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的瞭解———我看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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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絮語

高鶚是後四十回的續作者,這一觀點由胡適首先肯定下來而為絕大多數讀者所認可,但此論尚存疑點。關於高鶚的一些檔案材料的發表以及對各種抄本的對照研究,使不少學者越來越傾向於非高鶚作續的結論。然而,後四十回自程甲本問世以來,200多年了,一直與八十回連接著,作者究竟為誰,尚無人確指。因為無論續作者為誰,續書面臨的問題都是相同的又因本文宗旨不在討論後四十回公案的具體問題,而是盡可能客觀公正地面對續作者,所以,權且把「補遺訂訛」的高鶚作為續《紅樓夢》的作者———只為行文方便而已。

高鶚在200多年前那個小說尚不登大雅之堂的時代,「補遺訂訛」了後四十回《紅樓夢》,只不過是一件「閒且憊」的文人的閒事、餘事,或雅事、韻事,未必就是一件值得轟動的大事。到了《紅樓夢》和曹雪芹聲望日隆的時候,特別是現當代,高鶚被指派為續作者之後,他及其補作卻成了一個眾人集矢的對象,成了紅學中一個說不盡的話題。儘管高氏所受到的臧否由褒少貶多,至褒貶大致持平,但對此人其作的評價,總體上仍覺未能充分地心平氣和,貶之者的言辭自不必說,褒之者的話語也總少不了寬容、諒解,甚至因其存在而無可奈何的味道。如果我們換一下思路,換一個角度,不要對續作者求之過高,責之過苛,僅僅把他當成一個《紅樓夢》的讀者,一個熱愛紅樓善於讀書長於琢磨肯下功夫,又具備寫作的才能,敢於以續書的方式表達自己對《紅樓夢》前八十回的觀點的特殊讀者,並且設身處地地體會他的困難和為難之處,充分正視他因難見巧和難能可貴之處,我想你就會發現一個和我們一樣站在讀者群中,只覺得其嫵媚、不嫌其好事的續作者了。

曹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終因「淚盡而逝」未能「完璧」,正應驗了劉勰在《文心雕龍》裡的論述:「當其搦翰,氣倍辭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則?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實而難巧也。」後四十回續作者或許對這個藝術規律沒有足夠的認識,自恃有才有識,所以敢為膾炙人口的《紅樓夢》補續。

作為續作者,他的困難和為難之處是顯而易見的。困難是客觀的難,為難是因困難而導致的主觀障礙。總之都是難。歸納起來,大致有「四難」:接續原作之難,續寫紅樓之難,比肩曹氏之難,盡合眾意之難。

1、        接續原作之難

魯迅曾援引赫克爾(E.Haeckel)的話來闡述續作者和原作者的差別,謂:人和人之差,有時比類人猿和原人之差還遠。(見《論睜了眼看》)是的,人的個性、才思、學養差別很大,生平、經歷、環境、文化背景、政治見解亦不同,一個人要想揣摩、理解、把握另一人及他的作品,著實困難。續作者試圖補續他人的作品,結果只能是不同程度的失敗———樂觀的評論稱之為不同程度的成功。無論措辭如何都在說明接續原作之難。

清代杭世駿曾談到註釋古書之難:「註釋古書比古著作者尤難。語必尋源,一也事必數典,二也學必貫三才,通七略,三也。」杭世駿講的是註釋和原作者的關係。我以為完全可以用來說明續書者和原作者的關係,甚至後者比前者更難。因為敘述不能像註釋那樣使用工具性的語言,必須與原作者一樣,用藝術的語言註釋者主要靠學養,續書者卻要在學養以外,具備與原作者一樣的才和識。

讀歐陽修《六一詩話》,有「陳舍人從易……偶得杜集舊本,文多脫誤。至《送蔡都尉詩》云:『身輕一鳥』其下脫一字,陳公因與數客各用一字補之:或云『疾』,或云『落』,或云『起』,或云『下』,莫能定。其後得一善本,乃是『身輕一鳥過』。陳公歎服,以為雖一字,諸君亦不能到也」。可知補寫確實難矣。詩詞少一字,或補一同類字,雖不盡善,往往影響不太大,而一部長篇巨製,若沒有了結尾,則不僅是遺憾,而且使現存的部分也大失其色。就《紅樓夢》而言,八十回儘管美妙絕倫,若沒有結局部分的四十回,則其可讀性和群眾性必受影響。《紅樓夢》需要後四十回自不待言,那補續的難度怕與補一字的難度就不是可以同日而語的了。

