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紅樓時間之謎
第一章 緒論——從元妃的生死日期說起
1.1 「生於甲申,死於乙卯,存年43歲」是一個明顯的常識性錯誤
小說《紅樓夢》第九十五回《因訛成實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寶玉瘋顛》對元妃去世時年齡大小的敘述是一個明顯的常識性錯誤,關於其死亡日期的敘述也是一個重大的疑點。
第九十五回寫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歲。」[1]
小說第八十六回《受私賄老官翻案牘 寄閒情淑女解琴書》寫道:
寶釵道:「不但是外頭的訛言舛錯,便在家裡的,一聽見『娘娘』兩個字,也就都忙了,過後才明白。這兩天那府裡這些丫頭婆子來說,他們早知道不是咱們家的娘娘。我說:『你們那裡拿得定呢?』他說道:『前幾年正月,外省薦了一個算命的,說是很準。那老太太叫人將元妃八字夾在丫頭們八字裡頭,送出去叫他推算。他獨說這正月初一日生日的那位姑娘只怕時辰錯了,不然真是個貴人,也不能在這府中。老爺和眾人說,不管他錯不錯,照八字算去。那先生便說,甲申年正月丙寅這四個字內有傷官敗財,惟申字內有正官祿馬,這就是家裡養不住的,也不見什麼好。這日子是乙卯,初春木旺,雖是比肩,那裡知道愈比愈好,就像那個好木料,愈經斲削,才成大器。獨喜得時上什麼辛金為貴,什麼巳中正官祿馬獨旺,這叫作飛天祿馬格。又說什麼日祿歸時,貴重的很,天月二德坐本命,貴受椒房之寵。這位姑娘若是時辰准了,定是一位主子娘娘。這不是算準了麼!我們還記得說,可惜榮華不久,只怕遇著寅年卯月,這就是比而又比,劫而又劫,譬如好木,太要做玲瓏剔透,本質就不堅了。他們把這些話都忘記了,只管瞎忙。我才想起來告訴我們大奶奶,今年那裡是寅年卯月呢。」[2]
由這一段敘述可知,元妃生於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正月初一)辛巳時。
根據《六十甲子順序表》:
1 甲子 13 丙子 25 戊子 37 庚子 49 壬子
2 乙丑 14 丁丑 26 己丑 38 辛丑 50 癸丑
3 丙寅 15 戊寅 27 庚寅 39 壬寅 51 甲寅
4 丁卯 16 已卯 28 辛卯 40 癸卯 52 乙卯
5 戊辰 17 庚辰 29 壬辰 41 甲辰 53 丙辰
6 已巳 18 辛巳 30 癸巳 42 乙巳 54 丁巳
7 庚午 19 壬午 31 甲午 43 丙午 55 戊午
8 辛未 20 癸未 32 乙未 44 丁未 56 已未
9 壬申 21 甲申 33 丙申 45 戊申 57 庚申
10 癸酉 22 乙酉 34 丁酉 46 已酉 58 辛酉
11 甲戌 23 丙戌 35 戊戌 47 庚戌 59 壬戌
12 乙亥 24 丁亥 36 已亥 48 辛亥 60 癸亥
甲申年正月初一出生,乙卯年第一天去世,無論如何不可能是「存年四十三歲」,只可能是「存年31歲」。
如果元妃的確生於甲申年,去世時43歲,那麼當年應該是丁卯年(丙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如果元妃去世時的確是43歲,並且死時恰好是甲寅年交乙卯年,那麼她應該生於壬申年而非甲申年。
1.2 元妃只可能是「存年31歲」
從小說的情節來看,元妃死時只可能是31歲,而絕不可能是43歲。賈寶玉在元妃去世時大約16歲,如果元妃死時43歲,那麼她竟然比胞弟寶玉大了27歲,這是不合情理的。又第三十三回《手足耽耽小動唇舌 不肖種種大承笞撻》寫到,當年端午節後,王夫人哭求賈政不要打寶玉,她說:「我如今已將快五十歲的人,只有這個孽障。」[3] 這一情節距離元妃去世日期不到4年時間。如果元妃死時43歲,那麼王夫人此時最多54歲。難道王夫人在11歲時就生下了元妃?難道王夫人不滿10歲就嫁給了賈政?從小說的情節和日常生活的邏輯來看,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因此元妃死時只可能是「存年31歲」,元妃比寶玉大15歲左右。小說第十八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 榮國府歸省慶元宵》所寫「其名分雖系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4],這是合乎情理的。
