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創作時間是乾隆十四年嗎?
關於曹雪芹開始寫作《紅樓夢》的年代問題,常林同志在《曹雪芹何時開始寫作<紅樓夢>》(載《紅樓夢研究集刊》第一輯)一文中,提出了一種新的意見。他認為:《紅樓夢》第四、第十一、第十三及第十四諸回中,曾多處提到「保齡侯」、「忠靖侯」、「錦鄉侯」.「平原侯」及「壽山伯」等一系列侯爵、伯爵的名號;而據清代福格《聽雨叢談》卷十二《公侯封號》條所述,「國初公、侯、伯皆無名號,僅分超等一、二、三等名目。……乾隆十四年奉旨將侯爵、伯爵一律賜以美號,乃封有奉義侯,恭誠侯……敦惠伯、翼烈伯……」。山此便推斷:「此書(《紅樓夢》)之開始寫作時間是在乾隆十四年諭旨下達之後。作者獲得深刻印象,故如此寫。」
實際上,常林同志這一推斷,在邏輯上是有毛病的。關鍵問題在於,他忘記或者忽視了曹雪芹寫作《紅樓夢》曾「披閱十載,增刪五次」這一事實。
《紅樓夢》書中多處提到侯爵、伯爵的名號,確有可能與乾隆十四年給侯爵、伯爵賜號一事的影響有關。常林同志提供出《聽雨叢談》所載的這段材料』對研究《紅樓夢》的著書過程是有助益的。但僅據此點,卻只可能判斷出,曹雪芹在甲戌年(1754,乾隆十九年)之前的某一次「增刪」過程中,曾受現實生活中這一新事件的啟示,給書中有爵位的人物增添了類似的名號。除此,並無任何根據能夠說明:曹雪芹是在「開始寫作」時,就使用了這些名號。
人們都知道,在甲戌本所獨有的《凡例》題詩中,有著「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的感人之句:在甲戌本正文的《楔子》中。也有著「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話。如沒有確鑿的事實證明,我們對這些鄭重寫明的「十年」、「十載」、「五次」之類數字,不好輕易否定。這就是說,從曹雪芹開始寫作此書,一直到甲戌定本問世,其間經過了長達十年左右的慘淡經營,而且對該書反覆增刪修改達五次。以此而論,從乾隆十四年下達賜號諭旨到乾隆十九年甲戌定本問世,在這「十年辛苦」的後五年裡,恐怕至少也增刪過兩次以上。
由此可見,常林同志將乾隆十四年下達賜號諭旨的時間,判作曹雪芹開始寫作《紅樓夢》的上限,是沒有根據的。
至於曹雪芹寫作《紅樓夢》到底始於何時,我認為在沒有發現新的更確切的證據之前,仍以自甲戌定本之年逆推「十載」的乾隆九年(1744),比較近於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