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之死(1)
本文將要談到的一些看法,基本上是1976年間形成的。幾年來,我一直都想將它寫成一篇專論,作為我打算寫的《論紅樓夢佚稿》一書中的主要章節,但老是受到其他事情的牽制,沒有充裕的時間。湊巧,北京出版社決定將我1975年前所編由杭州大學內部印行的《紅樓夢詩詞曲賦評注》一書正式出版,我就借修改此書的機會,將這些看法分散地寫入有關詩詞曲賦的評說和附編的資料介紹中去了。該書在1979年年底已與讀者見面,但我還是覺得那樣東談一點、西說幾句的寫法很難使人獲得比較完整的印象,也難使人根據我分散在各處提到的材料來通盤地衡量這樣的推斷是否真有道理;此外,受該書體例限制,有些問題也放不進去。所以,還是決定再寫這篇專論,把自己的看法和依據的材料比較全面地談一談,以便於聽取紅學界朋友和讀者的意見。
一、前八十回已埋下伏筆
本文要探討的「林黛玉之死」,正如題目所標明的是指曹雪芹所寫的已散佚了的八十回後原稿中的有關情節,不是現在從後四十回續書中能讀到的《林黛玉焚稿斷癡情》、《苦絳珠魂歸離恨天》等。當然,為了便於說明問題,也還得常常提到續書。
《紅樓夢》後半部佚稿中寶黛悲劇的詳情,我們是無法瞭解的了。但只要細心地研究八十回前小說原文的暗示、脂評所提供的線索,以及作者同時人富察明義的《題紅樓夢》詩,並將這些材料互相加以印證,悲劇的大致輪廓還是可以窺見的。
這裡有兩點情況,特別值得說一說。
(一)曹雪芹創作《紅樓夢》是胸中有全局、目光貫始終的,小說有完整的、統一的藝術構思,情節結構前後十分嚴密。在寫法上,曹雪芹喜歡把未來要發生的事情,人物以後的遭遇、歸宿,預先通過各種形式向讀者提明或作出暗示,有時用判詞歌曲,有時用詩謎讖語,有時用脂評所謂「千里伏線」,有時用某一件事或某一段描寫「為後文所引」等等。即如以「不聽菱歌聽佛經」去做尼姑為歸宿的惜春,小說開始描寫她還是個孩子時,就先寫她「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兒一處頑耍」,她所說的第一句話便是:「我這裡正和智能兒說,我明兒也剃了頭同她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來;若剃了頭可把這花兒戴在哪裡呢?」(第七回,所引文字據甲戌、庚辰、戚序等脂評本互校。後同)這就將後半部線索提動了。諸如此類,小說中是很多的。這是《紅樓夢》寫法上不同於其他小說的一個顯著特點。它使我們探索佚稿的內容有了可能,特別是作為全書情節的大關鍵之一的寶黛悲劇,更不會沒有線索可尋。倘若換作《儒林外史》,我們是無法從它前半部文字中研究出後半部情況來的。
(二)脂硯齋、畸笏叟等批書人與作者關係親近得很,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作者的助手,他們是讀到過現已散佚了的後半部原稿的。而這後半部原稿除了有「五、六稿」是在一次謄清時「被借閱者迷失」(但批書人也讀到過,如「獄神廟慰寶玉」、「衛若蘭射圃」和「花襲人有始有終」等)以外,其餘的稿子直到脂評的最晚年份,即作者和脂硯齋都已相繼逝世三年後的丁亥年(1767,即惋惜已有數稿「迷失」的脂評所署之年)或者尚可懷疑寫訛的甲午年(1774),都還保存在畸笏叟或者畸笏叟所知道的作者某一親友的手中,而沒有說它已經散失。