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七)

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七)

破譯紅樓時間之謎(七)

紅學研究

第七章 確定各回的真實朝代紀年(下)

第六章以曆法資料的查證和天象的推算,確證了筆者對於己亥年的推定是正確的,同時推定「四月二十六日未時交芒種」是從1706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六日申時交芒種」改制而來,即小說作者含蓄地透露了賈寶玉出生的真實朝代紀年。第六章還通過對黛玉和晴雯年齡問題的辨析,釐清了小說作者故意製造的時序混亂,總結出了作者改動數字筆畫以製造時序混亂的方法。

關於己亥年的推定,小說文本還提供了一項重大天災的例證。第五十三回寫到,年關將近,黑山村的烏莊頭烏進孝來交年租,賈珍嫌少,烏莊頭於是對他說:「回爺說,今年年成實在不好。從三月下雨起,接接連連直到八月,竟沒有一連晴過五日。九月裡一場碗大的雹子,方近一千三百里地,連人帶房並牲口糧食,打傷了上千上萬的,所以才這樣。」(第741~742頁)

康熙五十八年己亥年江蘇是否發生了嚴重的水患和冰雹?筆者目前僅查到了一條旁證。《清史稿·聖祖本紀三》:「是歲(按,指康熙五十八年),免江蘇、安徽等省十三州縣災賦有差。」 「是歲(按,指康熙五十九年),免直隸、江蘇、陝西、浙江、四川等省五十六州縣衛災賦有差。」由此看來,江蘇連著兩年遭受了嚴重的自然災害,康熙皇帝因此免了它欠交的賦稅。至於究竟是何種災害,就需要細細考證了。

筆者暫時未能查證地方志,也未能找到宋正海先生編纂的《中國古代重大自然災害和異常年表總集》[1]進行查證。國家圖書館文獻檢索提供了該書內容提要:「收集二十五史、通志、府志、重要縣志、古醫書、古水利書雜記及其他古籍中的自然記錄。還收集甲骨文、奏折、古人類和古脊椎動物化石中的自然信息。時間截至1911年。」如讀者能夠查證該書,煩請及時賜告筆者有關結果。

至此,筆者已經確證了幾個重要的時間坐標,即小說有關情節真實的朝代紀年。從元妃去世的日期順推,確證了癸卯年、甲辰年及其情節跨度;從元妃去世日期逆推,確證了壬寅年、辛丑年、庚子年、己亥年及其情節跨度;同時還確證了紅樓夢故事開端的年份,即賈寶玉出生的丙戌年。以這些朝代紀年及其情節跨度為確定的坐標,可以進一步確證小說其他情節的真實朝代紀年,以及有關小說人物的真實生日和年齡。

7.1 「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

在己亥年之前,小說寫到了兩個重大事件,即秦可卿之死和修建大觀園。根據小說文本,秦可卿是九月左右患病的,第二年春天死去。接著,賈府開始為元妃建造省親的園子大觀園,「十月將盡,幸皆全備」(第243頁)。由此可以確定這兩年的真實朝代紀年:

丁酉年(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

從第九回「原來這賈家之義學,離此也不甚遠,不過一里之遙」(第136頁)到第十二回「百般請醫療治,諸如肉桂、附子、鱉甲、麥冬、玉竹等藥,吃了有幾十斤下去,也不見個動靜」(第170頁)。

戊戌年(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

從第十二回「倏又臘盡春回,這病更又沉重」(第170頁)到第十八回「賈府領了此恩旨,益發晝夜不閒,年也不曾好生過的」(第243頁)。

第十二回回末林如海病重,林黛玉回揚州探視一段文字寫的是丁酉年冬底之事。到了第十四回,小說寫到,第二年春天,昭兒告訴鳳姐:「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日巳時沒的。二爺帶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爺靈到蘇州,大約趕年底就回來。」(第193頁)這兩個情節的時序顛倒錯亂,令人不可思議。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120回三卷本回後校記指出了這個明顯的日期訛誤(參見第198頁)。

