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是「抄寫勤」

曹雪芹是「抄寫勤」

曹雪芹是「抄寫勤」

曹雪芹

曹雪芹是中國四大名著之一《紅樓夢》的偉大作者,這是中國婦孺皆知的常識。然而,這一最先由紅學考證派祖師胡適認定的說法,在學術界卻一直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即除了考證派的紅學家始終這樣認為,並一直孜孜以求地為這一課題進行始終沒有結果的考證外,越來越多的《紅樓夢》讀者和學者對「《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的說法持懷疑態度。俞平伯先生也從「《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一說的支持者轉變成了持懷疑論者。如果我們仔細將《紅樓夢》書中情節與曹雪芹名字及考證派考證而來的所謂曹雪芹家世進行比較,就會發現,這個曹雪芹無論在其名字上,還是在有關紅學家所考證得來的曹雪芹家族史上,都與《紅樓夢》書中情節存在太多的自相矛盾。如果以《紅樓夢》書中鮮明的「反清吊明」的觀點,再結合清朝雍正、乾隆期間殘酷的文字獄特徵,就算這部《紅樓夢》真是曹雪芹所著,他也絕對不敢把自己的真實名字寫到書中去,從而招來殺身之禍!因此,「《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的說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胡適先生最先認定和一直堅持的,許多紅學家至今沿用的《紅樓夢》是曹雪芹家世的自傳之說,也是不能成立的。

一、曹雪芹以一個真名與全部假名混在一起不合常規

凡是讀過《紅樓夢》的人都知道,曹雪芹是在「悼紅軒」中將空空道人抄寫來的石頭記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書中人物,而這個曹雪芹也僅僅只在書中的前後各出現過一次。最先與曹雪芹同時出現在書中的人物除了空空道人,還有一個孔梅溪(恐沒戲),然後就是曹雪芹了。從字面上來看,書中開頭所謂的空空道人也罷,孔梅溪也罷,書中的甄士隱(真事隱)、賈雨村(假語村)乃至英蓮(應憐)、賈寶玉、林黛玉等等,都是或取諧音,或取隱意而虛擬的書中人物。《紅樓夢》書中有句「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的名言,這句話所闡明的道理很簡單,當把假的當成真的之後,真的也就是假的了。由此看來,在通篇書中全部是虛擬名字的情況下,作者單獨把其真實名字寫上去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這個曹雪芹的名字是真實的,但就這部書的結構而言,作者把這個名字摻乎其中,也就完全喪失其真實的意義了。王國維對此評論說:「所謂親見親聞者,亦可自旁觀者之口言之,未必躬為劇中之人物。如謂書中種種境界、種種人物,非局中人不能道,則是《水滸傳》之作者必為大盜,《三國演義》之作者必為兵家,此又大不然之說也。」 (1)

正是這個原因,當《紅樓夢》一書剛剛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民間流傳,或最初以排版印刷方式大批量發行時,當時的讀者們對這部書的作者是誰既搞不清楚也並不關心,就連最初刊印《紅樓夢》的程偉元也只是在書中的序言中說,「《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

所以,在《紅樓夢》書中開頭結尾出現在「悼紅軒」中的「曹雪芹先生」是不真實的。這個「曹雪芹先生」只不過是和「空空道人」、「甄士隱」、「賈雨村」、「賈寶玉」等人一樣,同屬子虛烏有的書中人物!如果按照《紅樓夢》書中諸多人物的命名特色,在悼紅軒中把空空道人從大荒山無稽崖下那塊石頭上錄來的《石頭記》,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篡成目錄,分出章回的「曹雪芹」,原本就是被不少學者提出過的即抄寫這《石頭記》的借代詞稱——「抄寫勤」——與其諧音的一個借代符號而已。至於那個被胡適等人崇拜了近百年的偉大天才曹雪芹,不過是大千世界中一個偶然與《紅樓夢》書中人同名的凡夫俗子罷了。

二、曹雪芹在書中肆意糟蹋自己姓名不合常理

在清代乃至清代以前,中國人對自己的姓氏名字及祖先的名字是非常講究避諱的。以致中國的古人們特別為此制定了相關的避諱規則和行為準則,在中國歷史上,就出現過因避諱而引起的一些掌故和笑話,如李賀因父親名李晉而不能考進士(2),田登因「登」字與「燈」字同音而下令將上元節「放燈三日」改成「放火三日」(3)。在《紅樓夢》書中,作者也寫到了僅五歲的林黛玉在讀書時,「凡『敏』字皆念作『密』字,寫字遇著『敏』字,亦減一二筆」。(4)即為其母親的名字避諱。此外還寫到怡紅院裡的丫鬟紅玉因為「與寶二爺重了名,如今改作小紅了」(5)。這樣看來,《紅樓夢》書中對中國自古沿用的避諱現象還是揭示得比較全面的。作為生活在封建社會的作者,由於對避諱的社會現象耳濡目染,最起碼的避諱觀念必然是根深蒂固的,是不可能對自己和自己祖先的名字進行輕易侮辱和糟蹋的。

