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偽論」考證上的重大失誤--與歐陽健等先生商榷

「脂偽論」考證上的重大失誤--與歐陽健等先生商榷

「脂偽論」考證上的重大失誤--與歐陽健等先生商榷

紅樓文化

歐陽健先生是我國著名的明清小說研究家,他於1993年前後提出「脂批」和「脂本」都是為迎合胡適的「新紅學」而偽造的,而《程甲本》才是曹雪芹「正宗真本」的觀點,引起紅學界的極大震動和激烈的爭論。二○○三年,歐陽先生又出版巨著《還原脂研齋》(以下簡稱《還原》),都四五十萬字,從各個方面多層次地闡述自己的觀點,可謂集「脂偽論」之大成。歐陽先生不棄末學,與筆者兄弟相稱,並熱心為筆者查找複印資料,在下感激不盡。但套用西方哲人亞里斯多德的話:「吾愛吾友,但吾更愛真理」。筆者細讀歐陽先生所贈《紅樓新辨》、《紅學辨偽論》以及《紅學百年風雲錄》、《還原脂研齋》諸書,不能不認為其「脂偽論」無法成立。

「事實勝於雄辯」,無論你說什麼、怎樣說,最後都要憑事實說話。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說,根本在於考證是否成立。而「脂偽論」在論證過程中出現了重大的、不應該有的誤考誤證。篇幅有限,本文僅列舉要者略加辨析:

一、關於《甲戌本》不避康熙帝「玄」字諱的問題

歐陽先生對「脂本」以及「脂批」產生懷疑,發端於《甲戌本》的不避康熙帝「玄」字諱。1993年,歐陽先生在《關於〈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諱字》一文中寫道:「由諱字鑒定版本時代絕無例外」(1)[P92],「康熙是清代的聖祖,他的諱,乾隆時要避,嘉慶、道光要避,咸豐、同治、光緒、宣統時也要避,終清之世,統統要避??何時可以不在避了呢?惟有清亡之後的民國」!(1)[P94]。以此作為「脂偽」的「一個硬證」。清朝避康熙帝「玄燁」的名諱,「玄」字或「敬缺末筆」或改寫為「元」字, 而且舉凡「玄」的組合字如「眩、泫、炫、鉉、弦、痃、舷、?、蓄」等字中的「玄」都要「敬缺末筆」。在《還原》一書中指出《甲戌本》第七回側批:「攢花簇錦文字,故使人耳目眩亂」中的「眩」字不缺筆(2)[P369],云云。

其實,海內外學者如日本石雷、香港梅節先生以及筆者,都發現了清朝民間的「抄本」和「刻本」中「玄」字不避諱或者避諱不嚴、不全的實例,證實了這種「避諱絕對論」的觀點不能成立,此不贅引。

令人感到好笑的是,被歐陽健等先生視為「正宗真本」的《程甲本》避諱也不嚴格。比如,《程甲本》卷首「繡像」第二十二幅「女樂」後「調寄菩薩蠻」讚辭:「?管無情,竟作晨鐘侶」中的「?」字(3)[P54],就不避諱(見附圖)。另外,如第十回尤氏和璜大奶奶談論秦可卿的病情:「話也懶怠說,眼神發眩」(3)[P311],張先生說秦氏的病症「頭目不時眩暈」(3)[P321],第十一回尤氏說吃了張先生的藥「今日頭眩的略好些」 (3)[P328],這幾處的「眩」字都沒有缺末筆,也就是說沒有避諱。那麼根據歐陽先生「絕不例外避諱」的觀點,難道可以認為《程甲本》也是「民國以後為迎合某人需要」而「偽造」的嗎?

二、關於「造化主」是否「現代詞彙」的問題

《甲戌本》第一回有脂批「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八月淚筆」。《還原》中根據《漢語大詞典》等資料認為「造化主」一詞是梁啟超光緒二十八年(1902)在《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一文中首先使用的「現代詞彙」,因此說「梁啟超既是中國最早使用『造化主』一詞的人,則下這條批語決不會早於光緒壬寅(1902)」(2)[P180]。

筆者在給歐陽先生的信中指出,《漢語大詞典》學術水平較低,不能作為追尋「語源」的根據。實際上,魏源《海國圖志》卷二十五《各國回教總考》中就已經記載:「《西域圖志》:回人尊敬造化之主」,稱天主為「大造化主」(4)[P528];卷二十六《西印度如德亞國沿革》記載:「《坤輿圖說》:亞細亞最西有名邦,曰如德亞。……因造物主降生是邦,故人稱為聖主」等等(4)[P537]。按:魏源的《海國圖志》五十卷本初版於道光二十二年(1842),百卷本初版於咸豐二年(1852),至少比梁啟超使用「造化主」一詞要早半個世紀以上。而其所引用的《坤輿圖說》為明末清初來華比利時傳教士南懷仁(1623?1688)所著,《西域圖志》則為乾隆二十一年(1756)敕修。這都證明在曹雪芹和脂硯齋之前,「造化主」和「造物主」(兩者同意)已經在中國大量使用。更早的例子則出現於唐代,唐代的傅奕《請廢佛法表》一文中有「大唐廓定,作造化之主」 (5)[P591];著名的邊塞詩人高適《鯤化為鵬賦》一文中有「一朝乘陰陽之運,遇造化之主」 (5)[P1241]等等。也就是說「造化主」一詞及其概念,唐代就已經出現,根本與梁啟超無關,也根本不是梁啟超首先使用,到曹雪芹時代已經使用了上千年了。

