩次的備忘錄只適用於新稿或是剛改寫完畢的定稿。

    庚本第十九回不但沒有回目,連回數都沒有,第一頁正文從邊上抄起。上一回末頁空白上墨筆大書「第十九回」四字,顯然是收訂十回本後另人代加。第十九回回末有滿人玉蘭坡一條墨筆批語:

    此回宜分作三回方妥,系抄錄之人遺漏。

    此回共十六頁,其他各回十頁上下不等,這一回也不算很長,絕對不能分作三回。惟一可能的解釋是:玉蘭坡所見的「此回」是改寫前的第十七至十九回,三回原是脂批所謂「一大回」。庚本的第十九回是新分出來的。

    第十七至十九回是在詩聯期分成兩回,所以兩回回末都有「正是」二字,作結的詩句尚缺。詩聯期緊接著一七五四本後,而一七五四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沒有新的總批與標題詩,舊有的仍予保留。因此第十七、十八合回回前附頁上,自第二段以下一定還是一七五四本前的總批與標題詩。脂評人看了新改寫的第十七、十八合回,批說應當再一分為二,又把舊有的總批、標題詩與詩下批注都抄在後面。庚本這張扉頁的原本無疑的是脂評人親筆,與第七十五回的一樣,都是與此回最初的定稿俱來的。

    第十七、十八合回元妃點戲,第一出「豪宴」,批:「『一捧雪』中。伏賈家之敗。」第四十八回賈雨村代賈赦構陷石呆子,沒收傳家古扇獻給賈赦。「一捧雪」玉杯象徵石家珍藏的扇子,同是「懷璧其罪」。第七十五回甄家抄家,賈政代為隱匿財物,是極嚴重的罪名。但是第五回太虛幻境第十三支曲詞說:「家事消亡首罪寧」。寧府除非亂倫罪舊案重翻,此外迄今不過國孝家孝期間聚賭,也在第七十五回內。倒是榮府二老身犯重罪,與預言不合。二人的罪行與伏線都在這三回,是這三回間的一個連鎖。

    第四十八回自平兒口中敘述賈赦派賈璉強買古扇不遂,卻被賈雨村營謀到手,因此罵兒子無用,又氣他回嘴,毒打了賈璉一頓。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報告賈璉:聽說賈雨村貶降,「不知因何事,只怕未必真。」

    賈璉道:「真不真,他那官兒也未必保得長。將來有事,只怕未必不連累咱們,寧可疏遠著他好。」林之孝道:「何嘗不是,只是一時難以疏遠。如今東府大爺和他更好,老爺又喜歡他,時常來往,那一個不知。」賈璉道:「橫豎不和他謀事,也不相干。你去再打聽真(了),是為了什麼。」林之孝答應了……

    第十七、十八合回賈政托賈雨村代擬園中匾對。第三十二回雨村來拜,有人來請寶玉:「老爺叫二爺出去會。」

    寶玉……抱怨道:「有老爺和他坐著就罷了,回回定要見我。」

    暗寫雨村常來,賈政都接見。至於賈珍和他親密,只有第七十二回林之孝提起過,但是只說賈珍賈政與他接近,反而不提賈赦。他拍上了賈赦的馬屁,送了這麼大一個人情,豈有不親近他之理?更奇怪的是賈璉在古扇事件中是夾縫中人物,創深痛鉅,明知雨村的陰謀牽涉他父親的程度,此處竟說:「橫豎不和他謀事,也不相干。」對他自己手下的總管,也不必撇清,惟一可能的解釋是扇子公案是後添的,寫第七十二回的時候還沒有雨村賈赦的石呆子案。這事件全部在平兒口中交代的。第四十八回寫薛蟠遠行,香菱入園學詩,插入平兒來,支開香菱,向寶釵要棒瘡藥,敘述賈璉挨打因由,這一段是後加的,回目上也沒提起。

    第七十五回開始,尤氏要到王夫人處去。

    跟從的老嬤嬤們因悄悄的回道:「奶奶且別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作什麼機密事,奶奶這一去,恐不便。」尤氏聽了道:「昨日聽見的,說爺說看邸報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事(私),調取進京治罪,怎麼又有人來。」老嬤嬤道:「正是呢,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什麼瞞人的事情,也是有的。」尤氏聽了,便不往前去,仍往李氏這邊來了。

    這一節暗寫甄家自南京遣人來寄存財物在賈政處。當晚尤氏回寧府,賈珍正在大請客賭錢,四更方散,宿在侍妾佩鳳房中。次晨佩鳳來傳話,與尤氏的對白中有:

