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人物小傳之三——吳克岐
一
吳克歧字軒丞,盱眙縣人。盱眙,清代屬安徽泗州,民國期間屬安徽淮泗道,解放以後劃歸江蘇省,現為南京市管縣。
因史料不足征,吳克歧的生平經歷尚難確考。不過在他的書中,尚給後人留有探索的餘地。比如,他在《犬窩譚紅》的自序中說:
《紅樓夢》版本極多,亦極大同小異。至徐氏本出(廣東廣百宋齋排印,署名《增評補圖石頭記》,坊賈爭先翻印,視為定本。實則徐本僅就淺顯者,稍加修飾,其重要誤點,仍然存在也。宣統末,上海有正書局影印鈔本八十回<紅樓夢>,書中歷字,不避清高宗諱,書作歷,的是乾隆以前人手筆。績溪胡適之以卷首有戚曉堂序,稱為戚本(戚名蓼生,字念初,德清人,乾隆三十四年進士),足正余本之誤實多。壬子春,余在南京四象橋南舊貨攤中,購得殘鈔本,亦系八十回,尤有重要之糾正。茲以徐本為主,而以戚本及殘鈔本正其誤。縷述如左。
這篇序文裡,吳克歧告訴我們:(一)光緒十年(1884)上海同文書店老闆徐潤搞的那個廣百宋齋排印本《增評補圖石頭記》,即所謂徐本,不是一個好本子。因此他在壬子年(民國元年,1912)於南京四象橋南舊書攤上購得一個八十回殘鈔本,又有了戚序本後,便以徐本為主,用殘鈔本和戚序本對校,最後便有了他的這本<犬窩譚紅)。(二)吳克歧是在讀了胡適的(紅樓夢考證>以後,才知道有戚本的。而胡適此文的初稿,完成於1921年3月21日,同年收入亞東圖書館(胡適文存)卷三中;改定稿上署同年11月12日。那末,吳克歧讀到此文,必得在1922年,而他用殘鈔本和戚本一起同徐本對校並撰寫出<犬窩譚紅},最快也得在1922年的後半年,甚至竟是在此一、兩年之後。同時我們還注意到,現在所能見到的吳克歧的材料中,沒有發現他已知道有甲戌本一書存在。而胡適發現甲戌本,是在1927年8月初。同月12日,他寫信告訴了錢玄同;次年2月,寫成長文《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嗣後收入《胡適文存》三集卷五。由此可見,吳克歧在完成《犬窩譚紅》以後不久,大約即已去世,時間可能在1929或1927年。
二
《犬窩譚紅》分「紅樓夢正誤」、「紅樓夢正誤補」和「紅樓夢正誤拾遺」三部分。此書一直是一個抄本,而且其中第二部分早已散失。1986年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將它影印出版,由揚州古籍書店發行。
《犬窩譚紅》自本世紀二十年代前期寫成,歷七十年,不見有人研究過。1995年,美籍華人、威斯康星大學周策縱教授,發表《〈犬窩譚紅》所記〈紅樓夢〉殘鈔本辨疑〉》一文2,對吳書形成的時間,對吳克歧用徐潤廣百宋齋本正有正、殘鈔兩本對校所得結果,進行了研究,認為殘鈔本「對事實往往有必要的補充;對人物描寫也比較恰當;許多情節也更為合理;文字方面,好壞固然不一致,但往往有比別本較妥當的」。因此,他認為這個殘鈔本必出於高手,並希望今後能找到它的下落。
