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紅樓夢考證
海上亞東圖書館用新式標點排印之《 紅樓夢》 ,首載胡適君《 紅樓夢考證》 ,謂自來研究此書者,不出三派。而皆分證其謬,斥為附會。
《紅樓夢考證》 .」第一派說《紅樓夢》 『全為清世祖與董鄂妃而作,兼及當時的諸名王奇女。』… … 這一派的代表是王夢阮先生的《紅樓夢索隱》。」「第二派說《 紅樓夢》 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說。這一派可用蔡孑民先生的《 石頭記索隱》 作代表。」「第三派的《紅樓夢》附會家,雖然略有小小的不同,大致都主張《紅樓夢》記的是納蘭成德的事。」
「他們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 紅樓夢》 的著者、時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卻去收羅許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來附會《紅樓夢》的情節。他們並不曾做《紅樓夢》 的考證,其實只做了許多《紅樓夢》的附會!」
胡君自身之主張,則在考證著者與本子。其所得著者之結論,謂書中甄賈兩寶玉,即著者曹雪芹之化身。甄賈兩府,即當日曹家之影子;其所得本子之結論,謂《 紅樓夢》 最初只八十回,後四十回(自八十一回至百二十回)為高鶚補作。
《紅樓夢考證》 :「我們只須根據可靠的版本與可靠的材料,考定這書的著者究競是誰,著者的奉跡家世,著書的時代,這書曾有何種不同的本子,這些本子的來歷如何。這些問題乃是《紅樓夢》 考證的正當範圍。」
「《紅樓夢》 的著者是曹雪芹。……《 紅樓夢》 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敘.裡面的甄賈兩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賈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
「《 紅樓夢》 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後始有百二十回的《紅樓夢》 。… … 《 紅樓夢》後四十回是高額補的。」余嘗細閱其文,覺其所以斥人者甚是.惟其積極之論端,則猶不免武斷,且似適蹈王夢阮、蔡孑民附會之覆轍,故略論之:先及其本子之考證,次及其著者之考證。
海上有正書局印行之圖籍,有所謂《 原本紅樓夢》 者。書只八十回,聞其底本為手抄正楷,面用黃績,系由俞格士先生轉增者,今尚在該局。審是,此書原初只八十回,自可無疑;至後四十回為高鶚補作,俞撇引《船山詩草》 已作是說。
俞樾《小浮梅閒話》 :「《 船山詩草》 有《 贈高蘭墅鶴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注云:『《紅樓夢》 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然則此書非出一手。按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炙。」 (按《紅樓夢考證》 附錄顧君領剛答胡君書,鈔有船山全詩,注中《紅樓夢》上有「傳奇」二字。)
船山與蘭墅為同年,益以蔭甫科場有詩之旁證,所言要屬可信;然船山謂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云云,猶不能無疑。蓋小說通則,傳述人物,須有本末,既已繫鈴,必求解鈴。西土自亞里士多德已有「凡故事必有開端、中段與結局」( Every story must have a beginning,a middle,and an end )之言。近代倡小說法程者,則本之以分一小說之三段;曰繫鈴(complication ,亦稱升節rising action ) ,曰主結(major knot ,亦稱極頂dimax ) ,曰解鈴(explication ,亦稱降節falling action)。今人更演為五段.於繫鈴前加開端(亦稱懸談initial exposition) ,於解鈴後加終局(final event ,亦稱結局cattastrophe)。取證中西小說,無不密合。今《紅樓》 以寶玉、黛玉、寶釵三人為中心,而其極頂、解鈴與結局,皆在八十回後。
《紅樓夢)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斷癡情.薛寶敘出閨成大禮》第九十八回《苦絳珠魂歸離恨天》 第一百十九回《中鄉魁寶玉卻塵緣》
苟雪芹原本只八十回者,則是僅有繫鈴而無解鈴。吾人既未能考定此書為雪芹中斷之作,即可謂此書無小說之價值。余嘗致疑乎是,嗣讀《原本紅樓夢》 而始釋然。緣八十回之《 原本紅樓夢》,其以香菱始,以香菱終,與現行百二十回本無殊。高鶚誠補作四十回,然其補作也,非於八十回後加上四十回.乃系逐漸插入原本八十回之間,將八十回擴充而成百二十回耳。胡君不察乎是,貿然據船山籠統之言,斷後四十回為高鶚補作,全不思此書荀無後四十回中之重要情節,不復成為小說。尤可笑者,既已謂後四十回為高鴿補作矣,而又據賈府之抄沒以推測曹家。
《 紅樓夢考證》 :「但我們可以推知曹寅家後來或被抄沒家產,如本書之賈府。」
按賈府之查抄,事在一百五回;
《紅樓夢》第一百五回《錦衣軍查抄寧國府》
如胡君言,當然非雪芹作。胡君既謂寶玉即雪芹,賈府即曹家,不知其何以又能據非出雪芹手筆者而推知曹家?褚文前後矛盾若是,是尚得日為考證乎?