第十一回寫到,當年冬底,秦可卿已經病入膏肓,「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到交節的那幾日,賈母、王夫人、鳳姐兒日日差人去看秦氏」(第163頁)。這個「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給了索隱傅會者一個大展豐富想像力的機會。

王以安先生所撰《紅樓夢引》之《崇禎之死》稱:

第查《石頭記》流傳同期史上合符「十一月三十冬至」記載者,自嘉慶十八年癸酉(1813年)上溯為崇禎十五年壬午(1642),再上為崇禎四年辛未(1631),更上則為萬曆二十一年癸巳(1593)。巧是崇禎十七年恰是壬午年「十一月三十冬至」後的第三個年頭,顯然作者是借可卿之死敘述崇禎殉國慘況。[2]

顏采翔先生著《紅樓醒夢》認為「十一月三十日冬至」指的是1642年,秦可卿之死是隱射死於1643年的皇太極。第七章《入關前夕》之第三節寫道:

鳳姐戲賈瑞這年的冬至,書中明確說是十一月三十日,而洪承疇戰敗降清的一六四二年,卻又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而且還是自一六三六至一七七一年止的,唯一的一個十一月三十日冬至。雖然新紅學家不肯承認此一冬至是寫實,可是我卻認為,此一冬至不僅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時間坐標,而且還是研究此書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出發點。[3]

第八節又寫道:

如果將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視為寫實且據之推算,秦氏死於一六四三年,與皇太極卒年相同。這也說明,秦氏當影皇太極。[4]

筆者完全不能認同王先生和顏先生所作的大膽猜測。不過,兩位先生告訴讀者一個事實:從嘉慶十八年(1813年)上溯至崇禎十五年(1642年),其間沒有任何一年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為了慎重起見,筆者特別查證了《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從1643年到1812年的歷日表,的確沒有哪一年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

按照本文的推定,「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在丁酉年(1717年)。這一年的冬至是哪一天呢?查《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十一月二十日(陽曆12月22日星期三)冬至。[5]

本文已經討論過,小說作者有改動數字筆畫以隱瞞真實時間的「作案」手法,因此可以推斷,「十一月三十日冬至」正是隱射丁酉年(1717年)。

7.2 10歲早熟男孩的初次性經歷

由上文對年代的推定可以很快確定丙申年及其情節跨度:

丙申年(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

從第五回「因東邊寧府中花園內梅花盛開,賈珍之妻尤氏乃治酒,請賈母、邢夫人、王夫人等賞花」(第70頁)到第九回「寶玉笑而不答,一徑同秦鍾上學去了」(第136頁)。

丙申年冬天,賈寶玉第一次有了夢遺:「襲人伸手與他系褲帶時,不覺伸手至大腿處,只覺冰涼一片沾濕,唬的忙退出手來,問是怎麼了。寶玉紅漲了臉,把他的手一捻。襲人本是個聰明女子,年紀本又比寶玉大兩歲,近來也漸通人事,今見寶玉如此光景,心中便覺察一半了,不覺也羞的紅漲了臉面,不敢再問。」(第93頁)

不僅如此,他還於襲人發生了性關係:「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嬌俏,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遂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同上)

按照本文的推定,賈寶玉生於1706年丙戌四月底,至丙申年冬不過10歲半。這麼小的一個男孩,能夠發生夢遺和男女性行為嗎?

「三九健康網」載文《男性性成熟表現和第二性徵》:

男孩青春發育期沒有嚴格的界限,一般在10歲至14歲,持續2至4年。……男孩青春期啟動的第一個體征是睪丸和陰囊增大,一般出現在10歲左右。隨後陰毛出現,陰毛生長是第二性徵的前奏。接著陰莖增長、變粗,身體迅速長高,肌肉發達,鬍鬚和腋毛長出,聲音變得低沉,同時前列腺和精囊腺增大並開始分泌液體,精子逐漸生成。通常第一次遺精發生在13歲至15歲。[6]

