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評胡適的「自傳說」

重評胡適的「自傳說」

重評胡適的「自傳說」

紅樓絮語

「自傳說」是胡適派「新紅學」的基本觀點。這個觀點,自一九五四年批判俞平伯先生時起就被全盤否定了。此後,在發表和出版的評《紅》文章、著作和教科書中,凡是涉及這個問題的,也都是否定的。而且,越到後來否定得越徹底,越乾脆,話也說得越絕對。開初,人們一般是說「自傳說」抹煞了《紅樓夢》的典型意義,把藝術與生活等同起來,把《紅樓夢》從當時社會環境中孤立出來,是絕對的形而上學和主觀唯心論。而且,那時不少文章在否定「自傳說」的時候,都還是做了一些具體分析的。後來就不同了,綱上得更高,道理卻講得更少。例如有的著作,對「自傳說」斥之為「胡說」;有的則說「自傳說」是「胡謅」,是「臭名昭著」,「比索隱派更為反動」,等等。不應全盤否定的東西是全盤否定不了的,不應一棍子打死的,一棍子也決然打不死。對胡適的「自傳說」的否定,乾脆雖然乾脆,徹底雖然徹底,但卻給人留下了不小的疑問:「自傳說」既然比索隱派更荒謬更反動,那為什麼能夠戰勝索隱派?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相信?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影響,而且影響的時間又那麼長?所有這些,難道靠「胡說」、「胡謅」能夠辦得到嗎?諸如此類疑問的存在,使我們不能不考慮,對胡適的「自傳說」有再評價的必要。本文就想對此談點個人的看法。

真理與謬誤的混合物

說《紅樓夢》是作者的自敘,並非始自胡適。按照魯迅的看法,「自傳說」在《紅樓夢》諸說中是最早的一種說法,根據就是袁枚說過「雪芹撰《紅樓夢》一書,備記風月繁華之盛」之類的話1。說袁枚主張「自傳說」其實是比較勉強的。一是袁枚並沒有明確地說曹雪芹寫的是自己家的事;二是「備紀風月繁華之盛」可以理解為曹雪芹記述的是自己家的事,也可以理解為記述其所聞所見的事。因此,不能從袁枚的話中,得出「自傳說」的結論來。在胡適以前真正主張「自傳說」的是江順怡。江順怡在他的《讀紅樓夢雜記》中寫道:「蓋紅樓夢所記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非有所指如金瓶等書意在報仇雪憤也。數十年之閱歷,悔過不暇,自怨自艾,自懺自悔。而暇及人乎哉?所謂寶玉者即頑石耳。」所謂「作者自道其生平」這就明確地主張《紅樓夢》所寫的事是作者自己的事。然而何以見得是「作者自道其生平」呢?江順怡並沒有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來,所以江順怡的話並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也沒有多少人相信。人們還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對《紅樓夢》作出各種各樣的解釋。可是等到胡適的《紅樓夢考證》(以下簡稱《考證》)一出,情況就不同了。在《考證》中,胡適先是令人信服地駁倒了舊紅學中有代表性的三派,接著便以比較可靠的史料,考定了曹雪芹的家世和曹雪芹自身的境遇。在胡適考證以前,曹雪芹的情況,人們是很少知道的。王國維曾為「無一人為之考證」而深為遺憾2。經胡適考證以後,我們才對曹雪芹的身世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從二十年代到現在,人們在談及曹雪芹及其家世的時候,大體上也還是採用胡適考定的結論。雖然後來經過許多紅學專家們的努力有了不少的豐富補充和訂正,但大致的輪廓是沒有多少出入的。由此可見,胡適的考定已為大家所普遍接受(雖然有些人不願意承認這一點)。而考定了曹雪芹的家世和個人的境遇,對《紅樓夢》研究來說,是很有意義的。第一,它有利於批駁索隱派的牽強附會。索隱派的種種穿鑿附會,當然主要是由他們的主觀唯心主義世界觀所決定的,但也與那時人們不瞭解作者的生平與家世有一定的關係。因為不瞭解作者的生平,而他們又沒有正確的觀點和方法,便對《紅樓夢》所描寫的生活產生種種猜測。又因《紅樓夢》寫的是富貴人家的豪華生活,自然就很容易猜到清代一些有名的豪富之家,於是象寫納蘭成德家事,寫張侯家事,寫和曹家事之類的說法就出來了。而有了胡適考得的作者的生平,不但像這類的索隱不再容易產生,而且已有的索隱派也比較容易批駁了。不妨舉兩個例子。一個是「納蘭成德家事說」,謂《紅樓夢》寫的是明珠家的事,寶玉即納蘭成德。不瞭解作者的生平,要批駁這種說法,就得費一番周折也不一定有說服力,俞樾對此就曾認為這一說「於事固不合也」3,結果卻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有了作者的生平,問題就簡單了。根據胡適的考證,曹雪芹最早生於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而這時,納蘭成德已經死了三十年了(納蘭成德卒於1685年),曹雪芹當然不可能見過他,更不可能目睹他家生活的情況。沒有目睹自然也就不可能寫得出來。當然,曹雪芹可以聽前輩人講過,也可以看到有關明珠家的資料,但光憑這二三手的資料,是寫不出《紅樓夢》來的。另一個是蔡元培的「康熙朝政治狀態說」。蔡元培在他的《石頭記索隱》中認定,《石頭記》作者「執民族主義甚摯,書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於漢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而胡適既然考得曹雪芹是漢軍正白旗人(最近馮其庸考定曹雪芹上世的旗籍是由漢軍旗轉入滿州正白旗),那麼,所謂「持民族主義甚摯」,所謂「吊明之亡」,所謂「痛惜」「漢族名士仕清者」,豈不是不攻自破了嗎?第二,有利於幫助我們理解《紅樓夢》,有利於判斷作品所寫的生活與作者生活的關係。魯迅說:「作品大抵是作者借別人以敘自己,或以自己推測別人的東西。」《紅樓夢》是屬於哪種情況呢?曹雪芹在開篇中談到書中所記何人何事時寫道:

自己又云:「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我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日,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褲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訓之德,以致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負罪固多,然閨閣中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

《紅樓夢》開篇的第一段並不是《紅樓夢》的正文,而是全書的一個序。上面所引的話是序文的基本內容。這段話如果不是掩飾之詞,而是真話的話,那麼《紅樓夢》就屬於魯迅說的第一種情況,是作者「借別人以敘自己」,是借書中的人和事,敘自己家中的人和事,敘當日和自己相處的「所有之女子」,敘自己的父兄、師友,敘自由「飫甘饜肥之日」到「半生潦倒」時的生活遭遇。問題是曹雪芹的這段話,是假語呢,還是真言?不瞭解曹雪芹的身世是無法作出準確的判斷的。而有了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我們完全可以肯定,上面引的話是真言而不是假語。同時,也不難發現,《紅樓夢》是以曹雪芹自己的生活為藍本寫成的。最明顯的證據,一是曹家當年的豪華有似於賈府。從曹雪芹的曾祖父到曹雪芹的父親共做了五十八年的江寧織造。曹雪芹的祖父曹寅還辦過四次接駕的闊差。曹顒當任後被抄家時,據隋赫德給雍正的《奏折》稱:曹家住房共十三處,四百八十三間;地八處,共十九頃零六十七畝;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外有欠曹顒的銀兩本利共計三萬二千餘兩。於此可以想見曹家豪華之一斑;二是曹家由盛而衰的殺?故有似於賈府。《紅樓夢》的結局,按照曹雪芹的設想,是「樹倒猢猻散」,是「各自須尋各自門」,是「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這個結局,有似於曹家。曹家被抄以後,曹雪芹過的是「舉家食粥酒常賒」的窮愁潦倒的生活;三是曹雪芹的幼年與童年的生活有似於賈寶玉。根據故宮博物院藏清世宗(雍正)《抄曹顒家諭旨》可知,曹家被抄是在雍正五年(1727年),是時曹雪芹十三歲。由此可見,他在十三歲以前,過的是象賈寶玉那樣的貴公子的生活,亦即他在開篇中所說的「錦衣紈褲」、「飫甘饜肥」的豪華生活。正因如此,他才能把賈府的豪華生活寫得那樣逼真,那樣栩栩如生,那樣身臨其境。以上三點的相似,不是細節的相似,(細節的相似甚或相同脂批中已指出了許多,因為它並不能說明整體的問題,就沒有贅引的必要。)而是大關節、大骨架的相似。既然在大關節、大骨架上,歷史事實中的曹家與藝術作品中的賈府,歷史人物曹雪芹與藝術形象賈寶玉有其明顯的相似之處,而作者又說寫的是自己的事,我們就完全有理由說,曹家與曹雪芹是賈府與賈寶玉的生活原型或基礎。既然如此,胡適的「自傳說」就有一定的根據,就包含著部分的真理,就有其合理的部分。這合理的部分,就是「自傳說」說明了曹雪芹的家世與其遭遇同《紅樓夢》的不可分割的聯繫,說明了沒有曹雪芹的生活遭遇就沒有《紅樓夢》,說明了《紅樓夢》有曹家和曹雪芹生活的影子。