就如前面所說,作者在書中第二回裡一邊通過賈雨村之口,說五歲的林黛玉知道為其母親賈敏的名字避諱,從而說明黛玉深受家庭影響,小小年紀就深明大義。與此同時,卻又同樣通過賈雨村之口,竟對一個根本不影響本書故事情節,可有可無的曹操點名大罵!很多人都知道,在一些紅學家們找來的有關曹雪芹的考證資料中,有個叫敦誠的人就曾經寫過一首《寄懷曹雪芹》的詩,並在詩中大肆奉承曹雪芹是「魏武之子孫」。由此看來,如果這部書真如胡適們所說是曹雪芹所著,那麼,這個素以魏武子孫而自豪的人,竟然如此無知地與自己筆下的林黛玉形成鮮明的對比,如此不近人情地痛罵自己的祖先,不能不說是典型的自相矛盾!

除此之外,這個曹雪芹還在書中分別把其名字中的「雪」字、「芹」字糟蹋得狼籍不堪,這也是與常情常理格格不入的。

在《紅樓夢》這部書中,以「甄」代「真」,以「賈」代「假」,以「雪」代「薛」,是該書的基本特色。如「豐年好大雪」(6)、「菱花空對雪澌澌」(7)等等,指的就是薛家。然而在作者的筆下,這一家姓薛的人並不是什麼正人君子。如薛寶釵不擇手段獲得賈母、王夫人的歡心,鳩佔鵲巢與寶玉成了親,最後落了個被寶玉拋棄而廝守空房;薛姨媽則王婆賣瓜地在賈母、王夫人面前百般吹噓她女兒如何如何好,一直存心拆開黛玉和寶玉的結合,是這部書中最為險詐的人物之一;至於呆霸王薛蟠的那副橫行霸道、不學無術的地痞嘴臉,就更加不用說了。作者不但在書中讓這般薛家人把曹雪芹名字中的「雪」字予以玷污,還謅出一個賈府裡「草」字頭族輩中一個最最不要臉,比賈府族中「草」字輩裡其他任何人都卑鄙無恥的賈芹來,拿「雪芹」的「芹」字再來一通「開涮」。這個賈芹領著一班小女道士、小尼姑到水月庵去進行管理,本是賈璉,其實是鳳姐徇私對他的特別關照,這樣的好差事是賈府族中其他人做夢也想不到的。可是,這個賈芹並不是對這些道士尼姑們進行正經的管理,而是和她們飲酒作樂,聚眾賭博,無所不為。到了過年,一些沒有固定收入的族中子弟到寧府領取年物時,賈芹也去冒領,被賈珍狠狠地痛罵了一頓。賈珍罵他「穿戴這樣花俏」,「在家廟裡聚匪類賭錢,養老婆小子」,還來領本是發給那些閒著沒差事的人過年的年貨,「真是太也貪了!」(8)後來,這賈芹居然與那些小尼姑、女道士更加胡鬧起來,最終被人寫了一首「西貝草斤年紀輕,水月庵裡管尼僧。一個男人多少女,窩娼聚賭是陶情。不肖子弟來辦事,榮國府內出新聞」的打油詩貼在了榮府的大門口,把個政老爺氣得要死。(9)

這樣說來,胡適們所認定的《紅樓夢》作者曹雪芹在作踐「雪」字的同時,更把一個「芹」字拆開,並將此編出一段打油詩冠在這「不肖子弟」賈芹身上,把其名字與薛蟠、賈芹等「不肖子弟」們資源共享,這樣的事,在中國從古至今的文學作品中,或在中國所有的文學家中,恐怕是再也找不出來的。試想,如果這部書的作者真的就是曹雪芹,他既然能寫出洋洋大觀近百萬字的偉大著作,卻為什麼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分享給如此不肖的薛蟠們和賈芹?這是怎麼也說不過去的。

三、曹雪芹在書中侮辱曹寅曹璽的名字有悖常情

為了證明《紅樓夢》是曹雪芹寫的,以胡適為首的新紅學大師們反覆拿出一個自認為很有說服力的證據,這就是胡適在發現了庚辰本後寫的跋文中(《胡適近著》第一集)的說法:

此本有一處注語最可證明曹雪芹是無疑的《紅樓夢》作者。第五十二回末頁寫晴雯補裘時:「只聽自鳴鐘已敲了四下。」下有雙行小注云:「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樣寫法,避諱也。」雪芹是曹寅的孫子,所以避諱「寅」字。此注各本皆已刪去,賴有此本獨存,使我們知道此書作者確是曹寅的孫子。

引用這一說法證明《紅樓夢》作者確是曹雪芹的,還見於馮其庸、李廣柏先生合著的《紅樓夢概論》一書。該書還把這層意思以「『寅』字的避諱」為題,開闢出一個專門的小段落,以體現這個證據的重要。馮、李二位先生在書中著重指出:「這無異又是在書裡藏下了一個曹家和雪芹自己的特殊標記。」