2、        續寫紅樓之難

《紅樓夢》作為曠世奇作、巨作,「具有反映時代的深刻性,思想內容的豐富性、藝術表現手法的多樣性和成書過程的複雜性」(劉夢溪語),是只能有一不能有二的。文學史上,雖有較為成功的續作,但它們多是另闢蹊徑,借爾人物環境,寫我內容思想。如,《西遊補》借《西遊記》,《金瓶梅》借《水滸》的武松故事,《再生緣》以《玉釧緣》為緣起。嚴格地說,它們只能算「補書」。繼《紅樓夢》程高本之後的續書,如《圓夢》、《復夢》、《再夢》之類,倒是續書,只是太不入流。而像《紅樓夢》———原書稿尚在修改當中而作者「淚盡而逝」,只有前八十回傳世,而後四十回不知是作者沒寫完,還是遺失了,還是被什麼人故意藏匿或乾脆銷毀了,傳言有作者「舊時真本」小範圍見於熟人,又有作者重寫的已為脂硯齋們見過、但後又不知所終的另一個寫法的後四十回,這樣的奇書確是絕無僅有。首先, 續作要接續的是曹雪芹歷時十年,增刪五次尚未完成的長篇巨作。程乙本卷首引言寫道:「書中前八十回鈔本,各家互異……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由現存的十一、二種抄本看來,前八十回情節還在改動之中。後四十回呢?據程偉元序云:「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筍,然漶漫不可收拾。」從各抄本均不見八十回後部分可知,這後四十回當在構思階段,或許已有初稿,這一點從所謂的「舊時真本」和脂批透露的信息———八十回後情節發展的大致輪廓可知,恐亦尚在增刪修改之中,離定稿階段更遠,就是這些文稿還讓傳閱者丟失了。至於後世讀者,就唯有遺憾和遐思了。其次,續書作為一部宏大長篇的結尾部分,要在前八十回「造謎」的情況下,給已露端倪的人和事做出合乎情理的交待,就不單是內容上的接續,而且在敘述上,結構上,技術上都要有上佳的處理。紅樓之難續可見一斑。

|成語有「狗尾續貂」,按常理說,如果以貂續貂則不必曰續而只要續以他物,就必定不如貂尾名貴,所以這「他物」只能被視為狗尾,哪怕「他物」也很像模像樣。我們以例子來說話吧。杜甫詩有「林花著雨胭脂濕,水荇牽衣翠帶長」,上句尾字失落。蘇軾、黃庭堅、秦少游、佛印,四位宋代名家試補以「嫩、潤、淡、落」,寄托生老病死等人生哲理,哪一字都可謂意味深長,然皆不及杜詩原作之「濕」貼切樸實味永。這裡不說杜甫之高名,只就文本本身而論,杜詩的高妙也是可見的。《紅樓夢》問世以來,前八十回被人千讀萬誦,累批層解,這樣的作品,誰能續之呢?如果作續者續得好,續得精,儼然曹氏自作,那末胡適之、俞平伯再拿出張船山的詩注、脂硯齋的批語、前後內容的矛盾之外的證據來支持「續書說」,怕也不會有幾個人肯接受的。別說只有前後二十年,哪怕同時代能出現兩位巨擘,若班馬、李杜,也應該說是奇跡了。若果真是續作妙如曹作,恐怕你我又該忙著考證續者與原作者實為一人了,或許根本輪不到你我,胡適先生自己就大膽假設小心求證過了。那樣就根本不會有什麼後四十回之公案。更進一步,續作要勝過原作,必須有舉世公認的力作為其奠基才行,就如蘇軾和章質夫《水龍吟·詠楊花》,和作之被認為高於原唱,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蘇軾的高名。現在我們還無法確切地指定續者為誰,自然不能判斷續者的文才,而程、高也不是大文豪,續作妙如原作的情況,於後四十回文本本身,於人情世故推斷,都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說,面對《紅樓夢》這樣的藝術精品,續作只能是「狗尾續貂」,吃力不討好。然而,我們如果能認識到「貂不足,狗尾續」中狗尾的作用的話,對續作似乎就不必苛求了。

