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十八回風月筆墨考
一、前二十八回風月筆墨的刪改
眾所周知,《紅樓夢》非一次成書,而是作者「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結果,有一個不斷刪改、潤色的過程,並且最後也沒有完全修訂好。在這一增刪過程中,由《風月寶鑒》到《紅樓夢》無疑是成書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次刪改(註:陳慶浩先生認為從《風月寶鑒》(初稿)到《紅樓夢》(某次增刪稿),到《石頭記》(未完成定稿),代表今本《紅樓夢》成書的三個階段(《八十回本石頭記成書初考》,《文學遺產》一九九二年第二期)。本文為簡明起見,把成書過程分為《風月寶鑒》與《紅樓夢》兩大階段,並只限於前八十回。),把一部主旨為「戒妄動風月之情」的作品改寫成了一部主旨為「將兒女之真情發洩一二」的藝術瑰寶。《紅樓夢》到底從《風月寶鑒》承繼了多少東西,或者更具體地說,《紅樓夢》哪些部分較多地搬用了《風月寶鑒》的內容呢?種種證據表明,二十八回是《紅樓夢》寫作過程中的一個分水嶺。前二十八回受《風月寶鑒》影響明顯,保留了較多的舊稿筆墨,是成書過程中一個相對獨立的階段。對此,吳世昌先生和梅廷秀先生從版本、脂批等方面已作了詳細考證,(註:吳世昌《論〈石頭記〉的「舊稿」問題》,《紅樓夢研究集刊》第一輯。梅廷秀《〈紅樓夢〉成書過程考》,《紅樓夢研究集刊》第十四輯。二文某些觀點不盡相同,但都認為前二十八回是成書過程中一個相對獨立的階段。本文討論的風月筆墨止於二十三回,但若以二十三回為界,則缺乏其他方面的證據,故仍採用證據較為充足的二十八回為界的提法。事實上第二十八回眾人行令時薛蟠的酒令依然帶有風月色彩。)此不贅述。
既然《風月寶鑒》的主旨為「戒妄動風月之情」,就不免寫些風月故事。這些故事在今本《紅樓夢》前二十八回中還有較多留存,計有:1第五回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與秦氏「未免有些兒女之事」;2第六回賈寶玉初試雲雨情;3第六回透露出的王熙鳳與賈蓉的不正當關係;4第七回賈璉戲熙鳳;5第十二回賈瑞在夢中「與鳳姐雲雨一番」;6刪改前的秦可卿淫喪天香樓;7第十五回秦鍾與智能偷情;8第十九回茗煙與萬兒偷情;9第二十一回賈璉與多姑娘私通;十第二十三回賈璉笑熙鳳「扭手扭腳的」。從以上我們看到,在不到三十回的文字中,風月筆墨竟達十處之多。而在二十八回以後,這類筆墨就大為減少,通部細搜檢去,不外賈璉與鮑二家的私通及二尤故事而已,(註:有人認為三十一回晴雯笑話碧痕與寶玉洗浴亦屬風月之事。其實,碧痕只是打發寶玉洗澡,做些後勤工作而已,決非與寶玉同浴。若是同浴,斷不會「地下的水淹著床腿,連蓆子上都汪著水」,只有象寶玉這樣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人才會出現這種情況。又,有論者認為寶玉提出與晴雯一塊洗澡是對晴雯的性要求,大誤,這只是孩童之語,非有意識的非份之求。又,司棋與潘又安的關係已是兒女真情,而非純粹的風月之事。)而這些描寫已經相當含蓄了。賈璉與鮑二家的私通,只記他們評判鳳姐之語,與前面賈璉與多姑娘私通具寫其淫態浪言形成鮮明對照,作者在這裡著意表現的不是賈璉與鮑二家的關係,而是賈璉與王熙鳳的關係。二尤故事,亦是公認的改稿,字裡行間提到的「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喪倫敗行」(第六十九回尤三姐語)之類的事,正文已不見具體描寫,顯然已經刪去了。
