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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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譯」紅樓

紅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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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以來,「紅學熱」不斷升溫,其中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即是以「解謎」、「揭秘」為旨歸的著作大量湧現,引來諸多紛爭,好不熱鬧。可是,關於這些作品的 討論,大多是脫離了文本而展開的,以至「紅學」的討論蛻變成了「紅學熱」的討論;當然,後者自有其價值,但無疑前者更具學術上的意義——我們以為陳克艱先生對陳林《破譯紅樓時間之謎》的評論即是一例。 

——編者

一年多前,在《中華讀書報》上讀到青年學者陳林先生的文章,介紹他當時尚未出版的《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一書,說他用新方法證明了《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是個整體,後四十回絕非續作,與前八十回同出於一位作者,這位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曹雪芹的父親曹頫\。《紅樓夢》的作者問題向來有異說,近一二十年異說更多;所以單就結論而言,陳先生的研究似乎並不新;新是新在「方法」,陳先生是通過用曆法知識和算命術知識推論小說結構中元春的生日和死期,進而得出他對作者問題的結論。據報導,「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著名紅學家」特地去查了《愛新覺羅宗譜》,查得曹寅長女、平郡王妃曹佳氏生於壬申年(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與陳先生推證元春生日的結論一致。「元春的原型即曹佳氏」,在紅學家中是少有的一個共識;且陳先生並非先從史料得知曹佳氏生年,再以「推論」去湊泊,而是僅憑小說中透露的「信息」就考出了元春的生日。考慮到這兩點,上述「一致」就特別令人感興趣,所以我等著讀這本書。今年年初,書由江蘇美術出版社出版了,書名改為《破譯紅樓時間密碼》。最近承讀書報編輯先生賜寄一本,我比較認真地讀了,有正反兩方面的意見,寫在下面。

確有發覆之見

陳先生全部論述的核心,是對小說後四十回裡兩條材料的分析和考證。第八十六回寫薛姨媽、寶釵和薛蝌談說賈府,「裡頭吵嚷出來,說娘娘病重」,寶釵隨即說起當初算命先生給元春算的命,帶出元春的生辰八字: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時。又,第九十五回講到元妃薨逝:「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歲。」這兩條材料裡有矛盾,陳先生謂之「常識性錯誤」:第一,按元春甲申年生,甲寅年死,應該存年三十一歲,而非四十三歲,錯誤十分明顯,一眼就可看出。第二,按元春八字,根據命理,完全算不出算命先生的那些結論;但結論是對的,符合元春的命運,所以一定是八字錯了,元春的八字,應是另外八個字。要看出這一點,須熟悉命理知識。陳林先生邊學習,邊研究,通過讀《三命通會》,不僅看出這個錯誤,更進而以元春的「命理特徵」為已知條件,運用所掌握的命理知識,像做幾何題那樣,反推元春八字,乃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時,與史料上曹佳氏生年記載一致;且那一天是正月初二,與小說明寫的元春生於正月初一,只差一日,也可視為一致。(按寶釵說的元春八字,元春生日為正月十五)

有意思的是,按陳先生推得的元春生年和上引第九十五回中的元春死期,減一減,她確實是「存年四十三歲」;那麼小說所寫元春死期是對了?是又不然。這裡須分三個層面,真實歷史的層面、小說內在結構的層面和小說文本明寫的層面。在真實歷史層面,曹佳氏可能真的活了四十三歲,文本也明寫元春四十三歲,但在小說的內在結構中,元春絕不可能活這麼久。按小說的時間進程,元春死期在省親後不到四年,若存年四十三歲,則省親那年元春近三十九歲;寫與省親同年事的第三十三回,王夫人哭求賈政不要打寶玉:「我如今已將快五十歲的人了,只有這個逆障。」然則王夫人是十一歲生的元春,豈非咄咄怪事。

