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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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五)

紅學研究

第五章 確定各回的真實朝代紀年(上)

前文論證了元妃真實的去世日期必然是康熙六十一年壬寅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立春之後(二十九日當天或雍正元年癸卯年正月初一),元妃真實的出生日期必然是壬申年壬寅月壬子日辛亥時(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初二,1692年2月18日)。從本章開始,即以這兩個年份為確定不移的時間坐標,推論和確定小說各回真實的朝代紀年,從而編定《紅樓夢年表》。

按照小說第九十五回提供的年代信息,即元妃「生於甲申,死於乙卯」,也可以編定一份年表。如早在20世紀20年代末,張笑俠先生就按一百二十回本小說擬定了一份比較詳細的年表[1]。不過,按小說文本提供的年代信息編定的年表,是一份根本無法落實真實朝代紀年的時間表。並且由於小說作者故意製造混亂以隱瞞真實的朝代紀年,完全按小說文本提供的信息來編年表,將會出現無法確定某些年份的情況。所以細心的讀者往往會發現小說中有多處「時序混亂」。

本文第一章提出:「以元妃真實的生死日期(尤其是死亡日期)為兩個確定不移的時間坐標,可以逐回標定小說各回所敘事件所發生的真實年代,進而可以按照公元紀年和甲子紀年兩種方法編定小說的真實年表,『還原』作者所隱藏的真實的『朝代年紀』」;同時還提出:「將歷史上真實的天象數據、皇家殯葬以及嚴重的自然災害與小說中所寫的情節做一一對比,考察『還原』後的真實年代是否與史實相符合;如果全部符合,那麼就確鑿無疑地證明了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必然是同一個作者;如果只有部分符合,另一部分只是近似,同樣可以得出前述結論,近似僅僅說明了作者對於史實進行了適當的加工處理;如果對比的結果是全都不符合,那麼就確鑿無疑地證明了後四十回必然是對曹家歷史及人物毫無瞭解的外人所續作」。

本章即由小說第九十五回元妃去世的日期開始,推定各回的真實朝代紀年,並對小說作者故意混淆時序之處擇要一一做出詳細辨析。

5.1 以元妃去世日期順推此後各回真實年代

由元妃的去世日期順推第九十五回及其後各回的真實朝代紀年比較容易,並且可以很快推出兩個新的時間坐標,一是賈寶玉出家的年代,一是賈寶玉出生的年代。

癸卯年(雍正元年1723年)

從第九十五回「忽一天,賈政進來,滿臉淚痕」(第1343頁)至第一百零八回「於是賈母放心,邢夫人尤氏也略略寬懷」(第1487頁)。

第九十六回寫道:「那年正值京察,工部將賈政保列一等。二月,吏部帶領引見。皇上念賈政勤儉謹慎,即放了江西糧道。」(第1352頁)所謂「京察」,是明、清時考核京官、決定升降獎懲的一種制度。考核時間,明代六年一次,於己、亥年舉行;清代三年一次,於子、卯、午、酉年舉行。[2] 《清史稿·志八十六·選舉六》載:「三載考績之法,昉自唐、虞。清沿明制,而品式略殊。京官曰京察,外官曰大計,吏部考功司掌之。京察以子卯午酉歲,部院司員由長官考覈,校以四格,懸『才、守、政、年』為鵠。」[3] 賈政經過「京察」,由「工部郎中」升為「江西糧道」,按照上文推定的年代,這一年恰好是卯年。