前二十八回眾多的風月筆墨是否都是「塑造典型人物、典型環境不可或缺的」,都是「不能不寫、不得不寫的,與主題與人物完整而又密切地融為一體,是全書有機構成部分」(註:傅憎享《〈紅樓夢〉與〈金瓶梅〉比較兼論性的描寫》,載《金瓶梅評注》,漓江出版社1986年版。)呢?通觀全書,事實並非如此。王熙鳳與賈蓉的關係僅見於第六回與第十六回兩回,以後不復出現,顯然已改變計劃,恐怕也是怕「唐突阿鳳身價」(甲戌本第七回夾批)吧。賈璉戲熙鳳雖用「柳藏鸚鵡語方知」之法,寫得已很含蓄,但在表現人物關係、結構作品方面並無什麼意義,不像後文賈璉與鮑二家的私通及二尤故事那樣有表現人物性格、推動情節發展的重要意義。賈瑞照「風月寶鑒」的情節也被公認為與其他情節存在游離傾向,明顯是《風月寶鑒》的遺跡。秦鍾在送其姐出殯之時即偷空與智能雲雨,不但大背常理,簡直是人慾橫流了。茗萬偷情,被寶玉發現,茗煙引寶玉私自外出,脂批道:「非茗煙適有罪所協,萬不敢如此私引出外……文字荀楔細極。」(庚辰本第十九回行間批)似乎正如有些論者所指出的,這樣寫為情節發展提供了合理的依據。但事實上,這個故事不僅僅是為導引出寶玉私自外出而設置;即便如此,茗煙「適有罪所協」的理由可以千千萬萬,為什麼非要設置一個風月故事呢?賈璉與多姑娘私通,有些論者極力贊成脂批的意見:「一部書中只有此一段丑極太露之文,寫於賈璉身上恰極當極。」(庚辰本第二十一回眉批)認為這是塑造典型所必需的,不寫不行,是不得已而為之。然後文賈璉與鮑二家的私通並未描繪其淫態浪言,卻同樣刻畫出了人物性格,收到了相同的效果,可見此一段「丑極太露之文」並非刻畫人物所必需。二十三回璉鳳關於夫妻生活的笑談與賈璉戲熙鳳一樣,不見得有什麼意義,至多表現了一種生活情趣而已,然而與全書卻實屬可有可無之筆。秦可卿之死與賈寶玉初試雲雨情待下文詳論。
縱觀前二十八回,風月筆墨眾多,是其有別於後面部分的一大顯著特徵。從這些筆墨中,我們不難看出這二十八回依然籠罩在《金瓶梅》的影響之下,具有明顯的《風月寶鑒》一書的特點。《風月寶鑒》雖具有勸人為善的意圖,然終不免寫些風月故事,並且對有些故事的態度還說不上是褒是貶,如見於今本的秦鍾與智能偷情、茗煙與萬兒偷情等。一定程度上,作者是抱著津津樂道的態度寫這些風流韻事的,與一般庸俗小說無異。前二十八回中的「情」雖已不完全等同於舊小說中的風月之情,但也還不都是象後來展示的純粹的兒女真情,表明此時作者依然沒有擺脫《風月寶鑒》的影響,還徘徊於兒女真情與風月之情之間。然而隨著認識的深化和審美追求的變化,曹雪芹終於走出了這個峽谷,把筆觸逐漸集中到兒女真情上來,轉向了一個更高、更動人心魄,也更為永恆的層面,這個轉變奠定了《紅樓夢》不朽的藝術內涵之一。站在兒女真情的高度,回過頭來看先前那些風月之情,自然就成為「淫穢污臭,屠毒筆墨,壞人子弟」的東西了。風月之情與兒女真情無論在主旨上,還是審美上都屬於不同的層次,並且是互相衝突、不能並容的,因此拋棄這些風月筆墨也就是必然的了。
事實上,前二十八回中的風月故事除賈瑞一節外,(註:第六十三回賈蓉:「鳳姑娘那樣剛強,瑞叔還想他的帳。」賈瑞之事,後文僅提及這一次,可能是賈瑞之事在《風月寶鑒》一書中佔有重要地位而在作者的意識深層仍有留存,故於此處從賈蓉口中帶出。)全都在後文失去了照應,再沒有半個字提到這些事情。王熙鳳與賈蓉的暖昧關係不存在了;對賈璉與王熙鳳的個人生活,即使象「柳藏鸚鵡語方知」式的描寫也不見了;秦鍾與智能的關係隨著秦鐘的早夭而消失了,活著的智能也再沒出現;茗煙與萬兒的描寫僅有一次;賈璉與多姑娘私通,被平兒察覺,似有某種佈置,但後文再沒提及。所有這些風月筆墨在結構上有始而無終,顯然與《紅樓夢》一貫的「千里伏筆」、「草蛇灰線」之法不符,與後文賈璉與鮑二家的私通及二尤故事的筆法顯系兩樣。