由此看來,賈寶玉10歲半就出現遺精,的確早了點,應該屬於性早熟。「三九健康網」《兒童性早熟為什麼會增多》一文「根據復旦大學兒科醫院十餘年來對大量性早熟患兒的觀察與分析」,兒童性早熟有多種原因,其中一種是:

由於營養的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優越、疾病減少等因素的作用,兒童生長和發育出現了加速趨勢,導致性發育提前及性早熟者增多。[7]

從小說的敘述來看,賈寶玉的生活條件比絕大多數少年兒童都要優越,因此他出現性早熟看來並不奇怪。

性教育網站「銀瓶梅」刊載了一則咨詢問答,現摘錄於下,謹供讀者參考:

詢問:我兒子今年10歲。他完全是個沒發育的小孩。有一次我在他的房間無意中看見他在玩弄小雞雞,後來他還射精。精液很多。我問問這麼小的孩子怎麼有這麼多的精液。這怎麼辦?

回答:現在的男孩有的甚至從8歲就開始手淫,能夠射精說明你兒子已經開始性發育,加上現在良好的生活條件,這種情況出現並不奇怪,不要以自己的經歷、先入之見來看待這一現象。

這說明你對兒子的瞭解並不夠,但這正是中國父母的通病,總是忽視兒童的性問題、性教育,總以為孩子還小、「無性」;現在進行性教育還來得及。[8]

由此看來,10歲半的賈寶玉出現夢遺和男女性行為,實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7.3 從賈寶玉出生年份順推和確證以後各回真實朝代紀年

丙戌年(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

從第一回「當日地陷東南,這東南一隅有處曰姑蘇」(第7頁)到「士隱聽了,也只得罷」(第15頁)。

戊子年(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

從第一回「真是閒處光陰易過,倏忽又是元霄佳節矣」(第15頁)到「那封肅便半哄半賺,些須與他些薄田朽屋」(第17頁)。

第四回寫到,當賈雨村聽門子說起被拐賣的丫頭就是英蓮時,驚歎道:「原來就是他!聞得養至五歲被人拐去,卻如今才來賣呢?」門子回答說:「這一種拐子單管偷拐五六歲的兒女,養在一個僻靜之處,到十一二歲,度其容貌,帶至他鄉轉賣。當日這英蓮,我們天天哄他頑耍,雖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歲的光景,其模樣雖然出脫得齊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認。」(第61頁)

英蓮在第一回1706年時「年方三歲」,則被拐必定是在1708年元宵節。

己丑年(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

從第一回「士隱乃讀書之人,不慣生理稼穡等事,勉強支持了一二年,越覺窮了下去」(第17頁)到「那封肅雖然日日抱怨,也無可奈何了」(第19頁)。

辛卯年(康熙五十年1711年)

從第一回「這日,那甄家大丫鬟在門前買線,忽聽街上喝道之聲,眾人都說新太爺到任」(第19頁)到第二回「封肅回家無話」(第22頁)。

當賈雨村來「大如州」任州官時,甄士隱「已出家一二年了」(第21頁)。

壬辰年(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

從第二回「卻說嬌杏這丫鬟,便是那年回顧雨村者」(第22頁)到「這女學生年又小,身體又極怯弱,工課不限多寡,故十分省力」(第23頁)。這一年黛玉「年方五歲」。

甲午年(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

從第二回「堪堪又是一載的光陰,誰知女學生之母賈氏夫人一疾而終」(第24頁)到第四回「今黛玉雖客寄於斯,日有這般姐妹相伴,除老父外,餘者也都無庸慮及了」(第57頁)。

乙未年(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

從第四回「如今且說雨村,因補授了應天府,一下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詳至案下」(第57頁)到第五回「寶玉又自悔言語冒撞,前去俯就,那黛玉方漸漸的回轉來」(第70頁)。

