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的時間結構組合(七)
第六十一回 投鼠忌器寶玉瞞贓 判冤決獄平兒行權
此回緊接上回柳家的回廚房之時,碰見守角門的「小么兒」一段,實與上回同天事。柳家的回到廚房,將「茯苓霜閣起,且按著房頭分派菜饌」(見1433頁)的時候,「忽見迎春房裡小丫頭蓮花兒走來說:『司棋姐姐說了,要碗雞蛋,燉的嫩嫩的』」(同上),由於柳家的不與,結果鬧到司棋大打出手。
在此下文,雖有「昨日上頭給親戚家送粥米去」(同上),「前日要吃豆腐」(同上)等時間用語,但這些實乃補前未寫之文,並非指第五十九回「嗔鶯吒燕」之後的某些時日插曲。司棋帶人鬧完事後,柳家的回房將五兒舅家送「茯苓霜」一節說與五兒。「五兒聽罷,便心下要分些贈芳官,遂用紙另包了一半,趁黃昏人稀之時,自己花遮柳隱的來找芳官」(見1438頁)。
此才到了第五十九回「一日清曉」的史湘雲因杏斑癬發要寶釵派鶯兒到黛玉處要「薔薇硝」惹起種種糾紛的「黃昏」。
就在五兒送完東西回來之際,正好碰見林之孝家的帶人查夜。由於五兒「辭鈍色虛」(見1439頁),又加上小蟬兒蓮花兒這兩個「小冤家」說的「林奶奶倒要審審他。這兩日他往這裡頭跑的不像,鬼鬼唧唧的,不知幹些什麼事?」和「昨日玉釧姐姐說,太太耳房裡的櫃子開了,少了好些零碎東西。璉二奶奶打發平姑娘和玉釧姐姐要些玫瑰露,誰知少了一罐子。若不是尋露,還不知道呢」(見1439~1440頁)的挑唆,柳五兒被林之孝家的關了起來,「嗚嗚咽咽直哭了一夜」(見1442頁)。
這是第五十九回「一日清曉」的夜晚事。
也就是說,從第五十九回鶯兒到黛玉處替湘雲要「薔薇硝」所引起的「嗔鶯吒燕」開始,歷經起起伏伏,諸人諸事,看起來如亂麻一般,好像好多日期,然它實乃同一天事。到柳五兒晚上被看守拘禁,也才到了此日晚上。
柳五兒被拘禁了一夜後,「誰知和他母女不和的那些人,巴不得一時攆他們去。惟恐次日有變,大家先起了個清早,都悄悄的來買轉平兒,一面送些東西,一面又奉承他辦事簡斷,一面又講述他母親素日許多不好」(同上)。
這才來到第五十九回「一日清曉」的第二天。
在第二天,平兒到了「怡紅院」,寶玉替柳五兒「瞞」了「贓」。彩雲也招供了自己偷的「玫瑰露」。
此皆「一日清曉」後的第二日早上事。
對於第五十九回至六十一回的時間問題上,大某山民認為:五十九回為「癸丑年春間事」(見「合評本」971頁),六十回為「癸丑年春時事」(見「合評本」988頁);六十一回為「癸丑年夏時事」(見「合評本」1002頁)。大某山民的這種說法沒有道理。此間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第五十九回、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所描寫的皆為同一天事。在這些文字中間,曹雪芹連「一日」一詞也未曾使用。
曹雪芹筆下的第五十九回、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雖為同一天事;但是曹雪芹筆下的節令用語卻與時間甚有出入。第五十九回的時間是「柳葉才吐淺碧,絲若垂金」(見1393頁),此顯然春天三月事;而到了第六十一回的時間卻是守角門的小廝拉著柳家的說道:「好嬸子,你這一進去好歹偷些杏子出來賞我吃」(見1431頁),柳家的也有啐罵道:「發了昏的,今年不比往年,把這些東西都分給了眾奶奶了。……昨日我從李子樹下一走,偏有一個蜜蜂兒往臉上過,我一招手,偏你那好舅母就看到了。他離的遠,看不真,只當我摘李子呢,就屄聲浪桑喊起來,說又是『還未供佛』呢,又是『老太太、太太不在家還沒進鮮呢,等進了上頭,嫂子們都有分的』,倒像誰害了饞癆等李子出汗呢」(見1431~1432頁)。從這小兒和柳家的一問一答可以看出此時確已到了夏天了。此處的小兒要幾個杏子吃,倒還不一定指何時,因為有些小孩子在杏子剛落花時就吃;但柳家的「老太太、太太不在家還沒進鮮」的「李子」一語,就足見李子已到了成熟期,此時當夏天無疑了。