可知脂評是在瞭解小說全貌的基礎上所加的評語,這就使它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現在有人罵脂硯齋,罵脂評「庸俗」、「輕薄」、「惡劣」、「凶狠」、「立場反動」、「老奸巨猾」等等,這也許是沒有真正懂得脂評。筆者是肯定脂硯齋的,並且還認為以往研究者對脂評的利用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對脂評的價值不是估計得過高,而是大大低估了。就算脂硯齋等人的觀點很糟糕(其實,這是皮相之見),而我們的觀點比他高明一百倍吧,但有一點他總是勝過我們的,那就是他與作者生活在一起過,與作者經常交談,對作者及其家庭,以至小說的創作情況等都非常熟悉,而我們卻所知甚少,甚至連作者的生卒年、他究竟是誰的兒子等問題也都沒有能取得統一的意見;脂硯齋他讀過全部原稿,而我們只能讀到半部,他對後半部情況有過調查研究,而我們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怎能對脂評採取不屑一顧的輕率態度呢?所以,本文仍將十分重視脂評,並盡量加以利用。這不是說我們要完全以脂硯齋等人的觀點為觀點,而是說要尊重他們所提供的事實,要細心地去探尋使他們產生這樣那樣觀點、說出這樣那樣話來的小說情節基礎是什麼。
二、原書與續書情節大異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之死,與續書中所寫的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悲劇。悲劇的原因,不是由於賈府在為寶玉擇媳時棄黛取釵,也沒有王熙鳳設謀用「調包計」來移花接木的事,當然林黛玉也不會因為誤會寶玉變心而怨恨其薄倖。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與婚姻不能自主並無關係,促使她「淚盡夭亡」的是別的原因。
悲劇發生的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寶黛愛情像桃李花開,快要結出果實來了,夢寐以求的理想眼看就要成為現實,不料好事多磨,瞬息間就樂極悲生:賈府發生了一連串的重大變故。起先是迎春被蹂躪夭折,探春離家遠嫁不歸,接著則是政治上庇蔭著賈府的大樹的摧倒——元春死了。三春去後,更大的厄運接踵而至,賈府獲罪(抄沒還是後來的事)。導火線或在雨村、賈赦,而惹禍者尚有王熙鳳和寶玉。王熙鳳是由於她斂財害命等種種「造孽」;寶玉所惹出來的禍,則仍不外乎是由那些所謂「不才之事」引出來的「丑禍」,如三十三回忠順府長史官告發寶玉無故引逗王爺駕前承奉的人——琪官,及賈環說寶玉逼淫母婢之類。總之,不離癩僧、跛道所說的「聲色貨利」四字。
寶玉和鳳姐倉皇離家,或許是因為避禍,竟由於某種意外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歸來。賈府中人與他們隔絕了音訊,因而吉凶未卜,生死不明。寶玉一心牽掛著多病善感的黛玉如何熬得過這些日子,所謂「花原自怯,豈奈狂飆?柳本多愁,何禁驟雨」,他為黛玉的命運擔憂時,甚至忘記了自己的不幸。
