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姨娘
在評論《紅樓夢》的一些文章和著作中,給這部小說裡姨娘一類的人物,定過這樣的一種階級身份:叫做「半個主子」。在「四人幫」掀起的那陣「評紅」喧聲之後,這種「半個主子」說很是風行一時,成了無人公開懷疑的定論。一九七四年出版、一九七六年重版的一本十五萬字的署名洪廣思,取名為《階級鬥爭的形象歷史—評<紅樓夢>》的「評紅」專著裡,就論述過「趙姨娘、周姨娘這類所謂『半主子』」,。作者把他們這類人物都說成是屬於「剝削階級」的人們,明顯地顛倒了主奴關係。其他一些持「半個主子」說的文章和著作中,也有同樣情況:他們或者把這種「半個主子」統計在主子數字之中,或則把這種「半個主子」列入主予譜系之內,用意也是說她們是剝削階級分子,頗有點自相矛盾。雖然這些人都是古代小說中的人物,她們自己不可能提出申訴,可是我們卻有必要,費一些時間和精力,替她們做一次申辯。
用「半個主子」來標明人們的階級身份,從字面本身的含義上看,這是違背馬克思主義的階級觀點的。被定為「半個主子」的人物,當然還該有另外的半個身份。在評論《紅樓夢》中的主奴關係時使用這個字眼,不言而喻,這種人物的另一半身份,自然就該是「半個奴隸』,』了。主子,是剝削壓迫奴隸的統治者,奴隸,是受主子剝削壓迫的勞動者。難道這樣互相對立的兩種階級身份,能夠溶化調和地並存於一個人的身上嗎?存在著主子與奴隸的對立的社會,當然是階級社會。「在階級社會中,每一個人都在一定的階級地位中生活」(毛澤東:《實踐論》)。難道在主子與奴隸這兩種對立的階級地位之間,會有一種人物,恰好是平分秋色、各佔一半地同時在這兩種階級地位中生活嗎?在現實的世界裡,是找不到這種怪人的。在舊社會的意識形態領域裡的鬥爭中,魯迅先生曾經指出過:文藝上的「第三種人」「是不能有的」。作為引喻,魯迅先生述講明,即使在人的形體上的胖和瘦的分界中間,只要「一加比較」,「不胖不瘦的第三種人」,事實上也是並沒有的(《南腔北調集·又論第三種人》)在政治上,尤其是在經濟地位上的階級劃分中,要說有所謂的半主半奴的「第三種人」存在,那真是不可思議的怪事。這種「半個主子」說,無疑是一種不可思議的怪論。
「半個主子」是對《紅樓夢》中一類人物劃定的階級身份。《紅樓夢》是真實地反映了封建社會生活的一部偉大的作品,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人們的階級身份是根據人們在生產資料所有制中所佔的地位來劃分的。《紅樓夢》中的姨娘和主子,是處在對立的地位。主子佔有一切生產資料,奴隸在生產資料上毫無所有,這是主子與奴隸對立的兩種階級地位,主子就是依靠這種生產資料佔有者的地位來剝削奴隸的。這種生產資料上的有與無之間,不存在一種半有半無的地位,這就決定了這種半主半奴的「半個主子」是根本上不能存在的。《紅樓夢》中所寫的姨娘和屬於這一類人物的妾,誰都不曾有過這種半主半奴的地位。她們,有的出身於「家生」奴隸,從生下地來,就是毫無生產資料的奴隸,她們被主子收房之前,過的是小丫頭的生活。有的是主子家從外面買來的窮人家的女孩子,也是連人身自由都賣掉了的奴隸,她們的衣食所需的生活資料,都要靠主子供給,更談不到有什麼生產資料了。