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結局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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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結局種種

曹雪芹

《紅樓夢》是一部以江寧織造曹家榮枯興衰作為創作題材的自傳性小說。但是,曹家的歷史,特別是曹頫\獲罪革職以後的歷史,資料不多,語焉不詳,造成研究工作者只得依靠想像、猜測、推斷來填補這個空白,以致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然而,只要我們細細閱讀《紅樓夢》以及脂硯齋的批語,就不難發現,這裡面原有許多蛛絲馬跡的線索可供研究。我們的前人曾經用過的索隱抉微的辦法,並不是絕對不可採取的。問題在於:我們必須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觀點,一切從實際出發,盡可能全面地掌握資料,並且加以去蕪取菁的改造,這樣,還是能夠有所發現,有所收穫的。蔡義江同志在《社會科學戰線》創刊號裡發表了《『賈府失火』辨》一文,就是一個可喜的嘗試。他認為《紅樓夢》裡寫賈府失火,並不能說明曹家確實有過回祿之災;曹家最後徹底敗亡,「顯然是政治原因」,「與火災毫不相干」。這種觀點,是完全正確的,我完全同意。稍嫌不足的是,蔡義江同志沒有引征更多的史料加以參證,內容略感單薄。為此,我不揣淺陋,想就曹家結局問題,作一點小小的補充和探索,就教於廣大讀者和蔡義江同志。

一、關於曹家抄家的時間

蔡義江同志認為:《紅樓夢》「寫到失火的地方僅有兩處」。據我的考查,至少還遺漏了極重要的一處,即第一回甄士隱抱著英蓮遇到一僧一道的時候,那僧念了四句言詞:

慣養嬌生笑你癡,菱花空對雪澌澌。好防佳節元宵後,便是煙消火滅時。

這裡的「煙消火滅」,原是「伏筆」,它與後面寫到的三月十五葫蘆廟中炸供起火的那一場火災是前呼後應的。但奇怪的是,明明寫三月十五發生的事情,為什麼詩中卻提「佳節元宵後」?這裡足足要差兩個月的時間,論時令,應該「上巳後」才對。難道語言藝術大師曹雪芹竟糊塗到連節令都不知道嗎?

幸好,脂硯齋為我們寫了一條極重要的批語,幫助我們揭破這一謎語。甲戍本在「好防佳節元宵後」句旁邊,有硃筆批語云:「前後一樣,不直雲前,而雲後,是諱知者。」

注意!據脂硯齋提供的線索,「煙消火滅」的時間還不在「佳節元宵後」,而在「佳節元宵前」。所以前後顛倒,是為了「諱知者」——蒙蔽知情人,這就更值得深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要故弄虛玄,諱莫如深,欲說還休?

原來,這「煙消火滅」完全是一種瘦詞。它隱喻曹家的一件大的變故,即曹頫\獲罪抄家。我們從故宮檔案中知道,雍正「著江南總督范時繹查封曹頫\家產」的命令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的。根據當時的郵驛條件,這份「密旨」到達南京時已屆年末。經過春節「封印」和一番部署策劃以後,范時繹正式動手查封曹頫\家產的日期,極有可能就在元宵節前——正月初十到十五之間。

故宮檔案中另有一份「上諭」稱:

二月初四日,奉旨:署理總督范時繹漢字摺一件,帳本一本,在養心殿明殿正寶座東邊放著,明日題奏,向內務府總管發旨。

二月初五日:當面發與莊親王等旨意。

可惜,這「漢字摺」、「帳本」和「發旨」的具體內容都沒有留存。但毫無疑問,范時繹的奏摺和帳本肯定與曹頫\抄家一事有關。與此同時,新任江寧織造綏赫德於二月初二接任後,也有「細查曹頫\房地產及家人情況」一摺奏聞,並說:「在未到之先,總督范時繹已將曹頫\家管事數人拿去,來訊監禁,所有房產什物,一併查清,造冊封固。」從這一事態發展過程中,把抄沒曹頫\家財的日期斷為雍正六年元宵節前,是比較有根據的。

曹雪芹和脂硯齋等人對抄家一事當然耿耿在懷。但他們不敢明言,不敢流露怨望情緒。所以,《紅樓夢》裡躲躲閃閃,吞吞吐吐,故意把時間寫成「佳節元宵後」,下文又故意往後拖到「三月十五」。這都是障眼法,都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為了迷惑封建統治者的視線,為了小心避禍。

二、關於曹頫\「獲罪」的原因

曹家被抄,當然有直接原因,有間接原因;有近因,有遠因,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我們看到雍正下令的時候提到:「江寧織造曹頫\,行為不端,織造款項虧空甚多,朕屢次施恩寬限,令其賠補。……然伊不但不感恩圖報,反而將家中財物暗移他處,企圖隱蔽,有違朕恩,甚屬可惡!」這好像就是曹頫\的全部罪狀。但實際情況到底怎麼樣呢?