胡君本子考證之失,固矣。然其失猶不過失檢。若夫其著者之考證,謂甄賈兩寶玉,即著者曹雪芹之化身;甄賈兩府,即當日曹家之影子。則直與立論之根本相牴觸,且論證不充,而又大背乎小說之原理。其失較之本子考證,更不可以道里計。何以言之?
一則與立論之根本相牴觸也。胡君謂考證《 紅樓夢》 ,範圍限於著者與本子,不容以史事附會書中之情節。故於自來只派考證家,非之不遺餘力。至言欲真正瞭解《紅樓夢》 ,當先破除此種謎學。
《 紅樓夢考證》 :「我們若想真正瞭解《 紅樓夢》 ,必須先打破這種種牽強附會的《紅樓夢》謎學!」
是則然矣。然胡君雖知以此律人,其自身之考證,顧仍未能出此種謎學範圍,如謂甄賈兩寶玉即曹雪芹,甄賈兩府即曹家,又謂兩府之接駕,皆曹家事,王熙鳳家即蘇州織造李家等。
《紅樓夢考證》 .「趙繪接說賈府接駕一次,甄家接駕四次,這大概都是曹家的事。」「至於王鳳姐說他們王家也接駕一次.我疑心王家即當日蘇州織造的李家(李煦)。」
其以「不相干的零碎史事來附會《紅樓夢》的情節」,與上三派如出一轍。所不同者,三派以清世祖董鄂妃等,撤扔朱竹吒等,暨納蘭成德等相附會,而胡君以曹雪芹曹家李家等相附會耳。明於責人,昧於責己。此則余所目為與其立論之根本相牴觸者。
二則其立論證據之不充也。僅責其與立論根本相牴觸,恐非胡君所心服。以彼固自認其所用者為考證學方法,與附會絕對不同者。
《紅樓夢考證》: 「我們若懂得孟先生《即〈董小宛考〉之著者孟苑蓀》與王夢阮先生兩人用的方法的區別,便知道考證與 附會的絕不相同了。」「但我自信:這種考證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 之外,是向來研究《紅樓夢》的人不曾用過的。」則試更進而衡其論證。
胡氏立論之證據,全在《紅樓夢》開端之文。
《 紅樓夢》 第一回:「作者自雲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說此《 石頭記》 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但書中所記何辛何人?——自己又云:『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識見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我愧則有徐,梅又無益,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日,欲將已往所賴夭.恩祖德,錦衣統褲之時,飲甘展肥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訓之德,以致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
因右述之言,遂謂《 紅樓夢》 為自敘之書。
《紅樓夢考證》; 「《 紅樓夢》明明是一部『將棄辛隱去』的自敘的書。」
夫既曰「將真事隱去」,曰「甄士隱云云」,則全書所敘,必非屬實事可知,故下文即接「賈雨村云云」,謂系假語村言敷衍出來。第一回:「我雖不學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數衍出來,亦可使閨閣昭傳,復可破一時之悶,醒同人之目,不亦宜乎?故曰『賈雨村』云云。」
又接謂本書旨在「夢』「幻」等字。
第一回:「更於書中問用『夢』『幻』等字.卻是此書本旨,兼寓提醒閱者之意。」
又數言書中事實,無朝代年紀可考。(此謂文學性質超越時間。下詳。)
