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作者和賈府原型的十二條特徵

紅樓夢作者和賈府原型的十二條特徵

紅樓夢作者和賈府原型的十二條特徵

紅樓評論

一、前言

現在提出的紅樓夢作者和大觀園原型的方案已經不少了,迫切需要鑒別真偽的標準。這個標準應當是客觀的,有根據的。在刑偵工作中,對於搜集到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徵需要進行分析。同理,在尋找紅樓夢作者的過程中,也需要把有關作者的特徵進行整理,以便對其有一個較全面的認識。本文根據庚辰本手抄本提出作者和賈府原型的基本特徵,作為判斷的根據。如果不符合這些基本特徵,肯定不是紅樓夢作者。

尋找紅樓夢作者和尋找賈府原型應該同步進行,找了紅樓夢作者也就找到了賈府的原型,因為作者是在賈府原型裡生活了半世的。那種撇開作者問題,孤立地研究大觀園原型的做法都是失敗的。同時證明紅樓夢的作者和賈府的原型才是符合邏輯的,這也增加了證明的難度。本文提出紅樓夢作者和其親屬,以及賈府原型(即大觀園原型)的十二條特徵,紅樓夢作者和大觀園原型的提案必須全部符合這十二條特徵,方能初步認可。

二、紅樓夢作者及其親屬的特徵

第一條,紅樓夢作者是一位男性,歷史上確有其人。

在第一回作者自述中有:

"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哉?"

作者是有"堂堂鬚眉"的人,"鬚眉"代表男性,絕對不是女姓。近年來有人稱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的愛人,此論可以休矣。紅樓夢作者在歷史上應當確有其人,其家族關係應當在史料中有記載。

第二條,作者是有父親、有哥哥的人。

第一回作者自述中說:

"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

作者是有父親,有哥哥的人。"父兄"的兄是指親哥哥,不是堂兄。因為作者的父親教育過他,他不可能是遺腹子。曹天祐是遺腹子,生下來沒有見過父親,怎麼可能感謝父親的教育之恩?所以曹天祐不是紅樓夢的作者。

第三條,作者的父親是在他未成年時去世的。

"背父兄教育之恩"說明不僅他的父親教育過他,而且他的哥哥也教育過他。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只有當他的父親死得比較早,在他的父親去世以後這位哥哥擔當起教育他的責任時,作者才要感謝這位哥哥。由此得出一條重要的特徵:作者的父親是在他未成年時去世的。這一條特徵要求研究者具體考證出作者父親的去世年代,以及作者的年齡。

第四條,作者活了"半生"才開始寫紅樓夢。

在第一回作者自述中有:

"......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半生"和下文的"半世"應當指四十歲以上的人,作者活了四十多歲才開始寫紅樓夢。有人認為曹氏曹雪芹在二十歲就開始寫紅樓夢顯然是錯誤的。

第五條,紅樓夢中的幾個女子是作者"半世親睹親聞的"。

第一回作者自述中說:

"......竟不如我半世親睹親聞的這幾個女子,雖不敢說強似前代書中所有之人,但事跡原委,亦可以消愁破悶,也有幾首歪詩熟話,可以噴飯供酒。"

作者曾經在大觀園那樣的環境中生活了"半世"。紅樓夢中的故事是作者親見親聞的,不是靠別人講述的。

第六條,作者祖父的名字中應當有一個字與"寅"字同音或近同音字。

關於"寅"字避違的問題書中寫到:

急的晴雯央道:"小祖宗!你只管睡罷。再熬上半夜,明兒把眼睛摳摟了,怎麼處!"寶玉見他著急,只得胡亂睡下,仍睡不著。一時只聽自鳴鐘已敲了四下,剛剛補完;又用小牙刷慢慢的剔出絨毛來。麝月道:"這就很好,若不留心,再看不出的。"寶玉忙要了瞧瞧,說道:"真真一樣了。"

在"自鳴鐘已敲了四下"後邊有雙行夾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樣法避違也。"作者祖父的名字中應當有一個字與"寅"字同音或近同音字。