第二回「堪堪又是一載的光陰」往往令人誤以為賈雨村只當了林黛玉一年的家庭教師,其實從後文所寫的時間來看,賈雨村在林如海府上呆了兩年。賈玉村上任不到一年就被革職,第二回寫到,賈雨村對冷子興說:「你還不知,我自革職以來,這兩年遍游各省,也曾遇見兩個異樣孩子。」(第31頁) 同時,冷子興說到賈寶玉的年齡:「如今長了七八歲。」(第28頁)因此冷子興演說榮國府必定是在1714年。至於賈雨村說自己「去歲」在金陵教甄寶玉(第31頁),推測起來,應是林黛玉體弱多病不能上學,賈雨村趁機外出旅遊之時的事。

第二回冷子興談到了賈蓉的年齡,說他「今年才十六歲」(第27頁)。故賈蓉生於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戊寅年)。第六回1716年丙申年冬,劉姥姥一進榮國府,在鳳姐房裡看到了賈蓉:「只聽一路靴子腳響,進來了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年,面目清秀,身材俊俏,輕裘寶帶,美服華冠。」(第103頁) 按年齡來推算,此時賈蓉正好18歲。

冷子興說:「若問那赦公,也有二子,長名賈璉,今已二十來往了,親上作親,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內侄女,今已娶了二年。」(第34頁)因此賈璉大約生於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年),生日是「三月初九日」(第62回,第867頁)。奇怪的是,賈璉的弟弟身份並不清楚,此後一直沒有出現。

第四十三回寫到,鳳姐的生日是九月初二(第591頁);第一百零一回1723年癸卯年九月中旬,鳳姐說:「我也不久了。雖然活了二十五歲,人家沒見的也見了,沒吃的也吃了,也算全了。」(第1414頁)故鳳姐生於1698年九月初二(癸酉日,陽曆10月5日星期日[9]),與賈蓉同年,14歲時嫁入賈府。

7.4 林黛玉和薛寶釵等人的生日

襲人比寶玉大兩歲,林黛玉比寶玉小一歲,兩人同一天生日,都是「二月十二」(第六十二回,第867頁),故襲人生於1704年3月17日星期一(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年二月十二壬午日)[10],林黛玉生於1707年3月15日星期二(康熙四十六年丁亥年二月十二乙未日)[11]。寶釵與襲人同庚,第二十二回寫到,鳳姐說:「(正月)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又說:「聽見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雖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將笄之年。」(第300頁)因此寶釵生於1704年2月25日星期一(正月二十一辛酉日)[12]。故林黛玉於1714年7歲時入賈府,薛寶釵於1715年11歲時入賈府。

寶釵「比薛蟠小兩歲」(第四回,第64頁),薛蟠生日是「五月初三」(第二十九回,第417頁),故其生於1702年5月29日星期一(康熙四十一年壬午年五月初三甲申日)[13]。第六十六回寫到,賈璉告訴薛蟠,他已經偷娶了尤二姐,薛蟠聽了大喜,說:「早該如此,這都是捨表妹之過。」(第941頁)薛蟠的年齡竟然比鳳姐還大,前後矛盾,這是作者的錯誤,當為「捨表姐」。

7.5 探春:「清明涕送江邊望」

第四回寫道:「珠雖夭亡,倖存一子,取名賈蘭,今方五歲,已入學攻書。」(第56頁)此時為1714年甲午年,故賈蘭生於1709年己丑年,比叔叔寶玉小3歲。第七十八回1722年壬寅年秋,賈蘭作七言絕句《姽嫿詞》,眾幕賓看了大讚:「小哥兒十三歲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學淵源,真不誣矣。」(第1125頁) 從賈蘭的年齡上來看,本文對這兩回年代的推定是正確的。

第七十八回又寫到了賈環的年齡。賈環作詩後,眾人誇獎說:「三爺才大不多兩歲,在未冠之時如此,用了工夫,再過幾年,怕不是大阮小阮了。」(第1125~1126頁)由此推斷,賈環應生於1707年丁亥年。但是賈環的胞姐探春是「三月初二日」生日(第七十回,第992頁),探春雖是庶出,但不可能比同父異母的哥哥還大。

因此可以推斷,賈環只比賈蘭大一歲,生於1708年戊子年;探春生於1707年丁亥年三月初二。查《近世中西史日對照表》,這一年的三月初二恰好是「清明節」(丙辰日,陽曆4月5日星期二)[14]!