「賈寶玉的模特兒是作者自己曹寅」,魯迅的這個說法,已為紅學家們所普遍承認。為了方便起見,我們不妨把這一說法叫做「模特兒說」。「模特兒說」與「自傳說」是個什麼關係呢?許多同志都把這二者絕然對立起來,這是不符合實際的。事實上,「模特兒說」不是對「自傳說」的全盤否定,而是對「自傳說」既有肯定又有否定。肯定並吸取了「自傳說」的合理部分,承認曹雪芹與他所寫的人物賈寶玉之間的不可分割的聯繫,否定「自傳說」把生活原型與藝術典型混同起來的謬誤。然而有些同志,既贊同「模特兒說」,又要全盤否定「自傳說」,這不僅違反事實,在邏輯上也是講不通的。

我以為對「自傳說」需要做兩個方面的分析。一方面,「自傳說」用考證出來的事實,證明了《紅樓夢》所描寫的生活與曹雪芹自己的生活遭遇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這是唯物的,而不是唯心的,是合乎實際的,是真理。這一方面使它和索隱派舊紅學相區別。正因為這樣,它才能夠取索隱派而代之,也才能為不少人所接受,才能有那樣大的影響。另一方面,「自傳說」又過分誇大了二者之間的關係,誇大到把二者完全等同起來,並用曹雪芹的家庭,用曹雪芹的身世,去附會《紅樓夢》、肢解《紅樓夢》、閹割《紅樓夢》,歪曲《紅樓夢》。這樣一來,不但抹煞了《紅樓夢》的典型意義,而且又把《紅樓夢》的研究工作,引進了新的死胡同,重又陷入了唯心主義的泥坑。這一方面又使它和索隱派相一致,犯了和索隱派同樣的錯誤,即犯了把生活與藝術等同起來,「一定要穿鑿書中的誰,就是實際上的誰」(魯迅語)的錯誤。這兩個方面,就使胡適的「自傳說」成為真理與謬誤的混合物,唯物與唯心的混合物。這兩個方面是統一於胡適的「自傳說」之中的,我們不應有所偏廢。

魯迅的態度

在批判胡適的「自傳說」時,許多同志總喜歡抬出魯迅來。有些同志總認為魯迅是堅決反對「自傳說」的,有的甚至認為魯迅和新紅學派的觀點是「針鋒相對」的。事實是最有說服力的。魯迅對「自傳芯?」究竟是什麼態度,還是讓事實來說話吧。

在魯迅的著作中,談到《紅樓夢》的雖然有一、二十篇,但比較系統、比較集中談的就是《中國小說史略》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這兩部著作。對「自傳說」的看法也集中反映在這兩部著作中。其他的文章所涉及的都是一些零星的意見。所以,要談魯迅對「自傳說」的態度,就不能撇開這兩部著作。

在《中國小說史略》中,魯迅在批評蔡元培所謂《紅樓夢》作者的本意是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的時候寫道:「然胡適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說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實為漢軍,而《石頭記》實其自敘也。」說《石頭記》是作者的「自敘」,這不是明明白白地肯定了「自傳說」嗎?