正是因為處於這種毫無生產資料的地位,她們的勞動除掉為自己換得一點生活需要的衣食之外,全部被主子所剝削。她們在被主子收房為妾以至被加上姨娘的封號之後,對於屬於生產資料的主子家的土地、房產,仍然是毫無佔有和使用的權利。這些產業的租出既與她們無關,這些房租、地產的收入,也不曾歸入過她們之手,由她們去支配。她們哪裡有半點主子的地位呢?在封建社會,奴隸之於主子,不過是工具而已,連人的資格都是沒有的。《紅樓夢》中的姨娘們之於主子,也不過是他們發洩淫慾和生兒育女的工具罷了。男主子還可以把她們賞人、賣錢、對換,這正是她們是一種工具的表現。賈赦賞給兒子賈璉的「房中丫頭」秋桐,就是他為數眾多的姬妾之一。在脂硯齋評本的《石頭記》中,就明寫著她是賈赦的一個小姨娘。姨娘是工具而不是人,所以,賈府的主子們並不把賈赦此舉看做有傷人倫。在薛蟠和夏金桂的一次大鬧中,薛姨媽講過要把香菱再賣掉換錢。此時的香菱,是在幾年之前,薛家就「擺酒請客的費事,明堂正道」給薛蟠做了「屋裡人」的。王熙鳳因為賈璉稱讚香菱「長得好齊整模樣兒」,就向賈璉說道:「你要愛他,不值什麼,我拿平兒換了他來好不好?」薛姨媽、王熙鳳講的雖然是氣話、笑話,但這必然是當時的可行之事、正常之理,她們才能在賭氣和玩笑時講出來。趙姨娘為賈政生養過一女一子,備受熬煎,在其女探春理家,按例發放喪葬賞銀時,她不但不曾沾到一點主子地位的邊兒,她的比外買奴隸低一等的「家生」奴隸的地位,也不曾因為她是這樣一個姨娘,就能爭得在奴隸等級地位上的一點提高。做為工具,她的侍枕席、養兒女,不過是物盡其用,在主子眼裡,她依舊是工具而不是人,更不要說變奴為主了。
奴隸是主子的工具,這種工具也可以是生產資料。姨娘手下也有小丫頭服侍,這是不是姨娘的一種主子地位呢?不是的。服侍關係並不等於奴隸制的階級隸屬關係。服侍姨娘的小丫頭,既不是朝廷發給姨娘為奴的罪犯,也不是姨娘自己出錢買來的貧家女兒,其人身所有權並不是屬於姨娘,而是和姨娘一樣同屬於主子。趙姨娘罵過芳官,說她是「我們家銀子錢買了來學戲的……我家裡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貴些。」芳官卻回駁道:「我又不是姨奶奶家買的。」這言外之意是:她是賈府的主子買的,是賈府的奴隸,不是趙姨娘家的奴隸,即不是趙姨娘的奴隸。服侍姨娘們的丫頭,當然不可能是姨娘的陪嫁丫頭或後買的丫頭,她們自然是屬於主子的奴隸,而不是姨娘們的奴隸。小丫頭和姨娘同是受主子剝削的奴隸,她們相互之間並不是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之間的階級對立關係。做姨娘的要有小丫頭服侍,每個姨娘要有幾個小丫頭服侍,都是主子按例派給的,這權力在主子手裡而不是在姨娘手裡。姨娘和小丫頭,同是受主子剝削的奴隸,只是在受主子剝削上的方式有所不同,是作為不同的工具,在各盡其用。她們本身做為工具這種生產資料,身份是彼此平等的,這裡是找不到姨娘的主子地位的。
《紅樓夢》中的姨娘和一切丫頭,包括服侍姨娘的小丫頭在內,都是從主子手裡分得衣食、領取月錢的奴隸。姨娘本身沒有養活自己的錢糧,更沒有用來養活服侍他的小丫頭的錢糧。當然,姨娘也只有領取衣物、錢糧的地位,沒有向任何丫頭、包括她手下的小丫頭發放衣物、錢糧的地位。趙姨娘和周姨娘的小丫頭的月錢受過一次剋減,那是由「外頭」,即掌權的男主子決定的。何月開始剋減,每人剋減多少,趙姨娘、周姨娘都不被告知,無從知曉,也無權過問。在掌握奴隸們的生活資料分配上,姨娘也是沒有一點主子地位的。
