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劉潤為的「原始作者」論(下)

駁劉潤為的「原始作者」論(下)

駁劉潤為的「原始作者」論(下)

曹雪芹

劉潤為既然認為《 紅樓夢》 開頭關於該書緣起的敘述是「事實」,按照邏輯,他就應當到大荒山無稽崖尋找「通靈」的「石頭」,再到世界各地尋找雲遊天下的空空道人(情僧)。可是,劉潤為卻到豐潤縣找了個曹淵,說這個曹淵就是空空道人。劉潤為的邏輯是:曹淵(字方回)的名與字以孔子弟子顏回(字子淵)相擬,孔子說過「回也其庶乎.屢空」, 「屢立即空空」。這完全是牽強附會的聯繫。空空道人的「空空」是佛理「四大(組成世界萬物的地、水、火、風)皆空」的空,謂一切事物都無實體。孔稚佳《北山移文》 中「談空空干釋部」,談的就是佛家的「空空」。孔子說顏回「屢空」,是說顏回常處於貧困之中。「屢」是每每、常常的意思,「空」是貧困無財的意思。劉潤為用佛家語「空空」解釋孔子說的「屢空」,不僅意義上風馬牛不相及,在語法上也不通之極。

更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劉潤為又將這位「實即曹淵」的空空道人,與大荒山無稽崖的「石頭」合二為一。說曹淵「自擬情僧」、「假托石兄」, 「演繹自己的半生際遇」,寫出了「《 紅樓夢》 的原始本」, 題為《 情僧錄》。這同劉潤為認為是「事實」的「緣起」也大不相符,實在是「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渾話」。

劉潤為的文章,聲稱他這個說法既有可能性,又有現實性。現在我們來看看,他是如何證明的。

劉潤為的所謂可能性,即王家惠說的,曹淵曾過繼給曹寅為嗣。劉「點睛」曰:「這個曹淵的少兒和青年時代恰好是在曹寅家鼎盛時期度過嗣,而且一直不仕」,因而,「可能具備創作《紅樓夢》 原始本的充足條件」。王、劉二位和楊老先生,為了證明《紅樓夢》 出自豐潤,不惜將豐潤曹家的人一代又一代「過繼」給內務府曹家。王家惠看到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在《 紅樓夢學刊》 (1984 年第1 期)公佈的一件檔案史料(內務府行文檔冊內抄存的康熙二十九年四月《 總管內務府為曹順等人捐納監生事咨戶部文》)上,有「曹寅之子曹顏」字樣,便發奇想,提出「曹顏」是豐潤曹淵過繼給曹寅後用的名字,理由是「顏」和「淵」拚合起來恰好是孔子弟子「顏淵」。這種文字遊戲的巧合,既非直接證據,也不是間接證據,算什麼考證!已經有幾位先生用無可辯駁的史實,從各個角度論證了曹淵不可能過繼給曹寅為嗣,曹淵不是曹顏。王家惠及楊老先生,在設想「過繼」關係時,也不翻閱一下《 大清會典事例》 這部不難找到的書。

如果他們查一下這部書,便會明白,清代嚴禁旗人以戶下家奴和民人(非旗人)之子為嗣;確係無子而要過線料也人之子的,必須「先盡同父周親(優先擇立同父的兄弟之子),次及五服之內」,而且要「由該旗參領、佐領呈報都統咨部,准其承繼」, 「若私自撫養者,斷回本宗」。[12]曹寅是旗人,曹淵是民人之子;曹寅與曹淵僅相傳七百年前是一家[13] 。曹寅要撫養嗣子,無論如何考慮不到曹淵。楊老先生的《 關於<紅樓夢>作者研究的新進展》 中談到豐潤曹與內務府曹兩家的「過繼」關係時,有這樣一段話:

這一「過繼」的程序,我堅信不疑,在兩次有關曹雪芹的會議上,我都依此說發言。但在豐潤曹家護族譜中,在當時有關詩人及其它記載中都找不到方證,找不到全活個曹家曾經有過「過繼」的事實。巧得很。當天.們再追問這「過繼」的明確記載的半河有年學者王茉惠同志的《曹淵即曹頗- 曹寅曾過繼曹鈖之子》 一文出世。

真是奇怪得很,既然「找不到旁證」,找不到「事實」,楊先生為什麼要「堅信不疑」,為什麼要一而再地「依此說發言」 ?楊老先生還有沒有一點學者的責任心了當在人們的追問下拿不出證據時,恰好王家惠的文章出籠,便感到「巧得很」,好像救了自己一駕。難道王家惠的文字遊戲能代替「事實」,代替「旁證」?梁啟超總結清代樸學的特色,第一條就是:「凡立一義,必憑證據;無證據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擯。」[14] 楊老先生研究清代學術多年,是如何繼承其學術精神的?