3、        比肩曹氏之難

這一點同上一點有相同之處。曹氏之名唯由「紅樓」。由於曹雪芹本身材料有限,雖有曹學支持著,他的身世經歷依然不詳盡,他的思想、信仰,依然靠分析,既無可據的詳細資料,又無可資考查的其他作品,曹雪芹唯有大半部《紅樓夢》。若無《紅樓夢》的藝術成就,曹氏的詩文寫作、繪畫、建築園林醫藥飲食博物等知識,風箏技藝,甚至,連其是曹寅一家怕也無人知曉。「天生我才」恰恰由只能有一不可有二的曠世傑作明示了他的價值。因此《紅樓夢》一出,曹雪芹的聲名即被讀者唱入雲端。關於續作者,我們客觀地看,他沒有曹氏的思想境界和才藝主觀地想,他不可能與曹雪芹有相同的創作動機。因而,續作者實難比肩曹氏,為後四十回出了大力的程、高也絕難望曹氏之項背。後四十回續作,也就成了一種青蠅附驥尾的行為,一個博名且不自量力的小人勾當。實際上,《紅樓夢》作為小說,在重詩文、重舉業的當時,並不為文人看重。寫小說似乎不如今天吃香,說不定與「玩物喪志」等同呢。那麼這續作,就不好硬派其圖名圖利了。所以我們不能把曹雪芹今日的名聲作為一個高峰,讓200年前的程、高們作為攀龍附鳳的小人去向上爬。此舉顯然有失敦厚。

4、        盡合眾意之難

《紅樓夢》是「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的奇書。在新紅學史上,其主題思想的多義性也一直聚訟不休。王蒙感歎於它的「話題價值」,說它是各色人等———從販夫走卒到胡適到俞平伯到江青到毛澤東———的話題。《紅樓夢》的成書過程固然複雜,我以為還不及讀者的解讀來得複雜。芸芸眾生或借來悟政治,或拿來驗學問,或讀來避世去愁。可以設想八十回的讀者群對後四十回的期待。特別是今天的讀者,更加看重《紅樓夢》和曹雪芹。往往把程高續補時,《紅樓夢》和曹雪芹的影響抬高到今天的地位,然後再以此為據去評價續書者,多事的「狗尾」續者就只有動輒得咎了。二百多年來,眾多的讀者、評批者、整理出版者、校閱者、註釋者、評論者,甚至一些從未從頭至尾讀過《紅樓夢》的「談者」,大家全都對《紅樓夢》前八十回具有擁護權,而對續作都有指責權。續者處於「兩夫之間難為婦」的地位,可謂「啼笑皆不是,方知做人難」。與原作相符的,被認為是機械的模仿,相異之處就是違背。模仿對曹雪芹是歪曲,因為大手筆豈能有重複?違背則是背叛,更是大逆不道,不是「自不量力」就是「別有用心」。正如王蒙先生所說,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成了《紅樓夢》的「憲法」了。連脂批、註釋、各類評論都可以成為續書的「必守之法」,一個普通讀者也可以為續者「立法」。其原因蓋因為藝術品的意義原是由讀者與作者共同完成的,而每個讀者心中自有一部《紅樓夢》,一個曹雪芹。續書者面對的,就是這麼一個讀者和評論者在200年間匯成的長河,就是有舟有橋也難渡呀!應該說,續作者當與《紅樓夢》和曹雪芹一道接受歷史的檢驗,但曹雪芹是馳名商標,而「不知為誰」的續書者卻永遠都是重點盤查的「水貨」。

以上四難,既見補續之困難,又見續作者運作之為難,然而,恰恰是這些難,成就了「補遺訂訛」的程高。人們對續作的指責脫不開這四個難。我以為,在某些意義上,這種責難,可以看成是一種認可,一種肯定和讚揚。