第七條,作者的一位重要的祖先的生日在正月初二至十五之間。

第六十二回談到生日:

探春笑道:"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個月,月月有幾個生日。人多了,便這等巧,也有三個一日、兩個一日的。大年初一日也不白過,大姐姐佔了去。怨不得他福大,生日比別人就佔先。又是太祖太爺的生日。過了燈節,就是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三月初一日是太太,初九日是璉二哥哥。二月沒人。"

這裡的"太祖太爺"顯然是作者的一位重要的祖先,真家每年都要紀念的。在書中僅僅給出他的生日範圍:在正月初二至十五之間。這就要求研究者考證出作者的一位重要的祖先的生日,並符合這個條件。

三、有關賈府原型的特徵:

第八條,甄家風俗。

《紅樓夢》第二回中敘述冷子興和賈雨村談論賈府的情況:

雨村道:"更妙在甄家風俗,女兒之名亦皆從男子之名,不似別人家裡另外用這些』春』』紅』』香』』玉』等艷字。........."

"甄家風俗"是賈府原型或大觀園原型的重要特徵,即有給女兒起男子名字的風俗。這一條要求研究者具體考證出作者的"真家"有"甄家風俗"。

第九條,甄家大火。

第一回寫甄家大火:

不想這日三月十五,葫蘆廟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鍋火逸,便燒著窗紙。此方人家多用竹籬木壁者,大抵也因劫數,於是接二連三,牽五掛四,將一條街燒得如火焰山一般。彼時雖有軍民來救,那火已成了勢,如何救得下?直燒了一夜,方漸漸的熄去,也不知燒了幾家。只可憐甄家在隔壁,早已燒成一片瓦礫場了。

這一條要求研究者具體考證出"真家"在歷史上的確失了一次大火,這次大火應當是作者親自經歷的。

第十條,賈府原型所在地區的建築材料應當使用"竹籬木壁"。

第一回談到甄家大火時,書中說:"此方人家多用竹籬木壁者"。賈府原型所在地區的建築材料應當使用"竹籬木壁"。

第十一條,真家所在地區有大桂樹、芭蕉、衫木,當地出產葛布。

從樹種上看,大觀園裡有大桂樹、芭蕉,還有浣葛山莊,浣葛處,那裡出產葛布。秦可卿死後準備棺木的時候,賈政說:"此物恐非常人可用,有上好的衫木就可以了。"可見真家所在地區產衫木,使用衫木做壽材。

第十二條,真家有正殿,有資格使用龍作為建築裝飾。

大觀園裡有正殿,有龍蟠螭護的玉石牌坊,賈府有赤金九龍青地大匾。所以真家應當有正殿,有資格使用龍作為建築裝飾。

總之紅樓夢作者及其親屬的基本特徵有七條:

第一條,紅樓夢作者是一位男性,歷史上確有其人。

第二條,作者是有父親、有哥哥的人。

第三條,作者的父親是在他未成年時去世的。

第四條,作者活了"半生"才開始寫紅樓夢。

第五條,紅樓夢中的幾個女子是作者"半世親睹親聞的"。

第六條,作者祖父的名字中應當有一個字與"寅"字同音或近同音。

第七條,作者的一位重要祖先的生日在正月初二至十五之間。

有關賈府原型的特徵有五條:

第八條,真家風俗:"女兒之名亦皆從男子之名。"

第九條,真家發生過大火。

第十條,真家地區的建築材料"多用竹籬木壁"。

第十一條,真家所在地區有大桂樹、芭蕉、衫木,出產葛布。

第十二條,真家有正殿,有資格使用龍作為建築裝飾。

以上共計十二條,都是從《紅樓夢》文本中提煉出來的。請各位看官用這十二條特徵判斷一下你心目中的作者和大觀園原型,看看能夠符合幾條?有人會說這十二條太嚴格了,有合適的方案嗎?回答是肯定的,有合適的方案。

2007年1月8日於北京馬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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