呂啟祥同志的《〈犬窩譚紅〉所記〈紅樓夢〉殘鈔本蠡測》一文3,將《犬窩譚紅》中包含在「紅樓夢正誤」和「紅樓夢正誤拾遺」兩部分的殘鈔本異文和吳克歧的評語,一一輯出,得482條,並依回次和行文先後,順序標號排列,每條先列徐本文字,次列殘鈔本文字,再錄出吳氏評語,讀者一看,就能使殘鈔本異文的優劣正誤立現。呂文將殘鈔本的異文歸納為三類。(一)糾正時序、人名和人物形態描寫幾方面的疏漏、誤植和錯誤;(二)改正徐本在情節交代和連接上的突兀和錯訛;(三)回目改動。現在,我們也從這三方面分別作些介紹和研究。
(一)第十二回最後一段,徐本及迄今所有諸本均作:
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的書信寄來,卻為身染重疾,寫出特來接林黛玉回去。
殘鈔本卻為:
這年八月底,林如海因身染重疾,寫書特來接林黛玉回去。
吳克歧評:
殘鈔本敘述,時事井然,有條不紊。在當時交通不便,京揚行程,姑以二十天計,是如海八月底病重,遣人來京接黛玉,至九月中到京,正是賈敬生日開筵賞菊之後。賈璉當即送黛玉回去。至十月中到揚,而如海已於九月初三日去世,因開喪安葬及處理姬妾財產等事,均需時日,年內趕不回來,特命昭兒回家,告知一切,順便取大毛衣服。……若依徐本所述,如海冬底病重來接黛玉,賈璉送去,竟不帶大毛衣服,而如海卻早於九月初三日死矣。昭兒到京,已在可卿五七之後,約在正月上中旬之間,而昭兒猶雲取大毛衣服,且雲趕年減前就回來,真是囈語。
後來,吳克歧還曾將此事寫成短文。文中云:
寧贛亂後,余有事金陵,於四象橋下破貨攤中,購得抄本紅樓夢一冊……冬底之冬字,作八月二字,並寫一格中。余不覺恍然大悟。蓋當時展轉傳抄,字漸漫滅,既誤八為夕,又脫去月字之月,認兩小橫作兩點,遂並兩宇為一字,而成冬字之訛矣。甚矣,毫釐千里,不知費讀者幾許冥想也。3
(二)第六十回芳官用茉莉粉代替薔薇硝,給賈環所貽人;第六十一回為賈環偷霜露誣栽玉釧的人,徐本及諸本均作彩雲,殘鈔本作彩霞。吳克岐說:
彩雲隨王夫人去送靈(事在五十九回一一弓]者),何以此時又在家,豈有分身術邪?……又六十回敘芳官以粉代硝,及六十一回彩雲為賈環偷霜露誣栽玉釧事,殘鈔本彩雲均作彩霞。……考二十五回彩雲與玉釧厭惡環三,敘述極詳,何至競以厭惡者為愛人,而為之作賊,又誣栽玉釧?……至彩霞戀愛賈環,鬼鬼崇崇,在二十五回中,亦敘述極詳。賈環且疑彩霞與寶玉好,不大理他,斥彩霞之哄他。此次更疑其與寶玉好,始為之瞞贓,罵彩霞為兩面三刀,且欲將其事告知鳳姐……。趙姨娘既與彩霞情投意合,使之作賊,見彩霞受賈環屈辱,極力安撫彩霞,罵賈環為沒造化,與七十二回彩霞放出,思嫁賈環,求救於趙姨娘,亦復相合。則此二處之彩雲,之系彩霞之誤,可無疑也。
以上我們舉出了第六十、六十一、二十五和七十二諸回中之彩雲,殘鈔本均作彩霞,吳克岐對此不僅作了充分的肯定,而且作了很有說服力的評說。此外,彩雲這個名字,在第三十、三十九、四十三、五十九、六十二和七十諸回中,也多有誤植,但都被殘鈔本和吳克岐指出和匡正。
三