第一回:「石頭上面敘著墮落之鄉,投胎之處,以及家庭瑣事,閨閣閒情,詩詞謎語,倒還全備。只是朝代年紀,失落無考。」「空空道人向石頭說道:石兄,你這一段古事.據你自已說來,有些趣味,故鐫寫在此,意欲問世傳奇;據我看來,第一件無朝代年紀可考,… … 」
又題緣起一絕,標曰「滿紙荒唐言」。
第一回:「曹雪芹……並題一絕。——即此便是《石頭記》 的緣起。詩雲;『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 」
猶恐讀者捕風捉影、尋根究底也。書末更借空空道人一問,擬之以刻舟求劍、膠柱鼓瑟。
第一百二十回;「那雪芹先生笑道:『果然是「賈雨村言』了!空空道人便問:『先生何以認得此人,便肯替他傳述?』曹雪芹先生笑道:『說你空空,原來你肚裡果然空空!既是『假語村言』,但無魯魚亥豕以及悖謬矛盾之處,樂得與二三同志,酒餘飯飽,雨夕燈窗之下,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題傳世。似你這樣尋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劍、膠柱鼓瑟了!' 」此書宗旨,不在敘述實際事物,固已無待辭費。其謂但求情節合理,而不悖謬矛盾,即足傳世,尤為至理名言,深得小說三昧。是猶可以曹家雪芹李家等相影射乎?且胡君於詳論三派後,引錢靜方君言作結,贊為「說的好」,後加密圈。
《紅樓夢考證》: 「錢靜方先生說的好:『要之,《 紅樓》一書,空中樓閣,作者第就其興會所至,隨手拈來,初無存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過若即若離,輕描淡寫,如畫師所繪之百像圖,類似者固多,苟細按之,終覺貌是而神非也。」,
是胡君固亦認此書為空中樓閣,按之實際,貌是神非矣。乃既以此非人,而自身顧重蹈其覆轍,幾何其不與五十步笑百步類也。
曰三派之附會,胡君則有以反證其非矣。胡君之考證,果亦可以若是反證之軟?曰可。試即以胡君之矛攻胡君之盾。胡君引《 董小宛考》 以破《紅樓夢索隱》 。
《紅樓夢考證》 :『例如《 紅樓夢索隱》 說:『漁洋山人題冒辟疆妾圓玉女羅畫三首之二末句云:「洛川淼淼神人隔,空費陳王八斗才」,亦為小瑰而作。圓玉者,瑰也;玉旁加以宛轉之義,故目圓玉。女羅,羅敷女也。均有深意。神人之隔.又與死別不同矣」, 「孟先生在《董小宛考》 裡引了清初許多詩人的詩來證明冒辟疆的妾並不止小宛一人;女羅姓蔡,名含,狠能畫蒼松墨鳳;圓玉當是金曉珠.名研,昆山人,能畫人物。曉珠最愛畫洛神,(汪舟次有曉珠手臨洛神圖卷玻,吳菌次有乞曉珠畫洛神啟。)故漁洋山人詩有『洛川森森神人隔』的話。」
其言余甚謂然。然胡君謂甄賈兩府即當日曹家之影子,試問賈家有元妃,曹家亦有元妃否耶?賈家有榮寧二府,曹家亦有二府否耶?曹家後來衰敗,
《紅樓夢考證》 ;「曹寅家極盛時,曾做過康熙帝的東道主人,但後來家漸衰敗,或得了罪被抄沒。」(按:末語任憑《紅樓夢》 臆測,誠若是,據本書以作曹氏家傳,亦非難事,又何必胡君考證為乎?噫!何胡君之不憚煩也。)
何以賈家系延世澤?
第一百十九回《沐皇恩賈家延世澤》。(吾為胡君續一語日:曹家後來仍沐皇恩、延世澤,何如?)
曹寅為織造,為兩淮巡鹽御史,
《紅樓夢考證》 :「曹寅任江寧織造甚久。織造在當時是一個極肥的差。曹寅又於康熙四十三年至四十九年之間,與同旗李煦做了四次的兩淮巡鹽御史,又是一個極肥的缺。」
何以賈政為主事,為員外郎,
第二回:皇止額外賜了這政老爺一個主辜之職,令其入部學習,如今現已升了員外郎。
為學差,
第三十七回:皇上見他(賈政)人品端方,風聲清肅,雖非科第出身,卻是書香世代,因特將他點了學差。
為工部郎中,為江西糧道?