《紅樓夢》中賈府姨娘們領得的月錢是每月二兩銀子,太太、奶奶們身邊的大丫頭象鴛鴦、金釧等人,是每月一兩銀子,寶玉屋裡的晴雯、麝月等大丫頭,是每月一弔錢,趙姨娘、周姨娘們的丫頭,原來也是每月一弔錢,後來減成每月五百錢,和寶玉屋裡的佳蕙等丫頭一樣了。比起來,姨娘的月錢,比其他的丫頭們數量多了一些,此外,姨娘所得的衣物、食品等賞賜,按例也比別的丫頭們多一些。王夫人在內定襲人做寶玉的侍妾時,曾經告訴過當家的王熙鳳:「以後凡事有趙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襲人的。」這個「凡事」,就是指所有那些衣物、食品的賞踢說的。《紅樓夢》也具體描述過襲人此後和平兒、素雲等一起領受的食品賞賜。這裡說了,只要王夫人這樣的主子做了這種納某一女奴為妾的決定,這個女奴的月錢和其他賞賜,立時可以提到和姨娘同等的地位。但性質上和其他丫頭一樣,都是由主子的決定造成的。而這種月錢和衣食賞賜,顯然也都是屬於生活資料的錢物;而這種數量的多寡的差別,總括起來,是受剝削的奴隸之間,在從主子手中分配得來的生活資料上的數量差別。考察《紅樓夢》中姨娘和其他女奴隸在經濟地位上的不同之處,也就是只此一點而已。這種差別當然不能抹殺不論,它說明在經濟地位上,姨娘是一種經濟收入較高的一個奴隸階層,這是實事求是的結論。持「半個主子」說的論者,給姨娘定出「半個主子」這種身份的經濟上的立論根據,其實也就是只此一點。他們把這種生活資料所得數量上的差別,說成是主奴之間的矛盾對立,給姨娘派上個「半個主子」的身份,把她們推到剝削階級的一邊,這是在社會階級分析上,用形而上學取代了辯證法,把同是受主子剝削的兩部分奴隸,劃成了屬剝削階級的「半個主子」和與「半個主子」、「正經主子」對立的全份奴隸。這必然走到混淆階級陣線、顛倒階級關係的錯誤上去。
經濟上的階級剝削,是和政治上的階級統治緊緊地聯結在一起的。《紅樓夢》中男主子可以自由地將女奴隸收房、做姨娘,可以把她們賞人、賣錢,除了以經濟上的生產資料所有制做依靠之外,也還靠著當時保護奴隸制、允許奴隸買賣的政府法令,作為政治上的武器。第四回中薛、馮兩家爭買一娜做妾的案件裡,買良為妾婢是受法律保護的,就完全說明了這一點。甄家的英蓮被賣做薛、馮兩家之妾,在政治上也就失去了人身自由的地位。賈雨村和他的前任應夭府尹,追究的都只是鄉宦之家的冤情而從不問這兩家買奴是否有罪。在這部小說裡還清楚地反映出來,在這種保護奴隸制的政治制度之下,一個奴隸要解除其奴隸身份,只有經濟上的條件還是不夠的,他還必須經過法定手續的承認。作為奴隸的姨娘,在政治上和其他奴隸的命運並不兩樣。奴隸們解除奴隸身份的這種手續之一是贖身:由奴隸或其良家父母拿出一定數量的財物給主子,由主子同意解放,這樣奴隸方為良民。榮府總管賴大,家有亭台樓閣,按說有足夠他贖身之用的資財,但在賴尚榮開罪賈政之後,捎信要他贖身出來之時,卻就因為不得主子同意,他仍然贖身不成。為此,賴尚榮還不得不辭官不作,以免遭到更大的罪戾。這就表現出來,當時那種維護奴隸制度,剝奪奴隸人身自由的政治強制力量,在有的時候、有的場合是比經濟力量的作用還大的。襲人在被王夫人內定作寶玉的侍妾之後,曾兩次和寶玉談到她的贖身問題。