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先生「新自敘說」反思

周汝昌先生「新自敘說」反思

周汝昌先生「新自敘說」反思

紅樓絮語

鄧遂夫先生校訂的《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甲戌校本》的書前有長篇論文《走出象牙之塔——〈紅樓夢〉脂評校本叢書導論》。在這篇文章中,鄧遂夫先生用了很大篇幅討論新紅學派的「自敘說」問題。他認為「自敘說」是《紅樓夢》研究的重要基石;周汝昌先生的「新自敘說」是對胡適「自敘說」的修正和發展,是我們陷入困境的紅學研究走向光明的「希望之光」。對於鄧遂夫先生這樣一種看法,難以苟同。現把我對這一問題的思考寫出來,對周汝昌先生的「新自敘說」進行反思,不當之處,請周汝昌先生、鄧遂夫先生和廣大讀者指正。

「自敘說」是新紅學派的核心觀念,圍繞著「自敘說」這個核心觀念,紅學研究者進行了近一個世紀的研究和爭論。為了推進紅學的發展,在新世紀的開始,我們完全有必要對紅學研究有過重大影響的「自敘說」的研究成果進行清理和反思。想來,遂夫先生在《導論》中鄭重提出「自敘說」的話題,也是包含著這一層意思吧!遂夫先生第一步的工作是,通過對「自敘說」概念思想的明確界定來統一大家對「自敘說」的認識。那末什麼是「自敘說」呢?遂夫先生引用周汝昌先生的話說:「就是『寫自己』,與之相對立的形形色色的觀點,周先生稱為『寫別人』,這是非常形象而絕妙的概括。」接著,他進一步發揮說:

「自敘說」即認定作者以自己作小說主人公原型的觀點;反過來說,凡認定作者是以他人作小說主人公原型的,不論其是否同時又以為作者也把自己的形象放到裡面去充當「配角」或「跑龍套」,都統統叫做「寫別人」,而不得納入「自敘說」之列。這裡面最要緊的是「主人公」之義,比如有人也承認曹雪芹是以自己的家庭為藍本,但以為主人的原型卻並非自己,而是作者的父輩。這就不叫真正的「寫自己」,因而不能混稱作「自敘說」。胡適本人對此也表達得很清楚,在把他的「自敘說」解釋為證明《紅樓夢》是「帶一點自傳性質的小說」的同時,特別要強調的還是,「證明賈寶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所以我相信,我在這一點上恐怕並沒有曲解胡博士的本意,同時也就希望今後任何一位學者提及此說,都該具有明確的共識,不然,「風馬牛」的討論永難止息。1

遂夫先生還認定,「『自敘說』仍然是我們今天乃至將來認識瞭解《紅樓夢》和從事紅學研究的重要基石,離開了這一基石,任何奇譎的遐想和理論建構都只能是空中樓閣。」話雖如此說,爭論能否就此止息呢?我看也很難。「寫自己」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自敘說」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胡適的「自敘說」和周汝昌先生的「自敘說」就不完全相同,究竟哪個「自敘說」對呢?這就需要討論。遂夫先生的《導論》就用很多篇幅討論這個問題。遂夫先生否定胡適的「自敘說」,贊成周汝昌先生的「新自敘說」,「新自敘說」是否就能解決問題止息討論呢?也很難。至於說「自敘說」是不是我們今天乃至將來認識瞭解《紅樓夢》和從事紅學研究的基石,就更是一個需要探討和論證的問題,而不是一個預設的大家必須遵守的理論前提。也許,它至多只能說是「新紅學」派的基石。我們能不能說,那些不贊成「自敘說」的研究家,就沒有自己研究的「基石」,一律不能稱作紅學研究,或者研究水平就很低呢?不能這樣說。比如上個世紀初,王國維的《紅樓夢評論》是反「自敘說」的,我們能不能說王國維的《紅樓夢》研究就沒有自己的研究基石,水平很低,甚至談不上紅學研究呢?我看不能這樣說。你可以站在「自敘說」的基石上不贊成他的觀點,但不能據此就說它的理論研究沒有「基石」,不是紅學研究,沒有水平。又比如,李希凡、藍翎、何其芳、郭豫適等一大批研究者倡導運用歷史唯物主義,運用美學的歷史的方法研究《紅樓夢》,你可以不贊成他們的理論方法,也可以指出他們在運用這些理論方法還各自存在這樣和那樣的問題,但不能因此說他們沒有自己的研究「基石」,就不是紅學研究。新時期以來,《紅樓夢》研究的理論「基石」和研究方法就更加多元化了,這是大家都看到的事實。因此,在我看來,遂夫先生的文章不僅沒有止息討論,反而為進一步的討論開了一個新頭。

而且也沒有必要止息討論,討論很有好處。就以遂夫先生的《導論》來說吧,就在與胡適的「自敘說」展開熱烈地討論。遂夫先生指出:胡適「自敘說」最大的一個破綻,是他的「自敘說」與曹雪芹的年齡之間的矛盾。胡適千方百計地把曹雪芹的年齡加大,把他的生年提前,提前,再提前!「雪芹若生的太晚,就趕不上親見曹家繁華時代了。」2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胡適先是根據敦誠作於甲申(1764)年的《挽曹雪芹》一詩「四十年華付杳冥」句,推定曹雪芹死於甲申,生於雍正二年;第二步,根據敦誠詩「四十年華」之「四十」,按中國詩詞慣例,系舉成數,重新假定實際年齡為四十五歲,增加了五歲,把曹雪芹生年提前到康熙五十八年(1719);最後,又據甲戌本的一條脂批考定曹雪芹卒於壬午除夕,據此,四十五歲不變,生年又上浮兩年。「於是又改為雪芹出生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這樣也就可以讓雪芹在呱呱墮地時剛好趕上曹家的最後一次『接駕』」。這裡,遂夫先生的記憶有誤,康熙第六次也是最後一次南巡是在康熙四十六年丁亥(1707),並非康熙五十六年丁酉(1717)。當然,這對於所要論證的問題並不重要,康熙最後一次南巡,不管是康熙四十六年,還是康熙五十六年,曹雪芹都難以隨祖父曹寅接駕。公平地說,胡適在他的文章中也沒有讓曹雪芹趕上康熙南巡盛典的意思。他是說曹雪芹生時大概在康熙五十六年,「這個發現使我們更容易瞭解《紅樓夢》的故事。雪芹的父親曹頫\卸織造任在雍正六年(一七二八),那時雪芹已十二歲,是見過曹家盛時的了。」在這裡,胡適竭力來彌合「自敘說」和曹雪芹年齡之間的矛盾。