令人遺憾的是,胡適乃至馮其庸等人僅僅將書中把寅正初刻寫成自鳴鐘敲了四下,就認為這是「曹寅的孫子」曹雪芹有意識地要在書中為他祖父避諱,以此作為最可證明曹雪芹是《紅樓夢》作者的有力證據,只是這個證據的力度實在太單薄了。更何況這一證據的來源本身,即庚辰本就是被許多紅學家認為是部自相矛盾、謬誤百出的本子,就連馮其庸先生也認為這個本子「甚至錯亂得不可卒讀」 (10)。反過來說,胡適、馮其庸、李廣柏等先生找來的這個證據,不但為「曹寅的孫子」曹雪芹「避諱」證明不出任何名堂,反而捅出了這個曹雪芹在為其祖父及祖宗「避諱」方面有悖社會常情的大漏洞,徹底暴露出曹雪芹與《紅樓夢》並無關係的馬腳。

比如就在二十六回書中,薛蟠在與寶玉、詹光、程日興,還有唱曲兒的好幾個人喝酒作樂時,薛蟠為了賣弄自己見到一張春宮,從而誇一個叫做「庚黃」的人「畫得著實好」。寶玉聽了,「想了半天,不覺笑將起來」,並糾正薛蟠所說的「庚黃」原來是「唐寅」兩個字。薛蟠原為賣弄自己見多識廣,反而出了醜,「只覺沒意思」,便自己給自己找了個台階下,笑道:「誰知他糖銀果銀的!」

要是按照紅玉因與寶玉重名而改名字,黛玉遇「敏」字則每每讀「密」音,連書中人物都非常講究「避諱」的話,這個「曹寅的孫子」曹雪芹也是不可能編寫這部《紅樓夢》的。因為在這部書裡,曹寅的「寅」字除了被薛蟠拿來取樂外,還在書中多次出現。而與他爺爺名字曹寅的「寅」字同音的「淫」字就出現得更多了。也就是說,這個曹寅的「寅」字簡直被「曹寅的孫子」褻瀆得一塌糊塗。僅是書中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警幻仙姑和寶玉說話時,警幻仙姑在口中蹦出了一連串的「好色不淫」、「情而不淫」、「好色即淫」、「知情不淫」之後,又對寶玉說「吾之所以愛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在書的最後,甄士隱也一直和賈雨村諜諜不休地大談「淫字不可犯」,「福善禍淫,古今定理」的大道理。

此外,書中對曹寅的父親曹璽的名字也進行了同樣莫名其妙的踐踏和褻瀆。從而進一步說明了胡適們關於「《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說法的蒼白無力。

據胡適等紅學家們介紹,「曹璽,字完璧」,因政績顯著,深受康熙器重。被康熙陛見時,受到過「賜蟒服,加一品,御書『敬慎』扁額」的殊榮。另據奉寬先生《蘭墅文存與石頭記》文中稱:「曹璽,原名爾玉,弟名爾正,璽以詔旨筆誤更名。」他在這裡說得很明白,「爾玉」是因為下詔書時,聖上把「爾玉」兩個字相連在了一起,這是因為古人寫字俱是豎著直行寫而造成的,於是曹璽大人就奉旨而行,把自己的名字將錯就錯地改名為「曹璽」了。因此,奉寬先生發表議論說:「雪芹作《石頭記》虛構寶黛諸名,是以曾祖之名為狎褻筆墨,雖風流疏放,恐亦不能如是,豈既已更名,便不諱乎?此疑不能釋也。」其實,作者在書中除了虛構出寶玉、黛玉、妙玉、紅玉、若玉、蔣玉菡「以曾祖之名為狎褻筆墨」外,還在二十七回書中借鳳姐之口,對凡是名字帶玉的人(這裡沒有必要把爾玉大人排除在外)通通譏諷了一番。當鳳姐得知寶玉房裡的丫鬟小紅原來也叫紅玉,因為避寶玉諱,「重了寶二爺,如今只叫小紅了」時,「鳳姐聽說將眉一皺,把頭一回,說道:『討人嫌的很!得了玉的益似的,你也玉,我也玉!』」

如果《紅樓夢》真如胡適先生說的是「曹寅的孫子」曹雪芹所寫,那麼作者的這般寫法,也許連所有的考證派紅學家也說不清這個曹雪芹所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了。就如奉寬先生說的,雪芹的文章寫得再好,也不該把自己曾祖的名字如此「狎褻」啊!就如前文所說,在作者的筆下,連一個當時年僅五歲的林黛玉還懂得處處為其母親避諱呢。我們即使退十步乃至退一百步來說,這個「曹寅的孫子」曹雪芹並不知道其曾祖原來叫爾玉,只知道叫曹璽,但要是按照《紅樓夢》書中賈府人的命名特色,「文」字部首為一輩,「玉」字部首為一輩,「草」字頭部為一輩,從詞義上來說,這個「璽」字也是和賈珍的「珍」字等為同一個「玉」部首的字,這樣看來,這個「曹寅的孫子」曹雪芹又是出於什麼原因,把一輩亂七八糟的賈珍、賈璉、賈環之流,和自己的曾祖混為同一個「玉」字部首的輩份之中呢!曹雪芹又怎能違背最起碼的社會常識和倫理觀念,把自己的祖先曹璽進行如此不堪的侮辱和狎褻呢!