這表明在以後的創作中,隨著審美追求的變化,作者拋棄了原來有關風月筆墨的構思,完全轉向了對兒女真情的「發洩」。這一點也證明前二十八回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標誌著作者思想發展的一個階段。搞清這個問題的意義在於,我們在分析評論作品時,必須清楚這些情節是作者雖已寫出但後來又被拋棄的,從而不能把它們作為分析人物形象的依據,不能認為是情節發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在這個改變創作構思的大背景下,下面集中討論一下賈寶玉初試雲雨情和秦可卿之死兩個問題。
二、賈寶玉初試雲雨情辨
第六回明文標目:「賈寶玉初試雲雨情」,論者皆以為其事為確,並把它看作賈寶玉性格的一個方面。但通觀後文,卻不能不對初試雲雨情一事的存在提出懷疑。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語」一節襲人為警寶玉之癡頑,故意放風說自己將要出去。試想,一個與主子有性關係、並一心順著這條路往上爬的大丫頭會有這種想法嗎?在那樣的社會環境和倫理意識下,即使是嚇唬嚇唬也不會採取這種方式。第三十六回王夫人有一段高論:「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縱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事實上襲人是經常規勸,並且是「十分敢勸」,寶玉也「能聽他的勸」,至少口頭上聽了。如果襲人已是寶玉事實上的「跟前人」,按王夫人的邏輯,襲人就不敢勸,寶玉也早不聽了。第七十七回寶玉探視晴雯,被燈姑娘(即多姑娘)纏住,燈姑娘以為寶玉是「風月場中慣作工夫的」,卻不料「空長了一個好模樣兒,竟是沒藥性的炮仗,只好裝幌子罷了」,明點寶玉不知風月之事,並作了自我批評:「如今我反悔錯怪了你們。」第七十八回賈母評判寶玉:「只和丫頭們鬧,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愛親近他們。既細細查試,究竟不是為此。」這個結論是賈母「每每的冷眼查看」的結果,無疑是正確的,表明寶玉「只和丫頭們鬧」的原因並不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若和襲人早已「初試」,豈不知「男女的事」?第八十回寶玉向王一貼討個貼女人妒病的方子,先讓其猜,王一貼自作聰明,猜道:「想是哥兒如今有了房中的事情,要滋助的藥?」對這句話,茗煙也不過是同齡人而立刻明白,寶玉卻「猶未解」,還忙問「他說什麼?」可見寶玉對「房中的事情」一無所知。初試雲雨情之後作者雖加了一句:「自此寶玉視襲人更比別個不同,襲人待寶玉更為盡心。」然而在以後的描寫中,寶玉待襲人究竟也未特殊到哪兒去,在關心照顧方面,與晴雯、麝月等一視同仁而已,給林黛玉送手帕之類的心底秘事還是遣晴雯去的。襲人待寶玉也只是一個忠心而又心高的奴才的正常表現,他們之間看不出任何曾有越軌之舉的跡象。賈寶玉初試雲雨情,全書只第六回提及一次,再找不出半點表明此事曾經存在的證據。相反,我們處處看到的卻是一個純真爛漫、對雲雨之事一無所知的寶玉,前後的矛盾顯而易見。另外,點明「劉姥姥一進榮國府」,意味著還有「二進」、「三進」;那麼,點明「賈寶玉初試雲雨情」,恐怕還有「再試」、「三試」甚至無度,然而這些均不見於今本,表明作者寫出這一節後即改變了對賈寶玉形象的構思。