那麼小說的內在結構中,元春應死在何時呢?這一點,陳林先生考出來了,考得很精彩。第五回元春判詞最後一句:「虎兔相逢大夢歸」,有的抄本作「虎兕相逢大夢歸」,公認是說元春的死期。十二生肖與十二地支配對,虎對寅,兔對卯;兕即犀牛,牛對丑。所謂「虎兔相逢」或「虎兕相逢」,無非是說元春死期應在分別以丑、寅、卯為標記的年份和月份的某個交合處。八十六回寶釵述算命先生語:「可惜榮華不久,只怕遇著寅年卯月,這就是比而又比,劫而又劫」,是說元春將死在寅年卯月。上引九十五回語,又謂「元妃薨日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前一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古人有以立春為新年之始者,若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則可說十二月十九日已交新年,甲寅年次年為乙卯年,新年第一月為寅月,故謂「卯年寅月」。但甲寅、乙卯之際的立春並不在甲寅年的十二月十八日,而在乙卯年的正月十二日;因此九十五回所謂「前一日立春」的「元春薨日」,是歷譜上根本不存在的日子。然而,「立春」卻是一個暗示,雖然以丑、寅、卯為標記的年份和月份,其交合日子甚多,但加上「立春」這一條,就只有「壬寅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符合條件:按歷譜(鄭鶴聲《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是日立春,且此月小盡,翌日即是癸卯年新正,寅年與卯年相接,可說「虎兔相逢」;十二月即丑月,壬寅年十二月即寅年丑月,故又可說「虎兕相逢」。全都說通了。

小說文本明寫的元春生年和死年,與陳林先生考出的、小說結構中暗寓的元春生年和死年,四個年份有微妙的關合。明寫是甲申和甲寅,暗寓是壬申和壬寅;明寫較之暗寓,生年和死年同步後移了十二年,故明寫錯中有對,存年數是對的,三十一歲。按先後排序,這四個年份是:暗寓生年,明寫生年,暗寓死年,明寫死年。一頭一尾,都與歷史的真實有關:暗寓元春生年已證與曹佳氏生年一致,小說將真事隱去,又暗示出來;明寫元春死期也可能與曹佳氏死年一致(這一點如得到史料記載的印證,所有的關合就簡直天衣無縫了),則是真事真語,但在小說結構裡卻又是個「錯誤」,然後再「錯」添一筆:「前一日立春」,又成了指向暗寓死年的主要線索,「錯」上加「錯」,負負得正,恰如一往一返,重新回到小說的真實結構。總之,八十六回和九十五回中的這兩條材料,連「錯誤」都有用,一字不可棄去,由此可見小說作者的運思之巧,也可見讀懂了這兩條材料的陳林先生用心之細。

前兩年讀余英時先生的《紅樓夢的兩個世界》,余先生提倡紅學研究擺脫「曹學」拘囿,採取以小說文本為主要對像、以作者構思為主要問題、且仍以歷史考證為主要方法的新範式。當時頗感疑惑,作者構思完全是作者腦子裡的事情,最靈活不過,最難以捉摸,怎麼「考證」呢?現在覺得,陳林先生的上述考證,倒可為新範式提供一個範例。陳先生所謂「元春的真實生日和死期」,是小說內在結構層面上的「真實」,屬於作者的構思。小說結構中的「真實」,並不樁樁件件都對應著歷史的真實,其對應的方式,也不像傳記或年譜那樣直截;碰巧發現有對應,對於瞭解和理解作者的構思會有極大的幫助。

拿元春的死年來說,壬寅年不是曹佳氏的死年,而是康熙的死年;元妃薨逝乃是「假語存」,康熙駕崩才是「真事隱」。小說中,人物有原型,事件也有原型。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評語:「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明言元妃「省親事」的原型是康熙南巡;後四十回的作者又把元妃死期隱晦曲折地安排在康雍易代之際,暗示元妃薨逝的原型是康熙駕崩。前後呼應,點出歷史的真實:曹家是靠著康熙皇帝這棵「大樹」才繁盛興旺,「樹倒猢猻散」,新皇帝雍正登基,曹家也就走上末路了。

後四十回作者對元春死期的煞費苦心的寫法,借用「脂批」中的一句常言來說:「非經過寫不出」,可知這個人對曹家「知根知底」。陳林先生由此論定他一定是曹家的成員,並且後四十回不是續作,與前八十回構成一個整體,可說理據相當充分。陳先生進而斷言《紅樓夢》全部一百二十回的作者是曹頫\,也是一項可以繼續求證和討論的假設。但陳先生自稱他的結論是「邏輯的必然」,是「唯一可能的解釋」,甚至是像「皇帝沒有穿新衣」那樣,「不需要勇氣、只需要堅持常識」就能一眼看出的事實,就不僅是自信過堅,且更是對歷史考證的方法論性質完全缺乏瞭解,實際是根本誤解,儘管陳先生也喜歡談「方法」。

