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回應:講紅樓是我絕不能放棄的公民權利

劉心武回應:講紅樓是我絕不能放棄的公民權利

劉心武回應:講紅樓是我絕不能放棄的公民權利

紅樓消息

10月30日,本報刊登紅學家胡文彬批評劉心武的採訪後,不少讀者和專家對作家劉心武「揭秘紅樓夢」引發的文化現象尤為關注。此後,記者隨即聯繫劉心武,想就此事對他進行進一步採訪。但劉心武當時表示,他還未詳細瞭解到各方的批評意見,因此無法做出回應。

前日,作家劉心武在瞭解到部分紅學家對他的批評意見之後,寫了一篇名為《我的初步回應》的文章,對近日紅學家蔡義江和胡文彬的批評做出正面回應(下附《我的初步回應》全文)。

回應全文

我的初步回應

這些天來,接到很多電話,北京和外地不少媒體,都希望我接受採訪,所提出的問題,基本上差不多,就是《藝術評論》雜誌今年第10期,封面上就印著「紅學界反詰劉心武」,裡面有一個專輯,一篇是批評者自己寫的,另外三篇是批評者接受採訪的記錄;還有《新京報》10月30日,胡文彬接受記者採訪,對我提出批評;打電話來的傳媒記者,他們想採訪我,我是非常理解的,但是,直到我寫這篇短文之前,我總是對他們說,抱歉,關於對我在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的講座,以及根據演講稿整理出版的《劉心武揭秘〈紅樓夢〉》一書,各方面的反應,我還沒來得及一一細看,我應該首先是聽取,加以消化,然後再考慮要不要回應,以及如何回應。

現在,我也還沒有把有關的材料讀完,電視台轉來的一大包觀眾來信,我還只看了一半。參加了一個電視節目,出了一本書,能有反響,而且是比較大的反響,是一件好事情。

現在,我想先把蔡義江先生和胡文彬先生批評我的文字中,兩處實在讀不懂的地方,提出來就教於他們,也希望旁觀者,能幫助我弄懂。

蔡義江先生在《藝術評論》雜誌上對我的批評,是接受記者採訪。雜誌刊登前,應該給他看過,並認可。這篇採訪亮出一個身份:「曾是第八、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的蔡義江先生」,我不理解,批評我,為什麼要亮出這樣一個身份來?這讓我很困惑。當然,蔡先生還有「中國紅樓夢學會創始人之一、副會長、紅學專家」的身份。我歡迎批評,但我覺得,大家既然是討論《紅樓夢》,就應該是完全平等地來對話。兩屆政協委員,這和討論《紅樓夢》有什麼關係呢?即使是「中國紅樓夢學會」的「創始人之一」和「副會長」,在討論《紅樓夢》時,也應該平等待人。採訪者對蔡先生的採訪記錄,題目是《請告劉心武:新索引派之路走不通》,這應該是蔡先生的原話。我總覺得,在我名字後面加上「先生」二字,似乎更禮貌一點吧。

再說,我又不是由蔡先生等創始成立的那個學會的會員,不必受其章程和領導班子的約束管理,他批評我,怎麼用這樣的口氣呢?我愛好《紅樓夢》,研究《紅樓夢》,走什麼路是我自己的事,怎麼會被他這樣「叫停」呢?真的很納悶。

胡文彬先生對我的批評,其中一句是:「你在家怎麼猜謎都可以,寫出著作也可以,問題是你不能把猜謎的結論拿到中央電視台上宣傳。」我真的不懂。我在家裡「猜謎」———胡先生這樣概括我對《紅樓夢》的研究,我認為不準確,但就算我是「猜謎」,還好,他恩准我可以在家裡進行,也還可以寫出著作,但他斬釘截鐵地宣佈我不能———不能到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去「宣傳」我的觀點,這話真讓我發愣。我能自己想到中央電視台去「宣傳」就「宣傳」成嗎?是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向我發出邀請,我接受邀請,才去錄製節目的,節目錄製後,經編導剪輯製作,也不是我想讓他們播出就能播出的。那麼,在中央電視台邀請我的情況下,我作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怎麼就「不能」應邀去錄製節目呢?如果胡文彬先生是認為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節目組不能邀請我去錄製講《紅樓夢》的節目,中央電視台不能播出我的《揭秘〈紅樓夢〉》系列節目,他應該把話挑明,去跟中央電視台說「不能」。但就我自己而言,在這裡,我要明確地回答胡文彬先生:在對方邀請的情況下,我不是「不能」,而是「能」,也就是,我可以接受邀請,去講我個人研究《紅樓夢》的觀點,這是我絕不能放棄的公民權利。實際上,2000年我還曾應英中文化協會和倫敦大學邀請,去倫敦進行過兩場關於《紅樓夢》的演講,我的《紅樓望月》裡,有記載那次活動的相關文章。

有一個情況,應該跟大家說,那就是,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節目組,近幾年來一直在邀請紅學方面的專家去錄製節目,推出了《新解〈紅樓夢〉》等系列節目,2004年《百家講壇》錄製編輯了《紅樓六人談》,播出後都出了光盤,而且,那六人談的六個人裡,有一位是蔡義江先生,有一個就是我。現在出現的情況,可能是出乎他們的意料,就是今年《百家講壇》我的《揭秘〈紅樓夢〉》系列講座,影響比較大,出書後又銷得比較好,其實,這樣的事態也同樣出乎我的意料。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我懇切地希望各方人士,如有興趣,都無妨來研究一下。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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