正因為看到了這一點,周汝昌提出了新的看法。遂夫先生為了和胡適的「自敘說」相區別,稱周汝昌的「自敘說」為「新自敘說」。遂夫先生說,「新自敘說」認為「《紅樓夢》並沒有寫賈府的盛世,曹雪芹並沒有以南京時期的曹家為藍本來構築他的小說,書中的主人公全然是以自童年時代便一直生活在北京曹家末世的作者本人為原型。」這就是「『新自敘說』的核心和靈魂」,「新自敘說」對胡適的「自敘說」進行了修正和發展,與「自敘說」所含的錯誤觀念徹底劃清界限,並且認為「新自敘說」是「紅學的希望之光。」

遂夫先生指出,胡適牽強地用增壽的辦法讓曹雪芹趕上南京的繁華,是由於胡適深知,要證實他的「自敘說」,「必須建立在書中一再強調的『親聞親睹』的基礎上才行,失去了作者『親身經歷』這一條,不僅『自敘說』難以成立,竟連作者到底是曹雪芹也都成了問題。所以胡適早就很敏感地意識到這一難以自圓其說的薄弱環節,大概以為唯一的辦法,便是咬緊牙關硬把雪芹的年齡『虛算』幾歲吧。」

但是,胡適碰到的問題,周汝昌先生也同樣碰到。周汝昌先生也一樣深知「新自敘說」必須建立在「親聞親睹」的基礎上才行,失去了作者「親身經歷」這一條,也就根本談不上《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傳,「新自敘說」也同樣難以成立。胡適的辦法是咬緊牙關硬把雪芹的年齡「虛算」幾歲;周汝昌先生的辦法則是要千方百計去證實曹家到北京後在雍正末年乾隆初年再度復甦,讓曹雪芹能親歷曹家從復甦後的繁華到衰落的過程。

周汝昌先生所碰到的困難也一點都不比胡適少,按照「新自敘說」,年齡自然沒有問題,但曹家到京後有無復甦的問題凸現出來了。如果復甦不能得到證實,曹雪芹又如何能親歷曹家從繁華到衰落的生活呢?《紅樓夢》又怎麼能說是曹雪芹的自敘傳呢?既如此,「新自敘說」就難以成立。

遂夫先生在《導論》中承認,我們至今沒有直接材料可以證明曹家北京復甦之說,「新自敘說」的曹家北京復甦之說是用間接材料推論出來的:一是曾經獲罪革職的曹家有兩門親戚,一門是平郡王訥爾蘇及其子福彭,曹寅的女婿和外孫;一門是曾任盛京戶部侍郎的富察傅鼐,曹寅的妹夫。這兩門親戚,到雍正九年以後,處境就逐漸有所好轉,委以要職,受到重用。傅鼐恢復原授職銜。福彭與即位前的乾隆,時為寶親王的弘歷關係甚洽,雍正末年,寶親王漸次參政。「凡此種種,皆可作為曹家復甦的一種間接徵兆。」二是乾隆皇帝接位以後政策的改變,曹家的「虧空」和「欠銀」都得到寬免;加之此後平郡王福彭曾任正白旗滿州都統和內務府總管,「若直接行使權力讓其表叔曹頫\復官內務府,亦可不費吹灰之力。」遂夫先生說:「我甚至以為,只要現在發現不了曹家在這段時間仍然獲罪靠邊的反證,以上旁證材料便足可證明《紅樓夢》所寫賈家在北京的末世風光確有其現實依據。」遂夫先生進一步據此作逆向推導:「不論怎麼說,在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這一階段如果曹家沒有一段復甦的光景,以雪芹卒於乾隆二十七、八年而稱『四十年華』的年齡去推箅,就很難找到可以獲得書中主人公那種『富貴不知樂業,貧窮難耐淒涼』的真切體驗的機會了,世界上恐怕也就根本不會再有《紅樓夢》這部書存在。」

但據現有掌握的材料和遂夫先生在《導論》中提到的材料推測,我們可以作出另一種分析。雍正五年底,曹家因騷擾驛站、拖欠銀兩、轉移財產等數罪並發,被查抄,革去織造職務,從江寧回到北京。次年,雍正六年六月,騷擾驛站案結,罰銀四百餘兩,因無法清納,枷號追賠一年有餘。雍正十三年八月,清世宗胤禛暴死,弘歷接位,是為乾隆帝。九月,乾隆發佈恩詔,曹頫\騷擾驛站案欠銀三百餘兩才得以寬免。但是,如遂夫先生《導論》所言:「好景不長。到了乾隆三年戊午(1738),曹家幾門親戚又開始出問題了。……到了乾隆四年,素與曹家關係甚密的怡親王允祥之子弘皎因參與莊親王允祿等『謀逆』案被嚴查……」,曹家受到牽連,從此徹底敗落。