原來小說第五回的判詞「清明涕送江邊望」(第78頁)竟然暗含了探春的生日!探春原來並不是在清明時節出嫁的,而是如第一百零二回所寫的深秋季節。

7.6 賈珠的生年

賈珠的年齡不太明確,但大致可以推斷。冷子興說:「這政老爹的夫人王氏,頭胎生的公子,名喚賈珠,十四歲進學,不到二十歲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第28頁)第三十九回己亥年秋,劉姥姥二進大觀園,「信口開合」給賈母講故事:

「我們莊子東邊莊上,有個老奶奶子,今年九十多歲了。他天天吃齋念佛,誰知就感動了觀音菩薩夜裡來托夢說:『你這樣虔心,原來你該絕後的,如今奏了玉皇,給你個孫子。』原來這老奶奶只有一個兒子,這兒子也只一個兒子,好容易養到十七八歲上死了,哭的什麼似的。後果然又養了一個,今年才十三四歲,生的雪團兒一般,聰明伶俐非常。可見這些神佛是有的。」 這一夕話,實合了賈母王夫人的心事,連王夫人也都聽住了。(第541頁)

此時賈寶玉已滿13歲。如果不將劉姥姥的話當作「信口開合」,而看成是作者故意透露賈珠的年齡和賈寶玉的身份,那麼賈珠應該是在18歲時死的,死時已經有了兒子賈蘭。已知賈蘭生於1709年,故賈珠生於1691年(康熙三十年辛未年)年初,比生於1692年正月初二的妹妹元春大1歲。

7.7 賈母的年齡問題

小說關於賈母年齡和生日的描寫存在明顯的錯誤。第六十二回寫到,探春談起「一年十二個月,月月有幾個生日」,她說:「過了燈節,就是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三月初一日是太太,初九日璉二哥哥。」(第867頁)

由第二十二回可知,寶姐姐是正月二十一日生日,那麼老太太也應該是正月底的生日。可是到了第七十二回,老太太的生日突然變成了「八月初三」:「因今歲八月初三日乃賈母八旬之慶,又因親友全來,恐筵宴排設不開,便早同賈赦及賈珍賈璉等商議,議定於七月二十八日起至八月初五日止榮寧兩處齊開筵宴」(第1001頁)。第一百一十八回繼續沿用「八月初三」的寫法:「到了八月初三,這一日正是賈母的冥壽。」(第1616頁)

7.7.1 「老太太」和「姨太太」

看來,老太太的生日的確應該是「八月初三」,而非正月底;第六十二回的「老太太」,當為「姨太太」(薛姨媽)之誤。第三十五回寫到,賈母對薛姨媽誇獎寶釵,這段文字裡就用到了「姨太太」和「老太太」:

賈母道:「提起姊妹,不是我當著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全不如寶丫頭。」薛姨媽聽說,忙笑道:「這話是老太太說偏了。」王夫人忙又笑道:「老太太時常背地裡和我說寶丫頭好,這倒不是假話。」(第478頁)

第九十七回寫到,「老太太」和「姨太太」共同籌辦寶玉和寶釵的婚事:

次日賈璉過來,見了薛姨媽,請了安,便說:「明日就是上好的日子,今日過來回姨太太,就是明日過禮罷。只求姨太太不要挑飭就是了。」說著,捧過通書來。薛姨媽也謙遜了幾句,點頭應允。賈璉趕著回去回明賈政。賈政便道:「你回老太太說,既不叫親友們知道,諸事寧可簡便些。若是東西上,請老太太瞧了就是了,不必告訴我。」(第1366頁~1367頁)

賈母看了都說「好」,輕輕的與鳳姐說道:「你去告訴姨太太,說:不是虛禮,求姨太太等蟠兒出來慢慢的叫人給他妹妹做來就是了。那好日子的被褥還是咱們這裡代辦了罷。」(第1367頁)

