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的死因
關於黛玉之死有各種說法,反映了人們的審美觀和善良願望。 第一種當然是現在我們看到的由高鶚續作的後四十回的釵嫁黛死——往往被說成是「黛死釵嫁」。其實這個文字上的並列結構在內容上和時間上有先後之分,並且具有了因果關係,因此不能不加以區別。釵嫁於九十七回,而黛死於九十八回——這個結局寫得十分成功,淒婉絕倫,悲切感人,完成了寶黛愛情悲劇,以至於成為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的最後一 個真正的大高潮——抄家在情節上也是高潮,但是在藝術感染力上則差得多,何況後來又來了個家道復初之類的畫蛇添足——而越劇《紅樓夢》更是將它演繹成為全劇的重點和最大的高潮,最動聽最催人淚下的幾段唱腔就安排在這裡。這是高鶚續書後四十回儘管有許多重要之處不符合曹雪芹佚稿原意,二百餘年來卻能夠得到廣泛流傳,並受到紅學界絕大多數學者的基本肯定和廣大讀者認可的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種是脂批提出的淚盡夭亡說。二十二回看戲時人們看出演小旦的有點像林黛玉,都不明說,只有心直口快的史湘雲說了出來,大家笑說不錯。結果黛玉生氣了。寶玉來勸黛玉時,黛玉說:「我惱他,與你何干?他得罪了我,又與你何干?」這裡庚辰本有一條脂批:「問的卻極是,但未必心應。若能如此,將來淚盡夭亡已化烏有,世間亦無此一部《紅樓夢》矣。」所謂「未必心應」,脂批者的意思是,黛玉兩次說的「與你何干」不是真正的心裡話,實際上黛玉心裡和寶玉是「你我」不分、合二為一的,不是「何干」而是相干。二十一回寫到寶釵到寶玉房裡,沒有見到他,就和襲人說了會話,「一時寶玉來了,寶釵方出去」。庚辰本在這裡有一條脂批,提到「後文……顰兒之淚枯」。俞平伯先生在他的《紅樓夢研究》中說,一說淚枯,一說淚盡……可見在後半部有另一大段文章;而且說明黛玉之所以死,由於還淚而淚盡,似乎不和寶釵出閨成禮(出嫁,與寶玉結婚)有何關聯。俞平伯說,他曾懷疑曹雪芹後三十回的「原本」中應是黛玉先死,寶釵後嫁。我很贊同俞先生的意見。最重要的是,高鶚現在的寫法雖然很感人,而且也符合寶釵遵奉長輩之命委曲求全忍辱負重的性格,但是這個被迫冒充黛玉的寶釵至少在客觀上被許多讀者誤會為導致黛玉夭亡的責任者之一,而曹雪芹原意很可能不是這樣。寶釵應該沒有任何責任,甚至沒有什麼可以懷疑的地方。簡單地說,高鶚筆下的黛玉是一場婚姻的犧牲品,而曹雪芹原本設計的不是。由於高鶚對釵嫁黛死的處理在藝術上是一個成功的結局,被廣大學者和讀者所廣泛接受與讚賞,而20世紀50年代以來又被解釋成為一場政治婚姻,於是對脂批提到的「淚盡夭亡」說就注意得不夠了。
政治婚姻說之所以能夠廣泛流行並且長期被許多學者和讀者所接受,有三個原因:一是中國婚姻講究「門當戶對」,黛玉父母雙亡,寄居舅家,而寶釵上有母兄,廣有資財,似乎更加符合「門當戶對」,有傳統依據;二是《紅樓夢》裡提到賈史王薛「這四家俱連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皆榮,扶持遮飾,俱有照應的」,因此賈薛兩家是世代聯姻,有文本依據;三是最重要的,當時流行的指導性理論認為,貴族與騎士的婚姻必定是出於政治的考慮,這是理論依據。
由於這三條理由,尤其是第三條權威性理論的影響,因此《紅樓夢》中的一些情節、細節就被誤讀了,或者為了適應權威理論的「指導」與「教導」而忽略了事實本來的意義。比如認為元春省親評點各人所寫的詩時,將薛寶釵放在林黛玉之前,後來賜禮品時獨有寶釵的與寶玉一樣,以及給寶釵做生日規格高於黛玉等。還有認為賈府經濟上已經捉襟見肘,要與有錢的皇商聯姻,等等。這些我在《周思源看紅樓》中都已經作了說明,此不贅。