第九十六回:那年正值京察.工部將賈政(時政為工部郎中)保列一等,二月,吏帶引見。皇上念賈政勤儉謹慎,即放了江西糧道。
豈因為影子,故不同乎?既已不同矣,尚得謂為影子乎?今有人焉,不見鹿之有角而徒見其具四足也,指而呼曰:「是馬也,是馬也。」聞之者鮮不嗤其愚。以賈家為曹家.以賈政為曹寅,吾不知視此何如?噫!處令科學昌明之此,初不料胡君竟竊考證學方法之美名,以文其指鹿為馬之伎倆一至於此也。
閱者疑吾言過乎?則再進而申吾說。胡君曾舉寶玉與成德之不同以破俞樓成德為寶玉之論。
《 紅樓夢考證》: 俞桃的《 小浮梅閒話》 說:《 紅樓夢》 一書,世傳為明珠之子而作。… … 明珠子名成德,字容若。……恭讀乾隆五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上諭;「成德於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中式舉人,十二年癸丑科中式進士,年甫十六歲。」然則其中舉人止十五歲,於書中所述頗合也。
「無論如何,我們不可用寶玉中舉的年歲來附會成德。若寶玉中舉的年歲可以附會成德,我們也可以用成德中進士和殿試的年歲來證明寶玉不是成德了!"
余極謂然。然胡君謂甄賈兩寶玉即曹雪芹之化身,其亦能實證寶玉與雪芹之盡同否乎?雪芹童年召對,
《紅樓夢考證》: 「宋和的《陳鵬年傳》 裡提及曹寅的幼子無意中救了陳鵬年一事。《 紅樓夢索隱》 說康熙帝二次南巡,雪芹以童年召對,大概即指此事。但誤記為二次南巡的事。這個孩子是否即曹雪芹,我們無從考證。但依《紅樓夢》 全書的口氣看來,似乎這孩子便是雪芹自己。」
何以寶玉始終無見上之事?雪芹作書時,年已四十。
《紅樓夢考證》: 「曹雪芹大概生於康熙三十五六年。」「《紅樓夢》一書是曹雪芹破產傾家之後,在貧困之中傲的。做書的年代大概當雍正末年或乾隆初年。」(按:康熙六十一年- 雍正十三年。)
何以寶玉十九即出家?夫賈寶玉《 紅樓》 之主人也。黛釵競爭,形成三角戀愛。寶玉傾心於黛,黛不敵釵而情死。黛死而釵償其願,於斯時也,寶玉苟以愛黛者愛釵,以嬌妻美妾自足,則寶玉固為一毫無價值之臭皮囊,《紅樓》 亦成一了無深趣之喜劇。乃者寶玉卒能以此解脫,《 紅樓》之作者更能屈曲表示其解脫之經程。由是而《紅樓》 遂為徹頭徹尾之悲劇,寶玉亦成可讚可敬之完人。如謂寶玉即雪芹,寶玉之終極在解脫,試問雪芹解脫之事實又何在?況乎寶玉之出世,本書具載其始末,果寶玉為雪芹者,是《紅樓》之作在雪芹卻塵緣後也。謂有雪芹既卻塵緣而得解脫,無有言說,無有文字,顧反作此一書耶?胡君謂「無論如何,我們不可用寶玉中舉的年歲來附會成德。若寶玉中舉的年歲可以附會成德,我們也可以用成德中進士和殿試的年歲來證明寶玉不是成德了!」吾人可易其辭曰:「無論如何,我們不可用書中主人賈寶玉來附會曹雪芹。若寶玉可以附會雪芹,我們也可以用雪芹年大和不出家的事來證明寶玉不是雪芹了!」鄉之人見驢鹿之同而不見其異,以鹿為驢,胡君非之,宜也;顧胡君獨指鹿為馬者何耶?豈見鹿馬之同而不見其異軟,抑明知而故昧耶?徐若王家為李家等附會,皆可仿此斥破。余述種種之例,頗嫌辭費,且非余所心願。蓋考證文學而流人謎學,實己無可救藥.第胡君既已執著,自不得不引繩拔根,亦猶胡君所謂「說明這種附會完全是主觀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最無益的」而已。
《紅樓夢考證》: 「我舉這些例的用意是要說明這種附會完全是主觀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最無益的。」
若夫余之本意,則在下述第三層。
三則大背於小說之原理也。胡君曹家甄賈二府曹寅賈政雪芹寶玉及李家王家等種種附會,其根本之蔽何在,概以一語,曰:以實際之人生繩《 紅樓》 耳,夫《紅樓夢》 者,小說也。如《 紅樓》 之小說,果可以實際之人生相繩否乎?吾人試先定其性質,然後下判。小說定義,言人人殊。然吾人研究《紅樓》,歸納演繹.初不難下一敘述,曰:《紅樓夢》 者,表現人生之真理於一串賡續之想像事物之長篇散文稗史(Long prose fiction) ,具有佈局(plot )人物〔 characterization)境地(seting )及語言(diologue)者也。