應該說,今天用高鶚所指代的續作者,是一個熱愛《紅樓夢》的讀者,一個認真善讀的讀者,也是一個具有才識的作者。不過,他不是獨立寫作,而是對前八十回進行接受、理解、消化、取捨,沿著曹氏的路徑,把曹氏走過的已不很清晰的足跡勘察一番,走下去罷了。他是以此表達他對曹前輩的尊敬以及對《紅樓夢》的認識。

1、        作為正統文人、士大夫,對小說應該不是十分欣賞的。《漢書·藝文志》對小說的定義是:「街談巷議,道聽途說」。當時文人看重「仕途經濟」,並多數志在舉業考進士,高鶚能如此關注《紅樓夢》已屬不易。當程小泉邀其「分任之」時,是以他為「同好者」的,可知他的好紅之名已驚動了他人。高鶚說「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意在解釋自己一個有身份的舉人「欣然拜諾」染指小說的理由。切不可理解為輕視《紅樓夢》。可以推知,高鶚對《紅樓夢》是非常熱愛的,起初或許並未想插手,最終在程小泉的督促下,他才欣然加入。

2、        作為文人的高鶚,其語言的修養和文章的修養是很高的,生活積累和藝術技巧亦很豐滿,其藝術追求也屬上乘。這些才使他具備了「補遺訂訛」的基本條件。續書能流傳至今,高氏是有大功的。續作,既要尊曹氏之意和原作之線,好比應制文的命題要求和形式要求,必須遵守又要遵循生活規律和藝術邏輯,續出符合藝術真實的後四十回,而且還是續作者自己的後四十回,有違有依,實屬自然合理。

續作者不為名利,因為讀而致寫,乃文人的特點。加上《紅樓夢》的藝術魅力,有識的文人熱血上湧,一試身手,亦是文人的「通病」。從深層原因來解,這續作者才學頗高,未嘗沒有才大難為用的感歎。雖然他很難具備曹雪芹的諸條件,但同為文人,其內心還是有相通之處的。借補寫《紅樓夢》來抒發抒發,亦屬情理之必然。

羅蘭·巴特認為,好的作品應該是「可寫的」。面對《紅樓夢》這樣的好作品,任何一個讀者都是一個潛在的續作者,不過是這一個他才智獨具而已。他的續書基本是依遵曹氏的,後人多注意其與原作相同之處。不同之處即使被注意到了,也多是作為其「罪狀」的,並未被公正地對待。我認為,續作符合原意的「同處」,是續作者同意曹氏之處,而「異處」則是他不贊同曹氏的地方———有自己獨特的理解並有創意的所在。「黛死釵嫁」在同時的安排,據考不合曹意,但它不違生活和藝術的真實。讀者給予了認可,其創意便是成功的。「曹規高隨」並非亦步亦趨。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千萬不可強求續作「更忠實於雪芹原意」。周汝昌先生指責高鶚「別有用心」地不去「照顧脂批的線索」,為了還以真面目,周先生還「利用脂批,整理後半部事跡」,這個搜葺的結果,曾被電視劇借鑒,形象地展示給觀眾,結果卻是一片責罵。可知,周先生的解讀也只是一家之言,難調眾人之口。俞平伯曾專文論及「續書之不可能」。事實亦是如此。每個人的價值思考方式和生活體驗方式都有區別,所有的「以意逆志」最終都只能是主觀闡釋的產物,因此任何續書都不可能完全符合原作者的本意———續書歸根結蒂只能是一種闡釋行為。陳維昭認為接受美學之被引入《紅樓夢》研究的一個重要原因便是對於還原作家本意、小說本旨的絕望,進而轉為對各種不同的閱讀方法的認可。(見《紅學和二十世紀學術思想》,人民文學出版社)我很贊同這個觀點。借助他的分析,我便可以略去諸多的論證,直接得出我的結論:後四十回的作者絕不可能解悟曹雪芹的本旨(哪怕是寫後四十回時的曹雪芹也無法達到)。我們允許脂硯齋們解讀,允許胡適俞平伯們解讀,允許你我解讀,就應該允許高鶚解讀。既然如此,我們在評價續書現象時,似乎就不應以其是否符合原意為指歸,而要著重考察續書是怎樣實現與原書的視界融合的,又是如何利用原書的文化效應展開自己的思維的,正因如此,我們應允許續作者「自作主張」,或許,更應感念他「隨中有變」才為公平。這樣,續作者通過續書這種方式,表達了對原作作者的認同、整同和創新,續作恰好等於一部特殊形式的評論著作。