王家惠說,曹淵在康拼二十八年左右過繼到曹寅家,「很可能在康熙五十一年曹寅去世前、此曹顏時為來種機緣又回歸豐潤本支了」 [15]。這樣說,曹淵便沒有行到曹災家的敗落,因而「不具備獨立創作《 紅樓夢》 的條件」。劉潤為根據他尋找「原始作者」的需要,又把曹淵「復歸豐潤本支」的時間,改在「曹顒死後」、「目睹曹寅家敗落」之後。兩人說的,都是隨心所欲的臆測,經不起事實的驗證。查閱有關史料,在王、劉說的那個時段裡,除前述內務府咨文中出現過一次「告頑」的名字之外,再沒有見到曹寅有「曹顏」這個兒子或王、劉說的「嗣子」。康熙四十八年,曹寅遣嫁次女。這一年二月初八日曹寅「為婿移居並報米價」的奏折說:

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當差,送女同往,則臣男女之事畢矣。

這裡的「一子」即曹顒。曹寅說「臣育一子」,又說「臣男女之事畢矣」,可見曹寅此時沒有另一個兒子。康熙五十年(辛卯),曹寅有詩「辛卯三月二十六日聞珍兒殤,書此忍慟,兼示四侄,寄西軒諸友三旨》[16] 。此珍兒是曹寅遣嫁次女以後所孕育。詩中說:「零丁摧亞子,孤弱例寒門」。稱夭殤為珍兒為「亞子」,也說明曹寅晚年沒有另一個叫「曹顏」的兒子。曹寅於康熙五十一年病故後,曹顒繼任江寧織造。康熙五十四年曹顏病故,康熙帝考慮曹家在江南的家產不便遷移,兩代孀婦無依無靠,特命將曹宣(改名荃)第四子曹頫\過繼給曹寅之妻為嗣,並襲江寧織造之職。[17] 曹頫\任職到雍正五年。在曹寅生前、身後,不存在王家惠、劉潤為說的那個「嗣子」。至於前述內務府咨戶部文中的「曹顏」,可能早已夭亡;或者內務府行文有誤,他不是曹寅的兒子,而是曹宣的兒子。無論哪種情況,這個「曹顏」都不會是豐潤曹淵。據《浭陽曹氏族譜》 載,曹淵沒有夭亡,他在豐潤娶妻兩房,並過繼胞兄曹漢之子樹森為洞。曹淵也不可論過繼給布宣為嗣,因為曹宣多子息,不會另立嗣子。

劉潤為說的可能性沒有可能,他說的現實性更不「現實」。

劉潤為說:曹淵「過繼」給曹寅之後,「曹寅原配夫人顧氏」「當是異常寶愛的」, 「在上下左右的女人王國中,當是莫不嬌之寵之」, 猶如賈寶玉的境遇。這又是劉潤為的讓撰。《楝亭詩別集》 卷一有一首題為《吊亡》 的詩,表明曹寅青年時期曾經喪妻。曹寅這位前妻,沒有任何資料證明她姓顧,她生活的年代同王家惠、劉潤為設想的曹淵「過繼」時間也相距甚遠。《楝亭詩別集》 是按年編次的,卷一為曹寅早年的作品。《 吊亡》 前面第七首《 喜雨紀事》 ,可以確定為康熙十八年作[18] 。《吊亡》 後相隔三十多首的《 冰上打球詞三首》, 可以確定為康熙二十年作[19]。《吊亡》一首無疑是這三年中間的作品(似為康熙十九年作)。王家惠、劉潤為設想曹淵「過繼」的時間是康熙二十八年左右。曹顒存康照十九年內務府咨戶部文中是三歲,即生於康熙了於七年。曹寅前妻早在康熙二十年以前即死去.哪裡會有什麼「異常寶愛」,「嬌之寵之」的事。

曹寅大約在康熙二十一年續娶李氏[20] ,康熙二十八年生曹顒。曹顒病故時,康熙傳諭內務府總管,「務必在曹荃之諸子中,找到能奉養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在同一奏折中和所有關於曹家檔案史料中,凡稱「曹顒之母」均指李氏。這裡康熙指令找的嗣子要求能像對待生母一樣奉養曹顒之母李氏,那李氏必是曹顒的生母。又,《蘇州織造李煦奏安排曹顒後事折》 說李氏「年近六旬,獨自在南奉守夫靈,今又聞子天亡(柏按:曹顒死於北京),恐其過於哀傷」。其情狀也表明李氏是曹顒生母。紅學研究者向來都是把李氏視為曹顒的生母。劉潤為為了把曹顒比擬為賈環,無根無據地說曹顒是「庶出」。並且說:

在爭奪世襲權的鬥爭中,曹宣明顯地是排斤曹淵的,又由於顧氏亡故等其他因素,遂致曹寅死後由曹顒繼任,而曹淵則以失敗告終。即使在曹顒死後,這一位置也沒有掄到曹淵,而由曹宣之子曹頫\繼任。

這裡所謂以曹淵的失敗而告終的「爭奪世襲權的鬥爭」,就是劉潤為說的曹淵的「半生際遇」,曹淵遭到的「男人的嫉妒和排擠」,曹淵「見了男子便覺濁臭逼人」的原因。這統統都是劉潤為的向壁虛構!十分可笑的是,劉潤為把曹宣說成是「排斥曹淵」和使「曹顒繼任」、「曹頫\繼任」的關鍵人物。他不知道,曹宣已先曹寅七年去世[21]褚子托曹寅撫養[22],哪能操縱曹寅身後之事?

劉潤為把曹顒、曹頫\先後繼仔江寧織造稱為「世襲權」。這也是開簧腔,表明他不懂得什麼叫「世襲權」:曹寅父子先後擔任過的織造、郎中、主事,都是內務府的職務。由於他們是皇帝的家奴,皇帝司以根活自己的好感和同情心連續幾代任用他們;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惡感隨時免他們的職。曹寅去世以後,內務府總管奏請補放江寧織造的人選並沒有曹顒。[23]康熙皇帝念及曹寅在織造任上的名聲好,又已建置房產,不便遷移,便否決了內務府總管提出的人選,讓曹顒繼任江寧織造。曹顒病故後,又是康熙皇帝提出,在曹宣諸子中選一個能奉養曹顒之母的,承嗣襲職。曹顒、曹頫\的襲職,並不是他們有「世襲權」。內務府的職務以及當時中央、地方各級政府的官職,如尚書、侍郎、總督、巡撫等等,都不是世襲制,無\\" 世襲權」可言。清代的「世襲權」,是指爵位的世襲,如王、公、侯、伯、子、男等。曹雪芹的姑父納爾蘇於康熙二十年襲封多羅平郡王,雍正四年因罪革退王爵,由長子福彭襲多羅平郡王。乾隆十三年福彭去世,長子慶明襲多羅平郡王。這就是「世襲權」。曹雪芹家沒有世襲的爵位。

清代爵位的世襲,一般以世遞降,襲完為止。惟勳勞突出或有某種特別原故的,世襲不降封,不限代,稱「世襲周替」(俗謂「鐵帽子」 )。《 紅樓夢》 中賈府的世職與「以世遞降」的承襲制度相彷彿。寧國府第一代賈演,一等公;第二代賈代化,世襲一等神威將軍;第三代賈敬,棄職靜養於都外玄真觀;第四代賈珍,世襲三品爵威烈將軍。榮國府第一代賈源,一等公;遞降至第三代,由賈赦襲一等將軍;皇上額外賜賈政一個主事之銜。劉潤為對賈府約世襲問題沒有弄懂。他看到第七十五回賈赦對賈環的中秋詩表示讚賞的話:「以後就這樣做去。這世襲的前程,飽不了你襲了。」他以為這可以做他的「原始作者」論的證據,於是大放厥詞:

這段文字是蹊蹺的。寶玉長於賈環,這「世襲的前程」本當由寶玉來「襲」,賈赦作乃伯父,怎麼說出這樣拗情背理的話呢?我們認為,只能有一種解浮:在《紅樓夢》 的原始本中,賈寶玉的身份乃是王夫人的嗣子,而且在爭奪世襲位置上賈環與他是有鬥爭的,甚至可能是比較激烈的。這一恰節就是原始本上的。後來,這個原始本經曹雪芹等人的增刪,賈寶玉變成王夫人的親子,爭奪位置的一應有關情節也盡行改寫,但是沒有改淨,留下了這樣一個不大惹人注意的破綻。

劉的這一段推理,前言不搭後語。賈赦稱讚賈環的話,怎麼能說明寶玉原是王夫人的嗣子?為什麼寶玉是王夫人的嗣子就要與賈環「激烈」地「爭奪世襲位置」,變成親子反而要將「爭奪位置的一應有關情節也盡行改寫」?劉的邏輯混亂到什麼地步!更有劉不懂的,榮國府「世襲的前程」在賈赦身上,不是「本當由寶玉來襲」。賈赦對賈環的幾句誇獎.倒是符合曹雪芹筆下賈赦這個人物的身份與性格的。另外,這一回書中,除賈環有中秋詩外,寶玉、賈蘭都有中秋詩。曹雪芹先寫了散文部分,三人的詩一直沒有補出。庚辰本本回前另頁有一批語:「缺中秋詩,侯雪芹。」雪芹沒有來得及補的「缺」,便成了永久的遺憾,後世沒有人能外得出。這也表明,《紅樓夢》 的創作,別人是替代不了曹雪芹的。