    佩鳳道:「爺說早飯在外頭吃,請奶奶自己吃罷。」尤氏問道:「今日外頭有誰?」佩鳳道:「聽見說外頭有兩個南京新來的,倒不知是誰。」說話之間賈蓉之妻也梳妝了來見過,少時擺上飯來,尤氏在上,賈蓉之妻在外(下)陪,婆媳二人吃畢飯……

    賈家的近親史、王、薛家都是南京大族,連李紈娘家都是南京人,但都是榮府方面的親戚。當然賈家自己也是南京人,與賈珍一同吃早飯的男客也可能是本家,但是也不大像——族中就是榮寧二支顯赫。由賈珍親自陪著吃飯,顯然很重要。尤氏昨天剛發現南京甄家派了幾個女僕送財物到榮府寄存,又聽見南京新來了兩個人,她不會毫無反應,至少想打聽甄家的消息。究竟是什麼人,此後也沒有下文了。倘是伏線,下五回內也沒有交代,這都不像此書的作風。又,此處有「賈蓉之妻」。今本沒有賈蓉續娶的事,因此凡有漏刪的賈蓉妻其人,都是較早期文字的標誌。

    第五回的十二釵冊子與曲文是在一七五四本前,夢遊太虛一回的前身五鬼回內就有的,所以曲文內有些預言過了時失效了,例如說元春死在母家興旺的時候,托夢父母,警告他們要留個退步。到了一七五四本,就已經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與元妃托夢。同樣的,「家事消亡首罪寧」的預言也屬於前一個時期。

    為什麼要延遲元妃之死?因為如果元妃先死了,然後賈家犯了事,依例治罪,顯得皇帝不念舊情。元妃尚在,就是大公無私。書中寫到皇上總是小心翼翼歌功頌德的,為了文字獄的威脅。元妃不死,等到母家獲罪,受刺激而死,那才深刻動人。

    從這觀點看來,倘是寧府罪重,與元妃的血統關係又隔了一層,給她的刺激不夠大。改為榮府犯事,讓賈赦闖禍,是最合理的人選,但究竟不過是她的伯父,又還不及賈政是她父親,那才活活氣死了她。而且如果僅只是賈赦扇子事發,賈政純是被連累,好人壞人黑白分明,也較腦筋簡單,不像現在賈政代甄家「窩藏贓物」,可見正人君子為了情面,也會幹出糊塗冒險的事來。因此分兩個步驟改成榮為禍首,一層深似一層。

     蛛絲馬跡,可以看出第七十五回本來是賈珍收下甄家寄放財物——就尤氏與佩鳳的對白中暗寫南京來了兩個人,賈珍陪同用飯,作為後文伏線。至於尤氏撞見甄家暗移家產到賈政處,這一節正如賈赦的扇子公案,也是後添的,按照此書最省事的改寫方式,在回首加一段,只消在一回本稿本上加訂一頁。

    第三十七回回首賈政放學差一節,也是用同樣方式後加的。全抄本漏改,因此缺這一段,回首曾有一張粘貼的紙條,想是另人補抄這一段,後又失落。此本第六十四回賈敬喪事,就是賈赦賈政兄弟倆攙著賈母(第三頁末行;第三頁下,第一行)。此處三次提起「賈赦賈政」、「赦政」,不可能是筆誤,當是添寫賈政外放之前的本子,所以賈政仍舊在家。

    戚本第六十四回以賈賈代替賈赦賈政。庚本缺此回,己卯本也缺,庚本用己卯本抄配的這一回補上,此處是賈赦賈璉父子攙扶賈母。原因很明顯,作者發現了全抄本此回的漏洞,賈政不在都中,不能在喪事中出現,因此改為賈賈。但是這樣一來,主持賈敬喪事的賈赦倒反而靠邊站了。由兩個族侄孫攙著賈母吊侄兒的喪,也遠不及兩個兒子攙著親切動人。於是又改為賈赦賈璉,兒子孫子攙著。但是俞平伯還是指出此處「賈赦賈璉」不大合適,想必因為賈璉這人物太沒有份量。

    因此第六十四回分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還有一處歧異,回末賈璉籌備娶尤二姐:

    又買了兩個小丫頭。賈珍又給了一房家人,名叫鮑二,夫妻兩口,預備二姐過去時服役。

    ——甲、乙同

又買了兩個小丫鬟。只是府裡家人不敢擅動,外頭買人,又怕不知心腹,走漏了風聲。忽然想起家人鮑二來,當初因和他女人偷情,被鳳姐兒打鬧了一陣,含羞吊死了。賈璉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那鮑二向來卻就和廚子多渾蟲的媳婦多姑娘有一手兒,後來多渾蟲酒癆死了,這多姑娘見鮑二手裡從容了,便嫁了鮑二。況且這多姑娘原也和賈璉好的,此時都搬出外頭住著。賈璉一時想起來,便叫了他兩口兒到新房子裡來,預備二姐兒過來時服侍。那鮑二兩口子聽見這個巧宗兒,如何不來呢?