但這裡有一個問題是,曹雪芹從第五十九回的春天清明過後不數日過渡到此時李子熟的夏天,在其中間文字上並沒有使用「一日」一詞,更不要說用了「展眼到了」某月或某日一語;而還有一個怪現象,是此春天和夏天是在一天之內過渡的:早上還是清明之後不久的三月上旬,到了中午之後,卻跑到了李子已熟的炎夏了。
此第五十九回、六十回、六十一回為同天事。六十一回後部到第二天早上。
此回按時計,仍當春天三月;按李子熟當已夏天事了。
第六十二回 憨湘雲醉眠芍葯裀 呆香菱情解石榴裙
此回接上回寫平兒「第二日」處理柳五兒「玫瑰露」「茯苓霜」事(見1451頁),出來吩咐林子孝家的「大事化為小事,小事化為沒事,方是興旺之家」(同上)。然後囑咐林子孝家的「每日小心巡查要緊」(同上)。
此後又補平兒處理秦顯家的接替柳家的廚房一事,此乃「第二天」吃早飯前事。
又隨手插了彩雲與賈環「生氣」一節。
曹雪芹寫道:「彩雲睹氣,一頓包起來,乘人不見時,來至園中,都撇在河內,順水沉的沉,漂的漂了。自己氣得夜間在被內暗哭」(見1453頁)。
此當第五十九回「一日清曉」之後的第二天晚上事。
就在此彩云「暗哭」了一夜的時候,曹雪芹一字不差的接著寫道:
當下又值寶玉生日已到,原來寶琴也是這日,二人相同。因王夫人不在家,也不曾像往年鬧熱。只有張道士送了四樣禮,換了寄名符兒;還有幾處僧尼廟的和尚姑子供了尖兒,並壽星紙馬疏頭,並本命星官值年太歲週年換的鎖兒。家中常走的男女先兒來上壽。王子騰那邊,仍是一套衣服,……。
(見1453~1454頁)
從以上寶玉生日和彩雲扔東西的文字,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問題;賈寶玉生日離彩雲扔東西不會太遠,說遠一點,最多數天後事;說近一點,即彩雲扔東西的第二天事。也即是說寶玉生日是在「清明」之後不數天的第五十九回「一日清曉」的「第三天」和略微靠後幾天。
但是此回卻明言寶玉生日中湘云「醉臥芍葯裀」,從此回的「芍葯」落紅和前回的李子熟來看,此時又當是夏天。
此回為春呢?還是為夏呢?此回寶玉生日中還有一節更奇特的文字。
就在寶玉生日的當天,在香菱與芳官諸人「斗草」嬉戲之後,寶玉來到香菱面前,笑道:「你有夫妻蕙,我這裡倒有一枝並蒂菱」(見1481頁)。寶玉「口內說,手內卻真拈著一枝並蒂菱花,又拈著那枝夫妻蕙在手內」(同上)。
蕙開於春,菱開於秋,從寶玉生日中手內拿著春秋兩季不同的花卉來看,此時倒有春天和秋天兼有的意思。如果此時再加上夏天的芍葯花,此時為春夏秋三季於一日了。
此時節為何時,確實不甚了了。
此回寫到香菱換裙子一事結束。
此回按第五十九回「清明」之後不久的「一日清曉」後不久計,此時仍當春天三月。若按第六十一回李子成熟和此回的芍葯花已落來看,此時當夏天。
若按寶玉生日一天的春蕙、夏芍、秋菱三季花同時開放,此時兼有春夏秋三季的意思。
第六十三回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
此回繼寫寶玉生日事,寫由襲人晴雯等人湊份子為寶玉慶壽開夜宴。
前半回乃寶玉生日晚上事。
第二天,平兒作東還席,寧榮兩府夜以繼日狂歡作樂。
就在還席之中,「忽見東府中幾個人慌慌張張跑來說:『老爺賓天了』」(見1515頁)。此時賈敬因「功夫未到」「吞金服砂」(見1516頁)而亡。
