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胡適之俞平伯先生1
《列子·說符》云:「人有亡鐵者,意其鄰之子,視其行步竊鐵也,顏色竊鐵也,言語竊鐵也,動作態度。無為而不竊鐵也。俄而扣其谷而得其鐵。他日復見其鄰之子.動作態度,無似竊鐵者。」方今學風,喜歡疑古,於古人的制度文物學說無所不疑。那知意念一偏萬物紛錯,隨而轉變,所謂看朱成碧,最是學者一大毛病。胡適之先生述學,用敏銳的眼光,和審慎的態度來批評古人,故所得的成績很不錯。流弊所及,後生學子,於古書未嘗深造,輒逞其私智,就主觀所得隨意鈔錄,加以評鷺,愚己惑人,以為獵名的工具。胡先生在講壇上常對此大發其牢騷.並說述學之不易。須知「懷疑」與「求證」相聯,萬不能易「求證」而為「武斷」。我讀《紅樓夢考證》 對於本子問題一段說,「 《紅樓夢》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後始有百二十回的《 紅樓夢》 ,這是無可疑的。」以為他所舉的證據很不充分,何以喜歡說「拿證據來」的胡先生,就下無可疑的斷語。後來又從顧領剛先生處借觀俞平伯先生的《紅樓夢辨),覺他所說「我以為猜詳是變形的啥說,款麥不辨,鹿馬不分,是常有的現象;雖說得天花亂墜,而究無可信的價值」,正可以拿來批評他的書。故覆顧先生的信,引竊鐵一段來取笑。
我去年十一月在冷攤上買得一部舊鈔本《紅樓夢》,與通行本頗有些異同,想拿來翻此公案。但一年來尚未校完,匆匆又將南歸。此時不把鈔本介紹讀者,一旦經兵覆散失,很對不起著書的 人。故把個人對於本子的意見並校勘所得,寫出來貢於讀者,並質胡俞兩先生。
胡先生斷定後四十回系高鸚補的,所舉證據如下:
第一,張問陶的詩及注,此為最明白的證據。
案張問陶蹭《 高蘭墅(鶚)同年》詩,系辛酉九月闈中所作。注云「傳奇《 紅樓夢》 ,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傳奇」乃曲本的名稱,不能稱《紅樓夢》為「傳奇」。也許有替這兩字作答辯的,且不深論。但同在鬧中,沒有見原書,可推想而知。且所謂補.原有補作或補刊兩種意思。安知不是如引言所講「補遺訂訛」呢?全書由高轉而始完璧,很有特讚的價值。補作一事,僅此孤證,不能夠來折服人,故此百二十年來,除俞曲園先生引過外,沒有人注意到,也是這個原故。
第二,俞樾舉的「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胡先生說,「這一項不十分可靠」,可不必論。第三,程序說先得二十徐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
案這話胡先生真武斷了!我是在程本印行後一百三十三年,也曾費六角錢在地攤上買了一部與各本不詞的舊鈔本《紅樓夢》。這一部《紅樓夢》 系我的弟弟三天前見了不顧而去的。我又在杭州買了半部初翻程本的《 紅樓夢》,又配了同一樣大小再翻的半部。這也是奇巧的事,現在說出來,那知數十年後,不有人說我「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呢?
第四,高鶚自己的序,說的狠含糊,字裡行間都使人生疑。案高序假使沒有先人的成見,斷不覺其可疑,引言第六條也是這樣,若先有成見,那就如亡鐵的人一般見識了。這能夠是補作的證據嗎?且尚有程序可以參看。高鶚想補《紅樓夢》盡可秘密做去,幹什麼聯合起程偉元朋比為奸起來?