第一百零二回寫探春出嫁,作者並未明寫出嫁的時間。但是從上下文來看,此時寶玉和寶釵已經「圓房」,按照孝制和賈母等人的安排,寶玉已經過了為姐姐元妃守孝的「九個月的功服」 [3];另外,第九十九回寫道:「所以園內的只有李紈、探春、惜春了。賈母還要將李紈等挪進來,為著元妃薨後,家中事情接二連三,也無暇及此。現今天氣一天熱似一天,園裡尚可住得,等到秋天再挪。」(第1391頁)第一百零二回寫道:「園中人少,況兼天氣寒冷,李紈姊妹、探春、惜春等俱挪回舊所。」(1425頁)由這些情節來判斷,探春出嫁必定是在深秋季節,這與第五回關於探春的判詞「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第78頁)是不相符合的。兩者不合,並不是所謂續作者敗露其作偽痕跡的「罪證」,而只能看作是原作者來不及修改的結果。

甲辰年(雍正二年1724年)

從第一百零八回「一日,史湘雲出嫁回門,來賈母這邊請安」(第1487頁)到第一百二十回「那僧道仍攜了玉到青埂峰下,將寶玉安放在女媧煉石補天之處,各自雲遊而去」(1646頁)。

第九十七回寫到,賈政離家赴江西糧道任之前,「切實的叫王夫人管教兒子,斷不可如前嬌縱。明年鄉試,務必叫他下場」(第1377頁);第一百一十九回則寫到了賈寶玉參加鄉試和出家的情節,可見寶玉出家一定是在甲辰年。

根據明清兩代的科舉考試制度,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三年一科),稱為「大比」;鄉試在前,每逢子、午、卯、酉年舉行;會試在後,每逢辰、戌、丑、未年舉行。《清史稿·志八十三·選舉三》載:「有清科目取士,承明制用八股文。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謂之制義。三年大比,試諸生於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為舉人。次年試舉人於京師,曰會試,中式者為貢士。天子親策於廷,曰殿試,名第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鄉試第一曰解元,會試第一曰會元,二甲第一曰傳臚。悉仍明舊稱也。世祖統一區夏,順治元年,定以子午卯酉年鄉試,辰戌丑未年會試。鄉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均初九日首場,十二日二場,十五日三場。殿試以三月。……乾隆間,改會試三月,殿試四月,遂為永制。」[4] 按照清代的科舉制度,鄉試並沒有甲辰科,賈寶玉不可能在辰年參加鄉試,因此可以斷定這一情節是作者的虛構。

第一百二十回寫到,王夫人對薛姨媽說:「我為他擔了一輩子的驚,剛剛兒的娶了親,中了舉人,又知道媳婦作了胎,我才喜歡些,不想弄到這樣結局!」(第1639頁)另外又寫到,賈雨村問甄士隱:「現在他府中有一個名蘭的已中鄉榜,恰好應著『蘭』字。適間老仙翁說『蘭桂齊芳』,又道寶玉『高魁子貴』,莫非他有遺腹之子,可以飛黃騰達的麼?」(第1645頁)由這些情節來看,賈寶玉的遺腹子「賈桂」應該出生於乙巳年(雍正三年1725年)。

小說作者在第一百二十回借賈政之口談到了寶玉的年齡,賈政說:「豈知寶玉是下凡歷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第1637頁)此時正是「乍寒下雪」,即甲辰年(1724年)的冬天。既然如此,則可以推得寶玉生於19年前的乙酉年(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張笑俠先生即根據小說所寫元妃的去世日期和賈政的話,倒推得小說第一回甄士隱夢幻識通靈乃丁酉年之事[5]。

小說第八十六回寫到元妃的出生於「甲申年」,甲戌本、夢稿本、蒙府本和甲辰本第二回寫到元妃和寶玉的關係時,都作寶玉是元妃出生的「次年」降生的[6]。按照這個寫法,寶玉當然是出生在乙酉年。

按真實的朝代紀年推算,寶玉生於乙酉年;按甲戌本的寫法,寶玉也是出生於乙酉年。看來,寶玉真實的出生年代似乎就是乙酉年(1705年)。可是,事情並不這麼簡單。

首先,賈政說的寶玉的年齡可能是虛歲。根據民間風俗,虛歲是這樣計算的:一出生就算1歲,到了過實歲1歲生日時,按虛歲就是2歲;如果出生在年末,不僅一出生就算1歲,到了大年初一又要加1歲,到了過實歲1歲生日時,按虛歲就是3歲了。由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所寫的情節可知,賈寶玉出生於四月末的某一天。如果他出生在丙戌年(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到甲辰年冬天出家時,按虛歲他正好19歲。