由以上引文來看,將「姨太太」誤寫成「老太太」並非不可能,而且作品在傳抄過程中也可能出現訛誤。同時,第六十二回探春將「老太太」和寶釵說成是「娘兒兩個」,因此「老太太」應作「姨太太」的可能性就更大了。第五十七回寫道:「目今是薛姨媽的生日,自賈母起,諸人皆有祝賀之禮。」(第808頁)此時正是元宵過後,清明之前,因此可以斷定,薛姨媽才是二月底的生日,第六十二回的「老太太」肯定應該是「姨太太」。

不過,即便如此,作者在「姨太太」的生日問題上也弄錯了。第三十六回寫到,黛玉對寶玉說:「我才在舅母跟前聽的明兒是薛姨媽的生日,叫我順便來問你出去不出去。你打發人前頭說一聲去。」寶玉回答說:「上回連大老爺的生日我也沒去,這會子我又去,倘或碰見了人呢?我一概都不去。這麼怪熱的,又穿衣裳,我不去姨媽也未必惱。」(第496頁)從上下文來看,此時正是夏秋之際,第三十七回開篇就寫到「這年賈政又點了學差,擇於八月二十日起身」(第498頁),因此可以判定,第三十六回所寫的薛姨媽的生日應該是「八月初三」,作者將「老太太」和「姨太太」的生日混淆了。

至於作者為什麼弄混了兩個人的生日,筆者暫時無法找出合理的解答,但可以肯定一點:老太太的生日應該是「八月初三」,第六十三回探春所說的「老太太」應為「姨太太」。

7.7.2 「八旬之慶」還是「七旬之慶」?

關於賈母的年齡,小說作者白紙黑字前後矛盾。第三十九回明確寫到了賈母和劉姥姥的年齡大小:

賈母道:「老親家,你今年多大年紀了?」劉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賈母向眾人道:「這麼大年紀了,還這麼健朗。比我大好幾歲呢。我要到這麼大年紀,還不知怎麼動不得呢。」劉姥姥笑道:「我們生來是受苦的人,老太太生來是享福的。若我們也這樣,那些莊家活也沒人作了。」(第538回)

按照本文對年代的推定,此時是1719年己亥年八月底。因此劉姥姥應生於1644年(明思宗崇禎十七年、清世祖順治元年甲申年)。

從小說的這段文字來看,賈母應該是七十歲左右的人。可是到了第七十一回1722年壬寅年八月,時間跨度不過3年,賈母竟然已是「八旬之慶」了。到了第一百一十回,1724年甲辰年正月底二月初左右,賈母去世,「享年八十三歲」(第1515頁)。

如果以第三十九回所寫的賈母的年齡為準,那麼到第七十一回時她應該是「七旬之慶」,第一百一十回去世時「享年七十三歲」。也就是說,第三十九回時賈母年齡為67歲,故其生於1652年9月5日星期四(明永明王永歷六年、清世祖順治九年八月初三壬寅日)[15],比劉姥姥小8歲。

如果以第七十一回和第一百一十回所寫的年齡為準,那麼第三十九回時賈母年齡應為77歲,比劉姥姥大2歲,生於1642年8月27日星期三(明思宗崇禎十五年、清太宗崇德七年壬午年八月初三庚子日)[16]。

究竟哪一個年齡是真實的呢?這還需要用到其他的證據,結合日常生活的邏輯以及小說作者的意圖來進行綜合判斷取捨。

第四十七回寫到,賈母訓斥與鮑二家媳婦偷情的賈璉,說:「提起這些事來,不由我不生氣!我進了這門子作重孫子媳婦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孫子媳婦了,連頭帶尾五十四年,憑著大驚大險千奇百怪的事,也經了些,從沒經過這些事。還不離了我這裡呢!」(第650頁)按本文對年代的推定,此時是1719年己亥年九月初。

到了第一百一十回1724年甲辰年,賈母臨終前說:「我到你們家已經六十多年了。從年輕的時候到老來,福也享盡了。自你們老爺起,兒子孫子也都算是好的了。就是寶玉呢,我疼了他一場。」(第1514頁)