四、曹雪芹把自己家裡人刻畫得禽獸不如有悖人倫道德

如上文所說,這個被胡適先生最先認定是「《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完全有悖一個社會普通人的道德標準,對本應避諱的祖先名字,甚至自己名字大行遭塌、侮辱之能事,從而說明了胡適為代表的考證派關於「《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之說的不可信。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紅樓夢》一書把賈府中的很多主要成員都刻畫成禽獸不如的貪婪、陰險、虛偽、狠毒的人皮怪物。進一步說明了胡適們關於《紅樓夢》是作者對自己家世進行「一個坐吃山空」「樹倒猢猻散」的自然趨勢的「老老實實的描寫」的不可信。(11)

就在這部書的開頭後不久,作者先借焦大之口,給榮寧兩府的老老少少來了個公開亮相和一頓痛罵:「那裡承望如今生下這些畜牲來!每日家偷雞戲狗,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我什麼不知道?咱們『胳膊折了往袖子裡藏!』」(12)

到了十四回,作者在極力鋪排了秦氏盛大的喪事場面後,把那些來為秦氏送殯的王侯公子,不露聲色地全部罵作禽獸之類,在他們的名字上全都冠上牛、彪、翼、馬、侯(猴)、珠(豬)、陳(禽)等字樣。對此,清代末年太平閒人張新之進行了一番評注,他說:「一段送殯諸人,王孫公子,歷歷寫出,以形其盛。其名姓所稱八公,各有取意,曰牛、曰彪、曰翼、曰馬、曰侯、曰珠,或以姓,或以名,無非禽獸也。故為榮寧同類。」(13)

特別是六十六回書中,作者還借柳湘蓮之口對寶玉說「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罷了!」就更是把賈府的人罵的連禽獸都不如了。

為了明確而又隱約地把榮寧兩府人寫成衣冠禽獸,作者還刻意在衣飾等方面對他們進行了禽獸方面和另有隱意的外包裝。

比如林黛玉剛到榮府時,一見鳳姐,就看見鳳姐「身上穿著縷金百蝶穿花大紅洋緞窄裉襖,外罩五彩刻絲石青銀鼠褂」(14);她來到王夫人家裡,也見「臨窗大坑上鋪著猩紅洋毯,正面設著大紅金線蟒靠背,石青金線蟒引枕,秋香色金線蟒大條褥」(15)。在元妃省親時,「省親別墅」裡也是「說不盡簾卷蝦須,毯鋪魚獺,鼎飄麝腦之香,屏列雉尾之扇。」(16)書中關於其他的鼠皮狐皮之類的擺設就更多了。如五十三回書中,寫賈珍發年貨時,則「披著猞猁猻大裘」,在庭柱下「鋪了一個大狼皮褥子」,賈母等的坐褥上也都是黑狐皮、大白狐皮、灰鼠椅搭小褥之類。在四十九回,因為下著大雪,寶玉和眾姊妹商量開社作詩,眾人相聚時,「大家都是一色大紅猩猩氈與羽毛緞斗篷」,只有寶琴是「野鴨子頭上的毛」織的金翠輝煌的一領斗篷。黛玉穿著「掐金挖雲紅香羊皮小靴,罩了一件大紅羽紗面白狐狸裡的鶴氅」,寶釵穿一件「蓮青斗紋錦上添花洋線番羓絲的鶴氅」,史湘雲則「穿著賈母與她的一個貂鼠腦袋面子大毛黑灰鼠裡子裡外發燒大褂子,頭上戴一頂挖雲鵝黃片金裡大紅猩猩昭君套,又圍著大貂鼠風領」。褂子裡穿著的是「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鑲領袖秋香色盤金五色繡龍窄褙小袖掩襟銀鼠短襖,裡面短短的一件水紅妝緞狐肷褶子,腰裡緊緊束著一條蝴蝶結子長穗五色宮絛,腳下也穿著鹿皮小靴」,「顯得蜂腰猿背,鶴勢螂形」。把一個湘雲簡直畫成集許多禽獸於一身的怪物了。就是在大家熟悉的「晴雯補裘」的故事裡,晴雯補來補去的也不外乎是一件「俄羅斯國孔雀毛粘了線織的」雀金裘。其中湘雲衣服上「秋香色盤金五色繡龍」字眼及書中許多關於「金錢蟒」的描寫,其實就是考證派所不敢想像的明擺著的龍袍龍褥的描寫(另文專述)。