賈敬死亡的時間在寶玉生日的第二日。
在賈敬死亡的時間問題上,曹雪芹寫道:「目今天氣炎熱,實不能相待,(尤氏)遂自行主持,命天文生擇了日期入殮」(見1517頁)。
按照此時明文,此時當炎夏事。
就在此時,尤氏因家中無人,遂將其繼母及尤二姐尤三姐接到家中照理家務。
然後曹雪芹安排了賈府骯髒的聚麀之事。
第六十四回 幽淑女悲題五美吟 浪蕩子情遺九龍珮
此回繼寫賈敬喪日事。
此回開章便云:「話說賈蓉見家中諸事已妥,連忙趕至寺中,回明賈珍。於是連夜分派各項執事人役,並預備一切應用幡槓等物,擇於初四日卯時請靈進城」(見1525頁)。
第六十四回固然不是「庚辰本」原版文字,而是補入;但此「初四日」一個時間用語確實屬於曹雪芹當寫日期時不寫,不當寫日期時卻特別標明日期的這一寫作特徵。
此「初四日」到底是幾月初四呢?若按寶玉生日在「清明」後不久,此初四當為四月初四;若按天氣炎熱的節候來看,此初四最少也當六月初四。此是一個糊塗賬。太平閒人注曰「六月初四」(見「合評本」1053頁)。
在賈敬喪事守靈期間,賈寶玉因見「無客至,遂回家看視黛玉」(見1526頁)。在這一段時間上,曹雪芹信筆游移,寫了下面一段文字:
寶玉這裡不由的低頭心內細想道:「據雪雁說來,必有原故。若是同那一位姊妹們閒坐,亦不必如此先設饌具。或者是姑爹姑媽的忌辰,但我記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吩咐另外整理餚饌送去與林妹妹私祭,此時已過,大約必是七月因為瓜果之節,家家都上秋祭的墳,林妹妹有感於心,所以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禮記》:『春秋薦其時食』之意,也未可定。」
(見1530~1531頁)
此時我們不討論林黛玉父母忌辰為何月何日,但就「此時已過」一語來看,林黛玉父母的忌辰必不在此時,這裡我特別強調的是「大約必是七月,因瓜果之節」和「家家都上秋祭的墳」二語。「瓜節」「秋祭」一般都指七月十五。按此,對於曹雪芹以上的這一段文字來看,無論如何分析,此時都為秋天時節。
由此看,賈敬的喪事又在七月時節。
就在此時,寶玉與黛玉談論《五美吟》的時候,賈璉回。賈璉說道:「老太太明日一早到家」(見1538頁)。「至次日飯時前後,果見賈母王夫人等到來」(同上)。
然後是賈母哭喪得病。「又過了數日,乃賈敬送殯之期」(見1539頁)。
在時間問題上,這一段文字不外乎說:賈敬送殯之期;乃賈母為老太妃送殯歸來之日。然而老太妃死於「清明」之前,這在第五十八回時已經說過;當時有賈母等「按爵守制」,「故得一個月光景」方回,這個在前邊我也已經說過。老太妃死於「清明」之前的二月末三月初,再加上守制送殯「一個月」,那麼賈母等人回來時也不過四月份光景,何來賈母回來在七月十五瓜祭之後呢?此時不是「一個月光景」,而是近「四個月光景」。
在這裡又出現一個問題:賈母從「清明」之前守制的「一個月光景」守到七月十五瓜祭之後,它又與賈寶玉生日中春蕙、夏芍、秋菱同開於一天相吻合。
曹雪芹在寫完賈敬喪事完畢之後,又補寫和續寫了賈璉與尤二姐一段情趣戀事。
賈敬殯天之後,由賈蓉一手導演的賈璉與尤二姐「風流」一事,時間長短不詳。
其後是尤老娘將尤二姐許嫁給賈璉。
此章回最後以:「這裡賈璉等見諸事已妥,遂擇了初三黃道吉日,以便迎娶二姐過門」(見1553頁)作為結束。
此「初三」當系八月初三。因為賈敬喪期仍在七月瓜節之後,此必然為八月初三。
此回按曹雪芹註明日期「初四」,當由七月初四日寫到七月末。
下回從八月初二開始。