殘鈔本不僅指出和糾正了徐本及諸本在時序:人名甚至人物形態諸方面有誤植和疏漏,而且指出在情節交代和連接上,也有突兀和缺失。如果說前者使讀者在閱讀中產生矛盾和出現障礙,那麼後者就會令讀者莫明所以和感到茫然。對於這些,殘鈔本又進行了補寫,作了必要的補救。雖然,這樣做,我們還沒有從其他版本中找到根據,但卻覺得合乎情理,文筆文心也顯得前後一色,毫不牽強。比如第五十八回敘述榮府將芳官、藕官、葵官和齡官等一千優伶遣放分派後,徐本和其他諸本在寫到「其中有一二知事的,愁將來無應時之技,亦將本技丟開,便學起針黹紡績女工諸務」時,便嘎然而止。殘鈔本卻在此下有一大段補寫:
卻說梨香院的事,本是賈薔管的,齡官又無父母親戚,聽了此事,兩人都心中歡喜。賈薔想到此事,不能瞞著鳳姐。便藉著探病,來見鳳姐,狠宛轉的將齡官的事說了。鳳姐大怒,啐道,下流種子,天下好女人都死絕了,要討個唱戲的騷臭爛婊子。你討只管討,從今後可別想我再理你了。急得賈薔只管發誓睹咒,懇求了好一會,鳳姐才笑了。賈薔出來,一步三挪的到了寧府,賈珍見他垂頭喪氣,問是何事:賈薔說了。賈珍道,理他呢,你只管叫人領出來,另賃些房子住著,他那裡會知道;縱然知道了,只說是齡官自己賃的,等他老子娘的,難道不許等老子娘嗎?賈薔聽了有理,便同茗煙賃了幾問房子,將齡官領出來,住在正屋裡。茗煙母妻住在廂房,一切燒煮漿洗服伺等事,皆有茗煙母妻管理,只僱用一個粗使老婆子。原來寧府遣放大丫頭出來擇配,茗煙便求了寶玉,向賈珍將萬兒討出來……。
吳克岐對此段補寫極為讚賞,他說:
齡官之事,前曾特筆描寫。此次放出,毫不提及,實屬疏漏。此段敘述,不獨彌補此缺,且與毒設相思局,有匣劍惟燈之妙。……至結束萬兒,更覺輕便,自是靈妙手筆。
當然,我們也認為這是一段很精彩的文字。因為此前已有齡官劃薔的特筆皴染,又有茗煙在東府小書房裡與萬兒的幽會,兩案都未歸結。這一段補文,不僅兩對男女成了眷屬,是順理成章之事,而且人物的性格口氣,行文用語風格,姑不說已與原著畢肖,起碼也與原著接近。
這裡,我們還想再舉一例,使讀者對殘鈔本上的補寫文字有進一步的瞭解,從而更有利於對這個本子的重要意義,作出判斷。從第六十六回開始。賈璉奉父命,為「機密大事」,往平安州出了一趟「遠差」,歷時兩月方回。其間,王熙鳳已將尤二姐「賺入大觀園」中;又挑唆張華往有司衙門狀告他與尤二姐指腹為婚,賈璉在國孝家孝期間,「背旨瞞親,伏財倚趨,強逼退親,停妻再娶」。最後因慮及賈璉品性,覺得還是留尤二姐在自己身邊妥當;又因怕日後張華翻案,「將刀靶子付與外人」,便決心派旺兒「將張華治死,方剪草除根,保住自己的名譽」。恰在此時,賈璉從平安州回來,將所辦之事回明,賈赦十分歡喜,除賞銀百兩外,又將房中丫頭秋桐賞賈璉為妾。此時鳳姐雖一刺未除,一刺又生,卻仍將好顏面換來遮飾,一面又命擺酒接風,一面帶了秋桐來見賈母、王夫人等,至使「賈璉也暗暗納罕」。此下,徐本以及其他諸本,雖也有賈珍起程外出情節描寫,像庚辰、己卯、戚序、戚寧、夢稿、甲辰、列藏、程甲諸本,甚至新校本《紅樓夢》大都作:
那日已是臘月十二日,賈珍起身,先拜了宗祠,然後過來辭拜賈母等人。合族中人(合字,據蒙府、戚府、戚寧、甲辰、列藏諸本改一一引者)直送到灑淚亭方回,獨賈璉、賈蓉二人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一路上賈珍命他好生收心治家等語,二人口內答應,也說些大禮套話,不必煩敘。
這次賈珍外出,系因何事,又要何往,為什麼要如此鄭重其事,以致擾動了包括賈母在內的榮、寧合族大小。蒙府本雖多「送靈」二字,賈珍外出原因算有了著落,然其他問題並沒有解決。也許覺得這裡確實存在矛盾,但又苦於無法理順,所以由護花主人評、大某山民加評的《增評補圖石頭記》,程甲本和張恂子作序、上海新文化出版社1929年出版的《紅樓夢》一類版本,乾脆將此一段文字刪掉。「賈璉心中也暗暗納罕」以後,就直接接上「且說風姐在家……」一段。
現在,讓我們再來看看殘鈔本的這段文字:
卻說賈珍在鐵檻寺守靈,過了百日回家,便料理扶柩回籍,擇定十二月十二日安葬祖塋。先期到寺做法事,調派家人隨往,諸事妥當。那日賈珍起身,先往宗祠拜祭,然後叩辭賈母諸人,即行上道。合族人均送至灑淚亭方回,獨賈璉、賈蓉直送了三日三夜始回。一路上,賈珍諄囑二人好生收心治家;二人亦說了些保重套話。賈珍日夜辛苦,至安葬事畢回來,已是臘鼓將殘之候。此是後話,不必贅述。
這一段文字同樣也很重要,它使讀者明瞭,賈珍這次外出,之所以要如此鄭重其事,蓋因要將賈赦靈樞送回南方,安葬祖塋。這就對這裡的如此大肆渲染,作了解答,落到了實處。
這裡,我們還請讀者注意,賈赦之死,「獨艷理親喪」,事在第六十三回賈寶玉生日之後。對於賈寶玉的生日,儘管有四月底,五月初,五月中旬,甚至五、六月之間諸說。賈赦之死,自就在五月初或以後。賈珍守靈百日期滿,則已是八月中旬,或八月底,甚至九月初了。他從鐵檻寺回到家中,就張羅將他父親的靈柩送回南方,並擇定十二月十二日安葬祖塋,就已費去了不少時日。起靈之前,又要做法事,而且必須在安葬之日以前,將靈柩運到墳場。我們記得,第十二回林如海病危,來信接黛玉回去,吳克岐按照舊時交通情況和京揚兩地的距離,估計單程需要二十天,運一副靈柩,所費時間,可能更多。所以從賈珍守靈期滿,到將賈敬靈柩安葬祖塋之日,大約三個月多幾天裡,時間並不是很寬裕的,待到安葬事畢,回到京城時,當然已是「臘鼓將殘之候」。這裡既沒有環境描寫,也沒有人物性格的刻畫,有的只是時間的推移和事件進程的交代,然而在把握上卻是嚴密的,無懈可擊的。可惜的是抄手不敏,既將賈珍此次外出之主要目的脫漏,又將賈赦靈柩安葬祖塋之日,誤作賈珍送靈起身之日。這就將使賈珍事畢回京時,已不是「臘鼓將殘之候」,而是「春風又綠江南岸」了。
四
當然,殘鈔本上的異文和改動,並不都是好的,成功的,正如呂啟祥同志所說,其中也有失誤和敗筆。如第十八回元妃歸省時,在看了寶玉和眾姊妹的獻詩和梨香院女伶的戲文,撤席以後,將未到之處,復又遊玩。諸本皆是一筆帶過,殘鈔本卻在這裡補寫了不少文字,作:
將未到之外,一一遊玩。忽見紅梅擁護中修行一叢,隱約露出庵寺,微聞鍾磐諷經之聲。元妃傳諭進香,緩緩向前而行。早有妙玉在庵門外俯仗接駕。元妃入庵,盥後拈香禮佛,又賜題「苦海慈航」匾額。妙玉獻茶。元妃見妙玉瀟灑不凡,心內贊喜,特賞藏香十支,雕鏤壽字千年枷南香念珠一掛。