為什麼作者要如此不厭其煩地一定要把包括寶玉在內的人都作禽獸的衣著包裝呢?甚至連襲人回娘家去,也是身穿銀鼠襖子,外套灰鼠褂,鳳姐又把自己的一件半舊大紅猩猩氈送給她呢?(17)這是因為在明末清初,一些漢人,主要是明朝遺族中的士大夫階層對清朝的統治表示出強烈的反對,他們斥清朝為「妖」,視其髮辮為「禽獸」。(18)瞭解了這個特殊的時代背景,我們就會進一步知道《紅樓夢》作者根本就不是在「老老實實」的寫什麼「自敘」,而是借書中的「假語村言」,表達了一種強烈的「反清吊明」思想!正是這個原因,作者還借賈赦之勞,就因為大觀園一隻野雞飛起來看花了眼,便當作是妖怪現身,從而在大觀園搞了一場聲勢浩大、規模空前的「驅邪降妖」的大法事。(19)

把賈府人多做禽獸似的外包裝,這還只是表面現象,似乎並不能解作者心頭之恨。因此,他把賈赦寫成貪婪狠毒荒淫無恥的老色狼;把賈珍寫成一個聚眾賭博無惡不作的罪魁禍首;把賈政寫成外強中乾放縱家奴「苛虐百姓」的行屍走獸;把王夫人寫成偏信讒言,心腸冷酷,逼死多條人命的偽君子;把鳳姐寫成陰險毒辣,貪得無厭,妒忌殘忍的「夜叉星」(賈璉語);把賈璉則寫成拈花惹草,為非作歹的大敗類。至於賈母,作者則以曲折之筆,隱隱約約地把這位寬厚仁慈有福氣的老太太,刻畫成不但舉止曖昧,而且瘋狂侵吞其女婿——黛玉之父——探花出身、世襲五代列侯、欽點巡鹽御史林如海數百萬家產的主謀和贓主,活活把黛玉迫害至死的真正元兇。作者對賈母唯一具體的一次穿戴描寫便是「圍了大斗篷,帶著灰鼠暖兜」,到賈母「歸地府」後,她用這灰鼠暖兜攢下的私房全被強盜洗劫一空,恐怕也是惡有惡報了。(20)

林如海死後,由賈璉單獨料理其後事。而後黛玉僅帶了些書籍回到榮府,將一些紙筆等物分送寶釵、迎春、寶玉等人,在大觀園每月領取二兩銀子的例銀。(21)由於賈府的揮霍以及皇宮太監們的勒索,幾年下來,入不敷出。賈璉當著鳳姐說:「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22)言下之意,是把從林如海那裡得來的幾百萬已用空了。當黛玉病得「臉上一點血色也沒有」,「只剩得一把骨頭」,紫鵑托周瑞家的找鳳姐為黛玉支取一二個月的月例時,鳳姐竟說出「我送他幾兩銀子使罷」,「這月錢卻是不好支的」話來。(23)黛玉獲知寶玉將與寶釵成親的消息後,惟求速死。而當賈母知道黛玉的病根是和寶玉相好有關係時,賈母說,黛玉「這心病也是斷斷有不得的。林丫頭若不是這個病呢,我憑著花多少錢都使得,若是這個病,不但治不好,我也沒心腸了。」(24)

賈母為什麼寧可看到黛玉活活病死,也不讓他與寶玉成親呢?難道黛玉父親死後,遺留下來的五代列侯家業,數百萬銀子還不夠黛玉和寶玉吃穿受用嗎?問題在於,林如海剩下來的家產已被賈家揮霍一空,所剩無幾了。不然,賈璉也不會說出「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的話來。如果賈母同意黛玉和寶玉成了親,萬一日後什麼時候黛玉向賈母、賈璉問起他父親家產的去向,賈母、鳳姐拿什麼歸還?到後來,就是寶玉也看出了賈母的虛偽和殘忍,他對襲人說:「都是老太太他們捉弄的,好端端把一個林妹妹弄死了!」(25)一部《紅樓夢》,本是圍繞寶玉黛玉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展開的。但這些愛情故事同樣只是這部書的「假雨村言」,該書「亦不過實錄其事」的真正目的是貶責、揭露這些王侯乃至清朝皇室的貪婪、卑鄙、虛偽、殘忍。在寶黛愛情悲劇的背後,我們所看到的賈母、鳳姐等賈府眾人的醜惡嘴臉,豈不是比禽獸更凶殘十分,比禽獸更可恨百倍嗎?

由此看來,胡適先生一直所堅持的,並在其《紅樓夢考證》中所認定的「《紅樓夢》著者是曹雪芹」,「《紅樓夢》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敘」,「《紅樓夢》只是老老實實的描寫這一個『坐吃山空』『樹倒猢猻散』的自然趨勢」,乃至一些紅學家關於《紅樓夢》隱含曹家往事的說法都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五、曹雪芹不具備創作《紅樓夢》的動機和條件

就如蔡元培先生在《石頭記索隱》中所說:「《石頭記》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說也。作者持民族主義甚摯。書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於漢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當時既慮觸文網,又欲別開生面,特於本事以上,加以數層障冪,使讀者有橫看成嶺側成峰之狀況。」「書中紅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漢也。」