第一次寶玉不知此情,就講過只要賈府果真蠻橫不放,襲人就難以贖身出去。第二次寶玉已知此情,就講過「從今我可看誰來敢叫你去?」這倒反映出來,女奴隸被收房之後,在贖身上倒多了一層政治上的障礙,這道理是很容易想明白的,而做了妾還要贖身方得自由,則明確地表明了妾和姨娘在政治上的奴隸階級身份。賈府的奴隸,除了用贖身解除奴隸身份這條路之外,還有由主子「放出」解除其奴隸身份的一種法定手續。賈珠死後,他的小姨娘們是由李執提出「放出」的。顯然,這也表明,在未被「放出」之前,這些小姨娘的身份還是沒有人身自由的奴隸。《紅樓夢》中的姨娘和妾,還有一條法定的變奴為主的道路,那就是在男主子的正妻死了以後,極個別的人物可以得到「扶正」,成為主子奶奶。家業敗落之後,由科舉得官的賈雨村,曾將他的小妾、原是甄家丫頭的嬌杏「扶正」過。這在他那種門第之中,可以行來較易。在這件事上,賈雨村自己是一家之主,連族人都不在就近,而他對嬌杏丫頭,又有風塵知己的感念,這實在是極為偶然的事件。嬌杏葉音「僥倖」,就有曹雪芹點明這種機遇難得的用意。在簪纓世家的賈府,只有王熙鳳死後,平兒得到「扶正」的一例。這在賈家也是抄家敗落之後的事,還是《紅樓夢》續作者之筆。姑不論其情節是否合於原作者曹雪芹的本意,只從這件事的進行上說,這是男主子賈璉妻妾俱無,而對平兒異常感激之下,自己願意了的。但這還不能進行,他必須等流放在外、被赦後尚未回家的賈赦回來之後,求得他這個掌權的家長同意後才能作數。手續的繁難和嚴格,表示了它確是一種法定的解放奴隸的政治制度。這等等事例表明,《紅樓夢》中的姨娘和妾,在政治上的法定階級身份,也全然是奴隸而沒有半點主子的成分。
主子與奴隸這兩個階級的政治關係,自然不只表現在這兩種法定身份的嚴格區分上,主子對奴隸的政治統治,在日常關係中,它在各種具體事件上經常在誰統治誰上表現出來。趙姨娘是個有子有女的,掌家權的男主子賈政的「跟前人」。她卻不但必須事事恭聽賈政、王夫人的喝罵和管家女主子王熙鳳的斥責,就是在探春理家時,她在這個自己「腸子裡爬出來的」女主子面前,對她賞賜自己兄弟的喪葬銀子的數目的規定也必須完全服從。她有不平,但只能出之以哭訴,而不能以身份平等的地位進行抗爭。
對於主子,姨娘是被統治者。姨娘這種高一等的女奴,對於下一級的女奴,是否有統治權力?也是沒有的。芳官在和趙姨娘的吵鬧中,說了她不是「姨奶奶家買的」以後,接著是說:「姨奶奶犯不著來罵我」,趙姨娘打了芳宮耳刮子,芳官當眾哭嚷:「你打得著我嗎?……我要叫你打了去,也不用活著了。」這說明,經濟上不能買奴的姨娘,在政治上也沒有打罵奴隸的主子地位。在這件事上,探春說過趙姨娘,對小丫頭子們「也只該叫管家媳婦們去責罰」,似乎趙姨娘有叫管家媳婦責罰小丫頭們的權力。其實這是探春息事寧人之語。榮府管事媳婦甚至如林之孝家的、周瑞家的之流,在責罰奴隸時從來都得請示管家主子,卻從無請示或聽了姨娘的命令就去責罰奴隸的事情。探春的話重在最後一句,那就是讓趙姨娘「心裡有二十分的氣,也忍耐這幾天,等太太回來,自然料理。」姨娘只有向主子太太訴明原委的奴隸地位。「叫管家媳婦們」責罰小丫頭的權力,其實是在太太、奶奶們這些主子手裡的。「姨娘也有丫頭服侍」,這是「半個主子」說持論者把姨娘打成主子的論據,它在政治關係上也站不住腳,姨娘和小丫頭之間的受服侍和服侍的關係,是主子按奴隸的分工規定的役使和被役使的關係,不是統治與被統治的政治壓迫關係。