接著魯迅又寫道:

然謂《紅樓夢》乃作者自敘,與本書開篇契合者,其說之出實最先,而確定反最後。迨胡適作考證,乃較然彰明,知曹雪芹實生於榮華,終於苓落,半生經歷,絕似「石頭」……這不是既肯定了胡適的考證,又肯定了「自傳說」嗎?

在《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中,魯迅寫道:

……〈四〉是自敘,此說出來最早,而信者最少,現在可是多起來了。因為我們已知道曹雪芹自己的境遇,很和書中所敘相合。雪芹的祖父、父親,都做過江寧織造,其家庭之豪華,實和賈府略同;雪芹幼時又是一個佳公子,有似於寶玉;而其後突然窮困。假定被抄家或近於這一類事故所致,情理也可通。由此可知《紅樓夢》一書,說是大部分為作者的自敘,實是最為可信的一說。

這裡,魯迅把曹家與賈府,曹雪芹與賈寶玉作了一些具體的對比,通過對比,魯迅認為「自傳說」「實是最為可信的一說」。

綜合上引三段話的意思,魯迅認為「自傳說」由提出到確定,由信者最少到信者多起來,以致連魯迅自己也認為是「最為可信的一說」,正是胡適考證的結果。可見,魯迅不但肯定了「自傳說」,也肯定了胡適考證的功績。

當然,在具體提法上,魯迅和胡適又是有所區別的。胡適說,「賈寶玉即是曹雪芹」,魯迅則說,曹雪芹「有似於賈寶玉」;胡適說,「賈政即是曹頫\」,魯迅則說,曹家的豪華,「實和賈府略同」。這一「是」,一「似」,雖然只是一字之差,卻很不一樣。胡適用「是」字把二者等同起來,這就抹煞了曹雪芹的藝術創造。胡適這樣說,不但不符合作品的實際,也有違於曹雪芹在開篇中所說的意思。曹雪芹在開篇中既說要「將真事隱去」,將自己經歷的事「用假語村言,敷衍出來」,那就不僅僅是把曹家換成賈府,把曹雪芹換成賈寶玉的問題,而更主要的是要對曹家與作者的生活加以取捨和改造,這樣才有可能「將真事隱去」。而要取捨和改造得真實,改造得藝術,那自然就得遵循藝術的規律,對與曹家類似的生活加以必要的集中與概括,進行藝術的想像和虛構。這樣一來,曹家與賈府、曹雪芹與賈寶玉也就無法等同了。而胡適只抓住曹雪芹說寫自己的事情,卻沒有重視「將真事隱去」的話(雖然胡適也引了這五個字),更沒有去考慮「將真事隱去」必然帶來對生活的巨大藝術改造,這當然是對曹雪芹原意的一種歪曲。魯迅則不同。魯迅用一個「似」字,這既肯定了《紅樓夢》所反映的生活與作者的生活的密切關係,又沒有否定曹雪芹的藝術概括和虛構,沒有否定曹雪芹的藝術創造。魯迅的提法是科學的,胡適的提法是不科學的。但這「是」與「似」的區別,也不能無限地誇大。不能誇大為「針鋒相對」,不能誇大為主張「自傳說」與反對「自傳說」的區別。如果那樣,就把「是」與「似」的區別,誇大上?「是」與「非」的不同了。