儘管蔡元培的觀點一直遭到胡適為代表的新紅學學者全面圍剿,細讀《紅樓夢》全書,我們卻能為蔡元培的觀點在書中找到大量的證據,這些證據的力度是胡適們所列舉的證據不可同日而語的。最起碼的是,如果《紅樓夢》不是「反清吊明」的政治小說,《紅樓夢》書中絕不會因為一個賈家的由興而衰而誇張到「以告天下人」為其「萬艷同悲」,「千紅一哭」;此書的宗旨如果不是為了悼念明朝的滅亡,揭露清朝的黑暗,也不可能無緣無故搬來個「悼紅軒」,讓作者在其中「悲金悼玉」;造個「怡紅院(遺紅院)」讓賈寶玉身著龍袍在裡面為所欲為(26)。更不會在《紅樓夢》開頭的地方,即在「按那石頭上雲」後插上一句與全書故事情節沒有必然聯繫,同樣於書中情節可有可無的「當日地陷東南」六個字,以此點明此書的創作背景乃是東南淪陷、南明已亡之後。此外,該書還通過趙嬤嬤之口把康熙下江南說成「只預備接駕一次,把銀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並大罵康熙皇帝「『罪過可惜』四個字竟顧不得了」(27);通過元春之口說皇宮深院為「那不得見人的去處」(28);把賈雨村之類的朝廷命官、皇宮太監寫得一個個貪婪無比;並借秦可卿盛大的喪禮,通過移花接木的手法,寫出賈赦、賈政同北靜王以「國禮相見」的字眼,讓那排場得令人不可思議的「喪禮」切換為「國禮」(29);通過王熙鳳之口發出「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吶喊(30);讓林黛玉因「一腔無明,未曾發洩」而於四月二十六日吟出「昨宵庭外悲歌發,知是花魂與鳥魂」如此明目張膽的「反清吊明」的詩句;並在書中多處通過明顯而確切的日期,對明末清初的重大歷史事件,特別是諸如清朝皇帝登基、明朝最後的永歷皇帝被殺、「揚州十日」等事件分別進行直接的攻擊或深切的悼念;在書的最後,則讓寶玉以「堯舜不強巢許,武周不強夷齊」為信念(31),中榜後即落髮出家,使一身多影的賈寶玉既如許多學者所說象徵順治帝為董小苑早逝憤而落髮為僧,又與當時特定歷史條件下文人中的志士仁人誓不仕清而或為僧或為道的潮流遙相呼應……

正是因為《紅樓夢》書中存在上述種種明顯的反清內容,作者將賈府當作清室的縮影而大加鞭撻,所以《紅樓夢》一書一直是滿清政府的肉中刺、眼中釘。當時的統治者為了盡量減少《紅樓夢》所產生的煽動作用,不得不將此書的反清主題予以偷梁換柱,在作者的身份上也來個以假亂真的張冠李戴,即對與書中同名的曹雪芹予以別有用心的認可,甚至還很可能指使一些文人墨客將其書輕描淡寫地說成只是「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而已。當然,也不能排除《紅樓夢》作者或《紅樓夢》創作班子為了避免該書一問世便遭封殺,而故意將此書說成是明珠家的私事,只不過是「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而掩人耳目。儘管這樣,此書自問世起,直到光緒年間還是屢遭禁毀,就連與此有關《紅樓夢》改編書籍也不能倖免。(32)梁恭辰在其《北東園筆錄》稱:

滿洲玉研農先生(麟),家大人座主也。嘗語家大人曰:「《紅樓夢》一書……其稍有識者,無不以此書為誣蔑我滿人,可恥可恨,若果尤而效之,豈但所云『驕奢淫佚,將由惡終』者哉!我做安徽學政時,曾政出示嚴禁,而力量不能及遠,徒喚奈何。有一庠士,頗擅才筆,私撰《紅樓夢節要》一書,已付出坊剞劂,經我訪出,曾褫其衿,焚其板,一時觀聽,頗為肅然。…………那繹堂先生亦極言《紅樓夢》一書為邪說詖行之尤,無非蹧躂旗人,實堪痛恨,我擬奏請通行禁絕,又恐立言不能得體,是以隱忍未行。……」

毫無疑問,作為「曹寅的孫子」的曹雪芹,是根本不可能具備這樣的動機和勇氣,撰寫一部如此讓滿清政府心驚肉跳、恨之入骨的「反清吊明」的政治小說的。若以書中賈府中多處以皇宮的形式出現,如寶玉多次身著「立蟒」龍袍,賈政家的被褥竟都是金錢蟒裝飾的龍褥(33),宗祠上掛的是九龍金匾(34)。不但曹家當年不可能有如此謀反行為,曹雪芹沒有這樣的膽量對其進行如此「荒唐」得膽大包天的想像和描寫,更遠遠談不上曹雪芹有過身穿龍袍的親身感受了。

