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的婚俗
我國的婚谷禮儀繁多,這在世界上是少見的。有一個特點,即貴族世家的婚俗與一般民間婚俗基本一致,是一個模子脫坯來的,清代的民間婚俗與宋代,乃至漢唐是一脈相傳的,實行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家長包辦的婚姻制度。《紅樓夢》中的婚俗,便是清代民間婚俗典型的反映,以及形象的縮影。是我國婚姻史真實歷史的寫照。
《紅樓夢》中的婚俗,首先包括了一整套訂婚的禮儀。八十二回黛玉想的:「父母死的久了,和寶玉尚未放定,這是從那裡說起?」這裡的「放定」便是舉行訂婚所應履行的一種禮節,也可說是一種訂婚的手續。何謂「放定」?放定便是男方首先給女方送去聘禮。表示雙方都肯定了婚約。「放定」和九十六回說的「過禮」似不大一樣,九十六回賈母說的「即挑了好日子,按著咱們家分兒過了禮。趕著挑個娶親日子」,這裡說的「過禮」,也應包括女方對男方的回贈表示肯定婚約。因此,「過禮」包括「放定」,但「放定」卻不包括「過禮」,它只是「過禮」的一部分。
訂婚的聘禮,即下的彩禮,又日納采,「鄉人謂納采日下定,又日下茶。」(《鄉言解頤》)是有講究的。彩禮中間必須包括「羊酒」。羊與酒本來是古代一般用來作賞賜、饋贈或慶賀的禮物,或是一般的祭品。《史記·盧綰傳》云:「盧綰親與高祖太上皇相愛,及生男,高祖盧綰同生日,裡中持羊酒賀兩家。」(九三卷)在兩千年前的漢代,生子喜事,才贈羊酒表示慶賀。《後漢書·樊英傳》云:「帝不能屈,而敬其名,使出就太醫養疾,月致羊酒。」(八二上)這是贈人以羊和酒。《舊唐書·禮儀志上》云:「朔前後各二日,皆牽羊酒至社下以祭日。」這是祭祀時用羊酒。但到了清代,訂婚之喜也用羊酒了,作為一種特殊的禮節。賈寶玉與薛寶釵訂婚,賈家給薛家下了彩禮,九十七回描述道:「鴛鴦等忍不住好笑,只得上來一件一件的點明給賈母瞧,說:『這是金項圈,這是金珠首飾,共八十件。這是妝蟒四十匹。這是各色綢緞一百二十匹。這是四季的衣服共一百二十件。外面也沒有預備羊酒,這是折羊酒的銀子。」這說明預備羊酒是彩禮中必具的食品,即使不預備,也要象賈家那樣,專門將羊酒折合成銀子,因為羊酒一直是作為喜慶的象徵。
從《紅樓夢》中的婚俗可見,「過禮」是一個轉折,「過禮』』尚須經過先後兩道程序,才能過渡到婚配階段:
第一,發「泥金帖子」。泥金原是一種用金末金屑和膠水製成的金色顏料,古時廣泛用於書畫、塗飾箋紙、鑭刻髹漆等。《舊唐書·禮儀志二》云:「檢玉泥金,升中告禪。」(乾封二年詔)《宣和書譜五·五蘊論》云:「(景審)以泥金正書《黃庭經》一軸,追慕王羲之法,字體獨秀潤而有典則。」便是都用「泥金」作為裝飾。古時普遍用泥金作箋帖祝賀喜慶,這種帖子叫「泥金帖」。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下·喜信》云:「新進士及第,以泥金書帖子附於家書中,用報登科之喜,至鄉親戚,例以聲樂相慶,謂之喜信。」宋楊萬里《誠齋集四十·送族弟子函赴省》云:「淡墨榜頭先快睹,泥金帖子不須封。」從五代至宋的例證可見,泥金帖用於喜事,而且用時有考究,即不封口。到了清代發展到用泥金帖子寫訂婚信。《紅樓夢》九十七回稱作「泥金庚帖」。薛姨媽「便叫薛蚪:『辦泥金庚帖,填上八字,即叫人送到璉二爺那邊去,還問了過禮的日子來,你好預備。』」可見,所謂「泥金庚帖」就是用泥金箋寫的庚帖,上面寫上女方訂婚者的姓名、籍貫、生辰八字及祖宗三代史略等事。