其實細審這三條理由,都大有可商榷之處。薛家如今已為皇商,有錢卻不是官;至於說賈府為了從經濟上考慮,我在《周思源看紅樓》中已經分析其不可能,此不贅。黛玉雖然父母雙亡,畢竟是榮國府嫡派外孫女,且父親新故,她是出身於官宦之家,無門戶不當之處,門第之說不足取,這是顯而易見的。第二條理由也難以成立,因為雖然「四家俱連絡有親」,但賈府的婚姻選擇決不是只局限於四家,不是說只有這四家才能聯姻,邢夫人、尤氏、李紈等都不在四家之內。影響最大的是第三條,我們不能把某些理論絕對化。貴族、騎士的婚姻有不少是出於政治需要,但是也未必沒有不在此例的。遠的不說,我們就從《紅樓夢》文本出發,看不出來邢夫人與賈赦的結合以及賈珍與尤氏的婚姻有什麼政治因素在內。最權威的是二十九回賈府老祖宗賈母對張道士的指示:「你可如今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只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依據文本提供的事實而不是先驗地從某種結論出發來解釋事實,是進行學術研究的基本原則。儘管我們當年曾猛烈批判所謂「唯心主義的先驗論」,提倡「唯物主義的反映論」,實際上當時就是從先驗論開始批判對象的,而這種先驗論影響至今並沒有完全消除。至於說到唯物主義,在小說研究中這個「物」首先就應該是文本。離開了文本,那麼無論什麼「主義」都將難以符合曹雪芹的「主意」。
「淚盡夭亡」是脂批者讀過原稿的印象,應該是可靠的。雖然現在看到的後四十回結局也可以看作是「淚盡夭亡」,但是曹雪芹一定還有自己另外的寫法,而且按照曹雪芹從前八十回顯示出來的高超水平,肯定也是寫得淒婉動人,具有很高思想藝術品位的。最重要的是,正如俞平伯先生所言,原本應該是黛死於先,釵嫁於後,二者沒有關聯。但是20世紀50年代後在政治婚姻的理念下,這場婚姻就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陰謀,而寶玉、黛玉和寶釵都成為這個陰謀的犧牲品。現在後四十回的釵嫁黛死,是一場沒有勝利者只有失敗者的婚姻戰 爭,包括賈母、王夫人和那個據說在「幕後」拍板的元春也都沒有得到她們本想得到的東西,她們都必定從寶玉的痛苦中嘗到了失敗的苦澀。當然,悲劇的最大受害者是黛玉,她付出的代價是生命。所以高鶚後續的這個悲劇確實有很高的思想藝術價值,有強大的藝術感染力。但是它畢竟不是曹雪芹的原意,曹雪芹原本設計的「淚盡夭亡」的結局,在思想藝術上絕對不會低於現在這個水平。至於將這個「釵嫁黛死」泛政治化,將一個婚姻騙局掉包計說成政治婚姻,那就走得更遠了,不僅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也背離了高鶚設計的情節內涵。
其餘還有一些說法,其中一種值得提出來討論的是林黛玉上吊自盡說。理由是判詞中有「玉帶林中掛」一句,因此有人便據此認為林黛玉是在林子裡上吊自殺的,那個「帶」字便成為「帶子」了,即上吊的繩子。「掛」呢,人掛在帶子上,那不是上吊還能是什麼?!
這個解釋乍一看似乎也還有些道理,至少從字面上是可以說得通的。但是關鍵性的一個「玉」字沒有著落,總不會是玉做的帶子。據說玉白色居多,在詩詞中以「玉」代「白」常見,所以「玉帶」是表示白色的絹帶。但似乎仍然有些勉強。從曹雪芹對重要人物名字的設計規律來看,往往都有深刻的內涵,不大可能如此淺薄。從情節的合理性來說,就缺乏充足條件。大觀園雖然面積廣大,花木繁盛,到處有樹,但是似乎沒有寫到足以成為林子的地方。林黛玉果真想不開了,要自縊,也只會在夜深人靜之時,趁人熟睡不備之際,悄悄地在屋裡懸樑,恐怕不會招搖過市地找個「林子」去自盡。因為園子裡好些地方都有婆子媳婦值班,很容易被發現。認為她在林中自縊的理由之一,據說是黛玉說過自己是「草木之人」,所以她要回到草木中去。這種說法的牽強附會是顯而易見的。最重要的是,黛玉深愛寶玉,而且寶玉也死去活來地愛她。一個有著無限牽掛的人,很難想像會拋下自己的最愛者自殺。除非那個人移情別戀,而寶玉顯然沒有。因此黛玉不可能走上這條絕路。高鶚筆下的釵嫁黛死也注意到了這個重要特點。從審美角度觀照,曹雪芹似乎不可能為自己最鍾愛的少女林黛玉設計這樣一種不美的死法。因為即使是他原來不大喜歡的秦可卿,還讓她在天香樓裡面而不是在外面的園子裡(會芳園)上吊呢。在林子裡掛著,多難看不說,以後大觀園裡晚上誰還敢走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