同時,第一百一十四回《王熙鳳歷幻返金陵 甄應嘉蒙恩還玉闕》寫到,甄應嘉見到賈寶玉,就對賈政談起了自己的兒子甄寶玉,「問起年紀,(甄寶玉)比這裡的哥兒略小一歲」(第1567頁)。如果賈寶玉生於1705年,那麼甄寶玉就生於1706年,「真」寶玉(即寶玉的原型人物)真實的出生年代也應該是1706年。

另外,第一百零三回《施毒計金桂自焚身 昧真禪雨村空遇舊》寫到,賈雨村在知機縣急流津渡口遇了甄士隱,他心想:「離別來十九載,面色如舊,必是修煉有成,未肯將前身說破。」(第1444頁) 按照本文的推算,這一情節發生在癸卯年年底。如此看來,第一回所寫的甄士隱與賈雨村分別是在19年前的甲申年(1704年)中秋,也就是說,賈寶玉應生於1704年。在賈政的「19年」和賈雨村的「19年」中,必有一個為真,另一個為假。由此可以推論,如果這不是原作者的無心之失,就必然是原作者故意將時序攪亂。

後四十回中原作者攪亂時序的證據,最明顯的是關於探春出嫁的描寫。第一百零二回寫探春出嫁,如上文所寫,這是癸卯年深秋之事;但到了第一百一十四回第二年的甲辰年,賈政對甄應嘉卻說:「弟那年在江西糧道任時,將小女許配與統制少君,結褵已經三載。」

看來,賈寶玉究竟出生在哪一年,還需要通過其他的證據來判斷取捨,例如通過逆推第九十五回以前各回的真實年代來作出最終判斷。但無論如何,目前至少可以判定,紅樓夢的故事開始於1704年、1705年和1706年中的某一年。

5.2 以元妃去世日期逆推此前各回真實年代

壬寅年(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

從第七十一回開端「話說賈政回京之後,諸事完畢,賜假一月在家歇息」(第1001頁)到第九十五回「(王夫人)天天專望兄弟來京」(第1343頁)。

辛丑年(康熙六十年1721年)

從第七十回「原來這一向因鳳姐病了,李紈探春料理家務不得閒暇,接著過年過節,出來許多雜事,竟將詩社擱起」(第938頁)到本回回末。

(1)壬寅年與辛丑年的分界

張笑俠先生將第七十回中黛玉重建桃花詩社與第七十一回賈政回家、賈母「八旬之慶」等情節列為一年(即甲寅年)[7],這是失察,大錯特錯,上了小說作者故意攪亂時序的大當。

第七十回寫道:「這日眾姊妹皆在房中侍早膳畢,便有賈政書信到了。寶玉請安,將請賈母的安稟拆開念與賈母聽,上面不過是請安的話,說六月中准進京等語。其餘家信事務之帖,自有賈璉和王夫人開讀。眾人聽說六七月回京,都喜之不盡。」(第992頁)寶玉知道父親回來,將會查的功課,所以慌得「至次日起來梳洗了,便在窗下研墨,恭楷臨帖」(第993頁)。到了「三月下旬」,寶玉「正是天天用功,可巧近海一帶海嘯,又遭踏了幾處生民。地方官題本奏聞,奉旨就著賈政順路查看賑濟回來。如此算去,至冬底方回。寶玉聽了,便把書字又擱過一邊,仍是照舊遊蕩」(第994頁)。