黛玉經不起這樣的打擊,急痛憂忿,日夜悲啼;她憐惜寶玉的不幸,明知這樣下去自身病體支持不久,卻毫不顧惜自己,終於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熾熱的愛,化為淚水,報答了她平生惟一的知己寶玉。那一年事變發生、寶玉離家是在秋天,次年春盡花落,黛玉就「淚盡夭亡」「證前緣」了。她的棺木應是送回姑蘇埋葬的。
「一別秋風又一年」,寶玉回來時已是離家一年後的秋天。往日「鳳尾森森,龍吟細細」的景色,已被「落葉蕭蕭,寒煙漠漠」的慘相所代替;原來題著「怡紅快綠」的地方,也已「紅稀綠瘦」了(均見第二十六回脂評)!絳芸軒、瀟湘館都「蛛絲兒結滿雕樑」(第一回《好了歌注》中脂評)。人去樓空,紅顏已歸黃土壟中;天邊香丘,惟有冷月埋葬花魂!這就是寶玉「對景悼顰兒」(第七十九回脂評)的情景。
「金玉良緣」是黛玉死後的事。寶玉娶寶釵只是事態發展的自然結果,並非寶玉屈從外力,或者失魂落魄地發癡呆病而任人擺佈。婚後,他們還曾有過「談舊之情」,回憶當年姊妹們在一起時的歡樂情景(第二十回脂評)。待賈府「事敗,抄沒」後,他們連維持基本生活都困難了。總之,作者如他自己所聲稱的那樣,「不敢稍加穿鑿,徒為供人耳目而反失其真傳者」,他沒有像續書那樣人為地製造這邊拜堂、那邊嚥氣之類的戲劇性效果。
儘管寶釵作為一個妻子是溫柔順良的,但她並沒有能從根本上治癒寶玉的巨大的精神創傷。寶玉始終不能忘懷痛惜自己不幸而犧牲生命的黛玉,也無法解除因繁華消歇、群芳落盡而深深地留在心頭的隱痛。現在,他面對著的是思想性格與黛玉截然不同的寶釵,這只會使寶玉對人生的憾恨愈來愈大。何況,生活處境又使他們還得依賴已出嫁了的襲人和蔣玉菡(琪官)的「供奉」(第二十八回脂評),這一切已足使寶玉對現實感到憤慨、絕望、幻滅。而恰恰在這種情況下,一向人情練達的寶釵,又做出了一件愚蠢的事:她以為寶玉有了這番痛苦經歷,能夠「浪子回頭」,所以佚稿中有《薛寶釵藉詞含諷諫》一回(第二十一回脂評)。以前,釵、湘對寶玉說:「你就不願讀書去考舉人進士的,也該常常的會會這些為官做宰的人們,談談講講些仕途經濟的學問,也好將來應酬世務,日後也有個朋友。」(第三十二回)還只是遭到反唇相譏。如今諸如此類的「諷諫」,對「行為偏僻性乖張」的寶玉,則無異於火上加油,所起的效果是完全相反的。這個最深於情的人,終於被命運逼成了最無情的人,於是從他的心底裡滋生了所謂「世人莫忍為之毒」,不顧一切地「懸崖撒手」,離家出走,棄絕親人的一切牽連而去做和尚了(第二十一回脂評)。
以上就是我們根據有關材料中所提供的線索勾畫出來的寶黛悲劇情節的梗概。
這裡有一個問題需要先談一下:脂評中所說的小紅「獄神廟慰寶玉」的「獄神廟」,或者劉姥姥與鳳姐「獄廟相逢之日」的「獄廟」是否即寶玉、鳳姐這次離家後的去處。以前,我確是這樣想的,以為他們是抄家後,因被拘於獄神廟才離家的。後見有人異議,以為這不可能,若賈府已被抄沒,則寶玉就不得重進大觀園「對景悼顰兒」。這意見是對的。脂評有「因未見抄沒、獄神廟」等語,則知獄神廟事當在抄沒之後。可見,此次離家,另有原因,很可能是賈府遭譴責後,二人外出避風。其次,「獄廟」究竟是「獄」還是「廟」?