第六十五回 賈二捨偷娶尤二姨 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上回末寫賈璉擇初三婚娶尤二姐,此回一開始便用二千來字結束了此「賬」。先寫「至初二,先將尤老和三姐送入新房」(見1555頁)。後又寫「至次日五更天,一乘素轎,將二姐抬來」(同上)。
此皆八月初二初三日事。
此後便是賈璉尤二姐百般「恩愛」,賈璉「將自己積年所有的體已,一併搬了與二姐收著;又將鳳姐素日之為人行事,枕邊 內盡情告訴了他」(見1556頁)。並說「只等(鳳姐)一死,便接他(尤二姐)進去」(同上)。其後是連同家人「十來個人,倒也過起日子來,十分豐足」(同上)。
然後曹雪芹筆鋒一轉,在「十分豐足」之後接著寫道:「眼見已是兩個月光景。這日賈珍在鐵檻寺作完佛事,晚間回家時,因與他姨妹久別,竟要去探望探望」(見1557頁)。
這裡標明了賈璉與尤二姐婚姻後的一個時間「兩個月」。不過這「眼見已是兩個月光景」,兩個月到底是指賈璉與尤二姐婚姻後的兩個月?還是指賈珍與尤二姐分別,即守靈百日開始之後的兩個月?我認為,從文字修辭來看,「兩個月」指賈璉與尤二姐婚姻後的兩個月,即八月初三之後的兩個月。
此時的時間,當已到了十月上弦。
就在此時的「一日」,賈珍與賈璉被尤三姐「戲弄」了。
然後是「自此後」(見1565頁),尤三姐百般折騰賈珍賈璉:「賈珍回去之後,以後亦不敢輕易再來;有時尤三姐自己高了興悄命小廝來請,方敢去一回,到了這裡,也只好隨他的便」(見1565頁)。「那尤三姐天天挑揀穿吃,打了銀的,又要金的;有了珠子,又要寶石;吃了肥鵝,又要肥鴨。或不趁心,連桌一推;衣裳不如意,不論凌緞新整,便用剪刀剪碎,撕一條,罵一句。究竟賈珍等何曾隨意了一日」(見1565~1566頁)。
從這些文字來看,賈珍與賈璉被尤三姐戲弄絕不會少於半個月,看來也得一月多光景。然後是尤三姐酒桌擇夫,選定了五年前見到過的柳湘蓮。
此時最少到十月下弦以後了。
此後曹雪芹借興兒之口,說眾人商議為賈敬「作百日的事」(見1370頁)。
此「百日」也是一個糊塗帳,在九月?還是在十月?
此回最後曹雪芹用興兒之口胡謅了一些有關榮府鳳姐「醋缸醋甕」和「氣兒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氣暖了,吹化了姓薛的」話作了結束。
此回前寫八月初二初三日事。
繼寫八月初三至十月上弦事。
後寫十月上弦後尤三姐鬧事及其擇夫,當已到了十月下弦以後了。
但其中賈敬百日仍是個糊塗日期。
第六十六回 情小妹情恥歸地府 冷二郎一冷入空門
此回前邊緊接上回興兒與尤二姐姊妹們談論榮國府諸事。
然後是「大家正說話,只見隆兒又來了,說:『老爺有事,是件機密大事,要遣二爺往平安州去。不過三五日就起身,來回也得半個月功夫』」(見1581頁)。
此處還有,「至次日午後」(見1582頁),賈璉方回,給尤二姐說道:「出了月就起身,得半個月功夫才來」(同上)。
從以上文字來看,賈璉起身往平安州當在十一月初了。
賈璉「方走了三日,那日正走之間,頂頭來了一群馱子」(見1584頁)。這便是遇上了出走的薛蟠和柳湘蓮。
此為賈璉上路「三日」後的事。
賈璉在此為尤三姐和柳湘蓮定了終身。
「且說賈璉一日到了平安州,見了節度,完了公事。因又囑他十月前後務要還來一次。賈璉領命。次日連忙取路回家,先到尤二姐那邊」。 (1587頁)
這裡顯然出現了一個時間矛盾。
太平閒人在此批曰「『遺佩』在七月初三日,『偷娶』當是八月,雲過了兩月。此時則已十月矣。今又說是十月前後,是何等糊塗賬」(見「合評本」1093~1094頁)。
說確切一點,此時並不是十月,而是十一月初;賈璉怎麼「十月前後務要還來一次」呢?