可是到了第七十一回(按小說所寫為甲寅年),賈政竟然於七月回京了,在家休假一個月,正好趕上「今歲八月初三」賈母的「八旬之慶」,豈非咄咄怪事!跟據上下文來判斷,只能得出一個結論,即賈政既不是在第七十回所寫的那一年六七月回京,也不是在當年的冬底才回,而是到了第二年的七月才回家。

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淒清 凹晶館聯詩悲寂寞》寫甲寅年中秋賞月,賈母對尤氏說:「可憐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可是我倒忘了,該罰我一大杯。」(第1082頁)尤氏的公公賈敬是在第六十三回四月底去世的,即「壽怡紅群芳開夜宴」的第二天(第901頁)。賈敬去世當年的年底,尤二姐吞生金自殺(第六十九回,第984頁)。第二年春天,林黛玉等人倡議重建詩社(第七十回,第990頁)。由此可見,按賈母的說法,賈敬必定死於壬子年,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雲偶填柳絮詞」乃癸丑年。

這個時序本來是非常清楚的,可是作者偏偏要將其攪亂。第七十二回寫到,賈母八月初三的八旬之慶剛過幾天,鳳姐對賈璉說:「我因為我想著後日是尤二姐的週年,我們好了一場,雖不能別的,到底給他上個墳燒張紙,也是姊妹一場。」(第1023頁)這個「週年」的說法莫名其妙,完全不通,只起到一個混淆視聽的作用。

到了第一百零七回(按小說所寫為乙卯年),作者寫得更加離譜——賈政對北靜王等人說:「犯官自從主恩欽點學政,任滿後查看賑恤,於上年冬底回家,又蒙堂派工程,後又往江西監道,題參回都,仍在工部行走,日夜不敢怠惰。」(第1476頁)如果這個「上年」是指「甲寅年」,當然說不過去;如果是指「癸丑年」,則是完全無視第七十一回所寫賈政於七月回京的事實。

以上這兩個明顯的時序錯誤一個在前八十回,一個在後四十回,如果斷言後者是所謂續作者露出的拙劣破綻,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只有一種可能:這是小說原作者在故意攪亂時序。關於這一點,還有一個明顯的例證。第九十四回寫到,怡紅院裡的海棠開了,賈母說:「這花兒應在三月裡開的,如今雖是十一月,因節氣遲,還算十月,應著小陽春的天氣,這花開因為和暖是有的。」(第1330頁)按照小說的時序安排,此時的確是十一月,但「節氣遲」卻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因為第九十五回寫到,當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可見節氣很早。按照本文還原的真實年代,壬寅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立春,也算節氣比較早的。作者故意將時序弄混,無非是想隱瞞真實的朝代紀年。

(2)壬寅年黃河大決口

按照本文的年代推定,第八十九回也屬於壬寅年(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該回寫到,九月中下旬某日,賈珍告訴王夫人:「部中來報,昨日總河奏到河南一帶決了河口,湮沒了幾府州縣。又要開銷國帑,修理城工。工部司官又有一番照料,所以部裡特來報知老爺的。」「從此直到冬間,賈政天天有事,常在衙門裡。」(第1269頁)賈珍的話透露了兩個信息:第一,黃河秋汛,在河南一帶大決口;第二,此前黃河也出現過決口,所以才會「又要開銷國帑」,「又有一番照料」。那麼,黃河於1722年秋天是否在河南境內出現過大決口呢?這對本文推定的真實朝代紀年是一個重大的考驗。

許韶立在《黃河中下游分界線新說》一文中提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到雍正元年,兩年多的時間裡黃河在武陟秦廠、詹店、馬營、魏莊四次決口。洪水淹沒焦作、新鄉、安陽後順地勢向北流去,經衛河入海河,直逼京津,危害華北。」[8] 姚偉在《雍正王朝的「黃委會」·之二〈武陟河工牽繫天下安與危〉》一文中也提到:「從康熙六十年八月秦廠決口到雍正元年正月馬營堵口合龍,清政府集中了傾國之人力財力來與黃河對抗。其間國庫曾一度入不敷出,無奈之下,朝廷急令周邊各省將應上解京城的白銀和糧食直接押送到武陟。」[9]