賈府的奴隸之間有著等級地位的各種差別,在役使關係上也有著這種差別。「奴才還有奴才」,這是賈府奴隸們講的話,這是指的奴才中有奴隸中的管事者和被役使者的關係,他們不曾講過奴才裡還有主子。賈府的「人口日多、事務日盛」的經濟情況,要求奴僕們進行專職勞動的分工,各行分工中,又少不了有管事者與服役者。這種管事者與服役者之間的關係,都是在主子統治下的奴隸中間的等級差別關係。周瑞的兒子是這樣一個管事的奴僕。在王熙鳳的生日裡,他自己不張羅收禮,只是罵那些被役使的「小么兒」們,在端禮時他又不如「小么兒」們謹慎,撒了一院子饅頭。王熙鳳差她的隨侍小童彩明處理這件事,倒是只傳話去說他而沒有說「小么兒」們。而他卻又罵了彩明,好像頗有些主子氣味,但這卻招來了王熙風攆他出去的苛重責罰。在賴大家代為求情之後,還是挨了四十棍才了事。役使與被役使的等級差別關係和主子與奴隸的政治壓迫關係的區別,在這件事上是表現得十分清楚的。姨娘和服侍她的小丫頭之間的關係,也是這種主子規定的役使與被役使者之間的關係。說得更明白些,這種奴隸之間的役使者和被役使者之間的關係,在性質上與主子的車伕與騾馬的關係相同。車伕是主子的會說話的工具,騾馬是主子的不會說話的工具。雖然車伕有役使騾馬的權力,騾馬必須按車伕的役使行止進退。甚至車伕還有用鞭子打馬的權力,就像那些賈家媳婦有責罰下層奴僕的權力一樣,但他和騾馬都是主子的工具,他並不是騾馬的主人。他如果不按主子的規定隨意鞭打騾馬,他自己恐怕還會受主子的鞭打的。姨娘和服侍她的小丫頭的關係也是這樣,雖然有役使關係上的不同,但在同是主子的奴隸上,她們的政治地位卻是一樣的。
《紅樓夢》中的姨娘,邢夫人說過,是要主子封的。主子加的這種封號,是不是就沾昔主子的氣味呢?這也不對。在《紅樓夢》中,姨娘這種稱號本身就是一種奴隸身份的稱號, 『屋裡人」、「跟前人」、「通房大丫頭」、妾這等等名目,都是這同一類的稱號。沒封姨娘,還可稱做「姑娘」,封了姨娘,還可以稱做「姨奶奶」。這類稱呼,是經濟關係、政治關係在輿論名分關係上的一種恰當的反映。女主子的稱號則與這類稱號界限分明,不容混淆,所謂「太太」、「奶奶」和妻就是。邢夫人說過:「大家子三房四妾的也多」。為什麼「房」和「妾」要以「三」和「四」來分開計數呢?就因為「房」是指妻,是主子,「三房」妻也還是妻。「妾」則是奴隸,不論一、二、三、四、先後大小,都是奴隸。《紅樓夢》裡賈府的男主子,按規矩都是先有一兩個妾然後才娶妻的(見《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這裡的妻妾之分,是以主子與奴隸這兩種階級身份來區別的,它和以先後次序分別大老婆和小老婆的名分,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用後一種關係去理解《紅樓夢》中的妻妾關係,會抹殺這本書中所反映的這種階級區別,混淆了主奴界限。尤二姐出身良家,她儘管是賈璉違旨背親偷娶在府外的「二房」,但一過門就被稱做「奶奶」,從不曾在前邊加一個「姨」字。這因為那個「二房」者,是二房「妻」也。興兒在王熙鳳面前,曾稱過尤二姐是「二姨奶奶」,賈珍也說過尤二姐是賈蓉的「二姨娘」。這是和賈府中人稱薛蟠之母為「姨媽」、「姨太太」的用語性質相同的。