根據以上所述,我們可以把曹家到北京以後的生活和命運分為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即雍正時期,共八年左右。從雍正五年年底開始,曹家已完全失去原來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雖然還不至於過十分貧窮的生活,但生活並不富裕,要不,何以要受枷號的羞辱,區區三百餘兩欠銀到乾隆接位都不能納清?當然,更談不上雍正九年後兩門親戚處境好轉得到重用,曹家就開始復甦了。後一階段,乾隆接位以後,騷擾驛站的賠銀三百餘兩雖得到寬免,但政治經濟地位是否有了轉機呢?連「新自敘說」推斷曹頫\可能在內務府謀得一個職位,也難以證實。雍正十三年十二月,乾隆帝諭旨編修《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乾隆五年十二月下旨:「蒙古、高麗、尼堪、台尼堪、撫順尼堪等人員,從前入於滿洲旗分內、歷年久遠者註明伊等情由,附於滿洲姓氏之後。」《凡例》還規定:「有名位者載,無名位者刪。」據此,曹氏家族從曹錫遠起共五代十一人入譜,載卷七十四。但對曹頫\並無任現職的記載,譜記:「曹頫\,原任員外郎。」曹頫\繼任織造,給予主事之職,康熙五十六年(1717)十一月,提升為員外郎。這說明,乾隆以後,曹頫\仍然未能在內務府謀得職位,故用「原任」字樣。我們不應忘記,曹家豪華富貴的生活以及這樣的生活得以維持,全賴康熙皇帝。複雜的歷史條件形成的機緣使曹家成為皇帝的心腹家奴,得到寵信,坐鎮江南,在織造任上六十年。但這樣的歷史機緣,對於曹家來說不會再有了。一旦失去了像康熙那樣事事處處關照的政治上的強大靠山,曹家的發展空間也就有限。據遂夫先生的分析,時間又只有三五年左右,不久又出了事,或許這三五年左右時間裡,比起雍正時期,有所復甦,但它又能復甦成什麼樣子呢?此時,曹雪芹「親歷」的生活與《紅樓夢》描寫的貴族富貴繁華的生活相比不啻有宵壤之別,說《紅樓夢》就是寫的北京曹家,以此確證「新自敘說」,從自敘說的理論立場來看,恐怕也是很難成立的。

這就是說,胡適的「自敘說」主張《紅樓夢》描寫的是曹家在南京的風月繁華富貴風流的生活,固然與《紅樓夢》一書的實際描寫比較一致,但此時曹雪芹還沒有出世或者剛剛呱呱墜地。而按周汝昌先生的「新自敘說」,認為《紅樓夢》描寫的是北京的曹家,此時曹雪芹固已長大成人,但又沒有了與《紅樓夢》的描寫相一致的富貴風流的生活。簡單說,新舊「自敘說」一個沒有創作主體,一個沒有創作對象,按新舊「自敘說」的理論觀念,《紅樓夢》不是就寫不成了嗎?

胡適的「自敘說」主張《紅樓夢》寫的是南京的曹家;周汝昌先生的「新自敘說」主張《紅樓夢》寫的是北京的曹家,兩種觀點,可謂南轅北轍。但他們的理論視野和致思方法則是完全一致的,這就是:《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敘傳,是曹雪芹「寫自己」,因而必須認定《紅樓夢》描寫的生活是曹雪芹親身經歷過的,是親睹親聞的,如曹雪芹沒有親身經歷過,《紅樓夢》還能說是曹雪芹的「自敘傳」嗎?

遂夫先生憂慮:如果不承認「自敘說」,不承認「新自敘說」恐怕連《紅樓夢》的著作權都會發生問題。看來,遂夫先生的憂慮也不是多餘的。我記得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就不斷有人主張在曹氏家族中,曹頫\是比曹雪芹更有資格和條件的《紅樓夢》作者,或者說曹頫\是原作者,曹雪芹不過是一個「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的整理者。我們可以稱它為「曹頫\說」。當然,你完全可以不同意這些文章的立論和觀點,但應該承認這些文章中的大部分是認真嚴肅的,並非胡攪蠻纏,不講道理。文章招來了一些研究者的強烈反對,有的研究者為此義憤填膺,說這關係到愛國主義的問題,彷彿曹雪芹是中國人,曹頫\是外國人似的。當然,我也不贊成要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權,不贊成《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頫\或其它什麼人,但這是另一個話題了。由於「曹頫\說」從根本上否定了《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是曹雪芹「寫自己」,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胡適的「自敘說」和周汝昌先生的「新自敘說」,這是新老「自敘說」都難以接受的。但是,「曹頫\說」的理論視野和致思方法與新老「自敘說」如出一轍,都是認為《紅樓夢》是作者寫自己,因而必須是曹家從繁榮到衰落的親歷者。「自敘說」還是那個「自敘說」,所不同的是從曹雪芹的「寫自己」變成了曹頫\「寫自己」罷了。

顯然,不管是老「自敘說」,還是新「自敘說」,與現在我們所知道的曹雪芹生平家世以及《紅樓夢》描寫的實際生活都存在著矛盾,但倡導者似乎都沒有因此對「自敘說」的觀念發生過任何懷疑。那麼當觀念與事實發生矛盾的時侯,人們應該改變的究竟是觀念還是事實呢?在「自敘說」看來,「自敘說」的觀念是不能改變的,彷彿應該改變的是事實:一個是要把曹雪芹年齡加大,一個是要推論出曹家復甦。但從事實的一面來看,它要否定的不是哪一種「自敘說」,而是「自敘說」觀念本身。

令人深思的是,最早對「自敘說」觀念產生懷疑並進行深入反思,最終突破「自敘說」觀念的,不是別人,而是「自敘說」首創者之一——俞平伯先生。俞平伯先生在1925年發表《〈紅樓夢辨〉的修正》一文,開始對「自敘說」進行反思。在這篇文章中,他講了三個意思:

一,對自敘說的中心觀念作出修正。「修正只是給它一個新解釋,一個新看法,並非全盤推翻它」,更不是要回到索隱派的主張。他說自己的《紅樓夢辨》從整體看,「書裡有一點難以辨解的糊塗,似乎不曾確定自敘傳和自敘傳文學的區別;換句話說,無異不分析歷史與歷史小說的界線。」3後來,他在《讀〈紅樓夢〉隨筆》、《〈紅樓夢〉簡論》中繼續發揮和推進這一重要思想,作了更深刻的反思。他說:「《紅樓夢》還有一種厄運,便是各種各樣主觀地猜謎式的『索隱』。近年考證《紅樓夢》的改從作家的生平家世等客觀方面來研究,自比以前所謂『紅學』著實的多,無奈又犯了一點過於拘滯的毛病,我以前也犯過的。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並了家,把書中主角寶玉和作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於曹氏的家譜,而《石頭記》便等於雪芹的自傳了。」4俞平伯先生說,他對《紅樓夢》有兩次發現,第一次是針對索隱派的,他說「《紅樓夢》是一部自傳,這是最近的發現。」第二次是針對「自敘說」的,他說「發現《紅樓夢》是一部小說」,否定了自己原先自傳說的主張。人們對事物的認識都有一個過程,俞平伯先生的兩次發現反映了他對《紅樓夢》認識的兩次飛躍。對《紅樓夢》這樣的認識過程,不少人都經歷過的,具有相當的普遍意義。

二,強調文學是一種創造的思想。「若創造不釋為無中生有,而釋為經驗的重構,則一切真文藝皆為創造的。」「所以視寫實的文藝為某事實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了。一切文學皆為新生的,而非再生的。這個通則實沒有例外。」5這就是說,像《紅樓夢》這樣與曹雪芹生平家世有深刻聯繫的作品也沒有例外,也不能違背審美藝術創造的一般規律。

三,文學的研究方法要與研究對像相適應。「小說只是小說,文學只是文學,既不當誤認作一部歷史,亦不當誤認作一篇科學的論文。對於文藝,除掉鑒賞以外,不妨作一種研究;但這種研究,不當稱為歷史的或科學的,而只是趣味的研究。歷史的或科學的研究方法,即使精當極了;但所研究的對象既非歷史或科學,則豈非有點驢唇不對馬嘴的毛病。」6

俞平伯先生在寫了《〈紅樓夢辯〉的修正》以後,又陸續寫了《讀〈紅樓夢〉隨筆》、《紅樓夢簡論》、《索隱與自傳說閒評》,都表示了以上相同的思想,並作了進一步的發揮和推進。這是俞平伯對新紅學派「自敘說」的一次突破,是對自己紅學研究的一次可貴超越。遂夫先生以為,沒有分清胡適的「自敘說」和周汝昌先生的「新自敘說」,使紅學陷入了困境「是當代紅學的最大悲哀」。我倒以為,沒有分清胡適周汝昌的「新自敘說」與俞平伯對「自敘說」的修正、突破,才是我們紅學研究的真正悲哀。

在作了以上分析以後,我們再來看一看我們不贊成胡適周汝昌先生的「自敘說」是指的那些內容呢?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遂夫先生存在著很深的誤解。比如,他說:

我所謂考證派的成果,當然重點是指胡適的「自敘說」,儘管後來許多人都使勁地批判過此說,但細審其鋒芒所向,似乎只在於強調應該劃清生活真實和藝術創作的界限,而在這些批判者的骨子裡,在「自敘說」的本義上,實乃深信不疑。平心而論,胡適的「自敘說」雖然有時表述為「自傳」或「自敘傳」,究其本意,仍是就作者所使用的生活素材而言的,與作為傳記類作品的「自傳」之義實有本質的區別。比如胡適曾一再申明:「經過我的一點考據,我證明賈寶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紅樓夢》是)帶一點自傳性質的一個小說。」既稱是「帶一點自傳性質的一個小說。」說明胡適並沒有糊塗到把生活和藝術完全劃等號。可見過去對此問題的批判,多少有點「風馬牛不及」的意味。

人們批判胡適「自敘說」的理論立場、學術觀點自然是各色各樣的,「而在這些批判者的骨子裡,對『自敘說』的本義上,實乃深信不疑」的,我想這樣的批判者也一定是有的,但在這裡暫且存而不論。我要說的是,照遂夫先生對胡適文章的詮釋,《紅樓夢》只是「帶一點自傳性質的小說」,如果「一點」真就是「一點」的意思,固然據此可以說「胡適並沒有糊塗到把生活和藝術完全劃等號」,「過去對此問題的批判,多少有一點『風馬牛不及』的意味。」但這樣一來,按照遂夫先生對「自敘說」的界定:「自敘說」即認定作者是以自己作小說主人公原型的觀點;反過來說,凡認定作者是以他人作小說主人公原型的,不論其是否同時又以為作者也把自己的形象放到裡面去充當「配角」或「跑龍套」,都統統叫做「寫別人」,而不得納入「自敘傳」之列。據此,如果《紅樓夢》只是「帶一點」自傳性質的小說,那麼賈寶玉的形象素材必須更多取自別一些人物,豈不是曹雪芹僅僅是「把自己的形象放到裡面去充當『配角』或『跑龍套』,《紅樓夢》也就不能說「寫自己」,而只能說是「寫別人」,也就不能納入「自敘說」之列。但這樣一來,豈不是連新紅學派的最重要的成果「自敘說」,也給完全否定了嗎?