作者為什麼要改變對賈寶玉形象的設計呢?原因即在於創作主旨的改變——由寫風月之情轉向了純粹寫兒女真情。賈寶玉為大觀園情之核心,他在形象統攝著作者對情的認識和態度。改變構思後賈寶玉形象的核心是「意淫」,即對眾女兒的一種純潔高尚的情感意識。這是一種純精神的情感,是高度審美化了的產物,是一種不能用世俗的眼光去評判的行為意識。有人非要給「意淫」找出性的根據來,以為唯有如此才能合情合理地解釋寶玉對眾女兒的「一段癡情」。這種解釋對寶玉與可卿的幽夢及初試雲雨情是正確的(而這恰恰是已被拋棄的內容),用來解釋「意淫」則就是多餘的了。藝術畢竟不等於現實,不懂得用審美的眼光而是用世俗的眼光去看待「意淫」,就不足以正確理解《紅樓夢》。不要說初試雲雨情之時的寶玉只是「素喜襲人柔媚嬌俏」,根本無情(兒女真情)可言,還屬那種「皮膚淫濫」之類,與《紅樓夢》的主旨大相逕庭;即使寶玉與襲人有情可言,一番雲雨也會把這種情沖得一乾二淨,因為就當時社會的審美角度而言,性與情是衝突的,尤其與這種高度理想化、高度純粹化、高度審美化的情感是不能互容的,這也是藝術世界與現實世界的區別之一。對此,脂硯齋有精闢的論述:「余歎世人不識情字,常把淫字當情字。殊不知淫裡無情,情裡無淫,淫必傷情,情必戒淫,情斷處淫生,淫斷處情生。」(戚序本六十六回回前批)按照生活邏輯,王熙鳳「豈有不著意於風月二字之理哉」,但必用「柳藏鸚鵡語方知」之法,才「不至污瀆阿鳳之英風俊骨」。(甲戌本第七回夾批)阿鳳之事尚不能明寫,高度審美化了的賈寶玉卻明點其雲雨之事,不能不令人費解。有論者認為「如此寫來,方能看出貴族公子身上難免沾染著腐化的積習。」(註:傅憎享《〈紅樓夢〉與〈金瓶梅〉比較兼論性的描寫》,載《金瓶梅評注》,漓江出版社1986年版。)這是撇開作品本體而作的庸俗社會學的解釋,不足以釋其根本原因。還有人認為這「暗示了他與傳統無法分割的『血緣』關係」,(註:潘凡平《癡呆與瘋狂——從賈寶玉到「狂人」》,《紅樓夢學刊》一九九0年第二輯。)遺憾的是《紅樓夢》並未寫寶玉身上傳統與叛逆(這個詞未必準確,暫用)的衝突,只是論者一廂情願的猜測。這個矛盾唯有從作者思路的改變方面,才能得出合情合理的解釋。
賈寶玉初試雲雨情是由他與秦可卿的幽夢直接導引的,當我們否定了其初試雲雨情的行為之後,不能不對這場幽夢重新作一番審視。前面說過,「意淫」是一種對眾女兒純潔高尚的情感意識,這個結論是通觀全書得出的,在第五回中尚得不出這個結論。林春風先生認為「秦可卿與寶玉的異性結合,是曹雪芹闡釋『意淫』說的形象圖解。」(註:林春風《秦可卿別論——兼論曹雪芹的性愛觀》,《蘇州大學學報》哲社版,一九八九年第二、三期。)如是,則「意淫」還談不上是一種純潔高尚的情感意識。既已有雲雨之事,則無純潔高尚可言,況且此時的寶玉和可卿正如寶玉和襲人一樣,根本沒有志趣相同的兒女真情作基礎,沒有愛情可言,很難說其不是「皮膚淫濫之蠢物」。警幻雖言寶玉「天分中生成一段癡情」,在這場幽夢中卻沒有多少表現,寶玉的行為仍與俗人無異。作者一方面要表現「一段癡情」,另一方面又念念不忘雲雨之事,如前所述,表明此時的作者還沒有擺脫《風月寶鑒》的影響,還有「淫」與「情」的夾縫中行進,審美認識還存在著矛盾。只有當後來作者放棄「淫」而專寫「情」,並把「情」提高到相當的審美高度時,我們才可以得出「意淫」是一種對眾女兒純潔高尚的情感意識這個結論。
值得指出的是寶玉與可卿的關係不僅僅表現在這一場幽夢中。第十一回寶玉同王熙鳳探視病中的秦可卿,想起在那裡睡晌覺夢到「太虛幻境」的事來,聽了秦氏的話不覺「如萬箭攢心」。及聽說秦氏死後,又「只覺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聲,直奔出一口血來。」這些都表明,作者在賈寶玉與秦可卿之間原有某種佈置,很可能是借鑒《風月寶鑒》的內容,以表現「情」為核心,只是後來連同其他風月筆墨都一併捨棄了,只留下了一些蛛絲馬跡。