這個「姨」字,是宗法血緣關係中的一種親戚稱呼,它不同干趙姨娘、周姨娘中的那個「姨」字,後者是一種奴隸身份的標誌。趙姨娘的夫主賈政,在輩分上高於尤二姐的丈夫賈璉,且又是榮府當官掌家的男性主子;而她自己也是早就明堂正道的封做了姨娘的,還生養過三小姐和三爺這兩位少主子,不比尤二姐是「偷來的鑼鼓打不得」,還又無兒無女,但她卻從未被稱過「太太」或「奶奶」,也從未曾被說成是賈政的「X房」過。這種稱呼上的主奴名分,在賈府是區別得非常嚴格、非常清楚的。男主子和良家女子結婚,這叫做娶妻。在《紅樓夢》中不但人人這樣談講,就是當時的政府法令裡,「娶妻」,也有標明良民婚嫁的明確含義。王熙鳳轉教過張華,要他「告賈璉娶尤二姐是停妻再娶」,可見這是一種律有明文的罪名。而有妻的男主子,再收房、納妾,不管它有多少次,是從不算一條罪名的。不但如此,倒是連王熙鳳這樣的女主子,都不敢擔「不容男人買妾」的「不賢良」的名聲,因為這和她自身無子結合起來,就可以構成她被丈夫休棄的罪名。良民婚娶大事,按禮要有媒人通說,送茶禮、柬帖,要男女兩家父母情願,女家陪送妝奩,男家花轎迎娶,夫妻同拜天地等等儀注。而男主子」納妾」、「收房」,最多不過請客擺酒,至於女奴隸及其父母是否願意,是從無人問的。賈赦要納鴛鴦為妾時,邢夫人遊說過鴛鴦本人,那是為了過好上一級女主子賈母的關卡。對鴛鴦的父母兄嫂,卻一概越過不問。賈赦找金彩和金文翔夫婦,那只是壓迫他們轉而強壓鴛鴦。「仔細你們的腦袋」,這是賈赦向金文翔當面訓斥的話,這難道是對良民婚姻關係中的妹夫向「舅爺」講的話嗎?探春講過趙國基見了賈環要站起來,拿不得舅舅的款的話,也是說姨娘家和夫主一家的關係,只能是主奴關係。不論是按朝廷王法還是大家禮數,在《紅樓夢》裡,姨娘和妾這一類的稱呼,在在表明,它確切的是對奴隸階級中的人們的一種稱呼。有著這種稱號的人們,也就當然是奴隸而不是主子。
有人把「母以子貴,妻以夫榮」的所謂諺語,似乎當做了封建社會裡的真理,以此為據,說什麼賈環只要繼承了賈家的家業,趙姨娘就可以壓過王夫人。這意思是,趙姨娘將來會是整個主子,現在說她是「半個主子」,當然是不成問題的。前面已經說過,姨娘根本不是夫主的妻子,只是他的「賤妾」或「奴家」。趙姨娘不曾因賈政的當官掌家而得到什麼榮華或榮耀。丈夫當官,誥命的封贈是落不到妾奴身上的。說到「母以子貴」,在《紅樓夢》裡,探春這個知書明禮的三小姐,對趙姨娘是「素昔按禮恭敬」,「並不敢犯法違禮」的。但她從來都只把生養她的血統之母稱做「姨娘」,從不曾把趙姨娘當做宗法制度中的正母來對待過。她說到自己的父母,道是「我只管認得老爺太太兩個人」,她的小姐身份,也就是從「老爺太太」之女而來的。兩性配偶的關係不能超越階級關係使姨娘成為主子,血統的母子關係,也同樣不會超越階級關係,而使姨娘變成當官的兒子的誥命老夫人。「母以子貴」的「貴」,也落不到姨娘頭上,因為她是不具備主子之「母」的條件的。