並非「邏輯必然」

歷史考證中,證據與結論的關係,並非結論從證據中演繹地推論出來,而是論者受證據的啟發,歸納地假設出來。假設的結論必須能合理地解釋證據;如找到更多的證據,能用假設的結論解釋通,假設就受到進一步的支持。要說「邏輯必然」,其方向原不是從證據到結論,而是反過來,從結論到證據。例如,確定後四十回作者對曹家「知根知底」,是一個事實證據,則陳先生假設此人是曹頫\,就可以合理地、「邏輯必然」地解釋這個證據。但是同一個(或同一堆)證據,可以合理解釋它(或它們)的假設往往不止一個。上世紀80年代,戴不凡先生為文論證曹雪芹並非《紅樓夢》「一手創撰」的原作者,而是先有一部原稿,曹雪芹「巧手新裁」,對其作了重大加工,成為現在的樣子。戴先生進而考定原作者是曹頫\的哥哥、曹荃次子名「竹村」者,也是一個假設。戴先生沒怎麼論後四十回,但戴先生的假設同樣可以合理解釋後四十回作者對曹家「知根知底」的事實。可見,陳林先生的「曹頫\說」並不是什麼「邏輯必然」的「唯一」結論。

「曹頫\說」還有沒有別的更多的事實證據呢?沒有了。陳先生是靠著一個更大的假設——自傳說,來論證其「曹頫\說」的。賈政對應曹寅,賈珠對應曹顒,賈寶玉對應曹頫\,那麼作者就是曹頫\;如此而已。平心而論,自傳說確比「明珠家事」一類的「他傳說」和索隱派的「政治小說說」自然得多,合理得多,但是自傳說的含義十分含混,不同的研究者可以有不同的對應法。且曹家人寫曹家事,已經是「自傳」,並不「必然」要「作者即是寶玉」,在家族的範圍內,作者以他人為主人公,也還是自傳,這裡的「可能性」真自多著呢。當然,研究者總要認定一種可能性,投注特殊的「信念」,把它當作「事實」,才能進一步開掘,形成系統的論證,這不僅是允許的,而且是必要的;這就是胡適先生說的「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否則,老是停留在設想種種可能性上,知識就無從進展。陳林先生「以小說證史」,假設小說中的人與事必要時可以視為歷史真實中的人與事,假設了小說人物與曹家真實人物之間的一種對應法,又假設對應賈寶玉的曹家人即是作者,這才得出「作者曹頫\說」。如果陳林先生有一點方法論的自覺,能意識到自己的論證原來需要那麼多的假設,該不會再說那結論是「邏輯必然」的、「唯一可能」的了吧。

陳先生以小說暗寓的元春死年為「時間原點」,來尋找「紅樓歷紀」與真實「朝代年紀」之間的對應點,這做法本身是很好的。結果是有對上的,也有對不上的。如與曹佳氏生年對上了,死年則對不上。又如壬寅年黃河大決口對上了,而以五十八回寫老太妃死對應康熙嫡母死,就對不上,相差三年。奇怪的是,在沒有史證材料可以對證的事例中,陳先生卻斷定從小說「反射」到真實時必定是對的;如陳先生算出小說中寶玉生日,以為必是曹頫\生日,於是碰到曹頫\九歲當江寧織造的怪事,然後又強行解釋這並非不可能等等。看來陳先生是太追求「自圓其說」了,他下意識裡一定是認為越能自圓其說就越真實。這一點與劉心武先生的「秦學」倒很相像。但是須知,自圓其說只是真實的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在沒有史證材料的情況下,一味地只圖自圓其說,越走越遠,這種做法並不可取。我相信,只靠強行解釋來通過難點、求得自圓其說,則可能的「假設」會更多,「曹頫\說」就更難說有什麼邏輯必然了。