三、關於「妮子」和「千伶百俐」詞彙問題

《甲戌本》第三回有脂批曰:「最厭近之小說中,滿紙『千伶百俐』,這『妮子亦通文墨』等語」。《還原》一書中認為:清代小說中使用「千伶百俐」一詞的「除了《續金瓶梅》,成書都比《紅樓夢》晚。脂硯齋所謂『近之小說』,肯定不會指《續金瓶梅》」 (2)[P130],又說清代小說中使用「妮子」一詞的自《鏡花緣》起到《孽海花》「寫得都比《紅樓夢》晚。最有意思的是,將『千伶百俐』、『這妮子』寫進同一書中的,是曾樸的《孽海花》。脂硯齋之所嘲,莫非即此書乎?若真是這樣,這條脂批就批在光緒三十一年(1905)之後了」(2)[P131]。

按:「妮子」、「伶俐」作為口頭文學語彙,大約起源於唐、宋。如《新五代史作》卷十七《晉高皇后李氏傳》:「吾有梳頭妮子,竊一藥囊以奔於晉,今皆在否?」(6)[P19]朱熹《朱子語類》卷三九《論語》二十一《柴也愚章》:「有一等伶俐人,見得雖快,然只是從皮膚上略過」(7)[P17]。作為著名明清小說的研究家,歐陽先生應該知道:「妮子」和「伶俐」語彙,在宋元明清的詞曲小調及小說雜劇中早已大量使用。「伶俐」之加「千、百」等數詞,不過是漢語口語中為強調語氣經常使用的修辭手法,如「奇怪」做「千奇百怪」、「姿態」做「千姿百態」、「錘煉」做「千錘百煉」、「嬌媚」做「千嬌百媚」、「了當」做「千了百當」等等,不勝枚舉。清代中前期小說使用「妮子」和「千伶百俐」語彙的,如丁耀亢《續金瓶梅》第五十一回:「月娘心裡想:『這妮子離家久了,見我出了家,有些二心』」(8)[P496];第四十八回:「孔寡婦道:『桂姑娘,你平日千伶百俐,又和我女兒比親生姊妹般同』」 (8)[P462];李百川《綠野仙蹤》第七十二回:「於冰道:『這小妮子懷恨於我,非一年矣』」 (9)[P719];第十八回:「胡監生道:『娘子千伶百俐,難道還不知小生的意思麼?』」(9)[P159],等等。這都是「妮子」和「千伶百俐」見於同一部小說中的例子。無論曹雪芹、脂硯齋等人是否見過這些小說,可以肯定的是:曹雪芹同時代的清朝中前期,「妮子」和「千伶百俐」是文學作品中大量使用的語彙。更不要說那些我們今天已看不到的,當時大量產生的粗製濫造的「才子佳人」等「近之小說「,比如《紅樓夢》中提到的《鳳求凰》以及賈母所痛批的彈詞、戲曲、小說之類。依此來推斷「脂批」是民國以後偽造,根本不合邏輯!

四、關於「省發」一詞和「黛玉葬花圖」

《庚辰本》第二十三回有畸笏叟的一段眉批,《還原》一書中斷句為「丁亥春間,偶識一浙省發,其白描美人,真神品物,甚合余意。奈彼因宦緣所纏無暇,且不能久留都下,未幾南行矣。余至今耿耿,悵然之至。恨與阿顰結一筆墨緣之難若此,歎歎。丁亥夏,畸笏叟」。《還原》中引《元史‧選舉志》進行一番考證,認為「『省發』乃官員委任的一種制度」(2)[P140],眉批中的「浙省發的《美人圖》」就是《黛玉葬花圖》,而「嘉慶六年(1801)李佩金《蕭湘夜雨》所詠《題葬花圖》,是最早產生的葬花圖」,「批中所云丁亥,肯定不會是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而只能是嘉慶年間《葬花圖》盛行之後的道光七年丁亥(1872)、甚至光緒十三年丁亥(1887)」云云。