紅學界比較公認的看法以為它就是監獄,是鳳姐、寶玉獲罪囚禁之所。重慶有一位讀者來信說,「獄神廟」不是獄,應是廟;「獄」就是「(岳)」的簡寫,「岳神廟」也可稱「岳廟」,即「東嶽廟」。此說是把獄神廟當作鳳姐、寶玉流落行乞之處的。因為小說預言寶玉後來「潦倒」「貧窮」(第三回《西江月》詞),脂評則提到鳳姐「他日之身微運蹇」(第二十一回),但都沒有關於他們後來坐牢的提示;而在《好了歌注》「金滿箱,銀滿箱,展眼乞丐人皆謗」句旁,卻有脂評說:「甄玉、賈玉一干人。」而提到將來「鎖枷扛」的,卻只是「賈赦、雨村一干人」。這樣說,雖有一定道理,但應該指出,「獄神廟」之名是實有的;脂評中也未必是「岳神廟」的別寫,它有時雖用指監獄,有時也可以指牽連在刑訟案子中人臨時拘留待審之處。寶玉等留於獄神廟,我以為應屬後一種情況,他們畢竟與判了罪,遭「鎖枷扛」的賈赦、雨村等人有別。至於流落行乞,備受凍餒之苦,應是離家甚遠,欲歸不得而錢財已空時的情景。
有人說脂評中「芸哥仗義探庵」(靖藏本第二十四回脂評),指的就是賈芸探監,我很懷疑。本來,如果是真廟,改稱庵,似乎還說得通,猶「櫳翠庵」在《中秋夜大觀園即景聯句》中稱之為「櫳翠寺」。但如果「廟」是指監獄中供獄神的神櫥石龕,那就很難稱之為「庵」了。所以,我以為更可能的是廟是廟,庵是庵。因為賈府事敗,有一些人暫時居住在庵中是很可能的,妙玉、惜春當然更是與庵有緣的人。在「家亡人散各奔騰」的時刻,由於某種需要(比如傳言、受托、送財物等等),賈芸為賈府奔波出力的機會很多,不一定非是他自己和倪二金剛先探監,後又設法營救寶玉等出獄不可。賈芸、倪二儘管在社會上交結很廣,很有辦法,但如果寶玉等真的到了坐牢的地步,以賈芸、倪二這樣的下層人物的身份要營救他們出獄,恐怕是不那麼容易的。寶玉等能從獄神廟獲釋,應是借助了北靜王之力。蒙府本第十四回有脂評說:「寶玉見北靜王水溶,是為後文之伏線。」已透露了佚稿中的情節線索(此條及獄神廟事得劉世德、藍翎兄指教)。
三、黛玉之死印證了眼淚還債
據脂評,佚稿中黛玉之死一回的回目叫《證前緣》,意思是「木石前盟」獲得了印證,得到了應驗;換一句話說,也就是黛玉實踐了她身前向警幻許諾過的「眼淚還債」的誓盟。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作者寫「眼淚還債」的真正含義。絳珠仙子的話是這樣說的:
「他(神瑛侍者)是甘露之惠,我並無此水可還。他既下世為人,我也去下世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也償還得過他了。」(第一回)
這就是說,絳珠仙子是為了償還神瑛侍者用甘露灌溉她的恩惠,才為對方流盡眼淚的。因而悲劇的性質從虛構的果報「前緣」來說,應該是報恩;從現實的情節安排來看,應該寫黛玉答謝知己已往憐愛自己的一片深情。
我們對「眼淚還債」的理解,常常容易忽略作者所暗示我們的這種性質,而只想到這是預先告訴我們:黛玉一生愛哭,而她的哭總與寶玉有關。這雖則不錯,卻是不夠的。因為一個人的哭,或是為了自己,或是為了別人;或是出於怨恨,或是出於痛惜,性質是不一樣的。如果黛玉只為自己處境的不幸而怨恨寶玉無情,她的流淚,對寶玉來說,並沒有報恩的性質,也不是作者所構思的「還債」。用恨的眼淚去還愛的甘露,是「以怨報德」,怎麼能說「也償還得過他了」呢?