從時間上來推算,賈母臨終時「連頭帶尾」在賈府也只呆了60年,不可能是「六十多年」。如果賈母在壬寅年的確是「八旬之慶」,去世時「享年八十三歲」,則她在第四十七回時為77歲,進賈府時已23歲。如果賈母去世時只有「七十三歲」,則她是13歲進的賈府。前一個出嫁年齡似乎太大了,後一個似乎又偏小。

且不論賈母出嫁時年齡的大小,首先可以肯定,賈母出嫁是在1665年(康熙四年)。那麼這一年她的丈夫、賈寶玉的爺爺、榮國公的兒子賈代善又是多大年紀呢?第二十九回寫到,賈母等人於五月初一(1719年己亥年)去清虛觀為痛經的元妃打三天平安醮,見到了「當日榮國府國公的替身」張道士(第406頁)。張道士對賈母說:「老太太不知道,看著小道是八十多歲的人,托老太太的福倒也健壯。」(第409頁)張道士既然是賈代善的替身,兩人的年齡應該相近。如果賈代善活著,當時也應該至少80歲了。因此賈代善最晚應該出生於1639年(明思宗崇禎十二年、清太宗崇德四年),1665年娶親時已26歲。

這樣看來,賈母出嫁時無論23歲,還是13歲,年齡都比賈代善小。那麼賈母究竟是多大時結婚的呢?23歲結婚是不是太晚?筆者的回答是:古代女子23歲才出嫁,當然是太晚了;不過從小說來看,23歲尚未出嫁也有現成的例子。第三十五回寫道:

傅試原是賈政的門生,歷年來都賴賈家的名勢得意,賈政也著實看待,故與別個門生不同,他那裡常遣人來走動。寶玉素習最厭愚男蠢女的,今日卻如何又令兩個婆子過來?其中原來有個原故:只因那寶玉聞得傅試有個妹子,名喚傅秋芳,也是個瓊閨秀玉,常聞人傳說才貌俱全,雖自未親睹,然遐思遙愛之心十分誠敬,不命他們進來,恐薄了傅秋芳,因此連忙命讓進來。那傅試原是暴發的,因傅秋芳有幾分姿色,聰明過人,那傅試安心仗著妹妹要與豪門貴族結姻,不肯輕意許人,所以耽誤到如今。目今傅秋芳年已二十三歲,尚未許人。爭奈那些豪門貴族又嫌他窮酸,根基淺薄,不肯求配。那傅試與賈家親密,也自有一段心事。(第481~482頁)

筆者認為,描寫傅秋芳的這一段文字不可以平常看待,作者如此寫作,必然有其用意。筆者認為,作者是明寫傅秋芳,暗寓對賈母及其史家的褒貶。換句話說,對傅試和傅秋芳的描寫其實宣洩了作者(寶玉)對賈母的仇恨。

作者(寶玉)對賈母的態度問題可以專文詳盡論述,不過本文重點不在於此,僅略述一二。作者(寶玉)對賈母的態度是複雜的,既有愛,又有恨;先是愛,後是恨。但這仇恨並沒有用作者或寶玉的口直接表達出來,而是通過對小說人物言行冷靜客觀的敘述,從場面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這仇恨當然是因為賈母親手毀滅了寶玉和黛玉真摯的愛情,令林黛玉悲慘地死去。賈母一手安排的婚事不僅毀滅了寶玉的愛情,同時徹底摧毀了寶玉人生的寄托,令他對親情產生了刻骨的冷漠。作者用這些含蓄的手法來表達仇恨,主要是因為對賈母有著非常複雜的感情,對於現實有著很多無奈的理解。

作者冷靜、客觀、細膩地描述賈母和鳳姐等人謀劃與實施「掉包計」全過程,以及賈母對待垂死的林黛玉的態度,流露出作者對賈母和鳳姐等人的痛恨,讀來力透紙背,寒心徹骨。作者又借小說人物之口表達了寶玉對於賈母的仇恨。第八十二回寫到了黛玉的一次惡夢,在夢中,賈母等人冷漠地將黛玉嫁了出去,黛玉在夢中哀求說:「老太太,你向來最是慈悲的,又最疼我的,到了緊急的時候怎麼全不管!不要說我是你的外孫女兒,是隔了一層了,我的娘是你的親生女兒,看我娘分上,也該護庇些。」(第1183頁)