詳說義蘊,有待專論。茲惟略診與本文最有關係之一點,曰表現人生之真理於一串賡續之想像事物(The presentation of the truth of human life in a series of imagined facts)。人有恆言,小說者,表現人生者也。雖然,小說之所表現者,實不單為人生.而為人生之真理。史蒂文孫(R . L . Stevenson)所謂吾人所見之人生,皆其紛亂之部分,然細窺其裡,自有一定不變之真理存。小說家所欲代表者,即在此真理,斷非抄襲其紛亂之表面已也(見其所著《無知罪言》 〔A Humble Remonstrance)。惟然,為小說者,必觀察古今人生之裡面,明其真理之所在,然後抉精汰粗.擇尤傳述,此則小說表現之人生已經剪裁(selection,或譯選擇),與實際人生異者。其一也。此釋表現人生之真理。
復次,表現人生之真理,哲學與小說同;其不同者,哲學僅憑抽像以立論,小說則附麗於具體之事物。此具體之事物,亦經剪裁而與實標之人生迥異。實際之人生,每限於時間,今日所為,明日或 忘;而小說之所表現者,則求超越時間,時無古今,萬世常新。實際之人生,每囿於方所,通於此者或睽於彼;而小說之所表現者.則求超越空間,地無中外,有目共賞。雖近世卑劣之寫實小說及問題小說或未足以語是,而大小說固必具此條件,此則小說表現之人生,有超時空之性質,與實際人生異者,又其一也。此釋表現人生之真理於事物。
復次,實際人生,鮮合名理,或行事而無結果,或動作而無意義。小說之職,既在表現人生之真理,故於因果關係.尤須厘然不紊。因之其所附麗之事物,必求一串賡續。諸凡人物之行為遭際、出處結局,莫不有因有果,無背邏輯,前起後承.毫髮不爽。此則小說之所表現者,常歸納人生以就邏輯秩序,與實際人生異者.又其一也。此釋表現人生之真理於一串賡續之事物。
復次,表現人生之真理於一中賡續之事物,非僅觀察古今人生,明其真理,從而剪裁其間所能奏功也。必將已經選擇之實際人生,加以渲染(improvement ,通譯改良),創造完密之幻境( illusion,以想像之事物表其所欲表之人生真理.使讀者游神於此想像之世界,而於不知不覺深印其真理焉,而後始盡小說之能事矣。此幻境固亦根據作者實際之所觀察(觀察不限於目接耳聞,讀歷史之記載,誦他人之創作,皆觀察也。本文凡言觀察,含義如是。)所理解者而造,然其自體並不存在.僅求密契於理想,初不悉合於事實,且在實際世界,實亦朱嘗能如是發現。惟然,小說中之人事,大都為作者所創造,非實際所本有。第其創造也,悉據人生之真理,出於理勢之不得不然,而極合於人性之要求,故雖系創造,於人生仍不失其真(True to human nature),不但不為虛偽,且較實際所有者,尤為真切華美而自然。史蒂文孫嘗謂;讀其友朋之著作,遇情節有未契子心者.每疑其由實際人生直鈔而得,詢之良信。即《紅樓》 之作者,亦謂但求情節之無悖謬矛盾,可謂同符其見矣。此則小說之所表現者,必為改善之人生,與實際人生異者,又其一也。此釋表現人生之真理子一串賡續之想像事物。
吾人取右之所論.合之《紅樓》 ,殆無一不覺其吻合。因之《紅樓》 所表現之人生與實際人生迥不相同者,遂有四事:
一、《紅樓》為已經剪裁之人生。例如敘述十數年間事,言飲食者二寥寥可數。言寶黛之會面,亦不過百十次,而其中大都含有至理。實際人生決不若是之單純與合理也。
二、《 紅樓》為超時空性之人生。例如吾人與《紅樓》 相去已二百年,然每一開卷,欣賞即莫可名言。西人之能讀之者,如翟理斯(H . A . Giles ,氏曾著《 中國文學史》 ,極推崇《 紅樓》 )輩,亦謂其動人之情,難可方擬。其不通中文者,且以阿人之講說為樂。實際人生又決不若是之具有普遍性也。