所謂「行為不端」,並沒有具體事實。

所謂「虧空款項」,據一份綏赫德的奏折:「再查織造衙門錢糧,除在機緞紗外,尚虧空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緞紗,並戶部緞匹,及制帛誥敕料工等項銀三萬一千餘兩。」1這就是說,歷年積欠的錢糧都已還清;三萬一千餘兩是當年虧空,數目不大2,也不難還清。更何況,曹頫\還放債三萬二千餘兩,抵補有餘。所以,事實上並不存在「虧空款項」的問題。

所謂「財物暗移他處」,更是查無實據,虛張聲勢而已。從這個「上諭」中可以看到,雍正的著眼點就在財產,原想曹家做了幾十年的鹽政和織造,一定中飽宦囊,大有油水可撈,所以就怕財產走漏。誰知范時繹「封固」在先,綏赫德「細查」在後,發現名氣極大的曹家,僅有「房屋並家人住房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地八處,共十九頃零六十七畝。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則桌椅、床機、舊衣零星等件及當票百餘張外,並無別項,與總督所查冊內彷彿。」這說明既無「虧空」,也無「轉移n。雍正滿心想撈一票,結果補了個空!

再拿這份抄家物資單來看,不要說與和坤家相比,就與李煦家相比,也顯得十分「寒槍」,怪不得雍正也「聞之惻然」。3

那末,為什麼曹頫\受到懲治呢?這裡,有一條脂批值得注意。第一回,在「此方人家多用竹籬木壁者多,大概也因劫數,於是接二連三,牽五掛四,將一條街燒得如火焰山一般」一段上面,甲戍本眉批曰:「寫出南直召禍之實病。」

關於「南直」,蔡義江同志認為是「南直隸的簡稱」,即「南京和直隸南京的地區」。據《明史》:南直隸「統府十四,直隸州四,屬州十七,縣九十有七;北至豐、沛,西至英山,南至婺源,東至海」,實際上橫跨今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四省地。「召禍」,應指「接二連三,牽五掛四」的親戚連累。我們看到,自從康熙一死,雍正上台,曹家的親友故舊確實是個個失寵,「一損俱損」。先是曹頫\的舅舅李煦於雍正元年六月撤職抄家(以後在雍正五年又治罪下獄,定為「奸黨」,發配到打牲烏拉,最後折磨而死)。接著,曹頫\的姑父傅鼐於雍正四年五月獲罪,滴戍黑龍江。曹頫\的姐夫平郡王納爾蘇也在這一年「革退王爵,在家圈禁」。再有,推測為曹家另一門親戚孫文成又與曹頫\同時罷官。特別是李煦的牽累,對曹家影響最大(葫蘆廟起火正在蘇州)。這種情況,用火勢蔓延來形容,真是再恰當也沒有了。

綜如上述,曹頫\的所謂「罪狀」,實際上是「莫須有」的。根本原因是,封建社會「一朝天子一朝臣」。曹頫\及其親戚,本來都依靠康熙的恩寵和庇護。康熙一死,靠山倒了,他們的政治生命也隨之完結。雍正心狠手毒,決心要把鹽政、織造的「肥缺」讓給自己的親信。這樣,「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曹家的遭殃也就勢在必然了。

三、關於兄弟不和

曹家的衰敗,當然還有內部原因。這個官僚貴族之家,繁榮了將近百年,必然要走向它的反面。特別是子孫不肖,驕奢淫逸,這在《紅樓夢》裡有詳盡的反映,我們用史料來核證,確實也是如此。例如雍正的硃批,就有兩處指責曹頫\為「向來混賬風俗慣了」,「原不成器」,「豈止平常而已」。曹頫\尚且如此,比曹頫\更糟糕的曹家子弟,恐怕大有人在。