高鶚是讀者之一,評論者之一,他以續書這種特殊的方式奠定了自己在紅學中的地位。可以說,有永遠的《紅樓夢》,永遠的曹雪芹,也就會有永遠的高鶚。續書的偉大貢獻,本文也說不得許多,但以下四點卻不得不說。

1、續書完整了原作補續的後四十回正是《紅樓夢》的結局部分,前八十回宏大的場面、生動的情節、眾多的個性鮮明的人物都要有個接續和收攏,後四十回的必要自不待言。關於續作的功勞,已有不少文章論述了,此不贅述。我在這裡只重複一句:《紅樓夢》的出現「徹底打破了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這貢獻應有續作者的功勞。

2、滿足了讀者

脂硯齋、畸笏叟對於曹氏筆下的「後三十回」情節很瞭解,有些是熟記於心的。他們前後伴著雪芹,幫著抄校,擬定回目,甚至「命芹溪刪去」,可以說參與了創作活動。但在雪芹後三十回「真本」丟失之後,他們只能「歎歎」,卻沒有能力補續———哪怕是複述已見的內容也好。看來,他們與曹雪芹的差距不是生活的積累而是藝術修養的差距。他們無力補續,卻感情充沛地全身心投入了評批,作為特殊讀者為後人留下了珍貴的資料,功不可沒。然而對《紅樓夢》的讀者而言,評批畢竟只是一些零碎的線索,難見小說真容,真正能滿足讀者的,還是與原作藝術形式相同的創作。續作者循著八十回的範式,在續書中對八十回中的讖語、謎語、曲辭歌賦埋下的「草蛇灰線」給予了大致合理的交待,讓讀者看到了一個完整的結局,從而得到閱讀習慣的滿足。3、充實了紅學內涵《紅樓夢》的魅力也在高鶚的這麼一續上。續書的附驥尾,以及由此引起的「後四十回公案」之所以引人注目,蓋在其公共性。考證派以它為參照研究脂批,研究「舊時真本」文學批評派藉以對比襯托曹作的思想內容、謀篇佈局、情節人物設置,乃至語言文化諸多方面的優異一般讀者面對並非不可侵犯的高鶚,指指點點說長論短,藉以感受紅學。總之,高鶚以補續方能滿足的獨特渴望和內在衝動,到了我們這裡變成了沸沸揚揚的紅學論爭。

續作者與《紅樓夢》、曹雪芹一同接受歷史的檢驗

面對最著名的評紅八大家對「全本」的評點面對眾多的筆記題識、詩注曲話、日記尺牘、公文善書對「全本」的評說,你得承認,後四十回是忽視不了的。只要沒有更好的續作出現,任誰也否定不了它。不少學者建議把它割下放入附錄,這恰恰說明後四十回的割捨不掉。替代呢?至今未有成功的。傳言中的某續本———一個結局完全異於高續本的續書,失傳了,兩種接續第九十七回本的《紅樓夢補》和《紅樓幻夢》也不為讀者接納,而各種「舊時真本」也只在一些清人筆記、小說序跋裡被提起過———未見傳世。目今只有程高本的續作還在,這只單單是它的附驥尾帶來的運氣麼?高鶚在續書之時,只考慮到面對曹雪芹、面對當時的讀者,他沒有也不可能設想《紅樓夢》在今天會「一書以名學」,成為顯學,更沒有想到如此之多的是非榮辱集於自己一身。他以一個讀者的執著,循著前八十回的路徑,謹慎地尾隨著曹雪芹,勉為其難地用曹氏的藝術筆法幫著「淚盡而逝」的「癡作者」完成了未盡之事業,如果我們能平心靜氣地對待他———這麼個和我們一樣的讀者,可否算是對我們自己的一種優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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