從薛家給賈家發的泥金庚帖可知,這是在男女雙方訂約後,男方先「放定」,女方便發「泥金庚帖」表示贊同,這是使婚約更趨鞏固的一個前進的步驟,是迫近結婚的一個女方主動的表示。但是從《紅樓夢》的「泥金庚帖」可見,比起宋代的訂婚帖子來說,清代的訂婚帖子是大為簡化了,宋吳自牧《夢粱錄》記載宋時的訂婚帖子道:「婚娶之禮,先憑媒氏,以草帖子通於男家。男家以草帖問卜,或禱簽,得吉無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後過細帖,又謂『定帖』。帖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職位名諱,議親第幾位男,及官職年甲月日吉時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書主婚何位尊長,或入贅,明開,將帶金銀、田土、財產、宅舍、房廊、山園,俱列帖子內。女家回定帖,亦如前開寫,及議親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奩、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或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帖,各以色彩襯盤、安定帖送過,方為定論。」對比之下,《紅樓夢》九十七回所記,只是在「放定」後,女方回復了一道「泥金庚帖」,而宋代是三道帖子,男方最初一個草帖,遂後男女雙方各有一道定帖。年代越近、定婚的手續越簡化,結婚儀式也這樣,逐步簡化是古往今來婚俗發展的特點。
第二,發「通書」。男方接到女方發來的「泥金庚帖」以後,便要發「通書」了。男方發「通書」是南方的稱呼,根據道光年間甕齋老人《鄉言解頤》記述的北京婚俗,北方稱「通書」為「通信」,「謂納吉日通信,又日送吉期。」(卷三人部)既然是「送吉期」,它的目的,便是通知女方結婚的確實日期,因此,「通書」便是確定迎娶日子的帖子。九十七回對賈璉給薛姨媽「通書」經過的細節作了生動的描繪:
次日賈璉過來,見了薛姨媽,請了安,便說:「明日就是上好的日子,今日過來回姨太太,就是明日過禮罷。只求姨太太不要挑飭就是了。」說著,捧過通書來。薛姨媽也謙遜了幾句,點頭應允。賈璉趕著回去回明賈政。
由此可見,發「通書」是在接到「泥金庚帖」之後進行的。男方發了「通書」以後,才進行「過禮」的步驟將男方贈禮送到女方去,妝扮新娘,準備舉行婚禮,來「親迎」,《鄉言解頤》云:「謂親迎則日大娶」,《鄉言解頤》曾總結訂婚階段的婚俗說:「禮自納采、納吉、親迎,而婚姻成。」
二
《紅樓夢》以極為細膩的筆觸,描繪了清代男女結合舉行婚禮的全過程。對於婚俗的各個方面都作了詳細而精確的交代,使人不得不欽佩曹雪芹和高鶚對於民間風俗禮儀,有著這樣透徹而深刻的瞭解。
「通書」下達以後,便要拜堂成親了。婚禮前離開娘家,還要進行一個重要的儀式,便是「結縭」,《紅樓夢》在描述迎春死於中山狼孫紹祖之手時提到了它,一。九回對迎春寫道:「可憐一位如花似月之女,結縭年餘,不料被孫家揉搓以致身亡,又值賈母病篤,眾人不便離開,競容孫家草草完結。」這裡提到的「結褵」,不一定便是一般的女子成婚的代稱,也有可能是在清代仍然保留著「結縭」這種流傳了三千年之久的古老的婚俗,以致《紅樓夢》有此提示。何謂「結縭」?「結縭」一作「結褵」,是指女子臨嫁前,母親為之把縭(即佩巾)系結身上,以表示到男家以後應辛勤地操持家務。這種婚俗由來已久,《詩經·東山》:「親結其縭。九十其儀。」《後漢書·馬援傳》:「施衿結縭,申父母之戒。」《文選·女史箴》(漢·張華):「施衿結縭,虔恭中饋。」可見,「結縭」以後女兒要聽「父母之戒」,要她「虔恭中饋」,也就是《易·家人》說的:「無攸遂,在中饋」,指女子在家應力主飲食等事,因此這種婚俗盛行於西周至兩漢間,清代仍保留它的殘跡。