例如,曹寅在次子珍兒夭殤後有詩:「予仲多遺息,成才在四三;承家望猶子,努力作奇男。」(《楝亭詩別集》卷四)是說他的弟弟曹荃兒子多,不像自家人氣孤冷,只剩一枝「獨苗」曹顒,於是把「承家」的希望寄托在三侄和四侄(曹頫\是四侄)的身上。所謂「成才」,決不會指寫鴻篇巨製小說的才能,而是「經義談何易,程朱理必探」方面的「才」。曹頫\值得曹寅如此寄望,與賈寶玉那種不讀孔孟書、慣欠風月債的德性完全相反。再說,按陳林先生考,寶玉對應曹頫\,顯得年齡太小,必須強行解釋;而既雲曹荃「多遺息」,則不妨假設還有五子六子(戴不凡先生即云「不排除有五子」),乾脆在曹頫\的弟弟中找寶玉原型,豈不方便?我並無意新立一說來反駁陳林先生的「曹頫\說」,或與之爭勝,因為立此一說又會在其他方面碰到必須強行解釋才通得過的困難;我只是想以此表明,陳林先生把自己投注了過度「信念」、而其實得靠強行解釋才通得過的結論,說成「邏輯必然」,在方法論上是明顯不當的。

陳林先生把他所論證的結論,說成像「皇帝沒有穿新衣」一樣,是無須勇氣、只需堅持常識就能看出的「事實」;這是打了一個完全錯誤的比方。皇帝明擺著沒有穿衣服,赤膊遊街,這是人人心中都有數的;除了一個「黃口無知」的小兒,大人們都不敢說出這個事實,恰恰是因為缺乏勇氣,而不是缺乏常識。歷史考證所追究的「事實」則相反,它在暗處,不在明處,不是一眼能看出的,否則,「考證」何為?歷史事實是一過性的,過去了,不會重演,往往同一個事實,歷史學者考證的結論卻不同。依方法論如理言之,考證所得並非「事實本身」,而是「關於事實的知識」。關於同一個「事實」,會有不同的多項「知識」,彼此間的關係,或棄取,或互補,都難說有什麼邏輯上或事實上的「必然」。歷史考證的恰當比方是「瞎子摸象」。歷史學者是明眼人,但看不見暗處的事實,只能通過文獻記載等材料來摸索;這與巨然大象在明處,瞎子們看不見,只能用手來摸索,就明與暗的關係而言是同構的。(如同印章可以刻成陽文,也可以刻成陰文)瞎子摸象,各得片面,互補合成,庶幾全像;或者,某一位瞎子富於經驗,善於學習,這裡摸摸,那裡摸摸,從各個角度、不同深度去摸,也可單獨庶幾全像。但是無論如何,歷史考證上是不會出現像明見「皇帝未穿新衣」這種情況的。

從善意出發,應該將陳先生的具體研究與他讚譽不實的自我評價區分開來,不要因為他自我表揚太過引起反感,而導致對他研究成績的忽視或否定。但問題在於,陳先生出格的自我評價已經干擾到他自己的研究,例如對於脂硯齋、畸笏叟批語真偽的辨別。陳先生上來就頒布一條標準:凡是與其「曹頫\說」不相協調、可據以對「曹頫\說」質疑的批語,統統是偽造。陳先生敢於訂這樣的標準,端賴於自信「曹頫\說」是「邏輯必然」,是「唯一可能」,所以一切與之相矛盾的都在蔑棄之列。陳先生的「邏輯」,就好比某位動物學家聲稱「天下烏鴉一般黑」,而當有人捉一隻白烏鴉給他看時,他便宣佈,「白烏鴉不是烏鴉」,從而保證「天下烏鴉一般黑」的「真理性」。但如果把「曹頫\說」視為假設,則遇到與之不協調的證據,正確的學術態度就會視之為一個「問題」,去作進一步深入的研究,或者化解不協調,保住假設,或者修正假設。同樣,「白烏鴉」的存在也是提出了「問題」,生物學家會去研究,是怎樣的一種基因機制,導致了烏鴉毛色的變異。只有這種態度,才能使知識深化,學術進步。而像陳林先生那樣的態度,就只能說是知性上的專制了,它只會取消問題,不能解決問題,對學術有害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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