《清史稿·列傳六十四》記載了河道總督陳鵬年於康雍兩朝廢寢忘食治理河南境內黃河四次決口,以致累死的情形:

(康熙)六十年,命(陳鵬年)隨尚書張鵬翮勘山東、河南運河,時河決武陟縣馬營口,自長垣直注張秋,命河督趙世顯塞之。議久不決,鵬年疏言:「黃河老堤沖決八九里,大溜直趨溢口,宜於對岸上流廣武山下別開引河,更於決口稍東亦開引河,引溜仍歸正河,方可堵築。」奏入稱旨。世顯罷,即命鵬年署河道總督。

六十一年,馬營口既塞復決,鵬年謂:「地勢低窪,雖有引河,流不能暢。惟有分疏上下,殺其悍怒。請於沁、黃交匯對岸王家溝開引河,使水東南行,入滎澤正河,然後堤工可成。」詔如議行。

先是,馬營決口因桃汛流激,難以程工;副都御史牛鈕奉命閱河,奏於上流秦家廠堵築,工甫竟,而南壩尾旋決一百二十餘丈,入馬營東下。鵬年與巡撫楊宗義謀合之。既,北壩尾復潰百餘丈,鵬年乃建此議。世宗即位,命真除。時南北壩尾合而復潰者四,至是以次合龍,而馬營口尚未塞。鵬年止宿河堧(ruan,二聲,城下宮廟外及水邊等處的空地或田地),寢食俱廢,浸羸憊。雍正元年,疾篤,遣御醫診視。尋卒,上聞,諭曰:「鵬年積勞成疾,沒於公所。聞其家有八旬老母,室如懸罄。此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之臣。」 [10]

由以上引文可知,黃河於1722年的確在河南境內出現過大決口,賈珍所說的「又要開銷國帑,修理城工,工部司官又有一番照料」,其實就是指清政府處理「(康熙六十一年)馬營口既塞復決」的情況;而「從此直到冬間,賈政天天有事,常在衙門裡」,也是符合清政府艱難治河的歷史實際的。

庚子年(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

從第五十三回「已到了臘月二十九日了,各色齊備,兩府中都換了門神、聯對、掛牌,新油了桃符,煥然一新」(第744頁)到第七十回「只有鳳姐兒和李紈房中粗使的大丫鬟出去了,其餘年紀未足。令他們外頭自娶去了」(第988頁)。

查《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庚子年立春是在上一年的十二月二十六日(1720年2月4日星期日),因此第五十三回的「臘月二十九日」已屬庚子年;並且庚子年沒有「大年三十」,即「臘月二十九日」的次日就是正月初一[11]。

(1)庚子年元旦朝賀與祠祭

第五十三回寫道:「次日,由賈母有誥封者,皆按品級著朝服,先坐八人大轎,帶領著眾人進宮朝賀,行禮領宴畢回來,便到寧國府暖閣下轎。諸子弟有未隨入朝者,皆在寧府門前排班伺侯,然後引入宗祠。」(第744頁)這一段是說,賈母等有誥封者先入朝賀歲,回來以後再帶著諸子弟入宗祠行祭祀大禮。如果「臘月二十九日」的「次日」是大年三十,賈母等人在這一天參加朝賀和祭祖,那就太奇怪了。

在公歷傳入我國之前,元旦一直是指農曆正月初一。歷朝歷代對歡慶元旦都非常重視,制定了「元旦朝賀」的制度。元旦朝賀,最重要的是百官拜見皇帝,稱為大朝,它是朝會制度中級別最高的一種。元旦朝賀時,不僅有朝廷文武百官,還有遠方的少數民族和鄰邦的首腦及使臣。