然而,這位補寫者忘記了,在大觀園剛剛竣工,十個小尼姑小道姑已經買來之後,王夫人聽林之孝家的說,西門外牟尼庵現住著「文墨也極通,經文也不用學,模樣兒又極好」,年方十八歲的帶髮修行的妙玉。馬上要她去接來時,林之孝家的回答說:「他說,『侯門公府,必以貴勢壓人,我自不去的」』。後來,王夫人果真「命書啟相公寫了請貼」,又派人備了車轎,才接來的。
我們知道,在曹雪芹的原作裡,是沒有讓妙玉出場的。這是由妙玉的品格性情決定的。補寫者不懂雪芹的創作意圖,硬是作出此一有損人的形象之描寫,而吳克岐卻從而讚美之,說什麼「妙玉名列十二正釵,且因元妃省親人園,自宜特寫一筆」。這就如黑格爾所說:「人和人之差,有時比類人猿和原人之差還遠。」4
上面這一例改動,是屬於<紅樓夢)正文的。關於正文中的不成功的改動,當然不是僅此一例,這裡我們就不再贅述了,因為如呂啟祥同志所說,回目中的改動更多,而且「基本上是失敗的」。據我們統計,第一至十五回的回目,就改了十一個,只有三、四、十和十二回未改。而這種改動,有的改一、二字,有的改一聯,有的上下聯全改。改動後的優劣得失如何,有實證在,讀者可仔細把玩琢磨。俗語說:「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只要將兩者細作比較,自能得出結論。這裡,我們隨便挑出兩例,以資說明。
(1)第一回回目諸本均作「甄士隱夢幻識通靈,賈雨村風塵懷閨秀」,殘鈔本將「閨秀」改為「知己」。這顯然與書中所敘不合。甄家丫鬟見到賈雨村純屬偶然。因她曾聽主人說過有賈雨村其人,所以回頭看了兩眼,並非有意於他。賈雨村誤以嬌杏是「風塵申知己」,實際上只是他的一廂情願。孰料吳克岐卻認為「嬌杏乃甄家之婢,不足稱『閨秀』,『風塵知己』語為妥當」。其實,這是誤解。我們知道,舊時稱有才德的女子為「閨秀」。如李汝珍(鏡花緣)第一回裡有:「百花仙子道:『不知小仙與這玉碑可能有緣?可惜我們雖成正果,究系女身,將來即使能睹玉碑人文之盛,其中所載,設或俱是儒生,無一閨秀,我輩豈不減色? 』百花仙子道:『……據這景象,豈但一二閨秀,只怕儘是巾幗奇才哩!』」李汝珍系乾嘉時人,據張友鶴先生考證,他出生之年,約為曹雪芹逝世之年(1763),或稍後一兩年,5他對「閨秀」一詞的用法,也相當於雪芹在(紅樓夢)中的用法。賈雨村既認嬌杏「是個巨眼英雄」,自然可以稱「閨秀」。
(2)第七回回目.,除徐本作「送宮花賈璉戲熙鳳,宴寧府寶玉會秦鍾」外,庚辰、己卯、程甲三本亦同。夢稿本缺。甲戌、舒序兩本作「送宮花周瑞歎英蓮,談肄業秦鍾結寶玉」。戚序、戚寧、蒙府、列藏四本作「尤氏女獨請王熙鳳,賈寶玉初會秦鯨卿」。只有殘鈔本獨家特出,改作「聽秘戲周家送宮花,逞酒興焦大罵幼主」。從實而論,我們覺得徐本、庚辰、己卯、甲戌、舒序、程甲六本回目,較能涵蓋本回內容。尤氏請王熙鳳家宴,只是作為一個過渡,目的是引出賈寶玉與秦鍾會見,為第九回秦鍾入賈府家塾和茗煙鬧學堂作引,所以我們認為戚序、戚寧、蒙府、列藏四本的上聯,似覺重點沒有把握準。關於殘鈔本的改動,儘管我們能同意上聯的「聽秘戲」與「戲熙鳳」為同指一事,那麼「周家」決不能等同於「周瑞家的」。