    ——丙

    第六十五回賈珍趁賈璉不在尤二姐處,夜訪二尤,正與二姐三姐尤老娘談話。

    那鮑二來請安。賈珍便說:「你還是有良心的小子,所以叫你來伏侍。日後自有大用你之處,不可在外頭吃酒生事,我自然賞你。倘或這裡短了什麼,你璉二爺事多,那裡人雜,你只管去回我,我們弟兄不比別人。」鮑二答應道:「是,小的知道。若小的不盡心,除非不要這腦袋了。」賈珍點頭說:「要你知道。」當下四人一處吃酒……

    一段對白的口吻,顯然鮑二是賈珍的人——不然也根本不會特地進來請安,尤其在這親密的場合——所以賈珍可以向他暗示這份家他自己也有份,也肯出錢維持,代守秘密有賞,將來還要提拔他。

    第六十四回甲乙寫鮑二是賈珍的僕人,顯然是正確的。第六十四回丙改鮑二是賈璉的僕人,當然是因為第四十六回已經有鮑二夫婦,是榮府家人,鮑二家的私通賈璉,被鳳姐捉姦,羞憤自殺了。所以此處把賈璉的又一情婦多姑娘捏合給鮑二續絃。第六十五回並沒有連帶改,回內鮑二之妻仍舊是「鮑二家的」,「鮑二女人」,不稱多姑娘。

    賈敬喪事,攙扶賈母的人由赦、政改、,再改赦、璉,顯然是作者自改,可見第六十四回丙雖然是抄配的,也可靠,解釋鮑二夫婦的這一大段也是作者自改的。

    第二十一回描寫多姑娘的妖媚淫蕩,批注:「總為後文寶玉一篇作引」(庚、戚本)。賈璉與多姑娘幽會,庚本又有眉批:「此段系書中情之瑕疵,寫為阿鳳生日潑醋回及夭風流寶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線千里外之筆也。丁亥夏,畸笏叟。」換句話說,此段透露賈璉慣會偷家人媳婦,埋伏下第四十四回鳳姐潑醋,又伏下第七十七回寶玉探晴雯,遇見晴雯的表嫂,廚子多渾蟲之妻燈姑娘。前引「後文寶玉一篇」是指第七十七回,「燈姑娘」也就是多姑娘。「燈姑娘」這名字的由來,大概是《金瓶梅》所謂「燈人兒」,美貌的人物,像燈籠上畫的。比較費解,不如「多姑娘」用她夫家的姓,容易記憶,而又俏皮。

    寫第六十四回甲乙的時候,顯然第四十四回還不存在。第四十三、四十四回寫鳳姐生日那天,寶玉私自出城祭金釧兒,鳳姐酒後潑醋,誤打平兒,寶玉得有機會安慰平兒,這兩回結構嚴密,是個不可分的整體,原來是後添的。加上了這兩回之後,才改第六十四回,給喪妻的鮑二配上第二十一回的多姑娘,在這裡是寡婦了,多渾蟲已死。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渾蟲還在世,不過他妻子還用舊名燈姑娘。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說,「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那是第五十八回的事,在清明前,賈敬死了才回來奔喪,死的時候天氣炎熱,當是初夏。賈璉服中偷娶尤二姐,兩個月後賈珍住在鐵檻寺,當然是為了做佛事,百日未滿(第六十五回),顯然賈敬死後不到一個月就「偷娶」,還是初夏。婚後半年有孕,誤打胎後吞金自盡(第六十九回)。七日後下葬,正「年近歲逼」。下年春天起桃花社(第七十回),八月二日賈母生日(第七十一回),第七十五、七十六回過中秋節,第七十七回在中秋後不久,皇陵祭弔是去年春天,「前年」多算了一年,是早本時間過得快些。可見第七十七回寫得很早。因此燈姑娘是原名。

    第二十一回回末如下:

    且聽下回分解。收後淡雅之至。

    正是:

    淑女從來多抱怨丫嬌妻自古便含酸(二語包盡古今萬萬世裙釵)

    詩聯是後加的,顯然此回在詩聯期——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原有的回末套語下,有句批語誤入正文:「收後淡雅之至。」這條批一定很老,由朱批改為雙行小字批注,傳抄多次後又被誤作正文。此回大概也是很早就有了的,一七五五年改寫的時候將燈姑娘改名多姑娘。此後添寫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借用鮑二家的名字,當是為了三回後潑醋餘波一句諧音妙語:第四十七回又一提鮑二家的,賈母誤作趙二家的,鴛鴦糾正她,她說:「我那裡記得抱著背著的?」

    潑醋回提前用了鮑二家的,因此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因為鮑二家的已死。於是結果了多渾蟲,將他老婆配給鮑二補漏洞,就用她的新名字多姑娘。這是第六十四回丙。

    第六十四回乙回末如下:

    下回便見。正是:

    只為同枝貪色慾致教連理起干戈

    「下回便見」是例有的套語,下面的一對詩句是詩聯期後加的,因此第六十四回乙是一七五五年定稿。改丙至早也在一七五五年後,距寫第七十七回的時候很遠,所以忘了多渾蟲夫婦又還在探晴雯一場出現。

    前面說過,潑醋回用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家的,就為了三回後賈母的一句俏皮話:「我那裡記得抱著背著的?」(第四十七回)第四十七回——至少回內這一段——顯然是與潑醋二回同時寫的。第四十七回改寫過,因為回目與內容不符:「冷郎君懼禍走他鄉」,但是回內柳湘蓮與寶玉在賴家談話,湘蓮告訴他:「眼前我還要出門去走走,外頭個三年五載再回來。」臨別寶玉叮囑:

    「……只是你要遠行,必須先告訴我一聲,千萬別悄悄的走了。」說著便滴下淚來。柳湘蓮道:「自然要辭的,你只別和人說就是了。」

    從賴家出來,才打了薛蟠,可見不是懼禍逃走,是本來要走的,至多提前動身。回末:

    薛蟠在炕上痛罵柳湘蓮,又命小廝們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薛姨媽禁住小廝們,只說柳湘蓮一時酒後放肆,如今酒醒,後悔不及,害怕逃走了。薛蟠見如此說了,氣方漸平。

    懼禍逃走的話,是薛姨媽編造出來哄薛蟠的。「懼禍走他鄉」顯然是改寫前的回目。為什麼要改為原定計劃旅行,理由很明顯。懼禍逃走,後又巧遇薛蟠,打退路劫盜匪,救了薛蟠,跡近贖罪,否則回不了家,成了為自己打算。

    庚本第四十八回回前附頁上總批:

    題曰「柳湘蓮走他鄉」,必謂寫湘蓮如何走,今卻不寫,反細寫阿呆兄之遊藝。了心卻(了卻心願?)湘蓮之分(份)內。走者而不細寫其走,反寫阿呆,不應走而寫其走。

    文牽歧路,令人不識者如此。

    這條總批橫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柳湘蓮自稱「一貧如洗,家裡是沒有積聚的」,書中也不止一次說他「萍蹤浪跡」,一定說走就走,決不會有什麼事需要料理,怎麼樣「寫湘蓮如何走」、「細寫其走」?難道寫他張羅一筆旅費?也不會寫上路情形,又不是《老殘遊記》。「細寫其走」只能是指辭別寶玉。湘蓮寶玉約定臨走要來辭別,不會不別而行。湘蓮寶玉那段談話是在改寫的時候加的,因為將懼禍改為原定出門旅行。因此這張回前附頁總批是在這兩回定稿的時候批的。

    前面說過,第十七、十八合回與第七十五回那兩張回前附頁是各自與這兩回的最初定稿俱來的。第四十七、四十八回的這一張,原來也是這兩回改完了之後現批的。

    庚本二十張回前附頁內,只有這三張沒有書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此處「重評」是狹義的指再評。三張內第七十五回這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七日。至少這一張,我們知道它為什麼不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書名,因為已經不是一七五四年「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的本子,而且批者不是脂硯,也不能算「三評石頭記」,因此留出空白,俟定名再填。

    有這三張附頁的三回,內中兩回埋伏賈赦的罪名,另一回將甄家寄存財物在賈珍處改為賈政處,埋伏下賈政的罪名,顯然是三回同時改寫,改去預言中的寧為禍首,而賈政的罪行是最後加的,不然元妃這一支還是被連累,比較軟弱閃避。