此時是一個糊塗賬;但糊塗賬還在後邊呢!
賈璉從平安州回來後,又過了一些時光,曹雪芹寫道:「誰知八月內湘蓮方進了京」(見1588頁)。從這一語的「誰知」和「方進了京」的口氣來看,賈璉從平安州回來當七月的事了。那麼由此可知賈璉偷娶尤二姨並不是什麼八月初三。如果再要加上第六十五回的「眼見已是兩月光景」,那麼,賈璉偷娶尤二姨當五月以前的事了。也可以說臨近春天了。
在「誰知八月內」之下,太平閒人批道:「又是八月,好一張硬嘴,一副老臉」(見「合評本」1094頁)。
在此,我們不談太平閒人的批評 是褒,是貶,還是詼諧,但太平閒人在查閱《紅樓夢》的時間問題上還是認真與精明的。
賈璉八月初三結婚,二個月後又加上一段時間,去了平安州,「半個月」後回來,又回到了「八月內」。
就在此時,尤三姐自盡。就在此時,柳湘蓮隨一個跛足道人飄然而去。
此回當十月下弦與十一月事。
按曹雪芹明文為「八月內」。
第六十七回 見土儀顰卿思故里 聞秘事鳳姐訊家童
此回接上回尤三姐死,柳湘蓮出家為道。
下邊接著寫道:「且說薛姨媽聞知湘蓮已說定了尤三姐為妻,心中甚喜,正是高高興興,要打算替他買房子,治傢伙,擇吉迎娶,以報他救命之恩。忽有家中小廝吵嚷:「『三姐兒自盡了』……」(見1595頁)。然後是寶釵說的「如今已經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說,也只好由他罷了。媽媽也不必為他們傷感了。倒是自從哥哥打江南回來了一二十日,販來的貨物,想來也該發完了。那同夥去的夥計們辛辛苦苦的,回來幾個月了,媽媽和哥哥商議商議,也該請一請,酬謝酬謝才是」(見1596頁)。
此時說的是尤三姐自盡柳湘蓮出走不幾日的事。也可以說是柳湘蓮出走當天事。
這裡有一個時間矛盾:一雲薛蟠回來「一二十天」;又雲同夥回來「幾個月」。此處不知是誤筆,還是故意人為的時差。
無論怎麼說,薛姨媽與寶釵的對話當屬於八月內事。因為湘蓮「八月內方進京」,薛姨媽與寶釵之語就在此時內。
就在薛姨媽與寶釵談話之時,薛蟠進屋,在薛姨媽的勸導下,薛蟠答應「明日後日」(見1598頁)請客。
但在請客的時候,大家問薛蟠道:「怎麼不請璉二爺和柳二爺來」(見1605頁),「薛蟠聞言,把眉一皺,歎口氣道:『璉二爺又往平安州去了,頭兩天就起了身的』」(同上)。
前邊已經說過,柳湘蓮進京為「八月內」,薛姨媽聽說尤三姐自殺為同日或幾日內事,薛蟠請客又為「次日」事;那麼,怎麼賈璉就於此「八月內」的「頭兩天就起身」「又往平安州去了」呢?我們就不談賈璉第一次去為何時,就按節度的「囑他十月前後務要還來一次」,此時賈璉卻已於柳湘蓮出走的「八月內」「又往平安州去了」,這又怎麼解釋呢?
我們就不談原來的時間糾紛,就只查一下第六十六回賈璉一進平安州到六十七回的二進平安州,就弄不清此時究竟為十月還是八月?