、因為按照《紅樓夢》中的通常用法,「周瑞家的」是周瑞老婆的指代,正如「賴大家的」、「秦顯家的」、「來旺家的」、「林之孝家的」,是賴大老婆、秦顯老婆、來旺老婆和林之孝老婆一樣。而「周家」只能說是姓周的人之家。至於下聯的改動,則不僅將為秦鍾以後活動作引的意義弄沒了,也把焦大這一人物形象弄歪了。「逞酒興」、「罵幼主」,則焦大其人的卑劣無情可知。其實這是冤枉的。正如魯迅所說:
焦大以奴才的身份,仗著酒醉,從主子罵起,直到別的一切奴才,說只有兩個石獅子乾淨。
其實是,焦大的罵,並非要打倒賈府,倒是要賈府好,不過說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罷了。然而得到的報酬是馬糞。所以這焦大,實在是賈府的屈原……。6
五
除《犬窩譚紅》外,吳克岐的紅學著作,至少還有兩種,一是《懺玉樓叢書提要》,二是《讀紅小識》。前者應是一部較大的書,寫作時間肯定要早於《犬窩譚紅》。它的內容包括《紅樓夢》的版本,續書、題泳、雜記等著作的提要和評論,共分三卷,是《紅樓夢》研究中一部比較有用的參考書。他對歸鋤子的《紅樓夢補》和逍遙子的《後紅樓夢》兩書的評價,就屬《懺玉樓叢書提要》中的內容。他評《紅樓夢補》時說:
按,歸鋤子,姓名未詳,考自序有「後」、「續」兩書,所以復作,及嘉慶己卯序於三時定羌幕齋語……是書則作於嘉慶二十四年,在《後紅樓夢》、《續紅樓夢》之後也。……解盒居士稱,翻案諸作,此為第一。吾亦云然。然寶黛為木石姻緣,質鎖作定,大可刪去;眼淚化金,尤屬無理。至於通體口吻,與原書畢肖,可謂善於摹仿者矣。
對於逍遙子的《後紅樓夢》,吳克岐則是全盤否定。他說:
據邁遙子序稱.是書亦曹雪芹所作,並偽作曹母家書以實之。.考原書與此書文字之優劣懸殊。稍識之無者能辨之,雖雪芹江郎才盡,亦不至如此。……余按。』是書泥定前書,代黛玉作不平之嗚。筆意枯寂。若無生發,其口吻絕不相肖,且多不近人情處。……至於狗尾續貂,誣及雪老,更自忌其醜矣。紅豆杓樵演為傳奇,真是嗜痂之癖。解酓居士論翻案諸作。此書於又次,余猶未認可也。7
顯然,吳克岐對這兩書的評論,還是比較恰當的。
《讀紅小識》一書,據台灣宋隆發先生《紅樓夢研究文獻目錄》中介紹,書中包括「紅樓夢作者」、「紅樓夢原本八十回後佚文」、「紅樓夢原文補遺」和「紅樓夢正誤」四部分。從書中所列題名看,很可能是從《犬窩譚紅》和《懺玉樓叢書提要》中抽出者,可惜據說它也是一個抄本,無緣讀到,遽難論定。
注 釋:
1 見《紅樓夢學刊》1995年第2輯。
2 《紅樓夢學刊》1998年第2輯。
3 見上海《小說世畀》五卷一期(1924年1月).
4 轉引自魯迅:《墳·論睜了眼看》。
5 參看張友鶴;《鏡花緣·前言》.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
6 魯迅:《偽自由書.言論自由的界限》。
7 轉引自趙建忠《紅樓夢續書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