所以,黛玉之死的原因是不同於續書所寫的。符合《證前緣》的情節應是:前世,神瑛憐惜絳珠,終致使草木之質得成人形——賦予異物以人的生命;今生,黛玉憐惜寶玉,一往情深而不顧自身,終致仍舊付出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化為異物。這樣,才真正「償還得過」。
這是否對本來只作黛玉一生悲慼的代詞的「眼淚還債」的話求之過深了呢?我想沒有。這話本來並不平常。脂評說:「歷來小說可曾有此句?千古未聞之奇文!」眼淚就是哭泣、悲哀,誰都知道。倘意盡乎此,何「奇」之有。又說:「知眼淚還債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說得出。」脂評這話本來也不過是贊作者對人情體貼入微,又能用最確切的簡語加以概括。誰知它竟成了不幸的預言:自從小說後半部因未傳而散佚後,「眼淚還債」的原意確實已不大有人知道了;再經續書者的一番構想描寫,更使讀者以假作真,燕石莫辨,也就不再去探究它的原意了。
但是,原意還是尋而可得的。第三回寶玉與黛玉初次見面,有寶玉摔玉一段情節。書中寫道:
寶玉聽了(按:黛玉沒有玉),登時發作起癡狂病來,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罵道:「什麼罕物!連人之高低不擇,還說通靈不通靈呢!我也不要這勞什子了!」……寶玉滿面淚痕泣道:「……如今來了這麼一個神仙似的妹妹也沒有,可知這不是好東西。」
寶玉罵通靈玉「高低不擇」,高者,黛玉也,故曰「神仙似的妹妹」;低者,自身也,見了黛玉而自慚之語。這樣的表露感情,固然是孩子的任性,「沒遮攔」,大可被旁人視為「癡狂」,但惟獨其赤子之心無所顧忌,才特別顯得真誠感人。黛玉再也想不到一見面自己就在寶玉的心目中佔有如此神聖的地位,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女竟會受到賈府之中的「天之驕子」如此傾心的愛戀,這怎能不使她深受感動而引為知己呢?儘管黛玉剛入賈府,處處謹慎小心;也早聽說有一個「懵懂頑劣」的表兄,心裡已有防範,但她的心畢竟是敏感的,是善於體察別人內心的,又如何能抵擋如此強烈的愛的雷電轟擊而不使自己的心靈受到極大的震撼呢?所以,她回到房中,想到險些兒因為她自己,寶玉就自毀了「命根子」,不禁滿懷痛惜地流淚哭泣了。這也就是脂評所謂:「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為之惜乎?」
脂評惟恐讀者誤會黛玉的哭是怪罪寶玉,特指出:「應知此非傷感,還甘露水也。」針對黛玉「倘或摔壞那玉,豈不因我之過」的話,則批道:「所謂寶玉知己,全用體貼工夫。」這裡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脂評告訴我們這樣性質的流淚是「還甘露水」。所以又有批說:「黛玉第一次哭卻如此寫來。」「這是第一次算還,不知剩下還該多少?」如果以為只要是黛玉哭,就算「還淚債」,那麼,脂評所謂「第一次哭」就說錯了。因為,黛玉到賈府後,至少已哭過兩次;她初見外祖母時,書中明明已寫她「哭個不住」了。同樣,對所謂「第一次算還」也可以提出疑問:在黛玉流淚之前,寶玉摔玉時不是也「滿面淚痕泣」的嗎?倘可兩相準折,黛玉不是什麼也沒有「算還」嗎?可見,屬於「還債」之淚是有特定含義的,並非所有哭泣,都可上到這本賬冊上去的。
黛玉為寶玉摔玉而哭泣,襲人勸她說:「姑娘快休如此!將來只怕比這個更奇怪的笑話兒還有呢。若為他這種行止你多心傷感,只怕你傷感不了呢!」不知寶黛悲劇結局的讀者是想不到作者寫襲人這話有什麼深意的,然而,它確是在暗示後來許多「還淚」的性質。襲人所謂「他這種行止」,就是指寶玉不自惜的自毀自棄行為;所謂「你多心傷感」,就是指黛玉覺得是自己害了寶玉,即她自己所說的「因我之過」。這當然是出於愛惜體貼,並非真正的「多心傷感」。針對襲人最後兩句話,蒙古王府本有一條脂評說:
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
這是非常重要的提示,它告訴我們後來黛玉淚盡夭亡,正是由於寶玉這種不自惜的行止而引起她的憐惜傷痛;而且到那時,黛玉可能也有「豈不因我之過」一類自責的想頭(所謂「多心」)。當然,我們沒有批書人那樣的幸運,不能讀到「後百十回」文字。不過,脂評的這種提示,對我們正確瞭解八十回中描寫黛玉幾次最突出的流淚傷感情節的用意,還是很有幫助的。
我們暫且把第二十七回《埋香塚飛燕泣殘紅》放在一邊以後再談,那一回的情節是為「長歌當哭」的《葬花吟》一詩而安排的。此外,作者特別著力描寫黛玉「眼淚還債」的大概還有三處。