再者,《紅樓夢》作者為了讓這部以「反清吊明」為宗旨的小說具有最高的藝術水平,從而達到最大範圍的傳播,歷時十年進行創作絕非虛言,其創作之艱辛也非常人之想像。且書中幾乎涵蓋了中國傳統文化乃至社會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全書場面恢宏而結構嚴謹,用詞精煉而一語多關,把中國文字的特徵進行了最高水平的演繹,如此偉大的著作,很可能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勝任的。若照胡適們所言,曹雪芹因其家庭變故,年僅13歲就已陷入生活困境,以後更到了「舉家食粥酒常賒」(35)的地步,他在連養家餬口都非常困難的情況下,更談不上為創作如此巨著而購置大量的紙張筆墨,如果沒有親身的經歷或閱歷,也完全不可能對儼然就是皇宮的賈府排場寫得那樣奢侈和富麗堂皇。如果說一個年僅13歲就陷入生活困境的人,竟能具有寫出如此偉大著作的才能,也是實在難以讓人相信的。俞平伯先生亦指出:「依我個人之見,《紅樓夢》完成,不是一個的力量,他凝聚著許多人的心血。」(36)

在正常情況下,不管什麼人,花費那麼多的心血來創作這部如此高水平的偉大著作,若非政治目的,即為生計使然。而龔自珍「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的詩句(37),或許就是當時文人的真實寫照。《紅樓夢》一書若無政治原因和反清動機,且其書稿一經面市就能賣出極高的價錢,「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者矣。」(38)甚至僅幾回殘本都被當時人視為至寶。那麼,又是什麼原因,不讓曹雪芹在寫作這部書的過程中,或完成這部書之後,以此書文稿去獲取一定的甚至是非常可觀的經濟效益呢?又是什麼原因,讓曹雪芹抱著金磚無飯吃,抱著這麼一部偉大著作,竟在那麼貧困潦倒的境況中生活,甚至以致在饑寒病痛中死去?若是此書真是曹雪芹所著,當時與之相厚的敦誠兄弟,也不可能對如此艱巨且長達十年之久的寫作過程沒有任何披露,而只是告誡曹雪芹「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39)試想,如果敦誠兄弟知道曹雪芹正在寫作《紅樓夢》或者已經寫完了《紅樓夢》,他們又哪來的資格,以如此不恭,簡直是告誡叫花子一般極其輕蔑的口氣去奚落、教訓一個如此「偉大的天才」呢?

還有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即紅學界始終說不明白的曹雪芹究竟是曹寅的兒子還是曹寅的孫子之爭。自清代袁枚說過曹楝亭(曹寅)「其子雪芹撰《紅樓夢》一書,備記風月繁華之盛。」(40)此說經胡適《紅樓夢考證》引用而幾乎一槌定音。只是經過80多年的考證,紅學家們至今還沒考證出這個曹雪芹究竟是曹寅的兒子還是其孫子。更玄乎其玄的是,在當前最能說明曹寅真實身份的《五世堂族譜》中,根本就沒有關於曹雪芹的任何記載。於是就有人紛紛大膽假設,將曹雪芹的父親假設為曹顒、曹頫\、曹順而亂吹一通。在這亂哄哄的考證中,周汝昌先生「考證」出了曹璽有個兒子叫曹宣,高興得大呼「我們的奇特的『考證』勝利了」,(41)但他至今也沒考證出曹雪芹究竟與這個曹宣還是曹璽、曹寅是何關係。當有人將曹雪芹推定為曹寅後代——曹頫\之嫂——曹顒妻馬氏的遺腹子,認為「此種推測,雖近於武斷,然不為無理矣。」(42)周汝昌先生則指出,若說曹雪芹是曹顒妻馬氏的遺腹子,曹雪芹絕對不可能在書中「把一個靠邪術騙財害命的壞女人道婆偏偏加上一個『馬姓』」,曹雪芹絕不可能「下筆時忍心把母親的姓按給了一個最不堪的女人,……因為,『百家姓』的選擇天地太自由方便了。」(43)

所以,我們完全可以這樣說,不管曹雪芹是曹寅的兒子還是其孫子的說法都是不能成立的,曹雪芹僅僅是別人攀附給曹寅家的烏有先生而已。要不然,世上哪有這樣的奇事,年代相隔愈遠的曹寅、曹璽其履歷、族譜記載分明,相隔愈近的曹寅的子孫曹雪芹先生反而查無出處呢?

  

六、登峰造極的文字獄,完全排除了《紅樓夢》作者暴露真實身份的可能

根據上文分析,胡適先生最先認定,至今仍在沿用的「《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的說法,已經沒有對其再進行否定的必要了。需要指出的是,胡適等紅學家們並沒有把握《紅樓夢》成書時的時代特徵,沒有領會該書「將真事隱去」借用假語村言的箇中滋味,沒有理解該書借「使閨閣昭傳」為名,行「指奸責佞貶惡誅邪」之實的良苦用心,甚至連書中賈府的陳設,寶玉的衣裝穿戴都沒有看明白,僅僅根據書中康熙南巡這一舉國皆知的社會新聞,曹家衰退的這一「富不過三代」的社會規律,某某與書中人同名這一普遍的社會現象等因素進行組合,抱殘守缺地抱著一部本身漏洞百出的脂評本為至寶,並從中斷章取義地找來或語焉不詳,或自相矛盾的幾個字眼例證,在不具備半點真憑實據的情況下,卻對《紅樓夢》作者一事作出簡單而武斷的定論,居然把一部以賈府為清宮縮影,以寶黛愛情故事及金陵十二釵為表象,以「懷金悼玉」「指奸責佞貶惡誅邪」為實質的政治小說,說成是曹家家世的自敘,從而造成《紅樓夢》作者著作權的指鹿為馬,以假亂真;造成《紅樓夢》主題的一葉障目,以偏概全。這不能不說是中國文學史特別是近百年紅學史上的一大謬誤。