劉潤為的「原始作者」論,還有一個證據,是「據著名歷史學家楊向奎先生考證」, 「豐潤曹即寧府之原型,遼陽曹即榮府之原型」, 「熟知二曹情形而能形諸筆墨者,非曹淵莫屬」。前面我們說過,榮國府、寧國府是曹雪芹創造的封建末世貴族世家的藝術典型。楊老先生的所謂「豐潤曹即寧府之原型」,完全是胡適所批評為「索隱」, 「附會」。方法問題這裡且不談,就拿楊、劉舉的一些作對比的事實也都是荒謬的。楊視為寧國;公原型為曹繼參,不過是山西按察司僉事、「守袁州」,這能日誥封一等公、「功名貫天」、「勳業有光昭日月」的賈演和比嗎?真可說是戴著帽子親嘴- 差得遠呢! 楊、劉二位又說:

寧府之焦大即本自曹雲望(曹淵祖輩)之健僕陳良(焦為古陳邑,大與良通)。在平定姜壤之亂時,陳良發三矢殲三寇,此即焦大傲視主子、醉罵賈珍之資本。

楊先生的「焦為古陳邑」的依據,是《 左傳》 信公二十三年的杜預注。杜注原文是:「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杜莊的意思是說,焦、夷二地都是陳國的城邑。楊先生在《 紅樓夢中榮寧兩府的來源》[24] 裡說,「焦」以代「陳」(意謂焦大即陳良)。陳國的一個邊遠小城,能代「陳」嗎?你們豐潤能代中國嗎?古今稱謂和文學用該樸從沒有這種「代」法。小說《 紅樓夢》裡,絕不會存在這種不合道理的「代」。至於「大」與「良」通,也沒有根據。字義的問題,他們竟敢於捏造! 再就是陳良發三矢的事,楊先生引《 浭陽曹氏族譜》 卷二《十二世祖諱繼參宇仲相》 條下原文是:「(繼參)呼次子雲望率健卜陳良等發三矢殪三寇,賊怯走。」「發三矢」的究竟是曹雲望,還是陳良,還是兩人共發,原文並不清楚。楊先生接著引的該族譜《 仲相人鄉祠詳奏稿》 中則作:" (繼參)遂令子雲望率家丁陳良等登城捍衛,而乘墉者己及堞矣,乃督其子三矢三殲其巨賊,乃宵遁。」明確說「發三矢」的是曹雲望。像曹雲望這樣率僕人守城,是常見的事,並非只有豐潤曹家才有;而且這與「從死人准裡把太爺背了出來的」焦大有什麼相似?

劉潤為說:「寧府女人纏足.顯系漢籍包衣,如《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第六十五回寫尤三姐:『紅鞋一對.金蓮戎敲或並』;榮府女人則是放足、顯系旗斜包次。」像這些話不能不說是胡言亂語。「包衣」都屬旗籍,怎麼能有與「旗籍包衣」相對的「漢籍包衣」呢?漢籍包衣男是什麼意思?如果是指漢人充當包衣的,應該稱「漢姓包衣」或「包衣漢人」。如果是指廣大未入旗白漢人,則更為悖謬。未入旗的漢人,不是「包衣」。不能稱「漢籍包衣」。關於纏足之事,筆者在脂評本中只發現「尤三姐一人是小腳」她是寧國府的客人。寧、榮二府的女性,書中沒有寫到纏足,應該都是天足,有些女性行動的描寫,顯出天足的特點。大家知道,清代一般漢人家庭的女子是纏足;但旗人女子(不管是滿族女子,還是旗人中的漢姓女子)禁止纏足,個別旗人女子私自纏足的,發現後要受懲罰。《紅樓夢》 中的女性是天足,表明這部小說取材於旗人社會,榮、寧二府源出於旗人家庭,豐潤曹家不是旗人。

豐潤曹淵同《 紅樓夢》 沾不上邊。劉潤為的文章通篇儘是胡言亂語,儘是曲解與胡猜。雖然有一位楊老先生支持他,也絲毫不能動搖曹雪芹的著作權和歷史地位。謬誤畢竟是謬誤。劉潤為和楊老先生必將貽笑於學界,貽笑於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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