胡先生總結一句說:「但這些證據固然重要,總不如內容的研究更可以證明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決不是一個人作的。」引俞先生,的三個理由;( 1 )和第一回自敘的話都不合。可引俞先生的話作答,「《 紅樓夢》雖以真事為藍本,但究竟是部小說,我們卻真當他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氣」。後來俞先生在《紅樓夢辨的修正》 (《 現代評論》 第九期)中,把《 紅樓夢》 為作者的自敘傳這一句話修正。又俞先生說得好:「我們底民眾向來以團圍為美的悲劇因此不能發達,無論那種戲劇小說,莫不以大團圈為全篇精采之處,否則就將討讀者底厭束之高閣了。」那麼中舉出家,不過借此結束。怎見得《紅樓夢》作者能逃出大團圓的例外呢?( 2 )史湘雲的丟開確是一個罅隙。但前八十回的罅隙盡多,也可說前八十回系別人補作嗎?試使湘雲應該與寶玉做夫婦,那麼置寶釵於何地,不是作者也打自己的嘴巴嗎?( 3 )不合作文時程序。胡先生說,「姑且不論」。俞先生說:「一篇文字未落筆之先,自然有一個綱要,但這個大抵是不成文的。即使是成文也是草率的。真正妥當的節目底編製,總在文字寫定之後。雪芹既無後四十回之文,決不會先有條若列眉,對仗工整之目。」俞先生讀過《孽海花》 嗎?《 孽海花》 ,東亞病夫僅做了二十回的書,偏偏先有齊齊整整六十回的目。第十六回後雖有些更改,陸士諤補作,都是依照他的回目,使俞先生讀過這一部書,斷不至來說「做文章底經驗」了。
我實不願在本書的內容上爭辯,因怎樣合理,怎樣不合理,多憑主觀,不足以確定這書的真偽。至於俞先生對於後四十回所定底標準.( l )所敘述的,有情理嗎?( 2 )所敘述的,能深切的感動我們嗎?( 3 )和八十國底風格相類似嗎?所敘述的前後相應合嗎?請讀者去批評。又俞先生說:「凡高作較有精采之處,是用原作中相彷彿的事情做藍本的,反之凡沒有藍本可臨摹的,都沒有精采。」我每看到黛玉之死,感受很大的刺激,不忍卒讀,以為很有精采。不知他是不是合所定的標準,又不知他拿那相彷彿的事情做藍本。也許是我「味在酸鹹之外」罷。
但有一層.「黛玉勸寶玉讀時文」,俞先生說:「為高氏作辯護士的人,也必須解答了這些疑問,方才能自圓其說。如有人以為《紅樓夢》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須代答一下才行。」我不能不代為答辯。寶玉說:「我最厭這些道學話。更可笑的是八股文章,拿他誼功名,混飯吃,也罷了,還要說代聖賢立言!好些的不過拿些經書湊搭湊搭還罷了,更有一種可笑的,肚子裡原沒有什麼.東拉西扯,弄的牛鬼蛇神,還自以為博奧。這那裡是闡發聖賢的道理l 」這一段罵八股罵得痛快淋漓,偏有人說:「他自己是科舉中人,所以滿懷是科舉觀念.必使寶玉讀書中舉。」那高鶚替人受過,真為他抱屈不少。黛玉說:「內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遠的。那時候雖不大懂,也覺得好,不可一概抹倒,況且你要取功名,這個也清貴些。」雖不是如寶玉的痛罵,那「內中也有」, 「也覺得」,「不可一概」, 「這個也… … 些」這些字,何嘗是瞧得起八股的神氣。不過如寶玉所講「目下老爺口口聲聲叫我學這個,我不敢違拗」,隨便勸勸罷了。所謂「你要」,簡直可以當「你老爺要你要」解。「寶玉也知他從來不是這樣的人」, 「只在鼻子眼裡笑了一聲」,表示「不甚入耳」的意思,故黛玉也不再勸落去。俞先生偏標題『』黛玉讚美八股文字,以為學舉業.取功名,是清貴的事情」,來故入人罪。這顯微鏡何止放大五百倍,「好像帶了副有色的眼鏡,看出來天地都跟著受了顏色了。」何苦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