唐代統一天下後,經濟文化繁榮昌盛,元旦朝賀便更顯示出泱泱大國的氣勢。唐太宗李世民在《元日》一詩中自豪地寫道:「恭已臨四極,垂衣駛八荒。霜戟列丹陛,絲竹韻長廊。」(全唐詩第1卷第21首) 在《正日臨朝》一詩中,他寫道:「百蠻奉遐贐,萬國朝未央。」(全唐詩第1卷第4首)宋代元旦朝賀也非常隆重。北宋詩人梅堯臣《元旦詩》中寫道:「萬國諸侯振玉珂,踏雲朝會雪初過。欲聞鳳管天邊度,數聽雞人樓上歌。放仗旌旗方偃亞,回頭宮闕更嵯峨,謬陪王屬曾何補,泛泛慚同上下波。」元代蒙古族入主中原後,積極汲取漢文化,對元旦朝賀這樣重大的節日活動,自然樂於效仿。元代詩人薩都刺的《都門元旦》描繪了元旦朝會的盛況:「元日都門瑞氣新,層層冠蓋羽林軍。雲邊鵠立千官曉,天上龍飛萬國春。宮殿日高騰紫靄,簫韶風雨入青。太平天子恩如海,亦遣椒觴到小臣。」

清代元旦慶賀禮,最早是天命元年(1616)太祖努爾哈赤舉行的。《清史稿·志六十三·禮七》記載:「清初太祖創業,建元天命,正月朔即位,貝勒、群臣集殿前,按翼序立。皇帝御殿,皆跪。八大臣出班,跪進上尊號表,侍臣受,跪御前宣讀。帝降座,焚香告天,率貝勒、群臣行禮,三跪九叩,畢,復座,貝勒等各率旗屬慶賀。太宗踐阼亦如之。」[12]

順治年間,進一步將元旦、冬至、萬壽節定為國家的三大節。由於皇帝是元旦大朝的主角,整個儀典實際上從皇帝起床便開始了。元旦這天,皇帝於子正(即午夜零點)即起床,先吃蘋果,意為「歲歲平安」,然後來到養心殿東暖閣,行開筆儀,給祖宗牌位行禮,再到慈寧宮向皇太后請安行禮。這些先期禮儀完成後,皇帝回到寢宮,等待百官朝賀。百官跪拜後,皇帝賜群臣入座飲茶。飲茶畢,階下再響鞭三聲。皇帝在中和韶樂聲中回宮,百官按次退下,朝賀典禮結束。[13]

清代民間的祭祖分為「家祭」和「祠祭」。「家祭」是在家居之內祭祀祖先。各家廳堂之內一般都設有神仙和近祖(高、曾、祖、禰)神主之位,每逢年節朔望、祖宗忌日生辰,均依時祭祀,僅時常小祭就有花朝、春社、端午、薦新、秋社、重陽、送寒衣等。如遇生子、娶婦、進學、作壽,甚至收穫、上梁、殺豬等都要祭告祖先,以示不忘祖先的護佑。「祠祭」常禮同「家祭」,只是祭祀場所在祠堂。與祭人員或者是輪值房支,或者是近祖派下的嫡系子孫。祭祀的儀式也勢必正規。如《桂溪項氏族譜》記載:「吾鄉支分派衍,則各署其分,曰某門某門,門各有廳,蓋支祠也,予家為上門,與予家親者曰中門,次則曰聖立門,余門稍稍遠,不相酬胙。每歲元旦先聚於門廳事拜支祖,畢,長者坐於上,幼者各以其昭穆序次向長者而揖,揖已就坐,其昭穆序次如初」,「爵凡三行,長者或申祖訓,或加誨導語,乃起率幼者往拜他門」,「明日乃詣祠堂祀始祖,不復會飲,人與喜餅二元」,「春秋二社,各祭於其支祠,唯冬至乃合享」。[14]

由以上論述可知,第五十三回「臘月二十九日」次日,賈母等人參加的是元旦朝賀和祠祭,這一情節完全符合實際的庚子年歷日。這同時可以證明,本文推定的這一情節的真實時間是正確的。