小說第十八回又寫道:「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5] 對此,庚辰本脂硯齋有側批:「批書人領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6]如果元妃就是脂硯齋「先姊」的文學原型,那麼她死於31歲那年的確算是「先逝太早」了。
1.3 出現常識性錯誤的可能原因
既然元妃生於甲申,死於乙卯,存年僅有31歲,那麼後四十回的作者在這個簡單的問題上犯下如此明顯的錯誤,就頗耐人尋味了。一般認為,現存《紅樓夢》的後四十回是高鶚續作;而蔡義江先生則「懷疑甲辰本底本的整理加工者,就是那位不知名的後四十回續書的作者,而程傳元、高鶚只是在它的基礎上的修補加工」[7]。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偉元邀高鶚共同校印《紅樓夢》一書,並於當年冬至後五日排印《紅樓夢》(程甲本);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高鶚與程偉元重新校印《紅樓夢》(程乙本)。乾隆六十年(1795年),高鶚得中進士,官至內閣中書。從生平經歷來看,高鶚具有很高的文化素養。而且我國自古以來一直沿用干支紀年法,年齡大小用干支紀年來推算也並不複雜,一般的讀書人都能夠熟練掌握。如果後四十回是高鶚續作,很難想像他會在元妃存年如此簡單的常識問題上犯下明顯的錯誤。
如果說「甲辰本底本的整理加工者」續作了後四十回,是他犯下這個常識性的錯誤,這種猜測也是不合理的。無論續作者是誰,從小說第八十六回寶釵論元妃四柱八字的情節來看,作者應該精通八字命理,這樣的作者在如此簡單的年齡問題上犯錯,同樣是不可想像的。
那麼如何解釋小說會出現這個常識性的錯誤呢?最可能的原因是:後四十回(至少第九十五回以前的文字)與前八十回是一個整體,出自同一作者之手,第九十五回出現的常識性的錯誤是作者故意留下的明顯破綻。
1.4 元妃死於「十二月十九日」也存在嚴重的疑點
第九十五回不僅在元妃的年齡問題上犯了常識性的錯誤,甚至元妃的去世日期似乎也弄錯了。第九十五回寫道:「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但是從上下文的敘述來看,元妃不像是死於十二月十九日,而更像是死於十二月二十九日。
同樣是在第九十五回,寶玉失玉後,王夫人等派人到當鋪裡去查問,鳳姐暗中設法找尋,「一連鬧了幾天,總無下落」。「那日(王夫人)正在納悶,忽見賈璉進來請安,嘻嘻的笑道:『今日聽得軍機賈雨村打發人來告訴二老爺說,舅太爺(王子騰)升了內閣大學士,奉旨來京,已定明年正月二十日宣麻。有三百里的文書去了,想舅太爺晝夜趲行,半個多月就要到了。侄兒特來回太太知道。』」[8]
到了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 洩機關顰兒迷本性》,作者寫道:「到了正月十七日,王夫人正盼王子騰來京,只見鳳姐進來回說『今日二爺在外聽得有人傳說,我們家大老爺趕著進京,離城只二百多里地,在路上沒了。太太聽見了沒有?』」「又加賈璉打聽明白了來說道:『舅太爺是趕路勞乏,偶然感冒風寒,到了十里屯地方,延醫調治。無奈這個地方沒有名醫,誤用了藥,一劑就死了。但不知家眷可到了那裡沒有?』」[9]