我們再看下一段賈璉第二次起身去平安州之後的時間:
【HT5K】卻說襲人因寶玉出門,自己作了回活計,忽想起鳳姐身上不好,這幾日也沒有過去看看,況聞賈璉出門,正好大家說說話兒。便告訴晴雯:「好生在屋裡,別都出去了,叫寶玉回來抓不著人。」睛雯道:「噯喲,這屋裡單你一個人記掛著他,我們都是白閒著混飯吃的。」襲人笑著,也不答應,就走了。
剛來到沁芳橋畔,那時正是夏末秋初,池中蓮藕新殘相間,紅綠離披。【HT5SS】
(見1611~1612頁)
太平閒人在「夏末秋初」下批:「怪語,豈七月《五美吟》又經一年哉」(見「合評本」1109頁)。
我們前邊剛說過弄不清賈璉第二次去平安州為十月為八月,此處更怪,賈璉第二次去平安州又回縮到「夏末秋初」的六、七月份。
然後就是「夏末秋初」的鳳姐「訊家童」一節。
賈璉婚姻於八月初三,婚後數月之後,第一次往平安州,其回來時才八月;平安州節度交待賈璉務必十月份再去一次平安州,誰知賈璉第二次去平安州卻仍在八月份;賈璉第二次去平安州在八月份,但在曹雪芹筆下,其時卻是「夏末秋初,蓮藕新殘相間」的六七月交接時期。此章回時間,按時間推算,當已到了臘月份,但卻回到了「夏末秋初」。
此章回的時間不好計算,它不是往前推移,而是倒退,一直在進行時間回縮。
第六十八回 苦尤娘賺入大觀園 酸鳳姐大鬧寧國府
此回中有「話說賈璉起身去後,偏值平安節度巡邊在外,約一月方回。賈璉未得確信,只得住在下處等候。及至回來相見,將事辦妥,回程已是將兩個月的限了」(見1625頁)。
在「一個月」、「二個月」下,太平閒人評曰:「睜眼說夢話,乃見平安州事,即尤二姐事,非更有一事也」;「此兩個月,亦糊塗亦清楚」(見「合評本」1119頁)。
太平閒人關於「平安州」的見解不一定全對,但在時間問題上,即認為曹雪芹用「一個月」、「二個月」為鳳姐摧殘尤二姐留下了時間間隙,這還不失為一見。
是的,曹雪芹為了不讓賈璉暫時回府,胡謅了「二個月」。
曹雪芹又胡謅了「誰知鳳姐心下早已算定,只待賈璉前腳走了,回來便傳各色匠役,收拾東廂房三間,照依自己正室一樣裝飾陳設。至十四日,便回明賈母王夫人,說十五日一早,要到姑子廟進香去」(見1625頁),然後帶著人役到了尤二姐處。
這裡「十四日」「十五日」又到底何月的「十四日」和「十五日」呢?按柳湘蓮「八月內方進京」和薛蟠在其時請客時賈璉已第二次離京前往平安州計算,此時當又回到賈璉八月離京數日後的八月十四、十五日了。
在鳳姐到尤二姐住處時,曹雪芹為了省卻糾葛,尤老娘不明不白的在曹雪芹筆下「失蹤」了。
其後曹雪芹寫了鳳姐「大鬧寧國府」一節文字。
此章回的時間按賈璉與尤二姨八月初三結婚,到此時當第二年二月份了。但若要按曹雪芹寫的賈璉第二次於「夏末秋初」前往平安州,此時當為又一個八月十四、十五日前後事。
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劍殺人 覺大限吞生金自逝
此回接上回,寫王熙鳳將尤二姐賺進榮國府,並帶尤二姐見了賈母、邢夫人、王夫人等。
此後便是「賈璉一日事畢回來」(見1650頁),賈赦又賞給賈璉一個侍女秋桐。
在此之後曹雪芹寫道:「那日已是臘月十二日,賈珍起身,先拜了宗祠,然後來辭拜賈母等人。和族中人直送到灑淚亭方回,獨賈璉賈蓉二人送出三日三夜方回」(見1651頁)。我們先不管此處突起一段莫名其妙的文字,但此處卻標明一個時間:此時是臘月十二日。
臘月十二日,這是這一回一個確切時間。
下邊還有一段話,在賈璉回來以後,由於有了秋桐,加上鳳姐百般折磨,尤二姐處境更加不堪。就在此時,尤二姐作了一個夢,夢見尤三姐要她殺了王熙鳳,尤二姐不聽,尤三姐「長歎而去」(見1656頁)。尤二姐醒來,等賈璉來看時,尤二姐泣道:「我這病便不能好了。我來了半年,腹中也有身孕……」(同上)。