遂夫先生又寫道:「胡適本人對此也表達得很清楚,在把他的『自敘說』解釋為證明《紅樓夢》是『帶一點自傳性質的小說』的同時,特別要強調的還是『證明賈寶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所以我相信,我在這一點上恐怕並沒有曲解胡博士的本意。」這樣說,與前面一段話的意思不是自相矛盾了嗎?當然,自相矛盾的不是胡適,而是遂夫先生對胡適的解釋,「帶一點」云云只是文章的修辭,是不能作機械表面理解的,遂夫先生恐怕真的曲解了胡博士的本意。在這裡,我再引用胡適文章中幾段話,就可以更加清楚胡適的本意了。

以上是關於著者曹雪芹的個人他的家世的材料。我們看了這些材科,大概可以明白《紅樓夢》這部書是曹雪芹的自敘傳了。這個見解,本來並沒有什麼新奇,本來是很自然的。7

《紅樓夢》這本書,從第一回起,作者就說這是我的自傳,是我親聞所看見的事體。我的假設就是說,《紅樓夢》是作者的自傳,是寫他親自看見的家庭。賈寶玉就是曹雪芹;《紅樓夢》就是寫曹家的歷史。曹雪芹是什麼人呢?他的父親叫曹頫\,他的祖父叫曹寅;一家三代四人做江寧織造,做了差不多五十年。所謂寧國府、榮國府,不是別的,就是指他們祖父、父親、兩個兒子,三代四個人把持五十多年的江寧織造的故事。8

但是,遂夫先生最大的誤解還是對「自敘說」本身的誤解。遂夫先生說,「自敘說」「究其本意,仍是就作者所使用的生活素材而言」,「即認定作者以自己作小說主人公原型的觀點」。如果說「自敘說」就是這樣一種藝術主張,那叫什麼「自敘說」,何錯之有?而且它們的批判者也不致於糊塗到竟然據此就批評「自敘說」把生活和藝術完全劃等號。曹雪芹的《紅樓夢》把自己和自己的家庭作為創作原型和素材與「自敘說」認為《紅樓夢》是生活實錄、信史自傳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新紅學派的「自敘說」之所以是「自敘說」,不在於認定作者以自己作為主人公原型的觀點,也不在於認定作者以自己的經歷作小說生活素材的觀點,「寫自己」、「親聞親睹」之類也不是爭論的焦點,爭論的焦點在於如何理解生活素材和藝術創造、原型和藝術形象之間的關係,是機械的複製,生活的實錄,還是能動審美的藝術創造。面對《紅樓夢》天才的審美的藝術創造,面對學界對「自敘說」的討論和批評,主張「自敘說」的研究家有時也說《紅樓夢》是小說,不是曹雪芹的歷史傳記等等;但在批評實踐上又總是把作品《紅樓夢》中的人物和事件與現實生活中曹雪芹家族的人物和事件一一對應起來,也就是俞平伯所說的「把一個人比附一個人,一件事比附一件事」9,把《紅樓夢》中的人物和事件直接還原為生活中的人物和事件。就如俞平伯先生所說:「《紅樓夢》之為小說,雖大家都不懷疑,事實並不盡然。總想把它當作一種史料來研究,敲敲打打,好像不如是不過癮」十。甚至把《紅樓夢》中的人物、情節、細節,乃至片言隻語都直接作為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考證材料,有時甚至是唯一的材料,生硬牽強地去填補歷史材料的欠缺,歷史事實的空白。這表明在小說觀念上始終沒有完全擺脫把小說看成是生活的機械複製,看成是生活的實錄,最終還是沒有搞清楚生活素材與藝術創造、原型和藝術形象之間的關係。總之,如實地把《紅樓夢》看成是作家曹雪芹審美的藝術創造,是與他們「自敘說」的小說觀念格格不入的,也是他們難以接受的。

下面我們再就幾個相關的問題談一點看法:

一,關於親聞親睹。魯迅說:「作家寫出創作來,對於其中的事情,雖然不必親歷過,最好經歷過。」紒紜矠又說:「我們所謂經歷,是所遇,所見,所聞,並不一定所作,但所作自然也可以包含在裡面。」紒紝矠在這裡,魯迅把親歷和經歷加以適當的區分,把所遇、所見、所聞、所作都包括在作家的經歷裡面,這是很科學的。曹雪芹所經歷的曹家歷史,不可能都是親身經歷,還有所遇、所見、所聞。歷史是難以割斷的。風月繁華的秦淮舊夢,對於北京曹家來說,對於曹雪芹來說,既是歷史,又是現實;眼前殘酷的現實是剛剛過去的歷史發展的直接結果;歷史就在現實之中。敦敏詩:「秦淮舊夢人猶在,燕市悲歌酒易醺。」「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舊夢憶繁華。」紒紞矠把「秦淮舊夢」與「燕市哭歌」並提,正是道出了歷史與現實之間的深刻而活生生的聯繫。秦淮的富貴繁華像夢一樣過去了,但夢中人還在;經歷了曹家全盛時代,又由盛轉衰的人還在;曹寅的妻子、曹顒的妻子、曹雪芹的父輩都還在,他們不僅是曹家全部歷史的見證者,而且在曹家歷史中都扮演著重要角色。年輕的曹雪芹以他藝術家敏感的心靈不難感受到他們內心的傷痛,感受到歷史在他們身上打下的深深的烙印。他在他們身上看到的是曹家的全部歷史。同樣,曹雪芹的祖父輩親人,當夜深人靜,也會向他傾訴過去的故事,痛說曹家的興衰史。這就是說曹雪芹並不是僅僅把南京時期,或北京時期,而是把曹家的全部歷史作為創作的素材、原型,作為藝術概括的對象。秦淮的繁華風月、先輩的輝煌歷史夢魘般地糾纏著艱難生活的子孫,成為他們難以排解、難以擺脫的刻骨銘心的集體記憶和傷痛。追今撫昔,腸斷心摧,當曹雪芹在清康雍乾三朝的歷史風雲的背景下,把自己家族歷史輝煌和現實衰敗聯繫起來進行思考和觀照的時候,那些人和事,不僅會激起他情感的風暴,而且使他深悟人世滄桑和人生真諦,這就是在《紅樓夢》中表現的感世情懷和批判精神。