從第九十六回的敘述來看,王子騰必然是如賈璉在第九十五回所說的那樣「晝夜趲行」。王夫人在「正月十七日」「正盼王子騰來京」,而王子騰動身後「半個多月就要到了」,說明王子騰動身的日期應該在十二月底某日。
從第九十五回的敘述可知,元妃是在賈璉通報王夫人舅太爺陞官的喜訊幾天後病死的,因此元妃也應該是死於十二月底某日,而絕不可能是十二月十九日。
元妃死後,「次日早起,凡有品級的,按貴妃喪禮,進內請安哭臨」;「過了幾日,元妃停靈寢廟,賈母等送殯去了幾天」[10];再過幾天,就到了第九十六回的「正月十七日」。根據這兩回的敘述可知,元妃死於「十二月二十九日」才是合乎邏輯的。
上文已經提出,元妃去世時「存年四十三歲」的寫法很可能是前八十回的作者故意留下的破綻。元妃死於「十二月十九日」的寫法同樣令人懷疑。
1.5 如何驗證後四十回的作者與前八十回的作者是同一個人
要驗證後四十回的作者與前八十回的作者是不是同一個人,主要方法有兩種,一是根據史料,如曹雪芹家譜、曹家奏折檔案以及《紅樓夢》成書過程等資料,進行綜合判斷;一是根據文本,即根據前八十回文字提供的線索、作者的意圖和情節的自身邏輯等,與後四十回的文字進行對比研究。從紅學研究的總體情況來看,研究者一般是綜合運用這兩種方法,因為單獨運用一種方法總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就史料研究來說,不僅現有的史料非常有限,對於具體史料的闡釋也存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意見;就文本研究而言,研究者對後四十回藝術水準的闡釋分歧更大,甚至於冰炭不容。
在目前史料研究沒有取得根本性突破的情況下,即沒有找出曹雪芹或其他人創作後四十回的鐵證,研究工作就需要轉換思路,另闢蹊徑。例如,在具體的論證過程中,研究者必須運用不可能產生歧義解釋的論據進行辨析論證,一步一步推導出確鑿無疑的結論。
那麼哪些是「不可能產生歧義解釋的論據」呢?就史料而言,當然是指研究者普遍沒有歧義解釋的原始史料,如程甲本是由程偉元和高鶚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首次共同校印的。就文本而言,「生於甲申,死於乙卯」,存年31歲,這也是沒有疑義的。
在小說文本中,其實還有一種長期以來未得到研究者深究的「不可能產生歧義解釋的論據」,這就是小說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中多次提到的曆法數據(如干支紀年)、天象資料(如節氣)和天災(如黃河在河南境內大決口)等。
例如,在後四十回中明確提到的可以查證的曆法數據和天象資料有:
第八十六回:元妃的生於「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時」,即「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是「正月初一」;
第九十五回:「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
在前四十回中明確提到的可以查證的曆法數據和天象資料有:
第十一回:「這年正是十一月三十日冬至。」(第163頁)
第二十七回:「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種節。」(第373頁)
第三十回:「盛暑之時」,「赤日當空,樹陰合地」(可見是夏至日),「原來明日是端陽節」(即端陽節在夏至後一日)。(第425頁、第426頁)
第四十九回:十月十五日,寶玉的丫頭說:「大奶奶(李紈)才打發人來說,下了雪,要商議明日請人作詩呢。」(第678頁)
第五十回:十月十八日,賈母說:「這才是十月裡頭場雪,往後下雪的日子多呢。」(第701頁)(以上兩回說明陰曆十月中旬就已到小雪的節氣)
前八十回中提到的嚴重自然災害和重大人事變動有:
第五十三回:「今年年成實在不好。從三月下雨起,接接連連直到八月,竟沒有一連晴過五日。九月裡一場碗大的雹子,方近一千三百里地,連人帶房並牲口糧食,打傷了上千上萬的,所以才這樣。小的並不敢說謊。」(第741-742頁)
第五十八回:「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誥命等皆入朝隨班按爵守制。敕諭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內不得筵宴音樂,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在大內偏宮二十一日後,方請靈入先陵,地名曰孝慈縣。」(第817頁)
後四十回提到的嚴重自然災害有:
第八十九回:「部中來報,昨日總河奏到河南一帶決了河口,湮沒了幾府州縣。又要開銷國帑,修理城工。工部司官又有一番照料,所以部裡特來報知老爺的」,「從此直到冬間,賈政天天有事,常在衙門裡」。(第1269頁)
以上列舉的嚴重自然災害和皇家殯葬,如果是小說作者所親歷過的重大事件,應該可以在《清史稿》、《清實錄》和地方志等史料上查證,確定事件發生的真實年份,以進一步考證有關小說作者的身份資料。
1.6 曆法和天象研究在紅學領域迄今為止仍然沒有建樹
研究者未能深究小說中的曆法數據和天象資料是可以理解的。這主要是因為以往的研究者缺乏《紅樓夢》作者所處時代全面的曆法數據和天象資料,也沒有掌握確鑿可信的推算曆法和天象數據的方法或工具。可以說,曆法和天象研究在紅學領域迄今為止仍然沒有建樹。
1.6.1 引用不恰當的數據推導出錯誤的結論
小說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楊妃戲綵蝶 埋香塚飛燕泣殘紅》寫道:「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種節。」[11] 寶玉在此回中正好十三歲,著名紅學家周汝昌先生由此考訂小說作者曹雪芹的生日,他查殿板《萬年書》,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四月小,二十六日庚寅,亥初一刻四分芒種。」周先生於是推出曹雪芹生於前此十二年之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至乾隆元年恰好十三歲。[12] 周文康先生在《〈紅樓夢〉後四十回非後人續作的內證及其作者生年月日考辯》一文恰當地指出,周汝昌先生的推論有欠周密,因為兩者交節的時刻不同。也就是說,周汝昌先生用錯了論據,曹雪芹生於1724年的說法站不住腳。
大紅學家俞平伯先生則認為小說所寫的特徵時間是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年)四月二十九日,他說:「曹雪芹的一生經歷過四月未時交芒種節氣的只有一個機會,即乾隆十二年丁卯。他正在寫書,把它順便寫上,是很近情的。」[13] 對此周文康先生指出,這一年交芒種是四月二十九日未時,並非四月二十六日未時。
1.6.2 運用錯誤的推算方法推出錯誤的結論
周文康先生堅決否認後四十回是由後人續作這種說法,他先後發表在《紅樓夢學刊》上的兩篇論文,即《〈紅樓夢〉後四十回非後人續作的內證及其作者生年月日考辯》和《「天德二月坐本命」辨——元妃「原型」生辰考補證》[14],就是從小說文本提供的信息出發來辨析論證的。
《考辨》一文主要運用曆法和天象推算來考證賈寶玉的生日(周認為是「四月二十六日未時」)[15],進而論證《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必生於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公元1717年)無疑」,並排出曹雪芹的生辰八字:丁酉年乙巳月庚戌日癸未時[16]。遺憾的是,周文康先生的曆法和天象推算方法根本就是錯誤的,他用了錯誤的方法推出了錯誤的曆法和天象數據,進而得出了錯誤的結論。