第二十九回《癡情女情重愈斟情》,寫的是因「金玉」之說和金麒麟引起的一場小風波,並非真正出於什麼妒忌或懷疑,而是雙方在愛情的「你證我證,心證意證」中產生的「瑣瑣碎碎」的「口角之爭」,但結果鬧到寶玉癡病又發。「賭氣向頸上抓下通靈玉來,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麼勞什子,我砸了你完事!』……寶玉見沒摔碎,便回身找東西來砸。林黛玉見他如此,早已哭起來,說道:『何苦來,你摔砸那啞巴物件!有砸他的,不如來砸我!』」襲人勸寶玉說,倘若砸壞了,妹妹心裡怎麼過得去。黛玉「聽了這話說到自己心坎兒上來,可見寶玉連襲人不如,越發傷心大哭起來」,剛吃下的香薷飲解暑湯也「哇」的一聲吐了出來。這裡,小小的誤會,只是深摯的愛情根苗上的一點枝葉,它絕不會導致對對方的根本性的誤解,如續書中所寫那樣以為寶玉心中另有所屬。何況黛玉之誤會有第三者插足事,至三十二回「訴肺腑」後已釋。所以無論是寶玉砸玉(對「金玉」之說的憤恨),還是黛玉痛哭(惜寶玉砸玉自毀),都不過是他們初次相見時那段癡情心意的發展和重演。所以此回脂評又有「一片哭聲,總因情重」之說,特提醒讀者要看清回目之所標。其實,只要看黛玉當時的內心獨白,就知道她因何流淚了。她想:
「你心裡自然有我,雖有『金玉相對』之說,你豈是重這邪說不重我的!我便時常提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無聞的,方見得是待我重(按:寶玉卻聽不得『金玉』這兩個字,一提就惱火)……」
又想:
「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
這些都是說得再明確不過的了。這樣全出於一片愛心的流淚,名之曰「還債」,誰謂不宜。
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注意!回目中又連用三個「情」字),寶玉挨了他父親賈政狠狠的笞撻,黛玉為之痛惜不已,哭得「兩個眼睛腫得桃兒一般」。並且實際上等於以「淚」為題,在寶玉所贈的手帕上寫了三首絕句。絳珠仙子游於離恨天外時,「只因尚未酬報灌溉之德,故其五內便鬱結著一段纏綿不盡之意」;黛玉見帕,領會寶玉對自己的苦心,也「一時五內沸然炙起」,「由不得餘意纏綿」。這樣的描寫,恐怕也不是巧合。在前八十回中,這是黛玉還淚最多的一次。作者還特寫明這種激動悲感,使她「覺得渾身火熱,面上作燒……只見腮上通紅,自羨壓倒桃花,卻不知病由此萌」。最後一句話值得玩味:表面上只是說黛玉之病起於多愁善感,哭得太多;實則還是在提請讀者注意,不要以為黛玉的悲傷只是為了自身的不幸,她將來淚盡而逝,也正與現在的情況相似,都是為了酬答知己,為了還債。所以她在作詩題帕時「也想不起嫌疑避諱等事」,直截了當地提出了「暗灑閒拋卻為誰」的問題。
第五十七回《慧紫鵑情辭試忙玉》,寶玉聽紫鵑哄他說,林姑娘要回蘇州去了,信以為真,竟眼直肢涼,「死了大半個」。不必說,林黛玉自然為此「又添些病症,多哭幾場」。她乍一聽寶玉不中用時,竟未問原因,就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反應之強烈和不知避嫌,簡直與發「癡狂病」而摔玉的寶玉一樣:
黛玉一聽此言,李媽媽乃是經過的老嫗,說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聲將腹中之藥一概嗆出,抖腸搜肺,熾胃扇肝的痛聲大嗽了幾陣。一時面紅髮亂,目腫筋浮,喘的抬不起頭來。紫鵑忙上來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鵑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繩子來勒死我是正經!」
這是把寶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真正罕見的愛!有這樣的愛的人,將來在寶玉生死不明的情況下,能為他的不幸而急痛憂忿、流盡淚水,這是完全能令人信服的。
總之,作者在描寫黛玉一次次「眼淚還債」時,都在為最後要寫到的她的悲劇的結局作準備。
四、「瀟湘妃子」暗示寶黛關係
「瀟湘妃子」是古代傳說中舜妃娥皇、女英哭夫而自投湘水,死後成湘水女神之稱,也叫湘妃。歷來用其故事者,總離不開說夫妻生離死別、相思不盡、慟哭遺恨等等。如果不管什麼關係,什麼性質,只要有誰老哭鼻子便叫她瀟湘妃子,推敲起來,恐怕有些勉強。因為娥皇、女英泣血染竹本是深於情的表現,並非一般地多愁善感,無緣無故地愛哭。同樣,如果黛玉真是像續書所寫那樣,因婚嫁不如意而悲憤致死,那與湘妃故事也是不相切合的,作者又何必鄭重其事地命其住處為「瀟湘館」,贈其雅號為「瀟湘妃子」,稱她為「林瀟湘」呢?