毫無疑問,曹雪芹把自己和自己家族的歷史和現實作為創作《紅樓夢》主要的生活素材和生活原型,但這不等於說他的生活視野僅限於此。他在京中仍然有機會去觀察、瞭解、和體驗當年官僚貴族生活的方方面面。曹寅的長女曹雪芹的姑姑嫁給平郡王訥爾蘇為妻,曹寅的妹夫傅鼐在京中身居要職,他們各有興衰的歷史,各有自己的坎坷經歷,各有自己的歡樂和傷痛,他們也都有可能成為曹雪芹親聞親睹的對象。在北京這個清皇朝的政治中心,經歷明清政權的更迭之後,經歷了清初康雍乾三代皇朝內部的激烈鬥爭之後,貴族官僚的升沉榮辱,在在皆是,隨處可見。曹雪芹的好友敦誠敦敏就是在皇室骨肉相殘的內部鬥爭中敗落下來的宗室子孫。我們很難說《紅樓夢》僅僅根據曹家的歷史,而沒有把當時相當普遍的貴族官僚的生活及其興衰歷史作為創作的素材和原型,作為藝術概括和審美創造的對象。新老「自敘說」為了確立《紅樓夢》是作者曹雪芹自敘傳的思想,把寫南京的曹家還是寫北京的曹家看成是爭論的焦點,這在表面上看來似乎很重視生活和藝術的關係,實際上對生活和藝術的關係的理解非常機械、死板、偏狹。

二,關於對生活的審美感受、體驗。對於一個作家來說,我們不僅要看他對所要表現的生活是否經歷過,而且還要看他對生活的感受、體驗、把握的能力;天才作家和凡庸作家的區別即在於此。和曹雪芹有同樣出身和經歷的富家子弟何止百千,但曹雪芹只有一個,《紅樓夢》只有一部。托爾斯泰同曹雪芹一樣,創作了世界一流的作品,他的《戰爭與和平》,寫的是1812年俄國對法國拿破侖的衛國戰爭,整個作品的時間跨度在1805-1820年之間。托爾斯泰出生在1828年,他創作《戰爭與和平》是1863年到1869年之間。我們既不可能把托爾斯泰的生年提前再提前,也不可能讓托爾斯泰生活的年代再發生一次俄羅斯和法國拿破侖之戰。如果我們機械地去理解生活和藝術的關係,托爾斯泰豈不是寫不出《戰爭與和平》,《戰爭與和平》的作者問題豈不是需要重新研究和討論嗎?

托爾斯泰沒有可能親歷1812年的俄羅斯的衛國戰爭,但他對戰爭還是有過直接的觀察和體驗。他年輕時參加反對土耳其的塞伐斯托爾保衛戰,雖然時間很短,但作為一個天才的藝術家,他所觀察到、體驗到、把握到的東西,很可能比一輩子過著軍旅生活的人更多,更豐富,更深刻,因而成為托爾斯泰創作《戰爭與和平》的重要生活基礎,並和其它豐富的創作素材結合起來,通過想像和虛構的藝術創造,成功轉化為1812年俄法戰爭的人物和事件。這個道理對於曹雪芹,以及一切作家都是適用的。曹雪芹之所以能夠寫出《紅樓夢》,不僅由於他所描寫的生活他經歷過,更由於他對生活有高度的觀察力和感受力,能審美地把握到別人把握不到的東西。

遂夫先生在《導論》中多少有一點為古人擔憂。他擔心,「如果《紅樓夢》寫的是南京曹家,此時的曹雪芹尚在襁褓之中」,他縱然再早熟,怕一個出生不久的孩子,也絕不會有書中寶玉那種情竇初開甚至搞同性戀的真切體會。這樣的擔心,在我看來實在是多餘的。但從「自敘說」的理論視野和致思方法出發,又一定有這樣的擔心,會這樣提出問題,而且成為「新自敘說」反對舊「自敘說」的有力根據。賈寶玉是曹雪芹「寫自己」,這是新舊「自敘說」的共同主張,但在「新自敘說」看來,曹家在南京時,曹雪芹尚在襁褓之中,曹雪芹怎能有《紅樓夢》中描寫的賈寶玉那樣情竇初開甚至搞同性戀的體會呢?這就證明了胡適「自敘說」主張《紅樓夢》寫的是南京曹家的錯誤。但這樣一來,又冒出了一個新的問題,必須斷定曹雪芹是一同性戀者,曹雪芹不僅與可卿幹那警幻所訓之事,而且還與秦鍾琪官等搞同性戀並因此有真切體會,否則「新自敘說」也同樣難以成立。曹雪芹是個同性戀者,這可能比他的出生年月,比曹家是否復甦更難以證實,除非認同「自敘說」的主張,賈寶玉就是曹雪芹寫自己,也就不證自明瞭。我猜測會有人,據說已經有人創作了以曹雪芹生平為題材的作品,寫曹雪芹如何與可卿幹那警幻所訓之事,又如何與秦鍾琪官搞同性戀,繪聲繪色,栩栩如生,徹底地在藝術上實踐了「自敘說」的主張。

在我看來,遂夫先生的這種擔心完全是多餘的。曹雪芹寫《紅樓夢》已是成年,像曹雪芹這樣具有高度觀察和感受能力的作家,不管他自己是否性早熟,是否搞過同性戀,我以為他都能寫出《紅樓夢》中賈寶玉那種情竇初開以及搞同性戀的真切體會。