三、秦可卿到底是淫喪還是病喪
對於秦可卿,人們已經說了千言萬語,對其喪身的原因卻仍然莫衷一是。對其死因的解釋直接關係到對這個人物形象的評價。淫喪說者認為作者雖然刪去了「淫喪天香樓」的具體描寫,但字裡行間仍留下了大量的未刪痕跡,寫病喪只是為了行文乾淨,原意在於寫其淫喪。二因共存,是為了使讀者透過簾幕看到她的真實死因。這樣,秦可卿就是一個頗有心計,但卻淫蕩的貴婦少奶奶形象。病喪說者認為作品詳細描寫了其由病而死的全過程,明白無誤地點出其死因是得病,淫喪是作者早已刪去的內容,不能作為評價人物形象的依據,因此認為秦可卿是一個作者對其完全持肯定態度的,諸「美」「兼」具的形象。兩種說法的根本分野就在於如何看待文中既言其是病喪,又留下了淫喪的蛛絲馬跡這種現象。
我們先來看看刪改前的秦可卿形象。作者寫了秦可卿與賈珍的亂倫,並且把家族的衰敗歸結為這種亂倫:「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這和《金瓶梅》第三回回前詩「犯著姦情家易散」的思想一脈相承,只不過是傳統「女人禍水論」的延續而已。然而一個大家族的衰敗終究不是「女人禍水」所能解釋得了的,「兒孫一代不如一代」、「自殺自滅」才是其衰敗的內因。事實上曲子詞緊接著就寫道:「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把敗家的原因又歸為賈敬的不理家政,這正是「一代不如一代」的表現,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前面「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的說法。從更廣闊的角度說,賈家的衰敗不僅僅是一個家族的問題,它喻示著曹雪芹對整個社會的洞察和評判,這更不是「女人禍水」所能解釋的了的。事實上在後來的描寫中,曹雪芹也未將賈家衰敗的主要原因歸結為荒淫亂倫。隨著對敗家認識的深化、摒棄「女人禍水論」而刪去「淫喪天香樓」一事也就是必然的了。多了敗家的內容,是秦可卿之事與其他風月筆墨不同的地方。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是前二十八回的眾多風月筆墨中濃濃的一筆。那麼為何單單修改了這一個而其他都沒改動呢?這還得歸功於脂硯齋的一片「善心」。但脂硯齋也把自己的功勞看得太大了,大書一筆「因命芹溪刪去」,實際上他的「命」充其量不過是外因而已,作者認識的深化、思路的改變才是刪改的真正原因。對於自己的作品,曹雪芹恐怕還是有決定權的,不致於被批書人牽著鼻子走,否則《紅樓夢》也不會有今天的成就。現在有些論者非要把作者已經遺棄的情節考證出來放回去,以為這才符合作者的本意,豈不知這樣做使作者的認識水平又退回到原來的層次上去了。從考證成書過程、刪改情況的角度談秦可卿淫喪是有益的,但從人物分析、情節發展的角度談淫喪,則在自以為得其謎底時不知不覺地偏離了作者的意圖。
剩下的問題是,為什麼既然已經把淫喪改為了病喪,還是留下了好多淫喪的痕跡呢?秦可卿死後賈珍的種種表現,丫鬟一個撞死,一個認作義女,焦大的醉罵,眾人「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以及判詞、曲子詞的內容,都使得一些論者堅定地認為這樣寫是兩存筆法,好使細心的讀者尋繹其初心。然而只要我們從《紅樓夢》是一部未成之書,還沒有完全修改好,矛盾還很多的角度,把以上這些內容認為是還沒來得及刪盡的淫喪遺文,那麼就沒有什麼奇怪的了。現存《紅樓夢》還有好幾處缺漏未補,有些章回之間失去銜接,人物年齡、生日、出身頗多混亂,有一些該刪而未刪的東西依然留存了下來。即使判詞、曲子詞與正文之間,也還有矛盾之處。如元春曲子詞:「望家鄉,路遠山遙。」從上下文判斷,這兒的「家鄉」顯然指家而非舊籍,也就是說這個「家鄉」此時在北京而非南京,說「路遠山遙」,顯系賈府還沒有從南京「搬」到北京時語。至於作者為什麼在書中留下了包括秦可卿淫喪在內的眾多明顯的矛盾而沒有細改,就不是本文所涉及的問題了。