雅號是探春給她取的,探春有一段話說:
「當日娥皇、女英灑淚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她住的是瀟湘館,她又愛哭,將來她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變成斑竹的。以後都叫她作瀟湘妃子就完了。」(第三十七回)
話當然是開玩笑說的,但作者的用意就像是寫惜春與智能兒開玩笑說自己將來也剪了頭髮去做尼姑一樣。同時,探春所說的「想林姐夫」意思也很明確,當然不是續書所寫那樣「恨林姐夫」或者「懷疑林姐夫」。
在探春給她取雅號之前,寶玉挨打受苦,黛玉作詩題帕,也曾自比湘妃說:
彩線難收面上珠,湘江舊跡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識香痕漬也無?
「湘江舊跡」、「香痕」,都是說淚痕,也就是以湘妃自比。這是作者在寫黛玉的內心世界。在她心中已將寶玉視同丈夫,想像寶玉遭到不測時,自己也會同當年慟哭殉情的娥皇、女英一樣。同時,作者也借此暗示黛玉將來是要「想林姐夫」的。倘若不是如此,這首詩就有點不倫不類了:表哥不過是被他父親打了一頓屁股,做妹妹的怎麼就用起湘妃淚染斑竹的典故來了呢?
此外,據脂評提示,佚稿末回《警幻情榜》中對黛玉又有評語曰「情情」,意謂一往情深於有情者。它與「瀟湘妃子」之號的含意也是一致的。但與我們在續書中所見的那個因誤會而怨恨寶玉的林黛玉形象,卻有點對不起頭來。
五、《終身誤》與《枉凝眉》
判斷黛玉之死最可靠的依據,當然是第五回太虛幻境的冊子判詞和《紅樓夢曲》。因為人物的結局已在此一一注定。冊子中釵、黛合一個判詞,其隱喻已見拙著《紅樓夢詩詞曲賦評注》,且置而勿論。關於她們的曲子寫得更明白易曉。為便於討論,引曲文如下:
〔終身誤〕 都道是金玉良緣,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枉凝眉〕 一個是閬苑仙葩,一個是美玉無瑕。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化?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禁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
《終身誤》是寫寶釵的,曲子正因為她終身寂寞而命名。寶釵的不幸處境,表現為婚後丈夫(寶玉)對她並沒有真正的愛情,最後棄絕她而出家為僧。但寶玉的無情,又與他始終不能忘懷為他而死的林黛玉有關。所以,曲子從寶玉對釵、黛的不同態度去寫;不過,此曲所要預示的還是寶釵的命運。從曲子中我們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證驗在前,「金玉良緣」的結成在後。
《枉凝眉》是寫黛玉的,意思是鎖眉悲傷也是枉然。在這支曲子中,值得我們注意的問題有三個:
(一)在前一曲中,寫到了寶、黛、釵三人;而此曲中,則只寫寶、黛,並無一字涉及寶釵。這是為什麼呢?我們認為合理的解說應該是:寶釵後來的冷落寂寞處境,如前所述,與寶玉對黛玉生死不渝的愛情有關,而黛玉之死卻與寶釵毫不相干,所以一則提到,一則不提。倘如續書所寫寶釵是黛玉的情敵,黛玉乃死於寶釵奪走了她的寶玉,那麼,豈有在寫寶釵命運的曲子中倒提到黛玉,反在寫黛玉結局的曲子中不提寶釵之理?