作家寫了什麼,就懷疑甚至判定這個「什麼」一定是作家親自所作的,魯迅早就反對過這樣一種說法。魯迅說作家寫的東西最好自己經歷過,如能親歷則更好,但「寫殺人最好自己殺過人,寫妓女還得去賣淫嗎?」紒紟矠我這樣說的意思是,不要把小說的藝術創造,特別是人物形象的創造,看得那末機械死板。小說中人物形象的創造,是小說藝術創造的一個重要任務,有它自己審美創造的特點。比如把小說作家與同是從事審美藝術創造的演員相比,他們之間就有區別。演員只要扮演好自已選定的角色,你演張生,就不需要也不能同時扮演崔鶯鶯,反之也一樣。小說的藝術創造就不同了,他可能同時要描寫、或扮演許多角色。曹雪芹寫《紅樓夢》,既要寫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史湘雲,又要寫王熙鳳、賈探春、賈迎春、賈惜春、賈母、邢夫人、王夫人、襲人、睛雯、平兒、鴛鴦,還要寫賈赦、賈政、賈珍、賈璉、賈蓉,還要寫……,也就是說曹雪芹要同時扮演小說中所有的角色。據顧平旦先生統計《紅樓夢》中有名有姓人物有七百七十四人,曹雪芹就要同時扮演七百七十四個角色。曹雪芹在從事審美藝術創造的時候,他既是他自己,又同時是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史湘雲、王熙鳳、賈探春、賈迎春、賈惜春……;曹雪芹對小說中所有的人物都要有深入的觀察和體驗,對人物之間形成的社會關係有深刻瞭解,他要走進所有人物公開和隱蔽的生活,走進他們的內心世界,只有這樣,曹雪芹才能把自己的生命灌輸到所有人物身上,付與他們獨立的個性和生命,把眾多人物迥異的性格同時表現出來。這是小說藝術創造的一個重要特點。《紅樓夢》眾多人物的形象創造,充分顯示出曹雪芹的藝術天才,顯示出曹雪芹對他生活的那個時代觀察體驗和感受的能力,特別是對人的觀察、體驗和把握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審美高度,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曹雪芹才能在一部作品《紅樓夢》中創造出這麼多中國和世界文學歷史上不曾提供過的個性人物,對中國和世界文學作出無法取代的貢獻。

三,更重要的是藝術是一種創造。從生活素材、生活原型到藝術作品,到藝術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決不是生活的簡單複製,而是一個複雜的創造過程。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通過想像和虛構對生活素材和原型進行整合、改造、重構,從而創造出獨特的藝術世界。

俞平伯在《〈紅樓夢辨〉的修正》一文中最後這樣寫道:

《紅樓夢》在文壇上,至今尚為一篇不可磨滅的傑構,昔人以猜謎法讀它,我們以考據癖氣讀它,都覺得可憐可笑。這種奢侈的創作物是役使一切而不役於一切的,既不能來借它來寫朝章國故,卻亦不能借來寫自己的生平。彷彿一個浪蕩子,他方且張口向你借錢;你反要叼他的光,豈不好笑。我們之愚,何以異此。文藝的作者們憑著天賦的才思,學得的技巧及當時猶坌湧著的白熱情流來熔鑄一切先天後天的經驗,突兀地團凝出嶄新的完整。所謂奇跡,如是而已。波斯詩人OmarKhayyam的詩,適之先生所譯的那一首,我覺得很能把這意思說得充足。

要是天公換了卿和我,

該把這糊塗世界一齊都打破,

再磨再煉再調和,

好依著你我的安排,把世界重新造過。

我希望他亦以此眼光看《紅樓夢》,覺得發抒活的趣味比依賴呆的方法和證據大為重要,而淨掃以影射人事為中心觀念的索隱派的「紅學」。紒紡矠

這裡說的「他」,就是指的胡適。他勸胡適放棄影射人事為中心的「自敘說」的紅學觀念和呆的方法。

曹雪芹沒有親歷過南京富貴繁華的生活,是否曹雪芹的《紅樓夢》就不能寫貴族官僚繁華富貴的生活,就不能把南京曹府繁華富貴的生活概括到他的《紅樓夢》中去呢?曹家獲罪到北京,如果沒有復甦以及從復甦到衰落的過程,《紅樓夢》是否就不能寫賈府的興衰和末世了呢?

問題的答案是什麼?答案要看你把《紅樓夢》看成是一部什麼樣的作品,如果你把《紅樓夢》看成是一部曹雪芹的自傳,傳主賈寶玉就是曹雪芹寫自己,或者把《紅樓夢》看成是生活的複製,那自然是不能夠的。無論是歷史傳記還是文學傳記,時代的家族的和個人的生活歷史,都必須遵從生活事實,歷史是不能虛構的。但如果把《紅樓夢》看成是一部文學作品,那樣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更重要的是曹雪芹已經寫出了不朽的藝術作品《紅樓夢》,也就是說實踐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

「自敘說」提出的年齡大小、南京北京的問題,如果用藝術哲學的語言來表述,就是審美藝術創造中的時間和空間問題。《紅樓夢》中的時空問題,「新自敘說」與胡適的「自敘說」的看法是不同的,是有區別的。遂夫先生認為:「這一區別,不僅使雪芹的生卒年趨於合理化,更主要的是把整個一部《紅樓夢》的時代背景作了時空上的合理轉換。即在時間上,從過去誤解的康熙末年至雍正初年階段,移到了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階段;在空間上,從過去誤解的南京繁華舊夢,變為了北京末世悲歌。通過這樣一個時代背景的大轉換,曾經長期爭論不休的許多問題……也才有了獲得真正解決的堅實基礎。」這就把真實存在的現實生活的時空和藝術虛構的時空混淆起來了,把《紅樓夢》當作生活的機械複製、生活實錄了。韋勒克、沃侖在《文學原理》中這樣說道:「小說中的時間和空間並不是現實生活的時間和空間。即使看起來是最現實主義的一部小說,甚至就是自然主義人生的片斷,都不過是根據某些藝術成規而虛構成的。」從「新自敘說」看來,通過他們所主張的時空「大轉換」等長期爭論不休的許多問題,才有了獲得真正解決的堅實基礎,但是現在人們質疑的是這個「堅實基礎」的本身。

大觀園在那裡?《紅樓夢》的好事者常常要去查個水落石出,我們不必去指指點點,潑他們的冷水。《京華何處大觀園》有新聞價值,我們不必提出別的要求;為了發展旅遊事業,增加經濟收入,把某處說成是大觀園,也可以理解;但作為學術研究,去考證大觀園在北京的某個地方,南京的某個地方,硬是把它落實下來就未免太機械了。俞平伯說,曹雪芹「寫大觀園是綜合南北的芳韶風物,創造出這麼一個極樂園。」如果你要問究竟在那裡呢?作者會微哂道:「在我方寸。」紒綷矠端木蕻良也說大觀園在曹雪芹的心中。只有說大觀園是曹雪芹用心靈創造出來的,才是深諳藝術創造規律和作品實際的回答,是充滿了哲學和美學睿智的回答。