    三張無題扉頁有一張有日期,一七五六年農曆五月初,因此三張都是一七五六年初夏批的。

    至於為什麼相隔兩年就要改變回前附頁格式,而幾十年後補錄的第二十一回的那一張反倒恪遵原有款式,那是因為那一張是另人補抄的,而這三張是脂評人手筆,所以注重本子先後的區別。

    第四十三、四十四回潑醋,與第四十七回內插入的潑醋餘波是同時寫的;潑醋回用了鮑二家的,就需要改第六十四回的鮑二夫婦,於是有了第六十四回丙;第四十七、四十八回又與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同時定稿,第七十五回最後。因此以上七回都同時,按著上述的次序,第七十五回最後改。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後寫的,而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謄清。所以這七回都是一七五六年春定稿。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各本幾乎全無回內批。庚本只有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回各有一兩條。此外甲辰本第三十、三十二回各有一條,不見得是脂批。

    金釧兒之死,自第三十回起貫串這幾回,末了第三十五回寫她死後她的妹妹玉釧兒銜恨不理睬寶玉。我們現在知道第四十三、四十四回祭金釧帶潑醋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寫的全新的兩回。這引起了一個問題:金釧兒這人物是否也是後添的?姑且假定金釧兒是後加的。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前四回有總批。庚本這種典型格式的回前附頁總批都是一七五四年前的舊批——一七五四本廢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所以沒有總批,但是舊有的總批仍予保留。金釧兒是第三十、三十二這兩回的一個重要人物,但是這兩回的總批都沒有提起她,因為作批的時候還沒有這人物。

    寶玉挨打後,一批批的人到怡紅院去看他,獨無史湘雲,這很奇怪。如果是因為慰問寶玉沒有她的戲,盡可以在跟賈母去的人中添她一個名字。尤其是挨打前她和寶玉最後一次見面,湘雲勸他常會見做官的人,「談談世途經濟的學問」,「寶玉聽了道:『姑娘請別的姊妹屋裡坐坐,我這裡仔細髒了你知經濟學問的。』」難道湘雲還在跟他生氣?

    挨打養傷的這三回內湘雲只出現過一次:第三十五回薛姨媽寶釵去探望寶玉,遇見賈母等也在那裡。一同出來,「忽見史湘雲平兒香菱等在山石邊掐鳳仙花呢,見了他們走來,都迎上來了。少頃出了園中,王夫人恐賈母乏了,便欲讓至上房內坐。」

    平兒香菱是賈璉薛蟠的妾侍,大概不便去看寶玉。湘雲也不去,且忙著采鳳仙花染指甲。賈母等隨即在王夫人處用飯,桌上有湘雲。寶玉想吃的荷葉湯做了來了,王夫人命玉釧兒送去,這才言歸正傳,回到挨打餘波上。

    直到第三十六回回末,湘雲才回家去。寶玉挨打事件中,怎麼她好像已經回去了,不在場?

    第三十六回內王夫人與鳳姐談家務,薛姨媽寶釵黛玉都在場。鳳姐講起襲人還算是賈母房裡的人,她的一兩銀子月費「還在老太太丫頭分例上領」。

    王夫人想了半日,向鳳姐道:「明兒挑一個好丫頭,送去老太太使,補襲人。把襲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兩銀子裡拿出二兩銀子一弔錢來給襲人,以後凡事有趙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襲人的,只是襲人的這一分都也從我的分例上勻出來,不必動官中就是了。」鳳姐一一答應了,笑推薛姨媽道:「姨媽聽見了?我素日說的話如何?今兒果然應了我的話。」薛姨媽道:「早就該如此。模樣兒自然不用說的,他的那一種行事大方,說話見人和氣裡頭帶著剛硬要強,這個實在難得。」王夫人含淚說道:「你們那裡知道襲人那孩子的好處。〔下略〕」

    末句各本批注:「『孩子』二字愈見親熱,故後文連呼二聲『我的兒』。」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與襲人的談話中兩次叫她「我的兒」,第一次如下:

    王夫人聽了這話內有因,忙問道:「我的兒,你有話只管說。近來我因聽見眾人背前背後都誇你,我只說你不過是在寶玉身上留心,或是諸人跟前和氣,這些小意思好,所以將你和老姨娘一體行事,誰知你方才和我說的話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下略〕」

    「將你和老姨娘一體行事」,指襲人加了月費,與趙姨娘周姨娘同等待遇。這是第三十六回的事,還沒發生。可見第三十六回原在第三十四回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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