「結縭」以後,女子便到男家舉行婚禮。清代的婚禮。在《紅樓夢》九十七回裡有詳細描述,請看寶玉與寶釵是如何舉行婚禮的:
一時大轎從大門進來,家裡細樂迎出去,十二對宮燈,排著進來,倒也新鮮雅致。儐相請了新人出轎。寶玉見新人蒙著蓋頭,喜娘披著紅扶著。下首扶新人的你道是誰,原來就是雪雁。寶玉看見雪雁,猶想:「因何紫鵑不來,倒是他呢?」又想道:「是了,雪雁原是他南邊家裡帶來的,紫鵑仍是我們家的,自然不必楷來。」因此見了雪雁竟如見了黛玉的一般歡喜。儐相贊禮,拜了天地。請出賈母受了四拜,後請賈政夫婦登堂,行禮畢,送入洞房。還有坐床撒帳等事,俱是按金陵舊例。……那新人坐了床便要揭起蓋頭的,鳳姐早巳防備,故請賈母王夫人等進去照應。
以上描述的婚禮,基本上與解放前民國年間婚禮情形相似。新娘坐轎子抬來,蒙著蓋頭,喜娘扶持,儐相贊禮,男女拜堂,牽入洞房,新郎揭蓋頭,坐床,撒帳,飲交杯酒,才算完成婚禮的全過程。《紅樓夢》中反映的古老婚俗,已有新因素的加添。「儐相」的含義已有了改變,《周禮·秋官·司儀》云:「掌九儀之賓客儐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鄭玄註:「出接賓日擯,人贊禮日期。」蘇轍《齋州閔子祠堂記》云:「籩豆有列,儐相有位。刀儐相從先秦至宋都作導引和接待賓客的人解,《東京夢華錄》中也還是說:「儐相固亦古者相禮之意」(卷五)。但《紅樓夢》婚禮上的「儐相」,是民間婚俗的反映,是舉行婚禮時,陪伴新郎新娘的人,已是婚禮中「男儐相」、「女儐相」的概念,可見婚禮中的陪伴新郎新娘的儐相是從清代才開始的。其二,「喜娘」一名首見於《紅樓夢》,從九十七回描寫看來,喜娘是在舉行婚禮時安排、照料新娘的女人,其特徵是在身上披著紅布條。這種婚俗,似也從清代才開始的。
但是,統觀《紅樓夢》九十七回所講的婚俗,基本還是繼承了我國古老傳統的婚俗,具備著我國特殊的民族形式和民族風格。
第一,坐床撒帳的婚俗。簡稱撒帳。這種婚俗的儀式是,舉行婚禮時,新夫婦拜天地以後,便並坐在床沿上,然後由婦女用金錢、彩果敬擲於地,叫做「撒帳」。宋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娶婦》云:「至家廟前參拜畢,女復倒行扶入房講拜,男女各爭先後,對拜畢就床,女向左、男向右坐,一婦女以金錢采草散擲,謂之撒帳。」(卷之五)宋吳自牧《夢粱錄·嫁娶》也有記載:「參拜堂次諸家神及家廟,行參諸親之禮畢,女復倒行,執同心結,牽新郎回房,講交拜禮,再坐床,禮官以金銀盤盛金銀錢、彩錢、雜果撒帳次」(卷二十)。以上兩書均對撒帳婚俗作了細緻描繪,但是,這種儀式僅見於宋代的記載,與唐代不同,唐代的敦煌民間婚俗記載的「撒帳」儀式,具有更古雅的形式,詩味更為濃郁。綜觀伯三二八四殘缺書儀及伯三三五○《下女夫詞》兩件敦煌文書,所述撒帳自與宋時大相逕庭,儀式規定,在「女家鋪設帳儀,凡成禮帳須在宅上西南角吉地安帳鋪設」之後,然後要念「撒帳詞」,念詞目的是要敬賀男女雙方取得的幸福,如詞中祝願民間成婚男女富貴長壽,有「千秋萬歲,保守吉昌,五男二女」,以及男為卿,女成公主,夫妻壽命延長等語。我們在敦煌寫本中看見的「撒帳」,還是「鋪設帳儀」、「吉地安帳」之意,儀式僅是念「撒帳詞」,這由禮官來念,至於夫妻雙方,要念的則是「撒帳詩」,詩曰:
一雙青白鴿,繞帳三五匝。
為言相郎道:繞帳三巡看。這種念詞頌詩的儀式,比宋時擲金錢雜果於地的儀式,要優雅樸素,可以互為補充。鴿子是和平幸福的象徵,男女在「撒帳詩」中合頌雙鴿,令人可喜。撒帳儀式儘管在唐宋不大一樣,但是《紅樓夢》中的撒帳風俗來自我國古老傳統的婚俗乃是毫無疑問的,這是婚俗民族化的特色之一。
第二,飲交杯酒的婚俗。《紅樓夢》在二十回中提到了它,寶玉給麝月篦頭,給進來拿錢的睛雯看見了,「便冷笑道:『哦,交杯盞還沒吃,倒上頭了!』寶玉笑道:『你來,我也替你篦一篦。』晴雯道:『我沒那麼大福。』說著,拿了錢,便摔簾子出去了。」這裡晴雯提的「交杯盞」便是指新郎新娘飲的交杯酒。《東京夢華錄》提到它:「用兩盞以采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酒,擲盞並花冠子於床下,以盞一仰一合,俗雲大吉,則眾喜賀。」(卷五)《夢梁錄》所述大同小異:「命妓女執雙杯,以紅綠同心結綰盞底,行交巹禮畢,以盞一仰一覆,安於床下,取大吉利意。」(卷二十)根據宋代的記載可見,飲交杯酒是在「撒帳」以後舉行,即用兩杯酒以彩綢連結起來,然後新郎新娘交換酒杯飲酒,叫吃「交杯酒」,飲酒後把酒杯一仰一合放床下取吉利意。這種婚俗也是十分古老的。「交杯酒」原來叫作「合巹酒」,巹(jTn緊),是一個瓠分成的兩個瓢,是古時婚禮中所用的酒器。《禮記》這是一本秦漢以前各種禮儀論著的選集,是儒家經典之一,《禮記·昏義》中便有記述:「共牢而食,合巹而(酉育?)。」唐代孔穎達疏曰:「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醑。故雲合巹而醑。」(?酉育)、用酒嗽口之意。可見秦漢之際飲合巹酒幾乎是在撒帳後舉行「共牢」儀式時同時舉行的。「牢」指「牲牢」,即指祭祀用的畜牲牛羊豬;所謂「同牢」、「共牢」,即是古代婚俗中在舉行結婚儀式時新郎新娘必須同吃一盤牲牢,用以表示共同生活的開始,根據《禮記·昏義》的記載,在新郎新娘共牢而食時,才同時飲「合巹酒」。這種婚俗不僅盛行於秦漢,從魏晉南北朝到唐代,均在廣泛傳播,《魏書·臨准王傳·附元孝友》就說:「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我們在敦煌寫本伯三二八四殘缺書儀及伯三三五○《下女夫詞》中,也看見了它同樣的記載。根據這兩卷唐代寫本可見,敦煌民間婚俗在舉行同牢時又有一套具體的新的儀式:
1.夫妻先各吃三口飯。
2.然後由儐相與侍者餵食。
3.再後飲「合巹杯」中酒。
4.飲合巹酒前還有一個儀式,即新郎新娘還要以五色錦帶將四腳連紮起來,表示從今以後雙方共同奔前程將受到婚約與為人道德的約束。
從《禮記》看來,「共牢而食,合巹而醑」的婚俗是我國封建社會初期實行的婚禮儀式,到唐代仍盛行而有新的發展。但是,《紅樓夢》記述的清代的婚俗,則是從宋代婚俗演化而來,已是大為簡化了。「同牢」的婚俗,到了清代已不再提起,《紅樓夢》中的婚俗便也不再提及,即使提到了新郎新娘飲交杯酒,也不是象唐代以前那樣用「瓢」,而是酒杯底結綵綢,互相交杯,自然也沒有了敦煌民間婚俗中飲合巹酒前後那樣繁瑣的儀式,可是,誰也不會否認《紅樓夢》中的飲交杯酒的風俗是來自我國古老傳統的婚俗,這是它婚俗的民族化特色之
第三,新娘蓋頭的婚俗,《紅樓夢》運用新娘蓋頭的婚俗成功的刻畫了「狸貓換太子」式的寶玉與寶釵的欺騙婚姻。王熙鳳利用了這種婚俗不能在拜堂前看見新娘的面容與特徵,製造了這一出有情人曠古飲恨的大悲劇,實在是一個卓越的藝術創造。請看九十七回是如何強調蓋頭的:
「儐相請了新人出轎。寶玉見新人蒙著蓋頭,喜娘披著紅扶著。……那新人坐了床便要揭起蓋頭的,鳳姐早已防備,故請賈母王夫人等進去照應。
寶玉此時到底有些傻氣,便走到新人跟前說道:『妹妹身上好了?好些天不見了,蓋著這勞什子做什麼?』欲待要揭去,反把賈母急出一身冷汗來。寶玉又轉念一想道:『林妹妹是愛生氣的,不可造次。』又歇了一歇,仍是按捺不出,只得上前揭了。喜娘接去蓋頭,雪雁走開,鶯兒等上來伺候。寶玉睜眼一看,好像寶釵,心裡不信,自己一手持燈,一手擦眼,一看,可不是寶釵麼!」
這個場面始終圍繞著蒙蓋頭與揭蓋頭的矛盾展開,這個矛盾帶有象徵性,實際上體現的是《紅樓夢》的根本矛盾,即婚姻自主與封建包辦婚姻的矛盾,也就是新與舊的矛盾,真善美與假惡醜的矛盾。作家運用民間婚俗、安排了具有民族形式的也是重要的關鍵性的情節,深化了《紅樓夢》的進步主題思想,這突出的表明了《紅樓夢》運用婚俗之特徵。
作家運用蒙蓋頭的婚俗並不是偶然的,因為這種婚俗也是古老的,唐代以來十分流行。據高承《事物紀原三》載:「蓋頭、唐初宮人著冪囂,雖發自戎夷,而全身障蔽,王公之家亦用之。永徽之後,用幃帽。後又戴阜羅,方五尺,亦謂之帕頭,今日蓋頭。」這就是說,蓋頭來由之發展分為三個階段。
一為冪䍠。䍠是一種頭巾,又叫「接䍠」,《晉書·山簡傳》云:「簡每出遊戲,多之池上,置酒輒醉。……有兒童歌曰:『山公出何許?往至高陽池,日夕倒載歸,酪酊無所知,時時能騎馬,倒著白接䍠。」這種白色的「接䍠」既能「倒著」,想必很長,原戴在頭上,現在居然墊馬背「倒載歸」,自然引為笑談,可見《事物紀原》說「冪䍠」長到「全身障蔽」的地步。原來在晉代即如此。但此時尚與婚姻無關。這時征初唐。
二為幛帽從幛子而來,幛子是用整幅的綢緞做成。如喜樟。「幛帽」是象阿拉伯人戴的那種帽子連著披肩式的遮面帽,但比冪䍠短一些,不是障蔽全身而是上半身,所以說「方五尺」。這時正當唐高宗永徽之年,公元七世紀半。
三為蓋頭。大約到宋代才正式用作結婚時蓋的頭巾。所以宋吳自牧《夢梁錄》說:「(兩新人)並立堂前,遂請男家雙全女親,以用秤或機杼挑蓋頭,方露花容。」挑蓋頭還講究用「秤」和「機杼」,大約是象徵操持家務,和熱愛針機之意。到了清代已經簡化了禮儀,不用秤和機杼,新郎賈寶玉也可以用手直接揭新娘的蓋頭了,這是書中婚俗的民族化特色之三。
總之,從以上三方面可見,《紅樓夢》中的婚俗來源久遠,具有地道的民族特色。
三
《紅樓夢》中的婚俗,除了對訂婚的風俗,和舉行婚禮的風俗作了真實的描繪和細緻的記載,還對因男女結婚而帶來的一系列變化,記載了一整套清代民間婚後的風俗習慣,充分的表現了《紅樓夢》中婚俗的豐富性。共計有十大項:
第一項,上頭。第二十回晴雯提到的「上頭」便是清代民間女子婚後的一種風俗。古代女子十五歲即到成年,開始用簪束髮,簪即笄(jT雞),叫及笄,笄年。浴曰:上頭。《儀禮·士昏禮》曰:「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可見,一束髮「上頭」,便表示能「許嫁」了,所以梁文帝《和人渡水》詩云:「婉娩新上頭,湔裙出樂游。」花蕊夫人的《宮詞》曰:「年初十五最風流,新賜雲鬟便上頭。」因此,久而久之,束髮上頭便成了已婚的象徵,到了清代,女子一結婚便首先來梳髮髻,成了風俗習慣,就如同現在姑娘一結婚便剪了辮子燙頭髮一樣。
第二項,開臉。《紅樓夢》第十六回說的:「誰知就是上京來買的那小丫頭,名叫香菱的,竟與薛大傻子作了房裡人,開了臉,越發出挑的標緻了。」這種風俗便是:女子出嫁後,便用棉線絞淨了臉上的汗毛,修齊了自己的鬢角,俗謂「開臉」。表示自己已經結婚。這是清代少女在結婚後繼「上頭」的變化後的第二種變化。