周先生的天象(節氣)推算方法是這樣的:「交節時刻,順推一十九歲,提前一個時辰又六分半許;逆推一十九歲,延遲一個時辰又六分半許。以乾隆元年丙辰四月二十六日亥初一刻四分交芒種節,逆推康熙五十六年丁酉交芒種節在子初一刻十分(夜十一點二十五分),未過夜半子正(零點),猶在四月二十六日!」[17]
很遺憾,周先生自己通過個案總結出來的這個「順推」和「延遲」的推算方法不具有普遍性,根本經不起事實的驗證。康熙五十六年丁酉芒種節不是周先生言之鑿鑿的四月二十六日,而是四月二十七日[18]。
周先生在錯誤數據的基礎上繼續用自己總結出來的想當然的計算方法推算:「若據推得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四月二十六日子初一刻十分交芒種節,則四年後之康熙六十年辛丑十二月十八日午正一刻八分許交立春節。」[19] 很遺憾,康熙辛丑年十二月十八日並沒有立春,十二月十九日才交立春[20]。
《考辨》一文還由元妃的生辰八字入手,考證其「原型人物」曹寅長女、納爾蘇王妃、曹雪芹的姑母曹佳氏的生辰八字,周先生的結論是:「康熙三十一年壬申正月辛亥朔,十五日丁卯,則其(指曹佳氏)生辰八字為:壬申歲庚寅月丁卯日乙巳時。」[21]
周先生的《補正》一文,根據八字命理,將他所推導出來的曹佳氏的生辰八字與小說中算命先生對元妃命理的論斷相比照,認為兩者「竟然基本相符;而且幾乎不可思議的是,恰恰與其所論和元妃生年月日時干支八字不合之處一一對應,豈不值得持高鶚(或其他什麼人)續補後四十回之說者深長思之?!」[22]
遺憾的是,周先生又犯了兩個錯誤,一是曆法數據錯誤:康熙三十一年壬申(1692年)正月十五日不是丁卯,而是乙丑;正月十七才是丁卯,交驚蟄[23]。
周先生的另一個錯誤是,他將壬申年寅月的天干弄錯了。根據「年上起月法」(即通過已知的年干和月支推算月干的方法,如下表)可知,年干為丁壬,寅月的天干必然是壬;年干為丙辛,寅月的天幹才是庚。也就是說,如果周先生認為曹佳生於壬申年寅月,那麼其年柱和月柱正確的寫法應該是「壬申年壬寅月」,而不是周先生所寫的「壬申年庚寅月」。
《年上起月表》
月/年 甲己 乙庚 丙辛 丁壬 戊癸
正月 丙寅 戊寅 庚寅 壬寅 甲寅
二月 丁卯 己卯 辛卯 癸卯 乙卯
三月 戊辰 庚辰 壬辰 甲辰 丙辰
四月 己巳 辛巳 癸巳 乙巳 丁巳
五月 庚午 壬午 甲午 丙午 戊午
六月 辛未 癸未 乙未 丁未 己未
七月 壬申 甲申 丙申 戊申 庚申
八月 癸酉 乙酉 丁酉 己酉 辛酉
九月 甲戌 丙戌 戊戌 庚戌 壬戌
十月 乙亥 丁亥 己亥 辛亥 癸亥
冬月 丙子 戊子 庚子 壬子 甲子
臘月 丁丑 己丑 辛丑 癸丑 乙丑
周先生在《考辨》一文中認定曹佳的生日就是正月十五日,那麼曹佳八字的日柱應該是乙丑,而不是丁卯。由於曹佳也是生於巳時,根據「日上起時法」(即通過已知的日干和時支推算時幹的方法,如下表)可知,曹佳八字時柱的天干必然是辛。因此,如果周先生認定曹佳生於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十五日巳時,那麼曹佳生辰八字的正確寫法是:壬申年壬寅月乙丑日辛巳時。
既然周先生在推算方法和基本數據等方面錯得如此離譜,其論證過程的嚴謹性和結論的正確性就大打折扣了。
《日上起時表》
時/日 甲己 乙庚 丙辛 丁壬 戊癸
子 甲子 丙子 戊子 庚子 壬子
丑 乙丑 丁丑 己丑 辛丑 癸丑
寅 丙寅 戊寅 庚寅 壬寅 甲寅
卯 丁卯 己卯 辛卯 癸卯 乙卯
辰 戊辰 庚辰 壬辰 甲辰 丙辰
巳 己巳 辛巳 癸巳 乙巳 丁巳
午 庚午 壬午 甲午 丙午 戊午
未 辛未 癸未 乙未 丁未 己未
申 壬申 甲申 丙申 戊申 庚申
酉 癸酉 乙酉 丁酉 己酉 辛酉
戌 甲戌 丙戌 戊戌 庚戌 壬戌