這裡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許多文章往往只引魯迅《〈出關〉的關》中的一段話,而對於上引《中國小說史略》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的幾段話,卻往往避而不引。有的雖然引了,但卻用斷章取義的手法,隨意加以歪曲。例如有人在引用《中國小說史略》中「迨胡適作考證,乃較然彰明,知曹雪芹實生於榮華,終於苓落,半生經歷,絕似『石頭』」這段話時,把「迨胡適作考證,乃較然彰明」一刀砍去,這樣就把魯迅對胡適考證的肯定一筆勾銷了。又如某大學中文系資料室編的《紅樓夢研究資料選編》,其中在節錄《中國小說史略》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二書時,凡是魯迅對胡適、俞平伯,對「自傳說」,對「新紅學」肯定的話都全部刪去,甚至連在括弧裡的「詳見《胡適文存》」之類的話,也都刪了去。經編者的刪削,魯迅的話,有的被歪曲了,有的意思不連貫,成了半截話,有的甚至不知魯迅所云何。如魯迅說,「曹雪芹實生於榮華,終於苓落,半生經歷,絕似『石頭』」本意是要說明曹雪芹與賈寶玉的關係,可是經編者把「半生經歷,絕似『石頭』」兩句一刪,就成了專談曹雪芹了。再如,魯迅說,「然胡適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說遂不立」這話本來很清楚,但經編者把「胡適」等三個字刪去,這話也就變得很模糊了。誰考得作者生平?是魯迅還是別人?不得而知。像這類例子還有一些,就不一一列舉了。編者如此隨心所欲地刪魯迅的話,用意何在呢?從好的方面想去,也許是怕魯迅對胡適派「新紅學」有所肯定而有礙魯迅的偉大吧?其實,這正表現了魯迅的偉大。魯迅不因人廢言,不因胡適政治上反動,就抹煞他在《考證》中一些好的意見,這不正反映了魯迅的科學態度,表現魯迅的偉大嗎?相反,任意刪削魯迅的話,這才是幫倒忙,是對魯迅的不尊重。也許是怕魯迅的話,有礙於批判「新紅學」吧?這其實也是多餘之慮。對「新紅學」的批判,應當是科學的批判,而不應是主觀隨意性的批判。魯迅的話既然是事實,是真理,它就只會有利於批判,而決不會妨礙批判。當然,它也會是有所妨礙的。但它所妨礙的是批判中的形而上學和絕對化,妨礙那種片面性的批判。但是這種批判,難道不應該妨礙嗎?如果魯迅的話不正確,我們也不應受魯迅的話束縛,可以不引,也可以明確地表示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決不應打著魯迅的旗號,歪曲魯迅的意思,來為自己的觀點服務。而作為一種研究資料,選錄魯迅的意見,更不應隨心所欲地亂刪亂砍。

再看《〈出關〉的「關」》中的一段話:

縱使誰整個的進了小說,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傳的話,讀者所見的就只是書中人,和這曾經實有的人倒不相干了。例如《紅樓夢》裡賈寶玉的模特兒是作者自己曹寅,《儒林外史》裡馬二先生的模特兒是馮執中,現在我們所覺得的卻只是賈寶玉和馬二先生,只有特種學者如胡適之先生之流,這才把曹寅和馮執中念念不忘的記在心兒裡……。

不難看出,魯迅這裡的提法和《中國小說史略》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的提法是有所不同的。這裡不是強調曹雪芹與賈寶玉的相似,而是強調二者不可混同,嚴格地區分了生活與藝術的界限,並且嚴厲地批評了胡適念念不忘的把曹雪芹記在心裡的荒謬。這個不同,雖然也可以說表現了魯迅在認識上的前進,但卻不能說魯迅的觀點有了根本的改變,不能說魯迅已經完全否定了「自傳說」。因為這個不同,主要是魯迅談問題的側重點不同。在上引兩書中,魯迅主要是談曹雪芹和他的《犺?樓夢》的主人公的關係,重點是在談二者的相似之處;而《〈出關〉的關》則主要是批評那種抹煞作品中的人物的典型意義,把它同實有人物等同起來的錯誤,重點則是在強調藝術形象與生活原型的區別。然而即使是重點變了,魯迅也沒有否認曹雪芹與賈寶玉的關係,而是一面強調藝術形象與實有人物的不同,強調了曹雪芹不等於賈寶玉;一面也仍然肯定了曹雪芹是賈寶玉的模特兒。可見在《〈出關〉的「關」》中,魯迅對胡適的「自傳說」也還是既有所否定又有所肯定的。

綜合魯迅對胡適「自傳說」的全部言論,自然應當得出這樣的結論:魯迅充分肯定了胡適考得曹雪芹生平的功績和意義,對「自傳說」本身是既有所肯定又有所否定,肯定曹家與賈府、曹雪芹與賈寶玉的關係,肯定曹雪芹是賈寶玉的模特兒,否定胡適把生活原型等同於藝術典型。這就是魯迅對胡適「自傳說」的態度。

關於評價「新紅學」的斷想

由評價胡適的「自傳說」,使我想到對「新紅學」評價的一些問題:

一、聯繫時代與聯繫歷史的問題。自一九五四年以來,在批判胡適派「新紅學」的時候,我們往往只是把「新紅學」放到它所產生的那個時代——「五四」時代——去批判,而不把它放到「紅學」發展的歷史中去分析,這是片面的,不應該的。這也是我們不能科學評價「新紅學」的一個重要原因。《紅樓夢考證》寫於一九二一年。在這之前,胡適寫了《水滸傳考證》(1920);在這之後,胡適寫了《三國誌演義序》也即《三國誌演義考證》(1922)、《西遊記考證》(1923)等。在五四運動時期,在中國共產黨成立前後,在馬列主義正在中國傳播的時候,胡適搞了那麼多考證幹什麼呢?胡適在他的《介紹我的思想》一文中,有一段自白。他說:「我幾十萬字的小說考證……千言萬語,也只是教人一個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牽著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馬克思列寧斯大林牽著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漢。」這就清楚地說明,胡適搞考證是為了反對人們接受馬列主義、是為了用他從西方販來的實驗主義,用他的「大膽地假說,小心地求證」那一套,去牽著青年的鼻子走,是用考證把青年引入故紙堆中去。這個目的當然是反動的,我們聯繫「新紅學」產生的時代進行批判,完全應該。但「新紅學」畢竟是學術問題,是紅學中新的一派,《紅樓夢考證》畢竟不是寫的「五四」時期的現實鬥爭,也不是一部政治著作,而是一部研究《紅樓夢》的學術著作。學術著作就有學術本身的問題。就「新紅學」的產生來說,它之所以產生於「五四」那個時期,雖然與那個時期的政治鬥爭分不開,但更重要的還是「紅學」本身發展的產物,是「紅學」本身的歷史給「新紅學」的產生提供了條件。民國初年,索隱派崛起,成為當時《紅樓夢》研究中影響最大的一個流派。這個時期出現了幾部影響頗大的索隱派著作,如王夢阮的《紅樓夢索隱》、蔡元培的《石頭記索隱》、鄧狂言的《紅樓夢釋真》等。這些著作,有的重版十次,有的重版十三次,其影響之大,即此可見一斑。索隱派們的說法雖然不一,但卻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他們都不把《紅樓夢》當作一部完整的藝術作品,而是把它當作影射真人真事的歷史著作,因此,不管他們是「索隱」也好,「釋真」也好,都不過是用歷史的人物和事件去附會《紅樓夢》,猜度《紅樓夢》,肢解《紅樓夢》。索隱派的這幾部著作雖然洋洋灑灑,旁徵博引,好像頗為有據,但其荒謬是很容易看穿的。例如王夢阮在解釋林黛玉為什麼是董小宛時寫道:「小宛名白,故黛玉名黛,粉白黛綠之意也!小宛書名每去玉旁專書宛,故黛玉命名,特去宛旁專名玉,平分各半之意也!」此外,還有什麼「小宛入宮已有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等等,這哪裡是什麼研究《紅樓夢》,完全是在破字猜謎。蔡元培也並不比王夢阮高明。例如他說,林黛玉是影朱竹垞,根據就是林黛玉是絳珠仙子,居瀟湘館。「絳珠影其氏也,居瀟湘館,影其竹垞之號也」。又如說:「書中紅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漢也」,寶玉有愛紅之癖,言以滿人而愛漢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漢人唾余也」。這也完全是在猜迷。而鄧狂言則更為荒唐。他說林黛玉指董小宛,又一指乾隆的皇后富察氏,又說林黛玉是方苞。他甚至連曹雪芹的增刪五次也曲解為指清代「崇德、順治、康熙、雍正、乾隆五朝史」,如此混說一氣,哪裡還談得上什麼「釋真」!所以,索引派舊紅學,當時雖然影響很大,但卻離真理、離曹雪芹的本意更遠。因為影響大,引起了學術界對「紅學」的普遍注意;因為離本意遠,引起了人們對《紅樓夢》的新探索。胡適的《紅樓夢考證》就是對《紅樓夢》的一種新探索。索隱派的荒謬啟發了胡適,使他認識到「此路不通」,必須丟開索隱派的牽強附會,另辟新的蹊徑。「新紅學」既然是「紅學」本身發展的產物,我們就應當把它放到「紅學」的歷史中去分析,只有這樣,才能看清它的歷史地位和作用,才能給它以科學的、歷史的評價。而過去,我們卻只把它放到「五四」那個時代去批判,而不把它放到「紅學」的歷史中去分析,那結果,自然只看到「新紅學」的反動性,看不到它一定的進步性,看不到它的歷史功績,自然也就導致了對「新紅學」的全盤否定,造成了評價「新紅學」的片面性。