三、《 紅樓》為契合名理之人生。如黛之死,如寶之出家,如熙鳳之失敗,固因果厘然。即如紫鵑之侍惜春,襲人之歸玉函,巧姐之嫁村氓,亦皆起迄不紊。實際人生又決不若是之有契名理也。
四、《 紅樓》為已經渲染之人生。主角之超凡無論矣,下至二三等之侍嬸,如五兒、小紅輩,亦盡屬人間尤物。即其描敘詩書之精妙,建築之華美,均令人有觀止之歎。實際人生又決不若是之完善無缺也。
是則《 紅樓》 一書之所敘述,殆斷不能以實際人生相繩。長安賈府云云,寶黛等云云,悉因小說貴具體不尚抽像之故,不得不有此假托。外觀雖似一地一家與數人之十數年間事,實則正著者憑其觀察,憑其理解,憑其理想,選擇人生之精髓,提煉人生之英華,歸納其永久普遍之特性,組成系統,運用其心思才力,渲染其間,乃克造成此幻境,以表其所欲表現之人生真理於此一串賡續之想像事物者也。其中固不無本諸作者當年之情事與其自身之經歷,然既經剪裁與渲染,成此幻境,宗旨又惟在表現人生之真理,其自體要無存在之可言,則充其量「亦不過若即若離而己」。至賈府王家,寶玉黛釵,更若南海為像,北海為忽;副墨之子,洛誚之孫,隨著者之所好名之,絲毫不能求其跡象。《紅樓》 著者惟知此義,故一則曰「真事隱去」 ,「假語村言」,再則曰旨在夢幻。一則曰書中事實無朝代年紀可考,再則曰「滿紙荒唐」.猶恐末學無明,不喻斯旨,於書末更借空空道人一問,謂「但無魯魚乘豕以及悖謬矛盾之處」,斯於旨無虧,如必「尋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劍、膠柱鼓瑟」,豈不彰然明哉!是故居今日而讀《 紅樓》 ,首當體會其所表現之人生真理,如歡愛繁華之為夢幻,出世解脫之為究竟,如黛為人之卒失敗,如釵為人之終成功等。次當欣賞其所創造之幻境(即一串賡續之想像事物),如佈局之完密,人物之復絕.設境之奇妙,談話之精美等。不此之務,而尚考證,捨本逐末,玩物喪志,於己徒勞,於人鮮益。在研究文學者視之,本已卑無足道,然即欲考證,亦只能限於著者與本子二間題。間著者為誰何?生何年?卒何時?家世何若?成此書何日?出版何年?本子有幾?優劣何若?審慎其結論,缺其所不知,以備文學史家之采擇,而便讀此書者得選善本而申感謝此大著者之意。外此,即非考證範圍,即不容有所附會。其於書中之情節,惟當認定為作者本其觀察理解所假設之幻境.用以表暴其見地者,謂為作者之所創造可也,謂為作者之所理想可也.若必斤斤焉求一時一地一家與數人以實之,是在作者方就一時一地一家與數人之假設,表現其所選擇所歸納所改善之人生永久全體之真理,而我乃倒行逆施,人之智力相越,有如此哉!自來讀《紅樓》者惟不知此,於是或附會為清世祖與董鄂妃等,或附會為溉扔、朱竹蛇等,或附會為納蘭成德等,謎學既已瀰漫,《紅樓》真義,子焉益晦。胡君辭而辟之,謂考證當以著者、本子為範圍,是也。顧其著者之結論,賈府曹府、寶玉雪芹、王家李家.附會一如前此之三派。即使其跡果有可按,實際之人生,已與小說之人生迥不相謀。何況其層層矛盾,所言一無當處耶!
亞里士多德有言;「詩歌與厲史之分,在史論已然之事實,而詩論理想之境地。詩示普遍.而史示特殊。」余謂小說與歷史之分亦然。史家以論已然表特殊為歸,故其所能為者,只有屬辭比事,整齊故事,絕不容以秋意變更事實。(史家亦有變更事實者,如《史記‧ 項羽本紀》 之類,其事跡殆多經史公改造。此則《史記》 意在行文.不在紀事。[王鳴盛《十七史商榷》 語]實為文學的史家,其歷史之價值,固不及其文學之價值也。)小說家則志在表理想,示普遍.凡有合於理想、普遍者,可任情創造,否則雖為實事,亦勢在必去。然其結果,則方之歷史記載,尤為真確而自然。蓋其所描敘,悉出於人生之本真故也。吾人試讀《 三國演義》 與《三國誌》 ,當可明知。惟然,雖在演義等歷史小說.亦未可竟目為實事之記載。若如《 紅樓》 之理想小說,其不能以實際人生影射,更不待論。餘憤自來考證《 紅樓》 者之謬妄,而惜胡君之所以責人者是,而所以自處者非也,故略述所見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