筆者認為,作者在第三十九回所寫賈母的話「我要到這麼大年紀,還不知怎麼動不得呢」隱含了作者評價賈母的一句潛台詞,即:你到了那麼大年紀,不僅能動,還能耍盡陰謀詭計,害死了林黛玉,害苦了賈寶玉。

第三十五回對於傅試傅秋芳的描寫,則是對賈母家族身世的辱罵。賈母與傅秋芳出嫁的年齡相仿,賈代善與賈寶玉也有相似之處。第二十九回張道士對賈母說:「我看見哥兒的這個形容身段,言談舉動,怎麼就同當日國公爺一個稿子!」(第408頁)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賈母生於1642年8月27日星期三(明思宗崇禎十五年、清太宗崇德七年壬午年八月初三庚子日),1665年(康熙四年乙巳年)23歲時嫁給賈代善,1724年年初(雍正二年甲辰年)去世,享年83歲。

7.8 賈赦和賈政的年齡

既然賈母在1719年己亥年秋說自己已經到賈府「五十四年」,故長子賈赦此時最大為53歲,生於1666年(康熙五年丙午年)。

小說對賈政的年齡描寫不明確。第十六回寫到,秦可卿下葬之後不久,「一日正是賈政的生辰」(第209頁),突然傳來喜訊,賈元春「晉封為鳳藻宮尚書,加封賢德妃」(第210頁)。故賈政應出生在初春時節。

第33回寫到,賈政痛打「在外流蕩優伶,表贈私物,在家荒疏學業,淫辱母婢」(第456頁)的賈寶玉,王夫人苦苦求情說:「老爺雖然應當管教兒子,也要看夫妻分上。我如今已將五十歲的人,只有這個孽障,必定苦苦的以他為法,我也不敢深勸。今日越發要他死,豈不是有意絕我。」按本文的年代推定,此時正是1719年己亥端午節後第二天。既然王夫人「已將五十歲」,賈政大約50歲,生於1669年(康熙八年己酉年)左右。

7.9 巧姐的年齡問題

小說只有一處明確寫到了巧姐的年齡。第一百一十七回寫到,邢大舅、賈環和賈芸等人聚飲時說起鳳姐和巧姐,席間有人問起巧姐的年齡和長相,賈薔回答說:「模樣兒是好的很的。年紀也有十三四歲了。」(第1601頁)這一年寶玉出家,十九歲。

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說起賈璉「娶的就是政老爹夫人王氏之內侄女,今已娶了二年」(第34頁),而這一年賈寶玉才「七八歲」。從第二回到第一百一十七回時間跨度僅十一年,因此在第一百一十七回巧姐最大為十二歲,不可能「十三四歲」。

第四十二回寫到,巧姐的生日是「七月初七日」(第577頁),故可推斷巧姐是在賈璉和鳳姐結婚後第二年出生的,至第一百一十七回時實歲十二歲。按本文的年代推定,可以確定巧姐真實的出生日期為1713年8月27日星期日(康熙五十二年癸巳年七月初七壬子日)[17]。

第二十一回1719年己亥年正月,巧姐出痘疹,此時5歲半。水痘是由帶狀皰疹病毒引起的一種急性傳染病,世界各地均有發生。「在我國,以冬季發病最多,患者以兒童為主。據統計,6歲以內兒童患者占所有水痘病人的90%以上。」[18]

第九十二回1722年壬寅年十一月初一,寶玉來到賈母房中,與巧姐談《女孝經》。巧姐此時9歲,已經「跟著李媽認了幾年字」,「認了三千多字,念了一本《女孝經》,半個月頭裡又上了《列女傳》」,「也跟著劉媽媽學著做(女工針黹)」(第1303~13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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