總之,如果我們要真心尊重作者的思想,就應該認為秦可卿是病喪而非淫喪。其病喪過程雖然有不嚴密之處,但畢竟是作者認識深化以後修改的產物,與作品主旨是協調的。斷定其是病喪還是淫喪,不能僅僅依據作品中有關這件事的一些描寫矛盾作出判斷,更重要的是是依據作者的思想認識,依據哪種方式更有利於表現作品主題,更符合全書風格來作出判斷。
從第五回看,在作者原先的設計中,秦可卿應該是一個統貫全書的重要人物,是表現情的另一個中心。但自秦可卿死後,這個人物便永遠地消失了,沒有任何人、任何地方再提到她,在眾人的記憶中,甚至夢幻中亦不再出現(續書在鴛鴦上吊時點明秦可卿為自縊而死,自以為得原作之奧妙,豈不知撿了一根被曹雪芹丟棄的剩骨頭),這與其先前形象之鮮明、地位之重要、對眾人印象之深刻形成鮮明對照。這表明作者雖已對她作了修改,最終還是拋棄了她,把她逐出了《紅樓夢》的人物行列(八十回書後來只提「賈蓉之妻」,而不言其名,續書看不過眼,點明是續娶,並給安了一個「胡」姓)。這個現象頗值得深思。她的被捨棄,一是不利於敗家根本原因的挖掘,二是和其他風月筆墨一樣,有礙於兒女真情的表現,但這似乎不僅僅是其有淫喪一事的緣故。我們注意到,秦可卿的情,尚不是兒女之真情。「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相逢必主「淫」的情,肯定不是《紅樓夢》所表現的兒女真情。其曲子詞「宿孽總因情」,這個「情」是亂倫之情,而非兒女真情。可見作者在設計秦可卿形象的時候,試圖把她設計成一個「情魁」、「兼美」的形象。但如上文所言,作者此時的思想意識還沒有擺脫風月之情而完全上升到兒女真情的高度,如果以這樣一個秦可卿貫穿全書或引導賈寶玉,必然有損於兒女真情主旨的表現。另外從結構上講,林黛玉、薛寶釵加進以後,賈寶玉與秦可卿的關係也很難再發展下去,所以只好讓她退出了《紅樓夢》,(註:嚴安政先生認為秦可卿早死是作者「兼美」審美理想失敗的結果(《「兼美」審美理想的失敗》,《紅樓夢學刊》一九九五年第四輯),是一個有識力的論斷。)匆匆忙忙地結束了她的生命。從後來被拋棄的角度講,我們再有沒有必要把她作為一個重要人物而分析其形象都成了問題。
關於秦可卿的形象,只有從改寫的角度才能得出合情合理的解釋。但有些論者不是從作品改寫的事實出發,而是依據淫喪的一些遺跡,熱衷於挖掘秦可卿的「真實」形象,或認為秦可卿出身寒微,為保住其蓉大奶奶的地位而奉承賈珍(尤氏、邢夫人出身都不富貴,但並無此憂);或認為賈蓉有不育之症,為子嗣起見與賈珍亂倫;(註:宋瑞橋《論秦可卿悲劇情節的增刪》,《衡陽師專學報》,一九八八年第三期。)更有甚者,認為秦可卿出身不僅不寒微,而且相當高貴,是皇族內部權力鬥爭的產兒。(註:劉心武《秦可卿出身未必寒微》,《紅樓夢學刊》一九九二年第二輯。)所有這些說法純屬主觀猜測,在作品中找不到半點影子。這些說法不同於舊索引派,但似乎又不能不歸結為索引派。文學藝術畢竟不同於現實生活,也不是現實生活的翻版,文學和現實是兩個不同的系統,不能用生活的邏輯代替文學的邏輯而去推測作品中的情節。「文學研究的合情合理的出發點是解釋和分析作品本身」,(註:〔美〕韋勒克、沃倫《文學理論》,145頁,劉象愚等譯,三聯書店1984年版。)而不是無邊際地挖掘所謂「隱藏」的文學外部的東西,這樣做只會導致對文學本質的曲解。
四、結語