其實,只要以胡適為首的紅學家們對《紅樓夢》開卷所說的「一把辛酸淚」,「誰解其中味」等話略有解悟,對書中用假語村言無情揭露當時朝政黑暗,貶責當時官場腐敗之處略有感觸,並將書中多處「反清吊明」的隱語和實證與當時社會登峰造極的文字獄稍作聯想,也許,胡適等人就根本不會去為「《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而進行最終很可能是費力不討好,甚至是留下歷史笑話的考證!道理很簡單,這樣一部具有強烈反清意識的政治小說,其作者根本就不可能在具有強烈「反清吊明」意識的書中公開自己的真實身份。即使胡適先生在《紅樓夢考證》中說的理由都能成立,紅學家們認定《紅樓夢》是曹雪芹所寫的理由都能成立。但最能說明問題的卻是,在那中國封建史上文字獄最為殘酷的特定歷史時期,即只要曲解一個字,一句話或一句詩就可以誅連九族,時間長達130年之久的文字獄重壓之下,任何人所認定的《紅樓夢》作者也絕不可能在如此強烈的「反清吊明」書中署上自己的真實姓名,讓自己和自己的家中同族、遠房親友成為與雍正、乾隆的刀下之鬼!

為了說明當時文字獄之殘酷,筆者權且引用馮其庸先生為「紀念曹雪芹逝世220週年」而作的《千古文章未盡才》一文中的說法為證:

……清代統冶者為了鎮壓民族反抗,強化思想統冶,除了正面提倡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學外,還大搞文字獄,用血腥鎮壓的恐怖手段以鉗制知識分子和廣大人民的反抗意識,所以在順、康、雍、乾四朝,迭興大獄。順治十四年(1657)有科場案,因考試舞弊興起大獄,順天、江南等地的主考和分房考官被殺被流者甚多。康熙二年(1663)又有莊廷鑨的「明史案」,此案共死七十餘人。康熙五十年(1711),又有戴名世的「南山集案」,此案被殺者百餘人,流徙者數百人。雍正三年(1725)有汪景祺案,汪因著《讀書堂西征隨筆》,中有「譏訕聖祖仁皇帝(康熙),大逆不道」,立處斬。雍正四年(1726)有查嗣庭案,查因出試題「維民所止」被指為「維、止」乃「雍正」二字去頭,嗣庭瘐死後仍被戮屍,親屬或殺或流。雍正七年(1729)又有曾靜案,曾靜用呂留良遺著,著《知新錄》一書,發表反清思想,揭露雍正奪位的陰謀,並遣人勸說川陝總督岳鍾琪反清,為岳告發,遂興大獄。雍正親自傳旨審問,呂留良被戮屍,其子毅中被殺,子孫發寧古塔為奴。曾靜、張熙(即說岳鍾琪者)被釋用以宣傳清廷旨意。雍正並編撰《大義覺迷錄》一書頒發全國,以圖消除曾靜、呂留良反清思想的影響。但到乾隆時,又收回《大義覺迷錄》,殺曾靜、張熙。此外,還有同年的謝濟世案、陸生楠案,雍正八年(1730)的徐駿詩案。到了乾隆時期,則有杭世駿案(乾隆八年)、胡中藻案(乾隆二十年)。撤毀錢謙益詩文集(乾隆三十四年)、新昌舉人王錫侯因撰《字貫》未避康熙、雍正的諱論斬等案(乾隆四十二年)。後兩案雖在雪芹身後,但也足見所謂「乾隆盛世」的文網之酷烈。

綜上所述,「《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的說法足以不攻自破了。然而,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俞平伯先生對此亦作出過「自傳之說,風行一時,難收覆水」(44)的無可奈何的感歎。那麼,這場由胡適發起,折騰了近百年的「紅學熱」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回歸理性?紅學家們要到什麼時候才能不為一個本與《紅樓夢》毫無任何關係的曹雪芹繼續歌功頌德?要到什麼時候才不為與賈府談不上有任何牽連的曹氏家世進行無休無止的考證和爭論?就只有讓歷史來作出回答了。筆者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紅樓夢》研究的深入,歷史必定會給「《紅樓夢》的著者是曹雪芹」之說,予以徹底否定,並還《紅樓夢》作者、《紅樓夢》主題的本來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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