按,元代以前因中央機構設三省六部(元代僅設一中書省,為太子兼職),官吏的任免根據官品高下分別由「中書省」和「吏部」任命,故此有「省發」和「部發」之說。但是,明代初年,朱元璋嫌三省權力太大,為集中皇權,下令撤消中央機構「省」的建制,僅保留「六部」,因此「官員任免制度」中沒有「省發」一說。而「清承明制」,比明代的權力更加集中,中央機構也不設「省」的建制,故此清代的「官員任免制度」中,也沒有「省發」一說。因此,畸笏叟批語中的「省發」二字,並不是指「官員任免制度」,根本購不成一個詞彙。歐陽先生對此批的斷句是有問題的,也必然影響到對這條批語的理解。正確的斷句應該將「省」、「發」二字斷開,為「偶識一浙省,發其白描美人,真神品物,甚合余意」。所謂「浙省」是「浙江省人」的省略語,而「靖批」中作「浙省客」,可證。「發」為動詞,為「打開」、「展示」之意。

那麼批語中的「美人圖」是否就是《黛玉葬花圖》呢?細讀批語,其中「無暇」二字,傳給我們幾條信息:畸笏叟確實曾求過「浙省客」畫《黛玉葬花圖》,否則談不上什麼「有暇」還是「無暇」,這是一;其二,「奈彼因宦緣所纏,無暇」,「浙省客」忙於公務,沒有時間來細研《紅樓夢》、精繪《葬花圖》;「未幾南行矣」,根本就沒有畫成。如果「美人圖」就是《黛玉葬花圖》,並且畸笏叟十分滿意,稱之為「神品」。則「與阿顰一段筆墨緣」應該是早已如願「了結」,根本就不會因「浙省客」「無暇」、「未幾南下」而徒喚「奈何」,「耿耿至今,悵然之至」,「恨恨」不已,再三「歎歎」了。因此,可以肯定歐陽先生將「浙省客」之「美人圖」當成《黛玉葬花圖》的理解是錯誤的,所做的考證是既不合邏輯,也文不對題,根本不能成立。

五、關於關於「西堂產九台靈芝」的問題

《庚辰本》第二十八回有眉批曰:「大海飲酒,西堂產九台靈芝日也。批書至此,寧不悲乎?」。《還原》中引克非先生《紅樓霧瘴》中的話:「未見過,也未聽見采芝出售的山民說過疊成若干層的(靈芝),連類似的傳說也沒有。事實上也不可能有這樣的靈芝」(2)[P169],稱「將此說駁得體無完膚」(2)[P168]。

世上許多事情,歐陽先生和克非先生「未見過」或者「未聽說過」的多之又多,並不能因自己「未見過」或「未聽說過」就可以斷定「不可能有」!事實上,這種克非先生連「聽都沒聽過」的「疊成若干層的靈芝」,不僅自古就有,而且紅學界經常使用的一種史料??曹寅《楝亭集》中就有明確的記載!《楝亭詩鈔》卷七《栗花歌》小序云:「栗花,栗樹所產菌。其大逾常,不時見。偃蓋七重,色紺赤。友人云,即紫芝。因戲為此歌」(10)[P2]。這種「疊成若干層的靈芝」(即「偃蓋七重」也),因為「其大逾常,不時見」,十分稀罕,因此也分外珍貴,被視未奇珍異寶,祥瑞之兆。故爾曹寅長歌歌之,而脂硯齋也必當銘記在心,破家之後,每一憶及此事,自然「寧不悲乎」了。正因為它的「不時有」,歐陽先生和克非先生「未見過」甚至連聽也「未聽說過」,這本來並不奇怪,但就因此而斷言「事實上不可能有這樣的靈芝」,恐怕是厚誣古人了。無論如何,不能將曹寅的《楝亭集》也視為「偽書」吧?

六、關於「燕山竇公」的典故問題

《有正本》第四回前有題詩云:「請君著眼護官符,把筆悲傷說世途。作者淚痕同我淚,燕山仍舊竇公無」。一般認為這裡的「燕山竇公」指五代時期的竇禹鈞,但《還原》一書經過長篇考證,認為是漢代的竇憲(2)[P343]。並因此而說題詩為狄葆賢所作,「有正本的坐標,只能定在公元1911年」(2)[P347]云云。

但是,不管《還原》中如何考證,始終提不出任何一個將「燕山竇公」當作竇憲典故的例子。這毫不奇怪,因為在宋元明清科舉盛行的年代,「五子登科」的典故幾乎人人皆知,而這個典故就是指竇禹鈞,毫無疑問。比如明清時代作為兒童識字課本的《三字經》中就有「竇燕山,有義方;教五子,名俱揚」(11)[P3];《幼學瓊林》卷四《花木》:「竇禹鈞五子齊榮,人稱五桂」,並有註釋:「竇禹鈞為人素稱長者,年三十無子。往延壽寺燒香,拾得遺金持歸。名旦詣寺,見一人涕泣,公問所因。其人告曰:『父犯大罪,貸百金將贖父罪。昨日昏睡失去』,公以金還之。夜夢祖父曰:『汝有陰德,延壽二紀,賜五子,皆顯擢』。後公至左諫議大夫致仕。生五子儀、儼、侃、?、僖,俱登第。人稱『燕山五桂』耳」(12)[P211]。題詩中正是以竇禹鈞的「教子有方」來反襯《紅樓夢》中賈府的「子孫不肖」,非常貼切。