此處又顯出一個時間:尤二姐與賈璉結婚半年了。尤二姐八月初三被賈璉偷娶,再加上半年,此時當第二年二月份了。
尤二姐八月初三結婚,到此半年時間為第二年二月份;它與尤二姐和賈璉八月初三結婚,加上第六十五回的「眼見已是兩個月光景」,再加上第一次往返平安州「半個月」和一些零碎時光,再加上第六十八回賈璉第二次歷平安州「將事辦妥,回程已是兩個月」,這麼一算,此時當第二年二月份,這兩處時間基本相符。
但它與此時的時間為「臘月十二日」仍然對不上號。
就在此時尤二姐吞金而亡。
尤二姐吞金而亡,是八月初三結婚「半年」之後的第二年二月份呢?還是此年臘月份呢? 按時計算,為第二年二月份。
按曹雪芹此回明言,為臘月十二日之後。
但尤二姐真死於第二年二月?還是此年臘月末呢?可以說都不是。她仍死於此年八月份。這個見第七十二回,此處不說了。
此回按明文時間,為此年臘月事。
癸丑年一年事完。
《紅樓夢》第三個年頭的時間結構大概研究完了。此年歷十六個章回多一點。所謂多一點,就是曹雪芹隨手交待了一些前一年年終末尾的一些情況。
第五十四回寫元宵前後數日事,第五十五回標明「時屆孟春」,第五十八回標明為「清明」;那麼,此五十八回前的諸回(自然包括五十七回)當然為清明以前事了。然而曹雪芹卻在第五十七回桃花盛開的時候寫了一個薛姨媽生辰。這一「清明」之前的薛姨媽生辰與第三十六回描寫的薛姨媽生辰在「五月初三」之後的某一「大毒日」顯然極不協調。
曹雪芹在第五十八回寫完「清明」,在第五十九回接「清明」後不幾日的「某一日」,由於湘雲春癬發癢,叫鶯兒到黛玉處要薔薇硝,誰知鶯兒在路上折柳條惹起了一場大亂。此後的五十九、六十、六十一回皆為同一天事。然而就在這一日的早晨,尚是「柳葉才吐淺碧,絲若垂金」的春天,誰知到了此日下午卻變成了李子已熟將快貢鮮的炎夏了。
就在此時寶玉生日到。
寶玉生日第二天,賈敬殯天。
賈敬殯天的夏天,曹雪芹大筆一揮,卻是秋祭的七月十五。
在此時,不,應是在此年,它一直是春夏秋三季不分。
而且還有在寶玉生日中,春蕙、夏芍葯、秋菱不同三季的花卉同開於一天。
這是這一年時間安排上出現的怪現象。
還有此一年的另一時間怪現象,就是尤二姐結婚於此年八月初三,在「兩個多月」以後賈璉才第一次歷平安州,然而賈璉從平安州第一次回來仍在「八月內」;賈璉第二次進平安州當是「十月再來一次」,誰知賈璉第二次進平安州卻是「夏末秋初」。這一時間每每回縮,不願離開八月一步又將形成此年時間結構的另一大特徵。
在此一年的時間安排問題上,出現了四個問題,一是賈寶玉的生日,不僅日期不明,而且月份不明,更是季節不分,出現了一個春夏秋三季合一的荒謬時間。二是賈敬死期春夏不分。三是賈璉與尤二姐結婚和賈璉二歷平安州皆在八月之內,曹雪芹始終不願邁出八月一步。四是賈母本於「清明」之前為老太妃守靈「一個月光景」,誰知賈母守靈回來之日卻是「七月十五」之後。五是薛姨媽的生日本在炎夏之中,到此卻來到「清明」之前。
曹雪芹在寫此年的時間安排上為什麼要出現這一些故意混淆和故意回縮、故意延長時間的屢屢怪現象呢?這個我想我們還是過問一下。
當然,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曹雪芹在此年又圍繞著寶玉「生日」和在寶玉「生日」內容納了各種罕異的獨特內容。這是曹雪芹時間結構裡一個普遍的東西,也自然是此一年時間結構裡的一個特別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