亥 乙亥 丁亥 己亥 辛亥 癸亥
1.7 周文康先生的研究思路具有啟發和借鑒意義
儘管周文康先生在他的兩篇大作中運用了錯誤的推算方法,引用了錯誤的數據,推出了錯誤的結論,但周先生的研究思路具有啟發意義,值得借鑒。周先生的思路是,根據後四十回顯露的明顯錯誤(尤其是「時序混亂」)進行辨證分析,即尋找所謂的「內證」。
在具體分析論證的過程中,他提出若要推翻「續作說」這一廣為流傳、根深蒂固的舊案,「必須提出人人可以驗證的論據,由此引出的結論亦須具有排它性,即不存在第二種答案」,「為此……主要憑籍自然科學(歷學)來論證,從而使讀者如同面對一道『1+1=?』的算術題,必然會填上『2』這一答數」[24]。
在「憑籍自然科學(歷學)來論證」時(儘管周先生的方法並不科學),周先生找到了恰當的論證切入點,抓住了論證的關鍵。他說:「據被判為後人續作的後四十回中的第八十六回,元春生於『甲申年』,則寶玉當生於乙酉年。或曰書中元春顯然不止長寶玉一歲,而高鶚所補第八十六回雲元妃『甲申年生』與第九十五回其『甲寅年』卒『存年四十三歲』亦不合(當三十一歲),不足為據。然筆者以為《紅樓夢》後四十回非後人續補的確證正在於斯。」[25]
周先生由推算元妃真實的生死日期,進而推論元妃原型人物曹佳的生辰;由推算賈寶玉的生日,進而推算小說作者的生日,這種方法也是具有啟發和借鑒意義的。
如果憑借自然科學(曆法和天象研究)來論證,真的可以剝開「時序混亂」的面紗,確證元妃真實的生死日期,那麼接踵而來的推論及其結果將非常可觀:
(1)以元妃真實的生死日期(尤其是死亡日期)為兩個確定不移的時間坐標,可以逐回標定小說各回所敘事件所發生的真實年代,進而可以按照公元紀年和甲子紀年兩種方法編定小說的真實年表,「還原」作者所隱藏的真實的「朝代年紀」;
(2)將歷史上真實的天象數據、皇家殯葬以及嚴重的自然災害與小說中所寫的情節做一一對比,考察「還原」後的真實年代是否與史實相符合;如果全部符合,那麼就確鑿無疑地證明了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必然是同一個作者;如果只有部分符合,另一部分只是近似,同樣可以得出前述結論,近似僅僅說明了作者對於史實進行了適當的加工處理;如果對比的結果是全都不符合,那麼就確鑿無疑地證明了後四十回必然是對曹家歷史及人物毫無瞭解的外人所續作;
(3)既然揭示了元妃真實的生死日期,自然可以將該小說人物與曹家的歷史人物相對比,找出元妃的文學原型人物;既然賈寶玉是元妃的弟弟,賈寶玉的原型人物也應該是元妃原型人物的弟弟;這個原型人物必然是小說《紅樓夢》的作者;
(4)既然還原了由作者所隱藏的小說各回情節的真實年代,賈寶玉的真實出生日期也可能被發掘出來;這個生日很可能就是小說《紅樓夢》作者真實的出生日期;
(5)如果能夠發掘出賈寶玉真實的出生日期,自然可以將賈寶玉與曹家的歷史人物相對比,與賈寶玉最相似的曹家人物必然是小說主人公的文學原型,甚至就是小說的原作者。
1.8 本文的研究方向及意義
上文所談及的推論及其結果都必須以首先確證元妃真實的生死日期為基礎。要確證元妃真實的生死日期,必須依靠確鑿無疑的曆法資料和天象數據,以及恰當的、可反覆對比驗證的曆法和天象推算方法或工具。本文正是要在此紅學研究領域的空白地帶努力開拓,對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的關係做出盡可能清晰的說明,挖掘出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真實的作者。當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的關係並不明朗,甚至真實的作者還不為人知曉時,談論小說《紅樓夢》的藝術水準、價值及其意義,是多麼具有諷刺意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