而且竇憲是漢代人,竇禹鈞是五代人,對於宋以後的人來說都是典故,無論「燕山竇公」是指竇憲還是指竇禹鈞,都不能判定用此典的是哪代、哪朝人。那是不合邏輯的。

七、關於脂批中三個「特殊詞語」:「懸崖撒手」、「恆河沙數」及「常山之蛇」

吳國柱先生在2004年《紅樓》第四期發表《脂批「承襲型」舉例》(以下簡稱《承襲》)一文,其中有關「考證」問題,今也一併在此討論。

吳先生《承襲》一文中認為「脂批」中的許多詞彙「承襲」自嘉慶以後的點評派。令人感到很奇怪,所列舉的三條脂批的「特殊詞語」:「懸崖撒手」、「恆河沙數」、「常山之蛇」,實際上都是唐宋之前的典故,對清代人來說是根本談不上「誰承襲誰」的問題,更談不上是「直接承襲(清朝中晚期)歷代各家之批的」。而吳國柱先生卻在《承襲》一文中硬說「從以上『懸崖撒手』、『恆河沙數』、『常山之蛇』三個例子來看,脂硯齋在評點《石頭記》時,很可能讀過二知道人《紅樓夢說夢》和王希廉、張新之、姚燮『三家評本』」(13)[P16],因此甲戌、己卯、庚辰諸脂本「絕非乾隆年間的批本」云云(13)[P17]。請看事實:

(1)「懸崖撒手」一詞,在佛教的唐宋禪宗語錄中是經常遇見的詞彙。因為禪宗不主張長期對佛教經典的潛心修為,而講究「明心見性」的「頓悟」,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所以「懸崖撒手」一詞是經常掛在嘴邊的。比如宋代紹隆等編《圓悟佛果禪師語錄》卷第三有云:「上堂云:……方論照用,直下懸崖撒手,便可承當,還有恁麼人麼?」(14)[P229],「上堂云:古佛有通津,當陽亙古今。懸崖能撒手,一語直千金」(14)[P233];卷第七有「萬仞懸崖撒手,要須其人」(14)[P250];卷第八有「更說甚衲僧巴鼻,爭如撒手懸崖去」(14)[P254];卷第十有:「向萬丈懸崖處撒手,百尺竿頭進步,且道此事畢竟如何委悉?」(14)[P262]等等,這位宋代禪師反覆叮嚀弟子「懸崖撒手」,可謂不厭其煩。

(2)「恆河沙數」也是佛教經典中常用的詞彙,喻數目之多。如南北朝鳩摩羅什所譯《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之《無為福勝分第十一》云:「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雲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我今實告言汝:若有善男子、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佈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15)[P167]。同為鳩摩羅什所譯《妙法蓮華經》卷第三《化城喻品第七》云:「千萬億恆河沙那由他等眾生,亦以不受一切法故,而於諸漏心得解脫」(15)[P896];卷第三《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中云:「為十方無量千萬億恆河沙等諸佛如來所共讚歎,稱其功德」(15)[P919]等等。

(3)「常山之蛇」也是在用典,而且出典更早。春秋之際的《孫子兵法》第十一卷《九地篇》云:「故善用兵,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16)[P189--190]。《晉書‧桓溫傳》記載:「初,諸葛亮造『八陣圖』於魚復平沙之上……。溫見之,謂『此常山蛇之勢也』」(17)[P300]。文人中常用此典,如南北朝庾信《哀江南賦》中云:「昆陽之戰象走林,常山之陣蛇奔穴」(18)[P220]等等。

從上可知,認為脂硯齋、畸笏叟諸人只有讀過「二知道人」等人的批語,才知道、才能夠使用「懸崖撒手、恆河沙數、常山之蛇」這類「特殊詞語」,完全是考證上的嚴重失誤。真不知從何說起!

以上諸考證問題,談不上艱深,筆者所引用也皆為常見古籍和古典文學作品,甚至有的淺顯如《三字經》、《幼學瓊林》之類。除了克非先生是小說家而外,歐陽先生和吳先生都是我國專攻古典文學的著名學者,以他們真實的學術水平而論,應該絕不會出現如此重大的卻十分低級的失誤。之所以然者,是他們陷入「竊斧之疑」的心理怪圈,千方百計強扭曲解以符合己說,因此出現不合邏輯的粗疏輕率的考證和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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