可是,還有一種可能性是兄弟不和,蕭牆之內發生爭吵和傾軋。大家知道,曹顒病死後,康熙決定在曹荃諸子中選一人入嗣曹寅之妻。當時,內務府的一個奏折中傳達了康熙的「諭旨」說:「他們兄弟原也不和,倘若使不和者去做其子,反而不好。汝等對此,應詳細考查選擇。」到底曹荃諸子之間不和,還是曹荃之子與曹寅之子之間不和,還是與曹宜之子不和,這裡卻沒有交代。

奇怪的是,曹頫\革職抄家時,曹欣卻在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和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兩次獲得賞賜御筆「福」字4。同時曹欣從茶房章京晉陞為茶飯房管領,接著又晉陞為旗鼓佐領。兄弟二人,一個無罪革職,一個受寵高昇,這是為什麼?是不是由於兄弟不和,自相殘殺,引起曹欣對曹頫\的揭發?

《紅樓夢》第六十五回,寫賈珍從鐵檻寺回家時去探望尤二姐、尤三姐姊妹,巧遇賈璉騎著馬也來了。當時,「馬棚內鬧將起來,原來二馬同槽,不能相容,互相蹶踢起來。」

這個小插曲應該是一條重要線索。原來,「二馬同槽」出自「三馬同槽」一典。《三國演義》第七十八回,寫曹操將死之日,「忽一夜夢三馬同槽而食。……後人有詩曰:『三馬同槽事可疑,不知已植晉根基,曹瞞空有奸雄略,豈識朝中司馬師。』」蓋「三馬」指司馬懿、司馬師、司馬昭,他們後來篡奪曹氏之位,奠定晉朝。但是江寧織造曹家的「二馬同槽」,很可能是由於兄弟不和,「不能相容,互相蹶踢起來」,正如脂硯齋所說「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5,最後促使這個曹氏家族的走向沒落。

總之,「二馬同槽」是大可研究的。

四、關於子孫流散

曹頫\抄家以後,家屬回京,雍正給以「少留房屋以資養贍」。加上曹宜,曹頎當時還有官職,應該說,曹家還不至於一敗塗地。但是,《紅樓夢》以及脂批給人的印象卻是一派「樹倒猢猻散」的景況,大概時隔不久,曹家確實是子弟飄零,到處流散了。

我認為,這裡面有一條重要原因,正如《紅樓夢》第十三回秦氏托夢鳳姐時所說,是由於曹家在祖墳附近沒有多置田莊房屋地畝,以備祭祀供給之費,所以敗落下來,子孫不能回家讀書務農,沒有個退步。甲戍本此段上面,有署名「松齋」的眉批曰:「語語見道,字字傷心,讀此一段,幾不知此身為何物矣!」這個感歎,似乎不是局外人的泛泛之筆,

其實,曹寅在世的時候也考慮到這件事。《楝亭文鈔·東皋草堂記》告訴我們,曹家的受田在寶低之西,離東皋不遠,估計祖墳一定也在哪裡。曹寅在康熙四十年寫這篇文章時,也想到「仕宦於四方者,往往窮年白首摯子負孫無所歸」的問題。但是,他「僕僕道途,溝塍多不治」,沒有在這裡經營祭祀產業,給子孫留個退步,只是「勖弟編石(曹荃)至東皋牆垣籬落庖福之處,耕藝之事」。不久,曹荃死了,此事可能就擱置起來,再無人過問了。

這種情況,大概是當時八旗貴族的普遍情況。為子孫後代長遠考慮的是極個別人。昭槤《嘯亭雜錄》卷六「恆王置產」條,就寫這個恆郡王弘眭「性嚴重儉樸」,「除日用外,皆置買田產屋廬」,「後諸邸皆中落,至有不能舉炊者,而王之子孫皆自給」。錢泳《履園叢語》卷二十四也記載:「畢秋帆先生購得朱長文樂圃,不過千金。歿後未幾,有旨抄其家產,園已造為家廟,例不入官,一家眷屬,盡居圃中。」

曹家沒有象恆郡王、畢秋帆那樣有遠慮。因此,今天曹家遺址蕩然無存,曹家世系查考困難,恐怕也與此有關。

注:

   [1] 李伯玄《曹雪芹家世新考》。

2據故宮檔案,李煦抄家時,虧空銀三十八萬兩。相比之下,曹頫\虧空三萬一千餘兩,數目不大。

3見蕭爽《永憲錄續編》。

4皇帝賜御筆「福」字是一種特殊「恩寵」,見《嘯亭續錄》「賜『福』字」條。

5見庚辰本第二十回回末批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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