第三項,堂客。清代女子婚後的第三種變化是在稱呼上,有的叫為「堂客」。例如第四句:「(馮公子)家裡頗過得,素習又最厭惡堂客,今競破價買你,後事不言可知。」這裡的「堂客」便專指「妻子」。本來,「堂客」一般是婦女的通稱。清李斗《揚州畫舫錄·虹橋錄下》便說;「畫舫有堂客,家官之分,堂客為婦女之稱。」(卷十一)《紅樓夢》中也有把「堂客」指為婦女者,例如:第十五回說:「裡面的堂客皆是鳳姐接待」;第七十一回說:「賈母八旬大慶,寧榮兩處,齊開筵宴。寧國府中單請官客,榮國府中單請堂客。」把「堂客」指婦女。不過,女子婚後,在清代便普遍的被稱為堂客了,不止是《紅樓夢》中這樣說,連《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也說:「我到家叫我家堂客同他一說,管包成就。」第二十七回也說:「仍舊叫我堂客家送與他」。因此,《紅樓夢》中把婚後婦女稱為「堂客」,並不鮮見。乃是民間習慣上的稱呼。
第四項,內人。《紅樓夢》中十分強調把妻子稱為「內人」。第十六回鳳姐和趙嬤嬤有一節對話。「鳳姐笑道: 『媽媽你放心……我們看著是「外人」,你卻看著「內人」一樣呢。』說著滿屋的人都笑了。趙嬤嬤也笑個不住,又念佛道:『可是屋子裡跑出青天來了』,若說「內人」「外人」這些混帳原故,我們爺是沒有,不過是臉軟心慈,擱不住人家兩句罷了。』鳳姐笑道;『可不是呢,有「內人」的才慈軟呢,他在咱們娘兒們跟前才是剛硬呢!』」短短一段對話,一連用了三個「內人」,「內人」指妻子,從先秦以來是一種正式婚俗的稱呼,《祀記·檀弓下》便說;「今及其死也,朋友諸臣未有出涕者,而內人皆行哭失聲。」「內人」指妻子,即便從此而來,看來稱「內人」為官方所認可,但在民間卻有另一種稱呼,便是《紅樓夢》十六回稱香菱為「房裡人」,與「內人」同意。《鄉言解頤》還說:清代的北京地區「故鄉人之娶妻者日成家,呼其妻日家裡的」。稱「內人」為「家裡的」也是民間稱呼,這是女子婚後的第四種變化。
第五項,塚婦。清代女子如果下嫁的男子是這一家的嫡長子,她作為他的妻子,便被人稱作「塚婦」了。第——。回有此記述:「邢夫人雖說是塚婦,仗著『悲慼為孝』四個字,倒也都不理會。王夫人落得跟了邢夫人行事,餘者更不必說了。」邢夫人是嫡長子之妻,故被稱之為「塚婦」。「塚婦」之說,來源久矣。先秦的宗法即稱嫡長子之妻為「塚婦」,非嫡長子之妻為「介婦」。《禮記·內則》雲;「舅沒則姑老,塚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請於塚婦。」這種古老婚俗的稱謂,表明《紅樓夢》中民俗知識的深淵。這是清代女子在婚後的第五種變化。
第六項,陪房。清代女子結婚,如果家庭有經濟能力,隨嫁帶去身邊的男僕女僕,或丫環,這些僕人便被稱作「陪房」。這也是一個婚俗的稱呼。例如,第六回狗兒對劉姥姥說:「不妨,我教你老人家一個法子:你竟帶了外孫子板兒,先去找陪房周瑞,若見了他,就有些意思了。」這種說法直至民國年間也聽見老年人這麼說過,但它是清代的一個婚俗稱呼,進入民國年間便逐漸消逝了,這是清代女子在婚後的第六種變化。