「半個主子」的語源,出於《紅樓夢》中王熙鳳之口。在邢夫人為賈赦說鴛鴦為妾時,王熙鳳就此事講過:象鴛鴦等人不會「放著半個主子不做,倒願意做丫頭」的話。這話裡的「半個主子」,確是指姨娘這類人物說的。但是,對於王熙鳳這個人物嘴裡的話,我們絕不能把每一句都認以為真,應該是聽其言而觀其行,互相參照,辨其真偽。每一個認真讀過《紅樓夢》的人,都應該懂得,對此人是必須持此種態度的。對王熙鳳講到「半個主子」的這句話,也應該做一番考察。在二十回「王熙鳳正言彈妒意」中,她隔窗聽到趙姨娘斥罵賈環。她對賈環是叫他出來加以教導,叫豐兒給他拿錢,領他去玩。言詞雖然嚴厲,卻完全是嫂子對兄弟的態度,對趙姨娘卻是隔著窗子就大聲呵斥,明白提出賈環「是主子」,趙姨娘無權啐他,她說:「他現是主子,不好,橫豎有教導他的人,與你什麼相干?」這個屬於王熙鳳的叔公公賈政的姨娘,被她訓得啞聲默氣,不敢有一語相還,王熙鳳才算作罷。試看,在王熙鳳這時的眼裡、話裡,趙姨娘何曾有什麼「半個主子」的身份,她又何曾給這個老姨娘以半點主子的體面。尤二姐初見王熙鳳時,把平兒稱做「妹子」,說:「你我是一樣的人」。王熙鳳當面立即講明:「她原是咱們的丫頭。」王、尤是主子,平兒是妾,就是奴隸。在這樣正經的公開的場合,王熙鳳對這種妻與妾的主奴不同的階級身份,分證得是這樣清清楚楚。儘管這是和尤二姐初次見面要講客氣,而平兒也守在面前,她在這種身份區別的「大禮」上,也.是不帶有一絲含糊的。對待平兒這樣的精細明白人,就是在私下裡,她還當面提醒,說平兒不該和她以「你」、「我」相稱,免得讓別人聽到,認為她亂了主奴之別。在這如許的行動和話語裡,王熙鳳對姨娘與妾,是絕沒有一絲游移餘地地把她們當做奴隸對待的,這才是王熙鳳對這一類人物的真實身份的真實評價的真實的體現。她講的姨娘是「半個主子」的那句話,是她在並無外人時,對那個愚蠢而又執拗的邢夫人,圓滑地順口掉了一個花槍;是她隨機應變,一時騙取婆婆喜歡的一句「假語村言」,是她用實話勸諫邢夫人吃碰之後,以虛言為自己轉圜。她明知姨娘不是「半個主子」,卻把她說成是「半個主子」,就和她當時明知鴛鴦不一定同意,卻把鴛鴦說成一定會同意一樣,她自己對這些話都是不曾當真的,這當然更不是她在「正言」給所有的姨娘劃定階級身份。在這一回裡,邢夫人倒是還鄭重地對鴛鴦講過,做了姨娘就成了「主子奶奶」,就是「現成主子」,生了兒子,甚至就可以和她這個「太太」「並肩」了。這簡直就是說姨娘是全份兒的主子了,難道我們對這些話也可以認以為真嗎?這是這個愚而詐的賈赦的爪牙,用比王熙鳳的假話還誇大一倍的彌天的謊話妄圖騙得鴛鴦上鉤罷了。這種姨娘是「半個主子」和姨娘是全份兒主子的兩樣說法,是這麼明顯地、互相矛盾地並擺在同一回書裡的同一件事上,這難道不可以提醒我們:對這些說法應該加以分析,來判別它的內容的真偽嗎!
對《紅樓夢》中所寫到的姨娘和妾這一類人物,從她們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進行了上述分析,結論是:她們都是不折不扣地受剝削和受壓迫的奴隸。在奴隸階級之中,她們不過是一個等級高一點的階層,而絕不是什麼「半個主子」,也絕不屬於剝削階級。特別要提一下她們和主子之間的兩性婚配關係和母子關係的性質:這是她們受奴役的一種特殊形式,應該說,這是統治者加在她們身上的一條特殊的鎖鏈,是一條深縛進血肉之中,從社會關係和思想束縛上都極難擺脫的特殊的鎖鏈,而不是一架使她們升人主子階級的登天的梯子。給她們定一個奇怪的「半個主子」的身份,把她們宣佈為屬於剝削階級的人們,形之於理論,統計於數字,劃定於圖表,這對她們來說,是文化大革命的「評紅」給她們製造的大冤案。應該給她們落實政策,進行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