(2)改頭換面的皇家殯葬

第五十五回開篇寫道:「且說元宵已過,只因當今以孝治天下,目下宮中有一位太妃欠安,故各嬪妃皆為之減膳謝妝,不獨不能省親,亦且將宴樂俱免。故榮府今歲元宵亦無燈謎之集。」(第769頁)這一段文字很有意思,第一,提示「以孝治天下」是國家政策制度;第二,提到了一位「太妃」患病,從而引出後文的一次規模盛大的皇家葬禮。

「孝」是儒家倫理道德的核心內容之一,「以孝治天下」出自孔子弟子曾參所著作的《孝經·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歡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歡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15]

曾子在這裡為君王提出了一個「以孝治天下」的原則。歷代儒學之士都大力宣揚「孝道」,封建帝王也利用「孝道」來為自己的統治服務。到了清代,更是將「以孝治天下」作為既定國策,形成一套嚴密的規則加強教化。常建華先生的《論清朝推行孝治的宗族制政策》[16]一文對此有深入的論述,讀者可自行參看。筆者要指出的是,第五十五回提示「以孝治天下」是國家政策制度,實際上透露了小說所寫故事發生的真實朝代。

第五十五回提到的患病的太妃,終於在第五十八回死掉了,賈母等人不僅每天要去祭奠守靈,最後還要去送葬,前後折騰了40多天:「誰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誥命等皆入朝隨班按爵守制。敕諭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內不得筵宴音樂,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至未正以後方回。在大內偏宮二十一日後,方請靈入先陵,地名曰孝慈縣。這陵離都來往得十來日之功,如今請靈至此,還要停放數日,方入地宮,故得一月光景。」(第817頁)由第五十八回和第五十九回可知,賈母等人前去送靈是在清明節幾天之後,那麼老太妃下葬應該是在清明節後15天左右。

按本文的推斷,老太妃真實的去世時間也應該是在庚子年。那麼,康熙五十九年是否真的有老太妃去世呢?查《清史稿·聖祖本紀三》,康熙五十九年庚子並沒有老太妃去世,但是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十二月卻有一位大人物病重去世,康熙五十七年戊戌四月下葬:

十二月甲申(筆者按,農曆初四,小寒,公歷1718年1月5日星期三),皇太后病勢漸增,上疾七十餘日矣,腳面浮腫,扶掖日朝寧壽宮。丙戌(筆者按,農曆初六,公歷1718年1月7日星期五),皇太后崩,頒遺誥,上服衰割辮,移居別宮。……三月……辛酉(筆者按,農曆三月十二日,公歷4月12日星期二),上大行皇后謚曰孝惠仁憲端懿純德順天翊聖章皇后。……夏四月乙酉(筆者按,農曆四月初七,立夏,公歷5月6日星期五),葬孝惠章皇后於孝東陵。[17]

那麼這個令康熙皇帝腳面浮腫還要每日前去探望,死後又為之舉行隆重葬禮的孝惠章皇后究竟是何許人呢?原來她就是順治皇帝的廢後、康熙皇帝的嫡母。《清史稿·列傳一》:

孝惠章皇后,博爾濟吉特氏,科爾沁貝勒綽爾濟女。順治十一年五月,聘為妃,六月,冊為後。貴妃董鄂氏方幸,後又不當上恉。十五年正月,皇太后不豫,上責後禮節疏闕,命停應進中宮箋表,下諸王、貝勒、大臣議行。三月,以皇太后旨,如舊制封進。聖祖即位,尊為皇太后,居慈仁宮。[18]

孝惠章皇后雖然不得順治的歡心,但是康熙卻對她極為尊敬孝順,在她死後又予以厚葬,並將那些對其謚號說三道四的大學士治罪。《清史稿·列傳一》:

丙戌,太后崩,年七十七。上號慟盡禮。五十七年三月,葬孝陵之東,曰孝東陵。初上太后徽號,國有慶,必加上。至雲南平,定曰仁憲恪順誠惠純淑端禧皇太后。及崩,上謚,大學士等初議誤不系世祖謚,上令至太廟、奉先殿瞻禮高皇后、文皇后神位,大學士等引罪;又以所擬謚未多留徽號字,命更議。雍正、乾隆累加謚,曰孝惠仁憲端懿慈淑恭安純德順天翼聖章皇后。[19]

《清史稿·志六十七·禮十一(凶禮一)》記載了康熙皇帝在腳疾未癒、只能被人抬著吃飯出行的情況下厚葬孝惠章皇后的情形:

世祖皇后博爾濟吉特氏,五十六年十二月崩。先是疾大漸,禮臣請如孝康後喪禮。帝言:「孝康升遐,朕甫十歲,輔臣治喪,禮恐未備。後見仁孝後喪儀,條理頗晰,如遇大事,其悉議以行。」及崩,會帝病足,舁近幾筵,就榻成服。哭而暈,有間蘇。群臣環跽叩勸,乃勉舁側殿。將移殯宮,設啟奠,禮臣請遣皇子代。帝曰:「此初祭,朕必親奠,寧壽宮中豈能復行此禮耶?」至日遣代奠爵,仍舁幾筵旁榻上行禮。梓宮啟行,舁榻哭送,出寧壽宮西門,仰望不見靈駕,乃止哀,還苫次。大祭,足疾少愈,即親詣殯宮行禮。謚曰孝惠章皇后,葬孝東陵。[20]

以上不厭其煩地詳細引用史料,是要說明與小說有關的兩個問題:第一,所謂「當今以孝治天下」,就是隱射康熙王朝;第二,所謂「老太妃」,就是隱射77歲死去的孝惠章「老太后」。文學人物和現實人物不僅所處的時代環境完全一致,年齡相仿,下葬的日期也很接近,並且下葬的地名也很相似,前者是「孝慈縣」,後者是「孝東陵」。庚辰本在「孝慈縣」三個字後插入「隨事命名」四個字[21],正是對小說隱射現實的一個含蓄的提示。

有趣的是,第九十五回寫到元妃死後的喪事,「賈政又是工部,雖按照儀注辦理,未免堂上又要周旋他些,同事又要請教他,所以兩頭更忙,非比從前太后與周妃的喪事了」(第1344頁)。這裡的「周妃」指的是在第八十六回死去的「周貴妃」,而「太后」只可能是指上文的的「太妃」。如果後四十回是與曹家毫無關係的外人所續作,那麼續作者憑什麼將白紙黑字的「太妃」改成「太后」呢?只有當後四十回的作者就是前八十回的作者時,這個問題才能得到合理的解答。

上文談到,孝惠章皇后並非死於庚子年,而是死於戊戌年,那麼本文對老太妃死於庚子年的推定是否不正確呢?答案是否定的。孝惠章皇后只是老太妃的原型人物,小說作者對其進行了文學加工,二者並不能完全對等。例如,孝惠章皇后死於十二月,而老太妃則死於二、三月間。另外,庚子年的推定還可以通過推定此前此後各回的真實年代來進一步確證。

(3)從甄寶玉的年齡看賈寶玉的出生年代

第五十六回寫到,元宵節剛過,江南甄府裡家眷進京朝賀,派人來賈府送禮請安,賈母問起了甄寶玉的年齡,甄家的女僕回答說:「今年十三歲。」(第793頁)第一百一十四回甄應嘉說,甄寶玉比賈寶玉「略小一歲」(第1567頁),由此看來,賈寶玉在庚子年必然是滿實歲14歲。因此,賈寶玉必然出生於14年前的1706年丙戌年。關於賈寶玉的出生年份,本文在下一章討論己亥年時還將詳細論及和進一步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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