現在需要說明的是,我在前面認認真真地甚至有點迂腐地與新舊「自敘說」討論《紅樓夢》描寫的地點是北京還是南京,時間是康熙末年至雍正末年,還是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這一類問題,是為了說明新舊「自敘說」與歷史事實之間存在著難以解決的矛盾。其實這樣討論問題也還是在「自敘說」觀念所設定範圍內打轉,或者說過於就事論事了。如果我們承認《紅樓夢》是偉大的天才的藝術創造,我們就根本不能這樣提出問題。俞平伯先生關於致思和提問的方式講過這樣一段話:「人言若得正問則問題之解決思過過半,斯言是也。以本書言之,其來歷如何,得失如何,皆正問也。若雲寶玉何人,大觀園何地,即非正問。何則?寶玉者,小說中主角,不必實有其人;大觀園者,小說中花園,不必實有其地。即或構思結想,多少憑依,亦屬前塵影事,起作者於九泉,恐亦不能遽對。全然摹實,不逾尺寸,何貴於小說耶。」紒紤矠俞平伯先生所說的非正問,是一種假問題,因為這一類問題提問方式的隱含前提是不能成立的,是錯誤的。藝術創造不能拘泥於生活事實,經過文藝家加工改造後的審美形態,不同於生活素材和原型,是一個全新的「重新創造過」的虛構世界。因而,從整體上說作品中的事件和人物與生活中的事件和人物是不能對應的,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也不能還原為生活中的原型。當然,《紅樓夢》藝術創造整合了曹雪芹及其家族的某些實有素材,有同樣經歷的脂硯齋等人看到此等處,披文以入情,觸動了他們的記憶,常常會發出「作者和余實實經過」,「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有是事,有是人」之類的感歎,或者進一步為作品創造的某些人物、情節和細節提供實際生活的依據;但就是這樣一些素材,在作者的藝術創造過程中,經過整合和改造,已經溶入藝術形象之中,成為形象整體的一個有機構成部分,它們在藝術作品中的地位和意義,與生活中的地位和意義有了很大區別。生活的素材很少以原生態的自然面貌進入作品。藝術所追求的不是與生活事實相一致,而是如石頭所說,追求的是「事體情理」上的相通。因此從整體上說,我們不能「把一個人比附一個人,一件事比附一件事。」但《紅樓夢》中的賈寶玉與曹雪芹、賈府與曹家在「事體情理」上又是息息相通的,這種整體上內在深刻的「神」的一致,「事體情理」上的息息相通,比兩者「合若符契」更符合作品實際,更符合審美藝術創造的規律。也因此,《紅樓夢》的意義才不會像新紅學「自敘說」那樣局限於自傳家史,而獲得更為普遍和深刻的歷史和美學的意義,成為中國古典小說藝術的高峰。

最後,還要特別指出,新舊「自敘說」的核心思想是《紅樓夢》的主人公賈寶玉是曹雪芹「寫自己」。「自敘說」的重要根據是脂評,可是就在這個根本思想上,脂評的觀點與「自敘說」是根本不同的。脂評對賈寶玉這個人物形象有一段重要評論:「按此書中寫一寶玉,其寶玉之為人,是我輩於書中見而知有此人,實未曾親睹者。又寫寶玉之發言,每每令人不解;寶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獨於世上親見這樣的人不曾,即閱今古所有之小說傳奇中,亦未見有這樣的文字。」紒紮矠這一段話,既非調侃幽默,也非反話正說,語意明確,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賈寶玉這個藝術形象,在生活中「未曾親睹」;在藝術中,「亦未見有這樣的文字。」脂硯齋與曹雪芹朝夕相處,是曹雪芹創作《紅樓夢》最重要的支持者和合作者,如果說賈寶玉就是曹雪芹「寫自己」,脂硯齋豈能說「未曾親睹」!當然,我們也不能據此反過來說,在賈寶玉這個形象中沒有曹雪芹自己,而是說賈寶玉是曹雪芹把自身和家世作為創作的重要素材和原型,和其它素材與原型在一起,經過審美的藝術創造,已經是一個獨特的、全新的藝術形象。這樣的藝術形象,脂硯齋在生活中「未曾親睹」,在藝術作品中「亦未見有」。曹雪芹《紅樓夢》中賈寶玉形象的創造,就如同天文學家發現新的天體,自然科學家發現新的規律一樣,是一個重大的藝術發現,這才是曹雪芹對中國文學和世界文學最獨特、最重大的貢獻。這表明脂硯齋批語提到了許多關於《紅樓夢》藝術創造的素材和原型,但他並沒有把《紅樓夢》看成生活的複製,生活的實錄,把賈寶玉看成如「自敘說」所主張的那樣就是曹雪芹「寫自己」。脂硯齋畢竟是脂硯齋,他對賈寶玉形象的見解,超越了一切「自敘說」偏狹的理論視野和機械的研究方法,是真正獨得紅樓真諦的解味之言。《紅樓夢》也因此才能成為「打破歷來小說窠臼」的「千古未有之奇書。」

在紅學研究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一種矛盾現象:曹雪芹家世生平和《紅樓夢》版本的研究,是一個實證研究的領域,在這個研究領域裡,絕對需要以事實作為依據,可惜卻有太多的想像和虛構,有意無意把想像的東西當作真實的存在;而對小說《紅樓夢》,本是曹雪芹天才的藝術創造,是一個充滿著創造者自由想像和神思幻想的空間,研究者反而要把僅有知道的一點、甚至未曾證實的有關曹雪芹和曹家史實到作品中去生硬地坐實,尋找相互間的對應物,作家的想像和幻想、神思和虛構反而被無情地擠出藝術創造之外,豈不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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