二、從「紅學」的發展歷史來看,「新紅學」的歷史功績主要有兩點:

第一,它給了索隱派舊紅學以摧毀性的打擊。在胡適《考證》以前,雖然有人曾對索隱派進行過批駁,有的批駁也比較有力,像孟森的《董小宛考》,就以確鑿的證據,駁倒了清世祖與董鄂妃故事說。但因為孟心史這類的批駁只是針對索隱派中的一種說法來的,他駁倒的也只是索隱派中的一派,並沒有駁倒整個索隱派。所以,索隱派依然很活躍,不少人還繼續在索隱派的迷網中苦鬥。而胡適的《考證》不僅駁倒了納蘭成德家世說和康熙朝政治狀態說,更重要的是考得了曹雪芹的家世與生平,提出了「自傳說」,這樣就使形形色色的索隱派沒有立足之地了。雖然在《考證》以後,又出現了闞鐸的《紅樓夢扶微》(1924)、景梅九的《石頭記真諦》(1934)等索隱派著作,但那已是強弩之末,成不了氣候了。從《考證》起,胡適的「自傳說」代替了索隱派的多種說法,「新紅學」取代了舊紅學,在《紅樓夢》研究的歷史上,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新紅學」的階段。雖然「新紅學」並沒有從根本上擺脫索隱派的羈絆,但畢竟將「紅學」的歷史向前推進了一步。

第二,「自傳說」雖然仍不科學,但比起索隱派來卻畢竟是向真理跨進了一步。從「自傳說」再向前邁進一步,就可以跨進真理的門檻。魯迅正是從「自傳說」又向前跨進了一步,越過門檻跨進真理的堂奧的。他的「模特兒說」,既是對「自傳說」的修正,又是對「自傳說」吸取與發展,是沿著「自傳說」前進的結果。而從索隱派出發,不管你向哪裡走,都只能陷入無窮的猜迷之中。然而有人卻說它「比索隱派更為反動」,真也不知這是一種怎樣的邏輯!

三、對胡適派「新紅學」中的合理郊?分,對「新紅學」在《紅樓夢》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之所以避而不談,不是大家認識不到,而是有一條無形的禁令封住了大家的嘴,使大家不能談,也不敢談。這條無形的禁令,就是對批判對象,不管它實際情況如何,都只能徹底否定,只能通通說壞,不能進行一分為二的分析,不能有所肯定。據說,只有這樣才有利於批判,才能將批判對像批倒批臭。如果有誰冒犯了這條禁令,對批判對像作了一分為二的分析,就等於犯了天條,輕則被指責為思想糊塗或同情批判對象,干擾批判,重則把你和批判對像捆在一起,進行殘酷的鬥爭和無情的打擊。這條無形的禁令,是反科學的,反辯證法的。它除了禁錮人們的頭腦,造成錯誤的批判和批判的片面性外,是什麼用處也沒有的。批判只有是科學的才能解決問題,才能說服人,才能經得住時間的考驗。而科學的批判,就是實事求是,就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而不能只說一不說二,更不能今天把一說成二,明天又把二說成一。科學的批判,不是根據主觀的需要,想說一就說一,想說二就說二,而是根據批判對象的實際,是一就說一,是二就說二,對批判對像進行科學的分析,這不是什麼同情批判對象,為批判對像辯護的問題,而是堅持批判的科學性的問題。如果硬要說這是什麼辯護的話,那麼這是在為真理而辯護,是在維護批判的科學性與嚴肅性。試問,這樣的辯護難道不應該嗎?

以上的看法,雖然早積心頭,但一直未敢談出,今天,在發揚學術民主、貫徹雙百方針的條件下,不揣冒昧將它寫了出來,也許是荒謬的,那就請同志們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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