第七項,通房。又叫「收房」。清代的女子如果成為富人的丫環,其身體便屬於主人了。這樣的丫環如果被主人強迫同居,便被稱做「通房」(或「收房」)。雖然實際上是小老婆(「妾」)但並不是正式的妾,地位不僅低於姨娘,也低於不是丫環的「妾」。第六回寫到周瑞家的將劉姥姥安插在那裡略等一等。「自己先過了影壁,進了院門,知鳳姐未下來,先找著鳳姐的一個心腹通房大丫頭名喚平兒的。」可見,「收房」又稱做「通房丫頭」。這種婚俗流行於清代和民國年間,是女子受迫害的一種婚俗,是由於有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產生的社會弊病之反映。新中國成立後,剷除了剝削制度,男女人人平等,這種婚俗為法律所不許,便最終消逝了。它是清代女子婚後第七種變化。
第八項,東床。清代的婚俗,不僅女子婚後稱呼上有了變化,就是男子,做了「女婿」,也被娘家換了一個稱呼,叫為「東床」。例如第二回冷子興歎道:「只看這小一輩的,將來之東床如何呢?」稱女婿為「東床」的風俗習慣來自壬羲之一個傳說。《晉書·王羲之傳》云:「太尉郗鑒使門生求女婿於(王)導。導令就東廂遍觀子弟,門生歸,謂鑒曰:『王氏諸少並佳,然聞信至,成自矜持;惟一人在東床坦腹食,獨若不聞。,鑒曰:『正此佳婿邪!』訪之,乃羲之也,遂以女妻之。」此後,遂稱女婿為「東床」。這件事又見《世說新語·雅量》:「郗太傅在京口,遣門生與王丞相書求女婿。丞相語郗信:『君往東廂,任意選之。』門生歸,白郗曰:『王家諸郎亦皆可嘉,聞來覓婿,或自矜持,唯有一郎在東床上,坦腹臥,如不聞。』郗公云:『正此好!』訪之,乃是逸少,因嫁女與焉。」王羲之字逸瘦,東晉書法家,這則故事表揚了他不趨炎附勢的為人作風和骨氣,東床婚俗稱呼的來由便是鼓勵女婿作一個象王羲之那樣有骨氣的人的。
第九項,回門。清代的婚俗,女子結婚後三天回娘家,稱為「回門」。例如一○八回云:「一日,史湘雲出嫁回門,來賈母這邊請安。」史湘雲回門,即指她出嫁三天回娘家的婚俗,新郎不陪伴她回來,「回門」指新娘個人。
第十項,回九。清代的婚俗。女子結婚後九天回娘家,稱為「回九」,例如,在九十八回裡對「回九」有渲染性的描繪。
「話說寶玉見了賈政,回至房中,更覺頭昏胸悶,懶待動彈,連飯也沒吃。便昏沉睡去。……一連鬧了幾天,那日恰是回九之期,若不過去,薛姨媽臉上過不去,若說去呢,寶玉這般光景。賈母明知是黛玉而起,欲要告訴明白,又恐氣急生變。寶釵是新媳婦,又難勸慰,必得姨媽過來才好。若不回九,姨媽嗔怪。便與王夫人鳳姐商議道:「我看寶玉竟是魂不守舍,起動是不怕的。用兩乘小轎叫人扶著從園裡過去,應了回九的吉期,以後請姨媽過來安慰寶釵,咱們一心一計的調治寶玉,可不兩全?,王夫人答應了,即刻預備。」
以上所引的這一段,一連用了三個「回九」,有很明顯的運用「回九」婚俗作為引子,來結束寶黛悲劇的意圖。其藝術構思的妙巧即在於,把握了「回九」婚俗的特徵:婚後九天回娘家,新娘必得有新郎陪同前往,此是「回九」婚俗禮儀上的要求,是男方必須履行的手續。但是偏偏寶玉又昏昏沉沉的了,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用兩乘小轎叫人扶著」抬了過去。可見婚俗要求,即使男方對父母包辦的婚姻不滿,不願到女方去,父母可採取強迫手段,抬過去履行這種婚俗。
總之,《紅樓夢》中的婚俗表現了清代民間婚俗的全貌。我國的婚俗,時代越遠,禮儀越繁,時代越近,日趨簡單。清代的婚俗起著一種承前啟後的作用。從《紅樓夢》婚俗可見,它與古代婚俗比較起來已有簡化,但與現代婚俗比較起來仍見繁多。曹雪芹和高鶚透闢地瞭解清代民間婚俗,從大關目直至細節,均一併提及,全面運用清代婚俗來深化主題思想,展開矛盾衝突,結束悲慘的一頁,時時緊扣住婚俗來表現這場悲劇,這種寫法實在是藝術上的出新,使人感到新穎別緻。從民俗學角度而言,它是清代婚俗的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