(二)曲文說:「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嗟呀」,就是悲歎、悲傷;「枉自嗟呀」與曲名《枉凝眉》是同一個意思,說的是林黛玉;「空勞牽掛」,則說賈寶玉。只有人分兩地,不知對方情況如何,時時惦記懸念,才能用「牽掛」二字。如果不是寶玉離家出走,淹留在外,不知家中情況,而依舊與黛玉同住在大觀園內,那麼,怡紅院到瀟湘館沒有幾步路,來去都很方便(通常寶黛之間一天總要走幾趟),又有什麼好「牽掛」的呢?續書中所寫的實際上是「一個迷失本性,一個失玉瘋癲」,既然兩人都成了頭腦不清醒的傻子,還談得上誰為誰傷感,誰掛念誰呢?
(三)曲子的末句是說黛玉終於流盡了眼淚,但在續書中的林黛玉,從她聽傻大姐洩露消息,精神上受到重大打擊起,直到懷恨而死,卻始終是一點眼淚也沒有的。她先是發呆、精神恍惚,見人說話,老是微笑,甚至來到寶玉房裡,兩人見了面也不交談,「只管對著臉傻笑起來」;接著便吐血、臥床、焚稿絕情;最後直聲叫「寶玉!寶玉!你好……」而死。如果寶黛悲劇的性質確如續書所推想的那樣,突然發現自己完全受騙、被人推入最冷酷的冰窟裡的黛玉,因猛受巨大刺激而神志失常是完全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她沒有哭泣,反而傻笑,也符合情理;甚至可以說,這樣的描寫比寫她流淚更能說明她精神創傷之深。所以,許多《紅樓夢》的讀者,甚至近代大學者王國維,都很欣賞續書中對黛玉迷本性的那段描寫。然而,如果把這一情節與前八十回所寫聯繫起來,從全書應有統一的藝術構思角度來考慮,從寶黛思想性格的發展邏輯、他們的精神境界應該達到的高度、他們在賈府中受到特別嬌寵溺愛的地位,以及事實上已被眾人所承認的他倆特殊關係等等方面來衡量,這樣的描寫就失去了前後一致性和真實性。因為,畢竟曹雪芹要寫的寶黛悲劇的性質並非如此,而這種既定的性質不是在八十回之後可以任意改變的。真正成功的藝術品,它應該是由每一個有機部分組成的統一整體。由於失魂落魄的黛玉沒有眼淚,對寶玉斷絕了癡情,懷恨而死,曹雪芹原來「眼淚還債」的藝術構思被徹底改變了,取消了。黛玉這支宿命曲子中唱詞也完全落空了。很顯然,從曲子來看,黛玉原來應該是日夜流淚哭泣的,她的眼中淚水流盡之日,也就是她生命火花熄滅之時。所以脂評說「絳珠之淚至死不干」。
曲文中「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禁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初讀似乎是泛泛地說黛玉一年到頭老是愛哭,因而體弱多病,終至夭折。程高本刪去了「秋流到冬盡」的「盡」字,就是把它當成了泛說。其實,它是實指。賈府事敗是在秋天,所謂「到頭來,誰見把秋挨過」,寶黛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倉皇離散的(後面還將談到)。於是,「秋閨怨女拭啼痕」(黛玉這一《詠白海棠》詩句,脂評已點出「不脫落自己」),自秋至冬,冬盡春來,寶玉仍無消息,終於隨著春盡花落,黛玉淚水流乾,紅顏也就老死了。「怎禁得……春流到夏」,就是暗示我們,不到寶玉離家的次年夏天,黛玉就淚盡夭亡了。曹雪芹真是慧心巧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