《紅樓夢》前二十八回是成書過程中的第一個階段,具有明顯的獨立特徵,表現之一是受《風月寶鑒》影響明顯,存在大量風月筆墨。這些風月筆墨與《紅樓夢》「將兒女之真情發洩一二」的主旨相悖,也不能正確解釋家族衰敗和社會僵化的根本原因,反映出作者此時尚徘徊於風月之情與兒女真情之間,還沒有完全擺脫舊言情小說的影響。隨著認識的深化和審美追求的變化,作者在後來的描寫中改變了構思,全力展示高度審美化的兒女真情,全方位地摒棄了先前的風月筆墨,從而把與這些風月筆墨有關的一些人物,如賈瑞、萬兒、智能、秦可卿等也一併摒棄了。另一些因情節需要而保留下來的人物,如賈寶玉、賈璉、王熙鳳、賈蓉、茗煙等也從風月筆墨的籠罩下走了出來,從而使《紅樓夢》進入了一個新的境界。在這個改寫的大背景下,集中討論了賈寶玉初試雲雨情和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二事,認為賈寶玉初試雲雨情的行為及與秦可卿的幽夢不符合改變構思後賈寶玉形象的美學特徵,並且與後來對他的有關描寫矛盾,當屬該刪而未刪的情節。秦可卿淫喪是作者前期的思路,後來隨著整體思路的改變,在批書人的督促下,遂改為病喪。淫喪是作者已捨去的情節,不應該考證出來再安到秦可卿頭上。既然前二十八回中的風月筆墨都是已被作者拋棄的情節,就不能再作為分析主題思想和人物形象的依據。
說這些風月筆墨集中於前二十八回,是就整體情況而言,並不是說每一個風月故事都延續到二十八回為止。好多故事,如賈寶玉與襲人、茗煙與萬兒之事都只出現一次。雖點明賈寶玉與襲人有染,並安排他兩次捉姦,但在其他地方卻又竭力展示他高度純粹化的情感意識,如第十九回意綿綿靜日玉生香一節,第二十七、二十八回黛玉葬花一節等。尤其是秦可卿,刪改之後又被拋棄,反映出此時作者意識的複雜性(或刪改情況的複雜性):一面渲染風月之事,一面又隨寫隨丟;一面展示風月之情,一面展示兒女真情。所有這些,都使得前二十八回中「情」的主題複雜而又混亂。
說前二十八回是成書過程中一個相對獨立的階段,表現不僅僅是風月筆墨眾多和情的主題的混亂,主人公還沒有完全從幻境走到現實中,石頭的作用還很明顯是前二十八回的另一特點。寶黛初見,便有似曾相識之感,這正是「還淚說」的衍化;寶玉在探視病中的秦可卿及大觀園題對額時兩次想起了太虛幻境;第十七至十八回因見大觀說不盡的「太平氣象,富貴風流」,遂發了一通感慨:「此時自己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淒涼寂寞;若不虧癩僧、跛道二人攜來到此,又安能見這般世面。」這段感想說不清是石頭的還是賈寶玉的,說明此時神話中的石頭與現實中的賈寶玉還沒有完全分開;第二十五回病中的賈寶玉道:「從今以後,我可不在你家了!快收拾了,打發我去罷。」又和尚對通靈玉的一番歎息,也表明賈寶玉與石頭尚為一體,並且幻化為通靈玉的石頭還有「除邪祟,療冤疾,知禍福」的神奇功效。在前二十八回中,賈寶玉時不時地被拉回到青埂峰下或太虛幻境中(二者一個照應「石頭記」的結構,一個照應「還淚說」的結構,都是《紅樓夢》的開頭),行文帶有濃重的神話和夢幻色彩。二十八回以後,石頭的功用降低了,神話夢幻色彩減弱了,賈寶玉完全成為現實中人。風月筆墨與神話夢幻色彩是前二十八回的兩大顯著特色。我們也許還可以找到一些其他方面的特點來證明前二十八回的相對獨立性,這都是有待進行的工作。搞清這些問題,不僅僅是考證上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可以使我們分清哪些情節是隨著作者思路的改變該刪而未刪、該改而未改的,從而為分析人物形象提供正確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